凝心聚力促和谐 团结奋进共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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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心聚力促和谐团结奋进共繁荣
鄂尔多斯市是以蒙古族为主体、汉族占大多数的多民族聚居地区。多年来,鄂尔多斯市认真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全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决策部署,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取得新成绩,迈上新台阶。
不断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的物质基础
把培育特色产业、发展特色经济作为加快地区发展的切入点和突破口,立足自然条件、生态环境、资源禀赋,规划建设了蒙西、图克等产业园区,安排了一批能源化工、现代农牧业和旅游文化等产业项目。在全区率先设立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集中扶持民族特色产业项目和公益性项目建设,累计落实资金2.548亿元。加快基础设施建设进程,优先安排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建设。这些差别化扶持政策,有力地促进了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西部4个少数民族聚居旗地区生产总值由2005年的125亿元增加到2014年的1090亿元,年均增长27%;2014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4162.18亿元。
大力发展少数民族社会事业
优先发展民族教育,2005年以来累计投入资金22.5亿元,新建、改扩建各类民族学校41所;设立民族教育专项
补助资金,发展民族特色教育,累计落实资金7055万元;提前两年对蒙古语授课学生实行15年免费教育;对考取大专及以上院校的鄂尔多斯籍蒙古族在校大学生,每人每年分别给予3000元、5000元、7000元的补助。着力传承、保护和弘扬优秀民族文化,成功举办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等大型民族文体活动;实施了一批民族文化遗产抢救和保护工程,创作了一批体现民族特色的文化精品。大力扶持民族医药卫生事业发展,蒙医服务实现市、旗、乡、村全覆盖。不断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社会保障水平,全市蒙古族户籍人口参加合作医疗个人筹资部分由政府代缴,医疗费用报销封顶线提高到20万元;设立少数民族贫困救助金,集中解决特困少数民族群众生活困难问题。扎实推进蒙古语文工作,在全区率先开发使用了“蒙汉文牌匾网上审核系统”,实现市面用文的法治化、网络化管理;研发“党政机关公文蒙译传输系统”,提高了党政机关公文翻译效率;实施蒙古文教育云平台等多项蒙古语言文字信息化专项扶持项目,全市蒙古语言文字信息化工作实现新突破。
全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
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民族团结创建“1234”工程,即每年召开一次全市民族宗教蒙古语文工作会议,每两年组织举办一次全市少数民族农牧民文艺汇演,每三年召开一次全市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每四年组织举
办一次全市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建设,准格尔旗被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旗”,东胜区委等四个单位被授予“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称号。积极开展东胜区城市民族工作试点工作,各民族在相互交融、和睦相处、共同进步中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推进宗教事务管理
深入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建立四级网络工作机制,健全宗教工作制度,推进宗教干部队伍建设。坚决打击非法宗教活动,妥善解决宗教工作难点、热点问题。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积极主动地做好宗教团体、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服务管理工作,促进全市宗教领域保持和谐稳定。2013年,市宗教局被授予“全国宗教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成为内蒙古自治区宗教工作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