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培训管理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公司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培训工作,全面提升员工职业技能和素质,使公司与员工共同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培训职责
1.公司人力资源部是公司人力资源开发和培训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培训活动的制定、实施和控制。
2.公司各部门负责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培训实施与反馈评价工作,并负责组织部门内部的培训。
3.各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年度培训计划的制定、实施和记录,并负责将培训记录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四条培训内容
公司的培训类别包括新员工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和转岗培训等,如下表所示。
第二章培训资源管理
第五条培训讲师档案管理
培训讲师分为内部讲师和外部讲师,人力资源部建立培训讲师档案,供各部门培训调阅使用。
第六条公司内部讲师管理
1.公司内部讲师由公司各级管理者和业务骨干构成,各级管理者负有培训员工的义务和责任。
2.内部讲师可以报销一定金额的书籍费,视每年培训的次数而定。
第七条外部讲师管理
外部讲师是公司聘请的授课讲师,其报酬根据实际情况和培训预算确定,公司通过评估培训效果决定是否继续聘请该讲师。
第八条培训教材管理
培训教材包括内部教材和外部教材,教材的形式可以是书面文字、电子文档、录音、录像等,教材由人资部培训专员统一管理。
第九条内部培训教材的获取
1.工作过程中的经验分享与教训总结。
2.公司重大事件案例。
3.公司内部培训讲师组织开发培训教材。
4.人力资源部组织开发培训教材。
第十条外部培训教材的引入
1.公司聘请外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时,外部培训机构应提供教材,教材由人资部培训专员统一归档管理。
2.公司员工参加外派公开课程的,应在培训结束一周内将教材的原件或复印件交给人资部培训专员存档。
第十一条培训设施设备管理
培训设施设备的建设、购置、维护和管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十二条培训经费控制
1.公司每年投入一定经费用于培训,对培训经费要做到专款专用。
2.培训费用的报销范围包括学费、报名费、资料费等。
3.为了便于管理,因培训所发生的交通、餐饮费用在各部门预算费用中列支,按公司标准报销。
第三章培训计划制订与实施
第十三条培训需求调查
1.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在每年11月份向各部门发放年度“培训需求调查表”(表1)或在年度中期开展临时培训需求调查。
2.各部门依据部门工作的实际需求,征求部门人员意见,按要求填写“培训需求调查表”,在规定时间交公司人资部培训专员汇总。
第十四条培训需求分析
人力资源部根据培训需求调查结果进行培训需求分析,为培训计划的制订提供依据。
第十五条制订年度培训计划
人力资源部根据“培训需求调查表”反馈的信息及外部培训信息进行分析,制订“年度培训计划表”(表2),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下发。
第十六条年度培训计划实施
1.人力资源部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实施培训活动,按月向各部门公布课程安排情况,各部门根据培训计划调整工作,让员工有充足的时间参加培训。
2.各部门根据培训安排,确认参加培训人员及费用预算,填写“培训项目计划表”(表3),做好培训组织工作并控制培训费用开支。
第十七条计划外培训需求的审核和执行
当需要临时增加培训项目时,由各部门填写“培训申请表”(表4),并提前两周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培训申请,人资部审核并报总经理审批后,由人资部或该部门组织执行。
第十八条培训过程记录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培训过程进行记录,保存相关资料,如电子文档、录音、录像、幻灯片等,培训结束后以此为依据建立培训档案。
第四章培训考核与效果评估
第十九条培训效果评估内容
公司培训效果评估与考核的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1.培训课堂考核(纪律和态度考核)。
2.培训考试、总结、工作笔记、案例分析。
3.现场操作。
4.日常工作应用(有记录或成果)。
5.工作改善计划或方案。
6.分享、授课或主持研讨会。
7.工作业绩考核。
第二十条培训效果评估调查
人力资源部组织学员填写“课程评估调查表”,对本次培训课程的安排、培训讲师等进行评估。
第二十一条培训考核
1.培训考核一般由学员的直接领导负责,培训专员协助。
2.跨部门学员的考核由培训专员组织考核。
3.学员须进行培训小结,总结培训成果,与培训成绩一起放进人事档案。
第二十二条培训成果运用
培训结束后学员应将在培训中获得的知识、技能应用于工作中,培训专员不定期了解培训后学员的工作情况。
第五章员工培训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十三条员工培训权利
1.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员工有权利要求参加公司内部举办的各类培训。
2.经批准进行培训的员工有权利享受公司为培训学员提供的各项待遇。
第二十四条员工培训义务
1.培训期间,员工一律不得故意逃避或不到。
2.培训结束后,员工要把所学知识和技能运用到日常工作中去。
3.非脱产培训一般只能利用业余时间,确需占用工作时间参加培训的,应凭人力资源部的有效证明,报所在部门领导批准。
4.员工脱产培训期间,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合同在培训期间到期的,应续签一定年限的劳动合同,其生效日期为前一份合同期满之日。
5.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受训员工须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
(1)脱产培训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的。
(2)一个自然年度内,公司支付培训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
第二十五条外出培训人员义务
1.外出培训人员返回后,须将所学知识整理成完整的学习资料,连同考核成绩、结业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资料送人力资源部培训专员处存档。
2.外出培训人员有义务将培训所学知识整理成文,在人力资源部的安排下向相关人员讲授。
第六章培训档案管理
第二十六条培训档案管理
人力资源部应建立培训档案,包括培训签到表、培训讲师档案、培训机构档案、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学习情况、获得的各类培训资料目录、内部考试试卷,并填写“员工培训记录表”(表5),将员工接受培训的具体情况和培训结果详细记录备案。
第二十七条部门内部培训记录
各部门组织内部培训时,要填写“员工培训记录表”(表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