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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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工作制度
一、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对象:
辖区常住居民、以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和重性精神病患者等人群为重点。

常住居民是指居住在本社区的本市户籍居民和已办理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包括居住半年以上的户籍及非户籍居民。

二、辖区居民建档要求:
设立健康档案资料室,以户为单位,一人一档的原则为家庭和居民建立健康档案。

三、建档途径包括:
1、开展入户调查,由责任医师团队负责,入户调查完成后应复核、编码后归档。

2、结合日常业务工作,在开展基本医疗服务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的同时,为居民建立健康档案。

3、结合临床诊疗(门诊,诊疗、治疗,住院)、健康体检(学生体检、村民体检等)、专项调查(如社区卫生诊断、慢性病危险因素调查、居民营养调查等)、健康教育活动(义诊、讲座等)、计划免疫、儿童保健、传染病个案调查、报病等、妇女病普查、婚前优生项目检查等。

四、建档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政策引导、居民自愿。

加强政策宣传,积极引导城乡居民自愿参与建立健康档案工作。

2、突出重点、循序渐进。

优先为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和重性精神病患者、孕产妇、0-6岁儿童等指定人群建立健康档案,逐步扩展到全人群。

3、规范建档、有效使用。

规范健康档案的建立、使用和管理,按照医学通用规范记录医学信息,如实地记载居民
的病情变化,保证资料的真实性、科学性、连续性、完整性和有效使用。

4、资源整合、信息共享。

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充分利用辖区相关资源,共建、共享居民健康档案信息,逐步实现电子信息化。

五、居民健康档案建档流程
三道岭卫生院
服务对象分类
确定建档对象
您是在本辖区常住么?
慢性病患者老年人
孕产妇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
您建立过健康档案
吗?
您愿意建立
健康档案吗?(解释健
康档案作用)
入户前责任人员检查受访者是否建立了健康档案
已经建档
您的健康档案信息卡?
调取服务对象的健康档案
更新档案内容
还不想建立
建立健康档案

更新档案内容
辖区重点管理人群
到机构接受服务者

0~36个月儿童
入户服务、疾病筛查等
新生儿访视预约建档即时建档
责任人员调取并携带受访者健康档案入户服务
产后访视

复诊
首诊尚未建档

同意建立
携带相关材料做好建档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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