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行为类型分别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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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行为学-领导行为及其有效性(二)

组织行为学-领导行为及其有效性(二)

组织行为学-领导行为及其有效性(二)(总分:100.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第一部分选择题(总题数:0,分数:0.00)二、单项选择题(总题数:21,分数:21.00)1.代表战国,时期儒家领导思想最高成就的是______(分数:1.00)A.孔子B.孟子C.荀子√D.韩非子解析:[解析] 荀子是在批判地继承前人的思想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他的领导思想。

从总体上看,荀子的领导思想代表了战国时期儒家领导思想的最高成就。

2.决策一词首先出现于______(分数:1.00)A.《孔子》B.《老子》C.《韩非子》√D.《论语》解析:[解析] 决策一词首先见于《韩非子》。

他说,“智者决策于愚人,贤士程行于不肖,则贤智之士羞而人主之论悖矣。

”3.按照西蒙的观点,企业家的决策能力集中体现在企业家的以下哪一能力上?______(分数:1.00)A.战略决策能力√B.战术决策能力C.创新能力D.应变能力解析:[解析] 按照西蒙的观点,企业家的决策能力集中体现在企业家的战略决策能力上,即企业家在对企业外部经营环境和内部经营能力进行周密细致的调查和准确而有预见性分析的基础上确定企业发展目标,选择经营方针和制定经营策略的能力。

4.企业家设计组织结构、配备组织成员以及确定组织规范的能力就是企业家素质中的______(分数:1.00)A.协调能力B.创新能力C.激励能力D.组织能力√解析:[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组织能力的概念。

企业家的组织能力,是指企业家设计组织结构、配备组织成员以及确定组织规范的能力。

5.企业家正确处理企业内部各方面关系,解决各方面矛盾的能力是指企业家的______(分数:1.00)A.组织能力B.应变能力C.协调能力√D.激励能力解析:[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协调能力的概念。

企业家的协调能力,是指企业家的正确处理企业内部和外部各方面关系,解决各方面矛盾的能力。

6.由经营管理活动的竞争性质所决定,企业家必须具备以下哪一能力?______(分数:1.00)A.协调能力B.激励能力C.创新能力√D.应变能力解析:[解析] 企业家必须具备创新能力,这是由经营管理活动的竞争性质所决定的。

行政行为分类及法律后果区分(3篇)

行政行为分类及法律后果区分(3篇)

第1篇一、引言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

根据不同的标准和目的,行政行为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类型,并对应不同的法律后果。

本文将对行政行为进行分类,并对各类行政行为的法律后果进行区分。

二、行政行为的分类1. 按照行政行为的性质分类(1)抽象行政行为: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对某一类事项或某一类人的权利义务作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定。

如制定行政法规、规章等。

(2)具体行政行为: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过程中,针对具体事件或具体对象作出的具有直接法律效力的行为。

如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

2. 按照行政行为的目的分类(1)管理行为:指行政机关为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实施的管理活动。

如治安管理、交通管理、环境保护等。

(2)服务行为:指行政机关为满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供各种服务的行为。

如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

3. 按照行政行为的对象分类(1)对公民的行政行为:指行政机关对公民个人或其家庭成员实施的行政行为。

如户籍管理、婚姻登记、个人所得税征收等。

(2)对法人的行政行为:指行政机关对法人或其分支机构实施的行政行为。

如企业登记、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等。

(3)对其他组织的行政行为:指行政机关对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实施的行政行为。

如事业单位设立、社会团体登记等。

三、行政行为的法律后果区分1. 抽象行政行为的法律后果(1)生效:抽象行政行为在制定并公布后,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普遍约束力,生效时间根据法规规定或实际需要确定。

(2)执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遵守抽象行政行为的规定,否则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修改:在特定条件下,抽象行政行为可以被修改或废止,修改后的规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后果(1)生效:具体行政行为在作出后,对当事人具有直接法律效力,生效时间通常为作出之日。

行政法学知识点汇总

行政法学知识点汇总

1.行政法的概念:调整行政过程中行政关系以及监督行政关系的公法规范的总称2行政的概念:行政法上的行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等行政主体为主动实现公益目的,依法对国家事务和社会事物进行的组织, 管理, 决策, 调控等活动。

3法治主义(理解)法治主义以法治国思想为基础,体现了“以法律的合理性抑制行政的恣意性”的理念。

在行政法学中,法治主义就表现为“依法行政原理”,即要求行政活动必需依法进行。

这是行政法赖以存在的基础,也是行政法学的基本原理。

一.“法治主义”以“法治国”为基础而成立。

从“法治国”概念的形成过程来看,最初仅仅将“法治国”概念作为一种治国理念,而后期才在“法治国家”的意义上运用“法治国”的概念,但两者都包含有“法治主义”的概念。

二.一般将法治主义理解为依法行政或依法行政原理。

但严格来说,法治主义是较为广发的概念,法治主义除了作为行政法治主义的依法行政原理外,带包括作为立法法治主义的“依据宪法立法的原理”及作为司法法治主义的“依据法律被裁判的原理”。

三.法治主义以人权保障为目的,要求依法进行国家活动,因此,法治主义不仅要求依法行政,而且要求依法司法, 依法立法。

法治主义的形成分为三个阶段:(一)“依法裁判”——法治主义的萌芽期;(二)“依法行政”——法治主义的形成期;(三)“对立法内容的拘束”——法治主义的成熟期。

四.行政法的理论基础——法治主义:(一)法治主义及行政法的互为前提关系;(二)行政法的理论基础——法治主义。

五.法治主义的内容,存在着“依法行政原理”及“发的支配原理”两种不等同的观点。

两者都是对公权力形式进行法律统制得原理,但历史背景及内容各不相同。

4.行政治基本原则概念:是指贯穿及整个行政法之中,对于行政法理论, 行政法律法规的制定及执行以及行政救济具有指导意义的基本准则。

5.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内容一行政法基本原则及依法行政原理二6.行政合法性原理:是指行政主体必需以及法律进行行政活动,而不是违反法律,行政主体对于其违法行为必需担当相应的法律后果。

法律基本知识行政法中的行政行为有哪些类型

法律基本知识行政法中的行政行为有哪些类型

法律基本知识行政法中的行政行为有哪些类型行政法中的行政行为有哪些类型行政法是研究行政组织构建与行政行为的法律学科。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能时所进行的具体行动。

在行政法中,行政行为可以分为多个不同的类型。

本文将介绍行政法中的行政行为的几种常见类型。

一、行政命令行政命令是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或有关法规给予具体个人、组织或社会团体的行为指令。

行政命令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通常是为了实施法律或维护社会秩序而制定的。

例如,政府发布的关于限制烟草产品销售的行政命令,要求烟草产品只能在指定区域内销售和使用。

二、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依法对个人、组织或社会团体的申请行为进行审批,并依法发给一定效力的许可证书。

行政许可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确保行为主体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特定活动。

例如,企业为了开展某种经济活动需要向行政机关申请许可,如注册公司、建造建筑物等。

三、行政执法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或行政法规对违反法律的行为主体进行执法行为的过程。

行政执法通常包括调查、取证、处罚等环节,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行政执法的例子包括交警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违规生产者的查处等。

四、行政裁决行政裁决是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行政争议进行解决的行为。

行政裁决具有针对性和具体效力,是对个人或组织的行政行为产生争议时的一种解决方式。

例如,行政机关对税务纳税争议的裁决,或者对行政处罚的申诉事宜进行的裁决。

五、行政奖励和行政补助行政奖励和行政补助是行政机关为了表彰和鼓励个人、组织或社会团体在某个领域做出特殊贡献而给予的物质或精神奖励。

行政奖励和行政补助旨在调动社会积极性,促进社会进步。

例如,政府对于在环保方面表现突出的企业或个人给予的奖励和补助。

总结起来,行政法中的行政行为包括行政命令、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行政裁决,以及行政奖励和行政补助等几种类型。

这些行政行为在保障公众利益、维护社会秩序以及指导社会行为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行政职权的十种类型

行政职权的十种类型

行政职权的十种类型行政职权是指国家机关、政府部门、地方各级行政机关、公安、监察机关、检察机关、法院、国有企事业单位等依法享有的对特定对象采取强制、制裁、处置等措施的权力。

行政职权的种类繁多,可以归纳为以下十种类型:第一,行政审批权。

行政审批是行政机关根据法定的审批标准,对特定的行政行为进行审核、决定和管理的过程。

行政审批是行政职权的重要一环,它可以分为常规行政审批和特殊行政审批两类。

常规行政审批是对一般的行政机关决策事项进行审批,特殊行政审批是针对特定的行政决策事项进行审批,如建设项目审批、营业执照审批等。

第二,行政许可权。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依法对个人、组织、事项进行批准、认可、注册等决定的行为。

行政许可主要包括经营许可、证书颁发、注册登记等。

第三,行政处罚权。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依法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主体或单位进行处罚的一种行政行为。

行政处罚的对象可以是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等处罚方式。

第四,行政强制权。

行政强制是行政机关根据法定的程序和条件,依法采取直接强制手段对特定行为主体或单位进行制止、拆除或者清除的行政行为。

行政强制权是行政机关保障行政法律规定实施的一种手段。

第五,行政征收权。

行政征收是指国家依法对个人、集体所有的土地、房屋、林木等财产,依法采取措施取得的一种行政行为。

行政征收权通常涉及到征收补偿、拆迁安置等问题。

第六,行政调查权。

行政调查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特定事件、行为或者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的行政行为。

行政调查可以采取询问、调查取证、勘验现场等方式。

第七,行政登记权。

行政登记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特定的事项进行登记记录的一种行政权力。

行政登记通常包括户口登记、土地登记、工商登记等。

第八,行政执法权。

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纠正和惩罚的行为。

行政执法权包括对违法行为的查处、调查、拘留、扣押等。

第四章具体行政行为

第四章具体行政行为

第四章具体行政行为概述第一节具体行政行为的概念一、定义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执法+行政司法。

(主、权、)事实行为:不以影响相对人权利义务为目的的行政活动。

(主、)事实行为的概念在行政法中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

行政主体行使的是没有法律规定的“权力”,并进而作出一个影响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为,因此需要承担责任。

比如说非法拘禁、非法殴打等都属于事实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叫做法律行为。

事实行为往往没有法律依据,但是行政机关做了,影响了百姓的权利,因此都是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权利必有救济。

所谓的具体行政行为和事实行为的判断标准就是“责”,就是影响了老百姓的权利义务就需要承担责任。

具体行政行为和事实行为是行政诉讼的真正的诉讼标的。

“民告官”中的“民”指的是相对人,在复议程序里是申请人,诉讼程序中是原告,在赔偿程序中是赔偿请求人。

“官”在行政行为中是行政主体,在复议程序中是被申请人,在诉讼程序中是被告,在赔偿阶段叫做赔偿义务机关。

在立法中为什么没有事实行为的概念。

因为被广义具体行政行为所取代了,广义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事实行为。

有责就可诉。

准备性行为:程序性、阶段性行为。

(主、权)准备性行为就是行政主体作出的、行使行政权的、但是没有影响到老百姓权利义务的行为。

最典型的就是行政检查、行政调查。

起诉一个行政行为,这种行政行为必须是一个成熟了的、已经影响了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行为。

二、分类1.依职权行政行为与依申请行政行为“依职权”是指行政主体有主动作为的义务;“依申请”是指行政主体有被动作为的义务。

比如:行政处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发现有人违法,必须抓捕违法的人并对其进行处罚,如果看见了不抓捕、不处罚,那就属于不作为。

“依申请”是说必须老百姓先申请。

比如,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叫做行政许可,但是,必须是由相对人自己去申请,行政机关才能办理相关许可。

如果老百姓申请以后,符合法定许可条件,但工商局无正当理由不予许可,则构成不作为。

行政行为类型分别有哪些

行政行为类型分别有哪些

Within the enterprise, there is only cost.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行政行为类型分别有哪些1.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2.羁束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3.依申请的行政行为和依职权的行政行为。

4.要式行政行为与非要式行政行为。

5.行政立法、行政执法与行政司法行为。

6.单方行政行为与双方(多方)行政行为。

1.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这是基于行为适用范围对行政行为所作的一种划分。

抽象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制定法规、规章和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行政规则的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特定的对象,就特定的事项所作出的处理决定。

抽象行政行为的种类,可以分为执行性、补充性、自主性几种。

执行性的抽象行政行为,是指为执行法律或者上位规则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的行政行为,其特征是不创设新的权利义务。

补充性的抽象行政行为,是指根据法律或者上位规则规定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对原法律或者上位规则需要补充完善的事项作出规定的抽象行政行为,其特征是在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约束下创设一部分补充性的新的权利义务。

自主性的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直接对法律或者上位规则尚未规定的事项,在根据宪法和组织法规定的管理权限内,根据行政管理的实际需要自主创设权利义务的抽象行政行为。

2.羁束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羁束行政行为是指法律明确规定了行政行为的范围、条件、形式、程序、方法等,行政机关没有自由选择的余地,只能严格依法实施而作出的行政行为。

自由裁量行政行为是指法律仅仅规定行政行为的范围、条件、幅度和种类等等,由行政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如何适用法律而作出的行政行为。

3.依申请的行政行为和依职权的行政行为。

应申请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行为以相对人的申请为前提条件,行使行政权力而作出的行政行为。

依职权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主动行使行政权力而作出的行政行为。

4.要式行政行为与非要式行政行为以做出是否必须具备法定形式为标准可将行政行为分为要式行政行为与非要式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法中的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法中的行政行为

行政诉讼法中的行政行为一、引言行政诉讼法是我国行政法律体系中的重要法律之一,旨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法治社会的稳定和公平。

其中,行政行为作为行政诉讼的核心对象,具有重要意义。

二、行政行为的定义和特征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特定的对象作出的具体的行政决定或者采取的一系列具体的行为。

行政行为具有以下特征:1. 权力性: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的体现,具有法律效力;2. 具体性:行政行为是对特定对象进行具体处理的行为,具有明确的对象和内容;3. 处分性: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对特定对象作出的处理决定,可以包括授权、禁止、许可、处罚等;4. 强制性:行政行为具有强制性质,行政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措施来实施。

三、行政行为的分类根据不同的标准,行政行为可以分为多种类型:1. 行政许可:行政机关依法对特定对象的申请进行审批,并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如营业执照的颁发;2. 行政处罚: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3. 行政强制: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采取强制措施,如查封、扣押等;4. 行政裁决: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特定争议进行裁决,如劳动争议仲裁;5. 行政奖励:行政机关对特定对象的积极行为给予奖励,如表彰先进单位;6. 行政征收:行政机关对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产进行征收,如土地征收;7. 行政拘留: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人采取拘留措施,如拘留传销人员。

四、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是行政诉讼的核心内容之一,旨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合法性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权限审查:行政机关是否具有作出该行政行为的法定职权;2. 条件审查:行政机关是否依法履行了作出该行政行为的条件;3. 目的审查:行政机关作出该行政行为的目的是否合法;4. 程序审查:行政机关在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过程中是否依法履行了相应的程序;5. 内容审查:行政机关作出该行政行为的内容是否合法合理。

行政法

行政法

2.禁止过度原则:适当性原则;必要性原则:“用大
炮打小鸟”,“杀鸡用牛刀”;合比例原则:“杀鸡 取卵” 3.信赖保护原则 (四)行政正当原则 1.避免偏私原则 2.行政参与原则 3.行政公开原则
第四部分
行政法的渊源
行政法渊源是指具有法的效力和意义的法的外在形式。 一、行政法的形式法源 1.宪法 2.法律 3.行政法规 4.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5.规章 6.国际条约和惯例 7.行政规范性文件 二、行政法的实质法源 1.惯例 2.司法判例 3.学说 4.行政法的一般原则
【案例】
据2003年5月15日《南方周末》报道,卫生部卫生与 法制监督司司长赵同刚表示,我国暂时将非典归入乙类 传染病中的特殊传染病加以管理。然而,《传染病防治 法》规定,对甲类传染病病人和病原携带者,乙类传染 病中的艾滋病病人、炭疽中的肺炭疽病人,方可予以隔 离治疗。这样,我们当时采取的对非典病人的强制隔离 措施就陷入了一种尴尬境地,即缺乏法律依据。对此, 赵司长表示,我们是把非典作为乙类传染病中的特殊类 来加以管理的,因为是特殊类,所以我们认为可以也需 要采取隔离的控制措施,但是对于这一点,却没有明确 的法律依据予以授权。 对非典病人的强制隔离是否违反了行政合法原则 (法律保留)?思考时请注意,当时的Sars已经形成了 高度的行政紧急状态。
形式意义上的行政
行政法探讨的行政是形式意义上的行政,即只针 对行政机关的组织、活动进行研究,而不包括立法机 关和司法机关的活动。 行政区分为公共行政和国家行政,国家行政只是公共 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而非全部。


行政法学中的行政是公共行政,也就是与公权力相 关的行政,但主要内容还是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
(二)行政行为的生效

行政行为的概念与分类

行政行为的概念与分类

行政行为的概念与分类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对具体的对象,在履行行政职能的过程中所进行的具体活动。

它具有行政性、公共性、单向性、约束性等特征。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行政行为可以分为多种类型。

一般来说,行政行为可以分为行政决定、行政命令、行政许可、行政奖励、行政处分、行政合同等几类。

1. 行政决定: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或政策的规定,对特定事项作出决策,如行政机关的开展某项活动、采取某种措施等。

2. 行政命令:行政机关对特定对象发出的具有约束力的命令,如政府对企事业单位进行指导、督促或规范。

3. 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向特定的个人或组织授予特殊权力或特定行为的许可,如营业执照的颁发、工程项目的开工许可等。

4. 行政奖励:行政机关对个人或组织因为某种行为或成就给予的奖励,如表彰、奖金、荣誉称号等。

5. 行政处分:行政机关对个人或组织的违法、违规行为给予的处罚或惩戒,如罚款、警告、责令停产停业等。

6. 行政合同:行政机关与个人或组织之间以行政机关的身份签订的合同,如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承包合同、采购合同等。

以上仅是对行政行为的一种常见分类方法,实际上还可以根据行政行为的性质、目的、效力等进行更多的细分和分类。

行政行为的典型类型与特点分析

行政行为的典型类型与特点分析

行政行为的典型类型与特点分析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或授权决定而采取的具体行为。

在行政管理过程中,行政行为起着重要的作用。

了解行政行为的典型类型和特点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和评价行政管理的效果和合理性。

本文将对行政行为的典型类型和特点进行分析。

行政行为可以分为行政权力行使行为和行政管理行为两大类。

行政权力行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职能权限时所做出的行政行为,如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裁决等。

行政权力行使行为具有强制性和决定性的特点,决定了行政机关对社会公共利益的直接干预和调节作用。

而行政管理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中所做出的行为,如行政监督、行政协调、行政服务等。

行政管理行为具有指导性和服务性的特点,旨在促进各个社会主体的协调和发展。

行政行为还可以按照行政机关的表现形式划分为个体行政行为和集体行政行为。

个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根据特定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做出的以具体个人或组织为对象的行政行为,如给予某个个人行政许可、行政裁决等。

集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作为一个整体对一类或一群对象采取的行政行为,如发布法规、制定政策、组织行政活动等。

个体行政行为具有直接性和具体性的特点,而集体行政行为则具有一般性和普遍性的特点。

第三,行政行为还可根据行政机关的目的和效果划分为有限行政行为和无限行政行为。

有限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在特定的法律、法规或授权范围内采取的行政行为,如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等。

有限行政行为具有限制性和可控性的特点,需要依据特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

而无限行政行为则是指行政机关在特定条件下不受限制地采取的行政行为,如行政服务、行政咨询等。

无限行政行为具有灵活性和便利性的特点,可以更好地适应社会需求和发展。

最后,行政行为还具有正式性和强制性的特点。

正式性是指行政行为必须依法合规进行,行政机关必须按照特定的规定和程序来执行行政行为。

正式性可以保障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确保行政机关的行为得到法律和社会的认可和尊重。

简述行政行为的主要分类

简述行政行为的主要分类

简述行政行为的主要分类一、行政行为的定义与分类行政行为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针对特定对象采取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

根据不同的标准,行政行为可以进行如下分类:1.根据行政行为的内容和目的,可分为管理行为、服务行为、协调行为、监督行为等。

2.根据行政行为的程序,可分为程序性行政行为和实质性行政行为。

3.根据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可分为羁束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4.根据行政行为的形式,可分为书面行政行为和口头行政行为。

5.根据行政行为的性质,可分为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司法行为。

二、行政行为的实施主体和对象1.行政行为的实施主体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包括各级人民政府、政府部门、派出机构等。

2.行政行为的对象是具有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行政行为的主要类型1.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对特定事项作出许可或不许可的决定。

如营业执照、建筑许可等。

2.行政命令:行政机关依法对行政相对人作出的具有执行性的命令。

如责令改正、强制拆除等。

3.行政奖励:行政机关对为国家和社会作出突出贡献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给予的荣誉、物质或其他权益的表彰。

如表彰先进、奖金奖励等。

4.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规的行政相对人进行的处罚。

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

5.行政合同: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订立的具有行政法律效力的合同。

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特许经营合同等。

6.行政给付:行政机关依法对特定对象给予的财产性权益。

如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等。

四、各类行政行为的特征与应用场景1.行政许可:特征为申请制、审查制、特定事项的控制。

应用于市场准入、资源配置、行业管理等场景。

2.行政命令:特征为强制性、执行性。

应用于责令改正、强制执行等场景。

3.行政奖励:特征为表彰先进、鼓励创新。

应用于表彰突出贡献、激励社会发展等场景。

4.行政处罚:特征为制裁性、严厉性。

应用于惩戒违法行为、维护行政法规的尊严。

事业单位考试题库考点《行政法》_16

事业单位考试题库考点《行政法》_16

事业单位考试题库考点《行政法》事业单位考试题库考点高频试题:1、多选题某村瓜农赵某拉一车瓜到县城出卖,遇到一伙人哄抢,其子急忙到城关派出所报案。

时值中午,值班民警以不能离开为由推脱,未采取任何措施,致使瓜被抢。

赵某申请复议。

复议机关不应作何种复议决定?_____A: 行政赔偿决定B: 确认派出所行为违法决定C: 责令被申请人履行职责决定D: 维持决定参考答案: ACD本题解释:【答案】ACD。

解析:本题考察行政复议决定的种类。

城关派出所不履行职责,按照《行政复议法》第28条第1款第2项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决定城关派出所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但是本题中因为瓜已经被抢,行政复议机关再作这样的决定已无实际意义,此时行政复议机关应作出确认违法的决定。

故B项为正确选项。

A项行政赔偿决定的作出,应基于行政复议申请人的申请。

本案中赵某并没有提出赔偿请求,同时本案又不属于《行政复议法》第29条第2款复议机关依职权作出赔偿决定的情形。

所以不应作出赔偿决定,故而A项是错误的。

2、单选题林某不服县农业局的行政处罚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过程中,农业局撤销了原处罚决定,林某遂向法院申请撤诉,法院裁定准予撤诉。

一周后,农业局又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了与原处罚决定相同的决定。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A: 林某可以撤回撤诉申请,请求法院恢复审理B: 林某可以对法院准予撤诉裁定提出上诉C: 林某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准予撤诉的裁定,申请再审D: 林某可以对农业局新的处罚决定提起诉讼参考答案: D【答案】D。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

”可知,林某不可以再向法院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起诉讼,但可以向法院申请再审,撤销原裁定。

国家开放大学《实用法律基础》形考任务1-4参考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实用法律基础》形考任务1-4参考答案

国家开放大学《实用法律基础》形考任务1-4参考答案题目顺序随机,下载后利用查找功能完成任务1.下列关于所有权的表述,不正确的是A. 所有权具有弹力性B. 所有权是一种绝对权C.D. 我国实行公有制,只有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2.下列关于行政应急性原则的表述正确的是____A. 行政应急性原则是对行政合法性原则在时间上的变通B. 应急原则损害了行政法治C.D. 该原则是合法性原则的例外3.羁束行政行为的范围、条件、形式、程度、方法等均受不法律约束。

(√)4.我国的公司形式中也有承担无限责任的公司。

(√)5.关于刑事诉讼的辩护制度,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____A. 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B. 对于特定被告如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应当为其提供辩护C. 在侦查阶段,可以委托法律工作者辩护D.6.我国刑罚的目的包括____A.B.一般预防C. 履行罪犯D. 特殊预防7.下列行政行为分类错误的是____A.B. 依职权的行政行为和依申请的行政行为C. 羁束行政行为和裁量行政行为D. 双方行政行为和三方行政行为8.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括____A. 行政合法性原则B. 行政应急性原则C. 行政合理性原则D.9.下列关于冲突规范的说法,不正确的是____A.B. 冲突规范又称法律适用规范或法律选择规范,是一种指引规范C. 冲突规范的结构包括两个部分:范围和系属D. 冲突规范是可以直接用于裁判的规范10.下列是我国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是____A. 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B.C. 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D. 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11.下列关于紧急避险的说法,正确的是____A.B. 不能过当C. 和正当防卫一样排除社会危害性D. 可以在自身利益没有受到危险的情况下实施12.犯罪一般具有以下哪些特征____A.B. 严重社会危害性C. 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性D. 刑事违法性13.权利不依赖于救济。

(√)14.法治的优越性体现在____A. 也会受到个人的影响B.C. 不偏私,公正D. 每个时代都能实行法治15.任何法律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部编版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上册5.1《法不可违》优秀教案

部编版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上册5.1《法不可违》优秀教案

八年级上道德与法治第五课第一节法不可违教学设计第五课做守法的公民第1课时法不可违1教学分析教学重点:违法行为的种类。

教学难点:警惕身边的违法行为。

2教学过程一、导入新课(多媒体展示材料)2016年7月4日,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和滥用职权罪三罪并罚,对全国政协原副主席、中共中央统战部原部长令计划宣判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令计划受到法律的惩罚说明了什么?教师讲述:说明了谁都不能违法,违了法就要受到追究和制裁。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时代,尊法守法是我们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今天我们来学习第五课第1课时:法不可违。

二、新课讲授目标导学一:违法无小事(一)法律的规范作用1.阅读教材P46“运用你的经验”设计意图:引导学生了解什么是违法行为及其导致得结果,增强学生用法律的眼光辨识自己行为的能力,增强法治意识,做到不违法。

具有开启下文的作用。

2.角色扮演:由学生分别扮演不同角色,以小品的形式表演出来,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3.小勤为什么会被送到派出所?提示:小勤的行为虽然不是主观故意,但客观上其行为已经违法。

4.这样的事情可以避免吗?提示:可以,了解法律,学习法律,懂法守法就可以避免。

教师总结: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法律意识,不能违法。

法律是最刚性的社会规则,不违法是人们行为的底线。

(二)违法行为的含义活动一:认识违法行为设计意图:引导学生在对比分析三种行为的不同表现、危害程度及所受处罚,了解违法行为的类别及其特点;了解治安管理处罚法、民法、刑法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帮助学生认识到违法的后果及其必然受到的处罚,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培养学生的比较、分析和归纳能力。

1.阅读教材P47“探究与分享”2.分组对三种不同的情形进行讨论:这些行为有哪些不同的影响?对社会产生了哪些危害?触犯了何种法律?怎么才能解决问题?提示:朱某拾到苏某的手表拒不返还,违反了物权法,给苏某造成了财产损失,被法院判决限期归还苏某的手表;李某等人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破坏了体育馆的公共秩序,被公安机关予以警告处罚;赵某的行为触犯了刑法,影响了社会的稳定,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具体行政行为中的典型案例

具体行政行为中的典型案例

具体行政行为中的典型案例第一篇:具体行政行为中的典型案例具体行政行为中的典型案例(3)案情3介绍:原告:魏某,女,65岁,农民。

原告:宗某,男,40岁,农民。

被告:某县人民政府原告魏某与原告宗某,系同一村寨住宅相邻的两户农民。

两家关于宅基地的划线已有多年纷争。

他们曾在当地乡政府的主持下立过协议。

今年5月,魏某翻建住宅,两家矛盾再次激发。

乡政府多次协调不成,宗某天天上县政府上访。

该县政府直接出面协调,最后做出“关于魏家与宗家宅基地使用权中界线的处理决定”。

《决定》的内容是:“双方宅基地的中界线以魏家东房山后墙角外线向东量4.5寸为一点,以东房山前角外线为另一点,两点连成一条直线向南延长到两户南院墙,线以东归宗家使用;线以西归魏家使用。

”魏某与宗某收到县人民政府的《决定》后,均表示不服,便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但当地法院在立案时,关于应以民事案件立案,还是以行政案件立案有不同意见。

主张以民事案件立案的理由是:两户农民宅基地的纠纷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主张以行政案件立案的理由是:两户农民不服并所控告的是县政府的行政处理决定,县政府做出处理决定属于行政行为,而不是民事行为。

请问:你的看法是什么?案例3点评:本案属于民事案件还是行政案件,不是一个纯诉讼的问题,它涉及到如何理解“行政裁决”的有关行政法理。

在行政法理上,行政裁决不能简单地理解为“行政机关所作的裁决”。

否则,既可能扩大了行政裁决的范围,也可能缩小了其范围。

中国行政法学上的行政裁决,已被界定为具有下列特征的具体行政行为:第一,裁决机关是行政机关。

如果做出裁决的机关是司法机关或民间组织,就不属行政裁决。

第二,裁决的对象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关系,不包括行政关系。

根据中国目前的法律规定,这种民事关系一般被限于森林、土地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归属关系。

第三,作为裁决机关的行政机关是作为第三人,而不是当事人身份出现的。

就是说,行政裁决机关是民事纠纷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而且以具有独立身份的中间人身份出现。

案例分析题1市政府的通告属于何种类型的行政行为

案例分析题1市政府的通告属于何种类型的行政行为

案例分析题1市政府的通告属于何种类型的行政行为?某市原有甲、乙、丙、丁四家定点屠宰场,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屠宰许可证等证照齐全。

1997年国务院发布《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该市政府根据其中确认并颁发定点屠宰标志牌的规定发出通告,确定只给甲发放定点标志牌。

据此,市工商局吊销乙、丙、丁三家屠宰场营业执照。

乙、丙、丁三家屠宰场对此不服,找到市政府,市政府称,通告属于抽象行政行为,需遵守执行。

三家屠宰场提起行政诉讼。

(1)市政府的通告属于何种类型的行政行为?理由何在?(2)颁发定点屠宰标志牌属于何性质的行为?【参考答案】(1)市政府的通告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是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依照法律,法规针对特定的人特定的事采取具体措施的行为,其行为的内容和结果将直接影响某一个人或组织的权益;而抽象行政行为是以不特定的人或事为管理对象,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市政府的通告针对的事特定,即确认颁发定点屠宰标志牌;针对的人特定,即甲、乙、丙、丁四家屠宰场。

(2)颁发定点屠宰标志牌的行为是行政确认行为。

即市政府先确认甲屠宰场符合(或具备)从事屠宰业务的各方面的条件,然后赋予甲屠宰场专门从事屠宰的法律资格。

案例分析题2 甲县政府及其工商管理部门的行为性质如何?甲县前几年为发展山区农村经济,投巨资扶持农民栽苹果树,几年过去,苹果树开始大量结果,但由于品种以及土壤、气候等原因,该县所产苹果太小、味酸、色泽不好,因此,苹果的销路一向不好。

该县有一个佳美罐头厂,其生产的“佳美”牌苹果罐头和苹果汁销路一直很好,自从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求该罐头厂采购本县苹果作原料以来,销量也急剧下降。

为了扭转这种局面,该厂决定从外地采购原料,于是与乙县某地号称“苹果大王”的种植专业户刘金龙签订了购买苹果的协议。

1997年8月,刘金龙向罐头厂交付了第一批苹果,因品质优良,罐头厂非常满意,要求刘金龙继续向该厂提供苹果。

因佳美罐头厂过去是县苹果最大的买家,现罐头厂不购买本县苹果作原料,对于本来就打不开销路的果农,更是雪上加霜,大量的苹果无人采,大批的苹果烂掉,果农纷纷找到政府想办法,1997年8月底,县政府一位副县长找到佳美厂厂长,要求该厂不要到外地购买苹果,用本地苹果做原料。

行政行为概述

行政行为概述

行政行为概述行政行为概述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特定行为主体采取的具体行动或决策。

作为行政管理的基本活动之一,行政行为对于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行政行为的定义、性质、分类、特点、程序等方面对行政行为进行概述。

一、行政行为的定义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作出的具体行动或决策。

它是行政主体依法对特定行为主体采取的具体行动或决策,具有强制性、单方面性、特殊性、公共性等特点。

行政行为具有强制性,即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时对行为主体具有拘束力。

行政机关依法对行为主体采取的行动或决策,行为主体无权选择是否接受,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行政行为具有单方面性,即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时行动具有单方向性。

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无需征得行为主体的同意,行使行政权力的决策和执行皆由行政机关单独完成。

行政行为具有特殊性,即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对特定行为主体采取的行动或决策。

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的对象主要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特定的主体,而不是全体社会成员。

行政行为具有公共性,即行政机关的行为或决策具有公共利益性质。

行政行为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保护公民权益,促进社会发展等,具有公共性质。

二、行政行为的性质行政行为具有四个基本性质,即权利性、强制性、单纯性和相对性。

行政行为的权利性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对行为主体产生权利和义务,行政行为是行为主体享有或承担特定权利和义务的依据。

行政行为的强制性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时对行为主体具有强制力,行为主体无权选择是否接受,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行政行为的单纯性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时仅对具体行动或决策进行处理,不涉及其他利益。

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对特定行为主体的某项行动或决策。

行政行为的相对性是指行政行为是对特定行为主体采取的行动或决策,不同行为主体在同一行政行为中可能产生不同的结果。

三、行政行为的分类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行政行为可以分为多种类型,主要包括处置行政行为、决策行政行为、管理行政行为和政策行政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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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类型分别有哪些
1.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这是基于行为适用范围对行政行为所作的一种划分。

抽象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制定法规、规章和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行政规则的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特定的对象,就特定的事项所作出的处理决定。

抽象行政行为的种类,可以分为执行性、补充性、自主性几种。

执行性的抽象行政行为,是指为执行法律或者上位规则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的行政行为,其特征是不创设新的权利义务。

补充性的抽象行政行为,是指根据法律或者上位规则规定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对原法律或者上位规则需要补充完善的事项作出规定的抽象行政行为,其特征是在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约束下创设一部分补充性的新的权利义务。

自主性的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直接对法律或者上位规则尚未规定的事项,在根据宪法和组织法规定的管理权限内,根据行政管理的实际需要自主创设权利义务的抽象行政行为。

2.羁束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羁束行政行为是指法律明确规定了行政行为的范围、条件、形式、程序、方法等,行政机关没有自由选择的余地,只能严格依法实施而作出的行政行为。

自由裁量行政行为是指法律仅仅规定行政行为的范围、条件、幅度和种类等等,由行政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如何适用法律而作出的行政行为。

3.依申请的行政行为和依职权的行政行为。

应申请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行为以相对人的申请为前提条件,行使行政权力而作出的行政行为。

依职权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主动行使行政权力而作出的行
政行为。

4.要式行政行为与非要式行政行为以做出是否必须具备法定形
式为标准可将行政行为分为要式行政行为与非要式行政行为。

要式行政行为是指必须具备某种特定形式或遵守特定程序才能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政行为,如档案规章的公布行为;非要式行政行为是指不需具备特定形式或遵守特定程序,只要行政主体针对具体情况采取了适当的方式即可产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为,如汶川地震灾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抢险中发布即时口头命令的行为。

5.行政立法、行政执法与行政司法行为。

是以行政权作用的方式和实施行政行为所形成的法律关系为标准划分的。

行政立法行为,是行政主体以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带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行政执法,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实施的直接影响相对方权利和义务的行为,或者对个人、组织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使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行为;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奖励等。

行政司法,是指行政机关作为第三者,按照准司法程序审理特定的行政争议或民事争议案
件所作出的裁决行为;它所形成的法律关系是以行政机关为一方,以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各人为一方的三方法律关系,具体包括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的行政行为,如行政终局裁决行为、国家行为等。

单方行政行为与双方(多方)行政行为
6.以行政法律关系相对方参与意思表示的作用为标准司将行政行为分为单方行政行为与双方(多方)行政行为。

单方行政行为是指不需要相对方同意仅依行政主体单方意思即可成立的行政行为,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发生档案违法现象的单位做出责令限期改正的决定的行为;双力(多方)行政行为是指需要相对方同意、行政主体与相对方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才能成立的行政行为,如某县档案局与农民签订代存土地承包合同的协议的行为。

除了以上的分类外,还可以依据其他标准将行政行为分为附条件行政行为与不附条件行政行为,实体性行政行为与程序性行政行为等多种类别。

同一行政行为,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划归不同的类型,如国家档案局制定部门规章的行为,既是行政立法行为、抽象行政行为,又是依职权行政行为,还是单方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的分类主要也就是上述六种,然后除此之外还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附条件行政行为与不附条件行政行为,实体性行政行为与程序性行政行为等等等,这些分类中存在交叉的关系,有些行政行为既可以是具体行政行为,同时也可以是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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