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章程.d

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章程.d
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章程.d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星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宗旨:通过设立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共同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振兴经济做贡献。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

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星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东胜区杭锦北路16号

第四条公司由2个股东出资设立,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享有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

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五条经营范围:文化教育用品、家用电器系列、二手车、轮胎等的批发与销售。

经营期限:20年。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公司成立日期。

第二章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叁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为叁万元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

认缴的出资额,公司的实收资本为全体股东实际交付并经

公司登记的出资额。

第七条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出资时间一览表。

第八条 各股东认缴出资的公司注册资本应在申请公司登记

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证。

第九条 股东首次出资全部为货币出资,并应当存入公司银行帐

户。

第十条 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向股东签改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

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

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

的编号和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签章。出资证明书一式

两份,股东和公司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 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

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

第十二条 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

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第三章 股东的权利、义务和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三条 股东作为出资者按出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

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四条 股东的权利:

一、 出席股东会,并根据出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 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二、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的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 股东名称 (姓名) 认缴情况

实缴情况 认缴

出资额

出资方式 出资 比例 实缴 出资额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货币 货币 张三英 2万元

2万元 66.67% 2万元 2万元 66.67% 张艳梅 1万元 1万元 33.33% 1万元

1万元 33.33%

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帐簿;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或监事;

四、股东按实缴出资比例分取红例;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

按实缴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

五、公司新增资本金或其他股东转让时有优先认购权;

六、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取公司剩余财产。

第十五条股东的义务

一、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二、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债务;

三、公司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

四、遵守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条款;

五、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

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公司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第十六条出资的转让:

一、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份出资;

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

数同意,股东应就其中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回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的,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股东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转让的出资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的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出资行使优先购买权。

三、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公司应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以

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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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公司的机构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第十七条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顺利、正常开展,公司设立股东会、执行董事和监事,负责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

策划和组织领导、协调、监督等工作。

第十八条本公司设经理、业务部、财务部等具体办理机构,分别负责处理公司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各项日常具体

事务。

第十九条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应遵守公司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

第二十条公司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临其境利益的问题,

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并邀请工会或者

职工代表列席有关会议。

第二十一条公司研究决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或者职工和职工的意见和

建议。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执行董事、监事、经理: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二、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三年者。

三、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公司(企业)的执行董事或者厂

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者。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未逾三年者;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者。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执行董事、监督事或者聘用经理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第二十三条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已谋取私利。执行董事、监事、经理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二十四条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的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规定,未经股东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他人或者以其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的;

(四)、违反公司章程规定,未经股东会同意,与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已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

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已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公司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功公司所有。

第五章股东会

第二十五条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必须超过全体股东表决权的半数以上,方能召开股东会。首次股东会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以后股东会由执行董事召集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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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

事项;

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或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以及利润分配、弥补

亏损方案;

六、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七、对公司的分立、合并、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

决议;

八、修改公司的章程;

九、对发行公司的债券作出决议;

十、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十一、审议批准向其他企业投资或为他人提供担保。

股东会分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股东会每半年定期召开,由执行董事召集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召开股东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一)股东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对于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通过;(二)股东会应对所议事项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作为公司档案材料长期保存。

第六章执行董事、经理、监事

第二十七条本公司不设立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由股东会

选举产生。

第二十八条执行董事为本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九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会的决议,制定实施细则;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定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利润分配、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定公司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

散、设立分公司等方案。

六、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公司经理人选及报酬事

项;

七、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决定其报酬事项;

八、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三十条执行董事任期为三年,可以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三十一条公司经理由执行董事兼任,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组织实施公

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二、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的方案;

三、拟定公司内部的基本管理制度;

四、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五、向股东会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人选;

六、聘任或者解除管理部门负责人;

七、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二条公司不设立监事会,设监事一名。由股东会同意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为每届三年,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本公司的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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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议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

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在执行董事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四、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

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七章财务、会计

第三十三条`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协委员法规和国家财政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三十四条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表,按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报送财政、税务、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并送交各股东审查。

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下列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三、现金流量表;四、财务情况说明书;五、利润分配

表。

第三十五条公司分配每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超过注册资本百分之五十时可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撮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第三十六条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三十七条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

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公司除法定会计帐册外,不得别立会计帐册。

会计帐册、报表及各种凭证应按财政部在关规定装订成册归档,作为重要的档案资料妥善保管。

第三十八条公司应当向聘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资料,不得拒绝、隐匿、谎报;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由公司股东会决定。

第八章合并、分立和变更注册资本

第三十九条公司合并、分立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由公司的股东会作出决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要求签订协议,

清算资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并公告,

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十条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时,应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

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

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

担保。

第四十一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

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应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

记。

第九章破产、解散、终止和清算

第四十二条公司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所列(1)(2)(4)(5)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由出现之

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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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

行清算。

公司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

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

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

法定补偿金,交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资产,有

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公司清算结束后,公司应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

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章工会

第四十三条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设立工会。工会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公司应支持工会的工作。公司劳动用工制度严格按照《劳动法》执行。

第十一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公司股东会。

第四十五条公司章程经全体股东签字盖章生效。

第四十六条经股东会提议公司可以修改章程,修改章程须经股东会代表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后,由公司法定代

表人签署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四十七条公司章程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有抵触的,以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为准。

全体股东签字:

年月日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范本(标准版)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共同出资设立(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公司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 。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的注册资本元人民币。实收资本元人民币。 第七条注册资本如有虚假和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按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责任。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 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 第八条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额及方式出资比例出资时间股东姓名出资额占注册资本总额比例出资方式出资时间 第九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六章公司对外投资及担保 第十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十一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的,由股东会决议。担保和投资的数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

第十二条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股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决议。被担保的股东或者被实际控股人支配的被担保股东,在股东会上不得参与该担保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通过。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三条股东会:本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行使职权。 第十四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2017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2017 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范本,下面就是小编整理的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范本,欢迎阅读哦!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2017【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律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 第三条公司住所: 第四条公司由共同投资组建。 第五条公司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公司经营期限为年。 第六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的监督。 第八条公司宗旨: 第九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经理

均具有约束力。 第十条本章程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本公司经营范围: (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二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 股东甲: 股东乙: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股东享有的权利 1、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权; 3、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权;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 5、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取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五条股东负有的义务

1、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2、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3、办理公司注册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4、遵守公司章程规定。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第十六条本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甲: ,以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 %。 股东乙: ,以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 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 0.%。 第七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七条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出资,不需要股东会同意。 第十八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 1、须要有过半数以上并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2、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若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3、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八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九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模板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模板 如何制定有限责任公司?下面是给大家分享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模板,供大家阅读与参考。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模板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 第三条公司住所:

第四条公司由共同投资组建。 第五条公司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公司经营期限为年。 第六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的监督。 第八条公司宗旨: 第九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均具

有约束力。 第十条本章程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本公司经营范围: (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二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

股东甲: 股东乙: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股东享有的权利 1、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权; 3、查阅股东和财务会计权;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 5、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取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五条股东负有的义务 1、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2、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2018年)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为保障股东及法人合法权利,规范公司经济行为,推动公司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注册地址:***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经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核准,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整。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持有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股东一: 姓名: 身份证: 出资方式:货币 出资金额:人民币**万元整(¥) 出资比例: 股东二: 姓名: 身份证: 出资方式 出资金额:人民币**万元整(¥)

出资比例: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或监事会成员; (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六)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八)提案权; (九)其他权利。 第八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九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第十条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一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七章公司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最新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

*******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XXX(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公司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围:以上围以工商部门核定的为准) 第四章公司认缴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名称)、 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及出资期限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万元,股东按期足额缴纳本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时间、公司注册资本、股东或者名称、认缴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编号及核发日期并由公司盖章。出自证明书遗失的,应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容。 第七条股东(名称)、号、缴纳出资期限、认缴注册资本金额、出资方式一览表:

(二)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三)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 (十三)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详细版

有限公司

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 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本公司章程对公司的股东、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都有约束力。 第二条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并领取法人营业执照后即告成立。 第二章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的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公司的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 万元

股东实行分期认缴注册资本金的方式出资 第一期认缴时间: 年 月 日 第二期认缴时间: 年 月 日 第三期认缴时间: 年 月 日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或减少必须经股东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 股东一致通过,增加或减少的比例、幅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且不影响公司的存在。 第五章公司股东姓名 第八条 凡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上或持有公司所出具的认缴出资证明的为本公 司股东。 第九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并记载下列事项: 1、 股东的姓名及住所; 2、 股东的出资额; 3、 出资证明书编号。 第六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 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纪录,财务会计报告; 2、 有权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股东: _________________ ,出资: 股东: _________________ ,出资: 股东: _________________ ,出资: 股东: _________________ ,出资: 人民币 万 元, 占 %股权; 人民币 万元, 占 %股权; 人民币 万元, 占 %股权; 人民币 万元, 占 %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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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超汇商贸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XXXX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廊坊市超汇商贸有限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xxxx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xxxx(以上范围以工商部门核定的为准) 第四章公司认缴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 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及出资期限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公司认缴注册资本XXXX万元,股东按期足额缴纳本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时间、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姓名或者名称、认缴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编号及核发日期并由公司盖章。出自证明书遗失的,应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第七条股东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缴纳出资期限、认缴注册资本金额、出资方式一览表: (一)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三)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股东滥用公司

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 (十三)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按季度定时召开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利。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有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合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四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十五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议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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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模板 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石家庄政拓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企业集团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石家庄政拓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是以石家庄政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母公司,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的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规范的企业法人联合体。 第二条集团名称及法定地址 名称:石家庄政拓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简称:政拓集团 法定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维明南大街38号 第三条集团母公司名称及法定地址 名称:,,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维明南大街38号 第四条集团的宗旨:以集团母公司为核心,以资本为纽带,发挥集团成员的综合优势,实现各种资源的优化配置,为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第五条集团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依法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集团成员之间的经营联合、协作方式 第六条本集团成员单位包括母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其他成员单位。母公司、控股子公司、成员单位均具有独立法人地位。 一、母公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二、控股子公司:北京,,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北京,,经贸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兴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广告有限公司、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第七条集团实行集中决策、分层管理、分散经营。集团理事会是集团的管理 和决策机构;母公司是财务和投资中心,在集团中居于主导和核心地位,对外代表集团,母公司的主要功能是研究和确定发展规划,负责投融资决策,从事资本运营,对经营者进行考核和任命,监控经济运行情况等。 第八条控股子公司可以在自己的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但不得 以集团名义签订经济合同或从事经营活动。 第九条集团的管理体制 一、集团母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 根据《公司法》规定,母公司依法行使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向控股子公司派出董事和监事,通过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参与公司经营方针、投资方向、选择经营者及利润分配等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决策,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二、集团母公司与其他成员单位的关系 母公司与其他成员单位的关系是参股或者生产经营、协作的关系。 第三章集团管理机构的组织和职权 第十条集团设立理事会,作为集团的管理机构。 第十一条理事会由集团成员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共同组成。 第十二条理事会的职责 一、听取和审议理事长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审定集团中长期发展规划和重大改革方案; 三、制订集团的资本运营方针和投融资方案; 四、讨论协调集团年度生产、经营、投资以及资金使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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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登记 一、名称预先核准提交材料规范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提交材料规范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权限、授权期限。 3、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注: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红盾信息网()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投资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3、以上需投资人签署的,自然人投资人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投资人加盖公章。 【2】预先核准企业名称延期申请提交材料规范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预先核准企业名称延期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注: 1、投资人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延长《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一次(六个月),经延期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得再次申请延期。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延期应当在有效期期满前一个月内申请办理,申请延期时应缴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投资人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记载投资人不同的,应当另行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2、《预先核准企业名称延期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红盾信息网()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4、以上需投资人签署的,自然人投资人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投资人加盖公章。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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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蚕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昆明蚕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昆明蚕豆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 xxxx 第三 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 xxxx (以上范围以工商部门核定的为准) 第四章 公司认缴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 称)、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及出资期限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公司认缴注册资本 200 万元,股东按期足额缴纳本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载明公司名称、公司 成立时 间、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姓名或者名称、认缴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编号及核发日期并 由公司 盖章。出自证明书遗失的,应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公司应 设置股 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第七条股东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缴纳出资期限、认缴注册资本金额、出资方式一览表: 股东姓名 ( 名称 ) 认缴注册资本金额 证件号码缴纳出资期限出资方式 (万元) 李俊含2034 年 3 月 2 日 前57.5 货币2034 年 3 月 2 日 前3货币 文柯然2034 年 3 月 2 日 前37.5 货币2034 年 3 月 2 日 前2货币 合计2000000.00 (一)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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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金台区百顺商贸行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建立企业所有权、经营权分离的管理体制,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增强公司自我发展和自我约束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订并签署本章程。 第二条名称:宝鸡市金台区百顺商贸行(以下简称“商贸行”)。 住所:宝鸡市金台区 经营范围:日用百货 第三条公司注册资本:无,实际认缴出资额:无。 第四条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注册后依法取得公司法人资格,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五条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自公司登记注册之日起,公司营业期限为10年。 第二章:股东 第七条公司的股东为:木木、奇奇,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八条公司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或监事;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九条公司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5)服从和执行股东会决议; (6)积极支持公司改善生产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7)维护公司利益,反对和抵制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十条公司股东出资额为10万元人民币,出资额和股权比例如下: 股东姓名出资额出资方式股权比例(%)出资时间 木木9 货币 90% 2014年4月20日西西 1 货币 10% 2014年4月20日 第十一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公司签发的出资证明书是股东出资的书面凭证。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或全部股权。 第十三条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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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 XXXXX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执行董事为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XXX有限公司。 第四条住所:XXXX。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零售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 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十万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

第五章股东 第八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九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优先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二)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股东会,按照认缴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三)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或监事; (六)查阅公司会计帐簿,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执行董事的决议、监事的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七)公司终止后,按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股东承担如下义务: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 (二)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在公司成立后,不得抽逃出资; (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合法继承人继承其股东资格,其他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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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本章程适用于设执行董事、监事的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章程 (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方共同出资(法定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有限公司(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 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住所:。 (注: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明确表述所在省、市、市(区、县)、乡镇(村)及街道门牌号码。)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公司的经营范围用语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根据公司从事经营项 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填写。) 第六条公司改变经营范围,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 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为在公司登记机关 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化,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 请变更登记。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 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第九条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经变更登记,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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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立企业所有权、经营权分离的管理体制,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增强企业自我发展和自我约束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XX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甲公司、乙公司和丙公司发起组建。公司依法成立后即成为独立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公司的名称为:XX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 元。 第五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条公司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公司的合法权益 和经营活动,受国家法律和政策保护,不受任何行政机关、团体或个人非法干预和侵犯。 第二章公司宗旨和经管范围 第七条公司的宗旨:(略)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略) 经管方式:(略) 第三章股东与股份 第九条甲公司、乙公司和丙公司为公司股东。股东是公司的资产所有者,享有本章程 所规定的权利,并承担本章程规定的义务。股来对公司所承担的责任,以各自对公司的出资

额为限。 第十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 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首期出资额为__________ 元人民币,作为公司首期注册资本。 股东首期出资额中甲公司占_______ ,乙公司占 ______ ,丙公司占______ 。 第十二条股东所持出资证明书为其出资的书面凭证。 第十三条股东的出资总额可以增加出资,但应由董事会提议,经股东会批准,并通过 下述方式进行: 1.公司的股东按原始出资比例增加出资; 2.以公司的红利追加出资; 3.以公司的生产发展基金追加出资。 但公司如连续两年亏损,不得增加出资。 第四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按每出资________ 选派一名股东参加股东会。 第十五条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出席股东会并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按出资比例分得红利; 3.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咨询,对违法乱纪、玩忽职守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人进行检举控告; 4.依本章程第十条的规定转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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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朕泰老爷爷食品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的各项条款及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合肥市朕泰老爷爷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严店工业新区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烘炒类、油炸类)加工、销售。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18万元。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出资额、出资时间、方式如下: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的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其他职要 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于1月31日定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长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东会议职责的,由监理召集和主持;监理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二人以上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

二人以上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常用文书范本 注:适用于设执行董事、一次出资、两个股东以上的有限公司 (请参照此范本制定章程后重新打印,横线、红色注解文字 请不要打印,蓝色文字按照公司实际情况选择打印) 有限公司章程 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本章程未规定的,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要求能满足邮寄投递条件)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定的内容为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万元。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第五条公司股东的姓名和名称为:1、、2、、(应列出所有公司股东的姓名和名称) 第五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六条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为: 序 号股东出资 方式 出资额 (万元) 出资比例 (%) 出资时间 (在申请登记时缴 足) 1 年月日 2 年月日 3 年月日 4 年月日 第七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九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审议批准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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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为适应 * 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 *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方共同出资设立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_____有限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北京市_____区_____路_____号_____室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开发研究;房地产信息咨询、自有房屋出租。 第三章公司资本 第四条公司资本:人民币50万元 公司增加或减少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

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变更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股东姓名 * 号码出资方式资额 股东-1货币人民币10万元 股东-2货币人民币10万元 股东-3货币人民币10万元 股东-4货币人民币10万元 股东-5货币人民币10万元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或监事;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八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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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 2017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范文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律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 第三条公司住所: 第四条公司由共同投资组建。 第五条公司依法在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法人资格,公司经营期限为______年。 第六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的监督。 第八条公司宗旨: 第九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均具有约束力。 第十条本章程经全体股东讨论通过,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本公司经营范围: (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二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万元人民币。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 股东甲:______ 股东乙:______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股东享有的权利 1、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权; 3、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权;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分取红利; 5、依法转让出资,优先购买公司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认购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取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第十五条股东负有的义务 1、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2、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3、办理公司注册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4、遵守公司章程规定。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第十六条本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甲:______,以______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______%。 股东乙:______,以______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整,占注册资本的______%。 第七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七条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出资,不需要股东会同意。 第十八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 1、须要有过半数以上并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同意; 2、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若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3、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完整版)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

羚丰大酒店有限公司章程 二O 年月日订立

章程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第五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六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八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的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九章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十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第十一章公司财务、会计 第十二章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第十三章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十四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五条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第六条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 第七条公司职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第八条在公司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第九条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十条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为:馨华园大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条公司住所为:抚松县东岗镇小山村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 第十二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十三条公司注册资金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第十四条公司由个股东出资设立。分别为: 1、股东身份证件号码: 住所: 2、股东身份证件号码: 住所: 3、股东身份证件号码: 住所: 4、股东身份证件号码: 住所: 5、股东身份证件号码: 住所: 6、股东身份证件号码: 住所: 第五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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