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要如何规避“提单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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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呢?最严重的就是无单放货!如果买家和指
定的货代之间是有勾结的,而我们又没有掌握船
东单,那么这时候买家就会通过指定货代直接取
得货物,而拒付我们的货款。那我们要如何应对 这种风险呢?第一、可以要求货代提
供船东单。这在前期订舱的时候就要向货代申明,
除非是拼箱货,否则货代是有义务提供船东单的。
如果买家拖延付款或者是拒付货款,那么我们还
成单证不符。3、谨慎使用电放提单:电放提单是 国内货代不出具纸质提单,
通知国外代理直接放单给买家,这种放单的速度
非常快,买家可以很方便地拿到提单,与此同时
带来的风险就是买家可能会不支付货款。所以当
买家要求使用电放提单时,货代一般都会通知卖 方并要求卖方出具保函,以避免纠纷
出现时卖方追究货代的责任,这也是货代在形式
司,故COSCO公司见海运提单交货没有任何过错, 不应向卖家承担责
任。至于与卖家存在海上运输合同法律关系的韩
国P船务公司和签发提单的青岛A货代公司的责任
承担问题,韩国P船务公司提走货物而后下落不明,
明显构成欺诈,理当承担责任,这一点无庸置疑。 但向境外一下落不明的公司
主张权利,最终胜诉也很难获得实际赔偿。因此,
单需要有更清楚的认识。船东单与货代提单的区
别和联系:船东单(MASTER B/L)一般是由船
公司签发的提单,是真正的物权凭证,目的地海 关只认船东单才放货的。货
代提单(HOUSE B/L)是由货运代理公司签发的提单,
不是物权凭证,属于一种结汇单据,只凭货代提
单是无法提货的。一般是由买家凭借货代提单去
量提供优质方便的服务,而我们这些卖方倒成了
求着他们办事的人了。不过如果只是态度上冷淡
一些我们也就不计较了,重要的是一些资质不够、 信誉不好的货代会给我们出口方带
来很多麻烦和损失。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留意过自
己最后拿到手的提单到底是货代单还是船东单。
有一些刚刚进入外贸行业的业务员确实不太了解
自己拿的是什么单,至于两种单的区别我们已经 介绍过了,那么实际中带来的风险是
达成和解。律师提醒国际贸易卖家接受提单时尽 可能自己选择订舱,应选择具有良
好资质的船公司出具的海运提单、慎重接受货代
提单。案例中山东的卖家最终通过法律途径还是
挽回了大部分损失,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而我
们有很多遇到类似情况的外贸公司只能是“哑巴 吃黄连,有苦说不出”。所以提高我
们自己的风险防范意识才是最为重要的,对于提
青岛A货代公司在本案中是否应承担责任,直接关
系到卖家索赔的损失能否最终实现。律师认为,
韩国P船务公司系违规在中国境内经营无船承运业 务,而且A货代公司签发的提
单亦未在商务部登记备案,以上违反了《中华人
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第七条“经营无船承运
业务,应当向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办理提单登记,
并交纳保证金”的规定,同时违反了《国际货物 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
赔无望,无奈找到律师寻求通过法律途径挽回部
分损失。律师意见:根据卖家提供的提单等材料,
律师认为,本案实际存在两个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法律关系。一个是卖家持有的中国A货代公司签发 的货代提单,另外一个是韩国P
船务公司持有的COSCO公司签发的海运提单。真
正完成运输的COSCO公司签发的海运提单与卖方
没有任何关系,其所记载的收货人是韩国P船务公
是船东单,所以能较好地控制风险。2、买家使用
信用证付款时,提单可能带来的风险:上面提到
货值比较大时,我们可以建议客户使用信用证付 款,那么这个时候我们又要提防
另一个风险——单证不符!信用证结算的原则是
“单证相符,单单相符”,所以如果提单显示内
容与信用证要求不一致的时候,银行是有理由拒
付的。所以我们必须仔细阅读信用证,弄清楚要 求。一些常见的问题如下:1)提单
37条规定之“在我国境内签发的货代提单应报经
登记、编号”的规定。青岛A货代公司明知其签发
的提单未登记备案,属违法性质,却仍然签发提
单,使得韩国P船务公司骗取货物的目的得以顺利 实现。青岛A公司应赔偿因此
给卖家造成的损失。卖家根据律师提供的法律意
见与A货代公司进一步沟通,最终A货代公司同意
支付卖家一定金额的款项以弥补卖家损失,双方
预留签字不符予以拒付并退回单证。卖家急忙查
货物去向,得知该批货物由COSCO公司实际承运,
货物已被韩国P公司凭COSCO公司签发的海运单 提走。卖家于是持提单找
签发提单的A货代公司,但该公司称其是代理韩国
P公司签发的提单,这在签发的提单时就已作了说
明,故卖家应该向韩国P公司索赔损失。而此时无
论是韩国P船务公司还是韩国买家都联系不上。卖 家这才知道遭遇了欺诈,索
”,对于出口企业,则隐含着很多的“操作风
险”。建议广大出口企业加强对提单的管理和控
制,规避付款交单操作方式下的信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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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份数:是三正三副、还是三正两副,或者是其
他什么要求一定要看仔细。2)提单中品名描述的
内容:在做T/T的时候,一般品描都会写的比较简
单,而在信用证的条件下,品描会相对复杂,所 以千万不能嫌麻烦,一定要详
细核对,宁愿有附页也必须按要求写清楚。3)提
单中是否需要有“备注(REMARK)”。这并不
是标准条款,所以需要额外注意,以免漏写而造
上推卸自己的责任。因此卖方在同意与否上需要
慎重考虑,最好要求买家在我方出货前付清所有
货款。【小编提示】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之下, 100%的预付款固然是出口企业最想
要的,但谈何容易。基于规避风险的考虑,出口
企业选择运用见单付款或者自控提单的方式。但
从上文的分析可以看出,提单作为最为贸易的重
要单证之一,其中又有不少“玄机”。对于海外 的不良买家,则有很多的“操作空间
目的港当地换取海运提单,然后进行清关提货。 不过这种逻辑关系也
不是必然的,因为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直接签发
海运提单,而不签发货代提单。提单中隐含的几
种风险:1、FOB条件下,货代提单可能遭遇的风
险:在FOB的价格条件下,货运代理公司一般是 由买家指定的,所以往往这些
货代只把国外买家看作是他们真正的客户,尽能够掌握对货物的控制权。第二、如果货值不大, 那么尽量与客户协商在货物出
运前就付清所有货款,这样卖方是最为放心的。
第三、如果货值比较大,可以建议买家使用信用
证结算。当然一定要使用信誉度较高的银行开立
的信用证,这样才能有保障。第四、在做价方式 上可以多采用CIF或C&
F,这样由卖家自己租船订舱,所获取的提单必然
家接到买家通知,要求卖家与韩国P船务公司的中 国代理——A国际货运代
理公司联系运输事宜。2008年2月2日,卖家将货
物交给A货代公司,A货代公司作为代理签发了承
运人为韩国P船务公司的提单,提单上记载收货人
为凭指示。随后,卖家持提单及信用证规定的其 他文件申请银行议付,但
开证行以卖家提交的客户检验人员签字与开证行
海运提单是外贸企业最为熟悉的一种单据。但是,
对于提单背后的奥妙,你了解多少呢?让我们先
来分享一个真实的案例。案例介绍:2008年1月末,
潍坊某公司(卖家)与韩国公司(买家)签订了 农产品购销合同,货值3
310万元人民币,价格条件为FOB,由买家指定韩
国P船务公司进行货物运输,付款方式为信用证付
款,信用证条款中包括客检证核签条款。此后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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