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实验操作安全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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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有机化学实验的基本知识

有机化学是一门以实验为主的科学,上好实验课是提高有机化学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通过实验可验证理论,巩固和加深对理论的理解,使理论与实践紧密联系起来,又可学会和掌握有机化学实验的基本操作,培养独立工作能力、科学思维方法、严谨的科学作风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为今后掌握临床实验技术和开展科学研究工作打下基础。

第一节有机化学实验室规则

为确保实验顺利进行,做实验时,学生必须遵守下列规则:

1、实验前必须认真预习实验讲义,明确实验目的和要求,了解实验原理和内容,弄清操作步骤,订出实验计划,做到心中有数。

2、进入实验室,应首先核对自己所需的仪器、试剂等,如有问题立即向指导教师报告并及时更换。实验中应保持安静和良好秩序,认真操作、仔细观察和如实记录。未经老师同意不得任意改变药品用量和实验内容。

3、实验过程中应注意:

a)使用危险品应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并注意安全防护。有毒废液统一回收处理。

b)保持实验室整洁,仪器、药品摆放有序,污物、废品放到指定地点。

c)爱护实验仪器设备,有仪器损坏,必须及时登记补领。使用精密仪器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如发现仪器有异常,立即报告实验老师,及时排除故障。

d)节约水、电和药品。

4、学生轮流值日。值日生负责整理公用物品、打扫实验室,检查水电是否关闭,最后关好门窗。

第二节有机化学实验室安全知识

化学实验中,经常会接触到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化学药品,有的化学反应还具有危险性,且经常使用水、电和各种加热用具(如酒精灯、酒精喷灯和煤气灯等),学生必须在思想上充分重视安全问题。因此,实验前应充分了解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实验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以避免或减少事故发生。

1、安全守则

(1)凡产生刺激性的、有恶臭的、有毒的气体(如Cl2、Br2、HF、H2S、SO2、NO2等)的实验,应在通风橱内(或通风处)进行。

(2)浓酸浓碱具有强腐蚀性,使用时要小心,切勿溅在衣服、皮肤及眼睛上。稀释浓硫酸时,应将浓硫酸慢慢倒入水中并搅拌,而不能将水倒入浓硫酸中。

(3)有毒药品(如重铬酸钾、铅盐、砷的化合物、汞的化合物,特别是氰化物)不能进入口内或接触伤口,也不能将其随便倒入下水道,应按要求倒入指定容器内。

(4)加热试管时,不能将管口朝向自己或他人;也不能俯视正在加热的液体,以防液体溅出伤人。

(5)不允许用手直接取用固体药品。嗅闻气体时,鼻子不能直接对着瓶口或试管口,而应用手轻轻将少量气体扇向自己的鼻孔。

(6)使用酒精灯,应随用随点,不用时盖上灯罩。严禁用燃着的酒精灯点燃其它酒精

灯,

以免酒精流出而失火。

(7)使用易燃、易爆药品,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远离明火。绝对不允许擅自随意混合各种化学药品,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8)实验室内严禁吸烟、饮食。实验结束,应立即关闭水、电,洗净双手,方可离开实验室。

2、事故处理

(1)着火:要保持冷静、不能惊慌失措。应将火源或电源切断,并迅速移去易燃物品,用砂或适宜的灭火器将火扑灭。无论使用哪一种灭火器材,都应从火的四周向中心扑灭火焰。

(2)灼伤:浓酸、浓碱等灼伤时,立即用大量自来水冲洗,然后按以下处理:酸灼伤时,水冲洗后用3—5% 碳酸氢钠(或肥皂水、稀氨水)溶液处理,涂上凡士林或其它药物;碱灼伤时,水冲洗后用1%醋酸或5%硼酸溶液处理,涂凡士林或其它药物,一旦酸碱溅入眼内,应用大量水冲洗,再用1%碳酸氢钠溶液或1%硼酸溶液冲洗;最后用水洗。

(3)烫伤:轻者可用稀甘油、万花油、蓝油烃等涂抹患处。重者可用蘸有饱和苦味酸溶液(或饱和高锰酸钾溶液)的棉球或纱布敷患处,必要时到医院处理。切忌用水冲洗。

(4)创伤:玻璃、铁屑等刺伤时,先取出异物,再用3%过氧化氢溶液或红汞,碘酒

等涂抹、包扎。如遇出血过多或刺入的异物太深,应到医院处理。

(5)毒物误入口内:可取5mL10mL 稀硫酸铜溶液,加入一杯温水中,内服后用食指伸入咽喉,促使呕吐,然后立即送医院治疗。

(6)人体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或用非导体将电线从触电者身上移开。如有休克现象,应将触电者移到有新鲜空气处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请医生到现场抢救。

第三节有机化学实验常用的仪器和装置

一有机化学实验室常用的玻璃仪器

有机实验玻璃仪器(见图1.1、图1.2),按其口塞是否标准及磨口,而分标准磨口仪器及

普通仪器两类。标准磨口仪器由于可以相互连接,使用是既省时方便又严密安全,它将逐渐代替同类普通仪器。使用玻璃仪器皆应轻拿轻放。容易滑动的仪器(如圆底烧瓶),不要重叠放置,以免打破。

L

(7)圆底烧瓶(8)平底烧瓶(9)三颈瓶(10)蒸馏瓶(11)克氏蒸馏瓶

(12)玻璃漏斗(13)布氏漏斗(14)热滤漏斗(15)抽滤瓶(16)抽滤

(17)梨形分液漏斗(18)圆形分液漏斗(19)滴液漏斗

(25) Y形管(26)熔点测定管(27)水分分离器(28)干燥管

图1.1普通玻璃仪器(20)恒压漏斗

(21) 空气冷凝管(22) 球形冷凝管(23) 直形冷凝管(24) 刺形分馏柱

(29)接液管

图1.2标准口玻璃仪器

除试管、烧杯等少数玻璃仪器外,一般都不能直接用火加热。

压用。厚壁玻璃器皿(如抽滤瓶)不耐热,故不能加热。广口容器

有机溶剂。带活塞的玻璃器皿用过洗净后,在活塞与磨口间应垫上纸

片,以防粘住。如已粘住可在磨口四周涂上润滑剂或有机溶剂后用电吹风吹热风,或用水煮后再用木块轻敲塞子, 使之松开。

此外,不能用温度计作搅拌棒用,也不能用来测量超过刻度范围的温度。温度计用后要

缓慢冷却不可立即用冷水冲洗以免炸裂。

有机化学实验,最好采用标准磨口的玻璃仪器。这种仪器可以和相同编号的磨口相互连

接,即可免去配塞子及钻孔等手续,也能免去反应物或产物被软木塞或橡皮塞所玷污。标准

磨口玻璃仪器口径的大小,通常用数字编号来表示,该数字是指塞(或橡皮塞)所玷污。标准磨口玻璃仪器口径的大小,通常用数字编号来表示,该数字是指磨口最大端直径的毫米整数。常用的有10,14,19,24, 29, 34, 40, 50等。有时也用两组数字来表示,另一组数字表示磨口的长度。例如14/30,表示此磨口直径最大处为14mm,磨口长度为30mm。相同编号的磨口、磨塞可以紧密连接。有时两个玻璃仪器,因磨口编号不同无法直接连接时,则可借助不同编号的磨口接头(或称大小头)[见图1.2(9)]使之连接。

使用标口玻璃仪器时注意:

㈤三颈烧瓶⑹分液漏斗

(4)蒸锻

(册接

(斟克氏蒸炯

锥形瓶不耐压,不能作减

(如烧杯)不能贮放易挥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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