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无功补偿配置技术原则
无功优化和补偿的原则和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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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功优化和补偿的原则和类型1 无功优化和补偿的原则在无功优化和无功补偿中,首先要确定合适的补偿点。
无功负荷补偿点一般按以下原则进行确定:1)根据网络结构的特点,选择几个中枢点以实现对其他节点电压的控制;2)根据无功就地平衡原则,选择无功负荷较大的节点。
3)无功分层平衡,即避免不同电压等级的无功相互流动,以提高系统运行的经济性。
4)网络中无功补偿度不应低于部颁标准0.7的规定。
2 无功优化和补偿的类型电力系统的无功补偿不仅包括容性无功功率的补偿而且包括感性无功功率的补偿。
在超高压输电线路中(500kV及以上),由于线路的容性充电功率很大,据统计在500kV每公里的容性充电功率达1.2Mvar /km。
这样就必须对系统进行感性无功功率补偿以抵消线路的容性功率。
如实际上,电网在500kV的变电所都进行了感性无功补偿,并联了高压电抗和低压电抗,使无功在500kV电网平衡。
输配电网络的无功优化(闭式网)电力系统的无功补偿从优化方面可从两个方面说起,即输配电网络(闭式网)和配电线路及用户的无功优化和补偿(开式网)。
无功优化的目标函数参考文献[3]中著名的等网损微增率定律指出,当全网网损微增率相等时,此时的网损最小。
无功的补偿点应设置在网损微增率较小的点(网损微增率通常为负值时进行无功补偿),这样通过与最优网损微增率相结合进行反复迭代求解得到优化的最佳点。
一方面,该方法没有计及其它控制变量的调节作用,同时在实际运行中也不可能通过反复迭代使全网网损微增率相等,这样做的计算量太大且费时。
与此同时,国内外学者对无功优化进行了大量研究,提出了大量的无功优化的数学模型的优化算法。
无功优化的数学模型主要有两种,其一为不计无功补偿设备的费用,以系统网损最小为主要目的。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无功补偿配置技术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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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无功补偿配置技术原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电压质量和电网稳定运行,提高电网运行的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信息来源:《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技术导则》、《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管理规定》等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特制定本技术原则。
第二条国家电网公司各级电网企业、并网运行的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均应遵守本技术原则。
第二章无功补偿配置的基本原则第三条电力系统配置的无功补偿装置应能保证在系统有功负荷高峰和负荷低谷运行方式下,分(电压)层和分(供电)区的无功平衡。
分(电压)层无功平衡的重点是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层面的无功平衡,分(供电)区就地平衡的重点是110kV及以下配电系统的无功平衡。
无功补偿配置应根据电网情况,实施分散就地补偿与变电站集中补偿相结合,电网补偿与用户补偿相结合,高压补偿与低压补偿相结合,满足降损和调压的需要。
第四条各级电网应避免通过输电线路远距离输送无功电力。
500(330)kV电压等级系统与下一级系统之间不应有大量的无功电力交换。
500(330)kV电压等级超高压输电线路的充电功率应按照就地补偿的原则采用高、低压并联电抗器基本予以补偿。
第五条受端系统应有足够的无功备用容量。
当受端系统存在电压稳定问题时,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考虑在受端系统的枢纽变电站配置动态无功补偿装置。
第六条各电压等级的变电站应结合电网规划和电源建设,合理配置适当规模、类型的无功补偿装置。
所装设的无功补偿装置应不引起系统谐波明显放大,并应避免大量的无功电力穿越变压器。
35kV~220kV变电站,在主变最大负荷时,其高压侧功率因数应不低于0.95,在低谷负荷时功率因数应不高于0.95。
第七条对于大量采用10kV~220kV电缆线路的城市电网,在新建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电站时,应根据电缆进、出线情况在相关变电站分散配置适当容量的感性无功补偿装置。
无功补偿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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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功补偿的基本原则
无功补偿的基本原则包括:
1. 节省能源:通过降低电网中的无功功率,减少了输电线路、变压器等设备的损耗,降低了光电转换效率,并减轻了电网的负荷。
2. 改善电压品质:通过补偿无功,可以减小了电力系统的无功容量,改善了电网的电压稳定性和品质,避免了电压波动和电压下降的问题。
3. 提高电网效率:无功补偿可以提高电网的功率因数,来减少电流和有功功率损耗,提高电网效率。
4. 减少电网的污染:通过限制电网中的无功电流,减少功率的损失,降低电网的谐波污染和电力质量问题。
5. 减少线路电阻压降:无功补偿可以解决前后送电的电阻电抗不平衡等问题,有效减小线路压降。
电力系统无功补偿方式及配置原则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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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01 1( 2)
( 1 )除了先 进的技术 、 过硬的专业 素养 、 良好的工作热情 和
认 真 负 责 的工 作 态 度 之 外 , 还 需 要 一 套 完 整 而 行 之 有 效 的监 督 机 制 和 管理 考 核 制 度 来 保 障 安 全 管 理 工 作 落 到 实 处 。 应 通 过 建 立健 全 各 种科 学 合 理 的规 章 制 度 明确 安 全 责 任 , 做 到 事 事 有 章可 循 , 使“ 制度就是高压线” 的观念 深入人心 。( 2 )对 现 场 作 业 过程 的检 查 与 监 督 工 作 必 须 予 以强 化 , 一 旦 发 现 作 业 过 程 中 存 在任 何 安 全 隐 患 , 就 要 及 时 消 除 。要 明 确 电力 调 度 工 作 人 员 各 自的 职 责 , 扼杀形 式主义 , 对 新 模 式 下 出 现 的 任 何 管 理 漏 洞 进行封堵 , 从而变过去 的人 为控制 为制度控 制 , 以 杜 绝 那 种 用 技 术装 备 代 替 现 场 管 理 的错 误 思 想 。( 3 )通 过 对 运 行 值 班 等 一 系 列规 章制 度 的健 全 和完 善 , 把 一 切 习 惯 性 违 章 现 象 消 灭 在 萌 芽 中 。 而在 技 术 措 施 方 面 , 则 要严格遵 从“ 严、 细、 实” 的要求 , 并严格执行 “ 三票 两制 ” 。对 于调 度 指 令 , 要 坚持 预发制 、 复 诵 制、 隔班复审以及隔班 预告 等 , 要 对 调 度 命 令 票 和 操 作 票 进 行 严 格 而认 真 的 审核 , 同 时 还 要 进 行 严 格 考 核 。对 于 大 型 复 杂 的 调 度操 作 指令 票 , 则 要 由 班 长 和 分 管 调 度 所 长 进 行 审 核 。要 加
无功补偿方案
![无功补偿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8dc9d141a9114431b90d6c85ec3a87c241288a70.png)
(3)无功补偿控制器:用于自动控制无功补偿装置的投切,实现无功功率的实时补偿。
3.无功补偿参数设置
根据电力系统的负荷特性和无功需求,合理设置以下参数:
(1)补偿容量:根据系统无功需求,确定无功补偿装置的容量。
(2)补偿方式:根据负荷特性,选择合适的补偿方式。
第2篇
无功补偿方案
一、概述
电力系统的稳定性与经济性是电网运行的核心目标。无功补偿作为提升系统稳定性、优化电能质量、降低网络损耗的关键技术手段,其方案制定需综合考虑技术、经济、法规等多方面因素。本方案旨在为某电力系统提供一套详细的无功补偿方案,确保其合法合规、高效可行。
二、目标
1.显著提高系统的功率因数,降低无功负荷对系统的影响。
4.法规遵循
-严格遵循国家电力行业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安全规范。
-确保方案设计、设备选型、施工安装及运行维护的合法合规性。
四、实施计划
1.前期准备
-完成现场勘查,明确补偿需求。
-编制详细的设计方案,包括设备选型、参数配置、施工图纸等。
-提交相关部门审查,获取必要的批准和许可。
2.施工阶段
-按照设计方案,组织设备采购和施工队伍。
(3)有功和无功损耗降低,电网运行效率提高。
(4)合规性审查合格,方案实施过程中无违法违规行为。
五、结论
本方案针对某电力系统,制定了一套合法合规的无功补偿方案。通过采用合理的无功补偿方式、装置选型和参数设置,有望提高电力系统的稳定性、电能质量,降低系统损耗。在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循国家政策和法规要求,确保方案的顺利实施。本方案的实施将对提高我国电力系统的运行水平具有积极意义。
国家电网电力系统无功配置技术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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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国家电网公司无功补偿装置的技术管理工作,规范电网无功补偿的配置要求,提高电网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水平,国家电网公司在广泛征求公司各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完成了《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无功补偿配置技术原则》,并于8月24日以国家电网生[2004]435号印发,其全文如下: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无功补偿配置技术原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电压质量和电网稳定运行,提高电网运行的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信息来源:《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技术导则》、《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管理规定》等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特制定本技术原则。
第二条国家电网公司各级电网企业、并网运行的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均应遵守本技术原则。
第二章无功补偿配置的基本原则第三条电力系统配置的无功补偿装置应能保证在系统有功负荷高峰和负荷低谷运行方式下,分(电压)层和分(供电)区的无功平衡。
分(电压)层无功平衡的重点是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层面的无功平衡,分(供电)区就地平衡的重点是110kV及以下配电系统的无功平衡。
无功补偿配置应根据电网情况,实施分散就地补偿与变电站集中补偿相结合,电网补偿与用户补偿相结合,高压补偿与低压补偿相结合,满足降损和调压的需要。
第四条各级电网应避免通过输电线路远距离输送无功电力。
500(330)kV电压等级系统与下一级系统之间不应有大量的无功电力交换。
500(330)kV电压等级超高压输电线路的充电功率应按照就地补偿的原则采用高、低压并联电抗器基本予以补偿。
第五条受端系统应有足够的无功备用容量。
当受端系统存在电压稳定问题时,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考虑在受端系统的枢纽变电站配置动态无功补偿装置。
第六条各电压等级的变电站应结合电网规划和电源建设,合理配置适当规模、类型的无功补偿装置。
所装设的无功补偿装置应不引起系统谐波明显放大,并应避免大量的无功电力穿越变压器。
国网公司电力系统无功补偿配置技术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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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国家电网公司无功补偿装置的技术管理工作,规范电网无功补偿的配置要求,提高电网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水平,国家电网公司在广泛征求公司各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完成了《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无功补偿配置技术原则》,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电压质量和电网稳定运行,提高电网运行的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信息来源:《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技术导则》、《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管理规定》等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特制定本技术原则。
第二条国家电网公司各级电网企业、并网运行的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均应遵守本技术原则。
第二章无功补偿配置的基本原则第三条电力系统配置的无功补偿装置应能保证在系统有功负荷高峰和负荷低谷运行方式下,分(电压)层和分(供电)区的无功平衡。
分(电压)层无功平衡的重点是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层面的无功平衡,分(供电)区就地平衡的重点是110kV及以下配电系统的无功平衡。
无功补偿配置应根据电网情况,实施分散就地补偿与变电站集中补偿相结合,电网补偿与用户补偿相结合,高压补偿与低压补偿相结合,满足降损和调压的需要。
第四条各级电网应避免通过输电线路远距离输送无功电力。
500(330)kV电压等级系统与下一级系统之间不应有大量的无功电力交换。
500(330)kV电压等级超高压输电线路的充电功率应按照就地补偿的原则采用高、低压并联电抗器基本予以补偿。
第五条受端系统应有足够的无功备用容量。
当受端系统存在电压稳定问题时,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考虑在受端系统的枢纽变电站配置动态无功补偿装置。
第六条各电压等级的变电站应结合电网规划和电源建设,合理配置适当规模、类型的无功补偿装置。
所装设的无功补偿装置应不引起系统谐波明显放大,并应避免大量的无功电力穿越变压器。
35kV~220kV变电站,在主变最大负荷时,其高压侧功率因数应不低于0.95,在低谷负荷时功率因数应不高于0.95。
【电气】电力无功补偿技术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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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用电设备为感性负载,自然功率因数较低,用电设备在消耗有功功率的同时,还需无功功率由电源送往负荷。
功率因数是供用电系统的一项重要技术经济指标,通过合理采用无功补偿技术,可以减少无功功率在电网中的流动。
提高功率因数后可以达到节约电能、降低损耗的目的,同时用户也可以减少电费的支出。
我国的电价结构包括基本电费、电能电费和按功率因数调整电费三部分。
因此,用户通过合理的无功补偿投资,也能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而目前许多农电用户对提高功率因数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造成了电能的损失和浪费。
1 无功补偿的技术原则无功补偿设备的优化配置原则为:“总体平衡与局部平衡相结合;供电部门补偿与用户补偿相结合;集中补偿与分散补偿相结合,以分散为主;降损与调压相结合,以降损为主。
”《电力系统电压无功技术导则》中规定:“3.2电力系统的无功电源与无功负荷,在高峰或低谷时都应采用分(电压)层和分(电)区基本平衡的原则进行配置和运行,并应具有灵活的无功电力调节能力与检修备用。
5.7 220 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变电所中,应根据需要配置无功补偿设备,其容量可按主变压器容量的0.10~0.30 确定。
在主变压器最大负荷时,其二次侧的功率因数不小于表1中所列数值,或者由电网供给的无功功率与有功功率比值不大于规定数值。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管理规定》:“第五章无功电源建设与无功配置第二十条变电站应合理配置适当容量的无功补偿装置,并根据计算确定无功补偿装置的容量。
35~220 kV变电站在主变压器最大负荷时,其一次侧功率因数应不低于0.95;在低谷负荷时功率因数应不高于0.95。
”《国家电网公司农网“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纲要》:“节能降损目标是积极推广应用节能、降损、环保技术、淘汰高耗能变压器。
中压综合线损率降到9%以下,低压线损率降到11%及以下。
10千伏母线功率因数达到0.95以上的目标。
”《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用户在当地供电局规定的电网高峰负荷时的功率因数,应达到下列规定:高压供电的工业用户和高压供电装有带负荷调整电压装置的电力用户功率因数为0.90及以上,其它100 kVA(kW)及以上电力用户和大、中型电力排灌站功率因数为0.85及以上,趸售和农业用电功率因数为0.80及以上。
配电、电网无功补偿设备的配置原则和现存问题
![配电、电网无功补偿设备的配置原则和现存问题](https://img.taocdn.com/s3/m/77188217964bcf84b9d57b61.png)
配电、电网无功补偿设备的配置原则和现存问题[摘要]本文提出了配电电网无功补偿设备的配置应按照“分级补偿,就地平衡”的原则进行规划。
合理布局。
并指出配电电网无功补偿工作中存在的几个突出的技术问题。
[关键词]配电电网无功补偿一、无功补偿设备的合理配置原则从城乡电力网无功功率损耗的基本状况可以看出,各级网络和输配电设备都要消耗一定数量的无功功率,无以配电网所占比重最大。
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无功功率的传输损耗,提高输配电设备的效率,无功补偿设备的配置,应按照“分级补偿,就地平衡”的原则进行规划,合理布局。
而且要满足以下几点条件:1、总体平衡与局部平衡相结合要做到城乡电力网的无功电力平衡,首先要满足整个县级电网的无功电力平衡,其次要同是满足分站(变电站)、分线(配电线路)的无功电力平衡。
如果无功电源的布局(补偿容量和补偿位置)选择不合理,局部地区的无功电力不能就地平衡,就会造成一些变电站或者一些线路的无功电力偏多。
电压偏高。
过剩的无功电力要向外输出;或者造成一些变电站或一些线路的无功电力不足。
电压下降,必然要向上索取无功电力。
这样仍然会造成不同分区之间的无功电力的长输送和交换,使电网的功事损耗和电能损耗增加。
因此,在规划过程中,要在总体平衡的基础上,研究各个局部的补偿方案,示得最优化的组合,才能达到最佳的补偿效果。
2、供电部门补偿与用户补偿结合统计资料表明。
在城乡电网中,用户消耗的无功功率约占50%,在工业性网络中,用户消耗的无功功率约占60%,其余的无功功率消耗在输配电网络中。
因此。
为了减少无功功率在网络中的输送,要尽可能地实现无功就地补偿、就地平衡,所以必须由供电部门和用户共同进行补偿。
过去,在有的地区,往往只强调用户进行补偿。
而忽视供电网络本身的补偿:有的虽然装设了补偿设备,但是由于怕麻烦或者怕增加事故,而不投入运行,使补偿设备的利用率很低,效果很差。
效果很差。
有的地区则出现另一种倾向,只注重供电部门自身的无功电力建设,忽视发挥用户的作用。
学习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无功补偿配置技术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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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电压质量和电网稳定运行,提高电网运行的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信息来源:《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技术导则》、《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管理规定》等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特制定本技术原则。
第二条国家电网公司各级电网企业、并网运行的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均应遵守本技术原则。
第二章无功补偿配置的基本原则第三条电力系统配置的无功补偿装置应能保证在系统有功负荷高峰和负荷低谷运行方式下,分(电压)层和分(供电)区的无功平衡。
分(电压)层无功平衡的重点是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层面的无功平衡,分(供电)区就地平衡的重点是110KV及以下配电系统的无功平衡。
无功补偿配置应根据电网情况,实施分散就地补偿与变电站集中补偿相结合,电网补偿与用户补偿相结合,高压补偿与低压补偿相结合,满足降损和调压的需要。
第四条各级电网应避免通过输电线路远距离输送无功电力。
500(330)KV 电压等级系统与下一级系统之间不应有大量的无功电力交换。
500(330)KV电压等级超高压输电线路的充电功率应按照就地补偿的原则采用高、低压并联电抗器基本予以补偿。
第五条受端系统应有足够的无功备用容量。
当受端系统存在电压稳定问题时,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考虑在受端系统的枢纽变电站配置动态无功补偿装置。
第六条各电压等级的变电站应结合电网规划和电源建设,合理配置适当规模、类型的无功补偿装置。
所装设的无功补偿装置应不引起系统谐波明显放大,并应避免大量的无功电力穿越变压器。
35KV~220KV变电站,在主变最大负荷时,其高压侧功率因数应不低于0.95,在低谷负荷时功率因数应不高于0.95。
第七条对于大量采用10KV~220KV电缆线路的城市电网,在新建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电站时,应根据电缆进、出线情况在相关变电站分散配置适当容量的感性无功补偿装置。
第八条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电站,主变压器高压侧应具备双向有功功率和无功功率(或功率因数)等运行参数的采集、测量功能。
浅论电力系统的无功补偿
![浅论电力系统的无功补偿](https://img.taocdn.com/s3/m/b6894b7d011ca300a6c390d4.png)
浅论电力系统的无功补偿摘要:分析了电力系统无功补偿的相关问题,包括无功补偿的原则,无功补偿与功率因素的关系,并给出了各电压等级变电站及用户端无功补偿装置配置的方案。
关键词:无功补偿功率因数变电站引言无功是电力系统常见的一个名词,无功并非无用之功,它是用来在电路的电感、电容元件中建立变化的电磁场,从而建立电压,传递和转换有功功率,成为电力系统和用电设备正常运转所不可缺少的重要元素之一。
无功功率是电压或电动势与无功电流的乘积,无功功率的不足和过剩,都会对电压质量和电能损耗有明显的影响。
一、无功补偿1.无功补偿的原则电力系统的无功电源和无功负荷,在高峰和低谷时都应采用分(电压)层和分(供电)区基本平衡的原则进行配置和运行。
在实际运行中,一般采用按电压原则或经济原则进行补偿。
(1)按电压原则进行补偿:适用无功补偿容量少,尚不能按经济补偿原则要求的电力系统。
按电压原则补偿,将使电网中无功流动量加大和流动距离增加,电网有功损耗也相应提高。
(2)按经济原则进行补偿:在电力系统无功补偿设备充裕,电网运行管理水平较好的情况下,并联无功补偿应按减少电网有功损耗和年费用最小的经济原则进行补偿和配置,即就地分层分区平衡。
500kV 与220(110)kV 电网层间,应提高运行功率因数,甚至不交换无功。
一个供电局是一个平衡区,35~220kV 变电站均可作为一个平衡单位,以防止地区间、变电站间无功电力大量窜动。
对用户则要求最大有功负荷时,功率因数补偿到0.98~1.0。
而且要求补偿容量随无功负荷的变化及时调整,不向系统倒送无功。
2.补偿方式一般采用集中补偿与分散补偿相结合,以分散补偿为主。
(1)分散补偿。
在接近负荷端分散补偿、可减少无功功率的输送,从而降低损耗,减少压降,取得较好的经济效果。
对负荷集中在末端的配电线路应由用户进行补偿。
当负荷沿线路分布时,如装设一组电容器应装在距送电端1/3 线路长度处;如装设两组,可装在线路长度的2/5~4/5 处。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压管理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压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5f512e38e518964bce847c2d.png)
公司系统各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电科院、武高所,宜昌、常州、惠州超高压管理处:为适应厂网分开、电力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管理工作,提高电网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水平,公司组织有关人员在广泛征求公司系统各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详见附件),现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国家电网公司生产运营部反映。
二○○四年四月二十一日附件:《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压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压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电压质量是电能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
电力系统的无功补偿与无功平衡,是保证电压质量的基本条件,对保证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与经济运行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保证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电压质量,降低电网损耗,向用户提供电压质量合格的电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技术导则》及相关技术标准,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各级电网企业。
所属发电机组并网运行的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各电网有限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可根据本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订实施细则。
第二章电压质量标准第四条本规定中电压质量是指缓慢变化(电压变化率小于每秒1%时的实际电压值与系统标称电压值之差)的电压偏差值指标。
第五条用户受电端供电电压允许偏差值(一)35kV及以上用户供电电压正、负偏差绝对值之和不超过额定电压的10%。
(二)1OKV及以下三相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为额定电压的±7%。
(三)220V单相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为额定电压的+7%、-10%。
第六条电力网电压质量控制标准(一)发电厂和变电站的母线电压允许偏差值1.500(330)kV及以上母线正常运行方式时,最高运行电压不得超过系统额定电压的+10%;最低运行电压不应影响电力系统同步稳定、电压稳定、厂用电的正常使用及下一级电压的调节。
无功配置原则
![无功配置原则](https://img.taocdn.com/s3/m/24327d0b03d8ce2f006623c1.png)
安徽电网无功补偿配置原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电压质量和电网稳定运行,提高电网运行的经济效益,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无功补偿配置技术原则》、《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技术导则》、《安徽电网并联电容器组管理规程》及上级其它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原则。
第二条做好无功配置的工作,可提高和完善电力系统的无功补偿和调压手段,是保证电压质量的基本条件。
必须抓好无功配置这项基础工作。
第三条为保证电网安全、经济运行,提供合格电能,省电力公司系统的规划、设计、基建、调度、运行、检修、营销等部门以及电力用户(含接电网运行的小水电、火电厂、自备电厂)都必须认真执行,切实贯彻本原则要求,实行无功补偿装置配置工作的全过程管理。
第四条根据分(电压)层、分(供电)区和就地平衡的技术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各有关部门、各地(市)电力供电公司应建立无功配置管理和保障机制,制定职责范围和协作制度,切实做好无功配置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地(市)供电公司应根据本原则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章无功补偿装置配置的基本原则第六条电力系统配置的无功补偿装置应能保证在系统高峰和低谷运行方式下,分层和分区的无功平衡,并留有适当的事故备用容量。
分层无功平衡的重点是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层面的无功平衡,分区就地平衡的重点是110kV及以下配电系统的无功平衡。
无功补偿配置应根据电网的情况,实行分散就地补偿和变电站集中补偿相结合,电网补偿与用户补偿相结合,高压补偿与低压补偿相结合,全面满足降损和调压的需要。
第七条各电压等级的变电站应结合电网规划和电源建设,合理配置适当规模和类型的无功补偿装置,所装设的无功补偿装置应不引起系统的谐波明显放大,并应避免有大量无功电力穿越变压器。
第八条对于大量采用10kV~220kV电缆线路的城市电网,在新建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电站时,应根据电缆进出线情况,经验算,在相关变电站分散配置适当容量的感性无功补偿装置。
第九条电力用户应根据其负荷性质采用适当的无功补偿方式和容量,在任何情况下,不应向电网返送无功电力,并保证在电网高峰负荷时不从电网吸收无功电力。
无功功率论文:浅谈无功功率补偿的配置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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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功功率论文:浅谈无功功率补偿的配置原则摘要:变压器和电动机等电气设备是利用电磁感应原理工作的,运行时需从系统中吸收大量的无功功率。
电力系统中无功功率和有功功率同样重要。
系统无功电源严重不足或配置不当会引起电力系统或局部电网出现低电压运行情况,会引起损耗增加,设备利用率低等问题。
在配电网上进行无功补偿可以改善配电网的无功分布,提高电网的功率因数,改善电压质量,避免了长距离输送无功功率,降低了配电网线损,增大了配电网供电能力。
关键词:无功功率无功补偿电压质量电力系统一、在电网中,由电源供给负载的电功率有两种:一种是有功功率,另一种是无功功率。
有功功率是保持用电设备正常运行所需的电功率,也就是将电能转换为其他形式能量(机械能、光能、热能)的电功率。
无功功率比较抽象,它是用于电路内电场与磁场,并用来在电气设备中建立和维持磁场的电功率。
凡是有电磁线圈的电气设备,要建立磁场,就要消耗无功功率。
由于它对外不做功,才被称之为"无功"。
二、无功功率对供、用电产生的不良影响主要体现在:1)、降低有功功率的输出;2)、视在功率一定时,增加无功功率就要降低输、变电设备的供电能力;3)、电网内无功功率的流动会造成线路电压损失增大和电能损耗的增加。
所以需要无功补偿设备补充系统中无功功率的不足,以维持整个系统的无功平衡。
三、无功补偿设备的配置原则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内容:1)、确定补偿地点和补偿方式;2)、对无功补偿总容量进行布点分配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无功功率的传输损耗,提高输配电设备的效率,无功补偿设备的配置应按照“就地补偿,分级分区平衡”的原则进行规划,合理布局无功补偿设备合理配置的主要原则:1)总体平衡与局部平衡相结合。
无功电源的布局如果选择不合理,局部地区的无功功率就不能就地平衡,会造成一些变电所或一些线路的无功功率偏多,电压偏高,过剩的无功功率就要向外输出;也可能会造成一些变电所或一些线路的无功功率不足,电压下降,必然要向上级电网吸取无功功率。
配电系统节能——无功补偿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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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系统节能——无功补偿技术l、引言我国现阶段发展中,能源的需求量大,消耗量也大,尤其是电能,所以进行有效的节约,也就显得更为重要。
随着经济的发展,各产业和民用用电量大幅增加的用电负荷中,整流和变频设备所占的比例增加,无功负荷电流和谐波电流不仅增大供电系统损耗,谐波电流还可能引起通信系统和计算机系统故障。
解决上述问题的技术措施是加装补偿电容,从而减少系统损耗,提高电能质量。
因此,解决好电网的无功补偿问题,对网络降损节能是极为重要的。
2、无功补偿原则无功补偿,就其概念而言早为人所知,它就是借助于无功补偿设备提供必要的无功功率,以提高系统的功率因数,降低能耗,改善电网电压质量。
从电力网无功功率消耗的基本状况可以看出,各级网络和输配电设备都要消耗一定数量的无功功率,尤以低压配电网所占比重最大。
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无功功率的传输损耗,提高输配电设备的效率,无功补偿设备的配置应按照“分级补偿,就地平衡”的原则,合理布局。
原则如下:1)总体平衡与局部平衡相结合,以局部为主。
2)电力部门补偿与用户补偿相结合。
3)分散补偿与集中补偿相结合,以分散为主。
4)降损与调压相结合,以降损为主。
3、提高功率因数的意义功率因数反映了电源输出的视存功率被有效利用的程度,我们希望的是功率因数越大越好。
这样电路中的无功功率可以降到最小,视在功率将大部分用来供给有功功率,从而提高电能输送的功率。
提高功率因数的意义如下。
(1)改善设备的利用率在一定的电压和电流下,功率因数越大,设备输出的有功功率越大。
因此,改善功率因数是充分发挥设备潜力,提高设备的利用率的有效方法。
(2)减少线路有功损耗补偿前后线路传送的有功功率小变由于cosφ提高,补偿后的电压U[sub]2[/sub]稍大于补偿前的电压U[sub]1[/sub],可近似认为U[sub]2[/sub]≈U[sub]1[/sub]。
从而导出这样线损P减少的百分数为当功率因数从0.70~0.85提高到0.95时,可求得有功损耗将降低20%~45%。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无功补偿配置技术原则2008年修编稿及修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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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29.240Q/GDW电力系统无功补偿配置技术原则(Technical Regulation for Configuring Reactive PowerCompensation Equipment of Power System)2008--××发布2008--××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电网公司发布目次前言 (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无功补偿配置的基本原则 (1)5 33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的无功补偿 (2)6 220kV变电站的无功补偿 (2)7 35~110kV变电站的无功补偿 (3)8 10kV及其它电压等级配电网的无功补偿 (3)9 风电场的无功补偿 (3)10 电力用户的无功补偿 (4)前言本标准是在《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无功补偿配置技术原则》(国家电网生[2004]435号)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和补充而成的,用于规范与指导电网规划、设计、基建、运行以及营销管理过程中无功补偿装置的合理配置,以提高电网稳定运行水平和经济运行水平。
本标准由国家电网公司生产技术部提出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部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陕西省电力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华北电网有限公司、河北省电力公司、上海市电力公司、浙江省电力公司、湖南省电力公司、江西省电力公司、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电科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苗竹梅、刘伟、薛军、周军义、窦晓军、彭青宁、张小庆、孔湧、牛晓民、刘连睿、张章奎、李群炬、马世英、苗俊杰、曹基华、王敏、陈栋新、郭泉辉、杨明刚、李胜川、倪学锋。
本标准由国家电网公司批准。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无功补偿配置技术原则1范围本技术原则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所属的各级电网企业、并网运行的发电企业、电力用户以及各级电力设计单位。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动态无功补偿 配置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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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无功补偿配置原则:分级补偿,就地平衡的原则。
1、总体平衡与局部平衡相结合,以局部为主。
2、电力部门补偿与用户补偿相结合。
在配电网络中,用户消耗的无功功率约占50%~60%,其余的无功功率消耗在配电网中。
因此,为了减少无功功率在网络中的输送,要尽可能地实现就地补偿,就地平衡,所以必须由电力部门和用户共同进行补偿。
3、分散补偿与集中补偿相结合,以分散为主。
集中补偿,是在变电所集中装设较大容量的补偿电容器。
分散补偿,指在配电网络中分散的负荷区,如配电线路,配电变压器和用户的用电设备等进行的动态无功补偿。
集中补偿,主要是补偿主变压器本身的无功损耗,以及减少变电所以上输电线路的无功电力,从而降低供电网络的无功损耗。
但不能降低配电网络的无功损耗。
因为用户需要的无功通过变电所以下的配电线路向负荷端输送。
因此,为了有效地降低线损,必须做到无功功率在哪里发生,就应在哪里补偿。
中、低压配电网应以分散补偿为主。
4、降损与调压相结合,以降损为主。
电力系统的无功功率补偿【建筑工程类独家文档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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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系统的无功功率补偿【建筑工程类独家文档首发】1.无功补偿的原则无功补偿的总原则: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分散补偿,就地平衡。
无功补偿方式制定时,应全面分析本系统的无功电力需求量,综合比较无功补偿的经济效益与投资费用,以确定最优的补偿容量与最优的补偿方式。
我国在《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技术导则》中规定,无功补偿与电压调节应按以下原则进行:总体平衡与局部平衡相结合,既要满足全网的总无功平衡,又要满足分支线的无功平衡;电力补偿与用户补偿相结合,供电部门在电源点进行补偿与用户自身用电设备进行补偿,两者实现理想配合;分散补偿与集中补偿相结合,以分散补偿为主;降损与调压相结合,以降损为主。
2.无功补偿装置从目前国内外无功补偿装置的应用情况看,无功补偿装置主要有同步调相机、并联电容器和静止补偿器等三种。
2.1 同步调相机同步调相机相当于空载运行的同步电动机。
在过励磁运行时,它向系统供给感性无功功率而起无功电源的作用,能提高系统电压;在欠励磁运行时,它从系统吸取感性无功功率而起无功负荷作用,可降低系统电压。
由于实际运行的需要和对稳定性的要求,欠励磁最大容量只有过励磁容量的(50%~65%。
装有自动励磁调节装置的同步调相机,能根据装设地点电压的数值平滑改变输出(或吸取)的无功功率,进行电压调节。
特别是有强行励磁装置时,在系统故障情况下,还能调整系统的电压,有利于提高系统的稳定性。
但是同步调相机是旋转机械,运行维护比较复杂。
它的有功功率损耗较大,在满负荷时约为额定容量的(1.5%~5%,容量越小,百分值越大。
小容量的调相机每千伏安容量的投资费用也较大。
故同步调相机宜大容量集中使用,容量小于5 MVA的一般不装设。
在我国,同步调相机常安装在枢纽变电所,以便平滑调节电压和提高系统稳定性。
2.2 静止电容器静止电容器的结构比较简单,装设容量可大可小,而且既可集中使用,又可分散装设来就地供应无功功率,以降低网络的电能损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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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无功补偿配置技术原则
来源:科陆电子时间:2006-12-04 字体:[ 大中小 ] 投稿为进一步加强国家电网公司无功补偿装置的技术管理工作,规范电网无功补偿的配置要求,提高电网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水平,国家电网公司在广泛征求公司各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完成了《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无功补偿配置技术原则》,并于8月24日以国家电网生[2004]435号印发,其全文如下: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无功补偿配置技术原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电压质量和电网稳定运行,提高电网运行的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信息来源:《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技术导则》、《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系统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管理规定》等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特制定本技术原则。
第二条国家电网公司各级电网企业、并网运行的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均应遵守本技术原则。
第二章无功补偿配置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电力系统配置的无功补偿装置应能保证在系统有功负荷高峰和负荷低谷运行方式下,分(电压)层和分(供电)区的无功平衡。
分(电压)层无功平衡的重点是 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层面的无功平衡,分(供电)区就地平衡的重点是110kV及以下配电系统的无功平衡。
无功补偿配置应根据电网情况,实施分散就地补偿与变电站集中补偿相结合,电网补偿与用户补偿相结合,高压补偿与低压补偿相结合,满足降损和调压的需要。
第四条各级电网应避免通过输电线路远距离输送无功电力。
500(330)kV 电压等级系统与下一级系统之间不应有大量的无功电力交换。
500(330)kV电压等级超高压输电线路的充电功率应按照就地补偿的原则采用高、低压并联电抗器基本予以补偿。
第五条受端系统应有足够的无功备用容量。
当受端系统存在电压稳定问题时,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考虑在受端系统的枢纽变电站配置动态无功补偿装置。
第六条各电压等级的变电站应结合电网规划和电源建设,合理配置适当规模、类型的无功补偿装置。
所装设的无功补偿装置应不引起系统谐波明显放大,并应避免大量的无功电力穿越变压器。
35kV~220kV变电站,在主变最大负荷时,其高压侧功率因数应不低于0.95,在低谷负荷时功率因数应不高于0.95。
第七条对于大量采用10kV~220kV电缆线路的城市电网,在新建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电站时,应根据电缆进、出线情况在相关变电站分散配置适当容量的感性无功补偿装置。
第八条 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电站,主变压器高压侧应具备双向有功功率和无功功率(或功率因数)等运行参数的采集、测量功能。
第九条为了保证系统具有足够的事故备用无功容量和调压能力,并入电网的发电机组应具备满负荷时功率因数在0.85(滞相)~0.97(进相)运行的能力,新建机组应满足进相0.95运行的能力。
为了平衡500(330)kV电压等级输电线路的充电功率,在电厂侧可以考虑安装一定容量的并联电抗器。
第十条电力用户应根据其负荷性质采用适当的无功补偿方式和容量,在任
何情况下,不应向电网反送无功电力,并保证在电网负荷高峰时不从电网吸收无功电力。
第十一条并联电容器组和并联电抗器组宜采用自动投切方式。
第三章 500(330)kV电压等级变电站的无功补偿
第十二条 500(330)kV电压等级变电站容性无功补偿配置
500(330)kV电压等级变电站容性无功补偿的主要作用是补偿主变压器无功损耗以及输电线路输送容量较大时电网的无功缺额。
容性无功补偿容量应按照主变压器容量的10%~20%配置,或经过计算后确定。
第十三条 500(330)kV电压等级变电站感性无功补偿配置
500(330)kV电压等级高压并联电抗器(包括中性点小电抗)的主要作用是限制工频过电压和降低潜供电流、恢复电压以及平衡超高压输电线路的充电功率,高压并联电抗器的容量应根据上述要求确定。
主变压器低压侧并联电抗器组的作用主要是补偿超高压输电线路的剩余充电功率,其容量应根据电网结构和运行的需要而确定。
第十四条当局部地区500(330)kV电压等级短线路较多时,应根据电网结构,在适当地点装设高压并联电抗器,进行无功补偿。
以无功补偿为主的高压并联电抗器应装设断路器。
第十五条 500(330)kV电压等级变电站安装有两台及以上变压器时,每台变压器配置的无功补偿容量宜基本一致。
第四章 220kV变电站的无功补偿
第十六条 220kV变电站的容性无功补偿以补偿主变压器无功损耗为主,并适当补偿部分线路的无功损耗。
补偿容量按照主变压器容量的10%~25%配置,并满足220kV主变压器最大负荷时,其高压侧功率因数不低于0.95。
第十七条当220kV变电站无功补偿装置所接入母线有直配负荷时,容性无功补偿容量可按上限配置;当无功补偿装置所接入母线无直配负荷或变压器各侧出线以电缆为主时,容性无功补偿容量可按下限配置。
第十八条对进、出线以电缆为主的220kV变电站,可根据电缆长度配置相应的感性无功补偿装置。
每一台变压器的感性无功补偿装置容量不宜大于主变压器容量的20%,或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第十九条 220kV变电站无功补偿装置的分组容量选择,应根据计算确定,最大单组无功补偿装置投切引起所在母线电压变化不宜超过电压额定值的
2.5%。
一般情况下无功补偿装置的单组容量,接于66kV电压等级时不宜大于20Mvar,接于35kV电压等级时不宜大于12Mvar,接于10kV电压等级时不宜大于 8Mvar。
第二十条 220kV变电站安装有两台及以上变压器时,每台变压器配置的无功补偿容量宜基本一致。
第五章 35kV~110kV变电站的无功补偿
第二十一条 35kV~110kV变电站的容性无功补偿装置以补偿变压器无功损耗为主,并适当兼顾负荷侧的无功补偿。
容性无功补偿装置的容量按主变压器容量的10%~30%配置,并满足35kV~110kV主变压器最大负荷时,其高压侧功率因数不低于0.95。
第二十二条 110kV变电站的单台主变压器容量为40MVA及以上时,每台主变压器应配置不少于两组的容性无功补偿装置。
第二十三条 110kV变电站无功补偿装置的单组容量不宜大于6Mvar,35kV
变电站无功补偿装置的单组容量不宜大于3Mvar,单组容量的选择还应考虑变电站负荷较小时无功补偿的需要。
第二十四条新建110kV变电站时,应根据电缆进、出线情况配置适当容量的感性无功补偿装置。
第六章 10kV及其它电压等级配电网的无功补偿
第二十五条配电网的无功补偿以配电变压器低压侧集中补偿为主,以高压补偿为辅。
配电变压器的无功补偿装置容量可按变压器最大负载率为75%,负荷自然功率因数为 0.85考虑,补偿到变压器最大负荷时其高压侧功率因数不低于0.95,或按照变压器容量的20%~40%进行配置。
第二十六条配电变压器的电容器组应装设以电压为约束条件,根据无功功率(或无功电流)进行分组自动投切的控制装置。
第七章电力用户的无功补偿
第二十七条电力用户应根据其负荷特点,合理配置无功补偿装置,并达到以下要求:
100kVA及以上高压供电的电力用户,在用户高峰负荷时变压器高压侧功率因数不宜低于0.95;其他电力用户,功率因数不宜低于0.90。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技术原则由国家电网公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技术原则自颁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