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公开选拔机关事业单位处科级领导干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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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讨论决定阶段(12月30日—18年1月13日)。区委组织部提出建议人选方案,经区委书记办公会讨论研究,区委常委会审议决定,并按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四、组织实施
1、公开选拔工作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区委组织部为牵头部门,会同区纪监委、区人事局和相关大口、部门党(工)委共同组织实施。
2、建立XX区公开选拔机关事业单位处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区委常委、组织部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大口、部门党(工)委主要领导等人员组成,加强对公开选拔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六、选拔经费
由区财政局拨专项经费,待方案具体实施后根据实际测算情况再作专题请示。
七、其他说明
1、公开选拔的干部任职前进行公示和任职培训。
2、公开选拔的干部上岗后实行任期制、聘任制,任职和聘任期为三年,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胜任本职工作的转正,任职时间从试用期开始计算;不胜任本职工作的,免去所任职务,一般作自主择业安排,也可根据干部任职试用期表现,按干部任职前职务职级由组织作适岗安排。试用期内,享受相应职级的政治、工资和福利等待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党管干部人才原则,任人唯贤和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和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要求和市委组织部关于《本市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程序》的精神进行公开选拔,扩大选人视野,拓宽用人渠道,优化区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队伍的结构,吸引更多的干部人才为区的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服务。
二、选拔职位
XXXX局副局长、XXXX医院副院长、XXXXX副院长、XXXX疾病控制中心副主任等4个职位。
三、方法步骤
公开选拔工作分5个阶段
1、组织准备阶段(9月28日—11月10日)。制定公开选拔实施方案,报区委讨论决定;成立区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部署公开选拔工作;组织开展宣传工作等。
2、公开报名阶段(11月10日—11月24日)。通过市组织人事报、市大众卫生报、XXX报、市21世纪人才网、市卫生人才网、区政府网站发布《XXXX公开选拔处科级领导干部公告》,并发函区域内有关卫生单位,公布选拔职位、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基本程序和方法等事项,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按一定的比例进入考试。
3、XXX区公开选拔机关事业单位处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委组织部,由分管干部工作的副部长任主任、区人事局分管干部人才工作的领导任副主任,成员由相关大口、部门党(工)委的组织人事干部等人员组成,具体组织和落实公开选拔的各项工作任务。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指示和有关规定,充分认识开展公开选拔处科级领导干部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落实工作责任制。
2、周密安排,精心组织。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要求和市委组织部关于《本市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程序》的精神,制定每个阶段的工作计划,把握时间节点,加强沟通协调。
3、严肃纪律,严格监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和干部群众的监督,确保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和选拔工作的顺利完成。
2018年公开选拔机关事业单位处科级领导干部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和市委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的渠道,从区域内的优秀人才来选拔领导干部,来不断加强我区处级领导班子建设。拟于10月至18年1月,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拔徐汇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处科级领导干部,实施方案如下:
3、公开选拔的领导干部三年任职期满后,由区委根据岗位任职情况续任、续聘或作其他使用安排。
4、公开选拔的领导干部按用选拔中未被录用的优秀干部人才,可作为干部人才储备,也可征得本人同意,根据工作需要选拔到其他岗位任职,或向有关方面推荐。
3、考试测试阶段(11月24日—12月16日)。委托市委组织部党政领导干部考试中心,于12月上中旬统一组织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并根据笔试成绩排序,按一定的比例进入心理素质、角色评估等测试和专家面试。
4、组织考察阶段(12月16日—12月30日)。根据考试、心理测试和专家面试成绩,经综合分析,由区委组织部按3:1的比例提出考察建议名单;经区委书记办公会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区委组织部对被考察对象实施差额考察,形成考察材料。
四、组织实施
1、公开选拔工作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区委组织部为牵头部门,会同区纪监委、区人事局和相关大口、部门党(工)委共同组织实施。
2、建立XX区公开选拔机关事业单位处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区委常委、组织部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大口、部门党(工)委主要领导等人员组成,加强对公开选拔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六、选拔经费
由区财政局拨专项经费,待方案具体实施后根据实际测算情况再作专题请示。
七、其他说明
1、公开选拔的干部任职前进行公示和任职培训。
2、公开选拔的干部上岗后实行任期制、聘任制,任职和聘任期为三年,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胜任本职工作的转正,任职时间从试用期开始计算;不胜任本职工作的,免去所任职务,一般作自主择业安排,也可根据干部任职试用期表现,按干部任职前职务职级由组织作适岗安排。试用期内,享受相应职级的政治、工资和福利等待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党管干部人才原则,任人唯贤和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和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要求和市委组织部关于《本市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程序》的精神进行公开选拔,扩大选人视野,拓宽用人渠道,优化区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队伍的结构,吸引更多的干部人才为区的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服务。
二、选拔职位
XXXX局副局长、XXXX医院副院长、XXXXX副院长、XXXX疾病控制中心副主任等4个职位。
三、方法步骤
公开选拔工作分5个阶段
1、组织准备阶段(9月28日—11月10日)。制定公开选拔实施方案,报区委讨论决定;成立区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部署公开选拔工作;组织开展宣传工作等。
2、公开报名阶段(11月10日—11月24日)。通过市组织人事报、市大众卫生报、XXX报、市21世纪人才网、市卫生人才网、区政府网站发布《XXXX公开选拔处科级领导干部公告》,并发函区域内有关卫生单位,公布选拔职位、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基本程序和方法等事项,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按一定的比例进入考试。
3、XXX区公开选拔机关事业单位处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委组织部,由分管干部工作的副部长任主任、区人事局分管干部人才工作的领导任副主任,成员由相关大口、部门党(工)委的组织人事干部等人员组成,具体组织和落实公开选拔的各项工作任务。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指示和有关规定,充分认识开展公开选拔处科级领导干部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落实工作责任制。
2、周密安排,精心组织。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要求和市委组织部关于《本市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程序》的精神,制定每个阶段的工作计划,把握时间节点,加强沟通协调。
3、严肃纪律,严格监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等部门和干部群众的监督,确保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和选拔工作的顺利完成。
2018年公开选拔机关事业单位处科级领导干部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和市委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的渠道,从区域内的优秀人才来选拔领导干部,来不断加强我区处级领导班子建设。拟于10月至18年1月,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拔徐汇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处科级领导干部,实施方案如下:
3、公开选拔的领导干部三年任职期满后,由区委根据岗位任职情况续任、续聘或作其他使用安排。
4、公开选拔的领导干部按用选拔中未被录用的优秀干部人才,可作为干部人才储备,也可征得本人同意,根据工作需要选拔到其他岗位任职,或向有关方面推荐。
3、考试测试阶段(11月24日—12月16日)。委托市委组织部党政领导干部考试中心,于12月上中旬统一组织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并根据笔试成绩排序,按一定的比例进入心理素质、角色评估等测试和专家面试。
4、组织考察阶段(12月16日—12月30日)。根据考试、心理测试和专家面试成绩,经综合分析,由区委组织部按3:1的比例提出考察建议名单;经区委书记办公会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区委组织部对被考察对象实施差额考察,形成考察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