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塔防碰撞施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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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编制依据 (1)
二、工程概况 (1)
三、塔吊选择 (1)
四、群塔防碰撞措施 (2)
4.1 安装措施 (2)
4.2 技术措施 (2)
4.3 智能监控措施 (2)
4.4 群塔施工中应遵循的原则 (6)
五、组织管理 (6)
六、群塔运行控制 (8)
七、群塔施工安全措施与使用操作 (10)
八、设备日常检查及维修保养 (11)
九、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2)
十、附图 (12)
一、编制依据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修正)国务院令第549号);
2、《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6号);
3、《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92号);
4、西安市质监站“关于加强群塔管理避免相互碰撞的通知”文件;
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6、《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
9、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二、工程概况
三、塔吊选择
垂直运输体系选择与配置时,需考虑的主要项目是:结构形式、模板配制、钢筋总量、混凝土的浇筑量、施工工期、垂直运输的效率和速度。塔吊的主要技术参数应满足施工需要,主要参数包括工作幅度、起升高度、起重量和起重力矩;
根据本工程现场特点,为保证每栋建筑施工中的连续性、满足流水的均衡、以及考虑到现场材料平面布置,主体结构施工阶段垂直运输配置8台塔吊。各楼塔吊配备见表1。
各楼塔吊配备表表1
四、群塔防碰撞措施
4.1 安装措施
在安装塔吊时,按规定调整了各塔吊之间的高度差,102电池片生产厂房东西两侧塔吊(同一高度)与南北两侧塔吊高度相差分别为6m、7m,103组件生产厂房内相邻两台塔吊之间高度相差6m,201、202、203内两台塔吊高度相差10m(具体详见总平面图)这样有效避免了各塔吊大幅度旋转作业时塔臂发生碰撞事故的发生。
4.2 技术措施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保证运行中各塔机之间的安全距离、吊装高度满足施工高度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顶升时序表。
主体结构施工阶段,如果现场安装施工电梯,其安装高度均不能超过与之相邻(或可能相碰撞)的塔吊(吊钩)高度。
做好对塔吊司机及塔吊指挥工的技术交底工作,在塔吊交叉区域内的吊装要严格分开,做好协调工作。
4.3 智能监控措施
本工程塔吊相互间交叉作业区域较大,塔吊同建筑物间发生碰撞,产生不安全隐患,为此需采取防碰撞措施确保塔吊作业期间的施工安全。根据xx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08年7月24日印发的关于“关于加强群塔管理避免相互碰撞的通知”精神,具体内容为:如果两塔吊间距不能满足规范要求、或在塔式起重机大臂回转范围内有高大建筑物、高压电线、铁塔等有碍塔式起重机正常工作的施工现场,必须安装;凡没有统筹安排安装的塔吊群不得投入使用,已投入使用的要立即停机,待安装《塔吊群智能防碰撞系统》后方可投入使用。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建设单位在安全费中列支。违者将按《建筑起重机械
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给予每台塔吊两万元的罚款。
因此,我司根据本工程塔吊布置的情况,于施工现场内安装1部总控台和8
部防碰撞装置。
显示屏以及无线传输模块组成。
每台塔吊上的主控制器在对自身
状态(如吊重高度、塔机转角、
高度)进行实时检测的同时,通
过无线传输模块使同一施工环境
下相互关联的塔吊(最多10台)
组成一个信息网络。每个塔吊的
状态信息可通过信息网在各塔机
之间进行传递。每个塔吊上的主控器根据检测到的本机信息以及网络中其它塔吊
的信息,进行防碰撞计算,并根据结果进行报警或继电器输出截断。
4.1.1 水平方向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塔身之间碰撞
此部位的防碰撞,塔吊在现场的定位是关键,通过严格控制塔吊之间的位置
关系,可预防低位塔吊的起重臂端部碰撞高位塔吊塔身,塔吊定位必须保证任意
两塔间距离均大于较低的塔吊臂长2m以上,以确保不发生此部位防碰撞。
4.1.2塔吊在垂直方向的碰撞
1.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起重钢丝绳之间碰撞
因施工需要,塔吊会出现交叉作业区,当相交的两台塔吊在同一区域施工时,
有可能发生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的起重钢丝绳的碰撞事故。为杜绝此类
事故发生,项目必须对每一台塔吊的工作区进行合理划分,尽量避免或减少出现
塔吊交叉工作区。如发现较矮的塔机起重臂进入相互覆盖范围区时,较高的塔机
回转时小车要停在相互覆盖范围区外,当较高的塔机起重臂对准装卸点时,司机
要观察较低的塔机起重臂确认不会发生碰撞后,才能将小车进入覆盖范围区进行
装卸,装卸完成必须将小车开离相互覆盖范围区,才能回转起重臂。当司机及指挥观察现场发现相互覆盖范围区内起重臂可能发生碰撞时,必须先示警,司机必须要控制起重臂离开相互覆盖区范围,这样才能最大限度避免发生碰撞事故。同时,项目必须配备有操作证的、经验丰富的信号工,塔吊租赁公司要配备操作熟练、有责任心的塔司为现场服务,作业时,时刻关注本塔吊及相关的塔吊,确保低塔的起重臂不碰撞高塔的起升钢丝绳;
另外,塔吊在每次使用后或在非工作状态下,必须将塔吊的吊钩升至顶端,同时将起重小车行走到起重根部。当现场风速达到6级风,相当风速达到10.8~13.8m/s时,塔吊必须停止作业。
2.高位塔吊的起重臂下端与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上端碰撞
相邻塔吊的作业面交叉处,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的起重臂有可能发生碰撞。项目需综合考虑各种塔吊的尺寸及各塔吊基础的高度,排定各塔吊安装高度,具体高度参考各塔吊安装方案,保证高位塔吊的大臂下限与低位塔吊的大臂上限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小于6m。由此,符合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中的10.5之规定:“两台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高位起重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钩升至最高点或最高位置的平衡重)与低位置起重机中处于最高位置的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m”。
3.起重臂及下垂钢丝绳同待建结构及脚手架等的碰撞
塔吊应有足够的施工高度,充分考虑到吊钩高度、吊索长度、吊物高度及安全高度余量,确保吊装钢筋、模板、脚手架等物料进行水平运输期间,物料不同结构及脚手架等较高实体发生碰撞。
4.1.3 智能防碰撞安全监控
1、根据智能防碰撞安全监控产品的功能特点,于本工程现场办公区设置一间总控室,每台塔吊上安装主控器,每个塔吊上的主控器根据检测到的本机信息以及网络中其它塔吊的信息通过在总控室进行防碰撞计算,并根据结果进行报警或继电器输出截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