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交通事故处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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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交通事故处罚办法

公司内部交通事故处罚办法

***交通事故处罚办法第一条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具体细分为三级:1.一般事故A级,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人以上轻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一般事故B级,是指造成3人以下重伤,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轻伤,或者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一般事故C级,是指造成3人以下轻伤,或者10万元以下1000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二条事故责任界定:交通事故分为无责任事故、次要责任事故、同等责任事故、主要责任事故、全部责任事故。

发生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所负的责任认定,依据公安机关下达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第三条因下列情况之一造成事故的,对承包单位扣除10000元合同款,并取消驾驶责任人的准驾证。

1.单位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2.单位管理松懈,规章制度和设备操作规程不齐全或不完善,未严格落实交通风险和隐患管理的;3.未按规定设置交通安全管理人员的;4.每周未召开交通安全会议和组织交通监督检查的,对各级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未及时上报车辆所属单位驾驶员落实的;5.未落实交通安全教育培训的;6.未履行审批程序,违章指挥、安排无证人员、手续不全或其它不具备出车条件的车辆执行任务的;7.发生交通事故后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或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事故扩大或同类事故在一定时期内重复发生的;8.有其他过失或不作为的。

集团公司安全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

集团公司安全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

集团公司安全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批准:审核:编制:受控状态:目录第一章总则 (3)一、目的 (3)二、适用范围 (3)三、职责 (3)第二章管理规定 (3)一、事故报告规定 (3)二、事故调查规定 (4)三、事故处理规定 (5)四、医疗救治管理规定 (6)五、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规定 (6)1、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条件 (6)2、视同工伤的条件 (7)3、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的材料 (7)4、特殊情况及所需相关证明材料 (8)5、劳动能力鉴定所需材料 (8)六、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规定 (9)七、终结费用结算 (9)八、其他补充规定 (9)第一章总则一、目的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及事故发生后带来的各种损失和影响,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分公司、区域项目部。

三、职责1、工程部、人力资源部、总经办、安全质量部、法律办负责牵头制定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负责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的解释。

2、公司工程部、人力资源部、各分公司(区域项目部)及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实施。

3、各分公司根据本制度及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分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分公司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

第二章管理规定一、事故报告规定1、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包括无人员死亡或可能引起人员死亡的事故,一次受伤在2人以下的事故,以及直接经济损失1万以内的事故),现场相关人员应立即上报分公司(项目)领导和安全管理员,由事故发生分公司(项目)上报公司安质部。

2、发生较严重的安全事故(发生或有可能引起人员死亡的安全生产事故,一次性3人(含)以上受伤事故,以及直接经济损失1万以上(含)的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负责人必须第一时间向公司汇报,同时报告工程部、人力资源部和设备物资部,人员死亡的事故还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公司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公司整体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外来人员以及在公司内部使用的车辆。

第三条公司内部交通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成立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公司内部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交通安全办公室,负责日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交通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交通安全办公室主要职责:(一)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高员工交通安全意识;(二)制定公司内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三)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四)检查、督促各部门落实交通安全措施;(五)处理交通事故和违章行为;(六)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交通安全工作情况。

第三章交通安全管理措施第八条公司内部交通路线规划:(一)合理规划公司内部交通路线,确保道路畅通、安全;(二)设置交通标志、标线,明确交通规则;(三)设置减速带、限速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

第九条车辆管理:(一)公司内部车辆应按规定进行登记、编号,并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二)驾驶员应持有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定期参加交通安全教育培训;(三)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酒后驾车、疲劳驾驶;(四)车辆应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确保行驶安全。

第十条行人管理:(一)公司内部行人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闯红灯、逆行;(二)公司内部道路两侧设置人行道,行人应在人行道上行走;(三)禁止在道路两侧停放车辆,确保行人通行安全。

第十一条交通安全教育培训:(一)公司每年组织一次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交通安全意识;(二)新员工入职时,必须参加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三)驾驶员应定期参加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提高驾驶技能。

第四章事故处理与责任追究第十二条交通事故处理:(一)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公司交通安全办公室;(二)公司交通安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调查,查明事故原因,依法处理;(三)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公司员工交通事故处理规定

公司员工交通事故处理规定

公司员工交通事故处理规定1. 引言本规定旨在规范公司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保障员工权益,确保安全生产。

员工须遵守以下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2. 事故责任及报告1. 若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不论是否有人员受伤或财产损失,员工自行负责事故责任,并立即向上级主管报告事故情况。

2. 上级主管将与员工一同填写事故报告表,并在事故报告表上签字确认。

3. 员工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事故情况描述,并尽量收集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等,以便事后调查处理。

3. 事故处理程序1. 根据事故情况的严重程度,公司将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职、开除等。

2. 员工在接受处理前,有权申请听证,提出自己的陈述和辩解。

3. 公司将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不允许任何形式的暴力或报复行为。

4. 若事故发生后员工无法正常工作,公司将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确保员工权益和安全。

4. 保险责任1. 公司为员工购买了商业保险,覆盖员工工作期间的意外伤害和财产损失。

2. 员工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有关保险赔付的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公司将按保险合同约定,协助员工办理保险赔付手续。

5. 宣传和培训公司将定期组织交通安全宣传和培训活动,提高员工交通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6. 违反处罚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员工,公司将依据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扣减奖金、降职、解雇等。

7. 附则本规定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并于所有员工之间公布和执行。

以上即为《公司员工交通事故处理规定》。

请所有员工严格遵守,并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交通安全氛围。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车辆事故处理规定及管理办法

车辆事故处理规定及管理办法

车辆事故处理规定及管理办法第一条:适用范围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各类车辆生产、运输中的车辆事故分类,事故损失的计算方法,事故分析处理及应用于本公司驾驶员安全行车的管理。

第二条:管理职能司机违章驾驶,肇事进行处理。

第三条:事故分类1.轻微事故:生产运输过程中,指一次造成的轻伤1到2人,或若财产,经济损失,机动车事故600元以上3000元以下,非机动车事故不是1000元的事故。

2.一般事故:生产运输过程中,指一次造成的严重伤害1到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经济损失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事故。

3.重大事故:生产运输过程中,它指的是一次死亡1到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0000元以上60000元以下的事故。

4.特大事故:生产运输过程中,它指的是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下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经济损失60000元以上的事故。

5.驾驶事故分类标准:以公安部事故为准。

有下连情况之一者,虽然不符合重大事故标准,亦按重大事故对待:1.翻车事故:车辆侧翻或车顶着地。

2.酒后驾车,开赌气车,“英雄车”或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和发生事故。

3.碰撞高压电线杆,警察岗亭,执行任务的消防车,警务车,救护车和工程应急车辆。

4.涉外事故:违反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导致外宾车辆发生事故。

第四条:交通事故车辆规定1、行驶中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必须做到:(1).立即停车;(2).抢救伤者;(3)保护现场;(4)查找证明人.{两人以上}(5).保护好车里物品;(6).立即向安全员和领导报告.第五条:安全管理人员规定.1.安全员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在30分钟里赶到现场,配合公安交通事故处理人员调查,清理事故现场,并做好记录.2.重大或者死亡事故发生后,安全员必须在24小时里书面报告公司生产部.可预见后果相对严重的事故应在第一时间处理,第一现场电话报告生产部.3.重大伤亡事故经公安机关认定后,必须在48小时内书面报告公司生产部.4.发生影响较大的行车责任事故,必须立即向运输部,设备部报告,公司安全员也必须前往现场了解情况,安排善后处理事宜.5.凡发生事故后逃逸,破坏或者伪造现场,弄弄虚作假和包皮袒护,对隐瞒不报的,要严肃处理.6.必须遵守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2.)如果没有教育和治疗,肇事者和工作人员将不会被释放;(3)没有整改措施不放过;(4).肇事人,责任人未进行责任追究的放过.7.安全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8.安全管理人员必须以调查研究为基础,本着对企业和职员负责的精神,依据交通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实事求是,分清责任,依责论处.第六条:责任划分,事故分析和报告.1. 交通事故应当按照公安机关的职责认定为标准.{特殊情况除外};2. 厂,站内发生的碰撞事故由公司负责.3. 一般事故有本部门负责人,主管负责人与事故责任人分析,记录,将结果报告公司,同时拿出对事故责任的处罚建议.[事故责任人应记录事故过程和深入检查,今后安全行车的防范措施].4. 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需由生产部主持及集会议,部门负责任人和有关人员、相关部门参加会议,分析结果由事故单位书面报告生产部门,并认真填写“车辆事故报告表”.5. 无论发生任何大小事故,车队应对事故作详细记录,并在五日内向公司报告事故过程和处理意见.第七条:责任事故的经济赔偿与处罚1. 1000元以下的事故,未经交警和保险公司处理,经济损失由事故负责人承担50%;2. 违章,违规,或责任心不强造成撒料,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等,本人对所造成的罚款负主要责任,由负责人负担;3. 违章作业造成的人身,车辆或其它事故,经济损失由负责人承担;4. 驾驶室内超员或私自搭载乘客造成事故后,事故责任人应对乘客受伤或其他经济损失负责.5. 因人为因素,责任心不强,造成电器,机械事故,经济损失赔偿.6. 交通事故的处罚标准:不论事故大小,事故责任人将不会获得当天的安全奖.7. 经济补偿按下列规定执行.【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为“人为”事故,所有事故费用应由肇事者承担:(1)开赌博车;(2)酒后驾车;(3)未按规定路线行驶;(4)打开车门并驾驶;(5)倒车行驶;(6)坐下来聊天,超速行驶;(7)不合格驾驶员独自驾驶;(8)随意转身,强行超车,挣道抢行;(9)私事驾车;(10)无照驾驶;(11)下班后不能按时休息,玩耍,休息不良引起的事故.【2】驾驶人发生有责事故,经济补偿按下列规定执行:(1)事故负全部责任:负责人负责赔偿直接经济损失,轻微事故20-35%,一般事故15-30%,重大事故10-25%,特大事故8-20%.(2)事故负主要责任:直接经济损失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轻微事故15-30%,一般事故10-25%,重大事故8-20%,特大事故5-15%.(3)事故负同等责任:负责人负责赔偿直接经济损失, 轻微事故10-25%,一般事故8-20%,重大事故5-15%,特大事故4-12%.(4)事故负次要责任:负责人负责赔偿直接经济损失,,轻微事故6-18%,一般事故5-15%,重大事故4-12%,特大事故3-10%.(5)如果驾驶员没有仔细执行“三检”制度而造成的机械事故,肇事人赔偿事故费用的50%.(6)由于维修人员或检查人员的疏忽造成的机械事故,负责人赔偿事故费用的50%.(7)司机因非法驾驶而被拘留,因违章发生事故,在调查和待处理期间,按待岗考核.(8)发生重大事故或特大事故,当事人在服刑期间应当在监外执行,缓刑除外(除有关规章),原则上不在追究经济赔偿.第八条:车辆事故由生产部门进行评估1. 事故负责人是否在原位置,事故处理期间,须积极配合,解决发誓的事故,并暂发生活费500-800元.2. 年内,事故责任人不参加公司任何先进个人评选.3. 一般事故月度内发生3起以上、5起以下,处罚部门领导和安全技术工作负责人500元.4. 重、特大事故月度内发生2起以上,处罚部门领导和安全技术工作负责人1000元.5. 隐瞒事故真相或延误上报者,追究安全技术工作主管部门领导责任,从重处罚,事故损失由部门主管安技工作的领导承担.第九条:本办法为公司处理违章,肇事和车辆事故的依据,如果这些规定之间存在任何冲突,则应以这些措施为准。

交通事故处理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交通事故处理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交通事故处理管理规章制度范本要想有效地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行车安全,督促教育相关人员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很重要。

小编今天为你整理了以下交通事故的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帮助!交通事故处理管理制度范本篇一1、目的为认真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法》,加强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有效地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行车安全,督促教育相关人员,结合公司车辆事故发生情况,特制订以下交通事故处理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工程运输车辆、工具车、公务车在工作期间所发生的非道路交通事故和道路交通事故。

3、主要职责安机部协助公司安委会对事故的调查处理,根据处罚标准开出处罚决定书,经当事人确认签字后,经安委会审核签字确认后送公司财审部。

公司财审部根据处罚决定书,及时、准确办理处罚手续。

4、内容及要求处理交通事故的依据是事故责任的大小,并由此来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所有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由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公司依据公安交警部门认定的事故责任,对交通事故肇事者按以下规定处理:(本规定中的损失是指扣除保险公司赔款、其他方赔款及能在相关部门报支的费用后,由公司支付的部分,是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1对交通事故肇事者的经济处罚标准4.1.1公安交警部门认定,在事故中本单位车辆及驾驶人员负有全责的,则对全责事故肇事者处罚标准为:①损失在20XX元以内的按损失的40%处罚;②损失在5000元以内的:20XX元以内按损失的40%处罚,20XX-5000部分按损失的20%处罚;③损失在30000元以内的:20XX元以内按损失的40%处罚,20XX-5000部分按损失的20%处罚,5001-30000部分按损失的10%处罚;④损失在30000元以上的:0-30000元之间的处罚按损失在30000元以内标准执行,30000元以上部分按损失的5%处罚;○5处罚最高上限为5000元。

4.1.2对交通全责事故肇事者应按以上标准处罚,分段计算,最后得出对肇事者的累计处罚款。

公司事故管理规定

公司事故管理规定

公司事故管理规定为明确事故的报告、抢救、调查与处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事故报告(一)、一般规定1、任何时间、发生任何事故,发现事故的现场人员都必须及时向调度汇报。

2、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现场人员要在5分钟内向调度汇报3、生产调度信息中心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根据事故情况进行汇报。

一般性设备事故分别通知事故单位负责人、安全部、厂值班;重大非人身事故要分别通知事故单位负责人、安全部、厂值班、厂分管领导、厂主要领导。

人身事故(含岗位病发、岗位病亡)要立即通知医院、办公室、经营管理部、事故单位负责人、安全部、厂值班、厂分管领导、厂主要领导,同时要做到在10分钟内向集团公司调度室汇报。

4、对于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厂生产调度信息中心必须在12小时内汇报到集团公司调度室。

5、对于工伤事故安全部要在24小时内向市人社局工伤科报送《事故报告登记表》,在24小时内向集团公司安监局和安全监督管理局报告事故经过和原因。

(二)、对事故报告人的规定1、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时,受伤害人、共同作业人、受求助人为报告事故的第一责任人;接到报告的各级领导为共同责任人。

2、发生生产事故、火灾事故时,岗位司机为报告第一责任人。

3、调度员为向集团公司报告的直接责任人。

二、事故的处置和抢救1、发生一切事故,在其他人员没有到达现场时,现场人员应进行立即抢救,以使损失最小,与此同时要保护好现场。

2、发生一般性设备事故,事故单位、安全部、厂值班应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事故处置,防止事故扩大。

对于夜晚发生的一般性事故,事故单位、安全部、厂值班在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根据设备损坏情况和对生产影响程度大小,确定是否组织人员抢修。

3、生产调度信息中心在接到重伤及以上事故时,应立即向集团公司调度室报告,并启动“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生产调度信息中心在接到火灾事故报告后,应及时通知武装保卫部、安全部、厂值班和有关领导;在现场灭火器材不能扑灭火势时,应启动“公司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022年最新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全文)(优秀7篇)

2022年最新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全文)(优秀7篇)

2022年最新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全文)(优秀7篇)(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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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事故报告、处理及责任追究管理办法

公司事故报告、处理及责任追究管理办法

事故报告、处理及责任追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各类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工作,严肃法纪,维护稳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各类事故的报告内容和时限、事故调查处理权限、责任界定、责任追究和解除。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XX公司及公司所属各中心、各项目部(以下简称各单位)。

按照公司干部管理权限和相关规定,本办法所追究的单位主要领导责任人包括:(一)公司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包括:中心主任、中心党工委书记、中心副主任、项目经理、项目党工委书记、项目副经理、安全总监、项目总工程师等。

(二)公司党政第一责任人和领导班子成员按照集团公司干部管理权限和相关规定由集团公司进行责任追究。

第四条本办法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501号令)等。

工程质量事故等级确定参照住建部《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规定》、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规定。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公司安全质量管理委员会(以下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认定和追究的审批决策机构,对安全质量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追究进行审议和审定,并配合落实上级及地方政府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追究。

第六条公司安质环保部(以下称安质环保部)负责公司安委会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的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按事故调查分析报告确定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并拟发责任追究正式文件后监督落实。

第七条公司纪委、工会、监察等部门负责监督责任追究的执行落实情况。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按事故调查报告确定的处理意见,办理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有关人事手续。

笫九条公司调查组的职责:(一)协助建设管理单位对一般事故进行技术鉴定;(二)协助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三)协助查明事故的性质、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人;(四)提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应采取措施的建议;(五)提出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汽车公司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汽车公司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1 目的为了理顺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公平、公正、高效的处理事故,教育惩处事故责任者,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特制订本办法。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厂内机动车发生事故的处理。

3 职能职责3.1 安环办负责牵头处理厂房内、试车道及生产区域内交通事故, 相关部门配合。

3.2 保卫部负责牵头处理中央大道、涉外及外来车辆发生的事故,相关部门配合。

3.3 生产部、监察科、质量部或技术部负责对事故车辆损失费用评估,采用回避制度。

3.4 资源部、财务中心负责对相关部门及人员扣款,并开据配件销售通知单。

4 内容4.1 事故分级4.1.1厂内交通事故损失500元以下的事故为:轻微事故。

4.1.2 厂内交通事故损失500元至1000元的事故为:一级事故。

4.1.3 厂内交通事故损失1000元至2000元的事故为:二级事故。

4.1.4 厂内交通事故损失2000元至5000元的事故为:三级事故。

4.1.5 厂内交通事故损失5000元至10000元的事故为:四级事故。

4.1.6 厂内交通事故损失10000元以上的事故为:五级事故。

4.2 管理规定4.2.1 发生厂内交通事故当事人应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部门当班领导,当事人或部门领导按照事故管辖报告给安环办、保卫部、质量部、技术部、监察科相关人员,到现场确认后方可移动车辆(若有人员受伤,因抢救伤员移动的除外,但必须做好车辆位置标记)。

4.2.2 厂区以外发生的交通事故报告当地交通管理部门,同时报告安环办保卫部。

4.2.3 造成人员伤亡(涉外人员受伤)的按公司《工伤事故管理办法执行》。

4.2.4 书面报告当事人或责任部门应在事发后24小时内,呈报事故经过给安环办。

4.2.5 事故损失由生产部与质量部或技术部、监察科确认后,生产部将材料损失工时费汇总损失清单报财务审核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报安环办(成本价)。

4.2.6 安环办在事故发生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事故处理通报,送领导审批后通报。

公司事故处理管理制度规定

公司事故处理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事故处理工作,提高事故处理效率,降低事故损失,保障公司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发生的各类事故,包括但不限于生产事故、安全事故、质量事故、火灾事故、交通事故等。

第三条事故处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及时有效、依法依规、责任追究的原则。

第二章事故分类及处理程序第四条事故分类:4.1 一般事故:指对人身、财产或环境造成较小影响的事故。

4.2 重大事故:指对人身、财产或环境造成较大影响的事故。

4.3 特大事故:指对人身、财产或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的事故。

第五条事故处理程序:5.1 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或个人应立即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

5.2 事故调查:安全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调查组应全面了解事故原因、过程、损失等情况。

5.3 事故处理:根据事故调查结果,采取以下措施:5.3.1 事故抢险:对事故现场进行抢险,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3.2 事故善后处理:对事故受害者进行慰问,协助处理伤亡事故,赔偿损失。

5.3.3 事故责任追究: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职、辞退等。

5.3.4 事故整改: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三章事故责任划分第六条事故责任划分:6.1 直接责任:指事故直接原因造成的责任人。

6.2 间接责任:指事故发生过程中,因管理、监督、维护等方面不到位而造成的责任人。

6.3 主要责任:指事故发生过程中,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部门或个人。

6.4 责任追究:根据事故责任划分,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第四章附则第七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事故应急处理制度(5篇)

事故应急处理制度(5篇)

事故应急处理制度为迅速处置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根据《____安全生产法》、《____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司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司在册客运车辆发生的以下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一)重大事故。

指一次造成死亡____人,或者重伤____人以上____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____万元以上不足____万元的事故。

(二)特大事故。

指一次造成死亡____人以上,或者重伤____人以上,或者死亡____人,同时重伤____人以上,或者死亡____人,同时重伤____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____万元以上的事故。

二、____领导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置工作在公司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分管副总经理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领导组,负责统一____、监督和检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研究解决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于公司行政办,由行政办负责人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

主要任务是督促有关部门、单位落实领导组的各项决策、命令;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传工作。

为加强对事故现场处置工作的领导,成立现场处置领导小组,由一名副总经理任组长,公司安全、客运等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

现场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四个专业组:(一)抢险组。

由保卫负责人任组长。

主要任务是____安全、保卫、后勤、车管、线路等部门人员赶赴现场,及时了解、控制现场情况,搞好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及时抢救、转移受伤人员,随时与公司领导组办公室保持联系,确保信息畅通。

(二)救护组。

由后勤负责人任组长。

主要任务是____医疗救护队伍、车辆赶赴现场,设立现场临时抢救中心,及时抢救、转移受伤人员,调动医疗人员、器械、药品参加伤员抢救工作。

(三)事故调查组。

由安全负责人任组长。

主要任务是____安全、保卫等部门配合交警搞好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疏导现场周围交通,勘查现场,调查取证,并会同有关部门清理事故现场,扑灭火灾,排除险情,恢复道路交通,积极参加救护和理赔等工作。

对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理规定标准版本

对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理规定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3207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编辑:XXXXXX查核:XXXXXX时间:XXXXXX对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理规定标准版本对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理规定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

,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企业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后应启动应急预案,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此,公司成立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并对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处理做如下规定:一、公司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张福录副组长:刘跃强组员:屈金贵、冯志贵、刘达、崔志成、王平、黄朝珍。

二、事故应急救援程序:1、事故发生后,现场第一发现人或驾驶员应保护现场,积极抢救受伤人员,同时打电话通知公司安技部人员。

2、安技部人员接到求援电话后,立即报告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全体组员并携带必要的救援车辆及工具赶赴现场。

驾驶员及救援小组全体人员须保持24小时手机开机。

3、抢救受伤人员:视情拨打120电话或用自己的车辆将伤者送往就近最佳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4、打电话通知交警部门及保险公司,同时做好保护现场、放置警示牌、维护交通秩序、疏导交通等工作。

5、交警部门及保险公司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分析后,救援小组人员应配合交警部门尽快将事故车辆转移至交警队或指定地点,恢复交通秩序。

三、驾驶员或现场第一发现人打电话报救时一定要讲清楚事故发生的准确地点、人员伤亡情况及车辆损坏情况,以便准备齐必要的救援工具及车辆。

四、急救设施的管理:公司配备应急救援车辆、携带千斤、撬棍、扳手及氧气、乙炔等切割设备,以便车辆受损变形后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将受伤人员救出。

救援车辆视情携带灭火器等设备,防止事故发生后燃油泄露造成火灾。

五、根据人员受伤情况,准备充足的资金保证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

公司办公用车事故管理制度

公司办公用车事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办公用车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使用办公用车的员工及驾驶员。

第三条公司办公用车事故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事故分类与报告第四条公司办公用车事故分为以下几类:1. 交通事故:指因驾驶不当、道路障碍、交通违法行为等原因导致车辆与行人、其他车辆或设施发生碰撞的事故。

2. 车辆故障:指车辆因机械故障、电气故障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行驶的事故。

3. 火灾、爆炸事故:指因车辆故障、操作不当等原因导致车辆起火或爆炸的事故。

4. 其他事故:指不属于上述三种事故的其他意外事故。

第五条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立即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包括事故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等情况。

第三章事故调查与处理第六条安全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并按规定进行责任认定。

第七条事故调查内容包括:1. 事故现场勘查,收集相关证据。

2. 调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过程及后果。

3. 询问当事人、证人,了解事故情况。

4. 分析事故原因,查找安全隐患。

第八条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责任认定,并按规定进行处理:1. 对违反交通法规、操作规程的驾驶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职检查、降职等处分。

2. 对因车辆故障导致事故的,追究车辆维护保养人员的相关责任。

3. 对因公司管理不善导致事故的,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4. 对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进行赔偿。

第四章预防措施第九条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定期组织驾驶员参加安全培训。

第十条定期对办公用车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第十一条加强道路行驶管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车等违法行为。

公司公务车辆交通事故处理规定

公司公务车辆交通事故处理规定

公司公务车辆交通事故处理规定
目的
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公司公务车辆交通事故的处理,保障员工的安全,防止事故带来的不必要经济损失。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公务车辆,包括公司员工所驾驶的车辆以及租赁或借用的车辆。

事故报告与记录
1. 发生任何交通事故后,驾驶员应立即向公司安全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 安全部门将记录事故的时间、地点、车辆信息,以及相关人员的名字和联系方式。

责任与处罚
1. 若司机为事故的责任方,将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职等。

2. 若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司机将负责赔偿相应
的损失。

3. 若司机三次以上发生交通事故,公司将考虑解雇该司机。

保险和维修
1. 公司将为所有公务车辆购买相应的车辆保险,包括人身和财
产保险。

2. 公务车辆的维修和保养将由公司负责。

驾驶员应定期提醒安
全部门进行车辆维修,并确保车辆在良好的工作状态下上路。

员工培训
1. 公司将为所有驾驶公务车辆的员工提供必要的交通安全培训。

2. 员工应定期参加交通安全培训,并遵守交通法规和公司的规定。

效期与修订
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公司所有公务车辆。

2. 公司保留随时修改或补充本规定的权利,并应提前通知相关
员工。

以上为公司公务车辆交通事故处理规定的内容,如有疑问或意见,请及时向公司安全部门反馈。

注:本文档仅供参考,具体操作以公司规定为准。

公司驾驶员事故处理制度

公司驾驶员事故处理制度

公司驾驶员事故处理第一条发生交通事故,首先要迅速通知综合管理部/综合部负责人并第一时间上报保险公司。

第二条综合管理部/综合部在接到通知后,要在最短时间内了解事故情况,根据事故的大小情况,协助处理,能协商的应立即协调解决,并将有关情况向集团公司分管领导汇报,较大事故在出险后立即向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报告具体案情。

第三条对由交警出面处理的事故,要保护事故现场,拨打报警电话,请交警勘查现场,由交警队签发责任认定书,并开协商会调解处理善后事宜。

协商不成,双方至法院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第四条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必须依据有责必究,责任大则处罚重的原则进行管理。

禁止以理赔损失大小作为处罚尺度;禁止大事化小的人情管理。

事故处理标准为:(一)对方全责。

集团公司召开全体驾驶员会议,对当事人提出安全教育;(二)次要责任或双方同等责任。

由所在公司根据事故大小、责任比例、维修金额酌情对当事人提出批评警告并罚款处理。

罚款额度不得低于200元,最高不超过500元,重大事故由当事人所在公司报集团公司综合管理部统一研究决定处理意见;(三)主要责任或者全责。

由所在公司根据事故大小和维修金额酌情对当事人提出批评警告并罚款处理。

罚款额度不得低于200元,最高不超过1000元,重大事故由当事人所在公司报集团公司综合管理部统一研究决定处理意见;(四)年度内发生2次或者2次以上车辆安全事故的当事人,由所在公司根据上述标准酌情加大处罚力度。

第五条事故处理结束后3日内,综合管理部/综合部应将事故原因、责任人、建议处理方法等事项,以书面形式报相关领导。

第六条司机如有酒后驾车行为直接开除。

司机酒后驾车实行连带责任管理,所属车领导要承担连带责任接受处罚。

第七条执行任务结束后,所有办公车辆必须在规定地点整齐存放,除工作原因需要外不准随便动用。

第八条车辆出市或外借必须提前向集团公司综合管理部报告,不经同意不准动车。

道路运输公司重大事故的处理规定制度

道路运输公司重大事故的处理规定制度

道路运输公司重大事故的处理规定制度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安全第一、第二责任人必须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施救,并将事故情况立即报告交警、安监、运管等部门。

二、事故发生24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说明事发时间、地点、车类、号牌、驾驶员姓名、从业资格证的类别、事故发生的初步分析、事发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三、发生一般交通事故,安全生产第二责任人要立即报告第一责任人,并迅速组织有关人员及时赶到现场,组织施救。

四、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安全生产第三责任人向第二责任人报告事故情况,并立即组织施救、协助相关部门处理善后工作。

五、发生交通事故,安全生产第二责任人必须全面掌握事故情况,亲自参加并组织人员开展善后工作调查处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保证整个事故平稳、有序、完善地得到处理。

减少社会影响、降低经济损失。

六、凡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必须根据事故发生的实际情况,写出详细的事故发生经过,找出原因,作出深刻的检查和整改措施。

七、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事实求是的原则,及时查明事故原因,分析事故性质,查明事故责任,对有责人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总结事故教训。

公司车辆交通事故处理规定

公司车辆交通事故处理规定

公司车辆交通事故处理规定公司车辆交通事故处理规定为了加强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确保生产任务完成,特制定本规定。

一、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是指公司内部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过程中(包括停放)发生碰撞、翻覆、落水、碾压、失火等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车辆损坏、财产损失等。

二、交通事故的分类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1.轻微事故:造成轻伤1至2人或财产损失折款不足1千元的交通事故。

2.一般事故:造成重伤1至2人或轻伤3人以上,机动车事故损失折款在1千元以上不足3万元的交通事故。

3.重大事故:造成死亡1至2人,或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折款3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虽未造成人身伤亡,但危及首长、外宾、知名人士的安全,政治影响很坏的交通事故。

4.特大事故: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11人以上;或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折款在6万元以上的交通事故。

三、交通事故的责任分类根据肇事者在事故中的不同责任,交通事故可分为次要责任、同等责任、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

四、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失费计算标准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失费只计算直接损失费,不计算间接损失费。

直接经济损失费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及伤残用具费、死亡安葬费、死亡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损失费、交通事故现场处理费、现场抢救费、财产价值损失费、固定资产损失费、流动资产损失价值费等。

五、机动车交通事故的报告制度1.发生事故后,肇事者应立即抢救伤员,做好保护事故现场的工作。

如需要移动现场,要做好标志,同时报告当地交通管理部门和公司企业管理部、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2.事故发生后,肇事者必须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事故经过,所在项目事故后写出事故处理意见报公司企业管理部、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3.事故发生后,肇事者必须如实反映事故真相,不得隐瞒事故不报或私自处理交通事故。

事故当事人和管理人员处理规定

事故当事人和管理人员处理规定

东莞市正泰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文件————————☆—————————事故当事人和管理人员处理规定
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切实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明细处罚要求,进一步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的管理力度,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实施《事故当事人和管理人员处理规定》。

现将处理规定明确如下:
一、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后,按事故责任不同作出处罚:
二、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后,对有关管理人员作如下处理:
三、凡出现5000元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给予部门领导及相关领导相应的处罚。

四、公司各岗位发生的责任事故、安全事故参照上述规定处理。

五、公司员工故意毁坏本公司或客户的财产,应责令其赔偿损失,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其劳动合同,不作任何赔偿。

同时应及时报警,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员工发生事故后,能及时认识错误,依法妥善做好事故的处理工作,并在接下来的六个月内安全生产,不发生任何事故的,从第七个月开始,公司一次性补给其安全生产奖(标准是该员工当月考核奖×90%)。

七、以上规定适用于公司各个部门。

本规定于2008年8月1日起实施,以前的处理规定与本规定有不同的,均以本规定为准。

二00八年七月三十日
主题词:事故∆处罚∆办法
抄送:林董、区董、沈总,陈副总。

东莞市正泰运输服务有限公司2008年7月30日印
(共印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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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交通事故处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做好交通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查不出事故原因不放过,责任人受不到教育和处理不放过。

第二章交通事故处理的权限及范围第三条:二级单位、公司机关及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单位)发生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三万元以上的交通事故,以事故单位为主,保卫部交通科配合,协助地方交警部门处理。

对肇事驾驶员及责任人的处理由公司交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交警部门的处理决定研究处理。

第四条:除第三条规定的事故外,由事故单位按本规定自行处理。

发生事故的单位,要在地方交警部门处理结束一周内,将事故的原因和处理决定并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协议书、车辆定损单及有关资料的复印件报公司保卫部备案。

第三章事故报告
第五条:事故单位发生下列之一事故必须在24小时内上报公
司保卫部并由保卫部上报公司主管领导。

①死亡一人以上②重伤一人以上③经济损失三万元以上。

第六条:严禁各单位瞒报交通事故,对瞒报交通事故的单位和单位负责人要严肃处理。

第四章对肇事驾驶员的处罚
第七条:发生交通事故,根据驾驶员责任,对其处罚分以下四种。

(一)负全部责任的,按直接经济损失的10%处罚。

(二)负主要责任的,按直接经济损失的7%处罚。

(三)负同等责任的,按直接经济损失的5%处罚。

(四)负次要责任的,按直接经济损失的2%处罚。

第八条:直接经济损失按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为准。

不得扣除保险理赔部分。

第九条:直接经济损失超过三万元时,其超过部分按2%比例处罚。

第十条:交警部门对肇事驾驶员个人的处罚,由其本人承担。

第十一条:凡未经有关领导同意,擅自动用车辆办私事发生交通事故的,由肇事者承担全部损失。

并按规定对肇事者给予纪律处分。

第五章对发生交通事故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处罚
第十二条:对发生死亡1人以上或重伤三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三万元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根据肇事驾驶员的责任对其单位处罚分为下列三种。

(一)负全部责任的,罚款六千元至一万元。

(二)负主要责任的,罚款五千元至八千元。

(三)负同等责任的,罚款三千元至五千元。

第十三条:对发生重伤2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的交通事故,根据驾驶员的责任对其单位处罚分为下列三种。

(一)负全部责任的,罚款三千元至五千元。

(二)负主要责任的,罚款二千元至四千元。

(三)负同等责任的,罚款一千元至二千元。

第十四条:发生交通事故后,根据驾驶员的责任,对其单位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人员的经济处罚分为下列三种。

(一)负全部责任的,按对单位罚款的5%处罚。

(二)负主要责任的,按对单位罚款的4%处罚。

(三)负同等责任的,按对单位罚款的3%处罚。

第十五条:对事故单位的罚款和由公司交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处理的对肇事驾驶员、责任人的罚款,要在接到罚款通知书后十五日内将罚款上交天津公司财务部经费科。

由事故单位自行处理的事故对有关人员罚款交事故单位财务科。

第十六条:对发生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三万元以上的交通事故,24小时内未能及时上报公司领导或保卫部的单位,罚款一万元。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规定中的“以上”或“以下”包括本数在内。

第十八条:本规定由公司保卫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规定从xxxx年x月x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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