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高新区创新型特色园区建设方案》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创新创业园区发展加快实施“135”工程的意见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创新创业园区发展加快实施“135”工程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1.15•【字号】湘政发〔2015〕2号•【施行日期】2015.0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创新创业园区发展加快实施“135”工程的意见湘政发〔2015〕2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促进创新、推动创业,现就大力推进创新创业园区发展、加快实施“135”工程提出以下意见:一、发展目标2015年、2016年,立足现有省级以上园区,着力实施创新创业园区发展“135”工程:重点扶持100个布局合理、优势突出的创新创业园区,新建3000万平方米以上统一规划、功能配套的标准厂房,引进5000家以上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创新创业企业。
着力打造一批标准厂房、美丽园区、精准管理的示范试点,切实走出一条工业兴县、园区兴工、企业兴园、创新兴企的新路子,努力实现“一年起步、两年建成、三年运行”的整体目标。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高效集约原则,突出以标准厂房为平台。
通过标准厂房的集中建设和充分使用,有效避免“圈地”现象,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有效缩短项目建设落地周期,促进企业快速投产达效;有效降低企业成本,增强园区招商引资竞争力,构筑“筑巢引凤”的开放新格局。
(二)坚持市场导向原则,突出以民营经济为重点。
通过市场化改革的深入推进,促进园区发展由政府主导向市场主导转型,政府职能由开发建设向公共服务转型。
鼓励以工业地产的方式,实现建设主体和招商主体市场化,建立以民营经济为主的多元化投入新机制。
(三)坚持转型发展原则,突出以创新创业为特色。
坚持因地制宜、结合地方特色,大力引进创新创业型企业,通过创新推动更高层次创业、通过创业带动更广领域就业,打造园区经济升级版。
加快形成一批配套齐全、规模适度、“两型”发展的新型园区,加快建立一批机制科学、管理完善、运作高效的服务平台,促进创新智慧充分涌流、创业活力充分进发,形成万众创新、大众创业的发展新局面。
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株洲市园区攻坚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
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株洲市园区攻坚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株洲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2.25•【字号】株政办发[2010]5号•【施行日期】2010.0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株洲市园区攻坚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株政办发〔2010〕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机构:《株洲市园区攻坚战役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株洲市园区攻坚战役实施方案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着力打好城市提质、园区攻坚、旅游升温“三大战役”的决定》(株发〔2010〕1号)文件精神,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市委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保二争一、科学跨越”战略目标,着力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着力完善基础设施,夯实发展基础,着力推进改革开放,破解发展瓶颈,着力加快科技创新,促进产业升级,努力将园区打造成为推进新型工业化的主阵地、做大做强产业的主平台、引领科技创新的主战场、招商引资的主窗口,全力打造品牌园区、创新园区、低碳园区,扩大园区影响力、提高园区贡献力、增强园区带动力。
二、总体目标通过实施园区攻坚,全面实现“118”战略目标,即着力打造1个千亿产业园(轨道交通装备千亿产业园)、发展壮大1个千亿产业集群(汽车及其零部件产业集群),重点建设轨道交通装备、汽车及零部件、航空装备、风电、变流及电子信息、钨钼铅锌精加工、纺织服饰、陶瓷8大特色产业园;力争用3-5年建成2个千亿园区,打造3个园区千亿产业集群,实现工业增加值翻番,再造株洲工业。
三、攻坚任务(一)转型提质攻坚。
抓住我市“两型”社会建设试点的机会,创新发展,促推经济转型。
云龙示范区要依托深圳华强、欧洲小镇、云峰湖公园等项目带动文化产业、物流产业、休闲产业的发展,建设生态城、文化城、旅游城;天易示范区要重点发展风电等高科技产业、环保生态产业,建设创新科技园、生态工业园、生态宜居区;清水塘循环经济示范区要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两型园区建设的核心,在全国起到示范作用,今年重点抓好株洲冶炼集团公司等企业的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加快循环经济产业发展,走出一条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新路径。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产业园区体系建设的意见-湘政发[2011]25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产业园区体系建设的意见正文:----------------------------------------------------------------------------------------------------------------------------------------------------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产业园区体系建设的意见(湘政发〔2011〕25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产业园区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龙头,是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的主要载体,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重要平台。
为进一步加快我省由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以及部分县市区自办的工业相对集中区(区别于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以下统称工业集中区)构成的产业园区体系建设,实现省委、省政府确立的“十二五”产业园区发展目标,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建设产业园区体系的重大意义目前,我省有国家审核保留的各类开发区77家,其中,国家级的8家,省级的69家,初步建立了国家和省两级开发区管理体系。
2010年,全省省级以上开发区实现规模工业增加值2221郾94亿元,同比增长30%,增加值占全部规模工业的37郾7%,成为推进全省新型工业化的重要力量,为增强区域经济实力做出了突出贡献。
但是,我省开发区的数量、规模、布局上还不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技工贸总收入超过1000亿元的只有2家, 500亿-1000亿元的1家, 200亿-500亿元的5家,有39个县市区尚未获批设立省级开发区,其中湘西地区有26个县市未获批设立省级开发区。
近年来,我省部分县市区按照工业集聚、发展区域经济的要求,自办了一批工业集中区,通过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招商引资,引导产业向工业集中区集中,工业集中区逐步成为带动当地区域经济发展的增长点。
但由于工业集中区的设立缺乏规范管理和有序引导,在招商引资、土地报批,融资等方面受到较大制约。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湖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湖南的决定【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湘发[2006]8号【发布部门】湖南省政府中共湖南省委【发布日期】2006.04.14【实施日期】2006.04.1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湖南的决定(湘发[2006]8号2006年4月14日)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全国科技大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特作如下决定。
一、确立科教兴湘、建设创新型湖南的主导战略1.充分认识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湖南的重大战略意义。
当今世界,科技进步与创新日益成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推动力量,自主创新能力成为科技竞争的核心和产业竞争的决定性因素。
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大战略决策。
我省正处在加快推进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城镇化进程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努力构建和谐湖南的关键时期。
确立科教兴湘、建设创新型湖南主导战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战略决策的必然要求,也是调整优化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实现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建设和谐社会的战略支撑。
全省上下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加速推进我省“三化”进程、构建小康湖南与和谐湖南的全局高度,深刻认识确立“科教兴湘、建设创新型湖南”主导战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实施这一战略作为影响深远的大事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2.建设创新型湖南的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发展指导方针,把实施科教兴湘、建设创新型湖南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导战略和首要任务,贯穿、渗透和融合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各个方面和各项工作中。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建设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建设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行动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法规类别】科技综合规定与体改【发文字号】株政办发[2015]87号【发布部门】株洲市政府【发布日期】2015.11.30【实施日期】2015.11.3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建设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行动方案(2015-2020年)》的通知(株政办发[2015]8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云龙示范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事业单位:《株洲市建设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行动方案(2015-2020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1月30日株洲市建设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行动方案(2015-2020年)为加快推进株洲建设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创新驱动、产业集聚、军民融合、区域协同”的原则,以打造中国动力谷为重点,发挥国家高新区核心引领作用、省级园区辐射带动作用,在全市范围落实推广先行先试政策,着力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营造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产业发展水平,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把株洲建设成创新驱动发展引领区、科技体制改革先行区、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中西部地区发展新的增长极。
突出一个主题: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中国动力谷”,推进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
推进三大工程:全面推进创新能力提升工程、产业集群发展工程、创新环境优化工程。
实现五项目标:在研发投入、高新技术产业、研发机构、科技服务平台、发明专利五个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将株洲基本建成为中部地区极具竞争力、全国一流的国家创新型城市,部分产业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科技体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创新创业扶持政策基本完善,自主创新能力大幅提高,创新创业环境显著优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全面形成。
株洲高新区:着力培育新动能打造中国动力谷
株洲高新区:着力培育新动能打造中国动力谷
株洲高新区管委会
【期刊名称】《中国科技产业》
【年(卷),期】2018(000)005
【总页数】1页(P41)
【作者】株洲高新区管委会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让动力遇见创新——株洲高新区以洪荒之力打造“中国动力谷” [J], 王芳;易湘锋;张彦;刘玲
2.聚集动力产业新能量——株洲高新区中国动力谷自主创新园建设纪实 [J], 周飞;易湘锋;张彦;彭登
3.打造“中国动力谷”是株洲高新区的战略抉择 [J], 马立恒
4.株洲高新区中国动力谷战略研究课题签约 [J], 罗丽斯;夏义凤
5.合力打造“中国动力谷”提升区域核心竞争力——株洲国家高新区转变内生发展模式带来的思考 [J], 胡兰;王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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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株洲市人民政府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市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株洲市人民政府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市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株洲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9.30•【字号】株政发〔2022〕7号•【施行日期】2022.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知识产权综合规定,城市建设正文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株洲市人民政府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市试点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株政发〔2022〕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株洲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事业单位:现将《株洲市人民政府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市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株洲市人民政府2022年9月30日株洲市人民政府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市试点城市实施方案(2022—2024年)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建“三高四新”知识产权强省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22〕1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计划目标(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工作为重要抓手,以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加速专利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为目的,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和政策体系,健全知识产权创新创业服务机制,增强全市知识产权意识,全面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使知识产权成为我市创新驱动发展的新引擎,高标准建设知识产权强市。
(二)总体目标。
经过3年时间,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目标任务按期完成,株洲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体制机制更加完善,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明显提高,率先建成全省领先的知识产权强市,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加快培育制造名城、建设幸福株洲贡献知识产权力量。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更优。
株洲市人民政府印发《株洲市关于促进招商引资的若干政策(2017-2022年)》的通知
株洲市人民政府印发《株洲市关于促进招商引资的若干政策(2017-2022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株洲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12.20•【字号】•【施行日期】2017.1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株洲市人民政府印发《株洲市关于促进招商引资的若干政策(2017-2022年)》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株洲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事业单位:现将《株洲市关于促进招商引资的若干政策(2017-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株洲市人民政府2017年12月20日株洲市关于促进招商引资的若干政策(2017-2022年)为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实现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加快建成‘一带一部’开放发展先行区”目标,结合开放崛起大势和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第一条奖励项目落地1.对新引进符合我市产业政策的重点生产经营性项目,对履行协议在合同约定期间内投产实现税收的,按其对地方财政所作贡献自投产当年开始按前3年100%、后两年50% 给予奖励。
(含用地等综合性奖补)2.对主机企业新引进配套企业的,从新引进配套企业对地方财政所作贡献中支出15%用于奖励主机企业经营团队,持续三年,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
3.支持本地企业增资扩产、转型升级、做大做强,本地企业新增设备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投资额的3%—5%一次性给予奖励。
单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4.对新引进的符合株洲.中国动力谷“3+3+1”特色产业体系且投资在5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予以“一事一议”支持。
对于已享受整体政策打包的、成区成片开发的招商项目,具体政策由总承包商自行确定。
5.对在本市新注册设立的外资企业,实际到资现汇在1000万美元以上3000万美元以下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人民币;实际到资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人民币。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株政办发〔2017〕32号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株政办发〔2017〕32号各区人民政府、株洲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事业单位:《株洲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2月29日株洲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6〕20号)文件精神,全面有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大力建设自然渗透、自然积存、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要求,统筹协调城市生态保护、土地利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关系,注重绿色生态措施和灰色基础设施、地上设施和地下设施的有机结合,以构建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为核心,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生态格局融入城市规划建设的全过程,努力实现城市水安全。
二、实施目标建立一套源头控制、过程管理、末端治理的海绵城市建设管理体系,通过建筑与小区、市政道路、公园和绿地广场、城市水系等海绵项目来开展海绵城市建设。
(一)近期目标(2017—2020年)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70%以上的雨水得到有效控制,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力争海绵城市建设走在全省前列。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的通知-株政办发〔2021〕4号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株洲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事业单位:《株洲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1月16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工作机制第三章城市更新专项片区规划第四章城市更新实施计划第五章城市更新实施方案第六章支持政策第七章附则株洲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完善城市空间结构,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和功能完善工程,以片区提质引领城市更新,创新城市发展模式,改善人居环境、建设宜居城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全力“培育制造名城、建设幸福株洲”目标,将轨道交通、航空航天、新能源、职业教育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城市功能再完善、产业布局再优化、人居环境再提升。
第三条城区(天元区、石峰区、荷塘区、芦淞区、株洲经开区)范围内的城市更新,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城市更新,是指对建成区城市空间形态和功能进行必要的整治、改善、优化,从而实现房屋使用、市政设施、公建配套等全面完善,产业结构、环境品质、文化传承、教育发展等全面提升的建设活动。
第五条城市更新坚持以下原则:(一)坚持产业优先、生态优先。
依托区域业态底蕴和产业布局,科学确定产业定位和发展方向,推动发展新经济、新业态、新场景、新功能。
让创新定格在“两型”的旗帜上——株洲国家高新区打造“两型”园区探索纪实
让创新定格在“两型”的旗帜上——株洲国家高新区打造“两型”园区探索纪实谢高进【摘要】打造“两型”园区是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
近几年,作为湖南省“两型”社会重点建设的五个核心示范区之一,株洲高新区秉承“两型”理念,加快改革创新,大胆先行先试,着力将栗雨工业园建设成“两型”示范园区。
目前,栗雨工业园基础设施基本完善,“两型”产业已具规模.园区环境优美宜人。
【期刊名称】《中国高新区》【年(卷),期】2011(000)011【总页数】3页(P109-111)【关键词】国家高新区;示范园区;改革创新;株洲;“两型”社会建设;工业园建设;纪实;旗帜【作者】谢高进【作者单位】不详【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124.3打造“两型”园区是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
近几年,作为湖南省“两型”社会重点建设的五个核心示范区之一,株洲高新区秉承“两型”理念,加快改革创新,大胆先行先试,着力将栗雨工业园建设成“两型”示范园区。
目前,栗雨工业园基础设施基本完善,“两型”产业已具规模,园区环境优美宜人。
2010年,园区拥有企业100家,实现工业生产总值145亿元,其中“两型”产业产值达120亿元,占82.8%。
如今,漫步园区,人们呼吸的是新鲜的空气,看到的是绵延的绿色,听到的是悦耳的鸟语,整洁有序的产业园区和环境优美的城市风貌相得益彰,处处洋溢着活力、生态、迷人、宜居的现代气息。
一、创新武装理念,高标准规划“两型”园区建设未动,规划先行。
早在2002年,株洲高新区围绕城市次中心的发展定位,按照生产、生活、生态“三生”协调发展的原则,根据“土地集约、布局集中、产业集群、配套齐全”的园区发展要求,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院高标准规划设计栗雨工业园,着力打造“一核、一轴、一环、一带、八果”(一核:园区核心服务带;一轴:株洲大道;一环:高科环线;一带:湘江经济风光带;八果:即环绕园区核心服务带的八个工业组团)的园区发展格局。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质升级行动计划》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质升级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2.02•【字号】湘政办发〔2024〕3号•【施行日期】2024.02.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其他规定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质升级行动计划》的通知湘政办发〔2024〕3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质升级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2月2日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提质升级行动计划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促进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自创区)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行动目标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紧扣“三区一极”战略定位,以创新一体化发展为主线,以推进科技创新高地标志性工程为抓手,持续放大“自主创新长株潭现象”。
到2025年,将自创区打造成为引领长株潭都市圈现代化建设的主引擎、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高地的主阵地、全国创新版图中的重要一极。
区域创新能力明显提升。
协同高效的区域创新发展体系基本形成,长沙稳居全国创新型城市创新能力排名前十,株洲、湘潭实现保位进位,长沙、株洲、湘潭国家高新区的全国排名稳中有升,争创国家区域科技创新中心。
原始创新策源力大幅跃升。
长株潭地区高水平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达142家,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50件。
产业科技支撑力显著增强。
自创区技工贸总收入超3万亿元,技术合同成交额达1200亿元,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实现“双破万”,长株潭地区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达7000亿元。
创新人才体系持续优化。
每年新增省级以上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700人,持续做强“科技湘军”品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产业园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产业园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3.06•【字号】湘政办发〔2018〕15号•【施行日期】2018.03.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技术开发区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产业园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8〕15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产业园区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制定如下实施意见:一、优化园区功能布局(一)准确把握功能定位。
园区坚持以产业发展为核心,注重提升质量效益,优化营商服务环境,走差异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道路。
国家级园区突出发展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附加值加工贸易、保税物流等产业,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特色品牌园区、高端产业聚集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示范区、开放型经济和体制创新的先行区,率先实现转型升级。
省级园区要充分发挥产业基础优势,大力开展精准产业招商,整合产业链,建设专业化、特色化产业聚集区。
到2020年,全省国家级园区达到25家左右,千亿园区达到20家左右。
(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商务厅、省科技厅、长沙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实施园区优化整合。
坚持“一县一园区”,鼓励以国家级或发展水平较高的省级园区为主体,整合区位相邻、相近的园区,对小而散的各类园区进行清理、整合、撤销,建立统一的管理机构、实行统一管理。
被整合园区的地区生产总值可按属地原则进行分成。
财政收入仍按现行财政体制进行统计,财力可由园区双方进行协商分享。
对位于中心城区、工业比重低的园区,积极推动向城市综合功能区转型。
(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科技厅、省编办、省经信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合理控制园区规模。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产业园区发展的意见-湘发[2009]4号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产业园区发展的意见正文:----------------------------------------------------------------------------------------------------------------------------------------------------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产业园区发展的意见(湘发[2009]4号2009年2月17日)产业园区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龙头,是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的主要载体,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重要平台。
产业园区建设事关经济发展全局。
加快产业园区发展,对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市化进程,全面提升我省经济实力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进一步促进我省产业园区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1.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布局合理、用地集约、产业集聚”的原则,突出抓好招商引资、土地集约、产业集群、科技创新、环境建设等关键内容,把产业园区建设成为现代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服务外包产业和地方特色产业的聚集区,集约节约用地和生态环境保护的示范区,体制机制创新、科技创新和循环经济的先行区,为实现富民强省战略目标作贡献。
2.发展目标。
到2015年,全省各类产业园区发展到100个以上,力争建成工业总产值过1000亿元的产业园区8--10个;产业园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3600亿元左右,实现高新技术产品增加值2500亿元以上。
二、健全管理机制3.加强领导,强化服务。
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产业园区建设,加强对所属产业园区的领导和管理。
省直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积极为产业园区发展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省发改委要认真做好全省产业园区发展战略、政策研究和综合协调服务工作。
省经委要加强对产业园区产业发展的指导,抓好园区产业聚集、产业集群发展、重大工业项目布局和园区经济运行调度、监测工作。
科学技术部关于同意株洲等5家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型特色园区建设方案的批复
科学技术部关于同意株洲等5家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型特色园区建设方案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科学技术部•【公布日期】2013.02.06•【文号】国科发火[2013]131号•【施行日期】2013.02.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科学技术部关于同意株洲等5家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型特色园区建设方案的批复(国科发火〔2013〕131号)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和江苏省科技厅:《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推荐株洲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国家创新型特色园区的请示》(湘科字〔2012〕85号)、《关于报送桂林、南宁国家高新区创新型特色园区建设方案的函》(桂科高函字〔2012〕172号)、《关于江阴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国家创新型特色园区的请示》(苏科高〔2012〕324号)和《关于南京高新区江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国家创新型特色园区的请示》(苏科高〔2013〕10号)收悉。
株洲、桂林、南宁、江阴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和南京高新区江宁高新技术产业园的创新型特色园区建设方案战略定位明确,目标路径清晰。
根据科技部《创新型特色园区建设指南》的要求,经研究审议,同意其创新型特色园区建设方案,同意其启动并开展创新型特色园区建设工作。
推动国家高新区创新型特色园区建设是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发[2012]6号),促进国家高新区在新时期转方式、调结构,创新驱动,战略提升的重要举措,也是国家高新区“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中的重点内容。
希望这5家国家高新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在创建工作中能够充分认识新时期建设国家高新区的意义及使命,严格按照《创新型特色园区建设指南》的有关要求,加强组织保障,落实各项政策,认真执行新制定的考核办法,努力把本高新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园早日建设成为创新型特色园区。
本批复不涉及土地供应政策调整,不涉及土地和建设相关规划调整。
株洲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株洲市促进新兴产业链龙头企业科技成果裂变孵化创新主体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株洲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株洲市促进新兴产业链龙头企业科技成果裂变孵化创新主体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株洲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22.11.18•【字号】株科发〔2022〕41号•【施行日期】2022.1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正文株洲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株洲市促进新兴产业链龙头企业科技成果裂变孵化创新主体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株科发〔2022〕41号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相关企业:现将《株洲市促进新兴产业链龙头企业科技成果裂变孵化创新主体的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株洲市促进新兴产业链龙头企业科技成果裂变孵化创新主体的实施方案株洲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11月18日株洲市促进新兴产业链龙头企业科技成果裂变孵化创新主体的实施方案为激发本区域新兴产业链龙头企业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发挥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促进新兴产业链龙头企业科技成果裂变孵化,按照“聚焦、裂变、创新、升级、品牌”工作思路,围绕我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科技创新布局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明确目标依托轨道交通、硬质合金、航空航天等13条新兴优势产业链,通过园区优化提质、科技成果转化、央企深度对接、企业主体培育、五链融合创新等五大行动,以“促转化、强培育、创机制”为重点,积极培育新兴优势产业链龙头企业科技成果裂变孵化创新主体。
力争到2025年,全市新兴优势产业链龙头企业科技成果裂变孵化创新主体新增30家。
二、工作重点(一)园区优化提质行动。
以国家高新区和省级高新区为依托,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打造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场景实验室等新型孵化载体,孵化培育上下游关联企业。
株洲高新区国家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研究
株洲高新区国家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研究欧阳朝斌;乔琦;万年青;郭静;扈学文【摘要】株洲高新区以长株潭(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两型社会示范建设为契机,规划建设以低碳经济为主体产业的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株洲高新区在有色金属深加工、先进制造等行业的科研创新体系日趋完善,且产业集群初具规模,已具备了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的有利条件.通过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工作,将进一步优化区域产业结构,推动产业联动发展.园区建设总体上分为产业循环体系、污染控制体系和保障体系三部分.【期刊名称】《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报》【年(卷),期】2010(020)001【总页数】4页(P52-55)【关键词】株洲高新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规划;循环经济【作者】欧阳朝斌;乔琦;万年青;郭静;扈学文【作者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研究中心,北京,100012;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研究中心,北京,100012;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研究中心,北京,100012;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研究中心,北京,100012;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研究中心,北京,100012【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X24株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株洲高新区”)于1992年5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同年11月被国务院正式确定为首批53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之一。
经过10余年的建设,株洲高新区已经成为湖南省、株洲市率先发展的先导区,湖南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基地之一。
近年来,株洲高新区在推动技术创新环境建设、推动全省产业结构调整、发展新兴产业和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
目前,株洲高新区已经形成了有色金属深加工、先进制造、电子信息品等产业的集群化发展,努力推进资源集约化利用,提高园区创新活力和竞争比较优势,成为新型工业化示范区[1]。
近年来,株洲市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生态环境压力逐渐增大,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受到资源和环境的双重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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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着创新的节拍阔步前行作者:来源:发布时间:2013年03月11日点击数: 226 【字体:小大】——《株洲高新区创新型特色园区建设方案》解读前言:今年2月,国家科技部对《株洲高新区创新型特色园区建设方案》进行批复,同意我区启动并开展创新型特色园区建设工作。
创新型特色园区,是指在园区定位、产业选择、发展模式和发展路径上特色鲜明的国家高新区。
建设创新型特色园区是国家高新区“二次创业”的重要任务之一,更是新形势下把国家高新区建设成为创新驱动和科学发展先行区域的重要举措。
怎样的园区才是创新型特色园区?我区将怎样建设创新型特色园区?本文现就《株洲高新区创新型特色园区建设方案》(以下简称为《方案》)进行解读——发展定位:未来5-10年,打造“动力之都”未来5-10年,株洲高新区要打造“中国株洲·动力之都”的区域品牌,建设两型化发展的国际一流轨道交通产业基地、长株潭特色两型产业发展的先行区、中部崛起的重要增长极、乐业宜居的现代新城。
根据《方案》,到2015年,株洲高新区将建成为特色产业集聚、创新能力较强、高端人才集聚、生态环境优美的国家创新型特色园——工业总产值达到2500亿元;工业增加值达到800亿元;轨道交通产业销售收入占高新区营业总收入比例高于55%;工业增加值率达到35%以上;企业净利润总额占高新区总收入比重超过6%;产值50亿以上企业达10家(其中100亿以上5家);上市企业总数达15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营业总收入占高新区营业总收入比重达到88%以上;国家级研发机构达15家;国家级产业促进服务机构达5家;每万名从业人员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数超过2500人;企业研发投入占营业总收入比重达到5%以上;财政科技拨款占高新区总财政支出比重达到5%以上;每万名从业人员拥有年新增授权发明专利超过50件;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降到0.45吨标准煤以下。
产业体系:一极引领,多元支撑未来五年,按照“集群化、高端化、多元化”的发展思路,形成以轨道交通产业为引擎、以通用航空、汽车装备制造、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为补充的“一极引领,多元支撑”的产业格局,努力构建效率提升、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特色两型产业体系和肩负区域发展使命的特色两型高技术产业集群。
●轨道交通产业:建设成“中国轨道交通城”通过扶植园区骨干龙头企业,集聚上下游产业链核心企业,重点发展机车牵引变流技术、交传系统集成技术等核心技术领域,将高新区建设成具有世界一流竞争力的“中国轨道交通城”,到2015年实现工业总产值1500亿元。
整车领域:以南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南车长江车辆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为龙头,大力发展干线轨道电力机车、城轨车辆和铁路货车制造业。
零部件及新材料领域:重点发展车轴、转向架等关键零部件以及高分子复合材料,提升关键零部件的科技研发能力,拓展新材料产品开发与应用。
电气设备领域:重点发展电力电气系统和信息化系统设备,紧跟轨道交通电气化、信息化市场需求,研发制造机车用变流装置、电气控制装置、安全监控装置等高技术产品。
工程机械领域:重点发展起重机、铺轨机、架桥机等产品,依托整车装备研发与制造,提升铁路工程、城轨工程等相关机械设备的设计生产能力。
高端服务业领域:大力发展研发、检测以及轨道维修、工程、营运、物流等服务领域的关联产业。
●通用航空产业:打造中南地区通用航空之都发挥高新区在发动机研发与制造领域内优势,积极拓展通用航空整机及关键零部件制造,探索运营配套,将高新区打造成为我国中南地区通用航空之都,至2015年实现工业总产值300亿元。
整机制造领域:支持现有龙头企业进入整机制造领域,同时积极引进国内外整机制造企业,重点发展直升机、公务机等通用飞机,打造国际国内知名的通用航空整机制造基地;零部件制造领域:围绕整机制造项目,重点发展中小型航空发动机、大型飞机辅助动力装置、飞机着陆系统、机体、航电设备等,壮大通用航空制造配套能力,打造以发动机为特色的通用航空零部件制造基地;运营保障服务领域:依托通用机场建设,重点开展航行和气象信息、加油、检修、维护,以及参观、体验飞行、培训等服务,打造中南地区通用航空运营服务中心。
●汽车产业:打造自主品牌汽车研发和制造基地以株洲市打造千亿汽车产业集群为契机,着力于横向扩大整车规模、拓展产品系列,纵向完善产业价值链体系,将高新区打造成为我国自主品牌汽车研发和制造基地,建设全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综合示范区,国内知名的轻型车生产基地,至2015年实现工业总产值300亿元。
传统汽车整车领域:助推现有整车企业扩大生产规模,并积极引进其他自主品牌整车制造汽车企业,重点发展微型轿车、普通轿车、专用汽车(医疗、物流、市政等)、高端轻型货车,建设国内知名的轻型车生产基地;新能源汽车整车领域:积极贯彻产业融合理念,推进轨道交通领域先进技术向汽车产业转化,重点发展新能源客车、商务车、专用车及新能源轻型汽车;汽车零部件及汽车配套领域:依托整车生产积极引进关键零部件企业,并积极培育汽车相关配套产业,重点发展关键零部件、汽车研发设计与流通业,及汽车金融、汽车维修与改装等汽车售后服务。
●新材料产业:打造新材料产业绿色发展示范区以“高端发展、绿色循环”为原则,围绕高新区新材料产业核心企业,纵向延伸产业链条,发展高端产品,整体构建废物循环利用的闭环产业链,打造我国新材料产业绿色发展示范区,到2015年实现工业总产值300亿元。
重点发展铅锌等常用有色金属材料,金、银、镉、铟等稀贵金属材料,硬质合金、ITO靶材等有色金属深加工材料,及工程塑料、管材等高分子材料。
●现代服务业:打造南方地区生产性服务业中心把握现代服务业发展趋势,以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为方向,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重点发展为新型工业化配套的现代物流、软件、教育培训等生产性服务业,促进服务业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将高新区打造成为南方地区生产性服务业中心,争取至2015年实现总收入150亿元。
重点培育以研发业、设计产业、科技服务为主的研发服务业,以软件业、信息服务、呼叫中心产业为主的信息服务业;引导培育以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培训进修为主的教育培训业,以第三方物流、数码仓库、配送中心为主的现代物流业;引导培育以金融后台服务、创业投资、非核心金融业务为主的金融服务业,以多媒体产业、广告及相关产业、法律、会计与管理顾问服务为主的商务服务业,以科技产品贸易、高端消费、城市物流及速递为主的商贸服务业。
环境建设:构建创新体系,完善城市功能●推动创新创业体系建设以提升综合竞争力和增强发展后劲为目标,把支撑特色两型产业发展需求和培育中小企业快速成长作为创新创业体系建设的中心环节,着力强化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搭建科技研发和公共服务平台,拓展提升创新创业载体,集聚完善核心创新要素,全力构建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区域创新体系。
●强化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促进轨道交通产业融入全球研发创新体系,吸引国内外大型企业、国际知名实验室在高新区设立研发机构;大力支持园区企业参与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国际标准制定和应用推广;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在境外设立研发机构。
打造企业研发中心、工程技术中心,鼓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支持企业自主组建国家级、省级研发中心(包括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组建省级研究开发院,设立博士后流动站;重点扶持轨道交通产业、通用航空、汽车装备制造等领域的核心技术攻关,突破一批关键技术,提高产业整体技术水平。
引入企业对标发展机制,成立企业对标行动领导小组,帮助协作配套中小企业做好与龙头企业相衔接的质量、标准、管理等工作,积极支持中小企业进入大企业的供应网络,建立最终产品与零部件厂商的战略联盟。
建立高新技术产品政府采购平台,定期发布高新区自主创新产品推荐目录,引导高新区重点项目、市政工程项目及政府、龙头企业采购时优先选用本地产品;对具有特殊性或唯一性的高新技术产品采取邀请招标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直接采购。
实施企业创牌计划,按照“动态管理、择优培育”的原则,制定明星创牌企业认定标准,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工作,培育和发展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鼓励各产业领域的重点企业进行申报考核,并给予入选企业相应的扶持与奖励。
●搭建完善创新服务平台依托龙头企业,采取政府、高校院所、企业及行业中介机构共同合作的方式,建设轨道交通公共技术研发服务平台、通用航空关键部件共性技术研发平台、通用航空设备公共检测平台、汽车转向技术研发平台、硬质合金应用技术研发平台、工程塑料公共技术研发平台等六大公共技术研发平台。
依托高新区管委会、创业中心、高校院所等机构,采取市场化方式,积极搭建科技文献共享平台、信息资源网络服务平台、科技人才服务平台、投融资服务平台、职业技能培训实训中心、电子交易和品牌推广平台等六大产业促进服务平台。
●拓展提升创新创业载体拓展孵化园区,在整合创业服务中心本部和天台金谷两个基地的基础上,扩大高新区孵化器面积,重点建设轨道交通、通用航空、汽车产业专业孵化器和培育新材料(硬质合金)、生物产业、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综合性孵化器。
争取至2015年,高新区孵化器面积拓展至60万平方米。
提升加速园区,依托中小企业促进园,以承接孵化器毕业企业落地需求为导向,建设一批符合企业研发生产的标准厂房、主题楼宇、定制空间等,争取至2015年,高新区加速器面积达70万平米。
建设专业园,根据特色两型产业发展定位,进一步推动汽车产业专业园建设,积极规划建设轨道交通产业专业园、通用航空产业专业园、新材料产业专业园。
优化载体建设运营机制,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民营企业、投资机构以及其他社会力量创办科技孵化器,促进投资主体的多元化。
●集聚整合核心创新要素实施“潇湘英才”工程,引进与培养高端人才、中坚力量及适用性人才,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加大人才培养,设立每年额度2000万元“区校一体化”专项资金,与长株潭地区的高校在科技、教育、人才、产业四个方面开展战略合作;设计“安居乐业计划方案”,组建人才工作办公室。
实施“动力高新”工程,加强政府资金引导,设立轨道交通产业专项发展资金,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扶持资金,建立株洲轨道交通产业投资基金,设立高新区促进企业上市专项扶持资金,进一步推进高新区“新三板”试点申报工作,建设企业信用体系,建立融资服务平台。
●河西示范园产业布局依据产业集聚理念,河西示范园重点建设四大专业园,配套建设四大功能区。
——轨道交通产业园:千亿级轨道交通产业集群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吸引国内外相关优质企业入驻。
——汽车产业园:依托北汽控股南方基地、时代电动、欧格瑞等龙头企业,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零配件生产企业。
——新材料产业园:实施重点招商与合理布局,积极引进以有色金属材料、稀贵金属材料、有色金属深加工材料以及工程塑料、管材等高分子材料等相关领域内的新材料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