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承包方安全管理规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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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承包方安全管理规定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为确保甲乙双方人身及财产安全,确保安全生产,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安全协议:

一、甲方权利和职责

1.1、甲方有权利对乙方外包期间安全生产管理、监督、处罚。

1.2、甲方在乙方进驻餐厅前对乙方项目负责人进行安全交底。

1.3、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承包场所的安全生产,督促乙方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4、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的生产场所、办公场地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发现事故隐患,责令乙方立即排除整改。

1.5、甲方有权根据现场的检查记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乙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评价,并视具体情况扣除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

1.6、甲方人员进入现场必须遵守乙方现场安全管理规定,配合乙方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

1.7、甲方不得对乙方提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

二、乙方权利职责

2.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在食堂承包场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有关许可证等有效的证照,查验、复印留存。

2.2、乙方要对进驻餐厅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安全培训,使其自觉遵守甲方《食堂承包方安全管理协议书》,严禁使用童工和未成年工,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2.3、乙方要自觉遵守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甲方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整改不安全因素。

2.4、乙方进入甲方内部的人员和物资应按照《人员出入管理规定》、《物资出入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管理。

2.5、乙方机动车辆进入甲方内应减速慢行、保证安全并遵守甲方管理规定。

2.6、食堂如不符合乙方的安全生产条件,由乙方负责通知甲方整改,直至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后,乙方方可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如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设备及安全生产条件无异议,则因设备等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2.7、乙方为自己生产经营活动中安全管理的主体,要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自觉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和食品卫生的标准,按有关法规制定《食堂操作卫生规范》,并严格执行;

2.8、乙方应对所使用的天然气、管路及相应设备、部件加强安全管理。安排专人对天然气管道每日进行点检,每日操作结束后应有专人关闭阀门。

2.9、乙方应做好日常用火、防火工作,每日应派专人负责电力开关,在炊事设备点火前应对设备进行详细的检查,确定设备部件状态正常后方可点火;定期对员工开展安全用电培训,保证每日工作完毕后,电力设备开关及电路开关的关闭。

2.10、乙方应加强对餐厅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增强员工的安全操作意识,乙方有义务告知餐厅员工工作环境内的危险源,加强对职工危险源应急处置能力的培训,乙方应经常性进行安全排查工作,如发现新危险源应对职工进行告知并立即处理。

2.11、乙方应提供有效期内的卫生许可证,工作人员应提供健康证,确保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健康不符合餐饮业健康标准要求,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人员进入食堂工作。乙方需对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2.12、乙方厨房工作人员作业时应穿工作服戴手套、口罩,必须遵守甲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如违反甲方安全规定予以处理。

2.13、乙方应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并张贴在醒目部位。

2.14、乙方要做好定期和日常的安全检查,严格做好食品的安全和主副食品的采购工作,确保食品的安全,防止群发性事件、伤

亡事故、火灾事故及其他事故的发生。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不定期安全生产、消防检查和监督。

2.15、乙方要做好安全用电、防中毒、防盗窃等工作。保持用电设施的完好,严禁乱接乱拉电线。根据要求,按时点检灭火器材,确保消防安全通道畅通。

2.16、严禁“三合一”,禁止人员在承包的食堂内居住、吸烟,不准将打火机、火柴,危险化学品带进厨房。

2.17、乙方加强劳动管理,依法做好从业人员的劳动保护和工伤保险,做好食品的卫生和场所的公共卫生,保持清洁整齐。‘

2.18、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或乙方工作人员因违法行为致第三方损害的,乙方负责解决,损失由乙方承担。

2.19、乙方负责对承接的甲方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安全使用;乙方不得损毁、丢失甲方原有消防设施,确保消防安全通道畅通,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

三、罚则

3.1、乙方承包过程中涉及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的,必须到安全保卫部办理相关手续,并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未经许可不得施工。违者,将处罚200—1000元。

3.2、乙方对食堂的防火、防毒、防盗、卫生管理等各方面负全责,乙方承包期间发生火灾、食物中毒、安全等事故,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外,并依照相关法律追究责任。

3.3、乙方如有以下情况,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4、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违法生产、经营。未按规定登记注册以及无证、无照、无安全生产资质从事生产经营的。

3.5、不接受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

3.6、安全隐患严重又不认真及时整改。

3.7、擅自转租或转借出租食堂、场所。

3.8、发生伤亡事故不及时报告或不及时组织抢救。

3.9、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和食品卫生的标准。按有关法规制定“食堂操作卫生规范”,并严格执行;

3.10、遵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乙方应对餐厅承包期间的各类安全事故负责,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其他条款

乙方在承包食堂期间所发生的安全事故或造成第三方伤害的,均由乙方负责。

5.效力及其他

5.1、本协议经各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于相应承包合同终止时终止。

5.2、未尽事宜应以主合同约定为准。本协议未尽事宜和修订款项可经双方协商或另行签约。

5.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及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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