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盐碱地资源及开发利用情况的指标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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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盐碱地资源及开发利用情况调查表》
指标解释
一、盐碱地
盐碱地是指土壤含有盐碱成分(含量一般大于0.1%)、对植物生长有抑制作用的土地。
根据盐碱地开发利用情况,盐碱地可分为盐碱耕地和盐碱荒地。
按照土壤含盐量,盐碱地可分为轻度、中度、重度盐碱地,一般轻度盐碱地土壤含盐量为0.1%—0.3 %,中度为0.3%—0.6%,重度为>0.6%。
盐碱地总面积=盐碱耕地面积+盐碱荒地面积=轻度盐碱地+中度盐碱地+重度盐碱地面积。
二、盐碱地开发利用情况
(一)盐碱耕地。盐碱耕地是指已被开垦发展农、渔、林、草业,目前正在使用或撂荒未超3年的盐碱土地。非盐碱耕地是指除盐碱耕地以外的所有耕地。
盐碱耕地面积=耕地总面积—非盐碱耕地面积
按照土壤含盐量,盐碱耕地可分为轻度、中度、重度,分类标准同盐碱地。其中,轻度盐碱地可使作物减产5%—10 %,中度盐碱耕地可使作物减产11%—20%,重度盐碱耕地面积可使作物减产30%以上。
(二)盐碱荒地。是指目前尚未开垦发展农、渔、林、草业,以及已开垦但撂荒已超过3年的所有盐碱土地。
按照利用价值,盐碱荒地可分为有利用价值和无利用价值的盐碱地。按照土壤含盐量,盐碱地可分为轻度、中度、重度盐碱荒地,含盐量分类标准同盐碱地。
三、盐碱荒地利用价值
(一)有利用价值的盐碱地。是指通过水利、物理、农艺和生物措施治理后,可发展农、渔、林、草业的原生盐碱地,以及已开垦但已撂荒3年以上的盐碱地。
(二)无利用价值的盐碱荒地。是指土壤含盐量过高或较为偏远、开垦成本过高、目前难已采取有效措施开垦发展农、渔、林草业的盐碱地。
四、盐碱地治理情况
累计治理面积。是指2000年以来,累计开垦的盐碱荒地和累计改造的盐碱地面积。
累计治理投入。是指2000年以来,各级财政以及社会各界累计支持开垦盐碱荒地和改造盐碱耕地的投入,包括项目费用、工程费用、机械投入、人工费用等,但不包括年度农作物种植各项投入。
新增粮食生产能力。是指2000年以来,通过开垦盐碱荒地和改造盐碱地,新增加的粮食生产能力。原则上,按照近3年粮食平均产量,以及1斤皮棉折合5斤粮食、1斤油
料折合3斤粮食等进行测算。
五、盐碱地治理潜力
规划治理任务。是指2011——2020年,各地拟规划治理的盐碱地面积和盐碱荒地面积。
规划治理标准。是指2011——2020年,各地拟规划治理的盐碱耕地的亩均投入标准,包括项目费用、工程费用、机械费投入、人工费用等,但不包括农作物种植投入。
新增粮食生产能力。是指2011——2020年,各地通过治理盐碱荒地和改造盐碱耕地,新增加的粮食生产能力。测算方式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