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刑罚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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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刑罚制度

中国古代刑罚制度

中国古代刑罚制度
中国古代刑罚制度包括奴隶制五刑和封建制五刑。

奴隶制五刑是指墨、劓、剕、宫、大辟,封建制五刑包括笞、杖、徒、流、死。

其中,封建制五刑是主要的刑罚制度,其特点是轻刑化,重视教化和改造。

在封建制五刑中,笞是指用竹板或荆条拷打犯人脊背或臀腿的刑罚,杖是指用大竹板或大荆条拷打犯人脊背臀腿的刑罚,徒是指强制犯人服劳役的刑罚,流是指将犯人流放到边远地区的刑罚,死是指死刑,分为斩首和绞刑等。

此外,中国古代刑罚制度还包括一些非常严厉的酷刑,如刖、膑、宫、鸩、凌迟等,这些刑罚通常不被正式承认,而是被视为非法的刑罚。

在历史上,这些酷刑的使用频率很高,但随着社会的进步和文明的发展,这些酷刑逐渐被禁止和废除。

总之,中国古代刑罚制度是一个复杂而多样的体系,其演变和发展反映了中国社会的历史进程和文化传统的变迁。

古代十大刑法介绍

古代十大刑法介绍

古代十大刑法介绍第一种刑法是鞭刑。

鞭刑是一种常见的刑罚方式,通常是用鞭子或棍子抽打犯人的身体,以造成疼痛和伤害。

在古代社会中,鞭刑常常被用来惩罚各种犯罪行为,尤其是轻微的违法行为。

鞭刑的用途是惩罚犯人,让他们感受到痛苦和羞耻,以达到改造和警示的目的。

第二种刑法是斩刑。

斩刑是指用刀斧砍头的刑罚方式,通常适用于严重的犯罪行为,比如谋杀、叛逆等。

在古代社会中,斩刑被视为一种重大的惩罚方式,也是对罪犯的最终处罚。

斩刑的用途是维护社会秩序和法律尊严,让犯人在死亡前感受到最大程度的痛苦和悲惨。

第三种刑法是磔刑。

磔刑是一种将罪犯吊起来挂在十字架上的刑罚方式,通常适用于叛逆、叛乱等严重罪行。

在古代社会中,磔刑被认为是一种酷刑,用以惩治罪犯,让他们感受到身体和精神上的痛苦。

磔刑的用途是通过严厉的刑罚来警示和威慑其他潜在的罪犯,维护社会安定和法律尊严。

第四种刑法是关入牢狱。

关入牢狱是一种常见的刑罚方式,通常适用于轻微的犯罪行为,比如偷窃、打架等。

在古代社会中,关入牢狱是一种常见的惩罚手段,用以对罪犯进行限制和惩戒。

关入牢狱的用途是让罪犯在监禁中感受到失去自由的痛苦和苦闷,以达到惩戒和改造的目的。

第五种刑法是笞刑。

笞刑是一种用棍棒、皮鞭等工具抽打罪犯身体的刑罚方式,通常适用于轻微的违法行为。

在古代社会中,笞刑是一种常见的惩罚手段,用以对犯有轻微罪行的人进行处罚和警戒。

笞刑的用途是让罪犯感受身体上的痛苦和羞耻,以达到改造和惩戒的目的。

第六种刑法是铁鞭刑。

铁鞭刑是一种用铁链、铁棒等器具抽打罪犯身体的刑罚方式,通常适用于严重罪行。

在古代社会中,铁鞭刑是一种严厉的惩罚手段,用以对犯有严重罪行的人进行处罚和警戒。

铁鞭刑的用途是使罪犯感受到最大程度的痛苦和羞耻,以达到改造和警戒的目的。

第七种刑法是劓刑。

劓刑是一种将罪犯的鼻子割去的刑罚方式,通常适用于叛逆、叛乱等严重罪行。

在古代社会中,劓刑被视为一种严厉的惩罚方式,用以对严重罪犯进行处罚和示众。

中国古代刑罚制度

中国古代刑罚制度

中国古代刑罚制度中国古代刑罚制度是中国历史上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罪犯的惩罚,维护社会秩序和安定。

本文将以不同角度探讨中国古代刑罚制度。

一、古代刑罚种类中国古代刑罚制度虽然多种多样,但也可以分为几大类:鞭刑、笞责、磔刑、剪耳、杖刑、斩首、流放、监禁和赐死等。

其中鞭刑是最严厉的惩罚,多用于轻罪和执行死刑前的酷刑。

另外,笞责和磔刑等也是常见的惩罚方式。

剪耳和杖刑属于轻微刑罚,而斩首和赐死则是最终的极刑。

二、古代刑罚制度实施规则古代刑罚制度实施规则因时因地而异,但大多数的惩罚都是公开的,以警示他人。

在古代,官员有权利在一定范围内处决犯人,但必须事先经过审查和汇报。

罪犯通常被带到特定的场所进行判决和处罚。

一些惩罚是由一群人执行的,例如鞭打、斩首等,往往会是极其残忍和令人震惊的。

三、古代刑罚制度演变古代刑罚制度是随着中国历史的演变而逐渐形成的。

在战国期间,惩罚的方式趋于严厉,人们因为担心罪犯再次犯案而对他们进行残忍的处罚。

秦朝时期,实行严控制度,将刑罚进一步的规范化,确立了奖罚分明的制度。

汉朝时期大力推行法制化,逐渐规范刑罚执行过程,开展司法制度改革。

这些努力逐渐改善了古代中国的刑罚制度。

四、刑罚与社会观念中国古代的刑罚制度不仅体现了它的社会观念,也反映了国家文化。

中国社会一直注重“以儒治国”的思想,认为通过道德和礼节的规范可以使人们行为端正。

因此,在古代中国,很少有以私人为目的的惩罚,而是通过刑罚来惩治违法犯罪行为,以维护社会稳定。

此外,古代人们还遵循着“痛罚必见之而弗犯”的观念,认为刑罚的使用可以起到警示作用并防止罪犯再犯罪。

五、刑罚现状随着时代的发展,中国的刑罚制度逐渐改变。

如今,国家已经将鞭打、杖责、绞刑和磔刑等极其残忍的刑罚禁止,并逐步推进司法制度和法律普及教育。

现代刑罚不但注重惩罚犯罪行为,也重视其改造和教育功能,尽可能地减少被判刑的人的惩罚和伤害。

六、对中国古代刑罚的思考中国古代刑罚制度是中国历史的重要组成部分,呈现出了它的社会文化观念。

中国古代最残忍的刑罚介绍

中国古代最残忍的刑罚介绍

中国古代最残忍的刑罚介绍中国古代历史上,刑罚一直是人们痛恨的对象,而一些残酷的刑罚更是令人闻风丧胆。

这些残忍的刑罚不仅从肉体上给予罪犯巨大的痛苦,更是对人的精神造成毁灭性的打击。

本文将向读者介绍中国古代最残忍的刑罚,以便我们回想历史,警醒未来。

1. 凌迟:分为凌迟十五部和凌迟五马分尸两种形式。

凌迟十五部是指将罪犯处死后,将尸体剖开,取出内脏并且剁碎。

凌迟五马分尸,则是将罪犯的四肢绑在五匹马身上,同时拉断,使罪犯身体被撕裂成五份。

2. 斩首:斩首是古代最常见也是相对较为快捷的刑罚之一。

在斩首之前,一般会将罪犯鞭打,然后在广场上公开示众。

执行时,将罪犯头部架在木桩上,用利刃快速斩断头颈。

3. 砍杀:砍杀刑罚是将罪犯挨个砍杀致死,一般通过刑具如刀、斧等进行。

砍杀时,罪犯通常是四肢被铁环或木桩束缚,身体无法移动,然后被执行者砍杀。

4. 慢刑:慢刑是指将罪犯活活剐切。

罪犯的四肢会被绑在车轮上,然后车子缓慢移动,使罪犯的四肢被一片片切下。

这种刑罚的痛苦是相当持久和残忍的。

5. 毒打:毒打是指将罪犯全身裸露,用棍棒敲打。

有时会在棍棒表面涂抹毒药,增加毒打的伤害。

这种刑罚除了给予身体上的痛苦,还会带来长期的血肉疼痛和身心上的折磨。

6. 烧烤:将罪犯绑在柱子上,用火烤烧整个身体。

目的是通过烈火将罪犯烧死,并给予极大的痛苦。

烧烤刑罚不仅造成剧烈的烧伤,还可能导致内脏损伤和死亡。

7. 水刑:罪犯被囚禁在水下或被倒水淹没,导致窒息甚至溺水。

这种刑罚以使罪犯处于极度的恐惧和憋气状况下为特点,给予极大的心理折磨。

8. 拷打:拷打刑罚是将罪犯四肢绑在刑架上,用棍棒或者绳索进行鞭打。

这种刑罚会导致罪犯体表肌肉破裂,造成剧烈疼痛和身体残缺不堪。

9. 火刑:罪犯被绑在木柱上,全身浇上油,然后点燃柴火。

在火焰中,罪犯经历烧灼和灼热感,直到身体被火焰烧毁,导致死亡。

10. 剥皮:剥皮刑罚是指将罪犯的皮肤从身体上完全剥下。

这种刑罚不仅给予极大的痛苦,还导致严重的失血和感染,最终导致死亡。

古代刑法大全

古代刑法大全

古代刑法大全古代刑法是指古代社会中对犯罪行为进行制裁和惩罚的法律体系。

古代刑法的制定和执行,基于当时社会的价值观念、道德标准和政治需要,因此在不同的国家和时期,其内容和条文各有差异。

下面将从中国古代刑法、古希腊罗马刑法和古印度刑法三个方面进行介绍。

中国古代刑法的主要特点是以儒家思想为基础,强调道德教化和社会秩序的维护。

《周礼》中规定的罪刑体系为后世刑统的基础,主要包括五刑和九刑。

五刑指的是笞、剐、宫刑、流刑和死刑,根据罪行轻重进行施刑;九刑是指加重的五刑,如凌迟、焚烧等,用以对付特别严重的罪犯。

此外,《鞠婧祎大全》还详细规定了各种罪行的具体制裁方式,如盗窃、通奸、谋反等。

古希腊罗马刑法主要受到德谟克利特学派和斯多葛学派的影响,强调理性和自然法则的思想。

斯多葛学派认为刑罚应该符合理性和自然法则,以达到教化和惩罚的目的。

《罗马法大全》中规定了各种罪行的刑罚,如偷窃、故意杀人、叛乱等。

此外,古罗马还实行了竞技场刑罚,如将犯人投放到竞技场上与野兽搏斗或执行死刑。

另外,《斗罗大陆大全》还规定了法庭程序和证据的收集方法,确保公正审判。

古印度的刑法体系受到婆罗门教和佛教的影响,强调宗教信仰和道德准则。

《摩诃婆罗多》和《阿奴普一卡道大全》等文献中记载了古印度的刑法制度。

古印度的刑法主要有笞刑、剐刑、流刑和死刑等,根据罪行的严重程度进行刑罚的施行。

古印度的刑法还注重教化和挽救罪犯,以期让他们改过自新。

此外,古印度的刑罚还涉及社会等级制度,如对不同社会阶层的人进行不同的制裁。

综上所述,古代刑法是各个古代社会中对犯罪行为进行制裁和惩罚的法律体系。

不同国家和时期的古代刑法在内容和条文上各有差异,但都强调了罪犯的教化和惩罚,为维护社会秩序和道德准则做出了努力。

中国古代20大惨无人道的各种酷刑

中国古代20大惨无人道的各种酷刑

中国古代20大惨无人道的各种酷刑
中国历史上,绞刑通常不是最低级的死刑。

正相反的是,高官皇族为保留全尸,通常会要求自缢赐死或绞刑处死,而不是可能导致身首异处的斩首。

但是绞刑是一个时间长的过程,受刑人会相当痛苦。

膑刑又称髌刑,古代肉刑之一,即剔去膝盖骨的刑罚。

古代著名军事家大败庞涓的孙膑就曾受过此刑。

贯鼻和贯耳是两种残酷的刑罚,使用铁链穿透鼻腔和耳朵,犯人
会异常痛苦,并且由于铁链的长度,只能保持一个很难受的姿势。

夷三族系秦、汉时代之刑名。

即凡犯特殊重罪,尤其谋反谋判谋大逆等十恶之罪名者,虽无犯意之联络,但基于政策上之考虑,处以诛灭三族之极刑,以收威吓惩戒之效。

此乃亲属一体之观念在刑事法上具体之表现。

本作炮格,是一种烧烫的酷刑。

用炭火烧热铜柱(格),令人爬行柱上,即坠炭上烧死。

后来泛指用烧红的铁烧烫犯人的酷刑。

刳剃为剖杀,割剥之意,是专门用来对付怀孕妇女的刑罚,让行刑者活生生剖开受刑者肚皮取出婴孩,场面极其痛苦。

此刑罚是将人剁成肉酱,可想而知残忍程度。

斧钺是古代酷刑中的一种,意思是用斧钺劈开头颅,或将人劈成两段使人致死。

在古代,因为君王的残暴,发明了许多鲜为人知的酷刑,堪称惨无人道,让人不忍细读。

古代的一百种刑法

古代的一百种刑法

古代的一百种刑法
中国古代的刑法多种多样,其中一些主要的包括:
1. 黥刑:又叫“墨刑”,额颊上刺字涂墨。

2. 劓刑:割鼻子。

3. 笞刑:又叫“杖刑”,打板子(背、腿、臀)。

4. 刖刑:将脚砍掉。

5. 宫刑:又叫“腐刑”,去掉男子生殖器。

6. 膑刑:剔去膝盖骨。

7. 大辟:砍头。

8. 炮烙:将人烧烤死。

9. 车裂:又叫“五马分尸”。

10. 汤镬:将人煮死。

11. 腰斩:从腰部斩断。

12. 凌迟:又叫“千刀万剐”。

13. 弃市:暴尸街头。

以上只是中国古代刑法的一部分,实际上古代的刑法远不止这些,而且很多刑法都极为残忍。

这些刑法主要是为了震慑人们,维护社会秩序和统治者的权力。

刑罚的主刑包括哪些

刑罚的主刑包括哪些

刑罚的主刑包括哪些我国刑法规定的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五种。

1、管制。

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3年。

2、拘役。

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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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刑罚的主刑有哪些呢?可能很多人不是很清楚,接下来小编就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刑罚的主刑包括哪些我国《刑法》将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主刑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

附加刑既能独立适用,又可以附加适用。

对一个犯罪只能适用一个主刑,不能同时适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刑。

附加刑适用时,对一个犯罪可以适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附加刑。

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1、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不超过3年。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2日。

管制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

2、拘役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能超过1年。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

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拘役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酌量发给报酬。

3、有期徒刑期限一般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

数罪并罚不超过20年。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

有期徒刑在监狱或其他场所执行。

执行期间,凡有劳动能力的犯罪分子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改造。

4、无期徒刑一般适用于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和故意杀人、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抢劫、强奸、贩毒、走私、贪污、受贿等重大刑事犯罪分子。

5、死刑包括立即执行和缓期2年执行两种情况。

对犯罪时不满18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即使罪行极其严重,也不适用死刑。

古代的刑罚

古代的刑罚

古代的刑罚酷刑,顾名思义就是以残酷手段施加于人身的刑罚,有的是为了言行逼供,有的则是为了震慑他人,若为前者或可保留性命,后者则大多会致人死命。

而在古代酷刑中,会导致犯人痛苦死去的刑罚,大致可分为三种,即律法中的死刑,律法之外的死刑,以及非死刑却足以致人死亡的刑罚。

律法中的死刑:绞刑、斩刑、腰斩、凌迟、车裂古代的刑罚虽然众多,但其实被列为主刑的只有五种,即上古时期以肉刑为主的“墨、劓、剕、宫、大辟”,后经在隋唐后形成“笞、杖、徒、流、死”五大主刑。

死刑无疑是其中最为严重的一种,而隋唐以来的死刑方式虽然众多,但只以“斩、绞”为正刑,而更为残忍的腰斩、凌迟、车裂虽也被列入律法,但主要是为了震慑他人的特殊死刑。

1、绞刑。

死刑的正刑之一,相对于斩刑算是较轻的一种,毕竟死者可以留下全尸,因而在古代律法之中,往往是斩刑降一档的存在。

与国外不同的是,我国古代的绞刑通常是以弓弦缢杀,即将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后面开始旋转那张弓,弓越转越紧,受刑人的气就越来越少,最后断气而亡。

至于以丝锦绞杀,那是少数人才能享受到的特权。

2、斩刑。

死刑的正刑之一,也是古代执行死刑的主要手段。

其根据罪行轻重又分为斩立决和斩监候两种,斩立决便是经督抚审录无冤,法司覆勘定议,奏闻候有回报部文到达,即日处决;斩监候则不立即执行,应临时监押,待至秋审或朝审时,再按具体情况分别处理。

除谋反大逆“决不待时”以外,一般死刑犯实行“秋冬行刑”制度,即一般死刑犯须在秋天霜降以后,冬至以前执行,因而又被称为“秋决”。

3、腰斩。

这种死刑虽然不是正刑之一,但的确出现在古代律法之中,如《史记·商君列传》有载“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且存在时间较长,直到雍正年间才被废除。

行刑时,通常使用重斧将犯人从腰部砍作两节,由于腰斩是将人从中间切开,因此犯人并不会瞬间死亡,而是会保持一段时间的神志清醒,过一段时间才会死亡。

例如明朝方孝孺,传闻被腰斩之后,方孝孺还以肘撑地爬行,以手蘸血连书十二个半“篡”字才断气。

古代16种刑罚全集

古代16种刑罚全集

古代16种刑罚全集古代16种刑罚全集1、宫刑:宫刑是中国古代的一种死刑。

它是指皇帝发布诏令,以各种刑具折磨犯人,致使其死亡的一种刑罚。

2、鞭刑:鞭刑是中国古代一种刑罚,是指以鞭子、鞭棒等折磨被刑者,以致死亡或其他行为的罚刑。

3、绞刑:绞刑是一种中国古代的死刑,是指以绳索捆绑被刑者,再用绞车绞拽而死的一种刑罚。

4、灭口刑:灭口刑,是中国古代一种死刑,是指在处决被刑者之前,先将其口含砂子,以防止其言语的一种刑法。

5、重罪:重罪是中国古代一种死刑,是指皇帝发布诏令,以处决严重犯罪的被刑者的一种刑罚。

6、斩首刑:斩首刑是中国古代一种死刑,是指用刀把被刑者头颅斩断的一种刑法。

7、按地刑:按地刑是中国古代的一种死刑,是指将犯人仰面押在地上,然后用山石镇压其腹部,使其死亡的一种刑罚。

8、飞蜡刑:飞蜡刑是中国古代一种死刑,是指用蜡把被刑者四肢粘住,然后把它从高处抛下,碰到地面后不再动弹的一种刑罚。

9、烹油刑:烹油刑是中国古代的一种死刑,是指把犯人的身体装入烹油的锅内,以致死亡的一种刑法。

10、酷刑:酷刑是中国古代的一种死刑,是指犯人体外捆绑,再将其裹入油毡和油毯中,一直烤到死亡的一种刑罚。

11、铅石刑:铅石刑是中国古代一种死刑,是指用铅块和石头,把被刑者装入铅箱或石箱中,然后重物压住而死的一种刑法。

12、活埋刑:活埋刑是中国古代一种死刑,是指把被刑者活埋在泥土中,以致窒息而死的一种刑罚。

13、投江刑:投江刑是中国古代一种死刑,是指把被刑者扔河中,以致被淹死的一种刑罚。

14、吊死刑:吊死刑是中国古代一种死刑,是指把被刑者吊在树上,以致窒息而死的一种刑罚。

15、砍头刑:砍头刑是中国古代一种死刑,是指用刀砍断被刑者头部,以致死亡的一种刑法。

16、生石刑:生石刑是中国古代一种死刑,是指把被刑者裹入生石中,以致死亡的一种刑罚。

古代16种刑罚全集

古代16种刑罚全集

古代16种刑罚全集古代16种刑罚全集指的是中国古代使用的16种常见的刑罚方式,其中包括了凌迟、杖刑、箍首、绞刑、斩首、打手心、笞刑、铁索悬挂、千刀万剐、活埋、火刑、抽剥、浸油烹炸、当街示众、赤裸裹网、电刑。

这些刑罚形式多为残忍、酷刑,人类文明进化的历程中已属于极其落后和野蛮的一种惩罚方式,已被现代法律和道德所遗弃。

凌迟刑,原为古代中国的一种极刑。

将罪犯的四肢拴绑到木架上,抽去皮肉,血肉模糊的行刑方式。

在刑罚执行过程中,刑罚变幻多端,包括砍去骨头、手脚断肢、燃烧活体等等,令人寒心。

杖刑,是中国封建社会中的传统刑罚,主要以鞭笞罪犯来惩治犯罪行为。

皮肉擦破,疼痛不堪是杖刑的主要特点。

此类刑罚感人肺腑,表现出了古代司法对犯罪行为的严肃态度,但其残忍性,令后人感到难以接受。

箍首刑,是中国古代刑罚中一种残忍的酷刑,用木条或铁制谷架箍住禁锢罪犯的头颅,以实施斩首等刑罚。

箍首刑常常是在公开场合实施,以标明司法官员的权威和威严,达到斗威慑之效。

绞刑,是一种古代流行的极刑,常用于处死罪犯。

将被判绞刑的罪犯,绑在高处,借助利用绞索蜿蜒、勾结的轨迹,使罪犯身体被拎高悬在天空中,最终实施死刑。

这种刑罚方式精细、技巧,却令人感到惊恐和残忍。

斩首刑,又称割头刑,是古代中国施行的一种极刑,一般用于处死罪犯。

斩首刑的刑罚方式凶残,既是对罪犯的终极惩罚,也是对观众的警醒。

其残忍性,更让这种刑罚成为了古代最为恐怖的极刑之一。

打手心,是一种古代中国的传统刑罚,将罪犯绑住,用槌子击打罪犯手心,使罪犯在剧痛中求饶。

这种刑罚方式令人寒心,代表着古代土法治国、刑权至上的不幸历史。

笞刑,是一种古代中国的传统刑罚,常常用以惩治盗贼等轻罪。

将罪犯扒在土堆、铁架上,用棍或鞭子抽打罪犯,体重大的罪犯甚至会折断木架。

这种刑罚令人感到残忍,表现了古代司法在犯罪惩罚上的野蛮与不人道。

铁索悬挂,是古代中国的一种凌迟刑罚。

这种刑罚的特殊之处,在于将罪犯吊在高空,用铁钳夹住罪犯的身体,使罪犯经历长时间的挣扎痛苦。

中国古代刑罚种类

中国古代刑罚种类

中国古代刑罚种类
中国古代的刑罚种类很多,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刑罚:
1. 死刑:包括斩首、绞刑、鸩酒等。

2. 无期徒刑:是一种长期的刑罚,通常用于罪大恶极的人员。

3. 杖刑:又称杖毙,是一种用刑杖击打身体的刑罚。

杖刑的种类很多,包括大杖、小杖、臀杖等。

4. 流放:是一种将犯罪分子流放远方的一种刑罚。

流放的地点通常是边疆地区或者无法耕种的地区。

5. 枷号:是一种在额头上戴上枷锁的刑罚,通常用于惩治腐败官员。

6. 杖责:是一种用刑杖击打身体的刑罚,通常用于惩治违反民间伦理道德的人员。

7. 拘禁:是一种将犯罪分子拘留在特定的场所的刑罚。

拘禁的场所通常包括监狱、拘留所等。

8. 罚款:是一种将犯罪分子罚款的一种刑罚。

罚款的金额通常根据犯罪分子的罪行严重程度而定。

以上是中国古代的一些常见刑罚,不同的朝代和地区的刑罚种类有所不同。

古代16种刑罚全集

古代16种刑罚全集

古代16种刑罚全集古代的刑罚种类繁多,主要由法律规定和社会习俗共同决定。

以下是古代的16种刑罚全集以及相关的参考内容。

1. 绞刑:将罪犯吊死于绞刑架上。

这是古代最常见的死刑方式之一。

参考:《史记·赵世家》记载了楚惠王治下对贼盗的绞刑方式。

2. 斩刑:用刀斧等工具砍下罪犯的头颅。

斩首刑也是古代常见的死刑方式之一。

参考:《战国策·魏策六》中,痞子赵简被斩首示众。

3. 刑具:使用各种刑具对罪犯进行身体虐待,以达到惩罚的目的。

参考:《资治通鉴·唐太宗贞观元年》中,记载了唐太宗赐杜如晦一把银刃刑具的故事。

4. 疯人院:将精神失常或有严重心理问题的人囚禁在特殊地点,使其过度惊恐。

参考:《水浒传》中,宋江的忠义堂被称为“揭谛院”,相当于古代的疯人院。

5. 浸湿刑:将罪犯浸入水中,让其长时间处于濡湿状态,造成身体病痛或不适。

参考:《岳阳楼记》中,岳阳楼的文学学者崔致远曾用“浸湿”形容自己的遭遇。

6. 烫刑:将热油、热水等液体倒入罪犯身上,造成烫伤。

参考:《圣宋正文侍读入试科賜令》中,记载了烫刑用于惩罚叛逆的例子。

7. 株连九族:对罪犯的亲属、朋友等九族人员进行牵连处罚。

参考:《汉书·霍光传》中,霍光设立“黥布之室”来处置株连九族的布司马一事。

8. 非刑:将罪犯流放至边远地区,剥夺其自由权利,并排斥于社会之外。

参考:《纳兰性德年谱》中,提到了纳兰性德曾被流放的经历。

9. 社会孤立:剥夺罪犯与其他人交往的权利,使其成为社会的边缘人。

参考:《世说新语·文学》中记载了晋代文学家孔繁浩因为批评权臣而被孤立的故事。

10. 杖刑:用棍棒或其他类似物品对罪犯进行体罚,以使其感到疼痛并受到惩罚。

参考:《资治通鉴·唐高宗咸亨元年》记录了某案中使用杖刑的情况。

11. 官刑:官方对犯罪分子实施的刑罚。

参考:《西游记》中,孙悟空因为造反而被玉皇大帝处以官刑,被称为天庭官刑。

12. 律令:刑法规定的刑罚标准和执行程序。

中国古代刑罚体系

中国古代刑罚体系

中国古代刑罚体系
中国古代的刑罚体系较为复杂,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刑罚:
1. 酷刑:古代中国常用的酷刑有五刑,即宫刑、腰斩、凌迟、千刀万剐和炮烙。

宫刑是指剖腹而死,用于对待宫廷内发生的重大罪行;腰斩是将犯人从腰部斩为两段,用于对待故意杀人、叛逆等罪行;凌迟是将犯人刑具拷打、剁肉以及抽筋等折磨手段一系列施行,用于对待反叛叛徒、逃亡等罪行;千刀万剐是对犯人进行肢解、剁碎等折磨,用于对待故意杀人、恶性抢劫等罪行;炮烙是将犯人全身涂满铁灰,并施以火烙,用于对待贪污受贿、逃税等经济罪行。

这些酷刑被认为是最残酷的刑罚,用于惩罚最严重的罪犯。

2. 杖刑:古代中国的杖刑是一种将犯人背至市场或街头,进行公开鞭打的刑罚。

根据不同的罪行,可以分为轻杖、重杖和肆杖等不同程度的刑罚。

轻杖一般是鞭打捆绑在木桩上,用荆条或竹鞭轻轻鞭打;重杖是鞭打捆绑在木桩上,用重木板或细铁链鞭打;肆杖是用四股粗绳将受刑者四肢绑住,用重木板鞭打。

杖刑主要用于惩罚轻微的罪行,如盗窃、自伤、妄称神仙等。

3. 斩首:斩首是古代中国惩罚重大罪犯的一种刑罚。

犯人被带到市场或城门前,进行公开斩首。

斩首刑罚主要用于对待叛乱、谋反、杀害皇族和高官等重大罪行。

4. 浸牛血煮活埋:这是一种古代中国对待特别残忍罪犯的刑罚。

犯人被浸泡牛血,然后活埋在地下,用于对待反乱、谋害君王等罪行。

5. 流放:流放是古代中国将罪犯流放至边疆或荒地,剥夺其自由的一种刑罚。

流放主要用于对待轻微的罪行,如诈骗、盗窃、奸淫等。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古代刑罚体系对待死刑犯和重大罪犯较为严厉,但对待普通罪犯和轻微罪犯则相对宽松,注重以刑罚配合教育改造的方式。

古代中国的刑法

古代中国的刑法

古代中国的刑法
古代中国的刑法是一套严格的制度,具有深厚的文化背景和思想意义。

在古代中国,刑法被用来维护社会秩序和道德规范,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古代中国的刑法分为五刑,包括笞、杖、徒、流、死。

其中,笞、杖、徒是比较轻的刑罚,而流和死则是最严厉的惩罚。

古代中国的刑法还涉及到很多细节问题,例如刑具的使用、刑罚的执行程序等。

在刑罚执行过程中,也要遵循一定的规定和程序,保证刑罚执行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古代中国的刑法不仅是一种法律制度,更是一种文化传承和思想认同。

在古代中国的文化中,治罪和救赎是相辅相成的。

在实施刑罚的同时,也注重对罪犯进行教育和改造,让其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且有所悔改。

这种思想也影响了中国的现代法律制度,成为了中国法律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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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刑罚种类

中国古代的刑罚种类

中国古代的刑罚种类中国古代的刑罚种类繁多,体现了古代社会的法律制度和道德观念。

这些刑罚种类,有的残忍酷烈,有的温和人道,但无一例外都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惩罚犯罪行为而设立的。

下面将介绍一些中国古代的刑罚种类。

1. 杖刑:杖刑是中国古代最常见的刑罚之一。

根据犯罪的轻重,可以施加不同次数和力度的杖刑。

轻者可用竹杖、柳条等轻质杖子,重者则使用铁杖、竹筒等沉重的杖子。

杖刑的目的是让犯人感受到痛苦,并作为警示他人的手段。

2. 斩首:斩首是一种残忍的死刑,被认为是最严厉的刑罚之一。

犯罪分子的头颅会被一刀砍下,以示惩戒和威慑。

斩首往往在公开场合进行,以给人民群众一个警示。

3. 绞刑:绞刑是将犯人绑在绞索上,用力绞死的刑罚。

绞刑的过程残酷且漫长,犯人在绞刑架上痛苦挣扎,直至窒息而亡。

绞刑常用于对抗革命、叛国等严重罪行的惩罚。

4. 钉刑:钉刑是一种特殊的刑罚,将犯人的手脚用铁钉钉在木板上,使其无法移动。

犯人被钉在公共场所,以便人们观看。

钉刑的目的是示众,警示他人,体现了封建统治者的残暴和刑罚的无情。

5. 烧刑:烧刑是一种残忍的刑罚,将犯人绑在柱子上,用火烧烤其身体,直至烧死。

烧刑在中国古代被广泛使用,用来惩罚重大罪行和对抗统治者的人。

6. 磔刑:磔刑是一种将犯人活活吊在十字架上,让其慢慢死去的刑罚。

磔刑常常在公共场合展示,以示警戒。

磔刑的过程痛苦而漫长,给犯人和旁观者带来巨大的精神压力。

7. 凌迟:凌迟是一种残忍的刑罚,将犯人的身体切割成多块,然后将其处死。

凌迟常用于对抗政权、谋反等罪行的惩罚,旨在恐吓他人,维护社会秩序。

8. 磨刑:磨刑是一种将犯人用刀片或石头磨擦身体的刑罚。

犯人的身体会被磨得血肉模糊,痛苦不堪。

磨刑常用于对抗统治者、反抗政权等罪行的惩罚。

9. 策杖:策杖是一种将犯人的背部用竹竿或木棍抽打的刑罚。

犯人被迫承受剧痛,以示惩戒。

策杖常用于轻罪或违反规定的行为的处罚。

10. 流放:流放是一种将犯人流放到边远地区的刑罚。

古代16种刑罚全集

古代16种刑罚全集

古代16种刑罚全集古代社会刑罚繁多,具有极大的残酷性和惩罚性。

下面是古代16种刑罚的相关参考内容:1. 斩刑斩刑是古代最常见和最严重的刑罚之一。

被判斩刑的犯人将被割去头颅,以示惩戒。

斩刑广泛应用于各个年龄段、不同阶层的犯罪者,尤其是重大罪行如谋反和叛乱。

2. 凌迟刑凌迟刑是古代一种特别残忍的刑罚。

犯人被活生生地肢解,将被处以斩首和肢体分割的方式。

这种刑罚对犯人的折磨是极其残酷的。

3. 千刀万剐千刀万剐是一种古代常见的刑罚方式,犯人身体被割刺数千次以至于残废,死亡率极高。

这种刑罚常用于奸淫妇女、杀人、重大盗窃等凶恶犯罪。

4. 笞刑笞刑以鞭打、棍棒抽打、皮鞭鞭打等方式对犯人施以体罚,常用于轻微、小型犯罪的处罚,如盗窃、顽劣儿童等。

5. 屠城屠城是一种对城市或村庄进行大规模屠杀的刑罚。

这种刑罚常用于反抗统治者、犯下重大叛乱等行为。

6. 李斧李斧是将犯人的四肢用斧头砍断,尤其是砍断犯人的手和脚。

这种刑罚具有严重的残废性,对犯人而言是非常痛苦的。

7. 绞刑绞刑是一种用绳子勒死犯人的刑罚。

犯人被绑在绞索上,然后缓慢提升绞具以致勒死。

这种刑罚常被用来对付因犯罪而被判死刑的人。

8. 拷问拷问是一种通过折磨和强迫犯人供认罪行的刑罚。

犯人会被用酷刑如水刑、火刑、电刑等来逼供。

这种刑罚常被用来对付政治犯、间谍等涉及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

9. 硬刑硬刑是指对犯人身体进行严厉的体罚,如烫烙、猛击、用针扎刺等方法。

这种刑罚让犯人身心受到严重折磨。

10. 狗豕不食狗豕不食是一种用来对付腐败官员的刑罚。

犯人被逼至贫困,不得食物,以至于活活饿死。

11. 火刑火刑是一种把犯人活活烧死的刑罚。

犯人会被绑在柱子上,用火点燃以致烧死。

12. 酷刑酷刑包括各种残酷的刑罚,如抽筋扒皮、斗胆毒、糟踏等。

这种刑罚让犯人承受极度的痛苦和折磨。

13. 华佗治刑华佗治刑是一种通过对犯人实施医疗治疗来惩罚犯罪行为的刑罚。

这种刑罚存在于古代中国,通过割舌、刳心等手术来实施。

古代中国的刑法与司法制度

古代中国的刑法与司法制度

古代中国的刑法与司法制度在古代中国,刑法和司法制度是社会秩序维护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这个涉及到权力和正义的领域中,古代中国的刑法与司法制度经历了漫长的发展和完善,逐渐形成了一套独特而复杂的体系。

本文将从三个方面介绍古代中国的刑法与司法制度:刑罚种类、审判程序和法官选拔。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古代中国的刑罚种类。

在古代中国,刑罚被分为五刑:鞭、箠、杖、剐和戮。

鞭刑是用鞭子抽打犯人身体的刑罚,箠刑是用棍子或鞭子殴打犯人的刑罚,杖刑是用竹板或木棍打击犯人身体的刑罚,剐刑是将犯人剖开身体进行活体解剖的刑罚,戮刑是将犯人斩首或处以死刑的刑罚。

这些刑罚种类不同,轻重程度也不一样,根据犯罪的性质和严重程度进行选择。

其次,审判程序在古代中国的刑法与司法制度中也占据了重要地位。

在古代,司法程序包括三个主要环节:侦查、审理和执行。

侦查阶段主要由侦查人员进行,在这个阶段,他们会收集证据,调查案件的事实和犯罪嫌疑人的线索。

审理阶段是法官对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的过程,法官会根据收集到的证据和经过审查的事实来做出判决。

执行阶段则是刑罚的执行过程,对于被判处死刑的人来说,他们会在指定的场所被处决,一般是在市内的刑场。

最后,法官选拔也是古代中国刑法与司法制度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古代中国的法官选拔是经过层层选拔和评审的,以确保他们的专业知识和素质。

选拔依据主要是学识和品行,只有具备一定的知识和良好的道德品质才有资格担任法官。

他们必须熟知刑法案例和制度,能够独立公正地审理案件。

另外,司法考试也是选拔法官的一种方式,参加考试的人需要通过一系列笔试和面试,才有机会成为法官。

总的来说,古代中国的刑法与司法制度是一个非常复杂而庞大的体系。

刑罚种类多样,审判程序分明,法官选拔严格。

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发展,为社会秩序的维护和人民生活的安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虽然这些制度在当今社会已经不再适用,但我们仍然可以从中汲取经验和教训,为现代司法制度的建设提供参考。

中国古代刑罚

中国古代刑罚

中国古代刑罚古代的刑法可谓千奇百怪,手段极其残忍。

从名目上来讲就有笞杖、鞭扑、枷项、宫刑、刖刑、割鼻、斩首、腰斩、梳洗、剥皮、烹煮、绞杀、凌迟、车裂等多种名目。

在这些刑法之中,如笞杖、鞭扑等一般情况下只会使人受些皮肉之苦,一般不会要人性命。

有些刑法会使人致残。

有些刑法可以使人痛痛快快地死去;而有些刑法则会先把人折磨的求生不能、求死不得,才让其死去。

俗话说的好:伴君如伴虎!古代统治者们为了稳坐龙椅宝座,也为了巩固自己的政权地位,让自己的江山大爷千秋万代,别说那些企图造反的大臣和人民,就连身边非常亲近的人,只要威胁到他们的霸权地位,只要他们的切身利益受到侵害,就会对那些给自己造成"忧虑"的人进行残酷惩罚,而酷刑的发明正是统治阶层最为炫耀的得意之作。

随着各朝各代的更迭,酷刑几经演变,已经变得让人闻风丧胆的地步。

中国古代刑罚包括:剥皮,腰斩,车裂,俱五刑,凌迟,缢首,烹煮,宫刑,刖刑,插针,活埋,鸩毒,棍刑,锯割,断椎,灌铅,刷洗,弹琵琶,抽肠,骑木驴。

把酷刑演绎到极致的当属满清王朝了,满清十大酷刑可谓是最臭名昭着了!满清十大酷刑非只有十种,十大只是说法而已。

中国古代刑罚宫刑宫刑,一种割除男子生殖器官和使女子丧失生殖机能的肉刑刑罚,男子宫刑又叫"去势",女子宫刑又叫"幽闭"。

宫刑又叫蚕室、腐刑、阴刑、椓刑,在中国历史上由来已久,称得上是最古老的刑罚之一。

宫刑除了在肉体上给囚犯带来痛苦外,最残忍之处是给囚犯心理上的折磨,对于男子而言,失去了生殖器,也就失去了传宗接代的能力和享受性的快乐,他们将终生在失去男子尊严的阴影下苟延残喘。

中国历史上最有名的受过宫刑的人物是史学家司马迁,他在受刑之后,忍受着巨大的心灵伤害,著书不辍,终于为华夏子孙留下了"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煌煌巨制--《史记》。

宫刑在古代既是一种刑罚方式,那么自然有专门的人员执行。

奴隶制的五刑有哪五刑

奴隶制的五刑有哪五刑

奴隶制的五刑有哪五刑所谓奴隶制五刑,是指我国奴隶时代长期存在的墨、劓、剕、宫、大辟等五种法定刑。

这五种法定刑由轻到重,构建了中国早期法律中完备的刑罚体系。

下面是分享的奴隶制的五刑有哪五刑,一起来看看吧。

酷刑,残酷的刑罚。

说到酷刑,大家可以列举出很多很多。

也有很多朋友总结出了十大酷刑,二十大酷刑等等的文章。

我要说的是“五大酷刑”。

在中国古代的刑罚体系中,五大酷刑有奴隶制五刑和封建五刑之分。

奴隶制五刑,是我国奴隶社会存在的墨、劓、剕、宫、大辟五种法定刑。

这是中国早期法律中完备的刑罚体系。

墨刑(黥刑):在罪人面上或额头上刺字,再染上墨,作为受刑人的标志。

这种墨刑既是刻人肌肤的身体刑,又是使受刑人蒙受耻辱、使之区别于常人的一种耻辱刑。

劓刑:割去受刑人的鼻子。

鼻子是人的重要器官,与人的尊严密切相关,因此劓刑较墨刑为重。

在早期古代民族,毁掉人体重要器官是最为经常地一种处罚方法,后来演变成一种固定的刑罚方法。

剕刑(刖刑):砍去受刑人手或足的重刑。

始于西周,九刑之一。

砍足曰剕,砍手曰刖。

另外,与砍去手足相类似的还有砍去膝盖骨的膑刑。

砍去受刑人手足也是早期各个古代民族经常使用的处罚方法。

膑刑,剔去人膝盖骨,起源于夏,后再在西周演变为九刑中膑刑代替剕刑。

宫刑:破坏受刑人生殖器官的残酷刑罚。

对男性为去势,对女性为幽闭。

这种宫刑剥夺了受刑人生育的能力,在中国古代社会被视为是最大的耻辱和不幸,是五刑中除死刑以外最为残酷和最重的刑罚,一般适用于较重的犯罪者。

“幽闭”是槌击妇人胸腹,使子宫脱垂。

大辟:死刑的统称,方法多种多样,极端残酷。

商末常见的斩、戮等死刑外,还出现了炮烙、醢、脯等酷刑。

炮烙,是在铜柱上涂油,下加炭火烤热,令有罪者行走其上,最终坠入炭火中烧死。

醢刑,是将受刑人捣成肉酱,又称菹刑。

脯刑,是将受刑人杀死并晒成肉干。

封建制五刑介绍奴隶制五刑在汉文帝之前都是常用的。

直到隋唐,出现了封建制五刑,既:笞、杖、徒、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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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刑罚目
论文摘要
刑罚目的是国家制定、诉求、裁量、执行和监督刑罚所预期想要达到的理想效果。

它决定着刑罚体系和种类,以及刑罚的适用与执行,可以说刑罚目的是整个刑罚制度赖以建立的出发点和归宿。

刑罚目的是刑罚理论乃至刑法总则原理部分十分重要的问题,它贯穿于刑罚创制、适用与执行的整个过程,对于刑事活动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我国刑罚的惩罚目的,如果刑罚有的只是教育、改造甚至治疗的目的,当罪犯没有受到身体上的痛苦,其犯罪所获得唯一后果却是免费受教育的权利时,刑罚存在没有任何意义。

手段也好,属性也罢,与惩罚作为刑罚目的并不矛盾,对犯罪分子施加刑罚,追求的惩罚的目的是刑罚这一剥夺载体的应有之义,其它一切刑罚目的包括教育、改造、预防都是在对犯罪分子追求惩罚这一首要前提上进行的。

即使统治者不承认,或没有意识到,但在事实上,惩罚作为刑罚的目的内容一直在运行着,其实刑罚目的受刑罚属性的制约,刑罚属性所包括的目的性因素完全能够成为刑罚目的。

之所以有许多学者否认刑罚具有惩罚目的,是出于承认它将有损于我国刑罚的社会主义性质的善良本意。

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刑罚会越来越走向轻缓,原来的以肉刑、生命刑为主的刑罚体系发展到今天的以自由刑为主的刑法体系足以说明这一大趋势。

刑罚的轻缓代表着刑罚的人道,随着人道刑罚时代的到来,报应刑的观念会变的越来越淡化。

社会的进步,人们物质生活,特别是精神生活的提高,犯罪这种社会疾病将会得到有效治理。

所以实施犯罪的人将越来越少,这就意味着预防刑之重点将由一般预防转向特殊预防。

但是,只要犯罪这种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存在,国家就会动用刑罚来报应犯罪、预防犯罪,从而使整个社会处于一个有序的状态中。

关键词:刑罚; 目的; 惩罚; 教育
一、刑罚的定义、意义和特征:
定义:刑罚作为实现犯罪人刑事责任的基本方式,是一种强制方法,它本身并无任何目的,这里我们所说的刑罚目的,是统治阶级发动刑罚主观上所希望达到的结果,是一种以观念形态存在的主观追求,这就决定了刑罚目的属于主观范畴,但具体到刑罚目的的定义,我国刑法学者又大体上形成了二种观点,一是最狭义的刑罚目的说,认为是国家对犯罪适用刑罚的目的,即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判处刑罚所期望达到的结果①;广义的刑罚目的说,认为刑罚目的应包括刑事活动的所有阶段,不应仅局限于适用阶段,实际上是国家通过创制、适用与执行刑罚所期望达到的预期理想之结果。

显而易见,广义刑罚目的说最为全面,刑罚目的是反映在刑事活动每一个阶段的,而在整个刑罚运行的过程中,无时无刻不体现着统治者所要达到的目的,直到最终实现,而不能把它人为分割,限制在某一阶段,因此我更同意第三种观点。

意义:刑罚目的对整个刑罚的运行有重要意义,表现有:(1)刑罚目的制约着刑事立法,是刑事立法指导思想之一,刑罚目的一经确定,
就会有与之相适应的刑罚体系,作为其赖以实现的手段。

(2)刑罚目的决定着刑罚的适用,直接影响着刑罚裁量的结果,审判人员在刑种、刑期及量刑幅度的选择上,都受它的影响。

(3)刑罚目的指导刑罚的执行,刑罚的执行是刑事责任得以最终落实的重要环节,也是实现刑罚目的的关键所在,只有行刑的方式、内容、制度等一系列环节都与刑罚目的相符合,行刑的效果才能更好。

特征:
(1)、刑罚目的是国家预先设立的,存在于制刑、求刑、量刑、行刑、督刑之前,它对国家制定、诉求、裁量、执行和监督刑罚都有指导与制约意义。

(2)、刑罚目的是贯穿于刑罚的制定、诉求、裁量、执行和监督的始终,而不是其中的一个或几个阶段。

; (3)、刑罚目的具有浓厚的主观色彩,它是国家掌权阶级的一种主观愿望,这种愿望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东西,有可能与这个国家的现实有一段差距,从而使其不能达到预期的理想效果。

; (4)、刑罚目的的后面隐藏着刑罚的阶级性。

刑罚的制定、诉求、裁量、执行和监督是国家的掌权阶级意志的体现, 是服务于掌权阶级的,可以说,刑罚目约是国家掌权阶级的目的,是国家的掌权阶级以国家的名义制刑、求刑、量刑、行刑、执刑、督刑所希望取得的效果,其具有鲜明阶级性②。

二、我国关于刑罚目的的理论之评述
刑罚目的内容到底是什么呢?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
l、惩罚说。

认为刑罚目的在于限制与剥夺犯罪分子的自由与权利,使他们感到压力和痛苦,从而防止犯罪的发生。

2、改造说。

认为刑罚目的不在于报复或惩罚,而是通过对犯罪人的惩罚来改造罪犯,使其重新做人。

3、预防说。

刑罚目的在于防卫社会,包括一般预防与特殊预防。

4、双重预防说。

认为我国刑罚既有惩罚犯罪分子的目的,又有教育改造犯罪分子的目的。

刑罚的直接目的是预防犯罪,包括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两方面。

由于刑罚目的理论的重要地位,因此我国刑法学者历来重视这一问题的探索。

我国刑法学界当时主要形成以下几种观点,1)惩罚说。

认为刑罚既然是阶级专政的工具,惩罚是刑罚的本质属性,适用刑罚的目的就在于使犯罪分子的自由和权力受到剥夺,使他们感到压力和痛苦,只有这样,才能制止犯罪发生。

2)改造说。

认为我们对犯罪判处刑罚,既不是为了追求报复的目的,也不是将惩罚作为目的,而是通过对犯罪分子惩罚这种手段,达到改造犯罪人,使其重新作人目的。

3)预防说。

认为刑罚固然具有惩罚属性,但是适用刑罚惩罚犯罪人,使其受到痛苦并不是我们目的,而应该是预防犯罪,包括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
(1)特殊预防,又称个别预防,指通过对犯罪人适用一定刑罚,使之永久或在一定期间内丧失再犯能力。

特殊预防是针对犯罪个体实施,目的为了防止他再次犯罪,它最初是通过对犯罪人肉体残害等野蛮的惩罚与威慑来实现的,但随着刑罚人道主义的发展,社会文明的进步,以教育矫正为基础的近代个别预防产生,其所持观点是犯罪既非犯罪
人自由意志的选择,也不是天生固有而是不良社会环境的产物,国家不应惩罚作为社会环境牺牲品的犯罪人,而应用刑罚来教育矫正和改造他们,消除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使其尽快回归社会。

近代以来,以教育刑和改善刑为基础的特殊预防是主流,以前的以严刑酷法为基础的特殊预防,旨在消灭犯罪人人身的理念各国统治者逐步抛弃。

代表人物有李斯特、菲利等,如菲利主张针对不同的类型的犯罪人实施不同的刑罚措施,以此来达到更好的特殊预防目的,对生来犯罪人和不能改造的习惯犯罪人适用隔离处分,对可能改造的习惯犯罪人和偶然犯罪人适用治疗、矫正处分,对激情犯给予损害赔偿处分,对行刑终了仍有危险性的人和虽未犯罪但有犯罪倾向的人预先采取防卫措施。

李斯特主张对机会犯以惩戒手段为主,对可能改善的情况犯应当进行矫正、治疗和感化,对不可能改善的情况犯则进行长期或终身隔离,来达到防卫社会,预防犯罪的目的。

(2)一般预防,指通过对犯罪人适用一定刑罚,对社会上其他人,特别是那些潜在的犯罪人产生警戒作用,阻止他们犯罪,一般预防的核心是威吓,借助于刑罚的惩罚性对社会成员产生的一种威慑阻吓的效应。

刑罚自其产生一始,就是恐怖的象征,即使在当代教育刑勃兴,刑罚的执行以教育改造为主,但其与生俱来的惩罚性,仍会在社会公众中引起巨大的影响。

以贝卡里亚、费尔巴哈为代表,贝卡里亚认为对犯罪最强有力的约束力量,不是刑罚的残酷性,而是刑罚的必然性,应当使人们认识到刑罚是犯罪的必然结果,即有罪必有刑罚,才能有效的预防犯罪,如果刑罚并不一定是犯罪的必然结果,那么就会煽惑
犯罪不受处罚的幻想,他同时指出,刑罚的及时性问题,惩罚犯罪的刑罚越是迅速和及时,就越公正和有益,使那些粗俗的头脑从诱惑他们的有利可图的犯罪图景中立即猛醒过来,而避免去实施犯罪。

而费尔巴哈心理强制说更为著名,他认为,人类都具有求乐避苦的本性,犯罪也是犯罪人在求乐避苦的本性支配下实施的,因此预防犯罪的根本方法,就是在法律上明文规定犯罪与刑罚,使人们知道实行犯罪后所受的惩罚与痛苦,要大于他实施犯罪所得到的快乐,这样就能够在心理上强制个人抑制自己求乐避苦本能冲动,防止犯罪行为发生。

后来,关于刑罚目的研究,提出了:一是教育改造说,认为刑罚目的是教育改造犯罪人,这是由我国社会主义社会性质决定的,同时,这一性质决定了我们应绝对排斥旧时代的报应、威吓观念,惩罚只是手段,刑罚目的只能是通过惩罚和制裁犯罪人来教育改造他们,二是惩罚改造说,认为刑罚具有教育改造犯罪人的目的,同时又具有惩罚犯罪人的目的,因为对少数犯罪人适用刑罚不能不部分的以惩罚和报复为目的,三是双重预防目的说,认为我国刑罚目的分为针对犯罪人的特殊预防和社会公众的一般预防,四是刑罚功能充分发挥说,认为刑罚目的是追求刑罚功能的充分发挥即最大限度的预防犯罪,五是直接目的与终极目的说,认为刑罚直接目的是惩罚、威慑、改造、安抚、教育,终极目的是保护社会主义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六是直接目的和根本目的说,认为刑罚直接目的包括惩罚犯罪,伸张社会正义,威慑犯罪分子和社会上不稳定分子,抑制犯罪意念,改造犯罪分子,使其自觉遵守社会主义法律秩序,根本目的是预防犯罪,保卫社会,七是
直接目的、间接目的和根本目的说,认为刑罚直接目的包括特殊预防、一般预防和教育鼓舞公民遵守法律、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间接目的是堵塞漏洞、铲除诱发犯罪的外部条件,根本目的是惩罚犯罪,保护人民。

这一时期我国关于刑罚目的的研究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阶段,上述关于刑罚目的的论述,是从不同的角度来加以阐述的,都有其真理的一面,当然也存在着各自的不足。

所以在这里,我觉的不适宜用正确与否来界定,而只能说哪一种更加合理。

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是我国学术界一直提倡的方针,这也有利的促进了理论的前进,只要我国在刑事法典中未明确规定我国刑罚目的,关于这一问题的探讨就一直会继续下去,就像我国刑法的目的一样,已经为我国刑法典明文规定,所以就不会出现关于这一问题的大量的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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