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用地分类与土地管理法三大类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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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最新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2011年最新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2011年最新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Code for classification of urban land use and planning standards of development landGB 50137 – 2011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 2 0 1 2 年 1 月 1 日,出版稿,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1 北京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 [2008] 102号 )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标准。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增加城乡用地分类体系;调整城市建设用地分类体系;调整规划建设用地的控制标准,包括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标准、规划人均单项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标准以及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结构三部分;并对相关条文进行了补充修改。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修订组(地址:北京市车公庄西路5号,邮政编码:100044)。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本标准参编单位: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大学城市与区域规划系(城市规划设计中心)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 王凯赵民林坚张菁靳东晓徐泽楚建群李新阳徐颖谢颖顾浩邵波张立鹏韩华鹿勤张险峰张文奇刘贵利张播高捷程遥汪军乐芸张书海苗春蕾田刚陈宏詹敏洪明赵书鑫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 董黎明王静霞任世英邹德慈李先范耀邦徐波耿慧志谭纵波潘一玲1目次1 总则 (1)2 术语 (2)3 用地分类 (4)一般规定 ..................................................................... .................................................. 4 3.13.2 城乡用地分类 ..................................................................... (4)3.3 城市建设用地分类 ..................................................................... .................................. 6 4 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12)4.1 一般规定 ..................................................................... (12)4.2 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标准 ..................................................................... .. (14)4.3 规划人均单项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标准 .....................................................................154.4 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结构 ..................................................................... ........................ 15 附录A 城市总体规划用地统计表统一格式 ....................................... 16 附录B 中国建筑气候区划图 ................................................... 18 本标准用词说明 .............................................................. 19 引用标准名录 (19)附:条文说明 (17)2Contents1 GeneralProvision .............................................................. .. (1)2 Terms................................................................... . (2)3 Land UseClasses ................................................................ (4)3.1 GeneralRequirement ............................................................ (4)3.1 Town and Country Land UseClasses ................................................................ .. (4)3.2 Urban Development Land UseClasses ................................................................ .................. 6 4 Planning Standards of DevelopmentLand ................................................................... .. (10)4.1 GeneralRequirement ............................................................ . (10)4.2 Standard of Urban Development Land Area PerCapita (11)4.3 Standard of Single-category Urban Development Land Area Per Capita (12)4.4 Composition of Urban DevelopmentLand ................................................................... ........ 12 Appendix A Format for Statistics in Urban Comprehensive Planning ......................................... 13 Appendix B Building Climate Zones inChina .................................................................. .......... 15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Code ................................................................... .. (16)List of QuotedStandard ............................................................... (16)Addition: Explanation ofProvisions ............................................................. . (17)31 总则1.0.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为统筹城乡发展,集约节约、科学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制定本标准。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其与三大类对照表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及其与三大类对照表
112
湖泊水面
指天然形成的积水区常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113
水库水面
指人工拦截汇集而成的总库容≥10万立方米的水库正常蓄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114
坑塘水面
指人工开挖或天然形成的蓄水量<10万立方米的坑塘常水位岸线所围成的水面。
115
沿海滩涂
指沿海大潮高潮位与低潮位之间的潮浸地带。包括海岛的沿海滩涂。不包括已利用的滩涂。
02
园地
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覆盖度大于50%和每亩株数大于合理株数70%的土地。包括用于育苗的土地。
021
果园
指种植果树的园地。
022
茶园
指种植茶树的园地。
023
其它园地
指种植桑树、橡胶、可可、咖啡、油棕、胡椒、药材等其他多年生作物的园地。
03
林地
指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的土地,及沿海生长红树林的土地。包括迹地,不包括居民点内部的绿化林木用地、铁路、公路征地范围内的林木,以及河流、沟渠的护堤林。
072
农村宅基地
指农村用于生活居住的宅基地。
08
公共管
理与公
共服务
用地
指用于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科教文卫、风景名胜、公共设施等的土地。
081
机关团体用地
指用于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群众自治组织等的用地。
082
新闻出版用地
指用于广播电台、电视台、电影厂、报社、杂志社、通讯社、出版社等的用地。
083
科教用地
11
水域及
水利设
施用地
116
内陆滩涂
指河流、湖泊常水位至洪水位间的滩地;时令湖、河洪水位以下的滩地;水库、坑塘的正常蓄水位与洪水位间的滩地。包括海岛的内陆滩地。不包括已利用的滩地。

城乡用地分类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三大类对照表

城乡用地分类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三大类对照表
表1城乡用地分类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三大类”对照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三大类
城乡用地分类类别
大类
中类
小类
农用地
E非建设用地
E1水域
E13坑塘沟渠
E2农林用地
建设用地
H建设用地
H1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
H11城市建设用地
H12镇建设用地
H13乡建设用地
H14村庄建设用地
H15独立建设用地


增加原R32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中除了“中小学用地”以外的用地;将中小学用地列为A33
R3
三类居住用地
R4
四类居住用地


将中小学用地列为A33
R31
住宅用地
R41
住宅用地


增加原R43道路用地、原R44绿地
R32
服务设施用地
R42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将中小学用地列为A33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A31
高等院校用地
C61
高等学校用地


增加原C63成人与业余学校用地中的电视大学、党校、干部学校等用地
续表A
新《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和代码表》
旧《城市用地分类和代码表》
对比结果
类别代码
类别名称
类别代码
类别名称
类别归属
内涵
说明
大类
中类
小类
大类
中类
小类
不变
提升
降低
改变
增加
删除
相同
增大
变小
变化
A32
中等专业学校用地
H2区域交通设施用地

《土地利用分类(“二调”分类)》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三大类”对照表

《土地利用分类(“二调”分类)》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三大类”对照表
072
农村宅基地
08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1
机关团体用地
082
新闻出版用地
083
科教用地
084
医卫慈善用地
085
文体娱乐用地
086
公共设施用地
087
公园与绿地
088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09
特殊用地
091
军事设施用地
092
使领馆用地
093
监教场所用地
094
宗教用地
095
殡葬用地
10
交通运输用地
101
铁路用地
088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特殊用地
206
09
特殊用地
091
军事设施用地
092
使领馆用地
093
监教场所用地
094
宗教用地
095
殡葬用地
10
交通运输用地
101
铁路用地
铁路用地
261
交通运输用地
26
102
公路用地
公路用地
262
105
机场用地
民用机场
263
106
港口码头用地
港口码头用地
264
107
管道运输用地
管道运输用地
102
公路用地
103
街巷用地
105
机场用地
106
港口码头用地
107
管道运输用地
11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113
水库水面
118
水工建筑物用地
12
其它土地
121
空闲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三大类”与《土地利用分类》对照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三大类”与《土地利用分类》对照表
12
其它土地
124
盐碱地
125
沼泽地
126
沙地
127
裸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三大类”与《土地利用分类》对照表
三大类
土地利用分类
一级类
二级类
类别编码
类别名称
类别编码
类别名称



01
耕地
011
水田
012
水浇地
013
旱地
02
园地
021
果园
022
茶园
023
其它园地
03
林地
031
有林地
032
灌木林地
033
其它林地
04
草地
041
天然牧草地
042
人工牧草地
101
铁路用地
102
公路用地
103
街巷用地
105
机场用地
106
港口码头用地
107
管道运输用地
11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113
水库水面
118
水工建筑物用地
12
其它土地
121
空闲地




11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111
河流水面
112
湖泊水面
115
沿海滩涂
116
内陆滩涂
119
冰川及永久积雪
04
草地
043
其它草地
08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081
机关团体用地
082
新闻出版用地
083
科教用地
08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和三大地类对应表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和三大地类对应表

⼟地利⽤现状分类(GBT21010-2017)和三⼤地类对应表阅读说明本表适合电脑显⽰阅读,⼿机阅读请点[⼟地利⽤分类和三⼤地类对照表]本表是依据《⼟地利⽤现状分类》GB/T21010-2017和《中华⼈民共和国⼟地管理法》三⼤类”的对照表⼟地利⽤现状分类本标准适⽤于⼟地调查、规划、审批、供应、整治、执法、评价、统计、登记及信息化管理等⼯作。

⼟地利⽤现状分类采⽤⼀级、⼆级⼆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2个⼀级类、73个⼆级类。

表1.⼟地利⽤现状分类和三⼤地类对应⼀级类⼆级类含义三⼤地类编码名称编码名称01耕地指种植农作物的⼟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复垦、整理地,休闲地(含轮歇地、休耕地);以种植农作物(含蔬菜)为主,间有零星果树、桑树或其他树⽊的⼟地;平均每年能保证收获⼀季的已垦滩地和海涂。

耕地中包括南⽅宽度<1.0m,北⽅宽度<2.0m固定的沟、渠、路和地坎(埂);临时种植药材、草⽪、花卉、苗⽊等的耕地,临时种植果树、茶树和林⽊且耕作层未破坏的耕地,以及其他临时改变⽤途的耕地0101⽔⽥指⽤于种植⽔稻、莲藕等⽔⽣农作物的耕地。

包括实⾏⽔⽣、旱⽣农作物轮种的耕地农⽤地0102⽔浇地指有⽔源保证和灌溉设施,在⼀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种植旱⽣农作物(含蔬菜)的耕地。

包括种植蔬菜的⾮⼯⼚化的⼤棚⽤地0103旱地指⽆灌溉设施,主要靠天然降⽔种植旱⽣农作物的耕地,包括没有灌溉设施,仅靠引洪灌溉的耕地02园地指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本和草本作物,覆盖度⼤于50%或每亩株数⼤于合理株数70%的⼟地。

包括⽤于育苗的⼟地0201果园指种植果树的园地农⽤地0202茶园指种植茶树的园地0203橡胶园指种植橡胶树的园地0204其他园地指种植桑树、可可、咖啡、油棕、胡椒、药材等其他多年⽣作物的园地03林地指⽣长乔⽊、⽵类、灌⽊的⼟地,及沿海⽣长红树林的⼟地。

包括迹地,不包括城镇、村庄范围内的绿化林⽊⽤地,铁路、公路征地范围内的林⽊,以及河流、沟渠的护堤林0301乔⽊林地指乔⽊郁闭度≥0.2的林地,不包括森林沼泽农⽤地0302⽵林地指⽣长⽵类植物,郁闭度≥0.2的林地0303红树林地指沿海⽣长红树植物的林地0304森林沼泽以乔⽊森林植物为优势群落的淡⽔沼泽0305灌⽊林地指灌⽊覆盖度≥40%的林地,不包括灌丛沼泽0306灌丛沼泽以灌丛植物为优势群落的淡⽔沼泽0307其他林地包括疏林地(树⽊郁闭度≥0.1、<0.2的林地)、未成林地、迹地、苗圃等林地表1(续)⼀级类⼆级类含义三⼤地类编码名称编码名称04草地指⽣长草本植物为主的⼟地0401天然牧草地指以天然草本植物为主,⽤于放牧或割草的草地,包括实施禁牧措施的草地,不包括沼泽草地农⽤地0402沼泽草地指以天然草本植物为主的沼泽化的低地草甸、⾼寒草甸0403⼈⼯牧草地指⼈⼯种植牧草的草地0404其他草地指树⽊郁闭度<0.1,表层为⼟质,不⽤于放牧的草地未利⽤地05商服⽤地指主要⽤于商业、服务业的⼟地0501零售商业⽤地以零售功能为主的商铺、商场、超市、市场和加油、加⽓、充换电站等的⽤地建设⽤地0502批发市场⽤地以批发功能为主的市场⽤地0503餐饮⽤地饭店、餐厅、酒吧等⽤地0504旅馆⽤地宾馆、旅馆、招待所、服务型公寓、度假村等⽤地0505商务⾦融⽤地指商务服务⽤地,以及经营性的办公场所⽤地。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分类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分类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分类表A1 土地利用分类
续表A1 土地利用分类
续表A1 土地利用分类
续表A1 土地利用分类
表A2 城镇村及工矿用地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分类与已有土地分类对应转换关系
表B1《土地利用分类》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三大类”对照表
续表B1《土地利用分类》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三大类”对照表
表B3 《土地利用分类》与《全国土地分类》(试行)对应关系表
.\
续表B3 《土地利用分类》与《全国土地分类》(试行)对应关系表。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与城乡规划用地分类对应表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与城乡规划用地分类对应表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与城乡规划用地分类对应表
一、基本原则
(一)依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对应表中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包括一级编码、二级编码、类别名称、含义四部分。

(二)依据《城乡规划用地分类标准(GB 50137-2011)》,对应表中城乡规划用地分类包括类别代码、类别名称和范围三部分。

(三)使用本对应表时,应根据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的不同要求对具体对应关系进行判断。

(四)本表对所有参与对应的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中的用地分类、用地名称、用地编码、用地含义及其他相关内容不进行修改,只进行对应工作。

二、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与城乡规划用地分类对应表。

(完整word版)城乡用地分类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三大类”对照表

(完整word版)城乡用地分类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三大类”对照表
C62
中等专业学校用地


A33
中小学用地

包括原R居住用地中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中的中小学用地
A34
特殊教育用地
C64
特殊学校用地


A35
科研用地
C65
科研设计用地


将原C65科研设计用地中除了科研事业单位以外的科研设计单位纳入B29其他商务设施用地
A4
体育用地
C4
体育用地


将高尔夫球场、赛马场、溜冰场、跳伞场、摩托车场、射击场以及水上运动的陆域部分等用地列为B32康体用地
C
公共设施用地


将原C公共设施用地中
以营利为主要目的的商业服务业设施纳入B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增加原R居住用地中的中小学用地;增加原U29其他交通设施用地中的交通指挥中心、交通队用地;增加原D特殊用地中的外事用地
续表A
新《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和代码表》
旧《城市用地分类和代码表》
对比结果
类别代码
类别名称
C7
文物古迹用地


A8
外事用地
D2
外事用地


A9
宗教设施用地

包括原C9其他公共设施用地中的宗教设施用地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包括原C公共设施用地中以营利为主要目的的商业服务业设施;将原C26市场用地中以批发为主的工业品市场等纳入W物流仓储用地;将原C33广播电视用地中的转播台、差转台等用地纳入U16广播电视设施用地
表1城乡用地分类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三大类”对照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三大类

最新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和编码表(GB-T-21010-2017)及其附表(“三大类”对照表、“湿地”归类表)

最新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和编码表(GB-T-21010-2017)及其附表(“三大类”对照表、“湿地”归类表)

附表B “湿地”归类表
湿地类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类型编码 0101 0303 0304 0306 0402 0603 1101 1102 1103 1104 1105 1106 1107 1108 类型名称 水田 红树林地 森林沼泽 灌丛沼泽 沼泽草地 盐田 河流水面 湖泊水面 水库水面 坑塘水面 沿海滩涂 内陆滩涂 沟渠 沼泽地
乔木林地 竹林地 红树林地 森林沼泽 灌木林地 灌丛沼泽 其他林地 天然牧草地 沼泽草地 人工牧草地 农村道路 水库水面 坑塘水面 沟渠 设施农用地 田坎 零售商业用地 批发市场用地 餐饮用地 旅馆用地 商务金融用地 娱乐用地 其他商服用地 工业用地 采矿用地 盐田 仓储用地 城镇住宅用地 农村宅基地 机关团体用地 新闻出版用地 教育用地 科研用地 医疗卫生用地 社会福利用地 文化设施用地 体育用地 公用设施用地 公园与绿地 军事设施用地 使领馆用地 监教场所用地 宗教用地 殡葬用地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铁路用地 轨道交通用地 公路用地 城镇村道路用地 交通服务场站用地 机场用地
附表A 本标准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三大类”对照表
三大类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类型编码 0101 0102 0103 0201 0202 0203 0204 类型名称 水田 水浇地 旱地 果园 茶园 橡胶园 其他301 0302 0303 0304 0305 0306 0307 0401 0402 0403 1006 1103 1104 1107 1202 1203 0501 0502 0503 0504 0505 0506 0507 0601 0602 0603 0604 0701 0702 0801 0802 0803 0804 0805 0806 0807 0808 0809 0810 0901 0902 0903 0904 0905 0906 1001 1002 1003 1004 1005 1007

新土地利用现状分类2017

新土地利用现状分类2017
农用地
1007
机场用地
指用于民用机场、军民合用机场的用地
建设用地
1008
港口码头用地
指用于人工修建的客运、货运、捕捞及工程、工作船舶停靠的场所及其附属建筑物的用地,不包括常水位以下部分
1009
管道运输用地
指用于运输煤炭、矿石、石油、天然气等管道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的地上部分用地
11
水域

水利
设施
用地
指陆地水域,滩涂、沟渠、沼泽、水工建筑物等用地。不包括滞洪区和已垦滩涂中的耕地、园地、林地、城镇、村庄、道路等用地
表1(续)
一级类
二级类
含义
三大地类
编码
名称
编码
名称
10
交通运输用地
指用于运输通行的地面线路、场站等的土地。包括民用机场、汽车客货运场站、港口、码头、地面运输管道和各种道路以及轨道交通用地
1001
铁路用地
指用于铁道线路及场站的用地。包括征地范围内的路堤、路錾、道沟、桥梁、林木等用地
建设用地
1002
轨道交通用地
1105
沿海滩涂
指沿海大潮高潮位与低潮位之间的潮浸地带。包括海岛的沿海滩涂。不包括已利用的滩涂
未利用地
1106
内陆滩涂
指河流、湖泊常水位至洪水位间的滩地;时令湖、河洪水位以下的滩地;水库、坑塘的正常蓄水位与洪水位间的滩地。包括海岛的内陆滩地。不包括已利用的滩地
表1(续)
一级类
二级类
含义
三大地类
编码
名称
草地
指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的土地
0401
天然牧草地
指以天然草本植物为主,用于放牧或割草的草地,包括实施禁牧措施的草地,不包括沼泽草地

最新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和编码表(GB-T-21010-2017)及其附表(“三大类”对照表、“湿地”归类表)

最新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和编码表(GB-T-21010-2017)及其附表(“三大类”对照表、“湿地”归类表)

湿地
附表B “湿地”归类表
湿地类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类型编码 0101 0303 0304 0306 0402 0603 1101 1102 1103 1104 1105 1106 1107 1108 类型名称 水田 红树林地 森林沼泽 灌丛沼泽 沼泽草地 盐田 河流水面 湖泊水面 水库水面 坑塘水面 沿海滩涂 内陆滩涂 沟渠 沼泽地
02
园地
03
林地
04
草地
05
商服用地
06
工矿仓储用地
07
住宅用地
08
公共管理与 公共服务用地
08
公共管理与 公共服务用地
09
特殊用地
10交通运输用地11水域及水利 设施用地12
其他土地
0806 0807 0808 0809 0810 0901 0902 0903 0904 0905 0906 1001 1002 1003 1004 1005 1006 1007 1008 1009 1101 1102 1103 1104 1105 1106 1107 1108 1109 1110 1201 1202 1203 1204 1205 1206 1207
社会福利用地 文化设施用地 体育用地 公用设施用地 公园与绿地 军事设施用地 使领馆用地 监教场所用地 宗教用地 殡葬用地 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铁路用地 轨道交通用地 公路用地 城镇村道路用地 交通服务场站用地 农村道路 机场用地 港口码头用地 管道运输用地 河流水面 湖泊水面 水库水面 坑塘水面 沿海滩涂 内陆滩涂 沟渠 沼泽地 水工建筑用地 冰川及永久积雪 空闲地 设施农用地 田坎 盐碱地 沙地 裸土地 裸岩石砾地
本表包含三部分内容123编码名称编码名称0101水田0102水浇地0103旱地0201果园0202茶园0203橡胶园0204其他园地0301乔木林地0302竹林地0303红树林地0304森林沼泽0305灌木林地0306灌丛沼泽0307其他林地0401天然牧草地0402沼泽草地0403人工牧草地0404其他草地0501零售商业用地0502批发市场用地0503餐饮用地0504旅馆用地0505商务金融用地0506娱乐用地0507其他商服用地0601工业用地0602采矿用地0603盐田0604仓储用地0701城镇住宅用地0702农村宅基地0801机关团体用地0802新闻出版用地0803教育用地0804科研用地0805医疗卫生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0801020304050607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和编码表gbt210102017附表a本标准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三大类对照表附表b湿地归类表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和编码表gbt210102017一级类二级类080806社会福利用地0807文化设施用地0808体育用地0809公用设施用地0810公园与绿地0901军事设施用地0902使领馆用地0903监教场所用地0904宗教用地0905殡葬用地0906风景名胜设施用地1001铁路用地1002轨道交通用地1003公路用地1004城镇村道路用地1005交通服务场站用地1006农村道路1007机场用地1008港口码头用地1009管道运输用地1101河流水面1102湖泊水面1103水库水面1104坑塘水面1105沿海滩涂1106内陆滩涂1107沟渠1108沼泽地1109水工建筑用地1110冰川及永久积雪1201空闲地1202设施农用地1203田坎1204盐碱地1205沙地1206裸土地1207裸岩石砾地类型编码010101020103020102020203020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土地09101112三大类果园茶园橡胶园其他园地附表a本标准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三大类对照表土地利用现状分类类型名称水田水浇地旱地农用地0301030203030304030503060307040104020403100611031104110712021203050105020503050405050506050706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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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4村庄建设用地
H15独立建设用地
H2区域交通设施用地
H21铁路用地
H22公路用地
H23港口用地
H24机场用地
H25管道运输用地
H3区域公用设施用地
H4特殊用地
H41军事用地
H42安保用地
H5采矿用地
E非建设用地
E1水域
E12水库
E3其他非建设用地
E31空闲地
未利用地
E非建设用地
E1水域
E11自然水域
M1
一类工业用地


M2
二类工业用地
M2
二类工业用地


M3
三类工业用地
M3
三类工业用地


续表A
新《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和代码表》
旧《城市用地分类和代码表》
对比结果
类别代码
类别名称
类别代码
类别名称
类别归属
内涵
说明
大类
中类
小类
大类
中类
小类
不变
提升
降低
改变
增加
删除
相同
增大
变小
变化
W
物流仓储用地
W
仓储用地

B21
金融保险业用地
C22
金融保险业用地


B22
艺术传媒产业用地

包括原C31新闻出版用地、原C32文化艺术团体用地以及原C33广播电视用地中的广播电台、电视台
B29
其他商务设施用地

包括原C23贸易咨询用地、原U3邮电设施用地中的电信部分用地以及原C65科研设计用地中除了科研事业单位以外的科研设计单位
对比结果
类别代码
类别名称
类别代码
类别名称
类别归属
内涵
说明
大类
中类
小类
大类
中类
小类
不变
提升
降低
改变
增加
删除
相同
增大
变小
变化
A1
行政办公用地
C1
行政办公用地


将非政府机关团体以外的行政办公用地纳入B2商务设施用地;增加原U29其他交通设施用地中的交通指挥中心、交通队用地
A2
文化设施用地
C3
文化娱乐用地
说明
大类
中类
小类
大类
中类
小类
不变
提升
降低
改变
增加
删除
相同
增大
变小
变化
A53
特殊医疗用地

包括原C51医院用地中的对环境有特殊要求的传染病、精神病等专科医院
A54
其他医疗卫生用地

包括原C52卫生防疫用地中的急救中心、血库用地
A6
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包括原C9其他公共设施用地中的社会服务设施用地
A7
文物古迹用地
B1
商业设施用地
C2
商业金融业用地


将原C22金融保险业用地、原C23贸易咨询用地纳入B2商务设施用地;将原C26市场用地中以批发为主的工业品市场等纳入W物流仓储用地
B11
零售商业用地
C21
商业用地


增加原C26市场用地中小商品市场等用地;增加原C24服务业用地中的照相、理发、洗染、日用修理和交通售票等用地
S1
城市道路用地
S1
道路用地


续表A
新《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和代码表》
旧《城市用地分类和代码表》
对比结果
类别代码
类别名称
类别代码
类别名称
类别归属
内涵
说明
大类
中类
小类
大类
中类
小类
不变
提升
降低
改变
增加
删除
相同
增大
变小
变化
S2
轨道交通线路用地

新增的用地类型
S3
综合交通枢纽用地

包括原T对外交通用地中的铁路客货运站、公路长途客运站、港口客运码头用地;原U21公共交通用地中的公交枢纽用地;原U22货运交通用地中的货运站用地;原S21交通广场用地
C7
文物古迹用地


A8
外事用地
D2
外事用地


A9
宗教设施用地

包括原C9其他公共设施用地中的宗教设施用地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包括原C公共设施用地中以营利为主要目的的商业服务业设施;将原C26市场用地中以批发为主的工业品市场等纳入W物流仓储用地;将原C33广播电视用地中的转播台、差转台等用地纳入U16广播电视设施用地
W3
三类物流仓储用地
W2
危险品仓库用地


S
交通设施用地
S
道路广场用地


将原S22游憩集会广场用地纳入G绿地;增加原U21公共交通用地;增加原U22货运交通用地中的货运站用地;增加原U29其他交通设施用地中除了交通指挥中心、交通队以外的部分,增加原T对外交通用地中的铁路客货运站、公路长途客运站、港口客运码头用地。
R12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将中小学用地列为A33
R2
二类居住用地
R2
二类居住用地


包括原R2二类居住用地、原R3三类居住用地,将中小学用地列为A33
R20
保障性住宅用地

体现保障中低收入群众住房的公共政策要求
R21
住宅用地
R21
住宅用地


增加原R23道路用地、原R24绿地、原R31住宅用地、原R33道路用地、原R34绿地,但不包括保障性住宅用地
续表A
新《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和代码表》
旧《城市用地分类和代码表》
对比结果
类别代码
类别名称
类别代码
类别名称
类别归属
内涵
说明
大类
中类
小类
大类
中类
小类
不变
提升
降低
改变
增加
删除
相同
增大
变小
变化
B3
娱乐康体用地

包括原C35影剧院用地、原C36游乐用地中的游乐场、舞厅、俱乐部等用地、原C24服务业用地中的洗浴用地、原C41体育场馆用地中的高尔夫球场等用地
A41
体育场馆用地
C41
体育场馆用地


将高尔夫球场、赛马场、溜冰场、跳伞场、摩托车场、射击场以及水上运动的陆域部分等用地列为B32康体用地
A42
体育训练用地
C42
体育训练用地


A5
医疗卫生用地
C5
医疗卫生用地


将原C53休疗养用地纳入B14旅馆用地;增加新的用地类型动物检疫站
A51
医院用地
C51
增加美术馆、会展中心等新的用地类型
A22
文化活动设施用地

包括原C36游乐用地中的文化宫、青少年宫、老年活动中心等用地
A3
教育用地
C6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将原C65科研设计用地中除了科研事业单位以外的科研设计单位纳入B29其他商务设施用地;将原C63成人与业余学校用地中的电视大学、夜大学、业余学校、培训中心等用地纳入B9其他服务设施用地;增加中小学用地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C
公共设施用地


将原C公共设施用地中
以营利为主要目的的商业服务业设施纳入B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增加原R居住用地中的中小学用地;增加原U29其他交通设施用地中的交通指挥中心、交通队用地;增加原D特殊用地中的外事用地
续表A
新《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和代码表》
旧《城市用地分类和代码表》
S4
交通场站用地

包括原S3社会停车场库用地、原U21公共交通用地中除了公交枢纽以外的用地
S41
公共交通设施用地
U21
公共交通用地


将原U21公共交通用地中的公交枢纽用地纳入S3综合交通枢纽用地
S42
社会停车场用地
S3
社会停车场库用地


S9
其他交通设施用地
U29
其他交通设施用地


将交通指挥中心、交通队纳入A1行政办公用地。将加油站纳入B41加油加气站用地
U
公用设施用地
U
市政设施用地


将原U2交通设施用地分别纳入A1行政办公用地、W物流仓储用地和S交通设施用地;将原U3邮电设施用地中的电信部分纳入B25其他商务设施用地;将原U6殡葬设施用地纳入城乡用地分类T2区域公用设施用地;增加原C33广播电视用地中广播电视转播台、差转台等用地
B31
娱乐用地

包括原C35影剧院用地、原C36游乐用地中的游乐场、舞厅、俱乐部等用地以及原C24服务业用地中的洗浴用地
B32
康体用地

包括原C41体育场馆用地中的高尔夫球场、赛马场、溜冰场等用地
B4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包括原U29其他交通设施用地中的加油站用地以及新增用地类型
B41
加油加气站用地
高等学校用地、中等专业学校用地、成人与业余学校用地、特殊学校用地、科研事业单位用地
勘测设计用地、培训中心、私立学校等
C7文物古迹用地
文物古迹用地
——
C9其他公共设施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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