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卷三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多项选择题专项强化真题试卷1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多项选择题专项强化真题试卷1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1.关于民事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7年试卷三第86题)A.法定代理人的被代理人都是无诉讼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B.法定代理人与诉讼当事人在诉讼上具有相同的诉讼地位C.法定代理人在诉讼中所实施的行为和发生的诉讼事件的法律后果与当事人所实施的行为和发生的诉讼事件的法律后果相同D.法定代理人与当事人都属于诉讼参加人的范畴正确答案:A,D解析:法定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代理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进行民事活动的人。
《民事诉讼法》第57条规定,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
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民事诉讼意见》第67条规定,在诉讼中,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事先没有确定监护人的,可以由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在他们之间指定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
当事人没有《民法通则》第16条第1、2款或者第17条第1款规定的监护人的,可以指定该法第16条第4款或者第17条第3款规定的有关组织担任诉讼期间的法定代理人。
可见,法定代理人的被代理人,仅限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因此,选项A正确。
尽管法定代理是全权代理被代理人进行民事活动,但法定代理人仅具有类似诉讼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他们与诉讼当事人之间仍然存在一些差别。
例如,法定代理人只能以当事人的名义起诉或者应诉;裁判所针对的不是法定代理人而是诉讼当事人;在诉讼中,如果法定代理人死亡,法院可以另行指定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引起诉讼程序的中止,而在一些身份关系案件中,如果诉讼当事人死亡,则会引起诉讼程序终结。
由此可见,法定代理人与诉讼当事人在诉讼上具有类似的诉讼地位,而不是具有相同的诉讼地位,法定代理人在诉讼中所实施的行为和发生的诉讼事件的法律后果与当事人所实施的行为和发生的诉讼事件的法律后果还是有差别的。
司法考试卷三参考答案
司法考试卷三参考答案司法考试卷三参考答案司法考试是一项重要的选拔和评估法律人才的考试,被广泛认可为法律从业者的入行门槛。
而其中的卷三是司法考试中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考察考生对法律实务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本文将就司法考试卷三的一些典型题目进行分析和给出参考答案,供考生参考。
一、刑事辩护策略刑事辩护是刑事诉讼中的重要环节,辩护律师的策略和技巧直接关系到被告的权益和案件的结果。
在刑事辩护中,律师应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策略。
比如,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可以采取认罪辩护策略,争取较轻的刑罚;而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否认犯罪或质疑证据的策略,争取无罪判决。
此外,律师还可以通过调查取证、辩论等手段来强化辩护策略。
二、民事赔偿标准民事赔偿是民事诉讼中的重要内容,涉及到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在确定民事赔偿标准时,应该根据损失的具体情况、责任的大小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一般来说,民事赔偿包括经济损失赔偿、精神损害赔偿等方面。
在经济损失赔偿方面,可以根据实际损失进行计算;在精神损害赔偿方面,可以根据被侵权人的痛苦程度和侵权行为的严重程度进行适当赔偿。
三、行政复议程序行政复议是行政法律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民和法人对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之前的一种救济方式。
在行政复议程序中,申请人应该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向行政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行政机关应该在规定的时限内进行复议,并作出复议决定。
如果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依法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程序的目的是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证行政机关的合法行为。
四、证据收集与保全证据是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案件的结果。
在证据收集和保全过程中,应该遵循相关法律规定,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在刑事诉讼中,可以通过调查取证、询问犯罪嫌疑人、搜查等方式收集证据;在民事诉讼中,可以通过举证、调查取证等方式收集证据。
此外,为了保全证据,可以采取封存、扣押等措施,防止证据被破坏或篡改。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甲设计并雕刻了一尊造型别致的雄狮.置于当街店门口招揽顾客。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7年卷三第14题)A.甲将雄狮置于公共场所.视为放弃著作权B.乙以该雄狮为背景拍照不构成侵权C.丙可以该雄狮为范本制作和销售纪念品D.丁可以该雄狮为立体造型申请注册商标正确答案:B解析:①根据《著作权法》第10条的规定,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著作权人享有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本题中,甲只是将自己雕刻的作品展览,而不是放弃著作权,故A选项错误。
②根据《著作权法》第22条的规定,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的,属于合理使用,不构成侵犯著作权。
故B选项正确。
③《著作权纠纷案件解释》第18条规定:“著作权法第22条第(十)项规定的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是指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社会公众活动处所的雕塑、绘画、书法等艺术作品。
对前款规定艺术作品的临摹、绘画、摄影、录像人,可以对其成果以合理的方式和范围再行使用,不构成侵权。
”无论如何,以该雄狮为范围制作和销售纪念品已经超出了“以合理方式和范围再行使用”的范围,构成对发行权的侵犯。
故C选项错误。
④《商标法》第32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故D选项错误。
知识模块:著作权法2.甲创作的一篇杂文,发表后引起较大轰动。
该杂文被多家报刊、网站无偿转载。
乙将该杂文译成法文,丙将之译成维文.均在国内出版.未征得甲的同意,也未支付报酬。
下列哪一观点是正确的?(2009年卷三第15题) A.报刊和网站转载该杂文的行为不构成侵权B.乙和丙的行为均不构成侵权C.乙的行为不构成侵权,丙的行为构成侵权D.乙的行为构成侵权,丙的行为不构成侵权正确答案:D解析:①《著作权法》第32条第2款规定:“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不定项选择题专项强化真题试卷7(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不定项选择题专项强化真题试卷7(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某市A乡农户甲于2006年3月1日与乙公司订立合同,出售自己饲养的活鸡1万只,乙公司应在3月21日前支付5万元的首期价款,甲从4月1日起分批交付,交付完毕后乙公司付清余款。
3月20日,乙公司得知该市的B乡发现了鸡瘟,即致电向甲询问。
甲称,尽管B乡临近A乡,但是应当不会传播过来。
乙公司表示等到事情比较明朗后再付款,甲坚持要求其按时付款,否则将不交货并追究责任。
3月25日,因失火导致鸡棚倒塌,致甲所饲养的大部分鸡只毁于一旦,甲当即将此事通知了乙。
2006年3月10日,甲向丙公司订购了一批饲料,约定4月10日至20日期间送货上门,甲验收后10日内付款。
甲在3月26日把鸡只死亡情况通知了丙公司,要求取消交易。
丙公司称:货物已经备好,不同意解约,除非甲赔偿其损失。
(卷三2007年真题试卷第1题题)请回答1—3题。
1.关于甲与乙公司之间关系,表述正确的是:(卷三真题试卷第91)A.乙公司虽在3月21日没有付款,但不应承担违约责任B.甲3月20日电话中关于将不交货的表示构成违约C.甲不需承担不能交付标的物的违约责任D.乙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正确答案:C,D解析:(1)《合同法》第68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巾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本题中。
仅仅是该市的B乡发生了鸡瘟,A乡并未发生鸡瘟,乙公司无权以《合同法》第68条的规定为依据行使不安抗辩权,如果乙公司未按照约定在3月21日前支付5万元的首期价款,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A项错误。
(2)《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
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三)及答案887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之司法考试(三)及答案887 单项选择题第1题:甲的邻居乙买来建筑材料,准备在房后建一杂物间,甲认为会挡住自己出入的通道,坚决反对。
乙不听。
甲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禁止乙的行为。
该诉讼属于哪类诉?(2007年试卷三第41题)A.确认之诉B.形成之诉C.给付之诉D.变更之诉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将民事诉讼中的诉划分为不同的种类。
目前比较普遍的划分方式是,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的目的和内容不同,将诉划分为确认之之斥、给付之诉和变更之诉。
确认之诉是指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其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是否存有某种民事法律关系或者其对某一事物是否具有某种权利之诉。
根据其目的不同,又可将确认之诉进一步划分为积极的(或者肯定的)确认之诉和消极的(或者否定的)确认之诉。
积极的确认之诉是指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其与对方当事人之间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如一方当事人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存在婚姻关系或者收养关系的诉讼;消极的确认之诉是指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其与对方当事人之间不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如一方当事人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不存在婚姻关系或者收养关系的诉讼。
给付之诉是指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对方当事人向自己履行一定义务或者履行一定给付的诉。
根据不同的标准,又可将给付之诉进一步划分为不同的种类。
以请求履行的义务是否到期为标准,可以将给付之诉进一步划分为现在给付之诉和将来给付之诉。
现在给付之诉,是指一方当事人根据现存的给付义务而提出的给付之诉,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对方当事人必须立即履行给付义务的诉讼;将来给付之诉,是指一方当事人基于将来的给付义务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
以请求给付的内容为标准,可以将给付之诉进一步划分为实物给付之诉和行为给付之诉。
实物给付之诉是指一方当事人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当事人给付一定物品的诉讼;而行为给付之诉则是指一方当事人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当事人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诉讼,即积极作为的行为给付之诉和消极不作为的行为给付之诉。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三答案及解析(新)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三答案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甲、乙二人同村,宅基地毗邻。
甲的宅基地倚山、地势较低,乙的宅基地在上将其环绕。
乙因琐事与甲多次争吵而郁闷难解,便沿二人宅基地的边界线靠己方一侧,建起高5米围墙,使甲在自家院内却有身处监牢之感。
乙的行为违背民法的下列哪一基本原则?A.自愿原则B.公平原则C.平等原则D.诚信原则【答案】D2.肖特有音乐天赋,16岁便不再上学,以演出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肖特成长过程中,多有长辈馈赠:7岁时受赠口琴1个,9岁时受赠钢琴1架,15岁时受赠名贵小提琴1把。
对肖特行为能力及其受赠行为效力的判断,根据《民法总则》相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肖特尚不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B.受赠口琴的行为无效,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C.受赠钢琴的行为无效,因与其当时的年龄智力不相当D.受赠小提琴的行为无效,因与其当时的年龄智力不相当【答案】B3.齐某扮成建筑工人模样,在工地旁摆放一尊廉价购得的旧蟾蜍石雕,冒充新挖出文物等待买主。
甲曾以5000元从齐某处买过一尊同款石雕,发现被骗后正在和齐某交涉时,乙过来询问。
甲有意让乙也上当,以便要回被骗款项,未等齐某开口便对乙说:“我之前从他这买了一个貔貅,转手就赚了,这个你不要我就要了。
”乙信以为真,以5000元买下石雕。
关于所涉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乙可向甲主张撤销其购买行为B.乙可向齐某主张撤销其购买行为C.甲不得向齐某主张撤销其购买行为D.乙的撤销权自购买行为发生之日起2年内不行使则消灭【答案】B4.甲公司开发的系列楼盘由乙公司负责安装电梯设备。
乙公司完工并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甲公司一直未支付工程款,乙公司也未催要。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乙公司组织工人到甲公司讨要。
因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在,甲公司新录用的法务小王,擅自以公司名义签署了同意履行付款义务的承诺函,工人们才散去。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下列哪种情形成立民事法律关系?A.甲与乙约定某日商谈合作开发房地产事宜B.甲对乙说:如果你考上研究生,我就嫁给你C.甲不知乙不胜酒力而极力劝酒,致乙酒精中毒住院治疗D.甲应同事乙之邀前往某水库游泳,因抽筋溺水身亡正确答案:C2.赵某与钱某经口头协议,在闹市区租门面房合伙经营服装店。
不久,房主孙某同意将门面房折价2万元加入合伙,但不参与经营,只每半年收取经营收益的10%。
后赵某独自决定进了一批童装,销售情况不佳,童装厂催款。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赵、钱、孙之间虽没有书面合伙协议,但可以认定为合伙关系,故须连带承担还款义务B.孙某没有参加合伙的经营,应当认定入伙无效,不承担还款义务C.赵某一人执行合伙事务,没有征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其行为后果由赵某一人承担D.孙某人伙虽无效,但仍应以其所得收益为限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正确答案:A3.关于企业法人对其法定代表人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仅对其合法的经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B.仅对其符合法人章程的经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C.仅对其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D.仅对其符合法人登记经营范围的经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正确答案:C4.甲为摄影家乙充当模特,双方未对照片的发表和使用作出约定。
后乙将甲的裸体照片以人体艺术照的形式出版发行,致使甲受到亲朋好友的指责。
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A.乙发表照片侵犯了甲的隐私权B.乙发表照片已取得甲的默示同意,不构成侵权C.甲是照片的合作作者,乙发表照片应向其支付报酬D.乙是照片的著作权人,出版发行该照片是合法行使著作权的行为正确答案:A5.甲、乙共同继承平房两间,一直由甲居住。
甲未经乙同意,接该房右墙加盖一间房,并将三间房屋登记于自己名下,不久又将其一并卖给了丙。
2007-2017年司法考试经济法真题解析
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
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XX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X围、地域、
【考点】公款私存的法律责任
【解析】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商业银行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任何单位
和个人不得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据此可知,公款私存行为是商业银行
法制止的XX行为,应承当法律责任,并非一般财务违纪行为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将单位的资金
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视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XX所得的,没
收XX所得,XX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XX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XX所
和个人不得将单位的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据此可知,公款私存行为是商业银行
法制止的XX行为,应承当法律责任,并非一般财务违纪行为
选项C正确,选项D错误。?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将单位的资金
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视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XX所得的,没
收XX所得,XX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XX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XX所
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
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选项B正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
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邓某允许Y制药公司
使用其掌握的K公司研发的配方的行为,属于擅自披露、使用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Y制药
A.Y公司的行为构成侵犯他人商业秘密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多项选择题专项强化真题试卷1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三多项选择题专项强化真题试卷1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1.关于民事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7年试卷三第86题)A.法定代理人的被代理人都是无诉讼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B.法定代理人与诉讼当事人在诉讼上具有相同的诉讼地位C.法定代理人在诉讼中所实施的行为和发生的诉讼事件的法律后果与当事人所实施的行为和发生的诉讼事件的法律后果相同D.法定代理人与当事人都属于诉讼参加人的范畴正确答案:A,D解析:法定代理人是指根据法律规定,代理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进行民事活动的人。
《民事诉讼法》第57条规定,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
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民事诉讼意见》第67条规定,在诉讼中,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
事先没有确定监护人的,可以由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在他们之间指定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
当事人没有《民法通则》第16条第1、2款或者第17条第1款规定的监护人的,可以指定该法第16条第4款或者第17条第3款规定的有关组织担任诉讼期间的法定代理人。
可见,法定代理人的被代理人,仅限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因此,选项A正确。
尽管法定代理是全权代理被代理人进行民事活动,但法定代理人仅具有类似诉讼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他们与诉讼当事人之间仍然存在一些差别。
例如,法定代理人只能以当事人的名义起诉或者应诉;裁判所针对的不是法定代理人而是诉讼当事人;在诉讼中,如果法定代理人死亡,法院可以另行指定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引起诉讼程序的中止,而在一些身份关系案件中,如果诉讼当事人死亡,则会引起诉讼程序终结。
由此可见,法定代理人与诉讼当事人在诉讼上具有类似的诉讼地位,而不是具有相同的诉讼地位,法定代理人在诉讼中所实施的行为和发生的诉讼事件的法律后果与当事人所实施的行为和发生的诉讼事件的法律后果还是有差别的。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参考答案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参考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50分。
1. D2. B3. B4. A5. B6. A7. B8. D9. C10. B11. D12. A13. B14. C15. B16. B17. C19. D20. C21. C22. B23. C24. C25. D26. D27. B28. D29. B30. C31. A32. B33. C34. B35. A36. B38. C39. A40. D41. B42. A43. A44. C45. A46. B47. B48. C49. D50. B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80分。
51. A B C D52. A B C D53. B C54. A C D56. A B D57. B D58. A B D59. A B C60. B C61. A B C62. A C63. A B C D64. A C D65. A B C D66. A B D67. A C D68. A D69. A B C70. A B D71. A C D72. A D73. A B C D75. A B C D76. A B C77. A C78. A D79. A B D80. B C D81. A C D82. A B83. B D84. A C85. A C D86. B C87. A B C88. A C89. B C90. A C D三、不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
91. C93. B94. A B95. D96. A B C D97. A D98. A B C99. B C D100. A B C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50分。
1. B2. C3. C4. C5. A6. D7. C8. D9. C11. D12. D13. B14. B15. B16. D17. B18. B19. C20. D21. C22. D23. C24. D25. B26. B27. D28. C30. B31. D32. B33. D34. D35. B36. B37. C38. C39. B40. B41. B42. D43. C44. C45. B46. C47. B49. A50. A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80分。
卷三)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及word文档下载3
21.文某在倒车时操作失误,撞上冯某新买的轿车,致其严重受损。
冯某因处理该事故而耽误了与女友的约会,并因此争吵分手。
文某同意赔偿全部的修车费用,但冯某认为自己的爱车受损并失去了女友,内心十分痛苦,要求文某赔一部新车并赔偿精神损害。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文某应当赔偿冯某一部新车B.文某应向冯某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C.文某应向冯某赔礼道歉D.法院不应当支持冯某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22.某媒体未征得艾滋病孤儿小兰的同意,发表了一篇关于小兰的报道,将其真实姓名、照片和患病经历公之于众。
报道发表后,隐去真实身份开始正常生活的小兰再次受到歧视和排斥。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该媒体的行为不构成侵权B.该媒体侵犯了小兰的健康权C.该媒体侵犯了小兰的姓名权D.该媒体侵犯了小兰的隐私权23.甲与乙签订协议,约定甲将其房屋赠与乙,乙承担甲生养死葬的义务。
后乙拒绝扶养甲,并将房屋擅自用作经营活动,甲遂诉至法院要求乙返还房屋。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该协议是附条件的赠与合同B.该协议在甲死亡后发生法律效力C.法院应判决乙向甲返还房屋D.法院应判决乙取得房屋所有权24.小学生小杰和小涛在学校发生打斗,在场老师陈某未予制止。
小杰踢中小涛腹部,致其脾脏破裂。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陈某未尽职责义务,应由陈某承担赔偿责任B.小杰父母的监护责任已转移到学校,应由学校承担赔偿责任C.学校和小杰父母均有过错,应由学校和小杰父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D.学校存在过错,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25.某国有企业拟改制为公司。
除5个法人股东作为发起人外,拟将企业的190名员工都作为改制后公司的股东,上述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作为公司设立后的全部股东。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该企业的公司制改革应当选择下列哪种方式?A.可将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由上述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出资并拥有股份B.可将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由上述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以发起方式设立C.企业员工不能持有公司股份,该企业如果进行公司制改革,应当通过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方式进行D.经批准可以突破有限责任公司对股东人数的限制,公司形式仍然可为有限责任公司26.徽南公司由甲乙丙3个股东组成,其中丙以一项专利出资。
2007年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刑法)
单项选择题2007 年刑法真题1.关于刑法上因果关系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为抢劫而殴打章某,章某逃跑,甲随后追赶。
章某在逃跑时钱包不慎从身上掉下,甲拾得钱包后离开。
甲的暴力行为和取得财物之间存在因果关系B.乙基于杀害的意思用刀砍程某,见程某受伤后十分痛苦,便将其送到医院,但医生的治疗存在重大失误,导致程某死亡。
乙的行为和程某的死亡之间没有因果关系C.丙经过铁路道口时,遇见正在值班的熟人项某,便与其聊天,导致项某未及时放下栏杆,火车通过时将黄某轧死。
丙的行为与黄某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D.丁为杀害李某而打其头部,使其受致命伤,2 小时之后必死无疑。
在李某哀求下,丁开车送其去医院。
20 分钟后,高某驾驶卡车超速行驶,撞向丁的汽车致李某当场死亡。
丁的行为和李某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答案:B2.陈某抢劫出租车司机甲,用匕首刺甲一刀,强行抢走财物后下车逃跑。
甲发动汽车追赶,在陈某往前跑了 40 米处将其撞成重伤并夺回财物。
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法令行为 B.紧急避险C.正当防卫 D.自救行为答案:C3.关于共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为他人组织卖淫提供帮助的,以组织卖淫罪的帮助犯论处B.以出卖为目的,为拐卖妇女的犯罪分子接送、中转被拐卖的妇女的,以拐卖妇女罪的帮助犯论处C.应走私罪犯的要求,为其提供资金、账号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D.为他人偷越国(边)境提供伪造的护照的,以偷越国(边)境罪的共犯论处答案:C4.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依法不适用死刑。
对这一规定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关押期间人工流产的,属于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 B.关押期间自然流产的,属于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C.不适用死刑,是指不适用死刑立即执行但可适用死缓 D.不适用死刑,既包括不适用死刑立即执行,也包括不适用死缓答案:C5.甲为杀害仇人林某在偏僻处埋伏,见一黑影过来,以为是林某,便开枪射击。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解析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解析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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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
1.某酒店客房内备有零食、酒水供房客选用,价格明显高于市场同类商品。
房客关某缺乏住店经验,又未留意标价单,误认为系酒店免费提供而饮用了一瓶洋酒。
结帐时酒店欲按标价收费,关某拒付。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关某应按标价付款B.关某应按市价付款C.关某不应付款D.关某应按标价的一半付款【答案】A【逐项解析】《民通意见》第 71 条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本题中关某误将有偿提供的洋酒(买卖)当作免费提供的洋酒(赠与),属于对行为性质的误解,根据《民通意见》第 71 条,已经构成了重大误解,关某有权予以撤销。
《合同法》第 58 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题中由于关某已经饮用了洋酒,事实上已经无法返还财产,而只能折价补偿,因此 B 项正确,ACD 项错误。
【常见错误】有的考生认为,酒店在客房内备有带标价单的洋酒属于要约,关某饮用洋酒属于承诺,关某应按标价付款,因此误选了 A;有的考生认为,根据格式条款的不利解释规则,应作出对酒店不利的解释,该洋酒应视为免费提供,因此误选了 C。
本问题在讲课过程中多次强调,错了不应该。
2.甲被乙打成重伤,支付医药费 5 万元。
甲与乙达成如下协议:"乙向甲赔偿医药费 5 万元,甲不得告发乙"。
甲获得 5 万元赔偿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后乙被判刑。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乙之间的协议有效B.因甲乘人之危,乙有权撤销该协议C.甲、乙之间的协议无效D.乙无权要求甲返还该 5 万元赔偿费【答案】D【逐项解析】本问题在讲课过程中多次强调,错了不应该。
2007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试卷一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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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马克思曾说:"社会不是以法律为基础,那是法学家的幻想。
相反,法律应该以社会为基础。
法律应该是社会共同的,由一定的物质生产方式所产生的利益需要的表现,而不是单个人的恣意横行。
"根据这段话所表达的马克思主义法学原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强调法律以社会为基础,这是马克思主义法学与其他派别法学的根本区别B.法律在本质上是社会共同体意志的体现C.在任何社会,利益需要实际上都是法律内容的决定性因素D.特定时空下的特定国家的法律都是由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2.我国《宪法》第26条第1款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该条文体现了国家政策,是典型的法律规则B.该条文既是法律原则,也体现了国家政策的要求C.该条文是授权性规则,规定了国家机关的职权D.该条文没有直接规定法律后果,但仍符合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3.关于法律概念、法律原则、法律规则的理解和表述,下列哪一选项不能成立?A.法律规则并不都由法律条文来表述,并非所有的法律条文都规定法律规则B.法律原则最大程度地实现法律的确定性和可预测性C.法律概念是解决法律问题的重要工具,但是法律概念不能单独适用D.法律原则可以克服法律规则的僵硬性缺陷,弥补法律漏洞4.关于法律与人权关系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人权的法律化表明人权只能是一种实有权利B.保障人权是法治的核心内容之一C.人权可以作为判断法律善恶的标准D.法律可以保障人权的实现,但是法律并不能根除侵犯人权的现象5.2005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妇女权益保障法》进行了修正,增加了"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的规定,但没有对"性骚扰"予以具体界定。
07年司法考试真题和答案解析
1.关于刑法上因果关系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为抢劫而殴打章某,章某逃跑,甲随后追赶。
章某在逃跑时钱包不慎从身上掉下,甲拾得钱包后离开。
甲的暴力行为和取得财物之间存在因果关系B.乙基于杀害的意思用刀砍程某,见程某受伤后十分痛苦,便将其送到医院,但医生的治疗存在重大失误,导致程某死亡。
乙的行为和程某的死亡之间没有因果关系C.丙经过铁路道口时,遇见正在值班的熟人项某,便与其聊天,导致项某未及时放下栏杆,火车通过时将黄某轧死。
丙的行为与黄某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D.丁为杀害李某而打其头部,使其受致命伤,2小时之后必死无疑。
在李某哀求下,丁开车送其去医院。
20分钟后,高某驾驶卡车超速行驶,撞向丁的汽车致李某当场死亡。
丁的行为和李某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答案:B解析: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实行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的关系,司法考试以条件说来判断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即前者是后者的原因,所谓前者就是实行行为,后者就是危害结果。
B 项中程某死亡是因为医生治疗时的重大失误。
也就是说造成乙死亡的危害后果的实行行为是医生的因果关系的中断。
2.陈某抢劫出租车司机甲,用匕首刺甲一刀,强行抢走财物后下车逃跑。
甲发动汽车追赶,在陈某往前跑了40米处将其撞成重伤并夺回财物。
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法令行为B.紧急避险C.正当防卫D.自救行为答案:C解析:本案陈某是财产性犯罪。
在这种犯罪中,虽然抢劫罪已经既遂,但行为人尚未完全离开现场,被害人完全来得及挽回损失,应当认为不法侵害尚未结束,可以实行正当防卫。
所以甲在陈某逃走时驾车将其撞成重伤并夺回财物的行为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
3.关于共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为他人组织卖淫提供帮助的,以组织卖淫罪的帮助犯论处B.以出卖为目的,为拐卖妇女的犯罪分子接送、中转被拐卖的妇女的,以拐卖妇女罪的帮助犯论处C.应走私罪犯的要求,为其提供资金、账号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D.为他人偷越国(边)境提供伪造的护照的,以偷越国(边)境罪的共犯论处答案:C解析:《刑法》第358条规定,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07-2009年司法考试国际三法历年真题解析——单项选择题
2007-2009年司法考试国际三法历年真题解析——单项选择题29.甲、乙、丙国同为一开放性多边条约缔约国,现丁国要求加入该条约。
四国均为《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缔约国。
丁国对该条约中的一些条款提出保留,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A.对于丁国提出的保留,甲、乙、丙国必须接受B.丁国只能在该条约尚未生效时提出保留C.该条约对丁国生效后,丁国仍然可以提出保留D.丁国的加入可以在该条约生效之前或生效之后进行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条约的加入和保留。
选项A错误。
保留是一国单方面作出的。
对于保留,其他的缔约国可以作出同意或反对。
选项B错误。
没有这个限制。
签署条约时,条约可能尚未生效,加入条约时,条约可能已经生效,所以,条约生效前和生效后都可提出保留。
选项C错误。
条约的保留是指一国在签署、批准、接受、赞同或加入一个条约时所作的单方声明。
所以,在条约已经对丁国生效后,就不能再提出条约保留了。
选项D正确。
加入一般没有期限的限制,因此加入可以在条约生效之前或生效之后进行。
30.乙国军舰A发现甲国渔船在乙国领海走私,立即发出信号开始紧追,渔船随即逃跑。
当A舰因机械故障被迫返航时,令乙国另一艘军舰B在渔船逃跑必经的某公海海域埋伏。
A 舰返航半小时后,渔船出现在B舰埋伏的海域。
依《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及相关国际法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B舰不能继续A舰的紧追B.A舰应从毗连区开始紧追,而不应从领海开始紧追C.为了紧追成功,B 舰不必发出信号即可对渔船实施紧追D.只要B舰发出信号,即可在公海继续对渔船紧追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紧追权。
选项A正确,选项CD错误。
紧追可以追入公海中继续进行,直至追上并依法采取措施,但必须是连续不断的。
另外,紧追应在被紧追船舶的视听范围内发出信号好,才可开始。
选项B错误。
紧追可以开始于一国内水、领海、毗连区或专属经济区。
31.由于甲国海盗严重危及国际海运要道的运输安全,在甲国请求下,联合国安理会通过决议,授权他国军舰在经甲国同意的情况下,在规定期限可以进入甲国领海打击海盗。
2007至2009年司法考试私法部分答案以及真题解释
2007年司法考试私法部分答案以及真题解释31.答案:A解析:根据《国籍法》第4条和第5条的规定。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所以A项正确。
35.答案:A解析:我国《收养法》第21条规定:“外国人依照本法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
收养人应当提供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收养人的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等状况的证明材料,该证明材料应当经其所在国外交机关或者外交机关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该收养人应当与送养人订立书面协议,亲自向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到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认定的具有办理涉外公证资格的公证机构办理收养公证。
”另外根据《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3条的规定,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应符合收养法的规定,并不得违背收养人所在国有关收养的法律。
这就说明外国人在我国收养子女,必须重叠适用中国收养法和收养人所在国的法律。
所以本题选A。
36.答案:B解析:被申请人在内地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均有可供执行财产的,申请人可以向一地法院提出执行申请。
申请人向一地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的同时,可以向另一地法院申请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
待一地法院执行完毕后,可以根据该地法院出具的执行情况证明,就不足部分向另一地法院申请采取处分财产的执行措施。
由此可以看出,A项,李某有权同时向内地与澳门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是错误的。
李某可以向其中一个法院申请执行,而不是向两地的法院同时申请。
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认为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执行该受托事项将违反其基本法律原则或公共秩序的,可以不予执行,但应当及时向委托方法院书面说明不予执行的原因。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全真模拟试题(三)答案
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全真模拟试题(三)>>查看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全真模拟试题(三)答案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答案:D解析:依据民事权利的不同效力,可将民事权利分为:支配权、形成权、请求权、抗辩权。
支配权是对权利客体进行直接的排他性支配并享有其利益的权利。
形成权是依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权利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权利。
请求权是特定的权利人得请求特定的义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A项正确。
抵销权是典型的形成权。
因为抵销权的产生不需要他方作出对应的意思表示或者作出对应的行为,即其实现无需他方的对应义务,符合形成权的特征。
B项正确。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民事权利,是权利人对智力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独占并使用的权利,是一种绝对权和对世权,属于支配权。
C项正确。
债权是典型的请求权,而请求权人对权利客体并不能进行直接支配,其权利的实现必须有义务人的协助作保证,故不具有排他性。
D项错误。
支配权的实现不需要相对人的积极义务,但这并不意味着支配权不存在对应义务,只是这种义务是不作为义务,即容忍义务。
所以,“支配权不存在对应义务”的说法是错误的。
2.答案:D解析:《民通意见》第45条第1款规定:“起字号的个人合伙,在民事诉讼中,应当以依法核准登记的字号为诉讼当事人,并由合伙负责人为诉讼代表人。
合伙负责人的诉讼行为,对全体合伙人发生法律效力。
”所以甲在诉讼中放弃债权的效力当然及于乙、丙。
D项正确。
3.答案:D解析:关于民事行为能力有两个重要的解释。
一是年满16岁不满18岁的公民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的条件:以自己劳动取得收入,且劳动收入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二是无行为能力人单纯受益的行为是有效的,包括接受赠与、奖励和报酬。
由此可知,A中唱片公司不能以无行为能力人为由主张给付报酬的行为无效,C中也不能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为由主张赠与无效。
在B中,虽然小张的收入可以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但由于其收入并不是自己的劳动收入,而是来自馈赠,因此,也不能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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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真题解析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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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 1-50 题,每题 1 分,共 50 分。
1.某酒店客房内备有零食、酒水供房客选用,价格明显高于市场同类商品。
房客关某缺乏住店经验,又未留意标价单,误认为系酒店免费提供而饮用了一瓶洋酒。
结帐时酒店欲按标价收费,关某拒付。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关某应按标价付款 B.关某应按市价付款C.关某不应付款 D.关某应按标价的一半付款【答案】A【逐项解析】《民通意见》第 71 条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本题中关某误将有偿提供的洋酒(买卖)当作免费提供的洋酒(赠与),属于对行为性质的误解,根据《民通意见》第 71 条,已经构成了重大误解,关某有权予以撤销。
《合同法》第 58 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题中由于关某已经饮用了洋酒,事实上已经无法返还财产,而只能折价补偿,因此B 项正确,ACD 项错误。
【常见错误】有的考生认为,酒店在客房内备有带标价单的洋酒属于要约,关某饮用洋酒属于承诺,关某应按标价付款,因此误选了 A;有的考生认为,根据格式条款的不利解释规则,应作出对酒店不利的解释,该洋酒应视为免费提供,因此误选了 C。
本问题在讲课过程中多次强调,错了不应该。
2.甲被乙打成重伤,支付医药费 5 万元。
甲与乙达成如下协议:"乙向甲赔偿医药费 5 万元,甲不得告发乙"。
甲获得 5 万元赔偿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后乙被判刑。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乙之间的协议有效 B.因甲乘人之危,乙有权撤销该协议C.甲、乙之间的协议无效 D.乙无权要求甲返还该 5 万元赔偿费【答案】D【逐项解析】本问题在讲课过程中多次强调,错了不应该。
甲被乙打成重伤,该案件并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甲乙双方就乙的刑事责任不得“私了”,甲乙关于“甲不得告发乙”的约定因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归于无效;乙将甲打成重伤,乙的行为在构成犯罪行为的同时,也是一种侵权行为,乙应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甲乙关于双方之间赔偿问题的约定是民事主体对自己权利的处分,并未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存在乘人之危的问题,应认定为有效。
因此,甲乙之间的协议部分有效(“乙向甲赔偿医疗费 5 万元”),部分无效(“甲不得告发乙”)。
故而,D 项正确,ABC 项错误。
【常见错误】有的考生认为根据合同自愿原则,甲乙之间的协议有效,因此误选了 A;有的考生认为甲乙之间的协议是对刑事责任的“私了”,应认定为全部无效,因此误选了 C。
3.甲公司业务经理乙长期在丙餐厅签单招待客户,餐费由公司按月结清。
后乙因故辞职,月底餐厅前去结帐时,甲公司认为,乙当月的几次用餐都是招待私人朋友,因而拒付乙所签单的餐费。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公司应当付款B.甲公司应当付款,乙承担连带责任C.甲公司有权拒绝付款D.甲公司应当承担补充责任【答案】A【逐项解析】《合同法》第 49 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本题中,乙曾经是甲公司的业务经理,尽管乙已经辞职,但丙并不知情,丙有理由相信作为“业务经理”的乙是有代理权的,换言之,乙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甲公司应对乙的行为负责。
因此,A 项正确,BCD 三项错误。
本问题在冲刺班讲课过程中多次强调,错了不应该。
【常见错误】有的考生认为乙的行为属于狭义的无权代理,如果甲公司不追认,则应由乙自行承担责任,因此误选了 C。
4.甲公司在与乙公司协商购买某种零件时提出,由于该零件的工艺要求高,只有乙公司先行制造出符合要求的样品后,才能考虑批量购买。
乙公司完成样品后,甲公司因经营战略发生重大调整,遂通知乙公司:本公司已不需此种零件,终止谈判。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公司构成违约,应当赔偿乙公司的损失 B.甲公司的行为构成缔约过失,应当赔偿乙公司的损失 C.甲公司的行为构成侵权行为,应当赔偿乙公司的损失 D.甲公司不应赔偿乙公司的任何损失【答案】D【逐项解析】本问题在冲刺班讲课过程中多次强调,错了不应该。
甲乙双方只是处于缔结合同的阶段,合同尚未成立,谈不上违约责任的问题,因此 A 项错误。
《合同法》第 42 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本题中,甲公司并不存在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不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因此 B 项错误。
甲乙双方处于缔约过程中,双方均不能保证一定会签署合同,甲公司终止谈判并非违法行为,乙公司也应当预见存在对方终止谈判的风险,甲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因此 C 项错误,D 项正确。
【常见错误】有的考生认为甲的行为属于缔约过失,因此误选了 B。
5.王某因多年未育前往某医院就医,经医院介绍 A 和 B 两种人工辅助生育技术后,王某选定了 A 技术并交纳了相应的费用,但医院实际按照 B 技术进行治疗。
后治疗失败,王某要求医院返还全部医疗费用。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医院应当返还所收取的全部医疗费 B.医院应当返还所收取的医疗费,但可以扣除 B 技术的收费额 C.王某无权请求医院返还医疗费或赔偿损失 D.王某无权请求医院返还医疗费,但是有权请求医院赔偿损失【答案】A【逐项解析】王某选定了 A 技术并交纳了相应的费用,但医院却按照 B 技术进行治疗,医院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
由于医院的违约行为,致使王某花费的医疗费没有任何实际价值,换言之,该医疗费属于王某的损失,医院应予以赔偿,也即应返还所收取的全部医疗费。
因此 A 项正确,BCD 项错误。
【常见错误】有的考生认为,根据公平原则,虽然医院应当返还所收取的医疗费,但可以扣除 B 技术的收费额,因此误选了 B。
6.乙买甲一套房屋,已经支付 1/3 价款,双方约定余款待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付清。
后甲反悔,要求解除合同,乙不同意,起诉要求甲继续履行合同,转移房屋所有权。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合同尚未生效,甲应返还所受领的价款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B.合同无效,甲应返还所受领的价款 C.合同有效,甲应继续履行合同 D.合同有效,法院应当判决解除合同、甲赔偿乙的损失【答案】C【逐项解析】《物权法》第 15 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可见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有效、生效与是否办理登记无关,因此 AB 两项错误。
《合同法》第 110 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因此 C 项正确。
《合同法》第 94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85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题中,甲主张解除合同缺乏法律依据,因此 D 项错误。
【常见错误】有的考生误认为房屋买卖合同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因此误选了 A 或 B。
本问题在冲刺班讲课过程中多次强调,错了不应该。
7.张某发现自己的工资卡上多出 2 万元,便将其中 1 万元借给郭某,约定利息 500 元;另外 1 万元投入股市。
张某单位查账发现此事,原因在于财务人员工作失误,遂要求张某返还。
经查,张某借给郭某的 1 万元到期未还,投入股市的 1 万元已获利 2000 元。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张某应返还给单位 2 万元 B.张某应返还给单位 2.2 万元 C.张某应返还给单位 2.25 万元 D.张某应返还给单位 2 万元及其孳息【答案】D【逐项解析】《民法通则》第 92 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本题中,由于单位工作人员的失误,张某的工资卡上多出两万元,对张某而言这属于不当得利。
《民通意见》第 131 条规定:“返还的不当利益,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
利用不当得利所取得的其他利益,扣除劳务管理费用后,应当予以收缴。
”因此 D 项正确。
A 项的错误在于未计算孳息。
B 项、C 项的错误在于对孳息的计算不准确。
【常见错误】有的考生误认为孳息是 2500 元,因此误选了 C。
8.甲公司通过电视发布广告,称其有 100 辆某型号汽车,每辆价格 15 万元,广告有效期 10 天。
乙公司于该则广告发布后第 5 天自带汇票去甲公司买车,但此时车已全部售完,无货可供。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构成违约 B.甲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C.甲应承担侵权责任 D.甲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答案】A【逐项解析】《合同法》第 15 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可见商业广告在特定情况下也可构成要约。
《合同法》第 14 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本题中,甲在广告中说明了汽车的型号、数量、价格,内容可谓具体确定;甲还声称广告的有效期为 20 天,其实是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甲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因此,甲发布的该广告可以认定为要约。
乙公司于该则广告发布后第5 天自带汇票去甲公司买车构成承诺,买卖合同成立。
如今车全部售完,无货可供,甲应承担违约责任,因此 A 项正确,BCD 错误。
本问题在冲刺班讲课过程中多次强调,错了不应该。
【常见错误】有的考生认为商业广告肯定是要约邀请,合同未成立,因此误选了 B 或 D。
9.赵某将一匹易受惊吓的马赠给李某,但未告知此马的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