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请假管理制度带表格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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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请假管理制度带表格7
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明确公司休假规定,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制定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1、假期种类:
事假、病假、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及意外流产假、丧假、工伤
假、法定节日、周休息日。
二、请假制度:
1、员工请事假、病假、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及意外流产假、丧假、
工伤假应提前1天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假期2天以上5天以下应提前3天请假;6天以上应提前10天请假。续假必须得到总经理批准,并及
时补请假单,请假超过15天的,续假期不得超过5天。
若遇特殊情况应先口头请假,经获准后可予事后主动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处;未办手续擅离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
假者,均以旷工论处。
2、请假时应办理好工作交接,不得因请假延误工作。
3、假期满应准时到岗复工,上班时间请假或销假必须第一时间打卡记
录,并到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办理销假手续,办公室人员不在
时,可暂由部门经理或总经理办理,并在办公室人员在岗时上交销
假手续,否则以旷工处。
4、假期计算:
⑴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5天或5天以下的,其间的公休日或法定假
日均不计算在内。
⑵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5天以上的,其间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计算
在内。
⑶请假以半小时为最小单位,0-35分钟为半小时,35-65分钟为1
小时,65-95分钟为1.5小时,95-125分钟为2小时,单次请假超过
2小时以半天计。
5、公司职员请假,均须记录请假人联络办法,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
常工作秩序。
6、请假审批流程:
⑴员工填写公司制定的《请期申请单》按规定程序审批。
⑵办公室、财务部、业务部:假期0.5天以下的由部门经理审批;超过
0.5天由部门经理审批后报总经理审批。
生产部、技术部、检验部、仓库:假期由厂长审批。
部门经理级以上管理层的休假由总经理审批。
假期以有最终审批权领导批准的时间为准。
⑶员工直接上级依据领导的请假审批单安排好请假员工的工作交接。
⑷员工请假单由所在部门于次月3日之前报送办公室作为月、年度考勤依据。
⑸请假期满应按时复工,逾期未归的按旷工处理。
用人部门应及时将超假未归员工名单上报办公室。
7、旷工
⑴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为旷工:
——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的;
——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领导分配工作或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
——其他经公司认定,决定给予旷工处理的行为。
⑵旷工1日扣除当日工资的4倍。
⑶员工连续旷工3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10天及以上者,公司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关系。
三、事假
1,员工因家庭有重要事情确需本人亲自处理的可以书面提出请假申请。
2,员工全年请事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5天。
3、员工请事假按200%扣发实际请假天数日工资,事假超过1天,取消当月满勤奖,满3天以上者扣除当月奖金50%,满5天以上者则扣除当月奖金,当月无奖金。
4、员工一年内累计请事假在15天以上为不能胜任岗位工作,不予保留原职务和岗位。
四、病假
1、员工因病(含非因工负伤,下同)无法正常工作需要治疗时应事先
书面提出请假申请。突发疾病的应在上班时间前1小时向直
接上级请假。
2、员工在工作时间需要看病时须征得部门领导的同意后方可离开岗
位。
3、凡请病假的1天以上的员工应在上班后2天内持县区级及其以上医院
的建休证明、病历、医疗药品发票补办完善病假请假手续。
未按上款规定补充完善病假请假手续的均以未获准假处理。
4、员工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90天,并按参加工作未满2年100%、未满5
年80%,未满10年按30%,满10年以上10%扣发工资,当月病假超过2天,取消满勤奖,奖金按请假天数扣发。
5、员工病假连续15天以上或年累计30天以上为不能胜任岗位工作,公司
不给予保留原岗位。
6、员工的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
作的依国家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7、员工医疗期未满合同期满的合同期顺延至医疗期满时终止。
五、婚假
1、婚假(包括再婚)为3天。实行晚婚的婚假5天。
2、晚婚指:男方达到25周岁,女方达到23周岁。
3、婚假包括休息日、法定假日在内。
4、婚假应当在领取结婚证书后3个月内一次性休完应休假期。逾期为自动弃权。
5、员工请婚假应出示结婚证书。婚假期间(不含补假期)基本工资、
满勤奖、岗位补贴不扣除。
6、新员工入职前已经领取结婚证书的不在本公司享受婚假待遇。
六、产假
1、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
的,每多生育一婴,产假增加15天。
2、晚育的产假120天,(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可延长135至180天)。
3、女职工怀孕3个月以内自然流产的,产假15天至30天;怀孕3个月以
上7个月以内自然流产的,产假42天。
4、一对夫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
⑴晚婚后怀孕生育;
⑵女方24周岁以上生育;
⑶男方30周岁以上生育。
5、女职工产假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
6、女职工生育的产前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依照《福
建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7、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或者在哺乳期内的,由所在部门
每天在工作时间内安排其1小时的休息或者哺乳时间(多胞胎生育的,应当酌情延长),并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休息或者哺乳时间计算为劳动时间。
8、已婚女员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在计划生育指标内怀孕三个月及
以上的,凭医院相关证明,每月给予一次(4小时以内)进行定期孕期检查时间;八个月及以上的,每月给予两次(每次4小时以内)进行定期孕期检查时间(两次不能合并使用),孕期检查假按出勤对待,工资照发,没有医院相关证明的按事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