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方法
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6)113号文
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6】113 号文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为加强铁路基本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编制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铁路工程建设特点,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建管[1998]115 号)进行了全面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予以发布(单行本另发)。
铁道部原发《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建管[1998]115 号)、《地方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2]78 号)、《关于调整<地方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3]64 号)、《关于调整铁路工程建设管理费用标准的通知》(铁建设[2000]80 号)、《关于发布<营业线施工配合费计费暂行标准>的通知》(铁建设函[2002]52号)等同时废止。
《关于对铁路工程定额和费用进行调整的通知》(铁建设[2003]42号)中对《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建管[1998]115号)和《铁路工程建设材料预算价格》(铁建设[2001]28号)进行调整的相关规定、《关于调整铁路工程监理费标准的通知》(铁建设[2002]101号)中增加费用在招标节余费中列支的相关规定以及其它文件中与本办法相悖的规定同时废止。
本办法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本办法由铁道部建设管理司负责解释,由铁路工程定额所组织发行单行本。
二○○六年六月二十日目录1 总则 (1)2 编制方法 (1)2.1设计概(预)算的编制层次 (1)2.2编制范围及单元 (1)2.2.1总概(预)算的编制单元 (1)2.2.2综合概(预)算的编制单元 (2)2.2.3单项概(预)算的编制单元 (2)2.3编制深度及要求 (3)2.3.1单项概(预)算 (3)2.3.2综合概(预)算 (3)2.3.3总概(预)算 (3)2.4定额的采用 (3)2.5章节划分和静态投资费用种类 (4)2.5.1 章节划分 (4)2.5.2静态投资费用种类 (5)2.6 费用项目组成及单项概(预)算程序 (6)2.6.1 概(预)算费用项目组成见表1。
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建管[1998]115号文
铁道部文件铁建管〔1998〕115号文关于发布《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的通知各铁路局,广铁(集团)公司,工程、建筑、通号总公司:为加强铁路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编制设计概算,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铁路工程建设特点,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全面修订了《国家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建〔1991〕36号)。
现将修订后的《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予以发布(另发单行本),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原办法、补充规定(铁建〔1991〕36号及铁建〔1997〕55号文)及其他取费标准同时废止。
并作如下规定:一、本办法中的设计概算编制阶段是依据《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程序改革实施方案》(铁建函〔1998〕82号)规定的初步设计、施工图两阶段设计确定的。
在新老设计阶段变更期间,按三阶段编制设计概算时,定额的采用及基本预备费标准按以下规定实行:1.初步设计概算“站前”工程采用概算定额,“站后”工程采用概算指标;技术设计修正概算“站前”工程采用预算定额,“站后”工程采用概算定额;施工图投资检算采用预算定额。
2.初步设计、技术设计阶段的基本预备费分别按一至十一章费用总额的10%、5%计列。
二、正在编制或未经批准的设计概算,由原编制单位按本办法进行修改,并报规定的批准单位审批。
三、已经批准的设计概算,不执行本文规定。
本办法由铁道部建设管理司负责解释,由建设司工程定额所组织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一九九八年九月二十五日1 总则1.为统一铁路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概算编制方法及计费标准,根据国家及铁道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铁路基本建设工程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铁路基本建设工程大中型项目。
3.设计概算应控制在已批准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允许的幅度(不大于10%)范围内。
4.设计概算应完整地反映设计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从筹建至竣工交付使用所需的全部费用。
设计概算费用包括编制期的静态投资、编制期至竣工验收时的动态投资,以及初期投产运营所需要的机车车辆购置费和铺底流动资金四部分。
如何编制铁路工程概预算,铁路定额
如何编制铁路工程概预算如何编制铁路工程概预算为加强铁路基本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编制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铁路工程建设特点,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铁道部在2006年6月对《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铁建设[1998]115号)进行了全面修订。
修订后的《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为(铁建设[2006]113号)。
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铁道部原发《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建设[1998]115号)同时废止。
《关于对铁路工程定额和费用进行调整的通知》(铁建设[2003]42号)中对《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建设[1998]115号)和《铁路工程建设材料预算价格》(铁建设[2001]28号)进行调整的相关规定中与本办法相悖的规定同时废止。
由于目前许多在建工程,在l13号文发布后没有完工,所以到现在为止,一些在建工程仍采用115号文和42号文进行计算,例如:京广线信陈改造工程、黔桂线工程、襄胡站后工程等。
因此这次首先向大家讲述115和42号文。
并请大家按照115和42号文编制施工图个别预算。
自2006年以后新设计投资的铁路建设工程。
将采用新的113号文编制。
下面向大家先概括介绍一下42号文,它主要是对115号文中的费率进行调整,其中:1.企业管理费、现场管理费:两项费用以基期工料机费加其他直接费为计算基数,按“115号文”表22中所列费率企业管理费费率乘以0.5的系数、现场管理费费率乘以0.9的系数计算。
2.计划利润:本项费用以直接工程费(不含运杂费和临时房屋及小型临时设施费)、间接费之和为计算基数,按“115号文”表24中所列费率乘以0.7的系数计算。
3.不计列财务费用。
4.运杂费不作为计取现场管理费、临时房屋及小型临时设施费、企业管理费、劳动保险费、计划利润的计算基数;基期至编制期的价差、临时房屋及小型临时设施费不作为计取计划利润的计算基数。
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TZJ1001-2017)(国铁科法〔2017〕30号)
前言《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是在《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6〕113号)、《铁路基本建设利用国外贷款项目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0〕117号)、《关于调整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综合工费标准的通知》(铁建设〔2010〕196号)等的基础上,全面总结了近年来我国铁路特别是高速铁路建设实践经验,通过大量的调查研究与测定分析,并广泛征求意见,经审查修订而成。
本办法修订贯彻落实了国家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社会保障、税制改革等政策法规,体现了以人为本理念,强化了质量安全、技术进步、绿色环保等要求,进一步提升了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的科学性客观性、时效性和适用性,满足了铁路建设的需要。
本办法仅适用于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和管理,工程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应由市场决定。
本办法由总则、编制方法、费用内容及计算方法、其他编制说明、附录和附表组成。
费用内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工程用水、电单价,价外运杂费,填料费,施工措施费,特殊施工增加费,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费,间接费,设备购置费,税金,其他费,基本预备费,价差预备费,建设期投资贷款利息,机车车辆(动车组)购置费,铺底流动资金。
其他编制说明包括:设计概(预)算价差调整有关说明、利用外资概(预)算编制有关说明、编制概(预)算数小点后位数取定、概(预)算表格。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一、本办法与《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费用定额》分册编制。
二、编制方法。
1.修订了总概(预)算编制范围、单项概(预)算的编制深度、编制内容及单元等。
2.运杂费划分为价内运杂费与价外运杂费。
3.原“施工机械使用费”修订为“施工机具使用费”。
4.修订了“小型临时设施和”和“大型临时设施”的内容。
5.修订了“风沙地区施工增加费”的定义与“行车于扰施工增加费”的计算范围。
6.增加了“营业线封锁(天窗)施工增加费”。
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号文件
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号文件近年来,我国铁路建设得到了飞速发展,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了更好地保障交通安全,提高交通效率,各地都在积极推进铁路基础设施的建设。
而在这一过程中,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成为了一个必要步骤,成为保障铁路工程顺利开展的重要一环。
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号文件是一份规范性文件,制定了编制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的指导方针和具体流程。
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制定背景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号文件的制定,是领导关注铁路安全问题、推进经济社会稳步发展的实际需要。
为了更好地推进铁路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实现铁路“高质量、高效率、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各地铁路部门都要求编制一份完整、实用的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号文件。
二、编制目的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号文件的主要目的是:1.明确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的编制要求和流程,规范工作程序,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进行;2.提高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质量和效率,用较短的时间和最少的投入,制定出符合铁路要求的高质量工程工作;3.提高铁路建设管理水平、规范企业行为,保障企业在建造中安全、高效按时完成工作。
三、制定流程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号文件所规定的制定流程,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确定编制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的程序,并由工程管理部门预先予以批准。
2.收集必要的资料,对所采取的建设方案进行细化、分解。
3.对各工程分部进行单项工程预算,并进行细节调整、优化。
4.对所制定的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进行审定、审查并统计总装。
5.整理和输出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相关的文件或资料。
四、具体要求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号文件还具体要求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时需满足的各项具体要求。
这些具体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建立及完善相关监管机制,定期审核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情况,并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进行专门排查。
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方法
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方法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方法是指在建设铁路基本设施的过程中,采用一定的技术和经济方法,通过对所需工程量、工程费用等多方面的评估和预测,编制出铁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表,以便为项目建设提供决策依据和经费保障。
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的编制方法是一个复杂的过程。
首先需要确定铁路基本设施的规划和设计方案,并进行勘查、测量和其他相关工作,通过对铺设线路、施工标准以及所需要的设备和材料等进行分析,以确保合理的工程设计。
其次,需要制定详尽的项目概算预算表,这主要涉及到工程量预算和费用预算两个方面。
在工程量预算上,通常采用的是根据规划和设计方案提出的结论,对路段长度、铁路轨道、大桥、隧道、站房等各种设施的建设数量、规模和面积等因素进行估算和计算。
费用预算则着重考虑各个方面的费用,包括资金需求分析、施工费用预算、设备材料费用预算等等。
总体来说,设计概算预算表的制定是一个全面考虑各种因素的过程。
最后,制定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预算表时,需要考虑到以下几个方面:1. 审查和核实设计方案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可操作性以及经济合理性是很重要的,因此需要对方案进行全面审查和核实。
2. 确定基础数据和标准铁路基础设施的建设目标和标准是决策设计概算的重要依据,需要确定设计、施工和投资标准,如铁路道床、轨枕选择,车站站台设计标准等。
3. 勘探和研究成本勘探方案成本为项目实施的基础,因此需要对各组成部分所需的资金及费用进行精细计算,以便在预算时做出最合理的决策。
4. 确定费用预算根据工程量预算和勘探成本,确定概算费用,并根据建设进度、需求变化、资金支出等因素进行微调,以确保概算可行并经济合理。
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的编制方法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完善的技术保障和经济分析的帮助才能完成。
编制好的概算预算表对于铁路项目的建设有着重要的作用,可以为项目决策提供依据和资金保障,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TZJ-1001-2017)(国铁科法〔2017〕30号)
前言《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是在《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6〕113号)、《铁路基本建设利用国外贷款项目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0〕117号)、《关于调整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综合工费标准的通知》(铁建设〔2010〕196号)等的基础上,全面总结了近年来我国铁路特别是高速铁路建设实践经验,通过大量的调查研究与测定分析,并广泛征求意见,经审查修订而成。
本办法修订贯彻落实了国家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社会保障、税制改革等政策法规,体现了以人为本理念,强化了质量安全、技术进步、绿色环保等要求,进一步提升了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的科学性客观性、时效性和适用性,满足了铁路建设的需要。
本办法仅适用于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和管理,工程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应由市场决定。
本办法由总则、编制方法、费用内容及计算方法、其他编制说明、附录和附表组成。
费用内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工程用水、电单价,价外运杂费,填料费,施工措施费,特殊施工增加费,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费,间接费,设备购置费,税金,其他费,基本预备费,价差预备费,建设期投资贷款利息,机车车辆(动车组)购置费,铺底流动资金。
其他编制说明包括:设计概(预)算价差调整有关说明、利用外资概(预)算编制有关说明、编制概(预)算数小点后位数取定、概(预)算表格。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一、本办法与《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费用定额》分册编制。
二、编制方法。
1.修订了总概(预)算编制范围、单项概(预)算的编制深度、编制内容及单元等。
2.运杂费划分为价内运杂费与价外运杂费。
3.原“施工机械使用费”修订为“施工机具使用费”。
4.修订了“小型临时设施和”和“大型临时设施”的内容。
5.修订了“风沙地区施工增加费”的定义与“行车于扰施工增加费”的计算范围。
6.增加了“营业线封锁(天窗)施工增加费”。
铁路基础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
铁路基础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章节划分铁路基本建设工程的概(预)算费用,按不同工程和费用类别划分为四部分,共十六章34节,编制概算应采用统一的章节表,其各章节的细目及内容,见本章办法附录“综合概(预)算章节表”。
各部分和各章节费用名称如下:第一部分静态投资第一章拆迁及征地费用第二章路基第三章桥涵第四章隧道及照明第五章轨道第六章通信及信号第七章电力及电力牵引供电第八章房屋第九章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和过度工程第十章大型临时设施和过度工程第十一章其他费用第十二章基本预备费第二部分动态投资第十三章工程造价增长预留费第十四章建设期投资贷款利息第三部分机动车车辆购置费第十五章机动车车辆购置费第四部分铺底流动资金第十六章铺底流动资金静态投资费用种类1.人工费直接工程费 2.材料费3.施工机械使用费1.环境保护直接费 2.文明施工3.安全施工4.临时设施5.夜间施工措施费 6.二次搬运7.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8.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9.脚手架10.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11施工排水及降水1.工程排污费2.工程定额测定3.社会保障费建规费(1)养老保险费筑(2)失业保险费安(3)医疗保险费装 4.住房公积金工 5.危险作业意外保险程费间接费 1.管理人员工资2.办公费3.差旅交通费4.固定资产使用5.工具用具使用6.劳动保险费7.工会经费8.职工教育经费企业管理费9财产保险费10财务费11税金12其他利润税金建筑安装工程单项概(预)算计算程序。
铁路工程概预算编制方法
3.研究试验费。 4.生产职工培训费。 5.办公及生活家具购置费。6.勘察
设计费。 7.供电贴费 。
8.施工机构调遣费。
9.配合辅助工程费。 10.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九、基本预备费
主要用途:1.在批准的初步设计范围内,必须增加的工程和按规定需要增加的
概算价值 概算指标
费用(元)
重量(t)
单价
合价
单重 合重
编制 :
复核 :
设备及安装工程个别概算表
附表3
建设名称
工程名称
所属章节
工程地点
编制依据
单价编号
设备 及安 装工 程名 称
单位
数量
章节
设备费(元)
单价
合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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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算编号 概算价值
概算指标 安装工程(元) 费用
单价
合价
其中工费
重量 (吨)
单价
1
费用。本项费用不含Ⅰ 类变更设计增加的费用。2.建设过程中,工程遭受一般
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和为预防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费用。3.在上级主管部
门组织施工验收时,验收委员会为鉴定工程质量,必须开挖和修复隐蔽工程的费
用。4.由于设计变更所引起的废弃工程,但不包括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而
造成的返工费用和废弃工程。5.征地、拆迁的价差。
内容包括:
设备原价
综合业务费提成:115号文规定按设备原价的6.2 %计列,42号文规定按6.2% ×0.5计列。
运杂费:为简化概算编制,新建线按设备原价的 3%计列,既有线按设备原价的2%计列。
0
工器具购置费
铁建设2006113号文铁路基本建设工程概预算编制办法
? 间接费包括: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
? 企业管理费: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费,固定资 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财产保险费,税金(房产、 土地、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 施工单位进退场及工 地转移费,劳动保险,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财务 费用、其他费用(技术转让、投标费等)
? 规费:社会保障费(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工伤、生 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工程排污费
有关费用
? 施工措施费以 基期工费、机械费之和为基 数,分不同的工程类别,按规定费率计算。
? 间接费以基期工费、机械费之和为基数, 分不同的工程类别,按规定费率计算。
工程用水、用电综合单价
? 水价:基期0.38元/m3,编制期分析、调 查
? 电价:基期: 0.55元/kwh ,编制期按工 程用电单价分析办法计算或调查。
? 基期与编制期差额计入价差。
运杂费
? 指主材(27类)自来源地运至工地所发生的有关费 用,包括运输费、装卸费、其他有关运输的费用 (如火车运输的取送车费等)以及采购保管费
?施工机械用汽油、柴油基期价格按现行 《铁路工程建设材料基期价格》,编制 期按实际调查分析,价格均含运杂费及 采购保管费,运杂费不单独计列。基期 与编制期差额列入施工机械费价差中。
?其他材料基期价格按现行《铁路工程建 设材料基期价格》,基期与编制期差额 按部颁材料价差系数调整,价格均含运 杂费及采购保管费。
汽车运输单价乘以1.2的系数 ?运距按发料地点起算到卸料地点止的长
度,不需取整。
?火车、汽车的装卸费单价:按规定 计算
?其他有关运输的费用:取送车费 (调车费)113 号文取消了过轨费, 汽车运输的渡船费。
?采购及保管费:按规定费率计算
填料费
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建设号幻灯片
•起源地(材料原价)
•第三 类
113号文材料预算价格旳拟定
五、修订旳主要内容
(四)费用内容及费用原则
2.材料费 (3)材料预算价格确实定。 主要材料信息价格公布机制: 主要材料价格信息作为设计概预算编制及审查时分析主要材料预算价格 旳主要参照;价格信息旳公布周期为一种季度;价格信息原则上以省、自治 区、直辖市为公布地域单元,部分材料旳价格信息可选择若干信誉良好旳大 型企业(生产厂家)进行公布;各主要材料旳价格信息原则上按类别公布, 当各类主要材料不同规格型号旳价格差别较大时应分规格型号公布,砖、瓦、 砂、石、石灰、黏土等地方材料以及花草苗木不公布价格信息,其价格信息 可参照地方造价信息并经实地调查后分析拟定;价格信息由铁路工程定额所 搜集、整顿、分析,经铁道部经济规划研究院审查,报铁道部计划、财务、 建设司备案,以铁路工程定额所名义公布;铁路工程各建设单位应向铁路工 程定额所提供主要材料招标价格及有关信息。
五、修订旳主要内容
(四)费用内容及费用原则
3.运杂费 (1)火车运价
重新测定后旳综合系数K1、K2与“115号文”对比
五、修订旳主要内容
(四)费用内容及费用原则
3.运杂费 (2)汽车运价 汽车运价(元/吨)=吨次费+公路综合运价率×公路运距+汽车运送便 道综合运价率×汽车运送便道运距 (“115号文”:汽车运价=基本运价+运距×综合运价率) ①吨次费:相当于“115号文”公式中旳基本运价,即起码运价,按工 程项目所在地旳调查价格计列。 ②公路综合运价率:材料运送道路为公路时,考虑过路过桥费等原因, 以建设项目所在地旳汽车运送单价乘以1.05旳系数计算。 ③汽车运送便道综合运价率:材料运送道路为施工汽车运送便道时,考 虑地形、道路情况等原因,要求按本地汽车运送单价乘以1.2旳系数计算。 ④公路运距:应按发料地点起算,至卸料地点止所路过旳公路长度计算, 不要求进整 。 ⑤汽车运送便道运距:应按发料地点起算,至卸料地点止所路过旳施工 汽车运送便道长度计算,不要•间接业务费提成
国家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建[1991]36号
国家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正文:---------------------------------------------------------------------------------------------------------------------------------------------------- 铁道部国家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1991年2月27日铁建(1991)36号)一、编制阶段及其主要作用设计概算的编制阶段,原则上应根据建设项目的计划任务书或设计任务书所规定的设计阶段来确定。
各设计阶段与编制阶段的相互关系及其主要作用如下:(一)三阶段设计1.初步设计阶段:编制总概算。
经审批成立,据以确定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和编制基本建设计划,并作为技术设计的限额。
2.技术设计阶段:编制修正总概算。
经审批成立,据以修订基本建设计划,控制基本建设投资和拨款,签订承包合同。
实行招标的项目,亦是编制标底的依据。
3.施工图阶段:编制投资检算,据以检验和确保施工图的总投资,严格控制在已审批成立的修正总概算范围内。
对其设计工程数量变更部分,则应据此予以调整,作为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
(二)两阶段设计1.扩大初步设计阶段:编制总概算。
经审批成立,据以确定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编制基本建设计划和控制基本建设投资和拨款,签订承包合同。
对招标的项目亦是编制标底的依据。
2.施工图阶段:编制投资检算,其作用同三阶段设计的施工图投资检算。
(三)一阶段设计施工设计阶段:编制总概算。
其作用同两阶段设计的扩大初步设计总概算。
二、编制方法一个完整的铁路基本建设项目的设计概算,一般应由个别概算、综合概算、总概算三个编制层次逐步完成。
根据各编制层次的作用和要求,其编制内容和方法也有所不同。
(一)编制范围及单元1.总概算的编制范围总概算是用以反映整个建设项目的投资规模和投资构成的文件,原则上应按整个建设项目的范围进行编制。
《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TZJ-1001-2017)(国铁科法〔2017〕30号)
前言《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是在《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6〕113号)、《铁路基本建设利用国外贷款项目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0〕117号)、《关于调整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综合工费标准的通知》(铁建设〔2010〕196号)等的基础上,全面总结了近年来我国铁路特别是高速铁路建设实践经验,通过大量的调查研究与测定分析,并广泛征求意见,经审查修订而成。
本办法修订贯彻落实了国家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社会保障、税制改革等政策法规,体现了以人为本理念,强化了质量安全、技术进步、绿色环保等要求,进一步提升了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的科学性客观性、时效性和适用性,满足了铁路建设的需要。
本办法仅适用于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和管理,工程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应由市场决定。
本办法由总则、编制方法、费用内容及计算方法、其他编制说明、附录和附表组成。
费用内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工程用水、电单价,价外运杂费,填料费,施工措施费,特殊施工增加费,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费,间接费,设备购置费,税金,其他费,基本预备费,价差预备费,建设期投资贷款利息,机车车辆(动车组)购置费,铺底流动资金。
其他编制说明包括:设计概(预)算价差调整有关说明、利用外资概(预)算编制有关说明、编制概(预)算数小点后位数取定、概(预)算表格。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一、本办法与《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费用定额》分册编制。
二、编制方法。
1.修订了总概(预)算编制范围、单项概(预)算的编制深度、编制内容及单元等。
2.运杂费划分为价内运杂费与价外运杂费。
3.原“施工机械使用费”修订为“施工机具使用费”。
4.修订了“小型临时设施和”和“大型临时设施”的内容。
5.修订了“风沙地区施工增加费”的定义与“行车于扰施工增加费”的计算范围。
6.增加了“营业线封锁(天窗)施工增加费”。
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 国铁科法(2017)30号
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国家铁路局2017铁路工程造价标准(2017年第1批)国铁科法〔2017〕30号现公布《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TZJ 1001-2017),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
《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6〕113号)等15项标准(详见附件)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中国铁道出版社出版发行。
国家铁路局2017年5月6日前言《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是在《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6〕113号)、《铁路基本建设利用国外贷款项目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0)117号)、《关于调整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综合工费标准的通知》(铁建设(2010)196号)等的基础上,全面总结了近年来我国铁路特别是高速铁路建设实践经验,通过大量的调查研究与测定分析,并广泛征求意见,经审查修订而成。
本办法修订贯彻落实了国家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社会保障、号税制改革等政策法规,体现了以人为本理念,强化了质量安全、技术进步、绿色环保等要求,进一步提升了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的科学性、客观性、时效性和适用性,满足了铁路建设的需要。
本办法仅适用于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和管理,工程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应由市场决定。
本办法由总则、编制方法、费用内容及计算方法、其他编制说明、附录和附表组成。
费用内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工程用水、电单价,价外运杂费,填料费,施工措施费,特殊施工增加费,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费,间接费,设备购置费,税金,其他费,基本预备费,价差预备费,建设期投资贷款利息,机车车辆(动车组)购置费,铺底流动资金。
其他编制说明包括:设计概(预)算价差调整有关说明、利用外资概(预)算编制有关说明、编制概(预)算小数点后位数取定、概(预)算表格。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一、本办法与《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费用定额》分册编制。
铁路概预算编制办法113号文
铁路概预算编制办法第一节铁路工程概(预)算的编制范围及单元一、总概(预)算的编制范围总概(预)算是反映整个铁路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和投资构成的文件,其编制范围应按整个铁路建设项目的范围进行编制,不能随意划分编制范围.但遇有以下情况,应根据要求分段、分块地划分编制范围,分别编制总概(预)算,并汇编该建设项目的总概(预)算汇总表。
1.两端引人工程可根据需要单独编制总概(预)算。
2.编组站、区段站、集装箱中心站应单独编制总概(预)算.3.跨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铁路局者,除应按各自所辖范围编制总概(预)算外,尚需以区段站为界,分别编制总概(预)算。
4.分期建设的项目,应按分期建设的工程范围,分别编制总概(预)算。
5.一个建设项目,如由几个设计单位共同设计,则各设计单位按各自承担的设计范围编制总概(预)算.总概(预)算汇总表由建设项目总体设计单位负责汇编。
如有其他特殊情况,可按实际需要划分总概(预)算的编制范围。
二、综合概(预)算的编制范围综合概(预)算是具体反映一个总概(预)算范围内的工程投资总额及其构成的文件,其编制范围应与相应的总概(预)算一致。
三、单项概(预)算的编制内容及单元单项概(预)算是编制综合概(预)算、总概(预)算的基础,是详细反映各工程类别和重大、特殊工点的主要概(预)算费用的文件。
编制内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运杂费、价差、施工措施费、特殊施工增加费、间接费和税金。
编制单元应按总概(预)算的编制范围划分,并按工程类别分别编制。
其中技术复杂的特大、大、中桥及高桥(墩高50m及以上),4000m以上的单、双线隧道,多线隧道及地质复杂的隧道,大型房屋(如机车库、3000人及以上的站房等)以及投资较大、工程复杂的新技术工点等,应按工点分别编制单项概(预)算。
第二节铁路工程概(预)算的编制深度及定额的采用一、编制深度的要求设计概(预)算的编制深度应与设计阶段及设计文件组成内容的深细度相一致。
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113号文
113号文费用内容和计算
▪ 13.8生产准备费 ▪ 13.9其他
113号文关于价差调整的规定
▪ (1)人工费价差调整方法 ▪ 按定额统计的人工消耗量(不包括施工机械台班中的人工)乘以编制期综合工费单价 与基期综合工费单价的差额计算。 ▪ (2)材料费价差调整方法 ▪ ①水泥、木材、钢材、砖、瓦、砂、石、石灰、黏土、土工材料、花草苗木、钢轨、 道岔、轨枕、钢梁、钢管拱、斜拉索、钢筋混凝土梁、铁路桥梁支座、钢筋混凝土预制桩、 电杆、铁塔、机柱、接触网支柱、接触网及电力线材、光电缆线、给水排水管材等材料的 价差,按定额统计的消耗量乘以编制期价格与基期价格之间的差额计算。 ▪ ②水、电价差(不包括施工机械台班消耗的水、电),按定额统计的消耗量乘以编制 期价格与基期价格之间的差额计算。 ▪ ③其他材料的价差以定额消耗材料的基期价格为基数,按部颁材料价差系数调整,系 数中不含机械台班中的油燃料价差。 ▪ (3)施工机械使用费价差调整方法 ▪ 按定额统计的机械台班消耗量,乘以编制期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按编制期综合工费标 准、油燃料价格、水电单价及养路费标准计算)与基期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差额计算。 ▪ (4)设备费的价差调整方法 ▪ 编制设计概(预)算时,以现行的《铁路工程建设设备预算价格》中的设备原价作为 基期设备原价。编制期设备原价由设计单位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发布的信息价和生产厂家 的现行出厂价分析确定。基期至编制期设备原价的差额,按价差处理,不计取运杂费。
113号文费用内容和计算
▪ (3)除上述材料以外的其他材料,基期价格采用现行的《铁路工程建设材料基期价 格》,其编制期与基期的价差按部颁材料价差系数调整。此类材料的基期价格已包含运杂 费和采购及保管费,部颁材料价差系数也已考虑运杂费和采购及保管费因素,编制概(预) 算时不应另计运杂费和采购及保管费。 ▪ 3.施工机械使用费 ▪ 施工机械使用费=∑定额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施工机械台班单价 ▪ 施工机械使用费的组成 ▪ 折旧费;大修理费;经常修理费;安装拆卸费;人工费;燃料动力费;其他费用。 ▪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取定 ▪ 4.工程用水、电综合单价 ▪ 基期用水单价为0.38元/t,基期用电单价为0.55元/kWh,分析水价、电价与基期水价、 电价差价按价差计列。 ▪ 5.运杂费 ▪ 是指水泥、木材、钢材、砖、瓦、砂、石、石灰、黏土、土工材料、花草苗木、钢轨、 道岔、轨枕、钢梁、钢管拱、斜拉索、钢筋混凝土梁、铁路桥梁支座、钢筋混凝土预制桩、 电杆、铁塔、机柱、接触网支柱、接触网及电力线材、光电缆线、给水排水管材等材料, 自来源地运至工地所发的有关费用,包括运输费、装卸费、其他有关运输的费用(如火车 运输的取送车费等)以及应按运输费、装卸费、其他有关运输的费用之和计取的采购及保 管费。 ▪ 6.填料费 ▪ 指购买不作为材料对待的土方、石方、渗水料、矿物料等填筑用料所支出的费用。 ▪ 7.施工措施费 ▪ 内容包括: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小型临时设施费;工具、用具及仪 器、仪表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费;安全作业环境及 安全施工措施费;文明施工及施工环境保护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 国铁科法(2017)30号
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国家铁路局2017铁路工程造价标准(2017年第1批)国铁科法〔2017〕30号现公布《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TZJ 1001-2017),自2017年7月1日起实施。
《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6〕113号)等15项标准(详见附件)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中国铁道出版社出版发行。
国家铁路局2017年5月6日前言《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是在《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6〕113号)、《铁路基本建设利用国外贷款项目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0)117号)、《关于调整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综合工费标准的通知》(铁建设(2010)196号)等的基础上,全面总结了近年来我国铁路特别是高速铁路建设实践经验,通过大量的调查研究与测定分析,并广泛征求意见,经审查修订而成。
本办法修订贯彻落实了国家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社会保障、号税制改革等政策法规,体现了以人为本理念,强化了质量安全、技术进步、绿色环保等要求,进一步提升了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的科学性、客观性、时效性和适用性,满足了铁路建设的需要。
本办法仅适用于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和管理,工程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应由市场决定。
本办法由总则、编制方法、费用内容及计算方法、其他编制说明、附录和附表组成。
费用内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工程用水、电单价,价外运杂费,填料费,施工措施费,特殊施工增加费,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费,间接费,设备购置费,税金,其他费,基本预备费,价差预备费,建设期投资贷款利息,机车车辆(动车组)购置费,铺底流动资金。
其他编制说明包括:设计概(预)算价差调整有关说明、利用外资概(预)算编制有关说明、编制概(预)算小数点后位数取定、概(预)算表格。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一、本办法与《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费用定额》分册编制。
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
铁道部文件铁建设[2006] 113号关于发布《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的通知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为加强铁路基本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合理编制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铁路工程建设特点,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铁建设[1998]115号)进行了全面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予以发布(另发单行本)。
铁道部原发《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建设[1998]115号)、《地方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建设[2002]78号)、《关于调整〈地方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的通知》(铁建设[2003]64号)、《关于调整铁路工程建设管理费用标准的通知》(铁建设[2000]80号)、《关于发布〈运营线施工配合费计费暂行标准〉的通知》(铁建设函[2002]52号)等同时废止。
《关于对铁路工程定额和进行调整的通知》(铁建设[2003]42号)中对《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铁建设[1998]115号)和《铁路工程建设材料预算价格》(铁建设[2001]28号)进行调整的相关规定、《关于调整铁路工程监理费标准的通知》(铁建设[2002]101号)中增加费用在招标节余费中列支的相关规定及其他文件中与本办法相悖的规定同时废止。
本办法自2006年7月1日起执行。
本办法由铁道部建设管理司负责解释,由铁路工程定额所组织发行单行本。
二○○六年六月二十日1 总则1.0.1为统一铁路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概(预)算编制方法、费用组成及计费标准,根据国家及铁道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铁路基本建设工程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1。
0.2本办法是铁路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设计概(预)算编制的依据。
1。
0。
3两阶段设计,初步设计阶段编制总概算、施工图设计阶段编制投资检算或总预算。
一阶段设计,编制总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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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78号文件第一章编制阶段及其作用设计概算的编制阶段应与设计阶段一致。
第一节两阶段设计一、初步设计阶段:编制总概算。
经审批成立,据以确定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编制基本建设计划和控制基本建设投资。
也是考核设计及技术经济合理性的依据。
二、施工图阶段:编制投资检算。
据以检验和确保施工图的总投资控制在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总概算范围内,是考核施工图设计技术经济合理性的主要依据。
第二节一阶段设计施工设计阶段:编制总概算。
其作用同两阶段设计的初步设计总概算。
第二章编制方法设计概算的编制,按个别概算、综合概算、总概算三个层次逐步完成。
第一节编制范围及单元一、总概算的编制范围总概算是用以反映整个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和投资构成的文件。
地方铁路建设项目一般包含两个相对独立的部分:一部分是接轨站改、扩建及配套工程,另一部分是除接轨站改、扩建及配套工程以外的地方铁路工程。
地方铁路接轨站改、扩建及配套工程必须单独编制总概算;接轨站改、扩建及配套工程以外的地方铁路工程原则上应按整个建设项目的范围编制总概算,不能随意划分编制范围。
但遇有以下情况,应根据要求分段、分块划分编制范围,分别编制总概算,并汇编该建设项目的总概算汇总表。
(一)区段站应单独编制总概算(二)凡跨越省、自治区、直辖市者,除应按各自所辖范围编制总概算外,尚需以区段站为界,分别编制总概算。
(三)凡属分期投资建设的项目,按分期投资的工程范围,分别编制总概算。
(四)对于投资来源不同的建设项目,如有要求,按其不同投资来源的工程范围编制总概算。
(五)一个建设项目,如由几个设计单位共同设计,则各设计单位按各自承担的设计范围编制总概算。
总概算汇总表由建设项目总体设计单位负责汇编。
二、综合概算的编制范围综合概算是具体反映一个总概算范围内的工程投资总额及其构成的文件,其编制范围应与相应的总概算一致。
三、个别概算的编制内容及单元个别概算是编制综合概算、总概算的基础,是详细反映各工程类别和某些重大、特殊工点的主要概算费用的文件。
编制内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运杂费、其他直接费、临时房屋及小型临时设施费、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劳动保险费、财务费用、计划利润和税金。
编制单元应按总概算的编制范围划分,并按工程类别分别编制。
其中特大桥、高桥(墩高在50m以上)及技术复杂的大、中桥;3000m以上的单、双线长隧道,多线隧道及地质复杂的隧道;大型房屋(如机车库、1500人以上的站房)以及投资较大、工程复杂的新技术工点等,应按工点分别编制个别概算;在同一总概算的编制范围内,跨越县级(含)以上行政区的路基、中小桥涵、房屋建筑等工程,应按其行政区范围分别编制个别概算。
第二节编制深度及要求设计概算的编制深度应与编制阶段及设计文件组成内容的深细度相匹配。
一、个别概算应结合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编制阶段、工程难易程度及所占投资比重的大小,视各阶段采用定额的要求,确定其编制深度。
二、综合概算根据个别概算,按附录一“综合概算章节表”的顺序进行汇编,没有费用的章、节,其章、节号及名称应保持不变,各节中的细目结合具体情况可以增减。
一个建设项目有几个综合概算时,应汇编综合概算汇总表。
三、总概算根据综合概算,分章汇编。
没有费用的章,其章号及名称一律保留。
一个建设项目有几个总概算时,应汇编总概算汇总表。
四、投资检算设计单位根据施工图编制投资检算,所采用的编制依据、原则、编制范围及单元等,应与批准的总概算相一致,以便于投资检算与总概算在同一基础上进行对照,分析原因,优化施工图设计。
第三节定额的采用一、基本规定根据不同设计阶段,各类工程•(其中路基、桥涵、隧道、轨道及站场建筑设备简称“站前”工程,其余简称“站后”工程)•的设计深度,以及铁路工程定额体系的划分,对具体定额采用,原则上按以下规定执行。
1. 初步设计概算:“站前”工程采用预算定额;“站后”工程(房屋建筑工程除外)采用概算定额。
2.施工图投资检算:全部采用预算定额。
3.房屋建筑工程应采用工程所在地的地区统一定额(含费用定额)。
4.现行定额中缺项和因施工条件不同,与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的同类工程定额在含量上存在较大差距时,应按现行定额编制原则,调查、收集有关资料,结合地方铁路的特点和工程的实际情况补充单价分析,并随设计文件一并送审,经批准后,作为本项目编制概算的依据。
第四节章节划分及静态投资费用种类一、章节划分地方铁路基本建设工程的概算费用,按不同工程和费用类别,划分为四部分,共十六章33节。
编制概算应采用统一的章节表,其各章节的细目及内容,见本办法附录一“综合概算章节表”。
各章费用名称如下:第一部分静态投资第一章拆迁及征地费用第二章路基第三章桥涵第四章隧道及明洞第五章轨道第六章通信及信号第七章电力及电力牵引供电第八章房屋第九章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第十章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第十一章其他费用第十二章基本预备费第二部分动态投资第十三章工程造价增涨预留费第十四章建设期投资贷款利息第三部分机车车辆购置费第十五章机车车辆购置费第四部分铺底流动资金第十六章铺底流动资金二、静态投资费用种类按投资构成划分,静态投资分属下列五种费用:1.建筑工程费指路基、桥涵、隧道及明洞、轨道、通信、信号、电力、电力牵引供电、房屋、给排水、机务、车辆、站场建筑、工务、其他建筑工程及属于建筑工程范围内的管线敷设、设备基础、工作台等,以及拆迁工程和应属于建筑工程费内容的费用。
2.安装工程费指各种需要安装的机电设备的装配、装置工程,与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等的装设工程,附属于被安装设备的管线敷设,以及被安装设备的绝缘、刷油、保温和调整、试验所需的费用。
3.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指一切需要安装与不需要安装的生产、动力、弱电、起重、运输等设备(包括备品备件)的购置费,以及新建、改建或扩建项目的新建车间,为生产准备所必须购置的第一套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仪器、工卡模具、器具和生产家具等的购置费。
4.其他费指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建设管理费、工程质量监督费、工程监理费、定额编制管理费、研究试验费、生产职工培训费、办公和生活家具购置费、计算机软件开发与购置费、勘察设计费、供电贴费、施工机构调遣费、配合辅助工程费、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等。
5.基本预备费指初步设计总概算中难以预料的工程和费用。
第五节费用项目组成及各项费用的计算程序一、概算费用项目组成见表1二、建筑安装工程个别概算计算程序见表2表1概算费用项目组成直┌ 人工费┌ 接┤ 材料费(含运杂费)│ 费└ 施工机械使用费直│接│ 其直┌ 冬季、雨季、夜间、风沙、高原、原始森林地区┌ 工┤ 接┤ 施工增加费、行车干扰施工增加费建│ 程│ 他费│生产工具用具及仪器仪表使用费、检验试验费、筑│ 费│ └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费安│ └ 现场经费:现场管理费、临时设施费┌ 装┤│ 工││ 程├ 间接费:企业管理费、劳动保险费、财务费用│ 费├ 计划利润│ └ 税金静│态━┤ ┌ 设备购置费┍投├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概│资│└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算│ │费││┌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建设管理费、工程质量监督费、用│├其他费┤工程监理费,定额编制管理费、研究试验费、生产职工培训费、项┤││办公和生活家具购置费、计算机软件开发与购置费、勘察设计费、目││└供电贴费、施工机构调遣费、配合辅助工程费、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组│ │成│ └ 基本预备费││ 动态┌工程造价增涨预留费├ 投资┤│ └建设期投资贷款利息├ 机车车辆购置费└ 铺底流动资金表2 建筑安装工程个别概算计算程序三、概算表格概算编制应采用统一的概算表格,主要包括:(一)总概算汇总表(二)总概算汇总对照表(三)总概算表(四)总概算对照表(五)综合概算汇总表(六)综合概算汇总对照表(七)综合概算表(八)综合概算对照表(九)建筑工程个别概算表(十)设备及安装工程个别概算表(十一)个别概算费用汇总表(十二)主要材料(设备)平均运杂费单价分析表(十三)补充单价分析表(十四)补充材料、设备价格表(十五)主要劳、料、机一设备统计汇总表第一节建筑安装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包括直接工程费、间接费、计划利润、税金。
(一)直接费直接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含运杂费)和施工机械使用费。
工、料、机费因编制概算价格调整的需要分为基价与设计价。
基价是计算相关费用的计算基数;设计价是概算编制期的价格标准。
1.人工费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
(1)综合工费的组成内容:1)基本工资。
2)工资性补贴,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流动施工津贴、施工津贴、隧道津贴、副食品价格补贴、煤燃气补贴、住房补贴、交通费补贴及特殊地区津贴、补贴。
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
包括开会和执行必要的社会义务时间的工资,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期间的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由行政直接支付的病(6个月以内)、产、婚、丧假期间的工资。
4)职工福利费,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基金和医药费基金。
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指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修理费,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2)综合工费标准综合工费标准见表3。
表3 综合工费标准表单位:元/工日注: 1. 路基、小桥、涵洞和临时工程基价及设计价的综合工费标准按表列标准乘以0.8系数;其他站前工程的综合工费标准乘以0.9系数;房屋建筑工程采用工程所在地的房屋建筑工程综合工费标准。
2. 工资区类别适用范围见表4。
表4 地方铁路工资区类别适用范围2.材料费指施工过程中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和半成品的用量以及周转材料的摊销量等按相应的预算价格计算的费用。
(1)材料预算价格的组成材料预算价格由材料原价及业务费提成两部分组成。
业务费提成包括:1)材料供销部门手续费(包括物资承包公司的劳务费)。
2)包装费(不包括押金,并减去回收值)。
3)材料自来源地运至施工组织设计所拟定的材料厂、供料基地或既有线卸料地点前方办理货运业务的营业站,在运输过程中所需支出的运输、装卸及合理的运输损耗等费用(直发料和当地料的价格不含此项费用)。
4)材料供应部门的材料采购及保管费用。
(2)材料费基价材料费基价采用铁道部现行《铁路工程建设材料预算价格》。
(3)材料费设计价①钢轨、轨枕、道岔及配件、混凝土梁、钢梁、接触网支柱等(其运杂费起点为生产厂)设计价采用综合出厂价。
②其他材料,采用调查价或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信息价(应明确供应范围和所含运杂费内容等,当超过单价所含供应范围时应与运杂费的起运点相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