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营业收入、利润及分配管理制度
煤矿公司营业收入、利润及分配管理制度
煤矿公司营业收入、利润及分配管理制度1、确认营业收入,必须以企业各项服务已经提供,同时已经收回相应的足额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合法证据为标志。
2、营业收入按实际价款计算,发生的各种折扣、回扣冲减当期营业收入。
各级领导应严格按规定的折扣权限签单。
需对外付出佣金的,应由经办部门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向主管领导请示,经同意再报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支付,如需代领,代领人应由主管领导认定。
3、企业的一切营业性收入均需经经济部收入账核算,各收银点当日收到的现金、支票、信用卡消费单等票据经夜间核算员核准后,于次日上午应全部上交经济部;各营业部门预收的包餐、包房定金也应及时如数上交经济部。
4、营业收入应按照配比的原则记账,与同期发生的营业成本、营业费用、营业税金及管理费用、经济费用一起反映,预收的房租等应按预付期分期计人当期营业收入中。
5、严格按照法令计提各项税金、基金,并按时纳税。
6、企业的利润总额计算公式为:利润二营业收入+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入一营业税金一营业成本一营业费用一管理费用一营业外支出一汇总损失(1)营业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和出售净收益、罚净收入、礼品折价收入、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及其他收入;(2)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和毁损、报废、出售净损失、赔偿金、违约金、罚、捐赠以及其他支出。
7、按照企业规定,全年应上交的利润按年计划数分四个季度预交,到年终结算时经年审后,再多抵少补,保证全年计划数。
8、企业每年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照经济制度的规定,依下列顺序分配:(1)支付各项税金的滞纳金、罚金和被没收的财物损失;(2)弥补上一年的亏损;(3)按企业和企业总经理室规定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4)按企业规定的金额,上交未分配利润。
9、企业的公益金只能用于职工住房的购建、集体福利设施支出等项开支,且预先应通过总经理室批准。
公司各项营业收入管理制度
公司各项营业收入管理制度我们需要明确公司营业收入管理制度的目标。
该制度应确保所有营业收入的准确性、合法性和完整性,防止收入流失,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为公司的财务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数据支持。
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构建这份制度范本:1. 收入确认原则:制度应明确规定收入确认的时间点和条件,比如商品销售的收入确认应在货物交付且风险转移给买方时进行,服务收入则在服务提供完毕且收到对价时确认。
2. 收款管理:制定详细的收款流程,包括发票开具、款项收取、应收账款跟踪等环节,确保每一笔收入都能及时、准确地入账。
3. 退款与折扣政策:明确退款条件、流程和责任人,以及对于特殊情况下的折扣或优惠措施的具体管理办法,确保这些政策的执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收入。
4. 内部控制: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包括定期的财务审计、收入核对和异常交易的调查处理,以防止收入的虚报、漏报或其他不当行为。
5. 信息系统支持: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如ER系统,实现收入管理的自动化和信息化,提高数据处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6. 培训与考核:对涉及收入管理的员工进行定期的业务培训,并对其工作效果进行考核,确保每个员工都能熟练掌握相关制度,正确执行收入管理职责。
7. 法律法规遵守:确保所有的收入管理活动都符合国家的财税法规和会计准则,避免因违规操作而受到法律制裁。
8. 持续改进:制度应当包含一个反馈机制,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管理层定期审查制度的有效性,并根据业务发展和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调整优化。
通过上述八个方面的详细规定,公司可以建立起一套全面、系统的营业收入管理制度。
这套制度不仅能够保障公司收入的安全和完整,还能够提高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效率,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
公司收入分配法律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收入分配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注册登记的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其他形式的公司。
第三条公司收入分配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公司收入分配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平公正原则:公司收入分配应当公平合理,体现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的原则。
(三)透明公开原则:公司收入分配应当公开透明,接受股东和员工的监督。
(四)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原则:公司收入分配应当激励员工积极工作,同时约束员工的行为。
第二章收入构成第四条公司收入包括以下部分:(一)营业收入: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取得的收入。
(二)投资收益:公司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
(三)营业外收入:公司非日常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取得的其他收入。
第三章收入分配程序第五条公司收入分配程序如下:(一)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公司应当根据国家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二)提取法定公积金:公司应当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或者转增资本。
(三)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可以根据需要提取任意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或者转增资本。
(四)决定利润分配:公司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应当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实际情况,决定利润分配方案。
(五)实施利润分配:公司按照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分配。
第四章利润分配第六条公司利润分配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提取法定公积金:公司应当提取利润的10%作为法定公积金,但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
(二)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可以根据需要提取任意公积金,但提取比例不得超过当年税后利润的20%。
(三)支付优先股股利:公司应当支付优先股股利,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支付普通股股利:公司应当支付普通股股利,但支付比例应当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新三板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新三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利润分配管理,确保公司的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利润分配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合法合规的原则,保护股东的利益,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司的利润最大化。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有员工,以及与公司有利害关系的其他相关方。
第二章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和政策第四条利润分配以公司当年审计利润为基础,根据公司章程、法律法规和市场规范进行合理分配。
第五条公司的利润分配采取盈余公积金、公益公积金、基本建设基金、税金、分红等方式。
第六条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遵守税收政策和股东协议等相关规定,合理、合法地进行分配。
第七条公司应当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灵活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章利润分配的程序和管理第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明确利润分配的程序和流程。
第九条利润分配的程序应当包括审计、报经董事会决策、出具报告、执行、披露和监督等环节。
第十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利润分配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利润分配的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存相关文件和资料,以便随时展示和审计。
第四章利润分配的风险管理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利润分配风险管理机制,识别、评估和控制分配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根据市场的变化和股东的需求,对利润分配风险进行定期评估,及时调整风险管理方案。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利润分配风险事件的报告和处置机制,确保风险事件能够及时控制和处置。
第五章利润分配的监督和检查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利润分配监督和检查机制,加强对利润分配过程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六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利润分配制度,确保其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利润分配情况进行审计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定期向股东和监管部门公布利润分配情况,接受社会和股东的监督。
国企公司财务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企财务管理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及下属所有分支机构、子公司等经济实体。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保密性原则。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管理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业务流程等。
第五条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本企业财务管理的整体规划、组织实施、监督考核等工作。
第六条财务管理部门应设置会计、审计、资金管理、成本费用管理、预算管理等岗位,明确岗位职责。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七条建立预算管理制度,明确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和考核等内容。
第八条预算编制应遵循全面性、前瞻性、可控性原则,结合企业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
第九条预算审批权限分明,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擅自调整。
第十条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分析和考核,确保预算目标的实现。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一条建立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高效、合规使用。
第十二条资金收支实行集中管理,严禁设立小金库。
第十三条严格执行银行账户管理制度,规范资金结算,降低资金成本。
第十四条加强对外投资管理,确保投资风险可控。
第五章成本费用管理第十五条建立成本费用管理制度,加强成本费用控制。
第十六条严格执行成本费用预算,加强成本费用核算和分析。
第十七条对成本费用进行分类管理,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支出。
第十八条定期开展成本费用审计,提高成本费用管理效率。
第六章营业收入、利润及利润分配管理第十九条建立营业收入、利润及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确保收入、利润真实、准确、合规。
第二十条加强收入管理,确保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第二十一条利润分配应遵循国家规定和公司章程,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第七章投资管理第二十二条建立投资管理制度,规范投资决策、执行和监督。
第二十三条投资决策应遵循市场化、风险可控原则。
企业利润管理制度
企业利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利润管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确保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
第三条企业利润管理的目标是确保企业利润的真实性、合规性和有效性,提高企业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第四条企业利润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利润管理的合法性;(二)真实性原则:确保利润的真实性,如实反映企业经营成果;(三)完整性原则:全面反映企业收入、成本、费用等经济业务,确保利润的完整性;(四)及时性原则:及时进行利润核算和分析,为企业决策提供准确、及时的财务信息;(五)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原则:建立利润管理激励机制,调动员工积极性,同时强化约束机制,防止利润操纵和违规行为。
第二章利润核算第五条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进行利润核算。
第六条利润核算应包括收入、成本、费用、利润等要素,确保利润的真实、完整、准确。
第七条企业应定期进行利润分析,评估企业盈利能力、成本控制水平和经营风险,为企业决策提供依据。
第三章利润分配第八条企业利润分配应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第九条企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
第十条企业利润分配方案应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确保利润分配的合规性。
第四章利润考核与激励第十一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利润考核与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积极性,提高企业盈利能力。
第十二条利润考核指标应包括净利润、营业收入、成本费用控制等,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设定合理目标。
第十三条企业应根据利润考核结果,对员工进行奖惩,激励员工为企业创造更多利润。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十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利润管理监督与检查机制,确保利润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
公司收入管理制度 公告
公司收入管理制度公告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经营管理,完善公司财务管理体系,提高财务管理效率,保障公司利益,特制定本收入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收入管理的部门和人员,严格执行。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和监督执行,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的执行。
第四条公司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认真负责,不得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违者将依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章收入的管理第五条公司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现金及银行存款利息、固定资产处置收入等。
第六条收入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入账、入库。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自己的业务收入,但必须及时上报给财务部门。
第八条财务部门对收入进行分析、核对和监控,确保收入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第九条公司严禁虚报收入、拖延入账等行为,若有违反者将依公司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条收入的监督和审核工作由财务部门负责,必须严格执行。
第三章收入的保障第十一条公司要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规避各种风险,确保收入的安全。
第十二条公司要加强内部控制,防止内部作假、挪用等行为。
第十三条公司要加强对客户的信用管理,减少坏账的发生。
第十四条公司要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确保收入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第十五条公司要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
第四章收入的分配第十六条公司要根据业绩分配收入,激励员工积极工作。
第十七条公司要建立公平、公正的收入分配机制,杜绝腐败分子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第十八条公司要加强对员工收入的监督,防止员工侵占公司利益。
第五章收入的报告第十九条公司要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董事会等报告收入情况。
第二十条公司要向股东、投资者等公开收入情况,确保信息透明。
第二十一条公司要建立健全的内部报告制度,及时将收入情况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六章收入的监督第二十二条公司要加强对收入的监督,确保公司利益不受损失。
第二十三条公司要建立健全的收入检查制度,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第七章收入的追踪第二十四条公司要建立健全的收入追踪制度,确保收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公司收入管理制度公告
公司收入管理制度公告一、制度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的制定旨在明确收入管理的基本原则和具体操作流程,以规范公司所有收入活动。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特别是财务部门、销售部门以及管理层。
二、收入管理原则1. 合规性原则:所有收入必须合法合规,符合国家财税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2. 完整性原则:确保所有收入都能完整记录,不得遗漏任何收入项目。
3. 真实性原则:所有收入必须有真实交易背景,严禁虚增或隐瞒收入。
4. 及时性原则:收入应当及时确认、记账并反映在财务报表中。
三、收入分类与管理1. 主营业务收入:指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产生的收入。
需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开具发票,并在财务系统中准确记录。
2. 其他业务收入:包括非主营业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应单独列示,并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核算。
3. 营业外收入:如政府补助等,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处理,并做好专项记录。
四、收款与开票程序1. 收款流程:销售人员应在合同签订后,及时通知财务部门客户付款情况。
财务部门负责监督收款进度,并定期与客户对账。
2. 开票流程:财务部门根据合同条款和实际收款情况,按时开具发票。
确保发票信息准确无误,并及时传递给客户。
五、收入确认与核算1. 收入确认:收入确认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当权利形成且经济利益可能流入公司时,方可确认为收入。
2. 收入核算:财务部门应建立完善的收入核算体系,确保每笔收入都能准确入账,并进行适当的分类。
六、监督与审计1. 内部监督:财务部门应定期对收入管理情况进行自查,并向管理层报告。
2. 外部审计:公司应聘请专业审计机构,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年度审计,确保收入管理的透明性和公正性。
七、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收入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严重者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集团子公司收益分配管理制度
集团子公司收益分配管理制度一、背景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业务数量的增加及市场份额的提升,集团子公司的收益管理日趋复杂。
分配资金的来源、收益分配比例、资金用途限制等问题成为了管理者关注的焦点。
因此,建立一套集团子公司收益分配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可以保证资金使用的公平和合理,增强公司股东的信心和满意度。
二、目的本制度的主要目的是规范集团旗下子公司的资金收益分配,促进资金使用的公平性、合理性和透明度,以达到以下目的:1.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公司的良性循环发展;2.促进集团旗下各子公司根据贡献程度平等率分配资源,提高子公司管理效率;3.增强公司股东的信心和满意度,确保公司长远发展战略的实施。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旗下所有的子公司,包括国内和国外子公司。
四、收益分配原则1.公司收入的分配比例应该由集团总公司和各个子公司的贡献程度,主营业务收益、前期投入、市场地位、个人贡献等因素来决定。
2.收益分配优先考虑满足基本的运营需求,如员工工资、物业租金等。
集团总公司应该尽力协调各个子公司之间的利益,保证各个子公司的运营得以正常发展。
3.子公司要积极主动,根据经济状况和发展需要编制并提交合理的年度预算,给予合理的申请,按照预算合理分配运营支持经费。
4.集团总公司应该注重长期投资战略,优先考虑未来的发展机会和经济需求,适当的投入战略性领域,具有长期回报的优先项目在资金供给和分配时应得到优先考虑。
五、分配方案1.对于每个季度的利润分配,各个子公司需要在利润分配方案及分配目标上向集团总公司提交书面报告。
集团总公司根据各自公司的报告、市场环境等因素进行审核并作出相应的调整。
2.集团总公司应该对每个季度的分配方案进行全面评估,制定下季度的资金分配预算。
3.对于存在同等贡献但存在差异的公司,是否可以给予不同的资金分配方案,由集团总公司进行最后处理和决策。
六、监管与制度执行1.集团总公司应该定期对子公司的资金使用进行审计和监管,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纠正。
营业收入及利润分配管理
分配顺序:
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在5年内用税 前利润弥补。5年内不足弥补的,可以用 税后利润弥补
法定盈余公积转增资本后,其余额不得 低于注册资本的25%
向投 资者 分配 利润
税后利润
弥补以前 年度亏损
提净利的10%,当盈余 公积达到注册资本50%后可以不再计提。
May 8
May 27
May 31
June 15
除权日 -- 股票购买者不再享有取得最近一期宣告股利的 权利的第一天.
股票的买者与卖者需要几天时间进行 交割 (支付价款或 交付股票). 证券业一般规定,只有在股权登记日之前4 天购买股票的新股东才有资格取得股利.
May 8
May 27
May 31
基本观点:认为投资者并不关心公司的股利分配,股 利的支付比率不影响公司的价值。
理论假定: (1)不存在个人或公司所得税。 (2)不存在股票的发行和交易费用。 (3)公司的投资决策与股利决策彼此独立。 (4)公司的投资者和管理当局可相同地获得关于未来投
资机会的信息。
2.股利相关论
基本观点:认为公司的股利分配对公司的市 场价值会产生影响。
率,长期按此比率支付股利。
理由:使股利与公司盈余紧密地配合,
以体现多盈多分、少盈少分、无盈不分的
原则。
缺点:各年股利变动较大,极易造成
公司不稳定的感觉,对稳定股票价格不利。
4、低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
含义:公司一般情况下每年只支付一个 固定的、数额较低的股利;在盈余较多的年 份,再根据实际情况向股东发放额外股利。 但额外股利并不固定化,不意味着公司永久 地提高了规定的股利率。
按照目标资本结构的要求,投资共需资金600 万元,权益资本占60%,即600万元×60%= 360万元。首先从税后利润600万元中留用360 万元,剩余的600-360=240万元作为股利予 以分配。
股份公司利润核控、分析、分配管理制度
股份公司利润核控、分析、分配管理制度1 总则1.1 利润是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质量的重要指标。
企业产品销量的增加、销售价格的上升、产品质量的改善、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产品成本的降低等都会在利润上得到反映。
1.2 利润总额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实现全部盈亏的总额, 是企业最终的财务成果, 是衡量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成效的尺度。
1.3 利润分析及分配的基本任务, 就是检查利润计划的执行情况, 研究利润增减的各项因素, 开展利润预测, 挖掘内部潜力, 提高利润总额, 统筹利润分配, 增强企业实业。
2 利润总额的构成项目及核算方法2.1 公司利润总额的构成用下列公式表示:利润总额=营业总额+投资净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支净额2.1.1 营业利润由主营业务利润和其他业务利润构成。
主营业务利润等于主营业务收入减去主营业务成本, 再减去主营业务收入负担的税金后的余额。
其他业务利润等于其他业务收入减去其他业务支出的差额。
其他业务支出包括其他业务所发生的成本费用以及由其他业务负担的税金。
主营业务利润与其他业务利润之和减去期间费用为营业利润。
2.1.2 投资净收益是指公司投资收益与投资损失相抵后的净额。
投资收益包括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股利和债券利息, 投资到期收回或中途转让取得款高于帐面价值的差额, 以及按照权益法核算的股权投资在被投资单位增加的净资产中所拥有的数额等。
投资损失包括对外投资到期收回或者中途转让取得款项低于帐面价值的差额, 以及按照权益法核算的投资在被投资单位减少的净资产中所分担的数额, 以及长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等。
2.1.3 补贴收入指公司所收到的各种形式的税费返还。
2.1.4 营业外收支是指与企业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各项收支。
营业外收人包括固定资产盘盈, 罚款收入, 处理固定资产收益, 因债权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
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 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 非季节性和非大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技校经费支出, 非常损失、捐赠、罚款支出、粮物调基金, 防洪保安基金等。
财务管理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是指企业根据公司法和相关财务法规,合理分配利润的一项管理制度。
利润分配是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关键环节之一,对于确保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我将详细介绍财务管理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一、制定利润分配政策企业应根据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明确的利润分配政策。
其中包括利润分配的比例、方式、对象等内容,确保利润分配过程公平公正。
二、盈利预留企业应根据经营情况,合理安排盈利预留。
盈利预留是指企业将一部分利润用于企业自身的发展和投资,以满足企业未来的发展需要。
通常情况下,企业可将一定比例的利润用于盈余公积金、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等方面。
三、股东分红企业的股东是企业的实际控制人,他们对于企业的经营成果有直接的权益要求。
因此,企业应按照股东权益比例,合理分配利润给股东。
股东分红方式包括现金分红和股份分红,具体分红比例可由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决定。
四、员工激励企业的员工是企业的重要资源,他们对企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企业应根据员工的贡献进行合理的激励。
激励方式包括提高薪资待遇、发放奖金、股票期权等。
五、税费缴纳企业应按照国家的相关税收法规,按时足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税费缴纳是企业合法经营的重要环节,也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一部分。
企业应根据法规规定,及时足额地向国家交纳企业所得税。
六、损益调整在企业经营中,可能会出现一些特殊的情况,如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企业差错等。
这些情况对企业的财务状况产生一定影响,需要进行损益调整。
损益调整的目的是保持企业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确保利润分配的合理性。
七、财务报告披露企业在利润分配过程中,应及时准确地向相关部门和股东披露财务报告。
这有助于相关方对企业经营情况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从而更准确地评估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
八、监督管理对于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企业应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
这包括成立监事会、内部审计、外部审计等,对企业的利润分配过程进行监督,并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利润分配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公司利润收入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公司收入管理,确保收入准确、及时计量和记录,提高公司财务管理水平,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及全体员工。
三、收入管理原则1. 合法性原则:所有收入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2.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收入确认应以经济实质为依据,而非仅以法律形式为标准。
3. 权责发生制原则:收入确认应以权利和义务的实现为依据,而非以款项的实际收付为依据。
4. 完善性原则:收入管理制度应不断完善,以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外部环境变化。
四、收入管理内容1. 收入分类(1)主营业务收入:指公司主营业务形成的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
(2)其他业务收入:指材料销售、固定资产出租、无形资产转让、提供非工业性劳务等取得的收入。
(3)营业外收入:指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出售无形资产收益、非货币性交易收益、罚款净收益、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以及教育费附加返还等。
2. 收入确认(1)销售商品的收入,应在以下条件均满足时予以确认:①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②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③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公司;④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其他收入,根据其性质和特点,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予以确认。
3. 收入计量收入计量应遵循以下原则:(1)现金流量原则:以实际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计量收入;(2)历史成本原则:以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收入;(3)公允价值原则:在无法取得实际成本或现金流量时,以公允价值计量收入。
五、收入核算与报告1. 收入核算(1)公司应按照会计准则和本制度的要求,设置收入科目,对收入进行核算。
(2)收入核算应遵循以下要求:①准确、完整地反映收入情况;②及时、准确地记录收入发生的时间、金额和性质;③确保收入核算的真实、合法。
2. 收入报告(1)公司应定期编制收入报表,向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会报告收入情况。
公司收入利润及其分配管理制度
公司收入利润及其分配管理制度
一、当期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要全部及时入账,并与对应的主营业务成本相互配比,减去当期应交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和期间费用后的余额,即为主营业务利润,要能反映出企业的主要经营成果。
二、当期实现的其他业务收入要全部及时入账,并与对应的其他业务支出相配比,计算出其他业务利润。
三、按规定计算投资收益,对投资收益的确定要符合权责发生制,计算要合规,入账要及时,处理要恰当;对投资损失的计算要合法、正确,实事求是。
四、对营业外收支项目的设置要合法、合理,收支项目的数额要真实、正确,财务处理要恰当。
五、企业利润总额按照国家规定做相应调整后依法缴纳所得税,然后按规定的顺序和一定比例进行分配。
六、企业发生年度亏损,可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的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延续弥补。
5年内不足弥补的,用税后利润弥补或者经董事会审议后依次用企业盈余公积、资本公积弥补。
企业会计制度之利润及利润分配
企业会计制度之利润及利润分配摘要本文将详细介绍企业会计制度中关于利润及利润分配的相关内容。
利润是企业运营过程中最重要的指标之一,对于企业管理和决策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会计制度明确了利润的计算方法、利润分配的原则和程序,保证了企业的财务透明度和合规性。
利润分配涉及到利润分配政策、股东权益、红利支付和利润留存等方面,对于股东利益和企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1. 利润的定义与计算方法在企业会计制度中,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实现的所有经济利益减去相应成本和费用后的剩余额。
利润的计算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收入确认:根据企业的实际收入来源,确认应计入收入的金额。
收入来源可以包括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资产处置等。
2.成本费用计算:根据企业的实际成本和费用发生情况,计算相应的成本费用金额。
成本包括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折旧摊销费用等,费用包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3.利润计算:将实际收入减去实际成本费用,得出当期利润的金额。
利润可以分为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等不同层次。
2. 利润分配政策与程序企业会计制度中明确了利润分配的政策和程序,保证了利润分配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利润分配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1.利润分配政策: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了利润分配的原则和政策,如以股东权益为基础进行分配、优先支付股息等。
2.股东权益分配:股东是企业的所有者,利润分配中要考虑满足股东的利益诉求。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了股东权益的计算方法和分配比例。
3.红利支付:当企业实现利润后,可以按照股东权益的比例进行红利支付。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了红利分配的程序和方式,如股息支付、现金红利等。
4.利润留存:企业可以选择将一部分利润留存作为企业未来的发展资金。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了利润留存的限制和管理办法,如留存盈余公积、再投资等。
3. 利润分配的影响因素与注意事项利润分配涉及到企业内部和外部的多个因素,同时也需要注意一些重要事项。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影响因素和注意事项:1.经营业绩:企业的经营业绩是影响利润分配的重要因素。
营业收入、利润及其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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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利润及其分配
第一条营业收入是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企业一般应当在发出商品、提供劳务时收讫价款或取得收款货款的凭证后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第二条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是指属於企业从事商品流通活动所取得的各种收入,包括商品销售收入、代购代销业务收入等。
代购代销业务收入是指代购代销商品的手续费收入。
代购代销商品的有关直接费用,根据合同或协议向委托方收取;定额结算的费用差额或者预收费用与实际支付费用的差额中无法辨认部分,计入代购代销业务收入。
第三条商品销售收入按下列原则确认: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以货款已经收到或取得收取货款的凭证、发票帐单和提货单已交给购货方(无论商品是否发出)作为销售收入的实现。
采取分期付款方式销售,以本期收到的价款或以合同约定的本期应收款日期作为本期销售收入的实现。
预收货款,销售商品时作为销售收入的实现。
采用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销售,以商品已经发出并办妥托收手续作为销售收入的实现。
采取委托其他单位代销,以代销商品已经售出的,并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后,作为销售收入的实现。
出口商品的销售。
出口商品销售陆运以取得承运货物收据或铁路联运运单、海运以取得出口装船提单、空运以取得运单并向银行办理交单作为销售收入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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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分公司分配管理制度
分公司分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分公司的经济活动,合理分配利益,维护公司与员工的利益关系,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设立的各个分公司,规范分公司的利润分配、奖惩等管理制度。
第三条分公司应当遵守公司的章程和规章制度,履行公司委托的管理职责,依法经营,合理分配利益。
第四条分公司应当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发展需求,合理制定分配管理制度,确保公司和员工利益的平衡。
第五条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保障资金的安全性和合理性,防止腐败行为。
第六条分公司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认真负责,履行管理职责。
第二章利润分配第七条分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根据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资金情况,合理确定,并报总公司审核。
第八条分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合理分配给各项参与经营的员工。
第九条分公司利润的分配比例应当根据员工的贡献和工作绩效进行合理确定。
第十条分公司应当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作为利润分配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分公司应当定期向员工公布利润分配情况,确保员工对分配情况了解清楚。
第十二条分公司应当建立利润分配监督机制,定期对利润分配进行审计,确保分配的合理性。
第三章奖惩管理第十三条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奖惩机制,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绩效,对员工进行奖励或者惩罚。
第十四条分公司应当鼓励员工的创新和拼搏精神,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十五条分公司应当及时发现和处理员工的违规行为,对违规员工进行惩罚。
第十六条分公司应当建立员工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作为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七条分公司应当公平公正地对待员工,避免出现任人唯亲、偏袒不公的情况。
第十八条分公司应当建立奖惩记录档案,记录员工的奖惩情况,用于绩效考核和管理。
第四章公司治理第十九条分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职责分工,保证公司正常运转。
第二十条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公司日常运作,防止出现管理漏洞。
建筑公司 利润及利润分配的管理制度
利润及利润分配的管理
第一条利润的管理
目标利润的确定:
(一)公司财务部根据董事会下达的目标利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目标,提出公司的目标利润,并分解下达到项目部(分公司)。
(二)项目部(分公司)根据市场情况,目标利润、生产和经营能力制定出承揽工程任务、销售、生产和经营的目标。
(三)项目部(分公司)财务部门根据承揽工程任务、销售、生产、经营目标、利润目标及有关资料,编制该期的目标成本,依据目标成本指标对各部门进行考核,按责任分工、确保目标利润的实现。
第二条利润总额的构成
(一)利润的计算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费用
其他业务利润=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支出
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支出-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二)营业外收支是指与公司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和支出。
第三条利润分配
(一)项目部(分公司)年度实现利润,全额上交公司汇总。
(二)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提法定公益金。
(三)经董事会决定提取任意公积金。
(四)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五)提取的盈余公积金需用于弥补亏损或转增资本金时,须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批。
(六)提取的公益金主要用于公司员工的集体福利事业。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第一节利润分配概述第一条利润分配是将企业实现的净利润,按照国家财务制度规定的分配形式和分配顺序,在企业和投资者之间进行的分配。
第二条企业净利润包括营业利润和营业外收支净额,扣减所得税费用后的余额。
第三条营业利润是营业总收入扣除营业总成本、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收益和汇兑收益后的金额。
第四条营业外收支净额是指营业外收入扣除营业外支出后的差额.第五条所得税费用是指根据税法规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以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费用之和。
第二节利润分配会计核算第六条“利润分配”科目应设置明细科目,即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盈余公积补亏、未分配利润。
第三节利润分配管理第七条集团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当年的净利润情况,制订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由该公司董事会通过决议,报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八条集团公司财务部根据当年实现净利润和下年度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提出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后,提请公司董事会通过决议,报股东大会批准。
第九条按照我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利润分配应按下列顺序进行:(一)弥补税前不能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一项后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达到注册资金50%时可不再提取;(三)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任意盈余公积金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提取和使用;(四)向股东(投资者)支付股利(分配利润)。
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违反上述利润分配顺序,在抵补亏损和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公益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必须将违反规定发放的利润退还公司。
第十条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转增资本,但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十一条公司用公积金转增资本必须经股东大会批准,并依法办理增资手续,取得合法的增资文件。
法定盈余公积金转增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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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营业收入、利润及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条确认营业收入,必须以企业各项服务已经提供,同时已经收回相应的足额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合法证据为标志。
第二条营业收入按实际价款计算,发生的各种折扣、回扣冲减当期营业收入。
各级领导应严格按规定的折扣权限签单。
需对外付出佣金的,应由经办部门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向主管领导请示,经同意再报经总经理批准后才可以支付。
如需代领,代领人应由主管领导认定。
第三条企业的一切营业性收入均需经财务部门入账核算,各收银点当日收到的现金、支票、信用卡消费单等票据经夜间核算员核准后,于次日上午应全部上交财务部门;各营业部门预收的包餐、包房定金也应及时如数上交财务部门。
第四条营业收入应按照配比的原则记账,与同期发生的营业成本、营业费用、营业税金、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一起反映,预收的房租等应按预付期分期计入当期营业收入中。
第五条严格按照国家法令计提各项税金、基金,并按时纳税。
第六条企业的利润总额计算公式为:
利润=营业收入+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税金-营业成本-营业费用-财务费用一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汇总损失
(1)营业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和出售净收益、罚款净收入、礼品折价收入、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及其他收入。
(2)营业外支出包括固定资产盘亏、毁损、报废、出售净损失,
赔偿金,违约金,罚款,捐赠以及其他支出。
第七条按照企业规定,全年应上交的利润按年计划数分四个季度预交,到年终结算时经年审后多抵少补,保证全年计划数。
第八条企业每年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依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各项税金的滞纳金、罚金和被没收的财物损失。
(2)弥补上一年的亏损。
(3)按企业和企业总经理室规定的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
(4)按企业规定的金额上交未分配利润。
第九条企业的公益金只能用于职工住房的购建、集体福利设施支出等项开支,且预先应报总经理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