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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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资料下载)
(二)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四)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五)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以及派遣单位专职人员名单;
(六)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其中《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应提供原件,其他申请材料出示原件并经当场审查后提交复印件。

注:已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需提供本单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基本情况说明,主要包括公司的基本情况、劳务派遣人数、主要派遣单位、主要派遣岗位、缴纳保险情况(险种、基数等)等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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