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文件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参加广东省首届中小学生合唱比赛的通知-穗教体卫艺[2011]24号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参加广东省首届中小学生合唱比赛的通知-穗教体卫艺[2011]24号](https://img.taocdn.com/s3/m/caed6c3abdd126fff705cc1755270722192e592b.png)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参加广东省首届中小学生合唱比赛的通知正文:----------------------------------------------------------------------------------------------------------------------------------------------------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参加广东省首届中小学生合唱比赛的通知(穗教体卫艺〔2011〕24号)各有关区教育局,局属有关学校,广东实验中学:省教育厅将于2011年底举行省首届中小学生合唱比赛。
经研究,我市在去年广州市第十一届学校合唱节基础上挑选18支优秀队伍直接代表广州参赛,合唱团名单和比赛要求见附件。
请各团队按照省教育厅文件有关要求进行组队排练,初定2011年10月22日进行录像,具体录像和现场比赛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1.代表广州参加省首届中小学生合唱比赛团队2.广东省首届中小学生合唱比赛方案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五日(联系人:李耀喜,电话:22083679)附件1代表广州参加省首届中小学生合唱比赛团队序号学校团队1广东实验中学同声合唱团2广东实验中学混声合唱团3广东广雅中学合唱团4广州市第109中学合唱团5广州市铁一中学合唱团6协和小学合唱团7越秀区少年宫小云雀合唱团8广州市第16中学合唱团9越秀区文德路小学合唱团10越秀区东风东路小学合唱团11越秀区铁一小学合唱团12越秀区中星小学合唱团13海珠区菩提路小学合唱团14海珠区实验小学合唱团15荔湾区沙面小学合唱团16天河区少年宫合唱团17广州市第47中学汇景实验学校合唱团18番禺市桥星海中学合唱团附件2广东省首届中小学生合唱比赛方案一、比赛宗旨与指导思想坚持以育人为本,以学校为重点,以班级为基础,开展多种形式的合唱活动,使学生参加合唱活动的过程成为受教育的过程,培养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修养,提高感受美、鉴赏美、表现美、创造美的能力,让每个学生都成为艺术教育的受益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9年“三棋”教育进校园暨嘉年华活动的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9年“三棋”教育进校园暨嘉年华活动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34d88b2f11661ed9ad51f01dc281e53a5902515e.png)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9年“三棋”教育进校园暨嘉年华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9.03.22•【字号】•【施行日期】2019.03.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9年“三棋”教育进校园暨嘉年华活动的通知各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在学校开展“围棋、国际象棋、象棋”三项棋类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司函〔2001〕7号)文件精神,为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陶冶学生的情操,进一步丰富学校多彩的文体活动,计划开展“中国象棋、围棋、国际象棋”进校园暨嘉年华活动,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一、活动意义“中国象棋、围棋、国际象棋”三项棋类活动具有教育、竞技、文化交流功能,通过“三棋”进校园活动以棋辅教、以棋助教,充分发挥棋类运动的教育功能和在素质教育中起到的独特作用,引领学生认识丰富多彩的棋类世界,将棋的竞技属性和文化内涵与学习、人生哲理有机结合,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发展,达到以棋促德、以棋冶情、以棋益智、以棋促能、以棋养性的目的。
二、参加对象面向全市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
三、时间地点(一)中国象棋嘉年华时间:2019年3月30日(星期六),9:00至16:00。
地点:广州市第六中学(海珠区新港西路179号)。
(二)围棋嘉年华时间:5月6日(星期一),9:00—17:00.地点:广州市培正小学(越秀区烟墩路35号)。
(三)国际象棋嘉年华时间:2019年5月6日下午3:00-5:00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骏景小学(天河区福庭街38号)四、活动内容见附件1—3。
五、其他事项(一)活动协办学校及所在区要主动与承办方加强沟通协调,做好活动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活动顺利完成。
(二)各区可安排“中国象棋、围棋、国际象棋”有一定学习基础的学生参加,根据活动规模,每区报送的学生数不超过30人,局属学校每间不超过10人。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广州市教育科学“十五”规划课题的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广州市教育科学“十五”规划课题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ee3acc5c68eae009581b6bd97f1922791688be03.png)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广州市教育科学“十五”规划课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02.08.30•【字号】穗教科[2002]13号•【施行日期】2002.08.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广州市教育局关于下达广州市教育科学“十五”规划课题的通知(穗教科〔2002〕13号)市属各高校,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局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为适应我市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和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需要,充分调动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市教育科研机构及有关单位开展教育科学研究的主动性、积极性,促进我市教育科研工作健康、协调、持续发展,我局于2001年10月30日发出《关于申报广州市教育科学“十五”规划课题的通知》(穗教科[2001]13号),接受市教育科学“十五”规划课题申报。
至申报截止日期,我局共收到申报课题226项,经过同行专家通讯评审、评审委员会投票、市教育局审定并签定《广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合同书》。
现确定市教育科学“十五”规划课题第一批95项,其中,重大课题6项,面上重点课题9项,面上一般课题62项,百千万人才工程专项课题9项,青年专项课题6项,农村专项课题3项。
课题资助经费分3期下达,课题立项通知发出后下达50%,课题实施第二年通过课题中期检查的下达30%,结题后下达20%。
市教育科学“十五”规划课题应按照《广州市教育科学“十五”规划与课题指南》实施,并严格执行《广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广州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档案管理办法》(可在http:///public/default11.htm下载)的规定。
各课题承担单位应督促课题负责人尽快按照已签定的课题研究合同开展研究。
重大课题的开题会应由我局科研主管领导主持,课题的进展情况须每半年书面报我局。
此外,我局将对面上重点课题、面上一般课题及各类专项课题的开题和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做好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06学年年度考核和奖励工作的通知
![做好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06学年年度考核和奖励工作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22a5e70dba1aa8114431d977.png)
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文件穗天教组人[2007]6号关于做好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06学年年度考核和奖励工作的通知区属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局直属单位:根据《广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我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06学年年度考核和奖励工作通知如下:一、认真贯彻落实年度考核的各项规定,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一)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人员最多不超过本单位在编人员总数(不包括局党委考核的党政一把手或主持全面工作的副职、负责人)的15%(不能四舍五入);职员、专业技术、工勤三类人员及其职务层次人员的优秀比例一般不超过15%;优秀等次人员应在本单位公示3天。
—1—(二)各单位应成立年度考核领导小组,统筹安排本单位的年度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应经考核领导小组讨论通过。
教育局考核领导小组对各单位上报的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并报区人事局审核备案。
经区人事局审核确认的考核结果,各单位应在十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反馈给每个工作人员,同时告知本人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十日内向本单位考核领导小组提出申请复核。
单位在复核结果通知书中,应告知申请人如果对复核结果有异议,可在十五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或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申诉。
(三)各单位上报考核结果的同时,应将年度考核拟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人员的《考核登记表》的复印件、《工作记实手册》或其他平时考核工作记录一起上报。
二、重视平时考核,努力完善考核制度各单位要重视开展平时考核,把平时考核作为年度考核的基础和依据,要积极探索将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经验和办法。
年度考核的内容和标准以及考核的办法和程序按《广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穗人任[1996]3号文)的规定执行。
下列人员的考核按以下办法进行:(一)从大中专毕业生中接收的工作人员,在见习期间,参加年度考核,但在年度考核中只写评语,不定等次,考核情况只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二)本年度新调进的工作人员,由现工作单位进行考核,—2—并在年度考核中确定等次。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75621232a200a6c30c22590102020740be1ecd69.png)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8.05.04•【字号】•【施行日期】2018.05.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招生考试正文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各区政府,局属有关中小学:《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业经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审议、市政府审定同意、市法制办审查,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教育局反映。
广州市教育局2018年5月4日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为规范和加强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坚持以区为主、实行属地管理。
区政府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招生工作,推进和完善学区建设,促进义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市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
(二)公办学校招生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民办学校招生坚持免试入学原则,在核准的招生计划与招生范围内招生。
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严禁学校以考试或任何变相考试形式进行招生。
(三)加强招生计划管理。
区教育行政部门在摸查测算的基础上提出当年本行政区域内公、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报区政府审定并向市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后,正式下达并向社会公布。
学校招生计划下达后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应由区政府批准并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未经批准的招生计划无效,区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为超出招生计划部分的新生办理学籍。
(四)各区政府应优先发展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确保本行政区域内公办学位满足符合条件的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政策性照顾学生及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需求;短期内确因公办学位供给不足时,区政府应向民办学校购买或补贴学位,满足相关学生的入学需求。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广州市基础教育教师培训教学专家库成员名单的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广州市基础教育教师培训教学专家库成员名单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0165a3d809a1284ac850ad02de80d4d8d15a0180.png)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广州市基础教育教师培训教学
专家库成员名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州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12.05.10
•【字号】穗教师资[2012]18号
•【施行日期】2012.05.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广州市基础教育教师培训教学专家库
成员名单的通知
(穗教师资〔2012〕18号)
市属各高校,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市、区两级教师培训机构,局属各单位:为提高我市基础教育教师培训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
根据《关于遴选推荐广州市基础教育培训教学专家库人选的通知》(穗教师资〔2012〕7号)要求,在市属各高校、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经广州市教育局组织评审,现认定878位教师为“广州市基础教育教师培训教学专家”,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市基础教育教师培训教学专家库专家负责开展市级网络远程培训学习辅导,开设面向全市中小学教师的学科专题培训,指导学校开展校本培训等。
我局将建立专家库信息管理系统,优先选聘专家库成员承担我市各项教师培训工作任务,并做好专家库成员工作绩效考评。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和培训机构可在“广州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综合管理平台”查看专家库成员信息,聘请专家开展区域教师培训工作,并在平台上录入相应的考核结果:“优”、“良”“中”、“差”,作为对专
家库成员承担培训任务的绩效考评。
广州市基础教育教师培训教学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各方对专家培训教学效果的评价反馈和培训工作开展的实际需要,定期进行补充调整。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日。
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52b3992eb4daa58da0114a97.png)
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
穗天教办转[2007]71号
转发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广东省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中学:
现将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教转【2007】28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请严格贯彻执行。
一、各学校要认真学习《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并要选派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教师负责本校的学籍管理工作。
二、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各学校办理转学手续原则上在学期结束前两个星期以及新学期前三个星期进行。
初一年级新生第一学期结束后方可办理转学手续;初三年级第一学期开学后原则上不再接收学生转入插班。
三、在接收学生转学插班前,各学校必须办好转学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接收没有办好转学手续的学生,所有转学学生须同时提交学生户籍材料。
—1—
四、各学校在审核学生的转学材料时,必须同时完成网上转学流程。
五、自2008年1月1日起,各校办理广州市内转学的学生,须统一从《广州市教育综合管理系统》中打印《广州市中小学生转学证明表》,转学材料须有家长或监护人签名,不再使用我区原来使用的《广州市天河区初中学生转学联系卡》。
从外市转入的学生仍可使用《广州市天河区初中学生转学联系卡》至2007学年结束,从2008学年起全部使用《广州市中小学生转学证明表》。
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2—。
天河区教育局教研室
![天河区教育局教研室](https://img.taocdn.com/s3/m/5383a8dd9e3143323868931b.png)
天河区教育局教研室关于2014学年上学期天河区小学第十七周教研活动通知各小学:现将本学期第十七周小学教研活动安排通知如下,请即转有关学科老师准时参加。
天河区教育局教研室2014年12月15日英语科五年级:时间:2014年12月26日(星期五)下午2:30--4:30地点:天河第一实验小学(六楼多功能室)[校址:珠江新城海业路80号]内容:区五年级英语期末复习与备考研讨主持人:李玉珍(元岗小学)主讲:1. 复习课例:My Favourite Food (天河第一实验小学刘淑玲)2.课例点评;期末总复习与备考讲座(区教研室李利锋)参加人员:全区各校五年级英语任课教师交通向导:天河区第一实验小学附近的公交车: 43路、旅游公交3线、547路、138路、778路、B22路、302路、广增12路、广增13路、245路、B8路、137路、284路、518路、548路、562路、299路、大学城4路、194路、545路、901A路、499路、53路、542路等。
数学科一、三年级时间:2014年12月26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地点:新塘小学(综合电教室)主持人:陈艳梅(教研室)内容:1、观摩专项复习课例一年级:林练(体育西路小学)《读图、填图、画图》三年级:钟银鹰(新塘小学)《读图、填图、画图》2、小学数学新教材使用过程中典型问题采集与研讨参加人员:全区小学一、三年级数学老师注意事项:请参加活动的老师携带执教年级的教材、教参。
五年级时间:2014年12月26日(星期五)下午2:30-4:30地点:五山小学(综合电教室)主持人:陈艳梅(教研室)内容:1、观摩专项复习课例五年级:刘春伟(五山小学)《读图、填图、画图》2、小学数学新教材使用过程中典型问题采集与研讨参加人员:全区小学五年级数学老师注意事项:请参加活动的老师携带执教年级的教材、教参。
二年级、四年级时间:2014年12月26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地点:南国学校(中学部)三楼阶梯室主题:二、四年级期末复习指导主持人:詹雯(冼村小学)、李巧花(棠德南小学)参加人员:全区二、四年级任课教师。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7年局属学校和有关学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统一测试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7年局属学校和有关学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统一测试工作方案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06992106a200a6c30c22590102020740bf1ecd5a.png)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7年局属学校和有关学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统一测试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7.09.01•【字号】•【施行日期】2017.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健康促进正文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7年局属学校和有关学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统一测试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各有关学校,市教育研究院、市中小学卫生健康促进中心: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推进2017年广州市“全面提升学生体质体能”民生实事,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2017年局属学校和有关学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统一测试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7年局属学校和有关学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统一测试工作方案广州市教育局2017年9月1日(联系人:蔡恭良,联系电话:22083733)附件2017年局属学校和有关学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统一测试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标准》”),推进2017年广州市“全面提升学生体质体能”民生实事,进一步健全我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评价机制,市教育局拟委托第三方中标社会机构完成局属学校和有关学校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进行统一测试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意义和任务(一)工作意义。
《办法》和《标准》是国家学校教育工作的基础性指导文件和教育质量基本标准,是《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在学校的具体实施,是广州市教育质量阳光评价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全面提升学生体质体能的一项重要举措。
《办法》和《标准》的实施对于促进和激励学生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养成体育锻炼习惯,不断增强体质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对于深化学校体育改革,完善学校体育评价体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具有深远的意义。
吴尹涛与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等教育行政复议行政二审判决书
![吴尹涛与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等教育行政复议行政二审判决书](https://img.taocdn.com/s3/m/2447296f777f5acfa1c7aa00b52acfc789eb9f23.png)
吴尹涛与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等教育行政复议行政二审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管理范围行政作为教育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复议【审理法院】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理法院】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结日期】2020.06.11【案件字号】(2020)粤71行终570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朱琳闵天挺王荣【审理法官】朱琳闵天挺王荣【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吴尹涛;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当事人】吴尹涛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当事人-个人】吴尹涛【当事人-公司】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代理律师/律所】韩宇烈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韩宇烈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韩宇烈【代理律所】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吴尹涛【被告】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本院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条第一、二款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权责关键词】行政复议合法户籍所在地复议机关证据确凿行政复议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审查,原审法院查明的事实清楚,且有相应的证据证实,原审法院予以确认。
另查明,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11日作出的《民事判决书》([2018]粤01某某民初7491号)第十二页判决结果:“一、准予原告吴志生与被告王冬梅离婚。
二、离婚后,婚生儿子吴尹涛双年由原告吴志生携带抚养,单年由被告王冬梅携带抚养,每年的12月月底由当年的抚养方将儿子交给对方抚养,并由原、被告各自负担其携带抚养期间的抚养费,至儿子年满10周岁时止。
…"吴志生不服,提出上诉,该判决尚未生效。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条第一、二款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12页
![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12页](https://img.taocdn.com/s3/m/34632b9281c758f5f71f672b.png)
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广州市天河区文广新局关于举办2016年天河区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的通知各中小学:为推动我区中小学体育工作的开展,促进我区中小学体育竞技水平的提高,天河区教育局、天河区文广新局将联合举办2016年天河区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
现将《2016年天河区中小学生田径比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按比赛规程要求,开展校内选拔赛选出优秀学生,积极报名组队参赛,并认真做好参赛的各项工作。
本届区运会在奥林匹克体育中心田径场举办,并将隆重举行开幕式。
请所有公民办中小学积极参与, 不能参加区运会的学校要在11月4日前书面说明原因交局思政科备案。
开幕式上各学校要组建运动员方队入场,要求如下:校牌1人(组委会统一安排),校级领导(着正装)1人,校旗1人,护旗2人,其余一律按六路纵队行进(6*6),服装整齐,精神焕发,动作统一,队形整齐,口号响亮,形式灵活,适当展示学校体育“一校一品”成果。
经过主席台时不停留。
请各校认真准备队列及行进中的特色展示,提供50字内解说词(11月7日前发局思政科邮箱:)。
开幕式当天请于7:30前到运动场指定位置组织方队候场。
1页11月9日上午10:00在奥体新闻发布中心召开领队会议,区教育局王建辉副局长和区文广新局(体育局)李晓勤调研员将出席,请各校领队(分管校级领导)务必参加。
当天上午有表演节目的学校同时进行彩排。
附件:1. 2016年天河区中小学生田径比赛规程2. 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广州市天河区文广新局2016年11月2日附件12016年天河区中小学生田径比赛规程一、主办单位天河区教育局天河区文广新局二、比赛时间(一)中学组:2016年11月12、13日(二)小学组:2016年11月19、20日三、比赛地点广东奥林匹克体育中心田径场四、参赛单位各中小学五、比赛组别2页1.小学公办:设A组、B组、C组。
小学23个(含)教学班以上为A组,22个(含)教学班以下为B组;民办小学为C 组。
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
![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https://img.taocdn.com/s3/m/e4d3e90842323968011ca300a6c30c225901f00e.png)
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一、简介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是天河区政府设立的职能部门,负责区内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的管理和监督,协调和推进区内教育工作,为广大师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二、机构设置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下设办公室、教育发展处、基础教育处、职业教育处、学前教育处、教育质量监控中心、教育科研中心、教育考试中心、财务科和机关党委等部门,共计约100名工作人员。
三、职责1.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教育发展和改革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教育行政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教育研究机构等教育机构的登记备案、安全管理、质量监测、评估和督导。
3.指导和组织区内学前教育、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推进教育公平、优质、特色、多样化。
4.组织实施教育科研、课程改革、教师培训和师德师风建设,推广现代化教育技术和管理方法。
5.协调和推进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建设和教育资源共享,加强网络安全和保密工作。
6.组织和实施各类教育考试和评估活动,制定考试招生政策和管理规定,维护考试诚信和公正。
7.加强与社会各方面的联系和合作,推动教育与经济、文化、科技的融合和发展。
四、成果与荣誉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始终以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为核心工作,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努力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和氛围,在服务广大师生、推进教育现代化、增强教育国际化、建设学习型社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就。
其主要成果如下:1.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共享利用,进一步提高了教育公平水平;2.各项教育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教育质量不断提升;3.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考试招生制度逐步完善,为学生成长和未来发展提供更好的保障;4.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得到更充分的发掘和利用;5.国际合作与交流不断拓展,提高了教育的国际影响力和知名度。
五、展望未来,在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的领导下,将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增强教育活力,促进教育公平,推进教育现代化,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和未来发展提供更好的保障,为社会的进步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
![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https://img.taocdn.com/s3/m/b8a034a7284ac850ad024268.png)
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
关于召开天河区教育系统
2012年清产核资工作会议的通知
区属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局直属单位:
为做好我系统清产核资工作,定于2012年4月1日(星期日)上午,召开天河区教育系统2012年清产核资工作会议。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1.区教育局领导讲话;
2.区教育局财务基建科科长胡素芬布置开展我系统清产核资工作;
3.区教育系统财务结算中心副主任谢淑芳对清产核资工作方案及清产核资报表填报进行讲解;
4.广州市盛祺计算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软件工程师对清产核资软件操作进行技术培训。
二、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2012年4月1日(星期日)上午9:00
地点:广州市第一一三中学东方校区一楼阶梯会议室
三、与会人员
1
区属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局直属单位负责人,各单位总务主任及资产管理员(含天星幼儿园、华兴幼儿园、职中骏景实验幼儿园、职中实验幼儿园、陶育幼儿园)。
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财务基建科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联系人:谢淑芳,联系电话:85572231)
2。
2019年广州市天河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doc
![2019年广州市天河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doc](https://img.taocdn.com/s3/m/4eb4d9282b160b4e777fcf54.png)
穗天教〔2019〕23号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关于印发2019年广州市天河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幼儿园:《2019年广州市天河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业经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2019年4月15日(联系人:吴东红,联系电话:38622527)感谢你的欣赏2019年广州市天河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穗教规字〔2018〕2号)的精神,为做好我区2019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幼儿园招生工作,坚持免试入园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合法规范的原则,确保招生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幼儿园应坚持所在区域生源情况和本园教育资源状况匹配原则,合理制定本园的招生计划。
招收的适龄幼儿以本区户籍为主,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可适量招收非本区户籍的适龄幼儿。
二、招生对象2019年秋季小班入园的新生应为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教育部门办幼儿园的面向社会电脑派位招生对象还应具有天河区户籍(户籍登记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或者符合《广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附件3)条件的非穗籍适龄儿童。
三、招生方式(一)教育部门办幼儿园。
教育部门办幼儿园2019年面向社会电脑派位招生的比例为90%。
其中,教育部门办幼儿园小区配套园区,面向社会电脑派位招生的学位,优先考虑符合条件的感谢你的欣赏本区户籍小区业主子女入园,剩余学位面向社会电脑随机派位进行分配。
若面向社会电脑派位招生的学位无法满足本区户籍小区业主子女入园,则剩余的学位继续招收本区户籍小区业主子女入园直至招生比例的100%;若本区户籍小区业主子女超过招生总名额,则由幼儿园在本区户籍小区业主子女中通过电脑派位(或摇珠)进行招录。
教育部门办幼儿园面向社会电脑派位招生后的剩余学位,由幼儿园自主招生。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广州市首届中小学校艺术团展演获奖情况的通报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广州市首届中小学校艺术团展演获奖情况的通报](https://img.taocdn.com/s3/m/86bb55022379168884868762caaedd3383c4b52f.png)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广州市首届中小学校艺术团展演获奖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04.12.21•【字号】穗教发[2004]46号•【施行日期】2004.1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广州市首届中小学校艺术团展演获奖情况的通报(穗教发〔2004〕46号)各区、县级市及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各有关学校:第四届中国音乐金钟奖广场系列演出暨广州市首届中小学校艺术团展演于2004年11月18日至28日在东山区英雄广场隆重举行。
经过11天14场的精彩角逐,共评出节目表演一等奖71个、二等奖61个、三等奖26个,节目创作一等奖24个、二等奖30个、三等奖9个;评出越秀区朝天小学、执信中学等14个优秀艺术团。
参加本次展演的26个团队,通过周密策划,认真组织,加强创作力量以及演出队伍的培训等工作,在舞台上展现了各学校、各区(市)的风貌,让校园文化丰富了社区生活,发挥了学校在我市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现对各获奖节目和学校进行通报表彰,希获奖单位再接再厉,争取更大成绩。
附件:广州市首届中小学校艺术团展演获奖名单二〇〇四年十二月二十一日附件优秀艺术团中学组:执信中学(市属)广州市第五中学(海珠区)广州市第四中学(荔湾区)广雅中学(市属)广州市第七中学(东山区)广州市第一O九中学(市属)广州市第一一三中学(天河区)番禺区禺山高级中学小学组:越秀区朝天小学东山区文德路小学番禺区市桥中心小学天河区先烈东小学海珠区菩提路小学荔湾区沙面小学。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09年广州市中小学生健康教育测试结果的通报-穗教体卫艺[2010]1号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09年广州市中小学生健康教育测试结果的通报-穗教体卫艺[2010]1号](https://img.taocdn.com/s3/m/1c240ff2988fcc22bcd126fff705cc1755275f4f.png)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09年广州市中小学生健康教育测试结果的通报正文:----------------------------------------------------------------------------------------------------------------------------------------------------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09年广州市中小学生健康教育测试结果的通报(穗教体卫艺〔2010〕1号)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局属各中小学:根据我局《关于开展2009年广州市中小学生健康教育测试的通知》(穗教体卫艺〔2009〕18号),在2009年7-9月组织了我中小学生在“广州市学校健康教育网”进行健康教育测试;经评选,从化市鳌头镇同心小学李琳等35名小学生获得小学组个人奖(见附件1),从化市第七中学黄思健等65名中学生获得中学组个人奖(见附件2),从化市第七中学等6所学校和花都区教育局等3个教育局获得优秀组织奖(见附件3)。
特此通报,以资鼓励。
附件:1.小学生获奖名单2.中学生获奖名单3.优秀组织奖名单二〇一〇年一月四日附件1小学生获奖名单李琳女鳌头镇同心小学从化市梁敬原男广州市八一实验学校六年(2)班越秀区杜志莹女广州市白云区竹料第一小学六年(2)班白云区李泳怡女广州市番禺区洛浦沙溪小学六年(2)班番禺区黄浩明男广州市海珠区菩提路小学六年(7)班海珠区李绰翘女广州市海珠区实验小学六年(3)班海珠区甄楚柔女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中路第一小学海珠区谭欣女广州市海珠区晓园小学六年(1)班海珠区黄一夫男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秀塘小学六年(1)班花都区温卓蕾女广州市花都区新华第五小学六年(3)班花都区许晓炬女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实验小学六年(1)班荔湾区潘锦华女广州市荔湾区三元坊小学六年(3)班荔湾区郭津豪男广州市荔湾区耀华小学荔湾区黄锦涛男广州市萝岗区东区小学六年(3)班萝岗区梁文熙男广州市萝岗区香雪小学六年(3)班萝岗区唐秀云女广州市南沙区大塘小学六年(1)班南沙区黄悦女广州市南沙区实验小学六年(2)班南沙区利国楠男广州市天河区第一实验小学六年(2)班天河区许欣然女广州市天河区东圃小学天河区林瑞康男广州市天河区华农附小六年(2)班天河区吴文凯男广州市天河区骏景小学六年(4)班天河区赵开治男广州市越秀区广中路小学六年(2)班越秀区钟颖思女环市西路小学六年(4)班荔湾区吴锐勇男黄埔区深井小学六年(1)班黄埔区陈名亮男黄埔文船小学黄埔区黄小龙男街口街新城小学六年(4)班从化市谭展锐男乐贤坊小学六年(1)班荔湾区黄若川女乐贤坊小学六年(3)班荔湾区刘俊锐男荔湾区华侨小学六年(6)班荔湾区刘婉旎女荔湾区西关实验小学六年(2)班荔湾区何锐坚男增城市宁西镇泰学校增城市王振滔男增城市增江街联益小学六年(1)班增城市陆栩彬男增城市增江街中心小学六年(4)班增城市黄嘉豪男增城市正果镇麻冚小学六年(2)班增城市张漫婷女增城市正果镇水围小学六年(3)班增城市附件2:中学生获奖名单黄思健女从化市第七中学初三(11)班从化市刘嘉健从化市第七中学初三(4)班从化市邝晓儿女从化市第七中学初三(6)班从化市冯茵女从化市第七中学初三(7)班从化市邓梓萍女广州开发区中学初三(1)班萝岗区张雪嘉女广州开发区中学初三(2)班萝岗区王子睿男广州开发区中学初三(3)班萝岗区林养键广州开发区中学初三(5)班萝岗区马湘怡女广州开发区中学初三(6)班萝岗区姚洁仪女广州市八一实验学校初三(4)班越秀区王钰瑶女广州市八一实验学校初三(5)班越秀区洪培玲男广州市八一实验学校初三(6)班越秀区罗金慧女广州市第二十五中学初三(5)班越秀区叶俊延广州市第二十五中学初三(6)班越秀区吴嘉欣女广州市第二十五中学初三(7)班越秀区王裔炜男广州市第二中学初三(1)班局属彭颖贤女广州市第二中学初三(11)班局属学校林玳淳女广州市第二中学初三(12)班局属学校林婉女广州市第二中学初三(5)班局属学校颜逸麟广州市第二中学初三(6)班局属学校罗韵君女广州市第二中学初三(9)班局属学校冼峻豪男广州市第七十六中学初三(2)班海珠区吴紫琦女广州市第七十五中学初三(1)班天河区胡慧贞女广州市第七十五中学初三(10)班天河区陈晓欣女广州市第七十五中学初三(14)班天河区陈东瑞广州市第七十五中学初三(16)班天河区杜洋男广州市第七十五中学初三(3)班天河区黄欢宇女广州市第七十五中学初三(4)班天河区林玄烨男广州市第七十五中学初三(5)班天河区秦瑶女广州市第四十一中学初三(7)班海珠区陈梓培男广州市第四十一中学初三(8)班海珠区江恺广州市第一一三中学初三(9)班天河区梁瑞祥男广州市第一中学初三(7)班荔湾区梁婉玲男广州市番禺区新造中学初三(1)班番禺区冯欣妍女广州市番禺区新造中学初三(1)班番禺区梁燕晖女广州市番禺区新造中学初三(6)班番禺区陈永钜男广州市番禺区新造中学初三(7)班番禺区梁伟贤广州市番禺区新造中学初三(8)班番禺区方键平男广州市番禺区钟村第二中学初三(1)班番禺区冼梓君女广州市番禺区钟村第二中学初三(1)班番禺区郭沛雯女广州市番禺区钟村第二中学初三(2)班番禺区孔静秋女广州市番禺区钟村中学初三(3)班番禺区孔绮君女广州市番禺区钟村中学初三(4)班番禺区黄斯婷广州市芳村区花地中学初三(4)班荔湾区梁斯敏女广州市芳村区花地中学初三(5)班荔湾区陈佐文男广州市聚德中学初三(8)班海珠区招艳芬女广州市流花中学初三(6)班荔湾区蒋迪女广州市南武实验学校初三(1)班海珠区王乐思女广州市南武实验学校初三(4)班海珠区樊韬广州市南武实验学校初三(6)班海珠区莫少瑜女广州市天荣中学初三(7)班天河区王顶览女广州市天秀中学初三(1)班天河区努阿里男广州市天秀中学初三(3)班天河区庄羚女广州市天秀中学初三(5)班天河区刘宁潇男广州市铁一中学初三(2)班局属学校张业浩广州市铁一中学初三(3)班局属学校黄嘉男广州市铁一中学初三(5)班局属学校潘紫薇男广州市铁一中学初三(6)班局属学校张太衍男花都区花东镇大塘中学初三(3)班花都区黄丽娟女花都区花东镇大塘中学初三(5)班花都区肖婉明女花都区花东镇大塘中学初三(6)班花都区马嘉惠增城市荔城街第三中学初三(14)班增城市梁业男增城市荔城街第三中学初三(15)班增城市汤小琼女增城市荔城街第三中学初三(17)班增城市罗业基男增城市荔城街第三中学初三(4)班增城市附件3:优秀组织奖名单从化市第七中学增城市大鹏中学增城市第一中学广州市第75中学广州市第2中学花都区花山镇初级中学花都区教育局增城市教育局天河区教育局——结束——。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批准广州市东环中学等22所学校为广州市一级学校(第16批)的通报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批准广州市东环中学等22所学校为广州市一级学校(第16批)的通报](https://img.taocdn.com/s3/m/11c399f018e8b8f67c1cfad6195f312b3169eb31.png)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批准广州市东环中学等22所学校为广州市一级学校(第16批)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04.01.06•【字号】穗教督[2004]2号•【施行日期】2004.0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广州市教育局关于批准广州市东环中学等22所学校为广州市一级学校(第16批)的通报(穗教督〔2004〕2号)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局属各学校:近几年,广州市东环中学等22所学校在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大力改善办学条件,认真加强学校管理,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科研,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办学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经我局组织评估组对上述22所学校进行督导评估,认定22所学校均达到市一级学校标准,决定批准广州市东环中学等22所学校为广州市一级学校(第16批,名单见附件),并予以通报。
希望东环中学等22所学校戒骄戒躁,继续发扬成绩,努力解决存在问题,进一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大教改科研力度,扎实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办学水平与办学效益,把学校办成高质量、有特色的现代化学校。
二ΟΟ四年一月六日附件广州市一级学校(第16批)名单东山区:东环中学、建设大马路小学、署前路小学白云区:景泰小学、百事佳小学天河区:东圃中学、吉山小学、岑村小学芳村区:林凤娥小学、何香凝纪念学校番禺区:钟村中学、东涌中学、禺山高级中学、大石镇富丽中学、石碁镇石碁小学、石碁镇傍西小学花都区:花山镇悦贤小学开发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小学从化市:从化市第六中学增城市:荔江小学市直属:广州市第一O九中学企业办:广州铁路第一小学。
5-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文件
![5-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文件](https://img.taocdn.com/s3/m/8841ceaa5acfa1c7aa00cce0.png)
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文件穗天教〔2012〕4号关于天河区中小学、幼儿园青年教师形象大赛获奖名单的通报各中小学、幼儿园:为纪念建党90周年和“五四”运动92周年,展现我市青年教师的师德修养和专业风采,根据《关于举办广州市中小学、幼儿园青年教师形象大赛的通知》(穗教思政〔2011〕5号)的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天河区中小学、幼儿园青年教师形象大赛,经过激烈角逐,王彬等60名选手分别获得一、二、三等奖。
其中王彬还代表天河区参加广州市比赛,最终荣获大赛一等奖和“广州市中小学、幼儿园青年教师形象大使”称号。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范,现将天河区中小学、幼儿园青年教师形象大赛获奖名单予以公布。
希望各校团组织以此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提高青年教师的师德水平和业务素质,引导广大青年教师传—1—承和发扬教师队伍一贯以来的优良传统,以良好的形象影响和带动青少年学生,为天河教育的新发展作贡献。
请各学校尽快派人到局团委领取选手获奖证书。
附件:天河区中小学、幼儿园青年教师形象大赛获奖名单—2—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二〇一二年二月二日附件:天河区中小学、幼儿园青年教师形象大赛获奖名单一等奖:刘宁(89中)、王彬(天府路小学)、王军(天河中学)、申珣(华阳小学)、吴文苑(沙河小学)、王慧卿(天河中学)、刘雨(89中)、左亮(棠德南小学)、张丽元(前进小学)、曾漫屏(黄村小学)二等奖:李晶(113中)、何珂(吉山小学)、向哲(汇景学校)、杨静茹(天河中学)、梁丽云(113中)、马婷婷(体育西路小学)、杜芳(前进小学)、蔡环(华颖中学)、张莹莹(员村第五小学)、沈星宇(高塘石小学)、王晓辉(44中)、刘凌云(汇景学校)、彭文娟(暨南大学附属小学)、胡扬(天河职中)三等奖:黄春兰(员村第五小学)、唐梅娟(银河小学)、罗穗萍(龙岗路小学)、刘涛(员村小学)、陈宛莹(旭景小学)、符娟(华南理工大学幼儿园)、何珊(五山小学)、梁英英(天府路小学)、严湘婷(陶育路小学)、刘婷婷(44中)、谭洁(棠德南小学)、汤焕花(沙河小学)、叶玉燕(东圃小学)、李灵(第一实验小学)、—3—李奕慧(天河职中)、杨晓敏(华景小学)、何涓(长兴小学)、管红玉(中海康城小学)、郑君仪(华南理工大学幼儿园)、唐朝(长兴中学)、侯咏娴(华阳小学)、王洁玲(华南理工大学幼儿园)、郝乐(第一实验小学)、梁丽娟(龙岗路小学)、张柳妍(四海小学)、曾乐(前进小学)、曹媛(泰安中学)、朱英华(暨南大学附属小学)、赖艳(华阳小学)、刘斯亚(汇景学校)、罗敏(陶育路小学)、朱玉娟(体育西路小学)、王俊(体育西路小学)、欧阳琴(华景小学)、钟国泉(昌乐小学)—4—。
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文件
![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文件](https://img.taocdn.com/s3/m/15caa09b710abb68a98271fe910ef12d2bf9a961.png)
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各中小学: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竞争压力的不断增大,中小学生心理健康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切实加强我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性中小学生正处在身心发展的重要时期,他们在学习、生活、自我意识、情绪调适、人际交往和升学就业等方面,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心理困扰或问题。
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是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的必然要求。
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
二、明确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目标和任务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目标是:提高全体学生的心理素质,培养他们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心理品质,充分开发他们的心理潜能,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可持续发展,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和幸福生活奠定基础。
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主要任务是: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树立心理健康意识,了解心理调节方法,认识心理异常现象,掌握心理保健常识和技能。
重点是帮助学生掌握调控自我、发展自我的方法和能力,解决在学习、生活、成长中遇到的心理困惑和问题,增强心理适应能力和应对挫折的能力。
三、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各学校要按照规定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建立以专职教师为核心,以班主任和兼职教师为骨干,全体教职员工共同参与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
要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培养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
鼓励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参加心理咨询师、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师等专业培训和认证,支持他们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探索。
四、完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体系各学校要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学校课程体系,确保心理健康教育课程的课时和质量。
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要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心理发展规律,分阶段、分层次设置教学内容,注重培养学生的心理素质和心理调适能力。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文件穗天教办[2007]7号关于印发《天河区教育系统物资统一采购管理办法》及《天河区教育系统后勤服务企业准入机制暂行办法》的通知各中小学、幼儿园、局直属单位:《天河区教育系统物资统一采购管理办法》及《天河区教育协调后勤服务企业准入机制暂行办法》业经2007年4月13日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单位在贯彻实施过程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教育服务中心反映。
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办公室二OO七年四月十七日—1—天河区教育系统物资统一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后勤体制的改革,逐步实行学校后勤管理社会化。
根据《政府采购法》及《关于由天河区教育服务中心统一采购校内学生用品的通知》(穗天教[2003]28号)、《印发〈天河区教育局关于加强教育系统物资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穗天教办[2004]10号)的有关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我区教育系统物资统一采购工作,保证物资统一采购的质量,结合本系统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系统使用财政性资金单位的物资采购项目。
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单位,是指使用政府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及事业收入的公办中小学,公办幼儿园和天河区教育局直属单位。
本办法所称的物资统一采购(简称物资采购)是指所有未列入《广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物资采购。
第三条天河区教育局是本系统物资采购的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物资采购的管理和监督,教育服务中心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2—(一)教育局成立“天河区教育局教育后勤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领导小组”)。
局领导小组由分管教育后勤工作的局领导任组长,成员由教育局办公室、中教科、小幼教科、财建科、思政科、纪检监察审计科、教育服务中心、电教站负责人组成。
(二)局领导小组负责本系统物资采购预算的审核,对物资采购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对违反本办法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三)教育服务中心负责本办法实施细则的编制及具体实施工作。
第四条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局直属单位是物资采购的具体执行单位,学校(幼儿园)应成立后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须报局财建科、纪检监察审计科和教育服务中心备案。
第二章物资采购的计划与立项管理第五条本系统的物资采购,原则上按经批准的预算和单位的实际财力实施,各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制订物资采购预算,于每年年底完成次年度物资采购预算的编制,报区教育局财建科。
预算应充分反映各项物资采购项目的立项依据、用途、投入概算、可行性等情况。
—3—第六条区教育局财建科、教育服务中心、电教站对各单位物资采购预算进行调研汇总,形成初步年度预算方案,报局领导小组会议审核,最后将审核结果报局长审批。
第三章物资采购的实施与管理第七条物资采购供应商的准入管理。
本系统物资采购供应商实行准入制。
供应商的准入,由局领导小组及本系统的中小学校代表组成的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负责审查、考察,并经领导小组审批。
学校代表采用轮换制。
一般的准入程序为:网上或书面公告——资格申请——资格初审——实地考察——会议审批——发放准入证。
供应商准入年限为两年,每年年审一次,通过年审的供应商才可继续在本系统从事物资采购活动。
第八条供应商的选择与合同管理。
(一)采购单位采购物资,直接联系获得准入证的供应商,货比三家,按三优(优质、优价、优良服务)原则,采用询质比价等形式择优选购,争取批量效益,尽力降低采购成本。
(二)教育服务中心、电教站具体负责本系统物资采购的监督工作。
采购合同统一由教育服务中心印制,一式三份,采购方,供货方,教育服务中心或电教站各执一份,留底备—4—案。
采购单位选择供应商后,一次性物资采购金额超过5000元的,必须与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
金额小的物资采购,学校可以在供应商报价单上签字盖章确认供需关系。
(三) 零星物品采购限额。
学校如急需采购零星物品的,可按实际需要选择供应商(包括非准入供应商)。
零星物品每月限定采购金额为:学生3000人(含)以上或学生2000人(含)以上且一校两区(含)以上的学校采购不超过2000元;学生2000人以下至1000人(含)以上的学校采购不可超过1000元;学生1000人以下的学校采购不超过800元。
第九条物资采购的供货与结算管理。
(一)合同签订后供货商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内(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将物品送达采购单位。
货物送达三个工作日采购单位无异议的,视产品为合格。
采购单位验收货物后,要在收货单上签字并盖学校财务印章,并于30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付款手续。
各采购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相关工作。
(二)本系统的物资采购结算先由教育服务中心或电教站核查备案。
供应商要将采购单位签字盖章的收货单,正式发票送教育服务中心或电教站核查备案。
供应商持核查(盖章)后的发票到采购单位办理结算付款手续。
第十条物资采购的弃旧换新。
(一)采购单位必须坚持勤俭节约原则,充分用好现有的教育教学资源。
同一种类大宗或高价值的教育教学物资的—5—弃旧换新,必须办理国有资产处置申报手续,经国资办批准报废,才可采购新物资。
(二)采购单位必须力戒铺张浪费,要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建设节约型学校。
第四章物资采购工作的监察与检查第十一条本系统的物资采购必须遵守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并接受工商、卫生、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审计监督。
审计监督的相关内容包括:物资采购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情况;物资采购项目预算的执行情况;物资采购的采购标准、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物资采购合同的履行情况;其他应当审计监督核查的内容。
第十三条采购纪律。
相关人员须严格遵守采购纪律:不准接受供货方的宴请或礼品,不准接受供货方安排的旅游休闲娱乐活动,不准弄虚作假、帐外暗中收受回扣,不准采购假冒伪劣商品,不准以高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商品,不准与亲属发生业务关系,不准在执行学校采购时夹带采购私人物品,不准托请供货方给自己办私事,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在供货商处报帐或变相报帐,不购物不做账或少做账。
—6—第十四条局领导小组不定期到各学校及有关采购单位了解物资采购情况,对物资采购的投诉进行调查,核实取证。
同时定期不定期在天河教育后勤网上公布采购单位与供应商的采购与供销情况。
对违反穗天教[2003]28号文、穗天教办[2004]10号文精神及违反本办法的采购单位,严肃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按情节轻重作出处理。
第十五条对准入供应商实行年审考核。
局领导小组每学期对准入供应商的合同执行情况、服务态度、服务质量、产品价格和整体评价等项目进行考核。
供应商经年审合格方准继续经营。
准入供应商若有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局领导小组有责任提出意见,后果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取消供应商准入资格,在一至三年内不得参加本系统物资采购活动。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固定资产登记入册。
各单位的物资采购凡符合固定资产入帐规定的,必须及时办理入帐手续。
有关资料归档保存。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天河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7—天河区教育系统后勤服务企业准入机制暂行办法为推进学校后勤服务保障体系的建立,健全准入机制。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初等学校校办产业发展开创勤工俭学事业新局面的若干意见》(粤教勤[2001]4号)及《关于建立城市中小学校后勤服务保障体系发展校办第三产业的意见》(粤教后勤[2003]4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资格:经工商、税务、卫生、消防等政府职能部门批准,有从事学校后勤工作的经营范围与能力,质优价廉、信誉良好、服务周到,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可到服务中心申请准入资格。
服务中心届时将需要准入企业的数量及服务范围等信息挂在天河教育在线和天河教育后勤网。
二、申请办法:各供应商到服务中心申请时,必须提交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及政府职能部门批准的其它证照复印件,介绍企业生产规模、管理规定、操作流程、设备设施配制、专业人员的概况,经营业绩清单,服务承诺书等资料交给服务中心。
同时填写准入供应商申请表。
三、资格初审:各企业交给服务中心的材料必须保证真实、完整、客观。
服务中心将对各种证照原件当场进行核对、—8—查验。
核对、查验完毕后将证照原件退还各供应商,并留一套复印资料存档。
教育局后勤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资料进行初审。
四、实地考察:1、成立小组:(1)成立领导小组——由教育局主管领导和相关部门领导组成。
(2)成立监督小组——由教育局相关部门领导组成。
(3)成立考察小组——考察小组由教育局相关部门领导及各中小学校长或总务主任组成。
考察小组分成三个小组即:①证件资料组,②软件组,③硬件组。
2、考察程序:考察程序主要是:(一听、二看、三问、四评)。
一是听:听取被考察企业介绍其单位的基本情况,了解被考察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生产及配送能力、管理水平、产品价格、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情况。
二是看:看被考察企业营业执照,国税、地税,法人代码证和相关行业特殊许可证的原件;看被考察企业的生产经营或配送规模、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情况。
三是问:向被考察企业提出一些相关问题,如生产、经营和配送能力,服务承诺、信誉等方面。
四是评:考察成员在考察完每个单位后必须对被考察企业做出分项及综合评价。
3、各小组工作职责:选出或推荐一位同志负责各组工—9—作。
(1)证件资料组负责核实被考察企业送往服务中心资料的真实性,主要核实被考察单位营业执照、国税、地税、法人代码证和相关行业特殊许可证等。
(2)软件组负责核实被考察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和配送能力,服务信誉,产品价格及相关规章制度等。
(3)硬件组负责考察企业的规模、设施设备等。
每位考察人员完成评价,小组负责人负责情况汇总并对被考察企业初步综合评价。
4、对申请准入企业的要求:(1)企业介绍情况的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提供的资料必须保证真实、完整、客观,企业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国税、地税、法人代码证和相关行业特殊许可证及其他代理许可证。
(2)被考察企业主要介绍的内容是:在同行业中你占哪些方面的优势?在生产、经营规模、配送能力、管理水平,产品价格,服务、信誉等方面的情况?(3)介绍业绩。
(4)做出服务承诺。
五、准入资格:经资格初审、实地考察后,将初步意见提交给领导小组。
经后勤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再由服务中心发给《准入许可证》,作为进入天河区区属学校从事后勤服务的准入企业。
六、财务管理:各准入企业与各采购学校(单位)发生的业务活动,其凭证和发票必须送服务中心备案,同时携带存储相关内容的U盘交中心存储备案。
否则,财务结算中心—10—不予报帐。
准入企业在财务结算时,服务范围不得超过准入许可证规定的服务范围,服务项目的收费不得违反有关文件规定和超出中心公布的最高参考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