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改造与人的再造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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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劳动改造与人的再社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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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对罪犯判处刑罚,既是对他们犯罪行为的惩罚,同时也是一种教育。对罪犯进行劳动改造,其重要目的就是使他们在劳动中改造自己,成为新人,再次完成社会化。劳动改造与罪犯的再社会化存在着密切的联系。我们不仅应该在思想上培养公民树立良好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也应该在治理的过程中,不断的去发现、解决问题,在再社会化的过程中不断的完善劳动改造等一系列监狱体制,最终实现个人价值的实现和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关键词:劳动改造社会化再社会化问题完善
在我国的社会意识中,监狱被认为是堕落者的“天堂”,一直是一个黑暗的角落,很少有人去关注。从社会学的角度去看待理解我国目前的劳动改造制度,为研究劳动改造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当前我国劳动改造在罪犯的再社会化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也存在着不少问题,仍然需要进一步完善劳动改造制度。
一、劳动改造的地位、意义和现状
(一)劳动改造及劳动改造的地位
所谓劳动改造是指国家刑罚执行机关有计划的,依法强制组织和指导有能力的服刑罪犯从事创造社会财富的活动。其宗旨在于改造罪犯思想,改善和提高其智力,技能与身体素质。
伴随着新中国的成立,劳动对于罪犯来说已经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劳动不再作为以惩罚罪犯为目的。组织罪犯劳动是实现监狱宗旨的重要途径,他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是罪犯改造工作基本内容的主要方面之一。劳动改造也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改造手段。例如对末代皇
帝、日本战犯、国民党战犯的成功改造,充分显示了劳动在罪犯改造中的重要地位。
(二)劳动改造的意义
劳动不仅创造了人类本身,而且是人类最基本的实践活动。马克思曾指出,“劳动是一切社会病毒的伟大消毒剂”。劳动可以磨练罪犯的意志,培养其社会化人格,可以使罪犯在劳动过程中充分体验到人生价值的存在。它能使罪犯根除那些好逸恶劳、不劳而获、贪图享乐的剥削阶级思想。同时罪犯可以通过劳动活动接受社会信息的刺激,不断更新观念,调整自己的劳动方式,保持与社会的联系、同步发展。由于劳动改造这一措施或者说是手段的产生具有其特殊的历史背景和社会需要,故其本身的意义也具有多重性。
1.劳动改造的直接作用在于其惩罚性。作为一种刑罚措施,它具有以国家权力为后盾,对罪犯进行合理处罚的特性。
2.劳动改造的间接作用,也可以理解为终极目标在于通过这一措施的实施,最终达到对罪犯原有错误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适应社会的需要,能够承担起自己的社会责任,实现属于自己的人生价值。
3.劳动改造也是发展监狱经济的一种形态。罪犯通过劳动创造一定的经济价值。对其自身而言,罪犯可以获得一小部分收入,并熟练掌握一门生存技能,从而在释放后能够寻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断去出狱后被社会抛弃的后顾之忧。对监狱来说,可以节省国家对监狱成本的投入,从而使监狱的运作形成良性循环,并能够很好的改善监狱
环境、劳动环境,保障罪犯能够在一个良好的环境中,结束自己的再社会化过程。
(三)劳动改造的现状
随着社会的进步,改革开放不断深入,法律法制不断健全,行刑理论也发生了变更。当前我国劳动改造在罪犯的再社会化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还存在着诸多问题。一是立法上对劳动改造的定义不清晰。劳动改造究竟是作为一种改造手段还是一种惩罚手段,这直接关系到在劳动改造过程中工作的重心问题。二是发展监狱经济所带来的问题。一方面发展监狱经济容易扭曲接受劳动改造的罪犯的心理,培养出一种一切向钱看的坏风气,不利于清除社会上的不良思想,这样就不能达到预期的再社会化的目的。另一方面是在发展监狱经济的同时,对罪犯人权的保护也是值得我们注意的,罪犯的合法收入、人身安全等等都应该有立法上明确的表现、在执行过程中得到充分的保障。三是监狱的管理工作存在很大瑕疵,罪犯的人身安全往往受到威胁。最近几年关于监狱虐待致死的事件大量涌现,让世人惊呆,可见监狱的管理工作存在很大的漏洞,缺乏合理的机制制度安排和监督机制只会使罪犯不愿意接受再社会化的改造而跌入反社会的深渊。
作为一个刑法执行机构,监狱在世界各国都是必不可少的。监狱是国家机器,国家机器就是要制裁那些对统治阶级不利的人。我们监狱的宗旨是以改造人为主,我们的监狱改造超过了世界发达国家。西方的监狱是以惩罚为主,主要职责是关押犯人,不突出教育,甚至有些国家的监狱用独居的方式来囚禁犯人,这是对人的精神的摧残。而
我们的口号是要让犯人收得下,关得住,改造好。
我们一要正确认识劳动改造在监狱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监狱经济的特殊重要性;二要继续争取落实国家对监狱的经费保障制度;三要对监狱经济运行机制进行改革,探索监企适当分离和经济结构调整等工作,力求监狱经济有一个更大的发展;四要继续开展创建现代化文明监狱的工作;五要全面提高监狱人民警察队伍素质,建立一支适应新世纪监狱工作发展需要的监狱人民警察队伍。
二、社会化及再社会化
(一)社会化的内涵
要将一个自然人训练、培养成符合社会要求的成员,最主要的途径便是通过与别人社会的互动,学习社会规范,而成为个人人格的一部分,这就是人的社会化。柯尼格(S.Koenig)说:“所谓的社会化是一种过程,个人由此成为他所出生的那个社会恪尽职守的一分子,即使他的一举一动符合于该社会的民俗民德。”人社会化的最终目标是成为合格的社会成员,合格意味着个体在社会互动中能够恰当地扮演自己的角色,并同环境建立起和谐的关系,这也是人社会化的最高境界。
社会化的意义可以划分为两种,一种是塑造个人自我独立的人格、形象、文化、内涵等。一个人只有通过社会化的途径,接受并适应社会文化,才能在复杂的社会中生存下去。二是社会化是人类文明不断传递和发展的基本条件和途径。一个社会要想延续下去就必然要通过
一定的方式,比如说家长教育子女,老师教育学生,企业教育职工等等,使前人的创造的文化得以传递,最终推动社会的发展。
个体社会化是一个持续终生的过程。国内有学者根据人的发展周期和各个发展阶段的特点,把社会化分为四种:第一,基本社会化。即个体在童年期的社会化,主要是学习语言、生活知识和培养认识能力,掌握行为规范,建立感情联系,发展道德及价值判断标准等。第二,预期社会化。指个体在学校等社会机构中逐步认识自己的社会角色,为进入社会做准备。第三,发展社会化。即个体在成年期以后的社会化,个体随着环境和自身状况的变化,接受新的期待和要求,承担新的责任、义务和角色。第四,再社会化。
(二)再社会化的内涵及作用
1.再社会化的内涵
再社会化作为社会化的一种特殊形式,不同学者之间有不同的见解,但是都不约而同的强调了旧价值观的抛弃与新价值观学习、吸纳的这一动态过程。再社会化是指个体生活环境或所承担的社会角色发生急剧变化时,或者由于社会化过程的失败而受到严重处罚时,为了适应新的环境,或者重新适应社会,需要对自身的生活习惯、行为准则、价值观念等做出重大调整,进行重新学习。
再社会化有主动再社会化和强制性再社会化两种基本形式。主动再社会化是个体自觉主动地适应新的生活环境;后者是指诸如罪犯、劳教人员等社会化失败者,被强制接受教育和改造,重新回归社会。对于面临再社会化的犯罪人来说,这种转变是从监狱环境到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