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内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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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定期检验制度

一、目的和范围

1目的。为使厂内机动车辆保证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状态, 防止由厂内机动车辆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2.范围。适合于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向国家法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厂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也适合于按单位内部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进行的定期检查的报检工作。

二、职责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厂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工作。

三、定期报检制度

1、新增以及经大修或者改造的厂内机动车辆, 投入使用前, 应当进行验收检验。。

2、在用厂内机动车辆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

3、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超群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的厂内机动车辆, 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的厂内机动车辆, 进行大修后, 应当进行验收检验。

4、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人员在厂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 合格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5、申请压力管道定期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 一份报送执行检

验的部门, 另一份由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 作为压力管道管理档案保存。

使用登记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厂( 场) 内机动车是指在企业厂( 场) 区内行驶的车辆。如: 叉车、升降车、装载机、载货车以及汽车吊、轮胎吊行走机构等。

二、新增厂内机动车辆, 在投入使用前可投入使用后30日内, 持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到所

在地区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注册登记。申请注册登记时, 应提交以下资料:

⑴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 每台2份) ;

⑵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⑶操作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⑷与维保单位签订的维保合同, 或者是制造企业对新增特种

设备提供免费维修保养的证明, 或者与本单位维保人员签订维保

责任书;

⑸维保单位的资格证( 复印件) , 或者本单位维保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⑹使用和运营的安全管理制度。

三、使用单位领取《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 在规定位置上固定《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及相关牌照。

四、厂内机动车辆停用的, 应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提出申请报停; 厂内机动车辆停用后重新启用时, 也应该向安全监察机构提出启用申请, 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厂内机动车辆注册登记情况发生变更时, 应在变更后投入使用前, 将变更情况的书面证明材料书面告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机构, 经安全监察机构审核后对注册登记情况进行变更。

配合现场检验制度

一、现场检验前需要准备的技术资料:

1、制造相关资料:

①装箱单; ②产品合格证;③总图, 电器原理图, 电气布线图; ④主要零部件易损件图; 。

2、改造( 大修) 相关资料:

①改造( 大修) 清单及参照标准; ②改造部分的计算书或依据;

③改造( 大修) 更换的主要零部件合格证、外协件图纸及技术要求;

④规定格式的自检报告; ⑤施工工艺文件;⑥试运转记录。

4、提供上一检验周期厂内机动车辆检验报告;

5、在用厂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前应做全面维修保养并提供相应维修保养记录。

二、应具备的现场条件:

1、露天检验应在无雨情况下进行。

2、检验现场环境符合相关标准中对检验场地的要求;

3、检验现场( 主要指试车场地、车辆检验场地等) 应清洁, 不应有与厂内机动车辆检验无关的物品和设备, 并应放置表明现场正在进行检验的警示牌。

三、应当安排相关的专业人员到现场配合检验。

现场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做好接班的准备工作( 穿好工作服, 佩戴好名牌) , 正点交接班。

2、交班队员向接班队员移交, 交接接班记录本, 对讲机及其它用品, 并交待清楚本岗位存在的问题, 下一班应注意事项。接班人员要详细阅读交接班记录和有关通知, 详细了解上一班工作情况, 对不清楚的问题一定要向交班者问清楚, 交班者要主动向接班者交底, 交班记录要详细完整。

3、交班人员要对接班人员负责, 要交安全、交记录、交问题、交物品( 包括灭火器的数量、完好情况、有无丢失) 交岗位卫生、交工作情况, 双方要办签字手续。

4、如在交班时有突发事件或正处理问题, 应以交班人员为主, 接班人员积极配合, 待处理完毕或告一段落, 报告主管领导, 征得同意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开。

5、在规定的交接班时间内, 如接班者因故未到, 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 擅自离开按脱岗处理, 发生的一切问题, 由交班者负责, 接班者不按时间接班要追查原因, 视情节进行处理。

6、接班人员酒后或带病坚持上岗者, 双方不得交接, 并及时报告, 统筹安排。

现场管理制度——日常维护保养制度

1.确保运输设备( 车辆) 的安全运行厂内运输车辆应符合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的安全技术要求。应对厂内机动车辆进行年、季、月度及日常检查, 及时排除威胁行车安全的隐患。新购的运输设备, 应有符合有关设计规范的技术文件和使用说明书, 并制定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在投入使用前, 必须经过全面检查, 证明确实达到安全要求后, 方可投入使用。

2、应当经常对厂内机动车辆进行清洁, 使车辆车容整洁、车身周正。车辆的装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附件应齐全有效

3、经常对厂内机动车辆发动机进行保养, 使发动机运转及停车时无滑油、漏水、漏电、漏气现象

4、经常对厂办机动车辆的行车制动系统、气压制动系统等进行检查, 确保正常使用。

现场管理制度——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一、机动车辆出现紧急情况时, 应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1、因洗车或涉水后, 制动器内进水导致制动效能降低时, 可在运行中一边加油, 一边适当踩制动踏板, 并把变速器挂入中档运行档位, 让车轮制动器摩擦车或摩擦块( 盘式制动器) 与制动盘或制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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