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在信贷业务发展中的再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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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在信贷业务发展中的再监督作用
作者:胡燕翠
来源:《智富时代》2017年第02期
【摘要】内部审计是商业银行旨在改善业务运营,提升业务价值的活动。内部审计运用系统化、规范化等方法,对公司治理、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进行综合评价,帮助银行达到目的。信贷业务是商业银行的核心业务,存在着主要风险,如何发挥内部审计风险管控的第三道防线作用,消除风险隐患,促进管理,提高效益和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值得深入研究探讨。
【关键词】内部审计;信贷业务;发展;监督作用
信贷资产质量是指银行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手段和多种工具,将多方筹措和聚集的资金,采取不同形式配置和运用后所形成的资产存量在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方面综合体现出的经济指标所包含的约定俗成的内容。
信贷资产质量优劣决定着商业银行利润来源的核心比例,其操作风险也是银行最大的潜在风险。当前,部分商业银行由于历史遗留及当前经济形势的影响,局部地区和领域信贷风险频发、不良贷款反弹加速。如何遏制商业银行不良贷款占比增加,化解不良资产风险,防止前清后增现象的产生成为当前商业银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除却外部因素影响,从银行自身方面来看,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缺少健全的信贷约束机制。首先,商业银行在信贷资产质量管理方面存在很大缺陷,表现在“有章不依”,贷款制度执行不到位,贷款“三查”制度落实不到位;其次,目前许多机构现有信贷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且个别人员法制观念非常淡薄,违章违规现象时有发生,人为造成信贷资产损失;最后,缺乏一套严密的再监督机制,信贷人员在业务操作过程中难免会存在制度理解不透彻,执行偏差,未严格执行贷款政策的现象,这也是造成不良贷款增加的一个重要因素。
纵观不良信贷资产成因,强化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显得至关重要。内部审计部门独立于单位内部其它各职能部门,接受本单位最高领导决策层的直接领导,并独立开展工作。同时,内部审计是一项管理活动,它独立评价一个组织的操作系统的充分性、有效性,因此信贷内部审计的目的便是促进商业银行改善内部经营管理,合理使用信贷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率。
依据工作安排,商业银行内部会不定期的开展不同形式的信贷检查,包括专项的、全面的,侧重点也会有所不同。商业银行由于各自服务领域及对象的区别,造就了各银行主体信贷产品自身特点的差异,有的户数多、笔数少、金额小,这种零散模式下的信贷产品审计起来比较费时;有的户数少、笔数少、金额大,这种数据集中模式下的信贷产品审计起来相对来说就
比较省时。针对当前信贷资产管理现状,结合审计工作实践,浅谈一下银行信贷业务内部审计应重点关注的几个方面:
一是严格审查借款主体资格。首先,关注借款人提供基础资料的完整性,由于信贷产品的多元化,应分别依据不同的制度办法进行审理,查看贷款必备资料是否齐全、真实有效;其次,关注借款主体信用状况,严禁对在金融机构有表内外不良及担保不良贷款等重大不良信用记录的客户新增授信,法人客户可通过网络相应公示系统查询登记情况及真伪;
二是审查贷款调查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面对冗杂的信贷资料,想要快速了解该笔贷款基本情况或许可以从贷款调查报告着手,调查报告是业务人员在对借款资料综合分析及实地调查的基础上入手的阐明自己观点的第一手资料,可以说调查报告的质量高低决定着该笔信贷产品发放后的可收回情况,容不得一丝虚假,这就要求客户经理不仅业务素质必须过硬,具有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而且觉悟必须达标,才能实事求是的进行调查分析;查看贷款调查报告是否包括借款人的资产负债、还款能力和经营效益以及保证人、抵质押等情况;借款用途是否明确、合法,
三是查看贷款审查审批环节是否达到了控制风险的目的,是否严格执行审贷分离制度,关系人是否进行了回避,有无超权限审批放贷现象。查看贷审会会议记录、表决结果、审批结果是否一致,参会人员是否达到最低要求,最高决策人具有一票否决权,不可有一票通过权。
四是审查贷款发放是否依正常程序进行,是否存在先发放贷款后审查审批现象,有无逆程序、人为减少程序现象,具体包括:调查时间是否在征信报告时间之后,是否在审查审批之前;合同签订时间是否早于审批时间。
五是审查信贷合同的合规、有效性。查看合同文本是否为有效文本,合同金额、期限、利率、支付方式、还款方式等内容是否与贷款审批内容相符;信贷业务合同是否在授信有效期内签订,合同期限是否超出授信方案的期限控制;借款主体、担保主体签字笔迹是否前后一致。
六是审查贷款集中风险,有无向一个或一组关系密切的借款人超比例发放贷款。自然人客户家庭成员采集是否齐全,是否存在同一家庭成员分别有授信的情况;对存在关联关系的法人客户是否进行统一授信管理。
七是分别依据担保方式查看担保是否有效、合规。自然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收入稳定,信用良好,具备担保能力;抵押物法定所有权是否有效,抵押物是否处于被监管状态,是否为允许自由买卖的财产;质押物是否排除不接受质押的质押物范围,抵质押物是否具备有权人及财产共有人同意抵质押声明;
八是审查贷后检查频率、贷后检查内容是否合规。是否按规定执行了首次贷后检查及日常贷后检查,各项内容是否填写齐全,贷后检查表是否双人进行了签字,是否及时关注到了潜在风险隐患。
九是审查贷款逾期的催收频率是否符合规定,催收是否有效。对于逾期贷款,借款人、担保人在催收通知上的签章要和合同文本上的签章比对,防止虚假催收;对不能正常催收的,是否采取了公证、公告、邮寄等方式进行,是否根据情况及时采取了诉讼、仲裁等保全措施。
十是审计也应与时俱进。随着经济的发展,现代内部审计已经从传统的查错防弊,发展到对内部控制和经营管理情况的审计。商业银行为适应市场及客户需要,也在不断推出新的信贷产品,但现阶段部分审计人员还存在基本专业素质不全面,理论水平和实际业务操作能力不足的问题,为更好的发挥审计监督、鉴证作用,审计人员更应随时随地不断汲取新的知识,以保障新形势下不断发展的业务需求。
综上所述,内审部门通过对信贷业务的再监督,有助于强化商业银行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并纠正错误,堵塞风险漏洞,有助于减少并保护资产风险损失,提高信贷资产的质量及可收回性,确保信贷资产前清后增现象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