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乡村组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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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乡村组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对农村财务规范化管理,增强组织纪律观念,坚持按章办事,有效预防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确保村组两级工作正常有序运转和经济社会和谐稳健发展,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如下。
一、现金及交乡代管款管理制度
1、库存现金限额。村级不得超过1000元,组级不得存留现金,严禁白条抵库。
2、不准设帐外帐、小金库和公款私借私存。一切经济来源(上级发放的奖金除外)都要入帐。超额现金要及时解缴农经站专户储存,严禁出借集体资金。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经济担保。
3、农经站不定期对各村组库存现金进行检查,发现库存现金与帐面金额不符,将追究出纳会计的责任。
4、提取现金必须由村支部审核,村主任签字,联系村领导领导审查,乡长签字后方可提取,动用5000元以上必须附书面申请说明用款事由,并列出详细清单。
二、收入、费用管理制度
(一)收入管理
1、村、组的一切收入必须及时交村会计开票入帐。现金收入及时全额交专户,不得以任何理由坐支,不及时开票和跨月结报。
2、村组集体土地征用费、争取的项目资金、捐赠款项、往来清收款、合同押金等其它一切货币资金来源均视同收入进行管理。
3、组级收入分配必须留足运转资金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才可分配,村会计负责对组级收入的监管。
(二)费用管理
1、村级费用的支出范围。村级费用支出只限于生产性支出、公益事业支出及管理费用支出,应严格控制其他支出。原则上村级实行零招待,确因重点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及计划生育中心工作等需要招待的,要遵循“小额、合理、真实”的原则,实行实名制限额招待,不准出现烟酒招待。
2、组级费用的支出范围。组级除生产费用支出和村分摊的公共事业支出外一律不准出现其他支出。组级的生产费用支出采取谁受益谁分担的方式分摊,当年费用当年分摊。
3、费用审批权限。村级费用的审批一律实行分限额逐级审批制度。审批人不得做经手人、证明人。村级费用由村支部书记审核、村主任报批,会计办理。组级费用由组长报批,村会计审核,村主任签字,会计办理。村级财务实行月公示制度,组级财务实行季度公示制度,定于每月的25日,季度最后一月25日,乡农经站对村、组支出进行汇审后公示。
4、费用的报销程序:(1)经手人取得合法凭证并签字;(2)村支书审核;(3)村主任签字;(4)村民小组或村委会签章;(4)联村领导核实;(5)张长签字;
(6)村会计办理;乡农经站审核出入帐。
5、不准跨期结报票据,跨月跨季费用不予结报;隔年的费用支出要报镇纪委批准方可列支。
三、项目购建申报制度
凡5000元以上的生产性和非生产性支出由村委会研究决定,报乡政府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2万元以下工程项目报乡政府审批由村组织实施,2万元以上项目报乡政府审批后由乡项目建设办统一进行组织进行。工程完工后由乡农经站、乡项目建设办牵头组织审计。不准无合同(协议)无审计报告支付工程款,凡是工程款都要凭(招标)合同及审计报告支付,并报乡农经站备案。
四、工资发放管理制度
村组干部工资实行“定岗定编、考核发放”制度,由乡政府统一管理,不准私自发放,违规滥发福利。
五、集体资产管理制度
各村组集体办公用房、土地、各种设备等集体资产,应按规定进行清理、登记、造册、评估入账并落实专人保管。对新添置的集体资产应及时登记资产明细帐,防止造成集体资产流失。对已形成报废的集体资产应及时进行清理,并按报批程序办理核销手续。个人领用的集
体资产和物资应登记造册,并办理领用手续,干部离任或交接时应办理交接手续。
六、公章管理制度
1、党支部、村委会、经济合作社以及各村民小组的公章须确定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丢失或使用不当由保管人负责。
2、凡是需加盖党支部、村委会印章的,必须经村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盖取。涉及到集体资产转让、拍卖问题的合同、协议,必须经村干部和群众代表会议研究决定后才能盖章,任何个人不得以权干预。
八、票据管理制度
1、收款收据的管理。各村组一律到农经站领取省统一监制的专用收款收据,村专用票据每次限领1本,以旧换新,及时核销。如有遗失,经办人必须写出遗失报告,并有证明人,报农经站核实后核销,同时要结清已收的款额。
2、各村要配置档案柜,建立档案室。对村组的所有财务资料、专业合同、书面协议等档案资料进行统一存档,指定专人保管,以便备查。
3、支出票据必须是合法的原始票据或市统一印制的付款凭证,严禁白条入帐,对不正规、手续不全的票据,村会计和农经站做帐人员有权退回补办手续。
4、乡农经站指定专人管理票据,并建立领用缴销台帐
九、其他管理制度
1、民主理财制度。理财活动由民主理财小组组长和村会计联系后召集,村级每季度一次,组级每半年一次。村级财务每月公开一次,在每月25日内上墙;组级财务每季度公开一次。
2、报刊征订制度。要严格控制总量,必须首先完成党报党刊的征订,严禁用公款订阅小报小刊或生活报刊。
3、电话费管理制度:不准用公款安装私人住宅电话,购买手机和支付私宅电话费,个人手机费。
5、村组“一事一议”筹资必须设专户存储,按筹资方案专款专用。
6、离任审计制度:村主要干部离任必须进行离任审计。
7、杜绝发生新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