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出口骗税案
税务规划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出口骗税案

1996年8月,S市电视机厂外贸科张某电话告知C市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业务员丁某,称S市电子公司有鼠标器出口,要求买断出口,结算按1:8.85的汇率给厂家。丁某让张某把生产厂家、鼠标器规格、运输公司、客户等资料传真给他。丁某收到上述传真资料后,给公司领导作了汇报,公司领导认为此业务能够做。丁某按传真资料起草了国内购销合同和出口外商客户合同,和S市电子公司相互传真盖章认可。然后丁某做好所有的报关单证交给S市电子公司指定的S市国际货运XX公司,由其承担装箱、运输、报关等事宜。C市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收到S市国际货运XX公司退回的报关、退税等单证后,即通知S市电子公司来结算。张甲、庄某等人将美元本票、增值税发票、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等交和C市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C市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待美元入账后,按1:8.85的汇率办理人民币汇票给张甲、庄某等人。按之上的操作程序,自1996年9月至1997年9月,C市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先后三次“出口”S市电子公司和S市锁业公司的货物,申报且
3.对C市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骗取国家出口退税行为罚款300000元。
4.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二、分析
C市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于从事进出口贸易业务中,从事“四自三不见”买单业务,对货源、货物质量、价格以及纳税、客商资信等情况不认真了解,对交易、运输、报关等具体出口贸易环节不予监管,利用虚假退税凭证申报骗取出口退税,给国家造成了极大损失。对“四自三不见”业务,海关要加强监管,税务机关于出口退税环节要认真审核有关单证。同时,要加强税务稽查力度,依法从严从重打击涉税骗税犯罪活动。做到该补税的补税,该罚款的罚款,该移送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内外勾结骗取出口退税案例谈心谈话

内外勾结骗取出口退税案例谈心谈话内外勾结骗取出口退税是指在出口退税业务中,国内企业与外部合作伙伴勾结,通过虚假交易、伪造证据等手段,获得不应享受的出口退税额度,从而获得非法利益的行为。
下面将列举10个以内外勾结骗取出口退税为主题的案例谈心谈话。
1.案例一:某公司与境外企业合谋,通过虚构出口业务,伪造销售合同和出口货物清单等文件,骗取出口退税。
这种勾结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损害了国家的利益,必须严肃处理。
2.案例二:某企业与境外合作伙伴合谋,以虚假出口业务为幌子,通过伪造货物购销合同和支付凭证等文件,骗取出口退税款项。
这种行为涉嫌犯罪,不仅损害了国家的利益,也损害了其他企业的合法权益。
3.案例三:某公司与境外供应商串通作案,借口出口退税,通过虚构出口业务和伪造相关证明材料,骗取了大量的出口退税款项。
这种勾结行为造成了国家财政的损失,必须依法追究责任。
4.案例四:某企业与海外代理商勾结,采取虚假出口和虚构交易的方式,骗取出口退税。
这种违法行为损害了国家的利益,也给其他企业带来了不公平竞争,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5.案例五:某公司与境外合作伙伴合谋,通过虚构出口业务和伪造相关证明文件,骗取了巨额的出口退税款项。
这种内外勾结的行为涉嫌犯罪,必须严肃追究责任。
6.案例六:某企业与境外供应商共谋,采取虚构出口业务和伪造交易凭证的方式,骗取出口退税。
这种勾结行为损害了国家的利益,也破坏了市场秩序,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7.案例七:某公司与境外公司勾结,通过虚构出口业务和伪造相关凭证,骗取了大量的出口退税款项。
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也损害了其他企业的合法权益,必须予以严惩。
8.案例八:某企业与海外代理商串通作案,通过虚构出口业务和伪造相关证明文件,骗取了巨额的出口退税款项。
这种内外勾结的行为涉嫌犯罪,应该予以严肃追究。
9.案例九:某公司与境外合作伙伴合谋,通过虚假出口和伪造交易凭证的方式,骗取出口退税。
税务总局曝光4.5亿元出口骗税大案

龙源期刊网
税务总局曝光4.5亿元出口骗税大案
作者:
来源:《中国防伪报道》2015年第02期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曝光一起全国罕见出口骗税案,涉案企业通过接受虚开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额5.6亿元,涉嫌骗取出口退税4.5亿元。
据了解,2013年8月,税务总局稽查局、公安部经侦局启动打击骗取出口退税专项行
动,当地公安税务部门根据其他案件线索,对兴弘嘉公司2单出口业务进行内查外调,发现该公司骗取出口退税367813.15元。
顺藤摸瓜,进一步实地核查,又发现该公司3单虚假出口业务,骗取出口退税527780.62元。
2014年7月30日,衡水、邯郸、济南、菏泽、开封、厦门和深圳7城市同步实施抓捕行动,当天抓获犯罪嫌疑人60人,郭某、施某等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落网。
同时查封冻结银行账户294个、账本90余箱,扣押作案用电脑168台及服务器、移动硬盘、U盘等大量作案工具。
截至目前,共抓捕犯罪嫌疑人90人,批捕27人。
现已查明:河北兴弘嘉纺织服装有限公司,以及关联企业故城县弘兴布业有限公司,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4699份,金额33.07亿元,抵扣进项税额5.6亿元;涉嫌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105份,金额5.31亿元,税额0.9亿元;假报出口4.5亿美元,涉嫌骗取出口退税4.5亿元。
该案涉案金额之大全国罕见。
胡某粮等7人骗取出口退税案

胡某粮等7人骗取出口退税案文章属性•【案由】骗取出口退税罪•【审理法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程序】二审•【裁判时间】2022.11.30正文胡某粮等7人骗取出口退税案【基本案情】胡某粮,X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X公司)、L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L公司)等企业实际控制人。
叶某强,X公司、L公司法定代表人。
娄某瓯、刘某伟、吴某瑶,均系胡某粮公司员工。
郑某,Y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下称Y公司)实际控制人。
施某建,买卖报关材料中介。
2012年至2020年8月,被告人胡某粮利用Y公司等八家外贸公司的名义,伙同被告人叶某强、娄某瓯、刘某伟、吴某瑶、郑某等人,虚受由胡某粮实际控制的X公司、L公司向他人购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另还向被告人施某建等人购买外贸提单、放行单、报关单等报关材料,向他人购买外汇,伪造虚假的外贸出口业务,骗取出口退税。
其中,胡某粮系骗税团伙主要负责人,利用上述手段,以上述八家公司名义,骗取出口退税共计1.114亿余元。
叶某强负责购买外汇和帮助购买报关材料等相关事宜,共同骗取出口退税。
娄某瓯、刘某伟、吴某瑶3人,受胡某粮雇用和安排,分别担任涉案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会计、出纳,负责联系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外汇和报关材料,参与制作会计资料、汇款转账等,帮助骗取出口退税。
施某建向胡某粮等人出售外贸单证等报关材料,帮助骗取出口退税。
郑某通过Y公司配合骗取出口退税。
案发后,胡某粮以涉案公司名义退出违法所得共计88.65万元,该案审理期间,施某建退赃20万元。
【诉讼过程】2021年2月19日,浙江省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以胡某粮等7人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罪将该案移送审查起诉。
在本案审查起诉及退回补充侦查阶段,检察机关会同侦查机关对于可能存在真实贸易的情况,经对涉案企业资金流水进行逐笔追查,并与在案书证、言辞证据核对,从而准确认定犯罪数额为1.114亿余元。
2021年10月8日,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检察院以骗取出口退税罪对胡某粮等7人提起公诉。
出口骗税案例

出口骗税案例近年来,出口骗税案件屡有发生,严重侵害了国家税收利益,损害了国家形象。
下面就某出口企业骗税案例进行分析。
某公司是一家以纺织品出口为主的企业,由于竞争激烈,利润率较低,为了减少税负,该公司采取了骗税手段。
首先,该公司虚报出口商品的数量和价格,通过“鬼子单”方式,虚报出口商品的价值,以此来获得高额的退税额度,从而达到减少税负的目的。
其次,该公司为了躲避海关监管,采取了分散出口的方式,将货物分散分批次出口,以此来规避海关检查,降低被查获的概率。
此外,该公司还与一些境外公司相互勾结,通过虚构交易、假冒发票等手段进行偷税行为。
这样的骗税手段不仅涉及到企业与海关之间的关系,还涉及到企业与境外公司之间的勾结,形成了一个庞大的骗税网络。
在这个骗税网络中,企业通过虚报数量和价格,骗取高额退税额度,而境外公司则通过虚构交易、假冒发票等方式帮助企业进行骗税。
这种骗税行为严重损害了国家财政的利益,不仅导致了税收减少,还严重破坏了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
首先,骗税行为导致了国家财政收入的减少,影响了政府用于公共事业建设的资金来源,给国家的经济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
其次,这种行为导致了市场秩序的混乱和竞争环境的恶化,一些企业通过骗税手段获得了不正当的竞争优势,而那些守法经营的企业则面临着艰难的竞争环境。
此外,出口骗税行为还会严重损害国家形象,降低外商对中国企业的信任度,进而影响到中国出口业的发展。
要想防范和打击出口骗税行为,首先需要加强政府的监管力度。
政府应加强对出口企业的监管,加大对出口商品数量和价格的核查力度,同时要加强对海关的监管,提高海关查验效率和精度。
其次,要加强企业自身的自律和诚信意识。
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监控机制,增强员工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
此外,还需要加强国际合作,加强对境外公司的监管和打击力度,形成联合防范和打击出口骗税行为的合力。
总之,出口骗税是一种严重犯罪行为,严重侵害了国家税收利益,损害了国家形象,扰乱了市场秩序和竞争环境。
怀化外贸骗取出口补贴案例

怀化外贸骗取出口补贴案例一、引言近年来,我国外贸形势严峻,一些企业为追求短期利益,不惜违法违规,骗取出口补贴等政策支持。
近日,怀化一起外贸企业骗取出口补贴案引起了广泛关注。
本文将对此案例进行分析,以期为相关政策制定和企业的合规经营提供借鉴。
二、怀化外贸骗取出口补贴案情简介1.企业背景涉案企业为怀化一家外贸公司,主要从事纺织品出口业务。
近年来,该公司在国内外市场业绩下滑,为缓解经营压力,企业负责人决定采取骗取出口补贴等手段,以提高利润。
2.骗取补贴手法该公司通过虚报出口数量、虚构交易等手段,向政府部门申请出口补贴。
同时,企业还与关联企业进行虚假交易,进一步增加出口额,以获取更多补贴。
3.案发经过2023,怀化市审计局在对企业进行例行审计时,发现了涉嫌骗取出口补贴的问题。
经过深入调查,证实了企业的违法行为,并依法对企业进行了处罚。
三、骗取出口补贴的危害1.经济损失骗取出口补贴行为导致国家财政资金流失,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
此外,合法企业无法享受到应有的政策支持,影响了公平竞争环境。
2.破坏外贸秩序通过虚构交易等手段骗取出口补贴,扭曲了市场价格,扰乱了外贸秩序。
长此以往,将导致优质企业无法得到应有的发展,降低我国外贸整体竞争力。
3.损害国家形象骗取出口补贴行为在国际上产生恶劣影响,使我国的外贸环境受到质疑,损害了国家形象。
四、政策法规解读1.出口补贴政策目的我国实施出口补贴政策旨在鼓励企业加大出口力度,促进外贸发展。
然而,一些企业却利用政策漏洞,谋求不正当利益。
2.相关政策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企业申请出口补贴需符合一定条件,如实际出口、信誉良好等。
同时,政府部门应加强对企业的监管,确保政策落到实处。
五、如何防范骗取出口补贴行为1.加强监管力度政府部门应加大监管力度,对企业申请出口补贴进行严格审核。
通过数据分析、现场核查等方式,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予以查处。
2.完善补贴政策体系完善出口补贴政策,提高政策透明度,堵塞漏洞。
903骗取出口退税案例分析

口退税主要是通过退还出口产品的国内以纳税款来平衡国内产品的税收负担,使本国产品以不含税成本进入国际市场,与国外产品在同等条件下进行竞争,从而增强竞争能力,扩大出口创汇。
1985 年 3 月,国务院正式颁发了《关于批转财政部〈关于对进出口产品征、退产品税或者增值税的规定〉的通知》,规定从 1985 年 4 月 1 日起实行对出口产品退税政策。
1994 年 1 月 1 日起,随着国家税制的改革,我国改革了已有退还产品税、增值税、消费税的出口退税管理办法,建立了以新的增值税、消费税制度为基础的出口货物退(免)税制度。
案由和侦破过程2003 年 8 月 18 日福州市国税稽查局接到福建省国税稽查局转来的苏立胜骗税案线索,初步分析后敏锐地意识到这触及了税收最为敏感退税领域,而且是有货物出口但采取低值高报骗取出口退税,手法隐匿,性质恶劣,案情重大,立即向福建省国税稽查局和福州市国税局领导汇报,同时提请福州市公安经侦支队提前介入,迅速组成专案组。
在福建省国税局和福州市国税局的直接指导下,专案组深入分析,精密部署,内查外调。
(一)确定检查思路。
对货物流、资金流、单证流的各环节全方位取证,以低值高报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为案件切入点,核实与国外客户的真实成交价以确认高报、核实与国内供货的生产厂家的实际供货价以确认虚开;(二)从资金入手。
对“福胜公司”离岸帐户的收款情况进行取证,确认收到国外客户按真实成交价汇来的外汇,对苏立胜及其家人的个人银行卡款项进出情况进行取证,确认收到生产厂家虚开辟票和骗税款分成的回流资金;(三)内查外调。
对报关资料、外汇核销单、装箱单、专用发票、专用缴款书等单证传递情况和内购合同、成交确认书、出口发票等进行取证;(四)充分依托现代化计算机技术。
破译“福胜公司”在用的九天软件,倒出大量电脑资料,极大地弥补了纸制资料的不足;对取证到外贸、海关、银行、生产厂家等等各环节的数以万计的证据资料录入电脑,形成电脑信息,进行匹配、比对、勾稽、统计;(五)全国协查。
出口骗税案例

出口骗税案例在国际贸易中,出口骗税是一种常见的违法行为。
出口骗税是指企业为了逃避缴纳进出口税费而采取的欺诈手段,通过虚构交易、伪造文件等方式来进行非法获利的行为。
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个实际的出口骗税案例。
某公司在出口商品时,为了逃避缴纳出口税,采取了虚构交易的手段。
该公司与境外公司达成协议,虚构出口商品的数量和金额,通过虚假报关单和合同来进行交易。
在报关时,该公司将商品的数量和价值抬高,以获得更高的出口退税额。
同时,该公司还利用假发票、假合同等手段来掩盖实际交易的真相,以此来骗取国家的出口退税。
这种出口骗税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的财政利益,也扭曲了市场竞争秩序,给其他合法企业造成了不正当竞争。
而且,出口骗税行为还会导致国家对企业的监管加强,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和风险,对企业的发展造成了严重影响。
针对出口骗税行为,国家加大了监管力度,加强了对出口企业的税务审查和监管,加大了对出口退税的核查力度,严惩出口骗税行为。
同时,国家还加强了对报关单、发票等关键信息的核查和监管,建立了完善的出口退税管理制度,加强了对出口企业的风险防范和监管。
对于企业而言,要避免出口骗税行为,首先要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的财务、税务管理制度,加强对出口交易的审查和监管,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虚构交易、伪造文件等出口骗税行为。
同时,企业还要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增强企业的合规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确保企业的出口行为合法合规。
总之,出口骗税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的财政利益,也损害了市场竞争秩序,对企业的发展造成了严重影响。
国家和企业都应加强对出口骗税行为的监管和防范,共同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促进国际贸易的健康发展。
出口骗税案例

出口骗税案例
出口骗税是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行为,它不仅损害了国家的税收利益,也扰乱了市场秩序,严重影响了国家经济的健康发展。
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个实际的出口骗税案例。
某公司在出口产品时,为了逃避缴纳进出口税,采取了虚假报关、偷漏税款等手段,导致大量税款未能上缴。
该公司在报关单和合同中虚报产品价格,将实际价格的一部分作为“回扣”返还给海外客户,以此来降低应纳税额,实现逃税目的。
同时,该公司还通过虚构交易、假冒出口商品等方式,骗取出口退税,进一步加大了税收损失。
该公司的出口骗税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使得诚信经营的企业难以生存。
同时,也给国家的税收管理带来了巨大困扰,严重影响了国家的税收秩序和经济发展。
针对这一出口骗税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出口骗税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的税收利益,也损害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因此,我们应该加强对出口企业的监管,建立健全的税收管理制度,加大对出口骗税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惩不法分子,维护税收秩序和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转。
除了加强监管和打击力度外,企业自身也应该增强自律意识,严格遵守税法法规,诚信经营,做一个守法诚信的企业。
只有通过国家和企业双方的共同努力,才能有效遏制出口骗税行为,维护税收秩序和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转。
综上所述,出口骗税是一种严重的经济犯罪行为,它不仅损害了国家的税收利益,也扰乱了市场秩序。
我们应该加强对出口企业的监管,建立健全的税收管理制度,加大对出口骗税行为的打击力度,企业自身也应该增强自律意识,严格遵守税法法规,共同努力,才能有效遏制出口骗税行为,维护税收秩序和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转。
骗取出口退税的案例

骗取出口退税的案例
标题:骗取出口退税案例
一、虚构出口业务
假设某公司有出口业务,但实际上并没有真正的出口商品,而是虚构了一批出口订单和货物,以获取出口退税。
二、伪造出口合同
某公司伪造出口合同和相关单据,虚构出口货物的数量和价值,以申请出口退税。
三、虚构出口货物
某公司在实际没有出口货物的情况下,虚构了一批出口货物,并将其作为出口退税的依据。
四、合谋关系
某公司与海外买家合谋,虚构出口业务,以获取出口退税。
双方之间可能存在利益分配的安排。
五、假冒海外买家
某公司冒充海外买家,与自己的公司签订虚假的出口合同,以获取出口退税。
六、虚假报关
某公司在报关时故意提高货物的价值,夸大其出口金额,以获取更
高的出口退税金额。
七、涉案关联公司
某公司设立多个关联公司,通过这些公司之间的交易和虚构的出口业务,来获取更多的出口退税。
八、利用跨境电商平台
某公司通过在跨境电商平台上虚构出口订单和货物,以获取出口退税。
九、虚构出口货物运输
某公司虚构出口货物运输的证据,例如提供虚假的运输单据和航班信息,以获取出口退税。
十、利用关税保护政策
某公司借助关税保护政策,虚构出口业务和货物,以获取更多的出口退税。
以上是关于骗取出口退税的十个案例,这些案例展示了一些企业为了获取利益而采取的不法手段。
骗取出口退税不仅损害了国家财政利益,也扰乱了市场秩序。
因此,对于这类违法行为,应该加强监管和打击力度,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骗取出口退税的案例

骗取出口退税的案例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骗取出口退税是一种不道德、非法的行为,也是违反法律的行为。
近年来,随着国际贸易的蓬勃发展,骗取出口退税的案例也屡有曝光。
本文将从一个具体案例入手,探讨骗取出口退税的背景、原因以及应对措施。
某某公司是一家出口企业,主要经营服装和鞋类产品。
在进行出口贸易时,该公司发现可以通过骗取出口退税来获取额外的经济利益。
于是,公司的财务人员与一些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共谋,伪造了大量的出口合同、报关单和发票等资料,以虚构的出口交易来诈取出口退税。
在一段时间内,这种骗取出口退税的行为并未被发现,公司的财务状况也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随着出口退税政策的逐步完善和监管力度的加大,有关部门对这家公司展开了调查。
经调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大量虚构的出口交易,审计人员迅速对其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的行为进行了核实。
最终,公司被追缴了违法所得,并处以巨额罚款。
这个案例揭示了骗取出口退税的背景和原因。
出口企业在出口贸易中往往面临着种种压力,需要应对外部竞争和市场波动等因素。
而骗取出口退税可以为企业带来短期的经济利益,从而缓解经营困难。
出口退税政策的制度性缺陷和监管不力也为骗取出口退税提供了可乘之机。
部分企业和个人利用这一漏洞,通过虚构出口交易等手段来骗取国家的财政支持。
为了防范和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的行为,相关部门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
建立健全的出口退税监管体制和机制,加强对出口企业的审核和监督,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行为。
提高企业的诚信意识和法律意识,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监督,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完善法律法规,明确出口退税政策的具体规定和执行细则,确保政策的公平公正。
骗取出口退税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财政利益,也损害了出口企业的声誉和利益。
相关部门和企业应共同努力,加强监管和防范,共同维护国家的经济秩序和市场秩序。
【本段文字502字】一些企业为了牟取暴利,可以采取各种各样的手法来骗取出口税。
一起涉及9省的出口骗税大案是如何侦破的

一起涉及9省的出口骗税大案是如何侦破的出口骗税大案是一起涉及九个省份的重大刑事案件。
在这起案件中,涉及到大量的贸易企业和个人涉嫌通过虚构出口交易、违规申报等手段骗取税收的行为。
为了揭露这一骗税行为并维护税收秩序,执法部门对该案展开了深入的侦破工作。
以下将详细描述这一出口骗税大案是如何被侦破的。
首先,执法部门通过情报工作获取到有关这起出口骗税的线索,在正式展开侦破工作之前,先进行了充分的调查研究和情报分析。
他们分析了涉案企业的背景、经营活动、贸易伙伴等信息,并对可能存在骗税行为的企业进行了初步筛查。
在初步筛查完成后,执法部门决定根据线索进行实地调查。
他们派遣了专门的调查人员前往涉案企业的办公地点,对企业的财务账册、纳税记录等进行详细的检查,以寻找可能存在的骗税迹象。
同时,执法部门还展开了与相关税务机构和海关的合作,用以获取更多的相关信息。
他们请求税务机构提供有关企业申报信息、税务审核记录等资料,这些信息与调查工作密切相关,有助于确认涉案企业是否存在骗税行为。
同时,执法部门与海关部门密切配合,调取了企业的进出口报关单据,并对其中的涉案企业进行仔细审查。
在实地调查和信息搜集的基础上,执法部门开始逐步聚焦调查对象。
他们对涉案企业的经营模式、交易过程、涉及的贸易伙伴等进行了细致的分析。
通过比对企业的申报记录,执法部门逐步发现了一些迹象,暗示着这些企业可能存在骗税行为。
接下来,执法部门对涉案企业进行了深度调查,包括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背景调查、资产追踪等工作。
通过追踪企业的资金流向,他们发现有些企业存在虚构出口交易或通过虚假损失抵扣等手段来骗取税收的行为。
为了获得更加确凿的证据,执法部门决定采取秘密调查的手段,派遣卧底或潜伏调查人员混入涉案企业内部。
通过这些卧底人员的努力,执法部门获得了更多的证据,证明了这些企业的骗税行为。
在获得足够的证据之后,执法部门决定采取行动。
他们对涉案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进行抓捕,同时搜查企业的办公场所,收缴涉案证据。
骗取出口退税案例

骗取出口退税案例
出口退税是指对出口商品的增值税、消费税等税款予以退还的政策。
在国际贸易中,出口退税是一项常见的优惠政策,旨在鼓励企业增加出口,促进国际贸易平衡发展。
然而,一些不法商人却利用出口退税政策进行欺诈,骗取国家税款,给国家财政带来严重损失。
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个关于骗取出口退税的案例。
某公司在出口商品时,为了获得更多的退税额,采取了一些欺诈手段。
首先,他们虚报商品的出口数量和价值,以获取更多的出口退税额。
其次,他们伪造了出口商品的购销合同和发票,虚假陈述商品的产地和价值。
最后,他们还与境外的合作伙伴串通,通过虚构交易、虚假报关等手段,骗取了大量的出口退税款项。
这家公司的欺诈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的财政利益,也扰乱了市场秩序,给其他合法经营的企业造成了不公平竞争。
因此,一旦这种欺诈行为被发现,相关部门将会严肃处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为了防范和打击这种欺诈行为,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出口退税申报的审核和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的风险防范机制。
同时,企业也要加强自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维护市场秩序。
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有效防范和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等欺诈行为,维护国家税收和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行。
以上就是关于骗取出口退税的案例及防范措施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引起大家对这一问题的重视,共同维护国家税收和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行。
骗取出口退税案例

骗取出口退税案例
出口退税是指对出口货物实行免税政策,以鼓励出口贸易,促进国际贸易平衡
发展。
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却利用出口退税政策进行骗取,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下面我们来看一个骗取出口退税的案例。
某公司在出口产品时,为了获得更多的退税额,采取了虚构交易、伪造合同等
手段,向海关申报虚假的出口货物和金额。
他们在报关单上填写虚假的出口货物种类和数量,甚至伪造了出口合同和发票。
通过这些手段,他们成功骗取了大额的出口退税。
在这个案例中,公司利用了出口退税政策的漏洞,采取了欺骗手段来获取不当
利益。
这不仅损害了国家的财政利益,也扭曲了市场竞争秩序,给正规企业造成了不公平竞争。
而且,这种行为也严重损害了国家的声誉和形象。
为了防范和打击这种行为,我们需要加强监管和制度建设。
首先,要加强对出
口退税申报材料的审核,建立健全的审核机制,对虚假申报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其次,要加强对出口企业的信用管理,建立黑名单制度,对违法企业进行惩罚和限制。
同时,还要加强对出口企业的培训和宣传,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引导他们依法合规经营。
总之,骗取出口退税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损害国家的利益,也损害了
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
我们要加强监管和制度建设,严厉打击这种行为,维护国家的财政利益和市场秩序。
同时,也要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共同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骗取出口退税的案例

骗取出口退税的案例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骗取出口退税是一种违法行为,它是指通过虚假手段或欺骗方式来获取出口商品的退税款项。
一旦被发现,将会面临法律制裁。
在国际贸易中,退税是一种激励措施,旨在促进出口业务,降低出口商品的销售成本,提高出口商品的竞争力。
一些人利用这一政策漏洞,通过欺诈手段来骗取退税款项,给国家财政带来损失,也损害了其他合法出口企业的利益。
骗取出口退税的案例屡见不鲜,其中最典型的案例之一就是利用虚假报关单来获取退税款项。
在出口商品时,企业需要向海关提交出口报关单,报告出口商品的名称、数量、价值等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有些企业会在报关单中虚报商品的价值或数量,以获取更多的退税款项。
而一些不法分子则直接伪造报关单,编造出虚假的出口交易信息,假借实际不存在的出口交易来获取退税款项。
这种行为不仅欺骗了海关,也损害了国家财政利益。
除了虚假报关单,还有一些骗取出口退税的案例是利用虚假的出口交易来骗取退税款项。
有些人会与海外合谋,通过虚构出口交易来获取退税款项。
他们会通过虚假合同、虚假货物运输证明等手段,伪造出一场虚假的出口交易,来获取不实的退税款项。
而在实际上,这些商品并没有真正出口,只是用来做假账,骗取退税款项。
还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跨境电商平台骗取出口退税的案例。
跨境电商平台是一种方便快捷的出口方式,但是也容易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
他们会通过在跨境电商平台上虚构交易信息,虚报商品价值、数量等方式来骗取退税款项。
有些人还会利用漏洞在跨境电商平台上设立虚假店铺,来进行虚假出口交易,获取不法利益。
骗取出口退税是一种危害国家利益和损害社会公平的行为,必须加强监管和处罚。
为了预防和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的行为,应该加强出口商品的质量监管,提高海关查验的效率,建立健全的出口退税管理制度,加强对退税款项的审核审计,严惩骗取退税款项的违法行为。
只有加强监管,才能有效地维护国家财政利益,保护合法出口企业的权益,促进国际贸易的健康发展。
同批货物捣手130次骗出口退税1200万的案例分析

同批货物捣手130次骗出口退税1200万的案例分析近年来,随着国际贸易的全球化以及国家对外贸易政策的改革开放,出口退税成为吸引企业投资和促进对外贸易的一项重要政策。
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却利用出口退税政策的漏洞,通过假冒或欺诈手段来骗取不义之财。
本文将对一起同批货物捣手130次骗出口退税1200万的案例进行分析,并探讨如何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案例背景A公司是一家以贸易为主要业务的企业,主要经营出口业务。
为了降低成本和提高竞争力,公司决定申请出口退税。
退税金额的计算依赖于货物的真实性和数量。
然而,A公司的管理层与一些捣手勾结,在同批货物捣手130次的协助下,虚报货物出口数量,成功骗取了1200万的退税款项。
案例分析这起案例揭示了出口退税制度存在的漏洞和监管不力。
下面将从三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1. 制度漏洞与监管不力出口退税制度是为了促进对外贸易和鼓励企业出口而设立的政策。
然而,由于制度和流程的复杂性,监管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容易受到欺诈和滥用。
退税金额的核算主要依赖于企业自报和监管部门的审核把关,如果企业提供虚假信息或监管部门审核不严格,就容易发生类似的欺诈案例。
2. 内部合谋与利益链条这起案例中,A公司的管理层与捣手密谋合作,共谋骗取出口退税款项。
这种内部合谋行为不仅漠视法律和道德底线,更破坏了企业的良好运营和公信力。
另外,该事件揭示了一条利益链条存在于管理层和捣手之间,利用这种合作关系来实施欺诈和骗取巨额资金。
3. 监管加强与法律完善为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应加强对出口退税制度的监管和管理。
政府应设立更为严格的审核机制,加强核实和抽查制度,确保企业提供的信息真实可靠,并加大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此外,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制度细则,提高法律的适应性和实施力度。
对策建议针对同批货物捣手130次骗出口退税1200万的案例,提出以下对策建议,以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1. 强化内部控制和审计机制: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和审计制度,加强对关键环节的监督和管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从事“四自三不见”业务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的出口企业进行处罚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从事“四自三不见”业务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的出口企业进行处罚的通知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从事“四自三不见”业务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的出口企业进行处罚的通知河北、江苏、福建、湖北、重庆、广东、广西、海南、陕西、贵州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宁波市国家税务局:1999年2月,总局发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查处涉嫌骗取出口退税案件的函》(国税函[1999]68号),要求有关地区对部分出口企业将空白报关单、外汇核销单等单证交给不法分子,以“四自三不见”方式从事假出口贸易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
最近,有关的12个地区已将调查情况上报总局。
经查,共有涉案出口企业29户,其中有的企业属单证丢失,被他人利用从事假出口活动;有的企业在自查中发现问题,并自动停止交易;有的企业将空白报关单、外汇核销单等退税单证交给不法分子从事“四自三不见”买单业务,因海关查实为假出口,扣押了有关单证,因而未能继续成交;有4户出口企业已办理了退税,退税款合计908.2万元。
鉴于上述情况,为严肃税收法纪,维护正常的外贸经营秩序,防止骗税案件的继续发生,根据《国家税务局、外经贸部关于出口企业以“四自、三不见”方式成交出口的产品不予退税的通知》(国税发(1992)15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4]031号)、《国家税务总局、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关于规范出口贸易和退税程序防范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行为的通知》(国税发[1998)8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决定对以下29户出口企业进行处罚:1、鉴于陕西省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湖北省孝感市进出口公司、广东省茂名市土产进出口公司、珠海经济特区进出口公司等4户企业将有关出口货物报关单、外汇核销单等退税凭证提供给不法分子,从事“四自三不见”买单业务,并已申报办理退税,骗税事实存在的实际情况,对其处罚如下:(一)对上述4户企业已退税款,必须于1999年10月1日前追缴入库,逾期不缴的,从期满之日起按日加收已退税款2‰的滞纳金;(二)对上述4户企业处以已退税款l倍的罚款,并限定于1999年10月1日前入库。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浙江省龙泉市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案件的通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浙江省龙泉市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案件的通报【法规类别】出口退税税收优惠【发文字号】国税发[1996]156号【发布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日期】1996.09.14【实施日期】1996.09.1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浙江省龙泉市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案件的通报(国税发[1996]156号1996年9月14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培训中心、长春税务学院:最近,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在浙江省纪委、省高检院的大力支持下,严肃查处了浙江省龙泉市饶龙轻工供销公司(以下简称饶龙公司)虚开发票,骗取国家出口退税的案件。
这起案件的主要责任人,原龙泉市副市长陈春明受到撤销副市长职务和留党察看的处分;原龙泉市财税局副局长徐建新(受处分前系龙泉市财政局局长、地方税务局局长)受到撤销财政局局长、地税局长和党内一切职务的处分。
其他相关责任人也分别受到了党纪、政纪处分。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1992年初,广东汕头陶瓷生活用品公司饶平分公司的两名业务员找到龙泉市经济协作办公室主任柯新华(原龙泉瓷厂厂长),联系在龙泉“联营”办公司,提出货源由他们组织,龙泉提供工业发票,并按发票金额比例给龙泉方提取好处费。
柯带他们找了龙泉市副市长陈春明、市长柯焕然。
听了他们介绍,两位市领导表示支持,并召集财税局、工商局、协作办、法院、司法局等有关部门和有关厂家领导进行商量,会上有的同志提出不同意见,但未被采纳。
经市主要领导同意。
陈春明于2月l0日至19日带领市府办、财税局、工商局、协作办以及龙泉瓷厂、木制品总厂等单位领导共9人赴广东考察。
临。
某进出口公司骗取出口退税稽查案例发表日期

某进出口公司骗取出口退税稽查案例发表日期:2009-06-22浦江╳进出口有限公司(一)、违法事实该案为公安经侦移送案件,稽查局接到稽查任务后,于06年2月28日对该公司下达了税务检查通知书,调取了03-05年度帐证资料及有关单据。
根据公安经侦移送案卷提供的线索,我们首先对该公司2003年7月份接受浦江╳制衣厂开具的四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进行了调查取证,取得了该公司涉嫌接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的部分证据,同时通过对浦江╳制衣厂的拓案检查,使证据进一步得到了完善。
另外在单证检查中,我们发现该公司2003年度有三份出口货物报关单内容存在疑点,通过与公安经侦同志一起赴达飞轮船(中国)船务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马士基(中国)航运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外调取证,发现这三份出口货物报关单及其相应核销单、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货物品名与进口国货物到达港提运单上所列货物名称不符。
通过内查外调,查明该公司主要存在以下税务违法事实:(1)2003年4月27日,该公司出口货物一批,货物名称为化纤制针织男长裤,数量13920件,总价43848美元,出口目的国俄罗斯,报关单号513690015,核销单号339590873,并取得由浦江╳╳制衣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四份,开票日期2003年7月14日,金额357904.60元,税额60843.78元,价税合计418748.40元。
经查,在43848美元的货款中,有36600美元是骆╳于2003年4月9日从俄罗斯汇到该公司的货款,并在03年4月10日由该公司支付给洪╳(实际按36600*8.2648=302491.68元支付),浦江╳制衣厂仅有7248美元的货款。
在以上四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当天,该公司支付浦江╳制衣厂货款汇率差额50176.72元(43848*9.55-302491.68(骆╳货款)-8000*8.26)。
因此,这批货物出口中,浦江╳制衣厂仅仅取得7248美元(折合人民币7248*8.26=59868.48)的货款和50176,72元差额,但开具了43848*9.55=418748.40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造成该厂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四份的税务违法事实。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出口骗税案
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出口骗税案
[ 作者: | 转贴自: | 点击数:27 | 更新时间:2004-9-11 | 文章录入:良子]
一、案情
(一)案件来源及基本情况
1998年6月4日晚,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披露了C 市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报关出口鼠标器空柜被S市海关查获一案,次日国家税务总局责成C市国家税务局立即对此案进行调查。
6月8日由市国税局稽查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组成的专案组展开调查,询问了企业业务人员丁某,审核了有关书证材料,初步认定C市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与S市电子公司、S市锁业公司的进出口业务是在中间人或客商自带客户、自带货源、自带汇票、自行报关、不见外商、不见货物、不见工厂情况下成交的,属于国家三令五申不能从事的“四自三不见”业务,且在整个过程中是以买断方式成交业务,出口报关当事人涉嫌骗取国家出口退税。
6月17日稽查局决定对C市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涉嫌骗取国家出口退税一案进行立案调查。
< br>C市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骗取出口退税案涉案单位及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S市电子公司,乡办企业,注册资金80万元,法人代表瞿某,主营范围为计算机配件、电教仪器。
S市锁业公司,乡镇企业,注册资金200万元,法人代表庄某,主营范围为制锁。
张甲,男,现年32岁,G省A市人。
张乙,男,现年29岁,G省A市人,系张甲之弟。
张甲、张乙以香港某企业公司代理人的名义伙同他人在S市、C市、H省等地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400余万元后潜逃,S市公安局某分局已于1998年4月2日批准对张氏兄弟刑事拘留并向涉案省、市公安机关发出通辑令。
庄某,男,现年43岁,S市某区人,S市工贸实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S市电子公司和S市锁
业公司董事长(该电子公司和锁业公司均系该工贸实业公司下属企业)。
因虚开增值税发票于1998 年1月8日被S市公安局某分局依法逮捕。
(二)违法事实
1996年春,张甲到S市,在庄某办公室,张甲向庄某谈到,由张甲负责找外贸出口单位,庄某负责找货运公司,货从S市报关出口。
外贸单位待收到海关报关单、退税单后,张甲将美元本票打入外贸单位,兑换成人民币,按谈妥的汇率,外贸单位将人民币打入庄某的公司账户,然后转往张甲的账户。
庄某公司所需增值税发票由张甲提供。
庄某明知张甲是让他搞假出口,但在不用资金就可获得非法利益的驱使下,积极参与张甲策划的犯罪活动,指使S市电子公司和S市锁业公司有关人员虚开增值税发票,在财务上做假账,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
1996年8月,S市电视机厂外贸科张某电话告知C市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业务员丁某,称S市电子公司有鼠标器出口,要求买断出口,结算按1:8.85的汇率给厂家。
丁某让张某把生产厂家、鼠标器规格、运输公司、客户等资料传真给他。
丁某收到上述传真资料后,给公司领导作了汇报,公司领导认为此业务可以做。
丁某按传真资料起草了国内购销合同和出口外商客户合同,与S市电子公司相互传真盖章认可。
然后丁某做好所有的报关单证交给S市电子公司指定的S市国际货运有限公司,由其承担装箱、运输、报关等事宜。
C市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收到S市国际货运有限公司退回的报关、退税等单证后,即通知S市电子公司来结算。
张甲、庄某等人将美元本票、增值税发票、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等交与C市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C市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待美元入账后,按1:8.85的汇率办理人民币汇票给张甲、庄某等人。
按以上的操作程序,自1996年9月至1997年9月,C市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先后三次“出口”S市电子公司和S市锁业公司的货物,申报并骗取出口退税款280余万元。
1997年11月,C市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委托S市集装箱储运有限公司报关出口鼠标器,因空箱被S 市海关现场查获,使这一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案得以暴露。
根据S市某区税务局第一分局传递的协查材料以及庄某的交代材料,S市电子公司和S市锁业公司开具给C市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全部属无货虚开,其所取得的增值税进项发票系从G省A市、B市等地取得,亦属无货物交易而虚开的。
S市电子公司和S市锁业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缴纳的税款,因其进项税金大于销项税金,所征税款已全部退还。
C市轻
工业品进出口公司共骗取国家退税款2811358.32元。
(三)检查方法
立案后,为查清全案事实,C市国税局稽查局分别向S市税务局某税务分局、S市公安局某分局税务案件侦查办公室去函件,请求协查C市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取得的S市电子公司、S市锁业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真伪,传递有关该案的调查材料。
回函结果表明,C市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出口鼠标器骗取出口退税案事实清楚。
(四)处理意见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四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国税发[1994]31号)之规定,对C 市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骗取国家出口退税行为作出如下处理:
1.限期追缴C市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骗取的国家出口退税款2811358.32元。
2.报请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停止C市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出口退税权1年。
3.对C市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骗取国家出口退税行为罚款300000元。
4.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二、分析
C市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在从事进出口贸易业务中,从事“四自三不见”买单业务,对货源、货物质量、价格以及纳税、客商资信等情况不认真了解,对交易、运输、报关等具体出口贸易环节不予监管,利用虚假退税凭证申报骗取出口退税,给国家造成了极大损失。
对“四自三不见”业务,海关要加强监管,税务机关在出口退税环节要认真审核有关单证。
同时,要加强税务稽查力度,依法从严从重打击涉税骗
税犯罪活动。
做到该补税的补税,该罚款的罚款,该移送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