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筝派右手演奏技法风格的比较及文化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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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煤炭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第31卷第3期Journal of Huaibei Coal Industry Teachers College
Vol.31No.32010年6月
(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
Jun.2010
南北筝派右手演奏技法风格的比较及文化阐释
王吉吉1,李婷婷2
(1.铜陵学院文学与艺术传媒系;2.铜陵市淮河路小学安徽铜陵244000)
摘要:古筝作为源自民间音乐文化的筝乐的表现载体,其技法风格由南北音乐不同的音乐风格决定。通
过南北筝派右手演奏技法所表现出的差别进行音乐地理学层面的探讨,领悟南北筝派右手演奏技法不同的文化缘由,可以提升古筝演奏者理解南北筝派所用演奏技法的文化含量的能力。北方音乐以刚为主,要充分展现北方筝乐刚健、粗犷、激越、雄浑的音乐风格而形成大指托劈为主,以形成饱满音色的右手技法;南方音乐以柔为主,要充分展现南派筝乐含蓄、柔美、细腻的音乐风格而形成以勾、抹为主,以形成柔和音色的右手技法。
关键词:南北筝派;演奏技法;文化阐释;地域差异中图分类号:J632.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134(2010)03-016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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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10-05-25
作者简介:王吉吉(1976-),男,安徽宿松人,铜陵学院文学与艺术传媒系讲师;李婷婷(1983-),女,安徽宿松人,铜陵市淮河路小学音乐教师。
早期比较音乐学的代表人物萨克斯说:“旋律和歌曲在本质上并不是那种可以由一个地区传播到另一个地区的文化品,它们作为自发运动的表现与民族气质和种族传统有着最内在的联系,它们往往是不可转让的———而乐器是纯粹的文化因素,它可能由于适合某一种族的爱好而被
某一民族吸收过来。”
[1]
萨克斯这一理论在古筝这一中国传统乐器及其音乐上得到了充分的映证。根据史料记载和当代学者的研究,现今流传于全国各地的古筝都可以溯源至先秦时期的“秦筝”,即今陕西地域,在历史的流变中,秦筝一直以秦地音乐文化的慷慨、
激昂性格为表现宗旨。不过,当秦筝流传至河南、山东、潮州、浙江后,尽管古筝在形制上基本保留秦筝的原始形制,但各地古筝所演奏的音乐早已不是秦地风格了,而各自表现属于当地文化圈所共有的音乐风格,也正因此才得以形成我们今天所说的南北各地筝派。从古筝乐器及其音乐的发展历程来看,完全映证了萨克斯的乐器传播理论———古筝音乐由于属于某一地域文化圈的文化风格,不会随古筝的流传而流传,而古筝则由于受到各地人们的喜
爱而流传至全国。所以,南北筝派的演奏技法由南北地域的音乐文化风格决定,而不是由乐器本身决定。基于这样一种文化学理念我们才能给南北筝派在演奏技法上所表现出的南北差异给予文化层面的阐释。
古筝的右手常用演奏技法主要有托、劈、挑、抹、剔、勾、摇、撮、刮奏等,由于古筝的形制基本相同,所用演奏技法也基本相同,南北筝派在演奏技法上的差异主要不在于技法的种类不同,而在于对这些基本演奏技法的使用有着不同的倾向性以及相同指法和技法有着不同的用力方式。
一、基本演奏技法的不同倾向
北方筝派要表现刚劲、粗犷的音乐风格,从音响学的角度来看,刚劲、粗犷的音乐风格需要出音果断,共鸣体充分振动,这样,人耳就能接受到强而快的音波,从而使人产生刚劲有力的感觉。所以,北方筝派往往选择能出音刚健、共鸣饱满的右手技法。在右手的常用技法中,由于大拇指的肌能发达,弹奏起来能使弦的振动充分,共鸣饱满,最符合北方音乐的需求,所以,北方筝派往往使用大拇指的托、劈来弹奏琴弦。如山东筝曲的旋律主要
由大指奏出,而以食指和中指作为配合。山东筝曲中的大指“摇”(或称“轮”),是以大指末端小关节作为活动部位,做连续快速的“劈托”构成,“劈”由大指向内,使用光滑的指甲背触弦,音色纯净。在传统的慢板筝曲中,大指无快速的“劈托”,而不存在摇指奏法。快速的摇指由于快速的触弦不能使弦振动充分,从而使音乐显得灵巧有余而不够浑厚,连续的劈托则虽然速度不快但触弦有力,虽稍显笨拙而出声厚重,显然更适合山东传统音乐刚健、激越的风格特征。山东筝派常用左右手联合奏出的“双劈”、“双托”、“双勾”、“双抹”也是其特色指法之一,形成这种指法的目的依然是为了加强、突出重音,能更好地体现山东筝乐古朴、浑厚的艺术特色。
河南筝曲的旋律演奏也是以大指为主,大指“连托”和“托劈”指法运用较多。河南筝曲中的“摇指”分为“密摇”和“游摇”两种。“密摇”是以腕部作为活动部位,带动整个大指关节连续快速“托劈”(指法顺序为先“托”后“劈”,与山东筝的指序相反)。其特点为音头重、密度大、连贯性强。河南筝曲中的大指摇总是配合左手的“揉、颤、按、滑”同时进行。强劲的音头犹如迸发的火花。
与大指的作用相比,在北方筝派中,食指和中指的使用则明显不如大指,在山东筝曲中,中指常与大指配合以“勾托”或“大撮”(托勾)的奏法变换音色或加强旋律的重音,几乎不独立弹奏旋律,即使旋律处于低音区,也由大指弹奏。食指的运用也只是偶尔协助大指弹奏旋律。在河南筝曲中,中指使用较多,仅次于大指。除了“勾托”和“大撮”外,中指还常用“剔”指(中指向外弹弦叫“剔”),它常与大指“托”连用,一般用于八度音的交替出现,叫作“倒剔正打”,即“托”与“剔”同时弹奏后,中指再“勾”回来,剔指的使用是河南筝派特有的指法。剔指在演奏时因中指像踢腿时的动作那样迅速向外弹出而得名,剔指同勾指相比更为强劲有力,显然也是因为更适合表现北方音乐而得以使用。河南筝派对食指的运用比大指和中指都要少。
可见,同属北方筝派的山东筝派和河南筝派,都很重视对大指的运用。大指技术往往成为山东筝派衡量演奏技艺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河南筝派则把大指“密摇”作为衡量演奏水平的重要表现。大指技术好则能充分表现出北方音乐刚
健有力、雄浑粗犷的气势。运动肌能仅次于大指的中指在北方筝派中的作用也仅次于大指,而食指由于运动肌能更差,所以运用的机率和作用也更小。从北方筝派对演奏技法的选择倾向就可以看出,指法的运用完全取决于音乐风格的要求。
南方充满柔性色彩的音乐风格与北方音乐风格正好形成对比,所以,南方筝派对演奏技法的选择与北方筝派正好相反。北方筝派注重大指的运用,而南方筝派则注重中指的运用,食指的运用也比北方筝派要多。如客家筝曲的运指习惯主要是“中指起板”,也就是突出中指的音响。在乐曲中,强拍和次强拍的位置上都注重运用中指“勾”的指法。浙江筝派的快四点弹法,是浙江筝派主要的演奏技法之一,是勾、托、抹、指法派生出来的一种组合技法,即“勾托抹托”指序组成的四点技法,这种技法同样强调中指的演奏力度,如浙派筝曲《云庆》、《四合如意》等乐曲就广泛采用四点技法,旋律线条轻快而流畅。四点弹法在潮州筝乐里称“三点一”或“双摧”,也称“顺”,非常注重顺指指序,多采用“勾、托”或“勾托抹托”的指法,中指一般是旋律音,要突出其音响,而食指和大指作为伴奏音型出现。从客家、浙江和潮州筝派的用指选择可以看出,由于南方音乐风格往往比较柔美、含蓄,不如北方音乐的刚健有力,所以在用指倾向上也选择力度不如大指的中指作为右手弹奏旋律的主要手指。
北方筝派为了表现北方音乐刚健、粗犷的风格特征,大量运用刚健有力的大指技法来表现。如河南筝曲《思春》主要技法都是由大指运用托、劈技法或大指与中指的夹弹、倒踢正打法奏出,且强拍强位置的音符全由大指技法奏出。而在浙江筝曲《云庆》中,其中用大指托的技法,明显比北方筝派要少得多,且大指技法都运用在弱拍和弱位置,而强拍和强位置都运用食指抹和中指勾的技法奏出,大指技法由于处于弱拍和弱位置,在用力上一般不能比食指和中指技法强,往往要求用指尖的力量,音色要求亮且柔和,不能生硬、笨拙。正是由于运指的不同选择,这样就使得南派筝乐在演奏力度上不如北派筝乐强,从而彰显出南派筝乐的含蓄、柔美的音乐风格。
二、相同指法和技法的不同用力方式
南北筝派除了对基本技法有着不同的选择,还表现在相同指法和技法的不同用力方式产生不同的力度和音色,从而形成南北筝乐的风格对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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