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公室政务值班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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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定的通知-津政办发〔2016〕92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定的通知-津政办发〔2016〕92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定的通知正文:----------------------------------------------------------------------------------------------------------------------------------------------------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定的通知津政办发〔2016〕9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1月8日天津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政府系统政务值班、应急值守工作(以下统称值班工作),实现值班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确保政令全时畅通,信息接报及时准确,高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依据《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津政发〔2013〕3号)和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人民团体、市属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中央驻津单位(以下统称各单位)的值班工作。

第二章值班室设置第三条市政府总值班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厅,负责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履行市政府机关政务值班、应急值守、信息汇总、综合协调等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

各单位要独立设置值班室,一般设置在机关办公楼的一楼,严禁与本单位保安室(司机室)或其他部门混用。

第四条值班室应配备以下设备、装备和资料:(一)有线座机值班电话(有录音功能或者连接录音设备),严禁将值班电话与传真机、热线电话及单位门卫、保安、物业等电话共用,值班电话严禁转移使用。

(二)满足值班工作要求的计算机、传真机、复印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有条件的可配备内网计算机、加密传真机、短信平台等通信设施。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值班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值班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值班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值班工作的通知遂工管办发20xx40号遂宁市创新工业园管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值班工作的通知各街道办事处,各局、办、室:为确保信息渠道畅通,根据市政府有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园区政务值班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章立制,推进政务值班规范化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政务值班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完善信息搜集、处理和报送办法,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保证值班电话畅通有人接听,特别是汛期间,机关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管委会防洪值班的统一安排,按时到岗履职,上班时间的中午、晚上及双休日务必要有人留守4012总值班室坚持值班(外面就餐不超过半小时),并作好记录;街道办事处要参照管委会的办法,统一排班,落实专人进行24小时防洪值班;在国家、省、市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及“元旦”、“春节”、“五一”、“十一”期间,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并将值班安排情况书面上报管委会党政办。

二、明确职责,增强政务值班责任意识接收、传达管委会及上级部门的电话指示;负责突发事件信息情报接报、分送、信息反馈等工作;处理辖区、本部门内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指导、督促下级单位的政务值班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落实责任,强化政务值班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政务值班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管委会督查室对各街道、机关各部门值班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出现脱岗、溜岗现象的,拒不执行应急指令或执行不力的,迟报、谎报、漏报、瞒报、虚报重大信息情况的,出现一次扣部门年终目标分0.5,并严格责任追究。

请各级各部门将24小时政务值班电话号码(抽查以此为准)于20xx年7月12日前书面报送至管委会党政办。

联系电话:2627000,传真:2627011。

附件:遂宁市创新工业园防洪值班表二一年七月九日遂宁市创新工业园管委会办公室20xx年7月9日印发(共印25份)扩展阅读: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政务值班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政务值班工作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风景区)管委会: 20xx年春节将至,为保障政务值班系统有序运转,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让全区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根据区政府领导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政务值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应急处置工作,把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的部署落到实处从历年春节期间的政务值班工作来看,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都时有发生。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值班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值班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值班工作的通知各位同事:大家好!近期经过全体同事的共同努力,我们的政务服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

为了进一步加强政务值班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值班职责1. 制定值班轮班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每个同事的值班时间,并制定轮班表以确保24小时值班不间断。

2. 确保值班人员到岗到位:值班人员应严格按照轮班表安排,准时到岗,工作时间内不得离岗。

3. 做好值班备勤工作:值班人员应保持电话通畅,并随时保持联络畅通,确保能及时回应公众的咨询和投诉。

4. 处理突发事件:值班人员须具备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做好紧急情况的及时处理和处置,确保公众的安全和利益。

二、提高服务质量1. 严格按照岗位标准规范操作:值班人员应熟悉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并按照标准操作流程提供服务,确保服务质量。

2. 细心倾听并及时回应:对于公众的咨询、投诉和建议,值班人员应细心倾听,耐心解答,并及时回应,不得敷衍塞责。

3. 提供全面准确的信息:值班人员要及时更新政务信息,提供公众所需的全面准确的信息,确保公众获取相关政务资讯。

4. 加强信息采集和统计:值班人员要详细记录公众的问题和投诉,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以便及时处理和解决问题。

三、规范工作流程1. 健全指挥机制:建立健全值班工作指挥机制,明确各级值班人员的联系方式和职责分工,确保协同配合。

2. 增加工作技能培训:加强值班人员的工作技能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不断完善服务水平。

3. 定期召开交流会议:定期召开值班人员交流会议,分享工作经验和技巧,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促进工作的改进与提升。

4. 审查和改进工作流程:定期对值班工作进行审查和改进,总结经验教训,探索适合本单位的工作流程和管理方式。

四、加强宣传工作1. 宣传政务值班政策:通过各种途径宣传政府的政务值班政策,提高公众对政务值班工作的知晓度和信任度。

2. 定期发布工作成果:定期发布政务值班工作的成果和服务体验,将政府的努力和成效传递给广大公众,增强政务值班的公信力。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系统政务值班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系统政务值班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系统政务值班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12.31•【字号】筑府办函[2014]7号•【施行日期】2013.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系统政务值班的通知(筑府办函[2014]7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市管企业:长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政务值班工作,特别是针对2013年国庆期间全国值班工作检查情况,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省加强值班工作整改落实。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就贯彻落实中央以及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加强和做好我市政务值班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近期省政府印发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系统政务值班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函〔2013〕152号,同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再次就我市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和政务值班工作作出了安排和部署。

为此,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政务值班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体系建设。

政府系统政务值班机构在日常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中承担应急值守、信息汇总、综合协调、宏观指导等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随着形势和任务的变化,政务值班职能仍在不断充实和拓展。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政务值班工作的重要性,把政务值班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

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亲自过问,有效解决本地区、本部门在政务值班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切实提高政务值班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要加强体制创新,探索整合内部具有政务值班、信息处理等职能相近的内设机构。

健全和完善政务值班机构,结合实际合理调整机构设置和编制,充实人员,确保各级政府系统政务值班人员编制满足日常应急管理工作需要。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潍政办字[2010]182号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潍政办字[2010]182号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正文:---------------------------------------------------------------------------------------------------------------------------------------------------- 潍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潍政办字〔2010〕18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切实做好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保证政府工作的正常高效运转,及时妥善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积极推进政务值班工作规范化。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要求,各级政府、政府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以及与政治安定、社会稳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单位,均应设立专门的值班工作机构或赋予内设机构值班工作职能,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认真履行本级、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值守、信息汇总、综合协调等职能。

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及重要活动、重大会议等敏感时期,应加强值班力量。

要进一步加大投入,为值班部位配备专用电话、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等相应的办公自动化设备,保证应急值守工作的顺利进行。

市政府总值班室(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定期对各级、各部门值班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并将检查情况向市政府领导汇报。

二、认真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

突发事件信息实行分级报告和逐级上报制度。

凡是发生在本地区本部门或本系统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突发事件,各级、各部门在及时做好处置工作的同时,必须在事件发生2小时内将有关情况逐级上报市政府。

紧急情况下,可先通过电话口头报告,再书面报告。

特殊情况下可越级上报,但必须同时报告上一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单位。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范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范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12.09•【字号】洛政办〔2019〕63号•【施行日期】2019.1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范的通知洛政办〔2019〕6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洛阳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范》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12月9日洛阳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范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健全定位清晰、责任明确、运转高效的值班工作体系,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依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值班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以下统称各单位)的值班工作。

第三条各单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

第四条各级值班人员要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以及沟通协调能力。

做到爱岗敬业、恪尽职守、严谨细致、一丝不苟。

第五条值班工作人员要熟悉值班业务,熟记值班规定,熟知值班工作流程,熟练使用值班设备。

第六条不得安排临时聘用人员、离退休人员和未经培训人员值班。

第七条市政府总值班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督导全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履行市政府政务值班、信息上报、综合协调等职能。

各单位要明确管理本单位值班工作的机构,履行政务值班、信息报告、综合协调和指导督促所属单位值班工作等职能。

第八条各单位值班室要独立设置,严禁与本单位保安室(门卫室)或其他部门混用。

有条件的要划分值班工作区和休息区,设置标明单位名称的背景墙或铭牌。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2012]44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2012]44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2.06.13施行日期2012.06.13文号晋政办发[2012]44号主题类别公安综合规定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2012〕44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为切实加强和改进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值守应急和信息报告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政务值班是应急管理工作的基础,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是政务值班的重要工作。

当前,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国内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

做好新形势下的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搞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是各地政府正确应对各种情况、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职责。

各地、各部门和单位必须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切实把做好新形势下的政务值班和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二、积极推进政务值班工作规范化(一)建立健全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设立值班机构,落实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遇有突发事件、重要活动、重大会议和主要节假日等情况,要加强值班力量。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的通知-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的通知-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的通知正文:----------------------------------------------------------------------------------------------------------------------------------------------------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的通知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近期,我省多地遭受暴雨和强对流天气袭击,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为落实省、市有关通知和领导批示精神,切实做好政务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执行纪律,完善值班制度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政务值班和应急值守工作,切实增强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把政务值班和应急值守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进行部署。

一是要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

有关负责同志要亲自带班,确保责任层层落实到位。

二是要改善值班条件。

明确必须建立值班室的单位,要建立健全值班室及值班制度,配备必要的电话、传真等设备设施。

暂无条件建立值班室的单位,也要制定相应的值班制度,利用其他办公场所开展值班工作。

三是要强化纪律约束。

政务值班和应急值守人员必须是熟悉情况、责任心强的正式干部,必须坚守岗位,杜绝值班期间擅自脱岗现象。

四是要保障政令畅通。

各单位值班电话必须 24小时畅通,随时有人接听,单位主要领导和应急值守人员要做到手机 24小时开机。

要加强对值班人员的业务培训,熟练掌握电脑、传真机等基本操作技能,能够及时处理上级来文来电和基层请示,紧急事项和重要情况立即报告。

五是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

各单位值班室要张贴值班表、值班规程、本单位干部职工联系电话,建立值班台帐,做好值班记录。

市政府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办公室)将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定期抽查政务值班执行情况,并进行通报。

二、加强信息研判,迅速报告情况要认真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加强信息搜集汇总和分析研判,及时应对,妥善处置。

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值班工作的通知-丽政办发[2003]71号

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值班工作的通知-丽政办发[2003]71号

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值班工作的通知正文:---------------------------------------------------------------------------------------------------------------------------------------------------- 丽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值班工作的通知(丽政办发〔2003〕7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为深入贯彻全省政府系统值班工作座谈会精神,充分发挥值班室“应急、值守、信息传递”的职能,确保全市政府系统高效运转、及时处置各种紧急重大突发情况。

根据中央、省对值班工作的安排部署,为进一步提高全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效率和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值班工作的领导。

值班工作是办公室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政府机关形象的窗口,起着上情下达、下情上报、联系左右、沟通内外的重要作用。

值班工作面广量大,头绪繁多,任何一点疏忽,都可能酿成严重的后果,是关系到确保政令畅通,确保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

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和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值班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日益重要,对值班室的职能定位,不能仅仅停留在过去单纯的接电话和收传真等认识层面上。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值班工作在政府各项工作中的地位和重要性,要从讲政治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重视值班工作,切实加强对值班工作的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充分发挥其“值守、应急、传递信息”的职能作用,努力把值班室建设成为既能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又能综合协调,协助政府处置各种紧急重大突发情况的重要机构之一,切实为保障政府机关工作正常运转发挥积极作用。

二、进一步认清值班工作的职责。

当前,我市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

在发展经济和深化改革的过程中,一些长期积累的深层次矛盾不可避免地暴露出来。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范》的通知-徐政办发[2014]18号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范》的通知-徐政办发[2014]18号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范》的通知正文:----------------------------------------------------------------------------------------------------------------------------------------------------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范》的通知(徐政办发〔2014〕1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确保政令、信息畅通,实现政府系统值班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徐州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范》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2月25日徐州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规范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及时报送紧急重要信息,协助领导迅速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更有效地履行政府系统值班室工作职责,更好地为领导、基层和群众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徐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徐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市政府总值班室负责市政府及办公室日常值班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应设立值班工作机构,或赋予内设机构值班工作职能,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值班人员,承担本级政府及其办公室的日常值班工作。

法定节假日由办公室安排熟悉情况的干部值班,政府领导及办公室负责同志带班。

凡与政治、社会稳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应赋予内设机构值班工作职能,配备足够数量的值班人员负责值班工作。

遇有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及重要活动、重要会议等敏感时期,应由领导在岗带班并加强值班力量。

第三条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值班工作,选派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纪律严明、有较强综合分析能力和协调处置能力的工作人员从事值班工作。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进一步加强值班带班制度等工作的通知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进一步加强值班带班制度等工作的通知

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进一步加强值班带班制度等工作的通知将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带班制度等工作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值班工作和执行双休日、节假日领导带班制度是确保政府管理工作及时高效运转的重要手段,是应急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近年来,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单位切实加强领导,不断完善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政令畅通,有效保障政府系统的高效运转和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但一些单位对值班工作重视不够,制度不完善、人员不落实、网络不畅通、信息报送不及时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领导值班带班制度等工作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15〕127号)和县领导批示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值班带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各乡(镇)政府、各单位要设立专门的值班室,配备必要的办公和通信设备,要安排专人或由本单位干部轮流值班。

各乡(镇)政府、各单位要保证节假日、双休日文电机要人员到位,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保证各项工作及时有序、有效落实到位。

请各乡(镇)政府、各单位于8月20日前将值班室电话号码通过政务网分别报送至县政府办公室秘书科和县效能办,汇总后将予以对外公布。

二、进一步完善节假日、双休日领导带班工作制度各乡(镇)政府、各单位要认真执行双休日、节假日领导带班制度,落实值班带班人员职责,确保在岗在位,做好值守应急工作。

带班领导对带班期间工作负全责,不得擅离岗位,要保持通讯畅通,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在半小时内赶到办公地点或应急指挥机构。

同时,要准确判断、立即报告重大事项和重大突发事件,妥善处理,不得延误。

如带班领导临时有事要提前安排其他领导代班。

各乡(镇)、各单位要在节假日放假前3天,将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名单报送县政府办公室秘书科和县效能办。

三、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信息处理水平突发事件信息处理是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的`一项重要工作。

《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行政管理工作,规范机关办公秩序,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确保全局工作有效运转,根据局党委研究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带班领导值班要求带班领导要坚持以身作则,履行好带班期间的领导责任,负责协调处理有关问题,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对重大问题或难以协调的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向主要领导汇报。

二、值班人员要求局机关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办公室负责制定值班计划,值班人员对值班期间工作负直接责任。

(一)严格按照局作息时间值班,并提前15分钟到岗,晚上值班时间为19:30—21:30,非常时期按要求进行24小时值班。

(二)值班人员必须在传达室值班,不得在值班期间长时间回到自己办公室。

(三)恶劣天气、夏季防汛等其他特殊情况根据需要安排24小时值班。

(四)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有重要事项及时报告、请示值班领导。

(五)坚守岗位,不得出现缺岗、空岗现象。

(六)值班人员与门卫共同负责,保护好局内财物安全,并保持好传达室内外卫生整洁。

三、驾驶员值班要求驾驶员值班车辆由带班领导负责调度,白天必须按照作息时间到岗到位,晚上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随叫随到。

四、门卫人员值班要求(一)正常工作日白天必须确保2人同时值班,晚上及双休日、节假日白天可上岗1人值班。

(二)工作日时间,轮流在办公大厅值班,对外来办事人员一律进行登记。

对找各科室、单位办事的外来人员,负责告知所在科室、单位;对找各位副职领导的外来办事人员,负责电话通知有关领导,并告知领导办公室所在位置;对找局主要领导的外来办事人员,联系办公室主任进行预约,预约后由办公室人员陪同到主要领导办公室。

(三)晚上及双休日、节假日白天,在传达室值班。

(四)在大厅值期间,需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有重要事项及时报告、请示。

(五)坚守岗位,不得出现缺岗、空岗现象。

(六)双休日、节假日和晚上,与值班人员共同负责,保护好局内财物安全,并保持好传达室内外卫生整洁。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的通知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的通知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4.01•【字号】双政办发〔2019〕18号•【施行日期】2019.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的通知双政办发〔2019〕1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和在双中、省直各单位:值班工作是政府系统上传下达、履行职责、高效运转的重要保障。

近年来,各县(区)、各部门高度重视值班工作,按照总体工作要求,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健全完善值班工作体系,有力保障和促进了政府服务平稳高效和有序运转。

但在日常工作运行和值班检查中也发现部分县(区)和部门还存在值班联络不畅通、信息报告不及时、值班信息质量不高、漏报错报等问题。

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秘书局、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做好2019年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中秘文发〔2018〕18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9〕1 号)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对值班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全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加强值班工作的重要性当前,我市正处于新旧动能转换、爬坡过坎期,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风险挑战不断增加。

因此,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对于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及时妥善应对各种重要紧急情况、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各县(区)、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充分认识当前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重要性,要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总体安排部署,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统筹谋划,坚持问题导向和精准施策,健全完善定位清晰、责任明确、运转高效的值班工作体系,建设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保障有力的值班队伍。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形势下值班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形势下值班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形势下值班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22.01.17•【字号】沪民办发〔2022〕2号•【施行日期】2022.0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形势下值班工作的通知局属各单位:根据上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有关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形势下值班工作,建立健全责任明确、运行高效、反应灵敏、协调有力的值班工作体系,及时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确保各单位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清加强值班工作的重要意义值班工作是各单位的一项重要职责,是保障单位正常运行的重要环节,是应对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重要内容。

当前,全局上下正紧紧围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统筹抓好新冠疫情防控和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各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加强对值班工作的领导,不断建立健全值班工作体制机制,不断提高值班工作能力和水平,确保政令畅通,确保运转高效,更好服务我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二、进一步明确值班工作责任体系(一)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对本单位值班工作负总责,要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层层压实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检查指导值班工作。

(二)各单位办公室要认真履行各项值班工作职责,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切实做好值班联络、领导同志外出报备、重大突发事件及紧急事项的请示报告等有关工作,细化完善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三)局办公室和值班室对局属单位值班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开展检查并督促整改。

三、认真做好值班带班工作(一)根据各单位工作性质,按照分类分级要求,局属单位分为:有服务对象和生产经营任务的单位、办公类单位(见附件1)。

(二)工作日和“双休日”期间,有服务对象和生产经营任务的单位执行值班员在岗值班、24小时坚守岗位,带班领导保证联络畅通、工作需要时第一时间返岗;办公类单位执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24小时电话值班、工作需要时第一时间返岗。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政府机关值班工作规范》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政府机关值班工作规范》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政府机关值班工作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5.27•【字号】沪府办发[2006]21号•【施行日期】2006.05.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政府机关值班工作规范》的通知(沪府办发〔2006〕2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上海市政府机关值班工作规范》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六年五月二十七日上海市政府机关值班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和政府机关的值班工作,确保信息畅通,依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本市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值班工作。

第三条(基本原则)值班工作遵循有情必报、运转高效、反应迅速、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四条(值班工作职责)值班工作的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日常值班和紧急事务的处理;(二)建立值班信息网络,确保联络畅通;(三)建立健全值班工作各项制度和规范,推进值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四)负责对下级政府和本级政府部门值班工作的督促、指导、检查,组织值班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五)及时报告和协助领导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六)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章值班工作制度第五条(值班组织形式)市、区(县)政府设立总值班室,各级政府所属部门设立值班室,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

(一)市、区(县)政府总值班室值班人员原则上由市、区(县)应急办人员担任,实行双人专职昼夜值班;(二)承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议事协调机构值班室值班人员原则上以专职值班为主;(三)政府机关其他部门值班室值班人员原则上由办公室(或秘书处)和相关职能处室人员轮流担任。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正文:----------------------------------------------------------------------------------------------------------------------------------------------------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二OO七年一月十五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做好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是各级政府和部门的重要职能。

近年来,我市政府系统的值班及信息报送工作总体上比较好,在保证政府决策、处置突发事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也有少数县区和政府工作部门对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重视不够,带班领导只挂名不在岗、关闭手机或不及时接听电话,办公室无人值守,电话无人接听,值班工作时紧时松,紧急重大信息上报不及时甚至迟报、漏报情况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政府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效率。

为保证政府和部门工作的正常高效运转,现就进一步加强带值班及信息报送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政府系统值班信息报送工作。

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是保证政府工作正常运转的重要环节,是为领导处理紧急突发事件提供有效服务的重要手段。

当前,我市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十分繁重,加强政府值班工作,确保各类信息渠道畅通,对于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维护全市社会稳定,实现商洛突破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县区各部门必须进一步统一认识,切实把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坚决克服麻痹思想,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政府系统每天24小时联络畅通。

二、健全各项制度,严格落实带值班工作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强值班及值班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精神(商政办发[2005]107号),进一步建立健全带值班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实行严格的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带值班责任,做好值班工作。

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工作的通知

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工作的通知

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5.27•【字号】•【施行日期】2017.05.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武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工作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中央、省属在武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工作,严明值班工作纪律,及时准确报送信息,提高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和服务社会的能力,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甘办发电〔2017〕6号)和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全省政府系统应急值守工作情况通报》精神,现就加强值班值守工作通知如下:一、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

日常值班期间,各县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有领导同志在岗带班;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重要节假日期间,各县区要有党委或政府1名主要领导带班,各部门、各单位要确定1名领导同志在岗带班,及时处理紧急事务。

二、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

值班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确保值班电话及传真24小时畅通。

值班电话、传真不得随意更换或呼叫转移。

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做好交接工作,防止工作断档。

遇到突发情况,要严格按照应急信息报送规范和时限要求报送应急信息。

各部门、各单位《值班记录》及其它值班文件资料等要完整保存归档。

值班安排表要按月进行编排,明确值班时间、值班人员、带班领导和值班电话、传真,于每月28日前报送市政府办公室(404室),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重要节假日,各县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单独安排值班工作,提前3天向市政府办公室报备节日值班安排表。

三、严格遵守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规定。

在值班期间接到来文来电或突发事件信息时,值班人员要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并按公文处理规定做好文件或来电处理工作。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1.24•【字号】郑政办文[2008]7号•【施行日期】2008.01.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的通知(郑政办文〔2008〕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近年来,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值班工作,值班制度逐步建立,值班设施不断改善,人员素质不断提高,值班工作不断规范。

各级值班机构认真履行职能,在联络通畅、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前,加强应急管理的新形势对值班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但目前全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开展不平衡,不少单位的值班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有的地方和部门领导对值班工作重视不够,管理不严;有的单位值班力量较弱,人员少,业务能力较差;一些单位缺乏必要的办公设备,甚至没有专门的值班室;个别单位还存在脱岗和用移动电话值班的现象等。

这些问题的存在,往往会导致突发事件信息报告不及时、应急处置不到位,重要政务信息得不到及时办理,甚至会造成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必须引起高度关注。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有关要求,切实加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特作以下通知:一、切实提高对值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值班工作是政府系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做好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信息,对市委、市政府了解社情民意,全面、准确掌握情况,快速、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保证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维护社会稳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等具有重要意义。

值班室是政府系统运转的重要机构,是公共服务的枢纽和窗口,起着沟通内外的关键作用。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对值班工作高度重视,对如何做好值班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提高对值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采取得力措施,切实加强值班工作。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的通知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的通知

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辛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9.03.12•【字号】辛政办字〔2019〕10号•【施行日期】2019.03.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辛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的通知辛政办字〔2019〕10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为深入推进全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建设,建立健全定位清晰、责任明确、运转高效的值班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值班室在处置重要紧急情况和各类突发事件中的运转枢纽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9〕1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的通知》(冀政办字〔2019〕24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坚持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值班工作的重要性加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对于保持政令畅通、及时妥善处置重要紧急情况和各类突发事件、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至关重要。

当前,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以及我市面临着千载难逢的重大发展机遇,都对值班工作提出了更高标准、更严要求。

各乡镇、各部门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值班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不断健全定位清晰、责任明确、运转高效的值班工作体系,为推动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落实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二、严格执行规定,压实值班工作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执行国家、省下发的一系列关于加强值班和信息报告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制度规定,按照市政府关于做好值班工作的有关要求,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肃值班工作纪律,严禁擅离职守,坚决杜绝联络不畅、非正式人员顶岗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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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公室政务值班工作的通知
各股、室、局、办: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公室政务值班工作,及时报送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事项信息,快速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确保政令畅通,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通知。

一、值班工作的重要意义
以突发事件应对、信息获取和报送为关键的值班工作连着千家万户,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各办局股室队中心要着眼值班工作任务,锻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勇于担当、战斗力强的值班队伍,做到各司其职、守土有责、责任到人,推动实现岗位职责明确、值班保障有力、工作制度固化、工作行为规范、协调落实有效、监督管理到位的值班工作格局。

二、值班工作的职责和制度
值班工作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等职能,确保本级党委与上级党委、下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单位)联络畅通。

负责每天24小时政务值守工作和协调处理紧急事务;负责接报突发事件和重要紧急事项信息,及时传达和督促落实领导同志对突发事件信息的指示批示,并及时反馈落实情况;保障值班设施
良好、设备运行正常,确保通讯联络畅通;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24小时值班制度。

每天安排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

如遇重大突发事件、特殊敏感时期等,可实行双人或多人专职24小时值班。

(二)领导带班制度。

法定节假日、特殊敏感时期等,办公室负责同志驻地带班,带班领导24小时在岗带班。

(三)来电接听制度。

值班人员应及时、认真接听来电,精练、礼貌应答,重要来电要准确、详细地做好记录,必要时可要求来电方报送书面材料。

(四)首接负责制度。

第一个接听电话的值班人员应负责全程跟踪,及时办理和回告,直至办理结束。

(五)值班记录制度。

值班人员应如实填写值班日志并妥善完整保存《值班日志本》。

内容主要包括:值班时间、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值班情况(来文来电办理、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处置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记载的重要内容等)、交接班情况(含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和需要交办的有关事项、交接时间及交接班人员姓名)等。

突发事件应按时间顺序详细记录处置全过程。

记录应要素齐全、详略得当、字迹清楚。

(六)交接班制度。

交班人员应将值班情况、设备运行情况、未处理完毕事项等当面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并由交接班双方签
字确认,保证值班工作全天候无缝对接。

(七)保密制度。

值班人员使用电话、传真、计算机网络传递有关文件和信息时,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杜绝泄密、失密事件发生。

未经允许,不得让无关人员在值班室滞留或使用值班设施、设备。

(八)检查通报制度。

办公室将定期或不定期对值班工作进行检查和抽查,及时通报检查、抽查结果。

三、值班信息报告要求
(一)信息接报。

值班人员应积极主动、多渠道核实接报突发事件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符合有关信息报送要求的,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规定范围报告有关领导;对于情况不清楚、要素不全的,要及时核实补充后报告;必要时,值班人员直接与现场指挥员或信息联络员连线了解情况;情况紧急时,可边核实、边报告。

(二)报告内容。

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内容要客观真实、简明扼要、表述准确,应包括以下要素: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已造成的后果、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

对突发事件及处置的新进展、可能衍生的新情况要及时续报;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要进行终报。

(三)信息核报。

接到上级值班机构要求核报的突发事件信
息,应在规定时间内反馈。

如遇特殊情况,确实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核报的,要及时解释原因,并按上级值班机构要求继续做好相关工作。

(四)报告时限。

突发事件发生后,值班人员应在15分钟内向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同志电话报告、30分钟内书面报告。

接到上级值班机构要求核报的信息,原则上,电话反馈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对于明确要求报送书面信息的,反馈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

有关法律法规对某类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于敏感时间、敏感地点、敏感性质的事件信息,或可能演化为较大以上突发事件的信息,以及其它认为需要向上级党委报告的相关信息,不受分类分级标准限制,应及时上报。

(五)报告方式。

按照轻重缓急和密级,灵活选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方式,主要包括:电话、短信、网络报告信息,微信app发送视频音频信息。

紧急情况下,可先电话报告,再书面报告。

四、值班工作奖惩
办公室将加强对值班工作的督促检查,对落实值班制度、履行值班职责、工作实绩突出的个人予以表扬,并在工作实绩考核、评先评优工作中予以客观反映。

在值班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并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
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值班人员脱岗、漏岗的;
(二)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突发事件信息的;
(三)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处置过程中相互推诿,对领导同志和上级机关的指示、批示落实不力的。

附:1.《值班日志本》样式
2.突发事件或来文来电处置流程
突发事件或来文来电处置流程突发事件或来文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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