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养老设施专项规划公示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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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养老设施专项规划
1 规划背景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实现“老有所养”是政府改善民生、落实民利、实现市民健康老龄化的重要举措,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使发展成果更好地惠及普通市民的必然产物。
当前北京正以跑步的速度进入老龄社会,老龄化程度日趋严峻,养老形势十分急迫。为此,根据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近期由市规划委和市民政局共同组织编制了《北京市养老设施专项规划》,该规划是全国范围内第一个省市级的养老设施专项规划。
《北京市养老设施专项规划》的编制是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促进城乡统筹、改善民生、维护首都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任务;是落实大民政理念,积极应对老龄化问题的重要工作;是构建北京新型养老服务体系,指导北京养老设施建设的重要依据;是贯彻科学发展观和“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三大理念的重要体现;是提高城市竞争力、推动北京建设世界城市的基础保障。
1.1 规划依据
1.1.1 政策文件
(1)《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国办发[2006]6号)2006年2月(2)《北京市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63号)2000年10月(3)《关于加快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的意见(京民福发[2008]543号)》(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2008年12月
(4)《北京市市民居家养老(助残)服务(“九养”)办法》2009年10月(5)《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
(6)《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作的实施意见》(京发[2009]17号) 2009年6月1.1.2 规范标准
(1)《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GB 50437-2007)
(2)《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市规发[2006]384号)
(3)《北京市城市建设节约用地标准(试行)》(京政办发[2008]19号)
1.2 规划范围和规划期限
1.2.1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覆盖市域 16410平方公
里。
1.2.2 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0年,与《北京城市总
体规划(2004年-2020
年)》期限一致。
1.3 工作重点 本次规划高度认识北京老龄化形势的严峻性和发展养老服务事业的急迫性,在充分分析养老服务设施现状以及与建设世界城市目标存在的差距的基础上,
以“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照料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新型养老服务体系为依据、以空间资源协调配置为基础,明确各类养老设施的规划发展对策和建设要求,提出各类养老设施的规划实施建议。
市域总规用地功能图
工作对象及工作重点
2 基本情况
2.1 北京老龄化趋势及养老需求分析
2.1.1 老龄化趋势分析
(1)老龄化速度快、老年人口绝对数量大
北京市老年人口从1990年的111万
增至2009年的263.3万,年均增长率
(7.2%)高于总人口增长率(3.3%)。
2009年老年人口比例达到15%,高于全国
平均水平(12.5%)。据预测2020年老年
人口将达到350-400万,约占总人口的
20%;2050年老年人口将超过650万,超
过总人口的30%。
(2)空巢化、高龄化并行,失能失智老人增多
2009年纯老年家庭人口约41.5万人,
占老年人口的18.1%。按照人均寿命80岁计
算,空巢期将会在20年以上。2009年高龄
老人达到32.7万,占老年人口的14.4%;
2020年高龄老人将逼近60万人,2050年突
破100万人。不能完全自理的老人已占老年
人口的14%,其中近一半为失能失智老人。
(3)老年抚养比不断提高,城市竞争力受到不利影响
老年人口增多,导致劳动力年龄结构
老化、社会保障负担加重、社会稳定隐患
增大等一系列问题,将导致对城市竞争力
的不利影响,老龄化问题是北京建设宜居
城市、世界城市的巨大挑战。 2.1.2 养老需求分析
(1)养老服务需求总量日益增大
北京市老年人口增长情况
北京市高龄老人发展趋势 北京市高龄老人发展趋势
老年人口总量不断增长,占总人口比例不断上升,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社会对养老设施需求总量日益增大。
(2)养老需求多层次、多样化
由于老年人家庭结构、年龄和健康状况、经济状况、养老观念等的差异,养老需求呈现养老服务需求全方位、养老模式多样化、养老服务提供特色化的特点。
(3)养老服务专业化、特色化
高龄老人增多、慢性病多发,导致老人对专业化长期照护服务的需求不断提高,针对特殊老人的专门性、特色化服务需求不断增长,如专门收住痴呆老人的护养院。
(4)残疾人的照护需求
残疾人,特别是60周岁以下的重度残疾人(约11万人)在基本生活照料、医疗、康复等方面需求与老年人相近,可入住养老机构接受专业服务。
2.2 北京养老服务保障及设施发展概况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老有所养”工作,养老保障和服务政策不断完善、财政投入不断加大,初步形成了“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以社会优待为拓展”城乡一体化的新型养老服务体系。
2.2.1 养老服务和养老保障水平居全国前列
(1)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逐步建立
●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如农村养老金和合作医
疗等。
●应保尽保、分类施保的老年社会救助制度:如低保、五保和慈善救助等。
●分年龄段实施、适度普惠的老年社会福利制度:如高龄津贴、养老助残
券等。
(2)多元化的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形成
●实施《关于加强老年人优待工作的办法》,65岁以上老人可享受11项社
会敬老优待措施。
●出台和实施《北京市市民居家养老(助残)服务(“九养“)办法》。
●实施《关于加快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