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管理改革办法( 定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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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未实行年薪制的新员工:按招聘时公司承诺的月工资标准(符合晋级条件的按晋级后的工资标准)发放。
2、休整期间项目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公司考勤制度要求正常上下班。完善好现场签证的审批和工程验收、竣工资料和备案资料,并保证各项资料的齐全完整,符合申报优质工程的要求;协助相关部门完成编制工程决算和工程成本分析;办理人工费结算及上报审批工作;配合决算审计;参加公司组织的学习培训。
1、签证增加项目总价占原工程承包合同总价10%~20%的,项目部提取签证增加总价的2%;
2、签证增加项目总价占原工程承包合同总价21%~40%的,项目部提取签证增加总价的3%;
3、签证增加项目总价占原工程承包合同总价41%~60%的,项目部提取签证增加总价的4%;
4、签证增加项目总价占原工程承包合同总价60%以上的,项目部提取签证增加总价的5%;
(上述名词中包含的内容是公司内部确定的,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二)固定利润上交,超额完成利润分成
工程项目实施管理期间(自接受《工程任务通知书》之日起至工程完工后竣工资料和工程决算上交之日止),实行“基础工资+超额利润分成”的形式取得报酬。即:承包期间公司按月发给基础工资;完成承包工程项目管理目标(工期、质量、安全等)和应上交的净利润指标后,超额实现的净利润,公司与工程项目承包人进行分成。承包人对获得的超额利润分成部分有权进行分配,用于对现场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和材料员的奖励(其中,项目承包人个人所得不低于40%)。
(二)施工现场经费
施工现场发生的非生产性开支(主要包括:现场办公费、电脑耗材费、招待费、茶水费、伙食费、房租费、资料装订费等)一律视为现场经费。现场经费实行固定额度承包使用。
原则上,本地工程(指距公司30公里以内)现场经费按工程总价(决算审定价)的0.5%提取。外埠工程施工现场经费固定额度按0.6%确定,并在承包合同中具体约定。
3、规模造价在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管理人员为4~5人;
4、规模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管理人员为5~8人。
5、项目部由项目经理自行组阁。项目管理人员可以从公司内部挑选,也可以从社会上招聘。
6、除上述规定以外,项目部具体组成人数可根据工程性质和甲方管理需求,由公司分管领导确定。
3、承包人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各种施工资料要按规范要求收集、编制、装订,保证工程资料的齐全和完整,符合申报省市优质工程的条件。
3、项目经理及其他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服从公司工作安排和工程部调度。否则,予以停发基本工资。
4、项目部对承包的工程,在保质期内需要维修的,必须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维修人员(原则上谁施工谁保修)工资费用由原施工班组负担,凡属于施工质量问题发生的维修,其维修材料费亦应由原施工班组承担;在保质期外的工程需要维修的,原施工项目部必须保证服从公司的统一安排,按时完成维修任务,其发生的维修费用由公司承担。凡拒绝维修的,公司将扣发项目经理的基本工资并给予经济处罚。
江苏裕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管理改革办法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
为顺应公司改革的形势,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和综合素质,提升项目部的管理水平,积极探索工程管理的新思路,为促进企业管理水平上台阶。
二、改革的目的
实行项目管理人员的工资报酬与工程管理效益挂钩,通过工程指标内部承包,增强项目管理人员的工作热情和责任心,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的经济收入,让员工与企业共同发展。
(1)欠缺1 %以内,扣除项目部人员原有经济待遇和基本工资差额的40 %;
(2)欠缺1%至2 %的;扣除项目部人员原有经济待遇和基本工资差额的80 %
(3)欠缺3%至4 %的;项目部人员只拿基础工资;
(4)欠缺4%以上的;项目部人员待岗只拿生活费。
(3)固定人工费承包,提取工程管理费
工程项目实施管理期间(自接受《工程任务通知书》之日起至工程完工后竣工资料和工程决算上交之日止),实行“基础工资+工程管理费”的形式取得工资报酬。即:承包期间公司按月发给基础工资;项目经理对该工程施工人工费(根据公司内部人工费定额标准核定)实行总额承包,节约归己,超额自负;按公司核定的人工费总额的%提取项目管理费,作为项目管理奖金。承包人对获取的项目管理费有权进行分配,用于对现场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和材料员的奖励(其中,项目承包人个人所得不低于40%)。
7、项目工程现场管理工作的一切责任不受项目部管理人数影响,按照公司规定的岗位职责规定,统一由项目经理承担管理工作责任,并予以考核。
七、项目部的承包责任:
1、工程施工质量综合评审结果达到规定的标准;
2、工程施工安全综合评审结果达到规定的要求;
3、工程施工工期综合评审结果实现预定的要求;
4、工程施工成本综合评审结果符合定额的标准;
2、公司承接的工程(即:利用公司业务资源或招市场投标获取的工程);
公司承接的工程,视工程性质、地域、规模、质量等级、垫资情况等要求,分别确定固定上交额度。
5、承包费用的核定
(一)实行工程承包的费用核定
1、基础工资:即工程项目实施管理期间确定的基础工资报酬标准。
2、奖金的分配:项目部按工程承包形式提取的各种提成、奖金,由项目经理编制奖金分配方案,经分管领导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发放。
名词解释:
净利润:是指该工程项目决算审定价扣除工程所有成本和各种应分摊的费用、企业综合管理费、税金及提留发展基金后剩余的纯利润;
工程决算审定价:是指工程决算经审计部门审计确定的工程造价(也称工程结算价);
工程直接成本:是指本工程所使用的各种主辅材料费、材料采购运输(搬运)费、现场临时设施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包括水电、消防、安全及文明施工设施)、施工人工费、现场管理人员工资、现场经费和各种税费等,按实计算;
现场经费使用,实行节约归己,超支自负。
实行“固定上交,剩余总价包干(即大包)”承包形式的工程,不得提取施工现场经费。
(3)创优工程奖励
指该工程被公司确定为创省、市优质工程的项目,或创省、市级文明工地的工程项目。
①取得地市级优质工程奖的工程,公司另奖励该工程决算审定价的%管理奖金。
②取得省级优质工程奖的工程,公司另奖励该工程决算审定价的%管理奖金。
此类承包形式分为二种类型,固定上交额度因不同类型分别确定:
1、纯自接工程(即:承包人利用自有关系承接的工程);
(1)纯自接工程(承包人自接工程在成功获取工程项目的前期和工程实施过程中,不需要公司及各职能部门提供设计、预决算、现场管理人员、施工队伍、安全质量、技术资料、材料、财务及资金等服务和支持的),承包人按工程决算审定总价的
5、签证增加项目总价占原工程承包合同总价不足10%的,不予提成。
6、工程签证增加的点工(零工),按审计确认的点工(零工)总价,公司提留20%,其余由承包人支配。工程签证增加的点工(零工)不得再提取施工管理费。
(5)固定上交,剩余总价包干(即大包)
工程项目实施管理期间(自接受《工程任务通知书》之日起至工程完工后竣工资料和工程决算上交之日止),实行“承包总价包干”的形式取得工资报酬。即:完成承包工程项目固定上交指标和工程管理目标(工期、质量、安全等),承包期间的承包人及所属项目管理人员的工资报酬及各种项目管理费用、社会保险费用(公司代扣代缴)等均包含在包干承包的总价中,公司不承担项目承包人及其项目管理人员“工程项目实施管理期间”的工资报酬及社会保险费用。其他项目管理人员施工期间的工资报酬及社会保险费用,奖金均由承包人负担。
超额完成的利润分成办法:
(1)超过在0 %至5 %的部分,项目部按20 %提取;
(2)超过在5.1 %至7.5 %的部分,项目部按30 %提取;
(3)超过在7.6 %至10 %的部分,项目部按40 %提取;
(4)超过10 %以上的部分,项目部按50 %提取;
注:按工程款回收比例进行发放。
未能完成经济指标的责任处罚:
(四)其它生产性费用管理办法:
(1)工程施工现场发生的其它生产性费用,执行按公司原有制度规定的审批程序进行审核报批。
(2)工程施工现场发生的其它生产性费用(包括施工班组劳务费等),按公司原有制度规定执行审批程序,进行审核报批。
(五)工程管理期间基础工资的确定
1、实行年薪制的项目承包人:按原定年薪总额÷12个月×50%发给月基础工资;
3、在修整期间,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服从公司的统一管理,完成公司或部门交办的其它临时性工作。
4、实行工程内部承包制后,所有项目经理及其项目管理人员不再享有年终奖金的待遇。
九、其它规定:
1、每个项目经理应拥有不少于20名中高级施工技术工人,遇工程规模较大施工人员不足时,可由公司工程部调配。
2、项目部必须配备拥有足够的施工工具和电动工具。
工程间接成本:是指本工程前期发生的各种费用、公司相关职能部门配合服务人员的工资及费用、项目管理人员的基础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等,按实计算;
综合管理费:是指公司办公场所和工程资金银行利息、公司固定资产及办公费用分摊、公司应提的企业综合管理费用等,按工程决算审定价的%计算;
企业发展基金:是指公司用于再发展而提留的基金,按工程决算审定价的%计算;
(4)基础工资+工程签证总量提成
工程项目实施管理期间(自接受《工程任务通知书》之日起至工程完工后竣工资料和工程决算上交之日止),实行“基础工资+工程签证总量提成”的形式取得工资报酬。即:承包期间公司按月发给基础工资;工程增加的签证项目按签证增加总价的百分比提成,作为项目管理人员奖金。承包人对获取的项目管理费有权进行分配,用于对现场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和材料员的奖励(其中,项目承包人个人所得不低于40%)。具体提成标准为:
③取得地市级文明工地的工程,公司另奖励该工程决算审定价的%;
④取得省级级文明工地的工程,公司另奖励该工程决算审定价的%;
⑤以上同类奖项的奖励不可兼得,可按最高奖项予以奖励(即:同时获得市级、省级优质工程奖的,只按省级优质工程奖予以奖励;同时获得市级、省级文明工地奖的,只按省级文明工地予以奖励)。
⑥凡业主单位之前确定该工程为创省市优质工程或创省市级文明工地的,因项目承包人及项目班子管理不到位,竣工后质量、安全、消防、环境综合验评不达标,未完成原定创优计划的,一律予以经济处罚。
2、未实行年薪制的项目承包人:按2010年度总收入÷12个月×50%发给月基础工资;
3、现场其他管理人员:按现有月基础工资标准发放。
六、项目部管理人员规模的设定:
1、规模造价在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管理人员为2人;
2、规模造价在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管理人员为3人;
%上缴公司,其余的由承包人包干,自负盈亏。
(2)纯自接工程(承包人自接工程在成功获取工程项目的前期和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要公司及各职能部门提供设计、预决算、现场管理人员、施工队伍、安全质量、技术资料、材料、财务及资金等服务和支持的),视提供服务和支持的力度,确定承包人上缴公司额度,其余的由承包人包干,自负盈亏。
3、改革涉及的对象
项目经理、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
四、改革的形式
工程内部承包采取以下五种形式:
(1)费用承包,利润分成
工程项目实施管理期间(自接受《工程任务通知书》之日起至工程完工后竣工资料和工程决算上交之日止),实行“基础工资+工程奖金”的形式取得报酬。即:承包期间公司按月发给基础工资;完成承包工程项目管理目标(工期、质量、安全、成本等),按本承包管理工程项目获取的净利润【净利润=工程决算审定价-(工程直接成本+工程间接成本+企业综合管理费8%)】的%提取工程管理奖金,用于对项目部全体人员(包括:现场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和材料员)的奖励。其中,项目承包人个人获取的奖金应不低于所提取工程管理奖金总额的40%。
5、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综合评审结果达标;
6、工程施工材料计划控制科学合理符合公司规定的要求(工程施工材料消耗严格控制在决算定额耗材用量以内,耗材超量追究项目经理责任并予以赔偿);
7、工程施工劳务费标准执行公司统一规定的标准;
8、工程施工组织管理和现场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
9、工程资料齐全完整符合竣工报验归档和评优要求;
10、施工现场后勤生活保障及工具设备管理符合公司规定。
八、工程休整期项目管理人员工资报酬
1、工程休整期间(即无在手工程期间,以下简称“休整期”),所有项目管理人员按原有工资标准发放。其标准为:
(1)实行年薪制的项目管理人员:按年薪总额÷12个月=休整期月工资标准;
(2)未实行年薪制的项目管理人员:按2010年度收入总额÷12个月=休整期月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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