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可以适用缓刑 缓刑最少几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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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的缓刑期限最低为多久

有期徒刑的缓刑期限最低为多久

有期徒刑的缓刑期限最低为多久有期徒刑的缓刑期限最低为一个月的时间。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当中所作出的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是在原判的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够少于一个月。

从中就可以看出最低都是需要要有一个月的时间限制。

对于有期徒刑的缓刑最低期限,下面由我来为你详细解答。

一、有期徒刑的缓刑期限最低为多久1、有期徒刑的缓刑期限最低为一个月的时间。

最长五年以下。

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提出上诉或者抗诉后,经二审维持原判的,则应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2、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到中期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中期和长期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

二、缓刑考验期满怎么办被宣告缓刑并不意味着可以无条件地回归自由,相反,缓刑的设置实质上是附条件地暂缓执行刑罚。

基于此,我国刑法中对缓刑设置了一定的考验期。

只有在缓刑考验期间,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认真遵守一定的规范,并积极参与社区矫正,方能最终获得好的结果。

具体来说,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77条的规定,缓刑考验期满后有三种情况:1、考验期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没有重新犯罪或者被发现漏罪,则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相关机关予以公开宣告;2、考验期限内,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3、在考验期限内,如果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判刑6个月可以争取缓刑吗

判刑6个月可以争取缓刑吗

一、判刑6个月可以争取缓刑吗
判刑6个月可以争取缓刑的,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缓刑应当遵守的规定
法律快车提醒您,缓刑应当遵守的规定为: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三、缓刑与假释的区别是什么
1.性质不一样。

缓刑是刑罚裁量制度,假释是刑罚执行制度。

2.适用对象不一样。

缓刑适用于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

假释适用于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3.结果不一样。

缓刑是有条件地不执行原来的刑罚,缓刑期满,即当作没有执行刑罚,而假释是提前释放,有条件不执行原来的刑罚。

刑法常用常识

刑法常用常识

刑法常用常识摘要【立法目的】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属地管辖权】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

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属人管辖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

【保护管辖权】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

【普遍管辖权】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

【外交代表刑事管辖豁免】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溯及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

【犯罪概念】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社会矫正知识问答

社会矫正知识问答

社区矫正工作简明问答(审议稿)1、什么是社区矫正?答:社区矫正是将罪犯臵于社区内,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使其尽快融入社会,促进社会长期稳定与和谐发展的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2、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什么?答: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按照“首要标准”的要求,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监督管理和帮困扶助,努力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实现江西进位赶超、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3、为什么说社区矫正是刑罚执行活动?答:刑罚执行活动是社区矫正的本质属性。

刑罚执行是指刑罚执行机关根据做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或裁定,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将确定的刑罚付诸实施的刑事司法活动。

它既包括对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执行,又包括对附加刑(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等)的执行;既包括实刑的执行,也包括缓刑的执行;既包括本体内容的执行,也包括与刑罚有关的制度执行,如监外执行、假释等。

执行主体的特定性、执行依据的法定性和执行方式的强制性是刑罚执行活动的三个固有属性。

社区矫正在以上三个方面与刑罚执行活动属性的契合,决定了社区矫正工作作为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的性质。

4、社区矫正与监禁矫正的区别是什么?答:两者的区别有四个方面:一是环境不同。

监禁矫正是在监狱环境中进行的矫正,它以剥夺罪犯的人身自由为前提。

社区矫正是将社区服刑人员放在社区即社会上进行矫正,它是以限制社区服刑人员的人身自由或剥夺政治权利为前提。

二是主体不同。

监禁矫正的主体是人民警察,社区矫正的主体是社区矫正组织。

三是社区服刑人员不同。

监禁矫正的对象主要是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社区矫正的对象主要是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和被剥夺政治权利且在社会上服刑的罪犯。

四是方式不同。

监禁矫正主要是通过狱内管理、三课教育、辅助教育、心理咨询与矫治、生产劳动等方式实施矫正;社区矫正依托并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对社区服刑人员实施教育矫正,无论在社会力量介入的深度、广度和形式的多样性上,都是监禁矫正所无法实现的。

死刑缓刑两年执行限制减刑的条件

死刑缓刑两年执行限制减刑的条件

一、死刑缓刑两年执行限制减刑的条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指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要先在监狱里服刑两年作为考验期,考验期内没有再犯罪,就可以不执行死刑,改为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

限制减刑是指对法律规定的特殊犯罪规定最低服刑期间,犯罪分子即使符合减刑条件,实际服刑期限也不能低于最低服刑期间的制度。

二、死刑缓期执行且限制减刑是什么意思?根据《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司法解释规定,根据刑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所以,死刑缓期执行且限制减刑的意思是针对一些特别罪名的罪犯和累犯,在死缓期结束后,变为无期徒刑,是不能随意减刑,除了特殊情况,一般不能减刑。

三、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什么意思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顾名思义就是不会立即执行,或者说没有指定执行死刑的日期。

一旦宣判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说明该罪犯也一定是犯了严重的刑事案件。

比如故意杀人,贩毒,贩卖枪支弹药。

抢劫致人死亡,强奸,拐卖妇女儿童导致严重后果的,贪污数额巨大的等重大刑事犯罪。

这些重大刑事犯罪都可能宣判死刑,死刑是我国最高的刑罚,但由于该罪犯主观恶性不大,或者致死方也有过错,或者不是主犯,只是协同犯罪,或者贪污的巨额款项归还了大部分。

或者罪犯在犯罪后能主动投案自首,并且供罪态度良好那么主审法官在量刑上也会有所酌减。

另外,刑法已经将经济赔偿也列入到量刑的考量标准上。

比如,故意杀人,但你能按被害方列出的经济赔偿给对方,并且得到被害一方家属的原谅,那原本的死刑立即执行就有希望判决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那是不是被宣判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就代表不用死呢?并不能完全这样理解,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的,两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

试论我国刑法的缓刑制度

试论我国刑法的缓刑制度

试论我国刑法的缓刑制度我国刑法的缓刑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司法政策,旨在降低刑罚对犯罪分子的社会适应性的伤害,并帮助其更好地融入社会。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对我国刑法的缓刑制度进行综合分析。

首先,缓刑制度是一种有选择性的刑罚执行方式,对于一些符合条件的犯罪分子,法院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并在相关刑事审判程序中进行审慎判断,决定对其进行缓刑。

缓刑制度的实施能够在保护社会安全的前提下,更好地保障犯罪分子的合法权益,为他们提供改过自新的机会。

其次,缓刑制度的运行机制非常灵活,它强调个案化、因材施教。

根据犯罪人员的具体情况,法院可以根据其年龄、性别、犯罪情节、悔罪态度、社会关系等因素,对缓刑的执行条件进行个性化的安排和调整。

这种个案化的处理方式有助于犯罪人员更好地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激励他们积极改正行为,回归社会。

另外,缓刑制度还强调监管与教育相结合。

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不仅要遵守与刑罚相关的行为规范,还需要参加相关矫治教育和社区服务活动。

这一方面可以对犯罪分子进行有效监管,防止其再次犯罪,另一方面也可以帮助他们培养正确的社会价值观和行为习惯,提高其重新融入社会的能力。

缓刑制度的实施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挑战。

首先,一些人质疑缓刑制度的公正性和警示作用。

他们认为缓刑给予了犯罪分子较轻的刑罚,可能会导致犯罪分子仍旧不重视法律的约束,从而增加了社会安全的风险。

其次,缓刑制度的普及和执行存在一定的差异。

在一些地区或特定类型的犯罪案件中,缓刑的适用程度还有待提高。

此外,一些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没有得到有效的监管和教育,未能很好地完成社区服务等执行条件,导致缓刑制度的效果不佳。

综上所述,我国的缓刑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刑事司法政策,能够有效平衡刑罚的严厉性与人权的保障。

然而,缓刑制度的实施仍面临一些挑战和困难。

通过进一步的和完善,我们可以更好地发挥缓刑制度的作用,促使犯罪分子能够改过自新,回归社会,实现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

缓刑是什么意思

缓刑是什么意思

缓刑是什么意思
缓刑就是对于判处较轻刑罚的犯罪分子,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可以或应当对其暂不执行刑罚,而规定一定的考验期,由社区矫正机构予以考察,如果顺利通过考验期的,那么就不再执行原判刑罚。

当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时,应当根据《刑法》罪行相适用原则公正判处刑罚,即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性质、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具体情形,然后判处被告人相适应的刑罚。

缓刑制度即是对于被告人犯罪性质、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所作出的一种相对应的一种刑罚。

对此有不少人感到疑惑,缓刑是什么意思?
缓刑就是对于判处较轻刑罚的犯罪分子,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可以或应当对其暂不执行刑罚,而规定一定的考验期,由社区矫正机构予以考察,如果顺利通过考验期的,那么就不再执行原判刑罚。

因为判处缓刑相比于其他刑罚具有更多的人身自由,所以在刑事诉讼审理中,许多被告人都想争取适用缓刑。

但适用缓刑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才能适用。

一、对象
对于判处缓刑的对象只能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即缓刑适用的对象是犯罪性质、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较低的犯罪分子。

二、条件
当符合对象判处的较低刑罚时,只有在同时满足其他条件时,才可以适用缓刑制度。

通常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缓刑期间去外地被发现会有什么后果
什么情况下判缓刑,缓刑期间要注意什么。

两年刑期最多可减刑几个月

两年刑期最多可减刑几个月

一、两年刑期最多可减刑几个月判刑2年可以减刑一年。

减刑的限度,是指犯罪分子经过减刑以后,应当实际执行的最低刑期。

有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符合减刑条件的,可以减刑,但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相应缩减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减刑后的实际执行的刑期。

判处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两个月,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不能少于一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二、减刑程序如何法律快车提醒您,减刑的程序有:1.日常考核。

根据留所服刑罪犯的表现进行计分考核。

2.监室推荐。

各监室对符合减刑条件的罪犯根据其日常得分公开评比推荐,报管教民警同意。

3.集体研究。

看守所对监室推荐名单进行集体研究,确定拟减刑人员。

4.公示。

将拟减刑名单公示。

罪犯若有异议,可以向所领导、驻所检察人员投诉、举报。

三、减刑的法定条件有哪些法律快车提醒您,减刑的条件如下:1.主体条件: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适用条件: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3.有重大表现可以减刑: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减刑的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死刑缓刑两年执行不得减刑

死刑缓刑两年执行不得减刑

一、死刑缓刑两年执行不得减刑死缓的全称是“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换句话说,法院的判词包含了两个部分:判处死刑;决定在什么时候执行。

并没有一种独立的刑罚叫做“死缓”。

判断被判死缓的罪犯两年后是否执行死刑,从四个要点把握: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如果是累犯以及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可限制减刑。

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又限制减刑是什么意思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即要先在监狱里服刑两年作为考验期,这段考验期内没有再犯罪,就可以不执行死刑,改为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

限制减刑是指对法律规定的特殊犯罪规定最低服刑期间,犯罪分子即使符合减刑条件,实际服刑期限也不能低于最低服刑期间的制度。

三、死刑的积极作用死刑,依据法律相关规定,是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剥夺一个犯人生命的刑罚,是最古老也是最严厉的刑罚。

死刑对罪大恶极、严重危害他人和社会安全的犯罪分子予以处决,在严惩犯罪者、威慑和教育有犯罪企图者,安抚受害者遗族、保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以及人类伦理道德底线等方面,拥有特殊作用,其效果也非常显著。

在各类阶级(或私有制)社会,作为法律体系的一部分,它必然将像法庭、监狱、警察等国家机器一样,拥有长期存在的合理性。

适用死刑的罪名(不同国家以其具体规定为准):谋杀、叛国、严重的故意伤害、强奸、暴力抢劫、劫持、绑架、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情节极其严重的各类普通刑事犯罪、数额巨大的贪污受贿等。

在中国,死刑分为死刑并缓期2年执行(死缓)与死刑并立即执行两种死刑判决。

民事暂缓执行的法律规定(3篇)

民事暂缓执行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民事暂缓执行是指在民事执行过程中,因特定原因,被执行人或申请执行人请求法院对执行行为暂时停止,待特定原因消除后恢复执行的制度。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民事暂缓执行的法律规定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本文将从民事暂缓执行的概念、适用条件、程序以及法律后果等方面进行阐述。

二、民事暂缓执行的概念民事暂缓执行,是指民事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或申请执行人的特定原因,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决定暂时停止执行程序,待特定原因消除后,再恢复执行程序的行为。

三、民事暂缓执行的适用条件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民事暂缓执行适用以下条件:1. 被执行人确有困难,无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 被执行人或者申请执行人请求暂缓执行。

3. 暂缓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4. 暂缓执行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5. 法院认为有必要暂缓执行的。

四、民事暂缓执行的程序1. 申请与受理(1)申请:被执行人或申请执行人因特定原因,请求法院暂缓执行的,应当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

(2)受理:法院收到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暂缓执行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

2. 裁定与送达(1)裁定: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暂缓执行条件的,应当作出暂缓执行的裁定。

(2)送达:裁定作出后,法院应当及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

3. 审查与决定(1)审查:法院在裁定暂缓执行后,应当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履行能力等进行审查。

(2)决定:经审查,认为暂缓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维持暂缓执行;认为暂缓执行可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解除暂缓执行。

4. 恢复执行(1)条件:暂缓执行期限届满,或者因特定原因,法院认为应当恢复执行的,应当恢复执行。

(2)程序:恢复执行时,法院应当通知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

五、民事暂缓执行的法律后果1. 暂缓执行期间,被执行人自愿履行义务的,执行程序终结。

缓刑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缓刑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缓刑的适用条件是什么?(一)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

(二)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即法院认为不服刑也不至于再危害社会。

以上两条缺一不可。

(三)刑法规定,对累犯,不论其刑期长短,一律不能适用缓刑。

缓刑,也称为暂缓执行刑罚,是我国刑法中一种非常重要的刑罚制度。

法院在刑事审判中,根据被判处刑罚的罪犯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

如在考验期内,满足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将不再执行的一种制度。

那么缓刑的适用条件是什么呢?获得缓刑后,他的考验期限是多长?缓刑考验期满意味着什么?下面我们将通过下文一一为您介绍。

一、缓刑的概念在我国,缓刑是指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如果暂缓执行刑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就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在考验期内,如果遵守一定条件,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一项制度。

简言之,缓刑是有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决的刑罚。

其特点是:既判处一定刑罚,又暂不执行,但在一定期间保留执行的可能性。

缓刑不是一种独立的刑种。

从裁量是否执行所判刑罚的意义上说,缓刑是一种量刑制度;从刑罚执行的意义上说,缓刑也是一种刑罚执行制度。

缓刑不同于死刑缓期执行。

二者虽然都是有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都不是独立的刑种,但在适用对象、执行方法、考验期限和法律后果等方面存在本质区别:(1)缓刑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死缓适用于应当判处死刑但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人。

(2)对于宣告缓刑的犯罪人不予关押;对于宣告死缓的犯罪人必须予以监禁,并强迫劳动改造,以观后效。

(3)缓刑依所判处的刑种与刑期不同而有不同的法定考验期限;死缓的考验期为2年。

(4)缓刑的后果要么是原判刑罚不再执行,要么是执行原判刑罚乃至数罪并罚;死缓的后果根据情况既可能是减为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也可能是执行死刑。

二、缓刑的适用条件是什么根据刑法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缓刑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

专业基础课-刑法学量刑刑罚执行制度(一)_真题-无答案

专业基础课-刑法学量刑刑罚执行制度(一)_真题-无答案

专业基础课-刑法学量刑、刑罚执行制度(一)(总分100,考试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1.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在下列情形中,应当采用限制加重原则实行并罚的是______。

A. 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中有数个死刑或者最重刑为死刑的B. 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中有数个无期徒刑或者最重刑为无期徒刑的C.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D. 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为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2. 我国刑法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______。

A. 可以从轻处罚B. 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C. 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D. 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3. 对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______。

A. 一律不适用减刑B. 可以减刑,但是不能缩减其缓刑考验期限C. 不能减刑,但是可以缩减其缓刑考验期限D. 缓刑的效力不及于附加刑4. 按照刑法规定,在战时,对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没有现实危险宣告缓刑的犯罪军人,允许其戴罪立功,确有立功表现时,可以______。

A. 免予执行原判刑罚B. 维持原判刑罚C. 减轻执行原判刑罚D. 撤销原判刑罚,不以犯罪论处5. 甲在缓刑考验期内犯罪,但在缓刑考验期满后才被发现,且未过追诉时效,对甲的处理应该是______。

A. 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B. 撤销缓刑,将前罪与后罪按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理C. 对后罪处以刑罚,原判刑罚不再执行D. 重新审判6. 张某盗窃价值15000元的财物后逃到外地,因害怕从重处罚,就向原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写了一封信,如实地交代了自己的罪行和赃物藏匿地点,张某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逮捕。

张某的行为属于______。

A. 立功表现B. 自首C. 以自首论D. 不能视为自首7. 下列情况下不属于刑法规定的立功表现的是______。

A. 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B. 提供重要线索,帮助司法机关侦破其他案件C. 主犯揭发同案犯的共同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D. 在押期间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8. 甲因绑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2024法硕非法学考研 缓刑、减刑、假释对比图(思维导图)

2024法硕非法学考研 缓刑、减刑、假释对比图(思维导图)
缓刑、减刑、假释对比图
内容
缓刑
减刑
假释
对象条件
拘役、3年期限条件 实质条件
禁止条件 程序条件 法律后果
备注
原判刑期以上且: 2月≤拘役≤1年 1年≤有期≤5年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
不良影响
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判决时
成功:原判刑罚不再执行 失败:又犯新罪、发现漏罪、违反
规定、违反禁止令
缓刑没有实际执行,不存在减去执 行刑期的问题
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少于: 1.管制、拘役、有期:不少于原判 刑期的1/2 2.无期徒刑:不少于13年
1.有期:执行原判刑期1/2以上 考验期: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2.无期:实际执行13年以上 考验期:10年
3.特殊情况,经最高法核准,可以 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 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
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 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终身监禁
执行机关向中院以上建议, 法院裁定
减去原判刑罚
同时符合减刑与假释的,优先适用 假释
1.累犯 2.7+1种罪被判处10以上有期、无
期的犯罪分子 3.被判处终身监禁的犯罪分子 4.有能力而不履行或不全部履行生
效的财产性判项
同减刑
成功:原判刑罚视为执行完毕 失败:又犯新罪、发现漏罪、违反
规定
假释有实际执行的时期,数罪并罚 时,应当减去已经执行的刑期

缓刑一般最低是判几缓几?

缓刑一般最低是判几缓几?

In the future, you only need to be better than one person, and that person is who you are now.(页眉可删)缓刑一般最低是判几缓几?导读:缓刑一般最低可以拘役6个月,并最少缓刑2个月以上,对于缓刑的具体适用情况,是需要严格基于法律规定的程序,由司法机关在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取证后才可以进行合法的判决处理的。

一、缓刑一般最低是判几缓几?缓刑最少能判两个月。

根据《刑法》第73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但是,缓刑的考验期限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起开始计算的。

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的考验期限之内,对其依法实行社区矫正,但是若在考验期之内违反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二、缓刑的适用条件(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

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

我国刑法之所以将缓刑的适用对象规定为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

相反,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而未被列为适用缓刑的对象。

至于罪行性质相对更轻的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因法院不仅仅是根据罪行性质作出具体量刑,法院认为有必要适用管制刑罚进行处罚,所以故将管制刑列为不适用缓刑制度的独立刑种。

所谓“3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判决确定的刑期而不是指法定刑。

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法定刑虽然是中期或长期有期徒刑,但他具有减轻处罚的情节,判决确定的刑期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可以适用缓刑。

累犯不得缓刑、假释、减刑的情形有哪些

累犯不得缓刑、假释、减刑的情形有哪些

累犯不得缓刑、假释、减刑的情形有哪些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对于累犯不适用假释;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但不是不得减刑。

关于累犯不得缓刑、假释、减刑的情形有哪些的问题,下面由我为你详细解答。

一、累犯不得缓刑、假释、减刑的情形有哪些1、累犯不得缓刑、假释、减刑的情如下:(1)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2)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3)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但不是不得减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第七十四条、第八十一条二、累犯应具备哪些条件1、犯罪分子所犯的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包括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犯罪分子。

如果犯罪分子所犯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在有期徒刑以下,如判处拘役、管制或者其他独立适用的附加刑,后罪虽然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也不构成累犯;同样如果犯罪分子所犯前罪虽然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后罪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也不构成累犯。

所谓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是指根据犯罪的具体事实和刑法的规定应当判处的刑罚,而不是指该罪的法定刑在有期徒刑以上。

2、犯罪分子后一个犯罪行为发生的时间,必须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5年以内。

这是构成累犯时间上的要求,如果后罪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过程中,或者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5年以后或服刑人员被赦免5年以后,都不能构成累犯,不按累犯处罚。

在刑罚执行期间再犯罪的,不按累犯处罚,应当依照我国法律关于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依据《刑法》的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对于累犯不适用假释;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但不是不得减刑。

判刑三年缓刑3年是什么意思

判刑三年缓刑3年是什么意思

一、判刑三年缓刑3年是什么意思
犯罪分子在三年考验期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没有犯罪行为,就可以不用执行三年有期徒刑的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二、缓刑是怎么执行的
1.严格执行人民法院向公安机关移送缓刑犯的司法程序,由人民法院将执行通知书和罪犯结案登记表等手续送达县或市级公安局,由公安局给人民法院出具回执。

然后,人民法院告知缓刑犯到公安局或其住地派出所报到,进行重点人口登记。

2.公安局在接到执行通知书后,应转送其下属的公安派出所,由派出所同缓刑犯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等建立帮教考察组织,其职责是对缓刑犯制定一定的制度和限制其一定的行动自由与范围,教育缓刑犯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法令,做守法公民,督促其参加工作或生产,对好的要表扬鼓励,确定突出悔改或立功表现的,可以提出减刑意见,对发现有违法或重新犯罪的,应及时向派出所或公安局汇报。

法律快车提醒您,该撤销缓刑的,一定要撤销,使缓刑犯始终在监控中,一方面要防止其重新违法犯罪,另一方面要严厉打击其重新犯罪。

三、缓刑适用条件是什么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法院判缓刑的流程

法院判缓刑的流程

法院判缓刑的流程缓刑是指法院在判决被告人有罪时,根据被告人的情况和社会需要,决定暂缓执行判决的一种刑罚。

缓刑的实施可以减轻被告人的刑罚,同时也可以为被告人的社会重新融入提供机会。

那么,法院判缓刑的流程是怎样的呢?一、缓刑的适用条件法院在判决缓刑时,需要考虑被告人的情况和社会需要。

具体来说,被告人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 犯罪行为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2. 有悔罪表现,愿意积极赔偿损失;3. 没有前科或者前科较轻;4. 家庭情况稳定,有固定的工作或者收入来源;5. 有较好的社会关系,能够得到社会的支持和帮助。

二、缓刑的判决程序1. 开庭审理法院在开庭审理时,需要听取被告人的辩护意见和辩护人的意见,同时也需要听取公诉人的意见。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需要对被告人的情况进行全面的了解,包括其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影响等方面。

2. 判决缓刑如果法院认为被告人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可以判决缓刑。

在判决缓刑时,法院需要说明缓刑的期限和缓刑的条件。

被告人需要在缓刑期限内遵守缓刑条件,否则缓刑将被撤销。

3. 缓刑考验期缓刑考验期是指被告人在缓刑期限内需要遵守缓刑条件的期限。

在缓刑考验期内,法院可以对被告人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其遵守缓刑条件。

如果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违反缓刑条件,缓刑将被执行完毕。

三、缓刑的效果缓刑的实施可以减轻被告人的刑罚,同时也可以为被告人的社会重新融入提供机会。

缓刑期间,被告人需要遵守缓刑条件,同时也需要积极改造自己,提高自身素质。

如果被告人在缓刑期间表现良好,可以获得社会的认可和支持,为自己的未来打下良好的基础。

总之,法院判缓刑的流程需要考虑被告人的情况和社会需要,同时也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

缓刑的实施可以减轻被告人的刑罚,同时也可以为被告人的社会重新融入提供机会。

我们应该积极支持缓刑制度的实施,为被告人的改造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贡献。

被判缓刑的人的法律后果(3篇)

被判缓刑的人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缓刑,作为一种刑事处罚措施,是指法院根据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以及犯罪嫌疑人的悔罪表现、个人情况和再犯罪的可能性,依法决定对其不予立即执行刑罚,而是给予一定期限的考验期,在此期间,如果犯罪嫌疑人不犯新罪,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然而,被判缓刑的人的法律后果并不只是简单的刑罚暂缓执行,而是涉及到诸多方面的影响。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被判缓刑的人的法律后果进行探讨。

一、刑罚暂缓执行1. 缓刑期间,犯罪嫌疑人的刑罚暂缓执行,但其在法律上仍处于刑罚未执行状态。

这意味着,如果犯罪嫌疑人在缓刑期间再次犯罪,将被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2. 缓刑期间,犯罪嫌疑人的刑罚暂缓执行,但其在社会上仍受到法律的约束。

犯罪嫌疑人在缓刑期间,应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二、考验期内的义务和责任1. 缓刑期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应遵守以下义务:(1)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不得从事违法活动;(2)按时到司法所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接受司法所的监督和教育;(4)遵守司法所规定的其他义务。

2. 缓刑期间,犯罪嫌疑人在考验期内应承担以下责任:(1)履行刑罚暂缓执行期间应承担的义务;(2)赔偿因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损失;(3)接受司法所的监督和教育,改正自己的错误;(4)参加司法所组织的劳动、学习等活动。

三、缓刑期间的法律后果1. 缓刑期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

犯罪嫌疑人在缓刑期间,享有以下权利:(1)人格尊严不受侵犯;(2)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利不受侵犯;(3)依法享有的劳动权利不受侵犯;(4)依法享有的受教育权利不受侵犯。

2. 缓刑期间,犯罪嫌疑人的义务和责任受到法律约束。

犯罪嫌疑人在缓刑期间,应遵守以下规定:(1)不得再次犯罪;(2)不得逃避司法所的监督和教育;(3)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4)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四、缓刑期满的法律后果1. 缓刑期满后,犯罪嫌疑人的刑罚不再执行,其刑罚执行完毕。

缓刑考验期一般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缓刑考验期一般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Everyone has many dreams in their life, but if one of them keeps disturbing you, the rest is just action.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缓刑考验期一般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导读:缓刑考验期一般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的。

但是想要判处缓刑也是需要满足一些条件的,不满足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是不可以判处缓刑的,这个时候就需要根据罪犯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判决了。

一、缓刑考验期一般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三款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该条款规定的“判决确定之日”在如何理解上有分歧,司法实践中,缓刑考察机关从何时开始计算缓刑考验期限并未统一,有的从法院判决书上载明的日期起计算,有的从法院判决书宣判之日起计算,有的从判决书交付执行之日起计算,有的从法院从法院判决书发生效力之日起计算。

应该如何理解“判决确定之日”,应该是对人民法院的判决书确定的判决结果没有任何异议,也就是法院的判决结果经过独任审判员审理或合议庭评议或者审判委员会讨论确定下来并公开宣判,且过了上诉期或抗诉期,判决书已经生效,已有执行效力的情况下才可称为判决“确定”。

因此,上海ls网刑事ls提示,将判决确定之日理解为判决生效之日才是准确的。

二、被判缓刑能开除吗缓刑是指对一定刑期以下剥夺自由的刑罚有条件地暂缓执行。

我国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不少于一个月。

有期徒刑的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不少于一年。

在缓刑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交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考察,如果没有犯新罪,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如果再犯新罪,撤消缓刑,把前罪与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执行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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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时候可以适用缓刑缓刑最少几
个月
缓刑是有条件的对原判刑期不执行,因此,缓刑应符合下列条件:除累犯以外的所有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

被判拘役的缓刑考验期:最长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最短不得少于两个月;二、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最长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最短不能少于一年。

关于缓刑最少几个月的问题,其实也就是指缓刑的考验期最低时间。

需要注意,法律中规定只有被判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才是具有适用缓刑的资格,而我国法律中对不同主刑的缓刑考验期规定不同。

接下来,小编就为大家详细解答一下这个问题吧。

一、什么时候可以适用缓刑
缓刑是有条件的对原判刑期不执行,因此,缓刑应符合下列条件:
1、除累犯以外的所有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

除累犯以外,是因为累犯是因犯罪被处以刑罚以后再法定的时间以内的再次犯罪,其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都较大,而其他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则是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性不大、个人的人身危险性也不大,实行缓刑对社会稳定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2、实行缓刑的罪犯不致再危害社会。

罪犯是否再危害社会,除刑法自身的威慑教育作用外,更主要的是要取决于犯罪分子自身对所犯罪行的认罪、悔罪表现和犯罪情节而定,如果犯罪分子对自身的犯罪没有认识、没有悔罪表现,肯定会再次危害社会,如果犯罪分子犯罪情节严重、手段恶劣,即使被判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也不能实用缓刑,因为他们有可能再次危害社会。

缓刑实用的上述二个条件缺一不可,必须同时具备才能适用缓刑,正确适用缓刑的条件,对犯罪分子的教育改造和对正在准备犯罪的人具有教育和威慑力,充分发挥刑法的打击犯罪、惩罚犯罪的作用。

二、缓刑最少几个月
缓刑考验期是指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
被宣告缓刑的法律规定的期间。

法律规定的缓刑考验期有两种:一、被判拘役的缓刑考验期:最长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最短不得少于两个月;二、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最长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最短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的时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三、缓刑考验期可以缩短吗
缓刑的考验期限可否缩短,或者说缓刑犯可否减刑,以及减刑的条件是什么,应根据上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条之规定:一般不适用减刑,但在考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也可以减刑,并相应缩短缓刑考验期限。

即也可以减刑,但减刑的条件是特定的,即须有“重大立功表现”。

如果对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撤销缓刑依法执行原判刑罚的,而罪犯在宣告缓刑之前又被羁押过的,根据上述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对其在宣告缓刑前羁押的时间应当折抵刑期。

关于缓刑考验期的起算,应当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而非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这一点不要同拘役、有期徒刑的刑期计算方式相混淆(《刑法》第44条、第47条)。

上文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其中要是被判的主刑是有期徒刑的话,那此时缓刑考验期不能低于1年。

若被判的主刑是拘役
的话,这种情况下法律规定缓刑考验期是不能低于2个月的。

如果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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