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专利强制许可的理性认识
浅谈专利强制许可制度
![浅谈专利强制许可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989fd3dfab00b52acfc789eb172ded630b1c9838.png)
管理纵横浅谈专利强制许可制度袁琰红(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江苏 苏州 215163)摘 要:对专利进行强制许可,是一种限制权,是对专利权人所属专利的垄断权的约束。
本文阐述了部分国家和国际公约对于一些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规定。
相应的,国际上有好多国家在专利的法律方面对于强制许可有着严格的规定,笔者分析了我国专利强制许可制度存在的缺陷,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TRIPS协议;专利权;强制许可今年,新型冠状病毒席卷全球,没有特效药可治,有消息称,美国研发的瑞德西韦对新冠病毒有一定的疗效,虽然这一药物尚处于临床试验阶段,但其制造商在2016年就已为该化合物申请了专利。
按照现有的中国专利制度,如果该药品专利被授权,那么即使其化合物结构公开,不经专利权人同意,该药物也不能随意仿制。
但是,如果专利权与公共健康权产生冲突,那么有些国家会对药品专利进行强制许可,但是什么情况下才能适用这一制度的争议一直存在。
1 药品专利强制许可的概念作为一种发明私权,专利权是每个国家积极鼓励科研人员发明创造而设的个人权利,这对于推动社会经济发展有着重要意义,专利权是一种排他权利。
尤其是药品的专利权人可以通过许可他们实施发明与创造,让更多人百姓得到优秀的药品。
然而,由于研发成本高昂,专利权人可以利用专利垄断来收回其成本投入,并获得相当的经济回报。
在特殊情况下,国务院的专利主管部门一般会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把专利进行强制许可,不需要经专利权人的同意,让其他人或单位来进行发明,这是一种限制权,是对专利权人的专利的垄断权的约束,不过这种约束也只是暂时性的,随着强制许可的解除,垄断权自行恢复。
一般国家要设立强制许可的目标就是为了让专利权人不再拥有法定规范化的专利垄断权利,让有些利民的专利能够及时为国家所用,这样可以防止滥用专利权的行为,更好地反限制竞争。
这主要是为了在国家出现了紧急状态以后,更好地让国家的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平衡各个公众与专利权人各自的利益,更好地将已经有的实用新型专利与发明专利为大众所使用,这也不违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协议》和《保护知识产权巴黎公约》对于专利成员国的利益。
论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在我国的应用
![论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在我国的应用](https://img.taocdn.com/s3/m/fc273861492fb4daa58da0116c175f0e7cd119ee.png)
论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在我国的应用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是一种经济政策工具,旨在解决因药品专利权的滥用而导致的高昂药价和药品供应不足问题。
在我国的应用中,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本文将从我国药品市场的现状、药品专利制度的问题以及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优势等方面进行探讨。
我国药品市场的现状是,虽然在过去几十年中药品行业经历了快速发展,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药品价格过高、医保支付能力不足、药品供应不足等。
其中,药品价格过高是导致药品供应不足的主要原因之一、这主要是由于专利药品的专利保护期较长,限制了其他制药公司生产相同药品,导致市场上只有少数公司可以提供该药品,进而形成垄断地位,从而提高了药品的价格。
在药品专利制度方面,我国的专利保护期相对较长,一般为20年。
专利保护期内,其他公司不得在未获得专利权利人的许可下生产该药品。
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其他公司生产同样的药品,导致市场上同一种药品只有少数供应商。
这种垄断地位使得药品价格居高不下,严重影响了患者的用药权益。
针对以上问题,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在我国应用成为了调控药品价格和提高药品供应的一种有效手段。
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是指在特定情况下,政府可以在专利权利人未同意的情况下,强制将专利技术授权给其他企业生产相关药品。
这一制度主要适用于特定情况下,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药品供应短缺等紧急情况。
通过采取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可以增加药品的供应,降低药品的价格,提高患者的用药权益,有效解决市场上药品短缺和药品价格过高的问题。
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应用有几个优势。
首先,它可以增加药品的供应。
通过强制许可,允许其他企业生产药品,增加了竞争,促进了市场的供应。
这样可以有效解决药品供应不足的问题。
其次,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可以降低药品的价格。
通过增加竞争,原来的垄断地位会被削弱,企业之间的价格竞争会导致药品价格下降。
从而降低了患者的负担,提高了用药的可及性。
谈专利法中的强制许可制度
![谈专利法中的强制许可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e679e12b0a4e767f5acfa1c7aa00b52acfc79c23.png)
谈专利法中的强制许可制度专利法中的强制许可制度是一种法律机制,当一项专利权人长期不实施其专利或者存在其他严重违反专利法的行为时,国家可以采取强制许可措施,允许第三方使用该专利。
这种制度旨在保护创新者的利益,并促进技术的传播和利用。
在实践中,强制许可制度的适用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
只有在特定情况下,如公共利益、国家安全等,国家才有权力采取强制许可措施。
强制许可的实施必须符合法定程序,包括给予权利人合理通知、支付合理的使用费等等。
从理论上来说,强制许可制度具有多重优点。
一方面,它能够保障国家的公共利益和社会福利;另一方面,它可以避免技术垄断和技术封锁对创新的阻碍,有利于推动技术的发展和创新。
因此,各国政府都在积极探索如何完善这一制度,以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发展和技术创新的需求。
强制许可制度是专利法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在维护公共利益、鼓励创新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为了充分发挥这一制度的优势,我们还需要不断加强法制建设和实践探索,进一步完善这一制度的设计和执行方式。
近年来,随着医药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创新,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再次引起了广泛。
特别是在新专利法下,这一制度的作用和影响更是备受瞩目。
新专利法是中国专利法的重要修订,其对于药品专利的强制许可制度作出了新的规定。
新专利法规定,在符合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可以对有关的药品专利实施强制许可。
这一制度的实施,对于保障公众健康、促进药品研发和推广具有重要意义。
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可以确保在特殊情况下,如公共卫生危机、重大疫情等,公众能够及时获取到价格合理的药品。
这一制度的实施,能够减轻国家财政负担,提高公众的健康保障水平。
通过实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可以推动更多的药企参与到药品研发中来。
这不仅可以加速新药的上市速度,还能增加市场竞争,进一步降低药品价格,使更多患者受益。
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对推动我国药品产业创新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在制度的引导下,药企将更加注重科研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不断提高药品质量和生产效率,实现产业升级。
新专利法论文:浅析新专利法之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
![新专利法论文:浅析新专利法之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71f9d60abb68a98271fefa03.png)
新专利法论文:浅析新专利法之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摘要近年来,全球由于公共健康引发危机的现象频频发生。
药品的专利强制许可制度逐渐被各国所重视和加以利用。
我国于2009年10月1日正式生效的新《专利法》以及于2010年1月9日颁布的《专利法实施细则》亦都对我国的专利强制许可制度作出了有效、合理的规定来维护我国利益,保护我国民众的卫生健康。
关键词新专利法专利强制许可强制许可制度一、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重要性药品是一种可以得到专利保护的产品。
它本身亦是直接作用于人类健康、甚至生命。
对药品专利进行合理的限制是十分有必要的。
原因如下:(一)新药物的创新、研发是十分艰难的整个过程投入大,所需周期长。
通常情况下,一种新型药物的研发需要10年左右的时间,研发费用约能高达5-10亿美元不等。
而大量的投入并不意味着能够带来高额产出。
据剑桥药物研究所统计,在一种新药物的研发费用中,有将近70%的费用最后都没能发挥实际作用。
目前国际上每平均5-10个进入临床评估的药物中也许能有一个最终能够进入市场。
在医药界,药品研发的一条颠扑不破的定律是,在一种经过筛选的分子反应式中,最终只有一种将被转化为盈利。
但是,在药品研发成功之后,药品的生物分子结构就会被公开。
这样对该药物进行仿冒便比研发容易得多。
长此以往,为人做嫁衣便成为了制药商研发新品最大的阻力。
(二)现有药品的专利保护可能会提高药品的价格、限制药品的供给数量一方面,高昂的价格超出了许多人的承受能力。
当已经有适当的治疗方法时,疾病能否得到医治,主要看经济上是否有承受能力以及医疗机制能否提供有效的服务。
另外,专利权的享有使得专利权人从某种程度上获得了控制药品供给数量的权利。
以2005年扩散全球的禽流感为例,当各国得知瑞士罗氏集团生产的“达菲”能够对禽流感病毒有一定的抑制作用时。
纷纷希望购进、贮备该种药物。
罗氏集团在此时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所需,加之产能限制,便无法满足全球对达菲所需。
我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探析
![我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探析](https://img.taocdn.com/s3/m/f407a94f17fc700abb68a98271fe910ef12daeda.png)
我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探析一、本文概述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作为一种特殊的专利运用和管理方式,对于保障公共健康、防止专利滥用以及推动技术创新都具有重要意义。
在我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作为专利法体系的一部分,旨在平衡专利权人的独占利益与社会公众的健康需求。
本文旨在全面探析我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现状、问题及其完善路径,以期为相关立法和实践提供有益的参考。
本文将概述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基本概念、特点和作用,阐述其在专利法体系中的地位和意义。
通过对我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立法历程和实施现状进行梳理,分析当前我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如立法不完善、实施难度大、监管不到位等。
在此基础上,本文将进一步探讨完善我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提出针对性的完善建议,如完善立法体系、优化实施机制、加强监管力度等。
本文将结合国内外相关实践案例,分析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在实际应用中的效果与影响,展望我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未来的发展趋势和前景。
通过对我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深入探析,本文旨在为相关立法和实践提供有益的参考,推动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在我国更好地发挥作用,为保障公共健康、促进技术创新和推动社会进步做出积极贡献。
二、我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现状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在我国的发展历史并不长,但其在保障公众健康、促进医药技术创新和推动药品市场公平竞争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随着我国医药产业的快速发展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提高,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也逐渐得到了完善和规范。
目前,我国《专利法》中明确规定了药品专利强制许可的相关内容,为实施该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药品专利强制许可的实施仍然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
例如,药品专利强制许可的审批程序相对复杂,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同时,由于药品专利的特殊性,强制许可可能会引发专利持有人的抵触和抗议,导致实施难度增加。
浅析我国药品专利的强制许可
![浅析我国药品专利的强制许可](https://img.taocdn.com/s3/m/424b5341c8d376eeafaa313f.png)
浅析我国药品专利权的强制许可班级:2013级国际商务2班姓名:宋斐学号:2013814040摘要: (3)一、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概念 (3)二、药品专利的特殊性 (4)三、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必要性分析 (5)(一)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有利于缓解公共健康危机 (5)(二)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有利于防止专利权滥用 (6)四、结语 (6)参考文献: (8)摘要:药品专利作为与社会公共健康息息相关的一种权利,已广泛被各界人士所重视,2012年到2013年的印度第一起专利强制许可案------德国拜耳公司诉印度拿特科公司一案更是将药品专利的强制许可推到了风口浪尖。
①本文通过明晰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概念,明析药品专利的特殊性,进而得出药品专利强制许可的必要性,尤其是在当下的中国,最后得出结论,本文只是对我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做了一些较浅的尝试与分析,难免会有一些不足,至于如何在我国实践中启动强制许可制度、发挥强制许可的效用,囿于知识水平的有限,思想高度的桎梏,不敢再做赘述。
关键词: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公共健康权利滥用制度价值一、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概念专利权是法律赋予专利权人一定期限排他性的独占权,这是一种具有强有力效力的权利。
②药品专利强制许可,是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组成部分,是以药品为许可客体的强制许可,我国将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定义为: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为了公共健康目的,对取得专利权的药品,可以给予制造并将其出口到符合条件的国家或者地区的强制许可。
③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即:围绕药品专利强制许可而建立的一系列法律制度的总和。
①易继明专利的公共政策_以印度首个专利强制许可案为例华中科技大学学报2013.11.07②刘斌渐、张恩凯论专利权的效力、内容及其消灭化甘肃科技2011(8)③《中国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08)第五十条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专利法中,都有关于专利强制许可的规定。
早期的保护知识产权国际公约也允许各成员国采取立法措施在国内法中规定强制许可,以防因专利权的滥用而产生不可挽回的严重后果。
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发展与思考
![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发展与思考](https://img.taocdn.com/s3/m/ec1c10b449649b6648d747f8.png)
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发展与思考文/李永强专利是专利权的简称,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一定地域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
专利权的独占性是专利权最重要的法律特点之一,未经许可或者出现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任何人不得使用,否则即构成侵权。
China Food & Drug Administration Magazine专利强制许可的发展及其意义专利权作为一种私权,其设立的初衷是通过给予专利权人相应的垄断私权而推动创新发展。
当专利制度演变为垄断行为且与推动社会进步的目的相悖时,特别是药品专利权的存在导致某些关系到公共健康安全的药品可获得性降低而严重损害公共利益时,各国都依据相关国际条约和本国实际情况对专利权加以限制。
德国在1877年颁布的专利法中规定:在公共利益需要的情况下应当颁发强制许可。
英国1883年专利法规定:如果专利权人取得专利权后未在本国实施其专利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对于符合条件的贸易局有权颁发强制许可证书。
1883年《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五条规定:联盟的成员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因专利垄断可能导致的权利滥用,如未实施专利。
同时明确了只有在强制许可不足以防止这些权利滥用行为时,才可以采取撤销专利的措施。
这一规定从国际法上最终确立了专利强制许可制度,依据或者参考这一规定,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将专利强制许可作为防止权利滥用的手段之一并逐步确立。
我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的发展与困惑我国1984年制定的第一部《专利法》中就有专利强制许可制度,但1984年《专利法》并没有单独提到对药品进行专利保护,所以这部法中也就不涉及关于药品专利强制许可问题的相关规定。
在随后的30多年里,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经历1992年、2000年、2008年三次修改,以及《专利法实施细则》《涉及公共健康问题的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等相关法规的颁布,对专利强制许可制度进行了不断地完善与发展。
论我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
![论我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9987c83f6edb6f1aff001fe6.png)
论我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作者:刘蒙蒙来源:《职工法律天地·上半月》2018年第03期摘要:“抗癌药代购第一人”陆勇案虽然以当事人在经历两年的牢狱之灾才重获自由而告终,但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该案反映出我国药品强制许可制度存在的一些问题,本文通过分析药品强制许可制度在一些国家实践情况,为我国的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建立提供一些思路,并结合我国相关的实际情况,创制符合我国国情并得以适用的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满足药品的市场需求,维护国家公共利益,促进社会进步和人类文明的发展。
关键词:药品强制许可;公众健康利益;立法完善一、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概述专利强制许可制度(Compulsory Licensing)是指专利管理机关,根据某些条件,不经专利权人的同意向第三方颁发许可证书,包括生产、销售、进口有关专利产品、实施专利方法,同时由被许可方向专利权人支付一定补偿费的法律制度。
而药品强制专利许可属于专利强制许可的一种,是为实现公共利益的强制许可。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制药产业得到了迅猛发展,给制药公司带来了巨额利润。
这主要是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凭借拥有强大的科技创新能力、充足的科研费用以及政府的支持等良好的社会创新环境,制药技术得到迅猛发展,发达程度远远领先于发展中国家。
在西方国家通过药品专利权获得高额利益,相反发展中国家却面临着医药科技创新能力低下,对药品的市场需求量大,却面临着贫穷支付不起巨额医药费的困境,引发了不同程度的公众健康危机。
在专利权的私权性质与人类公众健康基本人权发生冲突时,为保障公众健康安全和国家利益,各国纷纷建立了药品专利权强制许可制度。
但是,一些国家为维护自身的利益,往往设置了严格的限制条件,很少采用。
药品专利权是私权,是为了保护权利人的智力劳动成果,具有独占性和排他性。
权利人可以自己实施这种权利,也可以授权给他人使用,被授权人需要支付一定的使用费。
健康权是一种基本的人权,因此为了获得健康而治疗疾病使用药物的权利成了基本人权的具体权利。
论药品专利的强制许可
![论药品专利的强制许可](https://img.taocdn.com/s3/m/8eb62af33086bceb19e8b8f67c1cfad6195fe9c8.png)
论药品专利的强制许可摘要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显著提高,健康问题越来越被人们所关注,当代社会上出现的各种疾病也越来越多,人们在攻克这些难题时付出了不少努力,当然也应当得到等值的回报。
但是在这个人权至上、最大限度保护人民利益的社会,在面对公共健康与个人利益的矛盾时,我们又该何去何从?通过从强制许可的发展,国内外趋势以及新的规定和所应采取的措施等几方面对药品专利的强制许可进行研究。
关键词:强制许可;公共利益;专利权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显著提高,健康问题越来越被人们所关注,当代社会上出现的各种疾病也越来越多,人们在攻克这些难题时付出了不少努力,当然也应当得到等值的回报。
但是在这个人权至上、最大限度保护人民利益的社会,在面对公共健康与个人利益的矛盾时,我们又该何去何从?通过从强制许可的发展,国内外趋势以及新的规定和所应采取的措施等几方随着人们知识水平的提高和法律意识的增强,各方面的法律保护越来越得到人们的关注,特别是在科技快速发展的今天,知识产权作为世界贸易组织的三大支柱之一,正在得到国际和国内的双重保护,可以说知识产权深入到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不管是在文学、技术、健康还是其他方面都有重要的影响。
知识产权法中的专利法的目的是要最大限度地保护专利权人的利益,但是当药品专利在同时遇到公共健康问题和个人专利权的问题时我们究竟是要继续保护人权即专利权人的权利还是保护公共利益已经变成了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
专利权和强制许可的概念及相关规定专利权制定的根本目的是要保护专利权人的利益和保护社会公众对专利产品的利用,即要同时保护个人的利益和公共的利益。
专利权是指按照专利权的规定,权利人对其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在法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权或专有权。
而强制许也称非自愿许可,是国家专利行政部门根据具体情况,不经专利权人的同意,授权他人实施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一种法律制度。
一直以来制药工业对专利保护就有依赖性,它是一个研究开发周期长、风险大、成本高的产业领域,所以依靠药品的专利权来保护其私人的利益是大多数制药人所采取的途径。
论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在我国的应用
![论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在我国的应用](https://img.taocdn.com/s3/m/4bdedc0d182e453610661ed9ad51f01dc3815779.png)
论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在我国的应用摘要: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是指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国家可以强制药品专利持有者将其专利授权给其他企业生产、销售。
本文对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在我国的应用进行了阐述,并探讨了其优势和局限性。
关键词: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应用、优势、局限性正文: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在我国的应用主要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来规定。
该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解决一些较为紧迫的问题,例如:药品专利持有者滥用专利权,导致药品价格高昂,药品供不应求等问题。
尤其对于一些重要紧缺药品的供应缺口,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可以有效地保障药品的供应,以满足公众对于药品的需求。
然而,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也面临着一些局限性。
首先,该制度的实施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药品供应紧缺、专利持有者不合理滥用专利权等,这些条件并不容易满足。
其次,该制度可能会对创新产生消极影响,因为药品生产商面临着被强制许可授权的可能,会失去对于该药品的生产和销售权,从而导致对研发新药的积极性减弱。
综上所述,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在我国的应用可以解决一些紧急、重要的问题,但也需要考虑其潜在的局限性。
根据当前的情况,应该合理增加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适用范围,以确保公众对于药品需求的合理满足。
同时,也应该合理保护药品专利持有者的知识产权,以鼓励药品生产商进行创新。
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实施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让患者能够获得适宜的药物治疗,因此在实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时,需要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权衡好利弊得失,充分体现保护患者权益的精神。
近年来,我国对于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应用也在不断地完善和发展。
在我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适用条件需要符合以下一些条件:首先,药品价格或供应出现了非正常的情况。
其次,药品是必需的,比如用于治疗绝症或罕见病的药品。
最后,持有专利的企业无正当理由拒绝授权他人生产。
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应用范畴主要是涉及到公共利益和社会公正的领域,如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药品供应短缺等情况下,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对于直接保障公众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论我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
![论我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a65b807527284b73f242507e.png)
论我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药品作为保障人类健康和生命的产品,对于预防和控制公共健康危机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随着越来越多的大规模流行性疾病的频发,各国人民的公共健康安全受到了巨大的威胁。
为更好的解决我国相关的问题,笔者提出了相关的应对措施。
下面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概述强制许可是对专利权的限制,在国际法中最早确立强制许可概念是在1873年维也纳会议上签订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以下简称《巴黎公约》)。
这里的强制许可是一项旨在防止专利权人滥用专利权、阻碍发明的实施和利用、继而阻碍科学技术进步与发展的措施。
目前,世界上已经有100多个国家承认了专利强制许可,许可的理由也从专利权的“不实施”扩展到如公共利益、反不正当竞争等。
所谓的专利强制许可制度,又称非自愿许可制度,是指一国专利行政管理机关,根据一定的条件,不经专利权人的同意,依法向第三人颁发许可证书,包括生产、销售、进口有关专利产品、实施专利方法,同时由强制许可的被许可方向专利权人支付一定补偿费的法律制度。
它具有如下几个重要特征:第一,专利强制许可具有非自愿性,即由国家在特定条件下,通常是在防止专利权人滥用权利、反垄断或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需要、为了公共利益,以及在从属专利的情况下,通过国家公权力的干预,不经专利权人的同意,将专利权人的某些权利强制许可给申请人使用,是与自愿许可相对的。
第二,专利强制许可具有条件性,即国家机关在适用强制许可时,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以维护专利权人合法权利。
第三,专利强制许可具有非独占性,即尽管专利权被强制许可使用,专利权人仍然有权使用已经取得专利的产品或者进口该专利产品,此外,专利权人还有权与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签订许可协议。
第四,专利强制许可具有临时性质,强制许可的实施范围和时间应由授予强制许可的目的决定,一旦授予强制许可的理由消除,应立即取消强制许可,因此,强制许可并不否定专利权,而只是对专利权保护的暂时中止。
浅析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
![浅析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ddbd9776d4d8d15abf234eb0.png)
休闲大视野浅析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由电影《我不是药神》引发的思考周文齐(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法学院,上海 201620)摘要:2018年,电影《我不是药神》再次将公众视线带到了2015年备受关注的“抗癌药代购第一人”陆勇案。
案件的主人公陆勇,出生于江苏无锡一个殷实的家庭,在创业成功后的第二年,突然得知自己患了慢性粒细胞白血病。
陆勇一边苦苦寻找合适的骨髓,一边接受了医生建议,服用瑞士生产的格列卫来抑制病毒扩散,因其价格昂贵,再加上其他的医疗支出,虽有积蓄但也开销过半。
陆勇不断寻找新的治疗方式,偶然的机会从并有口中得知印度格列卫的存在。
关键词: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一、前言与瑞士所生产的格列卫相比,印度所产的药性与其相似度高大99.9%,但价格悬殊巨大,前者一瓶要2.35万元,而后者只需4000元。
[1]陆勇在确认印度格列卫的药效后,向并有分享了自己的经历,陆陆续续有人找陆勇帮忙买药。
在他的帮助下,成百上千的患者的病情得以控制,但在2013年被警方抓获,因其购买并销售了所谓的“假药”。
当事人虽最终以重获自由宣告结束,但是社会舆论的关注、法律学者的热烈探讨等都启示我们有必要对案情做进一步的研究。
二、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到底该如何权衡协调专利权人与社会公众之间?为解决这一问题,国家设立了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
一方面通过给予发明人一定时间和区域的市场独占权,使其充分回收技术创新的投入,并获得比较丰厚的收益,以此鼓励和调动社会发明创造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还要通过排除授权客体、规定侵权例外和强制许可等措施对专利权加以限制,以免给社会带来过多负面影响。
三、主要发展中国家的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对药品的研发和生产,巴西政府一直都是尽心尽力的,特别是对抗艾滋病毒的药品研发方面更是尽职尽责。
同样,公民的健康情况也受到了巴西政府高度重视,其在巴西历部宪法中被放在了最重要的位置,积极建设公民医疗保障体系是完善落实这一规定的具体体现。
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
![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39278963dc36a32d7375a417866fb84ae45cc38a.png)
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药品专利是指对药物的创新的一种保护方式,允许拥有专利权的企业独家生产和销售该药物一段时间。
这种独占权的目的是为了鼓励企业进行药物研发,并保护他们的研发成果。
然而,药品专利也可能导致价格过高,使得医疗资源无法普惠全民。
合理使用是指当药品专利影响到公众利益时,国家可以强制药品专利持有人将其专利技术许可给其他企业,以满足公众对药品的需求。
合理使用的具体条件和范围可以由国家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制定,以确保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同时,也能保护公共健康利益。
紧急情况是指当国家面临紧急公共卫生危机或其他紧急情况时,国家可以在专利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对其药品专利实施强制许可。
这意味着在紧急情况下,国家可以选择其他企业来生产和销售该药品,以满足公众的需求。
国内制药能力不足是指当国家制药业的能力不能满足国内药品需求时,国家可以对进口药品进行强制许可。
这种情况下,国家可以选择允许其他企业通过专利技术来生产进口的药品,以满足国内的需求。
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在平衡知识产权保护和公共利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首先,它确保了公众能够获得高质量和价格合理的药品,尤其是在面临紧急情况下。
其次,它鼓励了竞争和创新,促进了药品市场的发展。
此外,它还可以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其制药能力,减少对进口药品的依赖。
然而,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由于强制许可是一种干预市场的行为,可能引发国际的争议和纠纷。
其次,合理使用的判定标准可能模糊,可能导致滥用和不公正的情况发生。
此外,实施专利强制许可也需要国家具备一定的法律和政策能力,包括健全的制度、透明度和公正性等。
综上所述,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是一种必要的制度安排,旨在保障公众健康和医疗资源的可获得性。
在实施该制度时,需要平衡知识产权保护和公共利益,保障合理使用的正确实施,促进创新和竞争,并加强国家的法律和政策能力。
同时,国际社会也应加强协作与合作,以确保一体化的跨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落实,促进公共健康事业的持续发展。
对我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思考
![对我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思考](https://img.taocdn.com/s3/m/3d16c403bb4cf7ec4afed0e8.png)
对我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思考摘要:中国在药品专利保护上存在一定的问题,药品专利保护的立法僵硬且分散,药品强制许可制度的不完善,使得药品专利与公众利益的冲突得不到有效缓解。
本文通过分析我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现状,并对比印度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来试论如何完善我国的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从而达到缓解药品专利与公共健康的激烈冲突。
关键词: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公共健康许多制药龙头企业以其专业垄断性对新药以不合理的高价进行销售,其垄断性的销售行为与公共利益之间产生了激烈的冲突。
发达国家持有绝大多数药品专利,对于药品专利,他们倾向于更多的专利保护;而发展中国家的角色则是作为发达国家药品专利的输入国和接收方,在药品极为高昂的定价与销售过程中,发展中国家倾向于更为宽松的药品专利许可制度。
发展中国家里,印度的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相对宽松,印度对药品本身的专利并不予以保护,而仅对药品制作方法的专利予以保护,这对印度仿制药品、保护印度国民公共利益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一、药品专利强制许可概述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属于公共利益的强制许可,所涉主体是要求实施强制许可的国家与专利权人,是一国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一般只有在国家紧急状态下或在公共的非商业性适用的情形下才授予[1]。
药品专利的特殊性在于其与基本人权紧密相关,不合理的药品定价与销售势必会造成公共健康危机。
从“人权高于一切”的出发点而言,在生命健康权与药品专利保护发生冲突时,应无条件地优先选择保护生命健康,故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存在是合乎法理与情理的。
尽管早在《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中的第五条就对专利强制许可有所表述,然而,药品专利保护与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很大程度上却有赖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以下简称TRIPS)和《多哈宣言》。
TRIPS协定中虽未明确提出“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这一概念,其第31条“未获权利所有者同意使用”之表达实则就是规定了专利强制许可制度。
但31条将专利强制许可制度限定于“国家紧急状态或其他特别紧急的情况下”“非商业性公共利用”两种特殊情形下,但对这两种情况的界定十分模糊不定,这就将对TRIPS的适用加大了难度。
药品专利的强制许可
![药品专利的强制许可](https://img.taocdn.com/s3/m/173eb2916529647d27285255.png)
关于药品专利强制许可的思考
面对不容乐观的公共健康危机,肯定药品专利强制许 可是符合我国利益的,也是享受WTO赋予该权利的一种表 现,但实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的负面效果也不容忽视,所 以采取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必须慎之又慎,如果采取的时机 不合适或是方式不正确,可能暂时解决了困难,但对将来 的保护社会公众健康的工作却是适得其反。所以一旦实施 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必须强调强制受益人的义务,对强制 权限予以必要的限制。
1、 强制许可的受益人有义务支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补 偿费用,费用的数额最好由发明专利人和强制许可的受益 人签订协议来确定。同样这种支付强制许可的报酬也应受 到相应的司法审查。 2、强制许可的不可转让由于专利权人并不因为被实施 了强制许可就丧失了专利权,所以强制许可的受益人不能 将该专利再授予其他人,这也是防止知识产权进一步被侵 犯的体现,这也和通过正常商业途径获得专利权后可以继 续转让该专利权有明显的差别。
又如强制许可的实施会使制药商把精力集中在仿制而非开发被许可的发达国家制药商也可能因为无利可图而冷落相关疾病的研发工作一旦实施强制许可国家对于知识产权保护这方面的国际声誉肯定大受影响更为重要的是如今我国涉及药品专利强制许可的法律规定不完善当然这也同trips协议目前仍然存在太多的争议有很大的关系
关于药品专利的强制许可
强制许可:
是指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专利法规定,不经专 利权人同意,直接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其发明创造的 一种许可方式,又称非自愿许可。
平衡专利权人与社会公众间的利益
可取之处:
专利制度是在市场经济体条件下,通过合理调整发明 人与社会公众的利益关系,来进一步促进技术创新的制度。 这就需要一方面通过给予发明人一定时间和区域的市 场独占权,使其充分回收技术创新的投入,并获得比较丰 厚的收益,以此鼓励和调动社会发明创造的积极性;另一 方面,还要通过排除授权客体、规定侵权例外和强制许可 等措施对专利权加以限制,以免给社会带来过多负面作用,
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发展与思考
![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发展与思考](https://img.taocdn.com/s3/m/d269c1b1f80f76c66137ee06eff9aef8941e48af.png)
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发展与思考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是国家依法允许他人在特殊情况下,未经专利权人同意而使用专利的一种制度,旨在平衡保护创新和促进公众利益的关系。
随着药品专利领域的不断发展,专利强制许可制度也在逐渐完善。
本文将探讨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发展,并提出一些思考。
首先,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发展可以追溯到国际上的相关法律法规。
例如,世界贸易组织(WTO)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明确规定了成员国在特定情况下可以采取强制许可措施的条件和限制。
这奠定了国际上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基础,并为各国在国内立法中参考提供了依据。
其次,专利强制许可制度在中国的发展也值得注意。
中国自2001年加入WTO以来,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其中包括专利制度。
中国专利法及相关规定明确规定了专利强制许可的条件和程序,使得国内企业有了更多获取并使用他人专利的权利,从而促进了国内创新和产业发展。
然而,在实践中,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专利强制许可的申请和批准程序相对复杂,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核和审批,时间成本较高。
其次,对于专利权人而言,强制许可可能会削弱其创新动力和投入。
再次,如何平衡专利权人和使用者之间的权益,仍然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和挑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思考和探索:首先,加强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宣传和培训。
包括专利权人和使用者在内的相关利益主体应该充分了解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目的、条件和程序,以便正确理解和运用该制度。
其次,简化专利强制许可的申请和批准程序。
可以通过审批机制,提高效率,缩短审批时间,降低成本,促进专利强制许可的实施。
再次,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
可以通过合理的专利保护期限延长、专利权人的经济补偿等方式,调动专利权人的创新积极性,减轻其对强制许可的抵触情绪。
最后,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研究和改进。
随着药品专利领域的不断发展,可能出现新的情形和挑战,需要及时对现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和完善,以适应新的形势和需求。
什么是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和专利权
![什么是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和专利权](https://img.taocdn.com/s3/m/606c9f4d814d2b160b4e767f5acfa1c7aa008207.png)
什么是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和专利权专利⼀般是由政府机关或者代表若⼲国家的区域性组织根据申请⽽颁发的⼀种⽂件,这种⽂件记载了发明创造的内容,并且在⼀定时期内产⽣这样⼀种法律状态,即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在⼀般情况下他⼈只有经专利权⼈许可才能予以实施。
在我国,专利分为发明、实⽤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
什么是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和专利权?下⾯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和专利权药品专利强制许可,是指国务院专利⾏政部门在法定的情形下,不经专利权⼈许可,授权他⼈实施药品发明或者实⽤新型专利的法律制度,显然,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和药品专利权是相互⽭盾的。
药品专利保护保护对象主要是药品领域的新的发明创造,即技术创新,包括新开发的原料药即活性成分、新的药物制剂或复⽅、新的制备⼯艺或其改进。
专利权具有独占性,也就是说专利保护的创新药品是唯⼀的,其独占性可体现在对市场利益的垄断,包括对创新药品的⽣产、销售、使⽤和进⼝的垄断,专利制度有利于⿎励新药发明创造,有利于发明创造的推⼴应⽤,有利于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创新。
但在紧急情况下药品专利强制许可不仅不会被视为侵权,相反还应被政府组织予以⽀持,理由在于:⾸先从国家和社会利益来看,药品专利强制许可的⽬的是为了促进获得专利的发明创造得以实施,防⽌专利⼈滥⽤专利权,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其次从⼈权保护的确定来看,获得药品在性质上是⼈权,是健康权、⽣命权的⼀部分。
在联合国⼈权框架内,药品专利的强制许可是国家履⾏⼈权义务的⼀项措施,国家确保患者获得药品的不仅义务优先于相关国际贸易协定下的义务,也优先于TRIPS协定下的专利保护义务;第三,从⼈权的实现来看,药品专利强制许可措施作为国家确保患者实现获得药品治疗权利的⼀项措施,其他国家及医药企业负有合作或尊重的义务。
所以,法律承认的药品专利权是对个⼈权利的保护,但这不是绝对的,应受到公众分享医学进步利益权利的限制,这种限制是解决公众健康与药品专利保护冲突问题的⼀种平衡机制,药品专利的强制许可措施是实现这种平衡机制的⼀种措施。
[医疗药品管控]药品专利强制许可的理性认识
![[医疗药品管控]药品专利强制许可的理性认识](https://img.taocdn.com/s3/m/5b148fc1227916888586d7a3.png)
(医疗药品管理)药品专利强制许可的理性认识药品专利强制许可的理性认识朱晓卓摘要:药品专利强制许可是解决公众健康和药品专利保护冲突问题的壹种平衡措施,面对日益严重的公共健康危机,强制许可实施的可能性剧增,文章根据TRIPS框架下关于药品专利强制许可的规定,结合实际对其进行了必要的分析,且提出实施该措施时需要注意的问题,尤其强调了强制受益方的义务。
关键词:药品专利、强制许可、TRIPS、公共健康近年来,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于全球范围内的连续爆发,造成了禽流感防治特效药物“达菲”供应出现短缺,而该药品专利权拥有者瑞士罗氏制药公司却于转让生产权上设置了诸多障碍。
面对正于广泛传播的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这壹人类共同的灾难,印度、泰国、越南等国政府或企业已宣称于必要的情况下将实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从而达到生产“达菲”的仿制药的目的。
可见,对于日益严重的公众健康危机,药品专利保护和社会公众利益的矛盾也越发明显,专利强制许可无疑是解决这个矛盾的壹条途径,可是包括我国于内的大多数国家至今没有采取这样的措施,原因于于这种权利行使仍然存于诸多问题,所以必须对此有充分的理性认识。
1.TRIPS框架下关于药品强制许可的规定强制许可的规定最早出当下1883年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当中,希望通过建立强制许可制度防止专利人滥用权利,以保证专利权人的利益和公众利益的平衡,以体现社会的公正、公平。
1994年底,各国于乌拉圭回合谈判的基础上,将知识产权纳入到世界贸易的范畴,签订了《和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以下简称TRIPS),这壹理念和目标得到了进壹步的阐述,壹方面要防止专利权人滥用权利,另壹方面也要顾及第三方合法权利,强制许可措施不得和专利的正常利用不合理地相冲突,而且也且未不合理地损害专利所有人的合法权益,即要防止政府随意侵犯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
TRIPS同时也将药品及其生产过程纳入了专利保护体系,要求成员方对药品及其生产过程提供专利保护。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药品专利强制许可的理性认识
药品专利强制许可是指国家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和公共卫生的需要,对生产和销售药品的专利权人强制给予许可使用或者强制执行免费授权。
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在对于保障人民健康和降低医疗费用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对于一些企业和个人来说,药品专利强制许可也会引发一些争议。
因此,在探讨药品专利强制许可的问题时,需要理性认识其意义、范畴和执行的条件。
首先,在理性认识药品专利强制许可问题时,需要明确其意义。
药品专利强制许可是一种国家对企业强制施加的授权制度,其目的在于实现公共利益和公共卫生的需要。
这一制度可以使得更多的生产商和销售商进入市场,增加市场竞争,从而更好的保证人民的健康权益。
另外,对于普通家庭来说,药品的价格可能过高,导致人们难以承受医疗费用。
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可以在降低药品价格的同时,增加药品市场的供应量,让更多的人受益。
其次,在理性认识药品专利强制许可问题时,我们需要知道它的范畴。
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并不是任何情况下都可以执行的。
药品专利强制许可的范围一般限定在公共利益和公共卫生方面。
例如,在面对一场流行病或者急性传染病流行时,需要大量生产药品,而某一药品专利所涉及的生产效率过低或者价格过高,这时候,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就可以在国家的监管下迅
速启动,让更多的企业进入生产和销售的领域,保障人民的生命健康。
最后,在理性认识药品专利强制许可问题时,我们需要了解其执行的条件。
药品专利强制许可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实现公共利益和公共卫生的需要;二是强制许可应通过协商达成,不可单方强制措施。
这两点条件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保证了药品专利强制许可的正当性和公正性。
总之,药品专利强制许可是一种有利于公共利益保障的授权制度,可以使更多的企业进入市场,降低药品价格和让更多的人受益。
在理性认识药品专利强制许可问题时,我们应该明确其意义、范畴和执行条件,以便更好地保护人民的健康权益和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