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县公司执行大工业电价操作方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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趸售区大工业电价执行操作方案

一、电价执行的文件依据:

依据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3]973号《关于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山东省物价局文件鲁价格发[2013]113号《山东省物价局关于电价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电价执行的主要内容

鉴于趸售县供电企业上划省级管理,为提高用电设备利用效率,促进工业用电的合理化,县级供电区域内符合受电变压器总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等大工业用电条件的工业用户,应该执行大工业两部制电价。

三、执行时间

以上电价调整自2014年1月1日起执行。

四、具体操作要求

(一)客户基本信息核实

为保证电价执行范围和电费核算结果的准确性,各单位需对区域内全部工业用户相关情况进行核实。

1.核对范围:10kV及以上高压供电客户。

2.时间安排:2013年11月1日—11月15日。

3.核对内容

(1)用电容量:现场变压器、高压电机的台数、容量和运行状态是否与营销业务系统相符。

(2)行业分类:现场电力用途、行业分类是否与营销系统对应一致,是否与执行电价相符。

(3)用电类别:现场用电类别是否与营销系统对应一致,与行业类别、电力用途、电压等级是否相符。

(4)功率因数:功率因数执行是否正确。

(5)分时执行:分时电价执行是否正确。

(6)联系方式:手机号码是否正确,是否与营销系统和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中号码一致。

4.核对流程

(1)现场信息采集:现场核对人员到客户用电现场采集客户正确的计费信息,将采集的信息填写到核对档案卡(格式见附件1),并经客户签字确认后传递给营销系统核对人员。

(2)营销系统核对:系统核对人员对照现场核对档案卡,逐户与营销系统进行比对,并在档案卡上记录营销系统计费信息和发现的问题。

(3)核对资料建档:所有核对完成的档案卡,分供电所、分线路整理,并将相关内容整理汇总,由县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存档,并用于后期的分析和处理工作。

(4)对核对中发现的私自增容、擅自变更用电类别等违约用电行为形成书面工单,转专业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理。

附表1:高压客户计费信息核对档案卡

附表1:

高压客户计费信息核对档案卡

管理单位:XX县公司XX供电所核对日期:年月日

(二)客户宣传告知

1.省供电服务中心提前组织95598供电服务人员的内部培训,利用95598电话、网站等服务窗口开展政策宣传工作。

2.各县公司积极配合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在当地电视、广播、地方报纸、主流网站等新闻媒体对电价政策进行宣传。

3.各级供电营业网点、收费网点在11月30日早上营业之前,将趸售区两部制电价宣传海报、最新电价表等宣传材料全部张贴、摆放到位,多媒体演示器及电子显示屏中内容同步更新。营业网点设置专责人,及时解答客户咨询。

4.根据前期现场调查核实的结果,对符合两部制电价执行条件的客户按照“逐户告知、逐户测算、保存痕迹”的要求进行宣传解释。一是细化责任分工,对每一名客户明确政策宣传包保人;二是包保人根据客户的历史用电信息,提前进行电费测算,现场向客户单位负责人告知电价政策变化情况,协助客户做好电费分析,并提出合理的用电业务办理建议;三是现场告知书应书面送达,并保留客户单位负责人签字等有关的工作痕迹。现场宣传告知工作在12月31日前完成。

(三)变更业务操作

为确保趸售区两部制电价政策顺利推行,保护客户合法

利益不受损害,各单位在接到客户变更用电业务申请时,应按照“优先受理、压缩流程、提速提质”的要求尽快办理,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1.业务受理

客户因两部制电价执行导致电费成本发生变化,提出变更用电业务申请时,应第一时间优先进行办理。业务受理人员根据客户历史月用电量情况,向客户提出用电容量及基本电费方式选择建议(用电容量选择推荐表见附件),协助客户进行电费测算,供客户参考。

用电容量选择推荐表

1、需用容量建议值未考虑高压电机等冲击性负荷等因素影响,仅供参考使

用,请结合自身用电设备情况及设计要求,合理确定实际变压器容量需求。

2、按照容量电价计收电费时,最大需用容量的负载率盈亏平衡点按照40.78%

计算;按照需量电价计收电费时,按照21.49%计算。

3、计算最小需用容量时,功率因数按照0.80考虑。

2.计费方式调整业务

客户根据自身情况,结合推荐意见自主选择容量电价或需量电价方式,各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客户意愿、阻挠客户行使自主选择权利。

计费方式调整业务原则上应在五天内办理完毕,若实际调整时间影响客户电费计算结果时,应在受理当日内完成有关手续办理及业务归档操作。

3.暂停业务

暂停业务原则上应在五天内办理完毕,若实际加封时间影响客户电费计算结果时,应在受理当日内完成加封手续及业务归档操作。

4.减容业务

受理客户申请后,应全面提速各项服务措施,在最短的时间里完成各项业务办理工作。

(1)现场勘查及方案拟定:受理客户用电申请之日起,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勘查及供电方案拟定;供电方案中应严格按照产权分界明确工程投资界面,需要进行计量装置(包括互感器、电能表、用电信息采集终端及配套的箱体、二次电缆等)更换时,相关的设备材料购置、安装及调试费

用由供电公司全部负责,不允许要求客户承担;

(2)方案审批及答复:方案拟定后当日内完成审批并答复客户;为简化程序,不再要求客户进行工程设计,取消设计审查环节。在方案答复后,由用电检查人员直接通知客户自主委托具备资质的供货及施工单位进行服务;

(4)业务费用收取:不收取任何业务费用;

(5)供用电合同变更:方案确定后,用电检查人员应同步起草供用电合同,并就文本内容与客户协商一致,在送电前完成签订工作;

(6)竣工检验及送电:受理客户竣工报验申请后,一个工作日内启动竣工检验,验收合格后当日送电。

(四)电费核算和收费

1.2014年1月1日前,需完成所有增减容业务工作单归档,避免影响当月正常电费核算。

2.电费核算过程中,应当认真做好电费审核工作。电费计算后12小时内,各单位要组织核算、收费人员对全部执行大工业电价的用户电费核算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审核,以确保电费计算准确无误。如发现客户电费计算异常,应及时查找原因,并对相关问题进行处理。

3.全面做好电费回收工作。这次电价政策调整幅度大,涉及面广,营业处理相对复杂,电费回收工作存在很大压力,因此要高度重视电价调整后的电费回收工作:随时了解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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