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及案例分析指导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1章税收筹划的基本理论案例分析
案例1-1:
大学英语老师李某利用业余时间为他人提供劳务并取得劳务报酬所得。2009年11月,李老师参加了一个国际学术会议的同声翻译工作,取得5000元的收入,应外还应邀为另一家高校作大学英语六级串讲,收入2000元。
分析要求:李某选择如何纳税比较有利?
分析思路:
在计算劳务报酬应纳个人所得税时,29个项目是分别计算的。纳税人如果同时取得不同项目的劳务报酬所得,应当分别减除费用,分别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否则会增加纳税人的负担。
方案1:
将两项收入合并纳税。如果李老师不了解税法中的有关规定,将以上两项收入合并计算纳税,那么其税收负担为:
应纳税所得额=(5000+2000)×(1-20%)=56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5600×20%=1120元
方案2:
如果李老师将以上两项分别计算,那么其税收负担为:
翻译劳务的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000×(1-20%)×20%=800元
讲学劳务的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000-800)×20%=240元
由此可见,将收入分别计算之后,李老师2009年11月总共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为1040元,比合并计算少缴80元。
案例1-2:
宏达公司为商品流通企业(一般纳税人),兼营融资租赁业务(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2005年3月份,宏达公司按照泰华公司所要求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条件购入一台大型设备,取得的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价款是1000万元,增值税额170万元,该设备的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营业税率5%,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7%、教育费附加3%)。
方案1:租期10年,租赁期满后,设备的所有权归泰华公司,租金总额2000万元,泰华公司于每年年初支付租金200万元。
方案2:租期8年,租赁期满,宏达公司将设备收回,假定收回设备的可变现净值为400万元。租金总额1600万元,乙公司于每年年初支付租金200万元。
分析要求:该企业选择哪种方案可以降低营业税税负?
分析思路:
对于融资租赁要根据不同情况确定应缴纳的流转税税种。按税法规定,“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无论租赁的货物的所有权是否转让给承租方,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缴纳营业税,不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从事的融资租赁业务,租赁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承租方,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租赁货物的所有权未转让给承租方的,缴纳营业税,不缴纳增值税。”
本案例中,根据方案1,租赁期满后,设备的所有权转让,按规定应缴纳增值税,不征营业税。宏达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规定,该设备的进项税额应允许抵扣。
宏达公司应纳增值税=2000÷(1+17%)×17%-170=120.60(万元)
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120.60×(7%+3%)=12.06(万元)
由于缴纳增值税的融资租赁业务实质上只是一种购销业务,应按照购销合同缴纳万分之三的印花税。
应纳印花税:2000×3÷10000=0.60(万元)
宏达公司获利=2000÷(1+17%)-1000- 12.06-0.60=696.74(万元)
对方案2,按规定应缴纳营业税,不征增值税。
按照规定,融资租赁业务,以其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减去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收回残值:1170÷10×2=234(万元)
应纳营业税额=(1600+234-1170)×5%=33.20(万元)
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33.20×(7%+3%)=3.32(万元)
按照现行税法的规定,对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的融资租赁业务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应按借款合同缴纳印花税,对其他企业的融资租赁业务不征印花税。
8年后,宏达公司获利应该是:
1600+400-1170-33.20-3.32=793.48(万元)
可见,选择第二种方案税负轻,获利高。
事实上,由于科技的进步,设备的老化,客观上会使收回设备的变现值远远低于设备的理论“剩余”价值,因此,在选择租赁方式时,应当通过寻找在企业获利相同情况下设备残值的可变现净值临界点来确定。
假定收回残值的可变现净值为X,
令1600+X-1170-33.20-3.32=696.74(万元)
解得,x=303.26(万元)
当收回残值的可变现净值超过303.26万元时,甲公司应选择方案2,反之则应选择方案1。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应将以上两套租赁方案与承租方分别洽谈,按照对方提供的条件,结合预计可收回设备残值的可变现净值,然后再计算税负的高低来比较其优劣。此外,对上述宏达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情况,由于企业的进项税额可一次性抵扣,而计算销项税额则按年分别计算,是否考虑时间价值因素,应根据各个企业的应纳增值税的不同情况而定。在进行筹划时,应根据企业自身的情况,综合考虑与之相关的各个因素,最终作出合理选择。
案例1-3:
甲公司是一家外贸进出口企业,主要从事进口某国际知名品牌洗衣机的销售,年销售量为15000台,每台国内的销售价格为4800元,进口完税价格为2800元,假定适用进口环节的关税税率为20%,增值税率为17%。该企业管理层提出议案:在取得该品牌洗衣机厂商的同意和技术协作的情况下,进口该品牌洗衣机的电路板和发动机,进口完税价格为整机价格的60%,假定适用进口环节的关税税率为15%。其他配件委托国内技术先进的企业加工,并完成整机组装,所发生的成本费用为进口完税价格的50%,购进配件及劳务的增值税税率为17%。
分析要求:分析该管理层议案的经济可行性。
分析思路:
论证该管理层议案的经济可行性,其实就是比较进口整机与购进部件进行组装两个方案的税负与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