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期货的风险控制及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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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债期货的风险控制及防范措施
【摘要】国债期货于2013年9月6日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市交易,标志着我国金融衍生产品又添重要新成员,这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进程当中的重要事项,对促进债券市场改革发展,提升直接融资比重,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本文主要介绍参与国债期货市场必须了解的一些常识性的理论知识,包括国债的基本概念、历史沿革、合约细节及风险控制制度等,并结合我国国债期货市场现状、国债期货市场风险以及风险防范措施等方面内容进行逐一分析。着重对国债期货交易主体在期货交易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及应对的策略进行详细的论述,积极做好风险防范工作是期货市场能够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是市场参与主体的必然选择。
【关键词】国债期货市场风险防范措施
【正文】
一、国债期货概述
(一)国债期货含义
国债期货(Treasury future)是指通过有组织的交易场所预先确定买卖价格并于未来特定时间内进行钱券交割的国债派生的交易方式。国债期货属于金融期货的一种,是一种高级的金融衍生工具。它是在20世纪70年代美国金融市场不稳定的背景下,为满足投资者规避利率风险的需求而产生的。2013年9月6日,国债期货正式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市交易。(二)国债期货国外发展情况的介绍
20世纪70年代,随着布雷顿森林体系的解体并受到石油危机的影响,西方各国经济发展十分不稳定,为了治理国内经济和稳定汇率,纷纷推行金融自由化政策,导致利率波动的风险,1975年10月,芝加哥期货交易所首先推出了政府国民抵押货款协会抵押凭证期货合约,这标志着利率期货这一新的金融期货品种的诞生。1976年1月6日,芝加哥商品交易所推出第一份以90天短期国库券为标的物的利率期货,取得了极大的成功。1977年8月,芝加哥商品交易所又推出了20年期的长期国库券期货。1979年以后,新的国债期货品种不断涌现,比如1979年7月10日芝加哥商品交易所的国际货币市场推出4年期的中期国库券期货,后来又增加了10年期的中期国库券期货等等。为了满足人们管理利率风险的需要,各种利率期货品种纷纷推出并在世界各国得到迅速发展,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欧洲各金融中心和亚洲的日本、韩国等国家也推出了各自国债期货,目前利率期货已是全球交易量最高的金融产品。(三)我国国债期货开展的历史沿革
1.我国国债期货市场历史发展概况
表1 历史发展概况
时间事件
1992年12月上海证券交易所最先开放了国债期货交易,共推出12个品种的国债期货合约,只对机构投资者开放
1993年10月25日上交所向个人投资者开放国债期货交易
1995年以后国债期货交易日趋火爆,经常出现日交易量达到400亿元的市况,而同期市场上流通的国债现券不到1050亿元
1995年2月23日上海万国证券公司违规交易327合约,成为轰动市场的“327国债事件” 1995年2月25日证监会和财政部联合颁发了《国债期货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提高了交易保证金比例,将交易场所从原来的十几个收缩到四大市场
1995年5月17日中国证监会发出通知,决定暂停国债期货交易。我国首次国债期货交
易试点以失败而告终
上世纪90年代初期,在中国商品期货市场开始试点运行的同时,中国国债期货市场也逐步启动,开始了具有历史意义的实践探索。
新中国首个国债期货品种于1992年12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1993年12月,北京商品交易所在期货交易所中率先上市国债期货品种。从1994年开始,国债期货快速发展,成交金额超过同期的股票市场。1994年当年上海证券交易所国债期货成交金额达2.3万亿元,到1995年最多有14家相关机构上市国债期货品种。在国债期货市场飞速发展的同时,各种制度缺陷和其他原因导致的风险因素也在不断积累,终于导致了1995年2月发生的“3.27”国债事件。之后,虽然管理层严格规范了国债期货市场的运作行为,补充完善了相关制度,加大了管理力度,但市场的先天不足和过度弥漫的投机气氛再次导致1995年5月的“319”违规事件发生。1995年5月17日,中国证监会下达了暂停国债期货交易的通知,中国国债期货市场历经两年多的实验性运行后告一段落。
2.“
3.27”国债事件回顾
“3.27”国债指1992年发行的3年期国债即“92(三)现券”。1995年2月23日,财政部公布的1995年新债发行计划规模和“327”国债保值贴补率等消息被国债期货市场认为利多。致使全国各地国债期货市场均出现向上突破行情。上证所327合约空方主力万国证券在该合约上已经避开交易所监管超限仓量持有空头仓位,当天主力空头在护盘失败、国债期货行情飙升后,为挽回巨额亏损而再次蓄意违规,大量透支交易,以千万手的巨量空单,7分钟内将“327”合约价从151.30元硬砸到147.50元,国债期货价格打压下3.8元,使当日开仓的多头全线爆仓,后经管理层查实,将违规成交的合约全部宣布无效,避免了更大的金融混乱。这就是著名的“3.27”国债事件。该事件发生3个多月后,国债期货被叫暂停。
“3•27”国债期货事件时期,国债期货的标的利率为固定的票面利率加上保值贴补率,这使得每月公布一次的保值贴补率成为国债期货市场上最为重要的价格变动指标,国债价格受保值贴补率调整而呈现突发剧烈波动的特征,市场对保值贴补率调整的猜测成为多空双方角力的焦点,这已经明显偏离了国债期货作为利率价格发现载体和套期保值工具的目标。现在看来,这项缺陷是国债期货“3•27”风险事件发生的根本性制度原因。
3.我国国债期货失败的原因
(1)非市场化利率的定价制度
作为固定利率债券之一,国债的价格与市场利率存在内在的、反向的变动关系。国债期货正是为规避这种利率风险而产生的。根据无套利定价原理,国债期货的价格与货币或资本市场的利率之间存在一种内在的必然联系。在计划经济下,我国一直执行的是利率管制政策。国债利率也不例外,在上世纪90年代初期,财政部在发行国债时利率都是由财政部统一规定,没有市场化的利率形成机制,利率变化空间不大,利率水平只能反映政府的宏观需求,不能反映资金在市场上真实的价格。惟一具有变化空间的,是在当时特殊的经济环境下,政府为回笼货币和抑制过度的负利率差,实行对存款的保值贴补。这种保值贴补由人民银行统一测算制定,每月公布一次,事实上仍然属于行政管理手段,也并非由市场机制形成。因此,制度构建的关键变量得到了扭曲。
(2)交割制度存在漏洞
第一次引入国债期货后,市场主要存在单一券种交割、混合券种交割、部分券种和部分现金交割等三种不同的交割方式。单一券种交割是原北京商品期货交易所在关闭前一直使用的交割方式;在引入期货市场之后,发生了逼仓现象,1995年3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把原有的“单一券种交割”改为“混合券种交割”。但是不管采用这三种方式中的任何一种,其交割制度都存在问题,导致期货市场的功能难以发挥。
(3)法律监管与风险防范制度不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