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word版)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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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内容

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内容

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内容一、不准违规开展医疗活动医疗卫生行风建设的首要原则是遵守法律法规,不准违规开展医疗活动。

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执业范围和操作规程进行工作,不得超越职责范围,擅自进行医疗行为。

二、不准违规收费医疗服务是公益性服务,不准违规收费。

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政府定价和医保支付标准,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

医务人员要诚实守信,不得以各种名义收取额外费用,不得进行乱开药、滥用检查和检验等行为。

三、不准违规开展医疗广告医疗广告是医疗机构宣传的有效方式,但不准违规开展医疗广告。

医疗机构要依法申请广告发布许可,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和形式进行广告宣传,不得夸大医疗效果、误导患者。

医务人员要遵守医德医风,不得以个人名义发布医疗广告。

四、不准违规行医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准违规行医。

医疗机构要按照规定的流程和程序进行医疗服务,不得擅自调整治疗方案、违规使用药品或器械。

医务人员要按照规范的操作要求进行医疗行为,不得随意更改或忽视医嘱。

五、不准违规处方和开药医务人员不准违规处方和开药。

医生要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要,合理开具处方,不得滥用抗生素、营养药品等。

药师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准确配发药品,不得超过处方的范围或开具无效处方。

六、不准违规使用医疗器械医务人员不准违规使用医疗器械。

医疗机构要配备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械,医务人员要按照规定的操作要求进行使用,不得使用过期或不合格的器械。

医务人员要接受相关培训,熟练掌握医疗器械的使用方法。

七、不准违规行医执业医务人员不准违规行医执业。

医疗机构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执业登记,医务人员要按照执业许可证的规定从事医疗工作,不得违反规定从事非法医疗活动。

八、不准违规泄露患者隐私医务人员不准违规泄露患者隐私。

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制度,确保患者隐私的安全。

医务人员要严守职业操守,不得随意透露患者的个人信息,不得将患者隐私用于其他目的。

九、不准违规参与医疗纠纷医务人员不准违规参与医疗纠纷。

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是当前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一个迫切需求。

行风建设涉及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工作态度等方面,是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的关键。

为此,制定了九不准的原则,即医务人员在工作中不能有不敬、不恭、不和、不顺、不助、不扬、不求、不争、不算计的行为。

本文将详细介绍九不准的内容,并说明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的意义。

第一,不敬。

医务人员在工作中要对患者和同事恭敬有礼,不得有不敬的言行。

尊重患者的选择和隐私,不以身份、地位或疾病轻视患者,不给患者带来不必要的精神压力。

第二,不恭。

医务人员要尊重患者的意愿和权益,不得对患者产生歧视、嘲笑或冷漠态度。

对待患者的家属和同事,也要保持友善和谦虚的态度,互相尊重、互相帮助。

第三,不和。

医务人员要加强团队合作,不得故意制造矛盾和摩擦。

在与患者和家属的沟通中,要注重语言表达和沟通技巧,以和谐的态度解决问题。

第四,不顺。

医务人员要服从工作安排和领导安排,不得怠工懒散、敷衍塞责。

要主动跟进患者病情变化,积极配合其他科室和药品检测,保证患者的治疗效果和安全。

第六,不扬。

医务人员要保守患者的个人信息和隐私,不得擅自泄露患者的病情和诊断结果。

同时,不得发布不实言论和谣言,维护正常的医患关系。

第七,不求。

医务人员要勤学苦练,不断提高自己的医疗水平和专业素养。

不以工作的繁忙为借口,放松学习和培训,不断追求进步。

第八,不争。

医务人员要坚守职业操守,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不参与医疗纠纷和求医纠纷,妥善处理医疗纠纷,维护良好的医患关系。

第九,不算计。

医务人员要诚信对待患者和同事,不得有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行为。

不以患者为牺牲品,不追求低廉的利润。

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的意义重大。

首先,良好的行风建设能够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医务人员的敬业精神和专业素养能够提高医疗操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

同时,良好的医疗卫生行风也能够增加患者和家属的满意度,提高医疗服务品质。

(完整word版)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完整word版)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增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禁止”为进一步增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严肃行业纪律,促使依法执业、清廉行医,针对医疗卫生方面民众反应激烈的突出问题,拟订以下“九禁止”。

一、禁止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医疗卫活力构应该联合深入医改成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论体制和内部分派激励体制。

禁止向科室或个人下达创收指标,禁止将医疗卫生人员奖金、薪资等收入与药品、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

二、禁止开单提成医疗卫活力构应该经过综合目标查核,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禁止医疗卫活力构在药品处方、医学检查等医疗服务中推行开单提成的做法,禁止医疗卫生人员经过介绍患者到其余单位检查、治疗或购置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

三、禁止违规收费医疗卫活力构应该严格履行国家药品价钱政策和医疗服务项目价钱,公然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钱。

禁止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外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收费或私自提升标准加收花费,禁止重复收费。

四、禁止违规接受社会捐献资助医疗卫活力构及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应该严格恪守国家对于接受社会捐献资助管理相关规定,接受社会捐献资助一定以法人名义进行,捐献资助财物一定由单位财务部门一致管理,严格依据捐献协议约定展开公益非营利性业务活动。

禁止医疗卫活力构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献资助,禁止接受附有影响公正竞争条件的捐献资助,禁止将接受捐献资助与采买商品 (服务 )挂钩,禁止将捐献资助资本用于发放员工福利,禁止接受公司捐献资助出国(境)旅行或许变相旅行。

五、禁止参加销售活动和违规公布医疗广告医疗卫活力构和医疗卫生人员应该注意保护行业形象。

禁止违犯规定公布医疗广告,禁止参加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销售活动,禁止违犯规定泄漏患者等服务对象的个人资料和医学信息。

六、禁止为商业目的统方医疗卫活力构应该增强本单位信息系统中药品、医用耗材用量统计功能的管理,严格处方统计权限和审批程序。

禁止医疗卫生人员利用任何门路和方式为商业目的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相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或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供给便利。

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内容

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内容

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内容《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一、不准“阳奉阴违”,对医疗工作层层深入、关键环节监督不力。

医疗卫生行风建设是全面深化改革的迫切需要。

医疗行风九不准的制定,旨在加强对医疗卫生领域行为的规范和监督,进一步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二、不准“知法犯法”,违法接受药企、医疗器械企业等直接或间接的回扣、利益。

医疗领域存在的问题是众所周知的,医疗行风九不准的第二项即是在合规意识上的反复强调,对医务人员及相关从业人员的行为进行规范,杜绝违法行为的发生。

三、不准“欺上瞒下”,对卫生行政部门、社会监督组织、患者、群众必须如实汇报诊疗信息、药品、医疗器械质量信息。

作为医疗工作者,应该以专业精神履行自己的职责。

重视患者、群众的权益,如实提供医疗服务和信息,增强医疗行风建设的透明度与规范性。

四、不准“以权谋私”,滥用职权和技术权限。

医疗行风九不准的第四项,再次强调了医务人员及相关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

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公正、透明,不得滥用职权,以权谋私。

五、不准“收取患者红包或礼金”,即不准收受患者及其家属的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等。

医务人员的收受贿赂行为,已经成为严重影响医疗卫生行业形象、侵害患者权益的现象。

医疗行风九不准的第五项,要求医务人员正确看待患者关怀,正确认识患者表示的感谢,以公正客观态度对待一切来自患者的表示。

六、不准“贪图便宜转包疗效”,即不准将患者转诊或办理入院等因担心成本高而进行放任性介绍。

医疗资源有限,医务人员不得追求经济利益而忽视患者的健康。

医疗行风九不准的第六项,提出了对医务人员的指导,要求医务人员根据患者的情况和需要,为患者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

七、不准“乱点医疗资源”,即不准违反国家医疗卫生政策违规增加机构、增设科室、床位等。

医疗资源的分配应当遵循科学规划和合理配置的原则,医务人员不得为了获得利益而滥用行政权力。

医疗行风九不准的第七项,对医务人员从资源配置上进行规范,以避免医疗资源的浪费和不合理配置。

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国卫办发〔2013〕4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属(管)各医疗卫生机构:近期,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加强制度建设的通知》(群组发〔2013〕23号),明确要求“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问题”。

为深入贯彻落实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严肃纪律,明确要求,针对医疗卫生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以下简称“九不准”)。

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一、广泛开展学习宣传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组织广大医疗卫生人员认真学习讨论,深刻认识“九不准”的重要意义和明确要求。

通过编辑学习手册、开展集中培训、举行知识测试等多种形式,迅速传达到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在全行业掀起学习贯彻“九不准”的热潮,学习教育覆盖面要达到100%。

要强化对“九不准”贯彻执行情况的宣传,曝光典型案例,抓好警示教育,努力使遵守和执行“九不准”成为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的自觉行为。

二、认真抓好贯彻执行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把贯彻执行“九不准”作为医疗卫生行业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研究制订贯彻落实的具体办法。

既要不折不扣地落实“九不准”的每项要求,又要制订更加具体、更有针对性、更便于操作的制度措施。

卫生计生系统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明的纪律抓好“九不准”的贯彻执行。

三、坚决查处违规行为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检察和地方纪检监察等执纪执法机关的协调配合,重点查处顶风违纪的行为和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

简述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内容

简述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内容

简述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内容1 不准以权谋私医疗卫生工作中,公职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处罚等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利益,不得收受财物,或者利益性交易。

2 不准违反诊疗规范医护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诊疗规范,不允许非法或者超过权限行为。

同时,对影响病人权益和病人健康的行为,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

3 不准推诿扯皮医护人员在服务过程中,绝不允许敷衍塞责、推卸责任。

对于病人的疑惑和问题,应当耐心解答,提供详尽的病情分析和治疗建议。

4 不准搞特殊化医护人员要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待每一位病人都不能有差别对待。

不论贫富、地位高低,都应根据病情提供最适合的治疗及护理。

5 不准强行推销商品、服务医护人员不能利用职务之便,向病人或病人家属强行推销商品和服务,任何的收费行为必须公开透明,并和病人或家属达成一致。

6 不准行贿受贿严禁在医疗卫生工作中涉及到的贿赂行为,无论是行贿或者受贿,均应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严惩。

7 不准包庇纵容对于医疗卫生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上级部门和工作人员不能纵容或者包庇,应当及时查处,确保病人的合法权益。

8 不准虚假宣传医疗卫生工作中,不许进行误导病人或者社会公众的虚假宣传行为,所有的医疗广告必须真实,不得有欺诈、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9 不准玩忽职守医疗卫生工作是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大事,医护人员必须时刻保持警惕,履行自己的职责,不能有任何玩忽职守、草率行事的行为。

以上就是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的九不准。

如有违反,一方面会受到法律的严惩;另一方面也会降低医疗机构的形象和公众信任度,对整个社会形象产生不良影响。

《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严肃行业纪律,促进依法执业、廉洁行医,针对医疗卫生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制定以下“九不准”。

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结合深化医改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内部分配激励机制。

严禁向科室或个人下达创收指标,严禁将医疗卫生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

二、不准开单提成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通过综合目标考核,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严禁医疗卫生机构在药品处方、医学检查等医疗服务中实行开单提成的做法,严禁医疗卫生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

三、不准违规收费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

严禁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收费或擅自提高标准加收费用,严禁重复收费。

四、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医疗卫生机构及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有关规定,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必须以法人名义进行,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格按照捐赠协议约定开展公益非营利性业务活动。

严禁医疗卫生机构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严禁接受附有影响公平竞争条件的捐赠资助,严禁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商品(服务)挂钩,严禁将捐赠资助资金用于发放职工福利,严禁接受企业捐赠资助出国(境)旅游或者变相旅游。

五、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应当注意维护行业形象。

严禁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严禁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泄露患者等服务对象的个人资料和医学信息。

六、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本单位信息系统中药品、医用耗材用量统计功能的管理,严格处方统计权限和审批程序。

严禁医疗卫生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商业目的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或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

医德医风培训-九不准

医德医风培训-九不准

《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四、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医疗卫生机构及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关 于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有关规定,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必须以法人名 义进行,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格按照捐赠 协议约定开展公益非营利性业务活动。严禁医疗卫生机构内设部门和 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严禁接受附有影响公平竞争条件的捐赠资助, 严禁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商品(服务)挂钩,严禁将捐赠资助资金用 于发放职工福利,严禁接受企业捐赠资助出国(境)旅游或者变相旅 游。
医德医风培训
《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结合深化医改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 内部分配激励机制。严禁向科室或个人下达创收指标,严禁将医疗卫 生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
《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二、不准开单提成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通过综合目标考核,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严禁医疗卫生机构在药品处方、医学检查等医疗服务中实行开单提成 的做法,严禁医疗卫生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 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
《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三、不准违规收费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项目价 格,公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严禁在国家规定的收费 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收费或擅自提高标准加收费用, 严禁重复收费。
《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加强医疗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加强医疗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加强医疗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为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推动医疗行风建设,国家卫生计生委近日印发通知,要求全国各级医疗机构加强行风建设,并明确了“九不准”的目标与要求。

以下将对该通知进行详细解读。

一、“九不准”的要求1.不准以病情重轻、贵贱程度、关系远近等因素影响医疗服务。

2.不准私自加价、变相加价或推销保健品等商品。

3.不准强制要求病人购买医疗器械、消耗品和药品。

4.不准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接受贿赂或提供特殊医疗服务。

5.不准将亲戚、朋友、同事等介绍给病人或在病人中推销商品。

6.不准随意开药、动刀,必要时需进行医嘱讲解、知情同意和签署知情同意书。

7.不准拒绝、限制病人随访、复诊以及进行追踪研究。

8.不准擅自修改医疗记录,不准故意隐瞒重要信息。

9.不准对医疗纠纷进行包庇和串联。

二、通知的背景及意义加强医疗行风建设是推动医疗的重要内容之一、近年来,尽管我国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提高,但仍存在行风问题,如医闹事件频发、医疗服务不规范、医生执业行为失范等。

为此,国家卫生计生委对加强医疗行风建设提出了“九不准”的明确要求,希望通过加强行风建设,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通过“九不准”的要求,可以有效遏制医生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

例如,禁止将亲戚、朋友、同事等推销给病人,可以减少医生的非理性开药行为,防止滥用药物和利用病人牟利。

再如,禁止私自加价、变相加价等行为,可以保证医药费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维护病人的合法权益。

此外,该通知还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建立健全行风建设责任体系,加强对医疗服务规范性、人文关怀和服务态度的监督和检查。

同时,国家卫生计生委还要求各级医疗机构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避免因行风不良引发的医疗纠纷。

三、举措的落实与问题预期为确保“九不准”要求的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将加大对医疗机构行风建设的监督力度,建立医疗行风建设的监测评估体系,定期对医疗机构进行评估和排名。

2024年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总结

2024年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总结

2024年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总结
1. 不准滥用权力:医疗工作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得滥用职权,不得以权谋私,不得假冒他人身份或者冒用他人名义从事医疗活动。

2. 不准违规拒收病人:医疗工作者在接诊过程中,不得因各种原因违规拒收病人,要做到病人就医有序、高效。

3. 不准违规收费:医疗工作者不得以各种方式违规收费,不能按规定项目附加费用,不得以虚假理由进行高额收费。

4. 不准泄露病人隐私:医疗工作者在处理病人信息时,不得泄露病人的个人隐私,要严守医疗保密制度,保护病人的合法权益。

5. 不准临床试验违规:医疗工作者在进行临床试验时,必须符合伦理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以违规手段获取试验结果,保障试验对象的人身安全。

6. 不准虚假宣传:医疗机构不得在宣传中夸大医疗技术实力,不得虚假宣传治疗效果,要提供真实、准确的医疗信息。

7. 不准逃避责任:医疗工作者在处理医疗事故时,不得逃避责任或者敷衍塞责,要积极承担责任,依法进行赔偿和处理。

8. 不准违规行医:医疗从业人员不得在未取得相关资质和证书的情况下从事医疗活动,不得开设违法医疗机构,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9. 不准参与医闹行为:医疗工作者不得参与医闹行为,不能采取暴力或其他违法手段对医务人员进行伤害或威胁,要保障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

综上所述,2024年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是对医疗工作者从事医疗活动的规范要求,旨在提升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保护病
人的权益,维护医疗行业的良好形象,并推动医疗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整理医疗卫生九不准内容

整理医疗卫生九不准内容

医疗卫生九不准内容整理表姓名:职业工种:申请级别:受理机构:填报日期:A4打印/ 修订/ 内容可编辑加强医疗行业“九不准”建设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严肃行业纪律,促进依法执业、廉洁行医,针对医疗卫生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制定以下“九不准”。

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结合深化医改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内部分配激励机制。

严禁向科室或个人下达创收指标,严禁将医疗卫生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

二、不准开单提成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通过综合目标考核,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严禁医疗卫生机构在药品处方、医学检查等医疗服务中实行开单提成的做法,严禁医疗卫生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

三、不准违规收费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

严禁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收费或擅自提高标准加收费用,严禁重复收费。

四、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医疗卫生机构及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有关规定,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必须以法人名义进行,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格按照捐赠协议约定开展公益非营利性业务活动。

严禁医疗卫生机构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严禁接受附有影响公平竞争条件的捐赠资助,严禁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商品(服务)挂钩,严禁将捐赠资助资金用于发放职工福利,严禁接受企业捐赠资助出国(境)旅游或者变相旅游。

五、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应当注意维护行业形象。

严禁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严禁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泄露患者等服务对象的个人资料和医学信息。

六、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本单位信息系统中药品、医用耗材用量统计功能的管理,严格处方统计权限和审批程序。

2024年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总结

2024年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总结

2024年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总结一、不准明显违背医疗伦理道德医疗工作者应坚守职业道德,秉持救死扶伤的宗旨,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进行权色交易、索贿受贿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医疗行业的廉洁和正直。

二、不准擅自泄露患者隐私医疗人员应保护患者个人隐私,不得私自暴露、泄露患者的病情、病史、检查结果等敏感信息,确保患者信息的安全和隐私权的保护。

三、不准漠视患者权益医疗工作者应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知情同意权,不得强迫患者进行无必要的检查和治疗,不得损害患者的权益和利益。

四、不准乱开药医疗人员应按照规定合理开具药品处方,不得滥用处方权力,不得开具虚假处方、超范围处方、超量处方,确保用药的安全和合理性。

五、不准妨碍医疗秩序医疗工作者应遵守医疗纪律,不得无故推诿、延误患者就诊,不得无理取闹滋扰医疗秩序,确保患者能够及时、有序地得到医疗服务。

六、不准无视医疗规范医疗从业人员应严格按照医疗规范进行操作,不得违反操作规程和操作规定,不得擅自使用未经批准的医疗器械和药品,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

七、不准故意编造医疗记录医疗工作者应如实记录患者的病情、治疗过程和效果,不得故意夸大病情、虚假诊断、伪造治疗记录,确保医疗行为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八、不准违反医疗安全要求医疗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医疗操作安全规程,不得违反操作规定和要求,不得因为马虎大意或敷衍塞责而导致医疗事故的发生,确保医疗的安全和可靠。

九、不准不负责任的医疗行为医疗工作者应尽职尽责,不得敷衍塞责、违背治疗原则,不得对患者推诿扯皮,确保医疗过程的专业性和质量。

在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的过程中,上述九不准应成为医疗从业人员的底线要求,医疗机构应加强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医疗纪律制度和举报机制,加强对医疗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升医疗工作者的职业素养和责任意识,共同推动医疗行业的健康发展。

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医疗卫生行风建设是一个涉及广泛的领域,为了加强行风建设,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社会各界应共同努力。

在这方面,我提出以下“九不准”作为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的具体措施。

第一,不准搞“非法诊疗”。

医务人员要严格按照医疗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开展医疗工作,不得擅自扩大医疗服务项目或擅自开展与医疗无关的非法活动。

第二,不准违法乱纪。

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守医德医风,不得参与医疗腐败、虚报、涉黑涉恶等违法乱纪行为,并积极参与反腐倡廉工作。

第三,不准推诿扯皮。

医务人员要提升服务意识,积极主动地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不得推诿扯皮,对待患者要有责任心和耐心。

第四,不准随意涨价。

医务人员要遵守医疗服务定价政策,不得在不合理的范围内涨价,确保医疗价格合理、公平,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第五,不准收受回扣。

医务人员要坚决杜绝收受回扣的行为,不得与厂家、药商合谋谋取私利,确保医疗工作的公正、公平。

第六,不准无故挂号。

医务人员要加强对挂号制度的管理,不得擅自将患者挂号延后或取消预约,保证患者的就医权益。

第七,不准虚假宣传。

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守宣传规定,不得发布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内容,确保患者能够获得准确的医疗信息。

第八,不准乱开药品。

医务人员要严格按照医疗指南和临床规范开展诊疗工作,不得滥开药品或滥用药物,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第九,不准违规行医。

医务人员要遵守医疗规范,严格按照科学、规范的医疗流程开展工作,不得进行违规行医行为,确保患者的健康和安全。

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主要是通过约束医务人员的行为,规范医疗服务流程,优化医疗卫生行业的工作环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同时,还需要建立健全医疗纠纷解决机制,为患者提供便捷的投诉和举报渠道,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在推行“九不准”的过程中,我建议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加大对医疗行风建设的监督力度,加强对医疗机构的考核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行为;同时,也需要加强医院管理和服务能力,提高医院环境和设施的配备,为医务人员提供更好的工作条件。

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2017-08

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2017-08

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发布日期:2013-03-18 10:11 来源:政工科浏览数:633 打印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严肃行业纪律,促进依法执业、廉洁行医,针对医疗卫生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制定以下“九不准”。

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结合深化医改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内部分配激励机制。

严禁向科室或个人下达创收指标,严禁将医疗卫生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

二、不准开单提成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通过综合目标考核,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严禁医疗卫生机构在药品处方、医学检查等医疗服务中实行开单提成的做法,严禁医疗卫生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

三、不准违规收费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

严禁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收费或擅自提高标准加收费用,严禁重复收费。

四、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医疗卫生机构及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有关规定,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必须以法人名义进行,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格按照捐赠协议约定开展公益非营利性业务活动。

严禁医疗卫生机构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严禁接受附有影响公平竞争条件的捐赠资助,严禁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商品(服务)挂钩,严禁将捐赠资助资金用于发放职工福利,严禁接受企业捐赠资助出国(境)旅游或者变相旅游。

五、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应当注意维护行业形象。

严禁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严禁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泄露患者等服务对象的个人资料和医学信息。

六、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本单位信息系统中药品、医用耗材用量统计功能的管理,严格处方统计权限和审批程序。

关于印发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

关于印发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

关于印发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通知
为建设健全全国医疗卫生行风高标准高规范,不断增强公众对质量效益的信心,我市卫生健康局特制定了以下“九不准”,倡导健康服务从业者向着高水平服务方向努力:
一、不准有关卫生行政部门擅自变通、空法定,发挥行政效能,减少实施正规化的程序。

二、不准为不符合医疗卫生要求的服务机构、服务事项办理执业许可证,不准执业许可证期满的机构继续开展服务活动。

三、不准组织机构及从业者未经认证参加他人所主办的培训课程,以及随意向公众出售证书。

四、不准有关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存在允许放宽、调整、变通等不正当的地方。

五、不准有关卫生行政部门未经许可将医疗服务机构的权力索取贿赂,对其腐败行为不予严惩。

六、不准我市医疗机构在未经审核且不符合法规要求的情况下使用新药品及新的医疗服务技术。

七、不准我市医疗机构违反规定及要求将未发放药品及未使用完毕的医疗设备转售或回收,故意损害患者利益。

八、不准我市医疗机构违反规定,擅自使用未经监管部门审查合格的生产企业生产的医疗器械和诊断试剂。

九、不准我市医疗机构超出规定收费范围,违反市场规律抬高收费,向受益者收取套现等行为。

特此通知!。

医疗行业九不准

医疗行业九不准

六、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
•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本单位信息系统中药品、医用耗材 用量统计功能的管理,严格处方统计权限和审批程序。严 禁医疗卫生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商业目的统计医师 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或为医 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
七、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严格遵守药品采购、验收、保管、
严禁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商品(服务)挂钩,严禁将捐
赠资助资金用于发放职工福利,严禁接受企业捐赠资助出
国(境)旅游或者变相旅游。
五、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 广告
•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应当注意维护行业形象。 严禁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严禁参与医药产品、食品、 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泄露患者等服务对 象的个人资料和医学信息。
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
九、不准收受患者“红包”

医疗卫生人员应当恪守医德、严格自律。严禁索取或
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
品。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切实加强
对上述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对
违反规定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规定,视情节
轻重、造成的影响与后果,由所在单位或有关卫生计生行
政部门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或行政处罚; 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工作严重不负责 任或失职渎职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 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结合深化医改建立科学的 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内部分配激励机制。严禁 向科 室或个人下达创收指标,严禁将医疗卫生 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医学检查等业 务收入挂钩。

2024年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总结

2024年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总结

2024年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总结
1. 不准违反医疗伦理:医务人员不得从中牟利,不得违背患者利益,不得泄露患者隐私等,保持医务人员的高尚职业道德。

2. 不准滥用权力:医务人员不得滥用职务权力,不得给予与患者身份、财产无关的特殊待遇,不得索要或接受患者的回扣等。

3. 不准拒绝救治:医务人员不得拒绝急救和抢救工作,不得将自己的个人喜好和偏见影响对患者的诊疗和救治。

4. 不准虚假宣传: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进行虚假宣传,不准发布虚假医疗信息,不得误导患者或公众。

5. 不准擅自开展未经批准的医疗行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必须遵守相关规定,不擅自开展未经批准的医疗行为,确保医疗安全和质量。

6. 不准隐瞒医疗事故:医务人员必须及时如实报告和处理医疗事故,不准隐瞒、歪曲、掩盖医疗事故,保障患者权益和医疗安全。

7. 不准弄虚作假:医务人员不得伪造医疗记录、信息等,不准弄虚作假以追求个人或机构的利益。

8. 不准谩骂伤患者:医务人员不得对患者进行侮辱、谩骂等不尊重行为,保持良好的沟通与理解,体现人文关怀。

9. 不准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医务人员必须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不得违反管理规定,促进医院和工作秩序的稳定和正常运行。

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内容

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内容

《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1. 引言医疗卫生行风建设是近年来备受关注的话题,为了规范医疗卫生服务行为,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素养和服务质量,九不准作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的基本准则,被提出并广泛传播。

本文将深入探讨九不准的具体内容,并提出个人观点和理解。

2. 不准“以药品、检查、治疗项目投机倒把”。

在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中,医务人员不得以谋取私利的目的,滥用处方、过度开药等行为。

应当严格遵循医疗伦理和法律法规,确保患者的切实利益。

3. 不准“以药品回扣、检查提成、开药提成换取私利”。

医务人员不得利用自身地位便利谋取个人私利,应当以公正、客观、真实的态度对待医疗服务,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4. 不准“以冗长检查、多余治疗获取私利”。

医务人员不得进行无谓的检查和治疗,应当根据患者的实际病情进行科学诊断和治疗,避免过度医疗,减少患者的经济负担。

5. 不准“以虚假诊疗欺骗患者”。

医务人员不得故意隐瞒病情、夸大治疗效果,应当向患者提供真实、准确的医疗信息,维护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6. 不准“以变相收费、虚高收费谋取私利”。

医务人员不得利用各种手段变相收费,应当公开、合理地对待医疗费用,做到公平、公正地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7. 不准“以种种不当理由难为患者”。

医务人员不得以各种借口对患者不当待遇,应当尊重患者的人格和权利,提供周到、细心的医疗服务。

8. 不准“以转院(转诊)牟私利”。

医务人员不得滥用职权进行转院或者转诊,应当根据患者的实际病情和需求进行合理安排和协调,保障患者的权益。

9. 不准“以不正当理由拖延为患者服务”。

医务人员不得因为私人原因或者其他不正当理由拖延为患者服务,应当尽职尽责,全力以赴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总结与展望九不准作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的基本准则,对规范医疗卫生服务行为、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素养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有关部门和医疗机构应当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九不准得到切实贯彻执行。

医务人员应当不断提升自身的职业道德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优质医学)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优质医学)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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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五、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应当注意维护行业形象。严禁违反 规定发布医疗广告,严禁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 动,严禁违反规定泄露患者等服务对象的个人资料和医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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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九、不准收受患者“红包” 医疗卫生人员应当恪守医德、严格自律。严禁索取或收受患者及 其亲友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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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准开单提成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通过综合目标考核,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严禁医疗卫生机构在药品处方、医学检查等医疗服务中实行开单提成 的做法,严禁医疗卫生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 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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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三、不准违规收费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项目价 格,公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严禁在国家规定的收费 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收费或擅自提高标准加收费用, 严禁重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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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结合深化医改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 内部分配激励机制。严禁向科室或个人下达创收指标,严禁将医疗卫 生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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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六、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本单位信息系统中药品、医用耗材用量统 计功能的管理,严格处方统计权限和审批程序。严禁医疗卫生人员利 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商业目的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药品、医 用耗材的用量信息,或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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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严肃行业纪律,促进依法执业、廉洁行医,针对医疗卫生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制定以下“九不准”。

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结合深化医改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内部分配激励机制。

严禁向科室或个人下达创收指标,严禁将医疗卫生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

二、不准开单提成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通过综合目标考核,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

严禁医疗卫生机构在药品处方、医学检查等医疗服务中实行开单提成的做法,严禁医疗卫生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

三、不准违规收费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药品价格政策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开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常用药品价格。

严禁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收费或擅自提高标准加收费用,严禁重复收费。

四、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医疗卫生机构及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有关规定,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必须以法人名义进行,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格按照捐赠协议约
定开展公益非营利性业务活动。

严禁医疗卫生机构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严禁接受附有影响公平竞争条件的捐赠资助,严禁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商品(服务)挂钩,严禁将捐赠资助资金用于发放职工福利,严禁接受企业捐赠资助出国(境)旅游或者变相旅游。

五、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卫生人员应当注意维护行业形象。

严禁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严禁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泄露患者等服务对象的个人资料和医学信息。

六、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本单位信息系统中药品、医用耗材用量统计功能的管理,严格处方统计权限和审批程序。

严禁医疗卫生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商业目的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或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

七、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严格遵守药品采购、验收、保管、供应等各项制度。

严禁医疗卫生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

八、不准收受回扣
医疗卫生人员应当遵纪守法、廉洁从业。

严禁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严禁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

九、不准收受患者“红包”
医疗卫生人员应当恪守医德、严格自律。

严禁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切实加强对上述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对违反规定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规定,视情节轻重、造成的影响与后果,由所在单位或有关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党纪政纪处分或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或失职渎职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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