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投资理财协议(示范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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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agreement is to clarify th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both parties, bind the parties to perform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together,
and prevent possible risks.
(协议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投资理财协议(示范协议)
委托投资理财协议(示范协议)协议作用: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约束双方共同履行责任和义务,为日后解决争议提供依据,防范可能存在的风险。下载后可以修改或直接打印使用(使用前请详细阅读内容是否合适)。
甲方: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邮编:
乙方:广州大华伟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路592-598号百脑汇科技大厦a座2303室邮编:5106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一章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证券理财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如下:
一、委托理财
1.1甲方同意在协议有效期内将甲方自有的股票帐号(包括同意股票帐号相关联的资金号)(具体见本协议第二条的规定)委托且仅委托乙方进行管理,由乙方在甲方的股票帐户内进行证券交易的具体操作。
1.2 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有权利用甲方股票帐号内的股票和资金(以
下共称“资产”)进行证券交易。
1.3 双方确认,在本协议有效期内,该股票帐户内的资产及其收益的所有权归属甲方所有。
二、股票帐号
2.1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证券理财的股票帐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证券营业部,上述股票帐户内合计的委托理财的资产总额约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 ]。
2.2 双方同意,以甲方支付管理费当日甲方股票帐户内的资产总额作为委托理财的实际基数(以下简称“理财基数”)。
2.3 甲方应在乙方确认支付管理费当日将股票帐户交付乙方管理,甲方应当将股票帐户的操作密码直接告知乙方确认的股票帐户的管理人员。
2.4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将作为甲方的代理人在股票帐户范围内进行独立操作;甲方承诺不转移股票帐户内的资产,不参与或委托其他第三人参与股票帐户内的证券交易,不干预乙方的独立操作;但甲方有权在任意时间了解股票帐户内的资产状况,并可以向乙方提供参考意见。
2.5 如果甲方提供的股票帐户不在甲方本人名下的,甲方应负责提供
股票帐户名义开立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及对甲方授权的委托书。
三、委托理财的报酬及支付
1、双方约定,甲方应先将资金市值部分的5%作为管理费汇入乙方指定帐户。
2、双方约定,如果甲方原始资金帐户(万元)每增值10%(万元)需支付收益的30%给予乙方作为操作报酬。
3、双方约定,操作收益的第一个10%归甲方所有,乙方不收取任何报酬。
4、结算后,双方应将当付款项在2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对方。若逾期,每逾期一日,应缴纳滞纳金千分之一。
四、提前终止
4.1 协议有效期内,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甲方自该情况发生之日起提前终止本协议:
4.1.1 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单独变更股票帐户的操作密码;
4.1.2 甲方转移股票帐户内的资产或对该资产设定质押;
4.1.3 甲方自行或者委托其他第三人对股票帐户内的资产进行证券交易或进行其他实际处理;
4.1.4 甲方股票帐户因为第三方原因无法进行实际操作,包括但不限
于司法查封、行政冻结、强制平仓等情况;
4.1.5 由于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该股票帐号无法正常操作连续超过三个工作日的。
4.2 甲方提前终止本协议的,乙方已经收取的预收报酬和浮动报酬不再退还;提前终止之日股票帐户内资产状况按照本协议第3.2款的规定计算,甲方还需另行向乙方支付的浮动报酬的,甲方应在本协议提前终止之日起三日内向乙方支付。
4.3 双方同意,由于不可抗力之原因或因为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政策、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的出台或变更导致本协议实际无法履行的,本协议自动提前终止;双方根据提前终止之日股票帐户内的资产状况,按照本协议第3.2—3.4款的规定进行结算;除此之外,双方互相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特别告知
乙方承诺将秉承合理、谨慎、专业的原则,利用自身的优势和经验,尽自己的努力为甲方服务,并力争协助甲方使理财收益化。甲方了解证券投资存在风险;在享有委托理财产生的收益的同时,也将自行承担由于委托乙方进行证券理财产生的风险和亏损。
六、争议解决
双方同意,由于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双方未能协商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有权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七、其他
7.1 双方确认,本协议书面记载的联系地址,系双方法律文件的送达地址;任何一方联系地址变更的,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任何一方按照对方本协议记载的联系地址或书面变更后的联系地址,送达法律文件的,无论该文件是否已由对方签收或拒收、退回,均视为已经送达对方。
7.2双方确认,除本协议中的空格部分应作相应填写之外,其余在本协议任何部分进行的手写文字或条款,均不视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作无效条款处理。
7.3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且乙方确认甲方预付报酬到帐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半年。
7.4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7.5 双方对本协议约定的事项作出变更,或经双方协商一致变更委托理财的金额的,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