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护理分级标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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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职责、工作能力和患者的要求分配分管护
士,有效地保证了分级护理质量的落实。
患者病情轻重程度为A\B\C三个度,同时根
据患者的生活自由度分1~4级,由三个度四个
级依次组合为12个类别,分别为A1~A4、
B1~B4、C1~C4。
1级:禁止自己活动或完全不能活动,基本生活 行为完全需要帮助。 2级:允许床上活动且自己有床上活动的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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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级别: “特级护理” 自理能力“重度 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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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特级标准中 a)b)条款
无需依赖(100分)
病危/抢救 病情等级 病重/病情不稳 病情稳定/康复期 特级护理 护理分级 一级护理 二级护理 三级护理 √ √
(没有护理管理、技术和服务标准,也就谈不上质量) ☆是进行护理服务和评价与改善护理服务结果的准则 ☆是加强护理管理的技术依托 ☆是出现护理质量纠纷时重要的仲裁依据
本标准规定了医院住院患者护理分级的方法、依据 和实施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综合医院。其他类别医疗机构可 参照执行。
解释 1)各级综合医院----包括了一、二、三级综合医院。 2)其他类别医疗机构----包括各专科医院(在无专科医院护 理分级标准前参照执行。类同综合医院中的妇、儿、五官 科);“老年护理院”因部分机构收治的老人属性不是“患 者”,则可视护理院的性质或老人实际状况参照执行。
依据患者病情和自理能力分:特级护理、一级护 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 解释: 此级别与原护理级别相同,共四个等级,确定级 别可以理解必须综合病情和/或自理能力。
3.2.1 患者入院后 等级。
根据患者病情严重程度确定病情
解释: 1)以特定的时间界定了“住院患者”不包括门诊、 急症急救及留观、门诊血透等患者。 2) ”—应该,必须做出的确定,并在医嘱中呈 现。 3)“住院患者”即因病而入院,故护理级别制订首 先由医生确定病情等级:无“病危、或病重”等级描 述的患者可根据患者实际情况视其为“病情趋向稳定 的病重或病情稳定、康复者”。
解释: 1)条款对病情等级程度的描述是相对于“一级”范畴之后转归 状态(一级:趋于稳定的重症;病情不稳随时变化) 2)此处“未明确诊断”应与仍需观察、且轻度依赖并存(不 明原因的持续发热或非体表的疼痛、不明原因反复的腹泻等) 3)a、b 指“继续”继一级后病情转归的程度需求 4)“且”指“同时”,所以条款 a)b)明确了在患者病情好 转前提下须同时参考患者自理能力等级作为定级依据 5)在无病情影响状况下c)自理能力中度依赖作为定级依据
控制小便
偶尔失控 完全失控 完全独立
如厕
需部分帮助 需极大帮助 完全独立 需部分帮助 需极大帮助
5 0 10
床椅转移
完全依赖
完全独立 平地行走 需部分帮助 需极大帮助 完全依赖 完全独立 上下楼梯 需部分帮助 需极大帮助 总分 重度依赖(≤40分) 自理能力等级 中度依赖(41-60分) 轻度依赖(61-99分) 无需依赖(100分) 病危/抢救 病情等级 病重/病情不稳 病情稳定/康复期 特级护理 护理分级 一级护理 二级护理
3.3.1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可确定为特级护理: a) 维持生命,实施抢救性治疗的重症监护患者; b) 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监护、 抢救的患者; c) 各种复杂或大手术后、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 患者。
解释: 该条款均以患者疾病的严重程度(危重、抢救、监护) 来确定对护理级别的需求
的确定依据更加完善。
20世纪50年代以来,以患者护理需要为依
据提出了患者分类系统,根据患者每天所需的
护理时数,量化护理活动并划分护理级别,达
到分析护理人力需求并以此指导护理人力配置
的目的。
根据患者病情轻重(分一、二、三、四级)
和每项护理操作规程所需时间(经科学测算)
计算出每班所需护士数。护士长根据各级护理
案例分析--第三阶段
□2014-5-14入院第6天,患者无胸闷、胸痛及其他 等不适主诉,即刻心电监护显BP116/76mmHg、 心率69次/分、偶发房早。相应的血清酶检查:CK 110 U/L(34-170)CK-MB 15 U/L(<10) □医嘱:患者转出监护室至普通病房继续治疗、病 历记载要求注意随访心电图及心肌酶动态变化,同 时医生也向患者家属交代病情:“近期内患者仍需 加强观察,注意休息、切忌大喜大怒、多纤维低脂 饮食、保持大便通畅,预防有再次心梗、突发心律 失常、泵衰竭等风险。
2.收费的问题,事实上很多得到护士照护的病人,收费并没有相一致,护 理服务劳动价值体现不足。 3.不能很好指导临床合理配置护理人力的依据。
2009年卫生部印发
《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
在4个护理级别的确定标准中提出来自依据患者疾病的轻、重、缓、急和患者的自理能力,将患者的
自理能力首次作为分级护理依据之一。使护理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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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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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大便
偶尔失控 完全失控 可控制
综合病人状况 1)已脱离急救状态 的重症患者 2)相关诊断指标尚 未正常,存在病情 变化的可能 3)急救治疗及监护 级别调整 “I级护理” 符合“一级”标准 a)趋向稳定的 重症患者 b)随时可能发 生病情变化的患 者
3.3.2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可确定为一级护理: a) 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b)
c) d)
病情不稳定或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自理能力重度依赖的患者。
解释: 1)该条款中对病情等级程度的描述是相对于特级护理范畴之后(特级:维 持 生命、随时抢救,危重、随时变化并进行监护,大或复杂、严重的患者), 此条款关键界定于“急救”之后的重症患者 2)此阶段疾病刚由危重急救转归平稳,其严重程度及变化还存在一定的风 险 及不可测性。故a)b)c)还是以病情危重度来确定对护理级别的需求
日常生活活动(ADL)评估
姓名 病室 床号
Barthel指数评定量表(BI) 项目 进食 内容说明 分值
住院号
日期 5-9 日期 5-11 5 0 0 0 日期 日期 日期
完全独立
需部分帮助 需极大帮助 洗澡 修饰 完全独立 需部分帮助 完全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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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部分帮助
完全独立 需部分帮助 需极大帮助 可控制
3)d)在无病情影响情况下,自理能力等级重度依赖成为确定护理级别依据
案例分析--第二阶段
□2014-5-9当日下午16:30,在完成各项术前准备后 给患者实施了急症“介入治疗术”。2小时后安全返 回监护室。继续监护及扩血管、抗血小板等治疗。 □2014-5-11入院第三天(术后第二天)该患者在严 密的监测、积极的治疗与护理下,无明显胸闷、胸 痛等不适,BP116/76mmHg、心率69次/分、偶发 房性早搏II、III、aVF导联S-T段较前下降但未回复 至基线,血清酶检测降至正常。医嘱停“病危”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
☆背景与意义 ☆标准条款解读 ☆问题及对策
1982年卫生部下发了卫医字第10号《医院工作制度》, 其中在护理工作制度中做出了患者入院后,应根据病情决定 护理分级:特级护理、一级、二级、三级护理四个级别,并 对每个级别的护理内容作了明确的规定。
问题: 1.划分依据不够充分,护理级别所涉及的内容不仅仅是患者病情程度的轻 重,比如病人的自理程度、需要护士照护的程度以及病人的资源等等内容, 在以“病人为中心”的整体护理模式下,仅以病情为依据确定护理级别显 得很不全面。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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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衣
根据患者病情 1)“病危” 2)随时突变 3)急救治疗及监护
控制大便
偶尔失控 完全失控
可控制
控制小便 偶尔失控 完全失控 完全独立 如厕 需部分帮助 需极大帮助 完全独立 床椅转移 需部分帮助 需极大帮助 完全依赖 完全独立 平地行走 需部分帮助 需极大帮助 完全依赖 完全独立 上下楼梯 需部分帮助 需极大帮助 总分 重度依赖(≤40分) 自理能力等级 中度依赖(41-60分) 轻度依赖(61-99分)
日常生活活动(ADL)评估
姓名
项目 进食
病室
床号
Barthel指数评定量表(BI) 内容说明 完全独立 需部分帮助 需极大帮助 完全独立 需部分帮助
住院号
日期 分值 10 5 0 5 0 0 0 0 5-9 日期 日期 日期 日期
洗澡 修饰
完全独立
需部分帮助 完全独立 需部分帮助 需极大帮助 可控制
3.2.2 根据患者Barthel指数总分,确定自理能力等级
3.2.3 根据病情等级和(或)自理能力等级确定患者护理分级
3.2.4 临床医护人员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自理能力的变化动态 调整患者护理分级 解释: “动态调整” 1)前提是必须结合患者病情和/或自理能力综合考虑 2)因“变化”而调整,体现“动态” 无时间、频率的限定(贯穿于住院期间) 病情和(或)自理能力的任意一项变化均需重新评估后及时 调整至符合患者病情和(或)自理能力相对应的护理级别 如:消化道大量出血患者,经对症治疗后,临床征象及实验 室检查均无活动性出血时 如:乳房肿块择期手术患者入院时——手术后
2012年,国家卫计委批准成立护理标准 专业委员会,由主任委员、秘书长和委 员等共23人组成。 负责组织制定(修订)护理标准专业框 架和体系,相关管理、服务行为、技术 及评价的规范和标准,为我国护理标准 的系统化制定和发展奠定基础。 制定我国护理标准专业的5年发展规划, 使我国护理标准的制定工作从国家层面 逐步实现有方向、计划。
案例分析--第一阶段
□患者 刘** 男 69岁 入院日期 2014-5-9 11:30 【主诉】胸痛4小时 【现病史】患者上午起(约8am)无明显诱因下出现心前区 疼痛,伴胸闷、恶心呕吐、出汗。无放射痛,无头晕黑朦自 服消心痛无效。9:30至院急诊。心电图(S-T段在II、III、 aVF导联轻度抬高,在V5-V6轻度压低),心肌酶谱结果显 示明显增高,经急诊紧急对症处理疼痛无明显好转进一步诊 治而收至心脏监护病房 【诊断】患者“急性下壁心肌梗塞” □医嘱:病危;继续给予扩冠、减轻心肌耗氧、抗血小板、 抗凝、吸氧、心电监护等治疗。病历记载密切观察病情、监 测随时可能因病情加剧而导致的心脏破裂、再度梗死、心律 失常、衰竭等。并嘱加强护理、保持大便通畅及情绪稳定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nursing classification 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或) 自理能力进行评定而确定的护理级别。
解释: 1)“和” 即二者均考虑:病情+自理能力 2)“或” 即在特定情况下考虑其中的某一方面 如:病情危重处于抢救的“中毒性休克”患者仅病情一项可 确定为特级护理 如:患者老年痴呆各项生命指征均平稳但无正常意识及行为 能力,瘫痪在床,仅自理能力一项可确定为一级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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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可确定为二级护理: a) b) 病情趋于稳定或未明确诊断前, 度依赖的患者; 病情稳定, 卧床,且自理能力轻度依赖的患者; 观察,且自理能力轻
c)
病情稳定或处于康复期,且自理能力中度依赖的患者
在日常生活中个体照料自己的行为能力。 人们为了维持生存及适应生存环境而每天反复进行的、最基 本的、具有共性的活动。 对患者日常生活活动的功能状态进行测量,个体得分取决于 对一系列独立行为的测量,总分范围在0~100分。
解释:1)强调的是自我照护 2)“生存环境”: 疾病对患者日常自理活动能力的限制:如大手术72小时内的患者在进食、 穿衣、洗漱等多方面的受限如无他人照护则难以维持生存。 “医院”为住院患者特定环境:如“失明”患者待甲状腺手术,长期以来 在家中熟悉的环境中能自理的日常生活活动现因环境的改变在如厕、走楼 梯、洗澡等日常生活活动中受限,在无他人协助下适应生存环境有一定困 难。
2011年获原卫生部批准立项的《护理分级》 和《静脉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已于 2013年由卫计委发布从2014年5月1日开始 执行。 2013年,由护理标委会提议的《压疮护理》 和《疼痛评估》两项标准获批,正在起草中。 2014年,由护理标委会提议的《护理记录 书写规范》获批。
☆是护理专业发展的重要技术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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