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1.目的
确保公司用电安全。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电器操作人员。
3.职责
3.1 工务科: 负责规定的编制,修改和人员培训;
3.2 行政人事部及有电器设备操作岗位的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及检查。
3.3 总经理: 负责制度的批准。
4.定义和术语
无
5.内容
5.1 生产操作工(非专业电工)
5.1.1电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具备本岗位必要的电气知识,熟悉相应设备
安全操作规程,经使用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操作本岗位相应
的电器设备;
5.1.2四级及以下(含四级)控制柜的操作必须经使用部门指定的专职人
员进行操作。操作人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程序进行操作,操作时只
允许一人操作,其他人员临护,以免操作混乱出现安全事故。(详
见电器分布图)
5.1.3生产过程中电器设备如出现故障,操作工应先切断电源并报告直接
上司后,立即通知电工前来处理。
5.2 专业电工
5.2.1 5.2.2 5.2.3 5.2.4三级以上(含三级)的配电柜的操作必须由持有电工证等有效证件,经过公司培训、考核合格的电工进行操作。
电工进行电器设备操作前应详细检查自己所用工具是否安全可靠,穿戴好必须的防护用品,以防工作时发生意外。
维修线路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在开关手把上或线路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防止他人中途送电。
使用测电笔时要注意测试电压范围,禁止超出范围使用。电工一般
使用的电笔,只允许在五百伏以下电压使用;电器线路在未经测电
笔确定无电前,应一律视为“有电”状态,不可用手触摸。
5.2.5电器设备及线路维修工作结束后所有拆除的电线要按公司规定即
时进行处理,带电线头应用电胶布包好并安全固定,以防发生触电
事故。
5.2.6
5.2.7 5.2.8电器设备所用导线及保险丝,其容量大小必须合乎规定标准,选择开关时必须大于所控制设备的总容量。
临时用电须安装临时地线,工作完毕后,必须及时拆除临时地线。电器设备及线路检修工作完成须送电前,必须认真检查检修工作是否合乎要求,取下“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告牌,并通知有关人员做好送电准备工作后,方能送电。
5.2.9发生火警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干粉灭火器或黄砂扑救,严禁用
水扑救。
5.3 外来安装人员用电
5.3.1外来电器设备安装人员来我公司施工必须持有有效电工操作证并
在我公司复印备案,需接入电源原则上由我公司电工进行接线工作,
未经我公司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进行接电操作。
5.4 办公、生活用电
5.4.1 5.4.2电器设备出现故障,使用者应立即切断电源并报告直接上司,同时通知电工前来处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行电器设备维修操作。除厨房等经公司批准的特殊部门外,任何地方、任何部门在未经公司批准的情况下都不得使用电炉等大功率用电设备。
6.相关文件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