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解析
如何核算信托资产
(二)信托资产来源的会计核算 1.资金信托 资金信托是委托人将自己无法或者不能亲自管理的资金以及国家有关法规限制其亲自管理的资金, 委托信托投资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用和处置。 信托投资公司接受资金信托时,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信托货币资金”科目,贷记“资金信托” 科目。 终止资金信托时,按向委托人支付的金额贷记“信托货币资金”科目,按原收到委托人信托资金的 金额,借记“资金信托”,其差额借记“应付受托人收益”等科目。 资金信托应按信托人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发放信托贷款时,首先要由借款人提出申请,信托投资公司对借款理由、项目及还款能力等进行审 查,对符合贷款原则、条件的,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并由借款人填写借款单据提交信托投资公 司办理贷款发放手续。
信托投资公司将发放的贷款通过开户银行转入借款人存款账户,其会计分录为,借记“长期信托贷 款”、“短期信托贷款”科目,贷记“信托货币资金”科目。
2.财产信托
财产信托是委托人将自己的动产、房产、地产以及版权、知识产权等财产、财产权、委托信托投 资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作和处置。
信托投资公司办理财产信托时,按实际接受信托资产的价值,借记“信托财产”等有关资产科目, 贷记“财产信托”、“财产权信托”科目。
终止财产信托时,按向委托人退回信托资产的价值,借记“财产信托”、“财产权信托”科目,贷 记“信托财产”等有关资产科目。
公益信托应按信托类别、委托人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信托资产运用的核算 (一)信托资产运用的内容 《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信托资产运用分为短期信托资产运用、长期信托资 产运用。 短期信托资产运用是指不超过一年的信托资产运用,包括信托货币资金、拆出信托资金、短期信 托贷款、短期信托投资、信托财产等。 长期信托资产运用是指一年期以上的资金运用,包括长期信托贷款、长期信托投资、信托租凭财 产等。 (二)信托资金运用的会计核算 1.信托贷款 信托贷款包括长期信托贷款和短期信托贷款。短期信托贷款是指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信托贷款;长 期信托贷款是指一年期以上的信托贷款。
高级经济师考试_金融专业_真题模拟题及答案_第02套_练习模式
***************************************************************************************试题说明本套试题共包括1套试卷每题均显示答案和解析高级经济师考试_金融专业_真题模拟题及答案_第02套(98题)***************************************************************************************高级经济师考试_金融专业_真题模拟题及答案_第02套1.[单选题]国际收支不均衡调节的必要性不包括( )。
A)稳定物价的要求B)稳定汇率的要求C)货币政策有效的要求D)保有适量外汇储备的要求答案:C解析:国际收支不均衡是指自主性交易的收入和支出的不均衡。
国际收支不均衡调节的必要性主要有三个方面:①稳定物价的要求;②稳定汇率的要求;③保有适量外汇储备的要求。
2.[单选题]下列关于金融租赁公司监管指标的说法错误的是( )。
A)金融租赁公司对一个关联方的全部融资租赁业务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30%B)金融租赁公司对单一承租人的全部融资租赁业务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30%C)金融租赁公司对单一集团的全部融资租赁业务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D)金融租赁公司对全部关联方的全部融资租赁业务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30%答案:D解析:D项,根据《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全部关联度是金融租赁公司应遵守的监管指标之一,金融租赁公司对全部关联方的全部融资租赁业务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
3.[单选题]行使抵押权或质押权,追索保证人,属于( )。
A)信用风险的事前管理B)操作风险的流程管理C)信用风险的事中管理D)操作风险的制度管理答案:信用风险的事中管理的主要方法是:①建立针对借款人的信用恶化预警机制;②建立不良贷款的分析审查机制;③监控、监测借款人的资金用途和使用状况;④为借款人提供理财服务;⑤提前转让债权;⑥争取政府支持;⑦帮助借款人开辟市场;⑧追加贷款;⑨贷款展期;⑩行使抵押权或质押权;11追索保证人;12向法院起诉等。
资管新规考试题库
资管新规考试题库共28页 120道题一、单选信托公司运用固有资金从事证券投资时,其投资于上市流通的股票、企业债和证券投资基金的日均市值总余额之和不得超过净资产的()。
[单选题]A.30%B.40%C.50%(正确答案)D.60%答案解析:《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规范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业务经营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四条:信托投资公司运用固有资金从事证券投资时,其投资于上市流通的股票、企业债和证券投资基金的日均市值总余额之和不得超过净资产的50%(含)。
投资于单只混合类产品的金额应不低于()。
[单选题]A.100万元B.80万元C.40万元(正确答案)D.30万元答案解析:《资管新规》第五条: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固定收益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30万元,投资于单只混合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40万元,投资于单只权益类产品、单只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法人合格投资者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
[单选题]A.800万元B.1000万元(正确答案)C.1500万元D.2000万元答案解析:《资管新规》第五条: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产品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结构化信托业务中,单个信托产品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股票最高不得超过该信托产品资产净值的()。
[单选题]A.30%B.40%C.20%(正确答案)D.50%答案解析:《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信托公司结构化信托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银监通[2010]2号)九、信托公司开展结构化证券投资信托业务时,应遵守以下规定:(一)明确证券投资的品种范围和投资比例。
可根据各类证券投资品种的流动性差异设置不同的投资比例限制,但单个信托产品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股票最高不得超过该信托产品资产净值的20%。
权益类产品投资于股票、未上市企业股权等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资产管理计划全解析
资产管理计划全解析资管计划运作模式资产管理,就是获得监管机构批准的公募基金子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银行等,向特定客户募集资金或者接受特定客户财产委托担任资产管理人,为资产委托人的利益,运用委托财产进行投资的一种行为。
这个过程可以形成标准化的金融产品,谓之资管产品。
资管计划能给投资者提供更高的收益,是因为它少了不少中间环节。
同样一个融资项目,如果走信托通道,它需要给信托公司2%,甚至更高的费用,另外还要给代理销售的机构1%,甚至更高的费用。
一般而言,信托产品最终募集到的资金,至少有5%要用在中间环节上。
而资管计划绕开了信托公司,费用就能节省不少。
所以,同样的融资成本,体现在投资者的投资收益方面,资管计划的收益率就会更高一些。
基金子公司的资管计划业务,大体可分为“通道类”业务与基金子公司主动管理类业务,而“通道类”业务主要包括实际管理人为第三方的通道业务,以及资管嵌套信托类业务。
目前市场上常见的资管业务主要包括:基金子公司资管、券商资管、保险资管,以及银行资管。
当然,我们熟悉的信托也属于资管范畴,在这里就不赘述了。
一、基金子公司资管政策法规:2012年9月26日,证监会公布《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10月31日发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暂行规定》,自此,向基金管理公司全面放开资管业务。
此后一年半的时间,基金资管行业发展迅速。
截至2013年底,基金子公司已成立62家,资产管理业务规模很快将破万亿。
优势:小额充足,300万元以下的小额200个;在操作模式上与信托最接近;且由于让利于投资者,产品收益高于信托,在募集速度和投资者喜好程度上更胜信托。
劣势:基金子公司成立时间较短,自身资本实力不如信托;以降低费用,提高产品收益,压缩自身利益扩张发展的模式不可持续;运作尚不够成熟,产品需要精挑细选。
二、券商资管政策法规:2012年10月18日,证监会公布《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配套的《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和《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证券公司被誉为拥有了金融投资全牌照,能够开展信托公司能做的大部分业务。
(银监会)信托公司管理办法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信托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信托公司的经营行为,促进信托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托公司,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办法设立的主要经营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
本办法所称信托业务,是指信托公司以营业和收取报酬为目的,以受托人身份承诺信托和处理信托事务的经营行为。
第三条信托财产不属于信托公司的固有财产,也不属于信托公司对受益人的负债。
信托公司终止时,信托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第四条信托公司从事信托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信托文件的约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信托公司及其业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机构的设立、变更与终止第六条设立信托公司,应当采取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
第七条设立信托公司,应当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领取金融许可证。
未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信托业务,任何经营单位不得在其名称中使用“信托公司”字样。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八条设立信托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公司章程;(二)有具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入股资格的股东;(三)具有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四)有具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任职资格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信托从业人员;(五)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信托业务操作规程和风险控制制度;(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法律法规和审慎监管原则对信托公司的设立申请进行审查,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应说明理由。
第十条信托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注册资本为实缴货币资本。
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
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信托公司是金融机构中的一种特殊类型,它以信托合同为基础,以信托财产为对象,通过信托计划的设立和管理,为受托人的利益而从事信托业务的专门机构。
为了规范信托公司的运作,保障投资者的权益,中国银监会于2015年发布了《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
本文将对该办法进行解析和评价。
一、净资本的概念与意义净资本是信托公司风险承受能力的重要指标,也是衡量信托公司财务健康状况的重要指标。
简单来说,净资本是指信托公司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
净资本的主要作用在于保障信托公司资金的安全性,为投资者提供充足的保障。
二、净资本的计算方法根据《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信托公司的净资本计算方法分为核心净资本和一级净资本两个层次。
核心净资本是指由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其它信托公司出资设立的信托公司的股本,它反映了信托公司的资本金实力。
一级净资本则是在核心净资本基础上,根据信托公司的经营特点和风险特征,根据一定比例进行调整。
三、净资本管理的意义1. 保护投资者权益净资本管理的核心目标是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信托公司作为信托业务的提供者,其经营风险直接关系到投资者的利益。
净资本管理办法通过规定信托公司的净资本要求,限制了信托公司的经营行为,从根本上保护了投资者的权益。
2. 防范系统性风险信托公司在金融体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其财务健康状况直接关系到金融系统的稳定。
净资本管理办法通过设定合理的净资本标准,有助于提高信托公司的风险防范能力,减少系统性风险的传播和扩大,维护金融稳定。
3. 促进信托公司的健康发展净资本管理办法还规定了信托公司的净资本充足率要求和监管指标,这对于促进信托公司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设定合理的净资本要求,有助于防范信托公司资本过度吞噬、经营风险过高等问题,推动行业发展的有序进行。
四、净资本管理办法的评价《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的出台,为信托公司的规范经营提供了指导原则和准则,有利于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促进信托行业的健康发展。
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
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一、概述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对信托公司净资本的管理,保障信托公司的风险抵抗能力和稳健经营,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而制定的管理办法。
二、净资本的定义和计算方法1.净资本的定义:净资本是指信托公司权益的核心部分,是信托公司进行业务运营和风险承受的基础。
净资本由核心一级资本和附属一级资本组成。
2.核心一级资本的计算方法:核心一级资本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以及可统计为核心一级资本的其他项目。
3.附属一级资本的计算方法:附属一级资本包括信托公司合规表外权益、非核心一级资本和附属一级债权。
4.净资本的计算方法:净资本 = 核心一级资本 - 考核拨备 - 不良贷款减值准备金 - 附属一级资本 - 应付债券 - 应付次级债券 - 应付优先股。
三、净资本充足率的要求和计算1.净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信托公司的净资本充足率应按照监管规定的标准进行管理,确保信托公司具备持续偿付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2.净资本充足率的计算:净资本充足率=(净资本/风险加权资产)×100%,计算结果以百分比表示。
3.风险加权资产的计算方法:风险加权资产 = 信托公司风险敞口 × 风险权重,其中,风险权重按照监管规定的比例确定。
四、净资本监管要求1.净资本监管要求:信托公司应按照监管规定,定期报送净资本监管报告、监控净资本充足率等相关指标,以确保净资本的充足性。
2.净资本监管报告的内容:净资本监管报告包括净资本计算表、风险敞口报告等内容。
3.净资本监管措施:监管部门对净资本充足率不达标的信托公司可以采取限制业务发展、加强风险管理等监管措施,直至采取强制清算等措施。
五、处罚措施1.违反净资本管理办法的处罚:信托公司如违反净资本管理办法,监管部门可以采取警告、罚款、责令整改等处罚措施。
2.处罚依据:处罚依据为《信托业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监管规定。
六、附则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本办法解释权归监管部门所有。
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
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一、背景与目的信托公司是我国金融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发展和资本市场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规范信托公司的净资本管理,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安全,制定了《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的目的是建立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的制度,规范信托公司的净资本充足性,保护信托公司的稳健经营和投资者的利益,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二、净资本管理的原则和内容2.1 原则1.独立性原则:信托公司的净资本管理应该与其他业务和风险管理独立开来,确保净资本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充足性原则:信托公司应保持足够的净资本以覆盖风险暴露。
3.风险敏感性原则:净资本要与风险暴露相对应,风险高的业务要求更高的净资本。
2.2 内容办法规定了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的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2.2.1 净资本计算规则信托公司的净资本计算应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和监管要求,按照风险敞口的大小调整净资本计算的权重。
不同类别的业务和资产将被分配不同的风险权重。
2.2.2 资本充足率要求信托公司应保持一定的资本充足率,以确保其业务发展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办法规定了最低资本充足率的要求,并规定了达到不同资本充足率的信托公司应采取相应的措施。
2.2.3 资本类别要求办法明确了信托公司在计算净资本时所能够扣除的资本类别,包括核心资本、附加资本和其他资本。
三、净资本管理的监督与评估3.1 监督办法规定了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的监督机构和职责,明确了监管部门对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的监督要求、报告要求和资本计划审核要求。
3.2 评估监管部门将定期对信托公司的净资本进行评估,以评估其风险敞口和净资本充足率的情况,并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四、净资本管理的影响和应对措施4.1 影响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的不当会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带来一定的影响,包括可能面临的风险,如未能满足资本充足率要求和无法扩大业务等。
同时,不合规的净资本管理也可能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2017.4.9)中国银监会关于调整信托公司净资本计算标准有关事项的...
(2017.4.9)中国银监会关于调整信托公司净资本计算标准有关事项的...篇一:4 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0年第5号已经2010年7月12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99次主席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主席:刘明康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四日目录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 ........................................................ ........................................................... . (1)第一章总则 ........................................................ ........................................................... . (1)第二章净资本计算 ................................................................................................................... . (2)第三章风险资本计算 ........................................................ ........................................................... (2)第四章风险控制指标 ........................................................ ........................................................... (3)第五章监督检查 ........................................................ ........................................................... .. (3)第六章附则 ........................................................ ........................................................... . (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信托公司的风险监管,促进信托公司安全、稳健发展,根据、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关于银监会下发信托公司风险资本计算标准的点评
关于银监会下发信托公司风险资本计算标准的点评报告摘要:银监会下发《信托公司净资本计算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
主要内容有:1、规定了信托公司净资本的计算标准;2、制订了信托公司各项业务的风险资本系数;3、要求各信托公司在2011年底前达标。
净资本计算方式与证券公司类似。
在净资产的基础上,扣除五大类项目,分别是投资类、债权类、其他资产类、或有负债类和其他类。
其中投资类又分为债券、基金、股票、其他金融产品、股权和投资性房地产,债券的扣减比例为1-4%,基金的扣减比例为1-3%,股票的扣减比例为3-100%,其他金融产品的扣减比例为10-100%,股权的扣减比例为10-100%,投资性房地产的扣减比例为100%。
此外债权类又分为贷款、应收款项、长期应收款和拆出资金,贷款的扣减比例为10-100%,应收款项的扣减比例为20-100%,长期应收款的扣减比例为20-100%,拆出资金的扣减比例为1%。
我们预计行业的净资本大致相当于净资产的80%左右,各公司会因为资产结构的差异产生比较显著的差异。
对信托公司风险资本实施分类管理。
评级结果为3级及以下的信托公司风险资本计算系数为标准系数。
评级结果为1级和2级的信托公司风险资本计算系数在标准系数基础上下浮20%。
银信合作业务全部视为集合信托业务来计提风险资本。
银信合作业务以及受益权发生转让导致受益人超过两人(含两人)的信托业务,按照集合资金信托业务计算风险资本。
同时对于银信合作业务中信托贷款业务、受让信贷/票据资产业务的风险资本计算系数为9%。
限制信托公司的固有业务。
将固有业务单独计提风险资本系数,其中固定收益、证券投资和贷款类的风险资本系数分别为5%、10%和10%。
相对信托业务来说,固有业务的风险资本系数明显要高出很多,显示监管层“促使信托公司回归信托主业、加快信托业务发展”的一贯监管方针。
鼓励公租房廉租房类房地产信托业务。
将房地产信托业务分为公租房廉租房类及其他类,其中集合信托中公租房廉租房类房地产业务的风险资本计提比例只有1%,而其他房地产信托业务的计提比例高达3%,凸显了政策导向。
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
信托公司净资本指标体系
信托公司应当持续符合下列风险控制指标:
1、信托公司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2亿元。
2、净资本不得低于各项风险资本之和的100%。 3、净资本不得低于净资产的40%。
风险资本的概念和意义
风险资本,是指信托公司按照一定标准计算并配置给某项业务 用于应对潜在风险的资本 。 由于信托公司开展的各项业务存在一定风险并可能导致资本损
在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营运风险等各种风险,从而保证
投资者资产安全;二是在信托公司经营失败、破产关闭时,
仍有部分资金用于处理公司的破产清算等事宜 。
净资本管理办法出台的意义
弥补信托监管 工具的不足 《净资本管理办法》出台前,监管部门主要依据《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及陆续出台的单独规范性文件 实施监管。净资本指标为监管手段提供有力补充
以信托为主业
限制银信合作
少做融资类业务
控制房地产规模
谢谢观看!
2011年4月
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
2007年1月24日公布并于2007年3月1日实施的《信托 公司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
理委员会对信托公司实行净资本管理。具体办法由中
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另行制定。”
2010年8月24日,中国银监会出台《信托公司净资险监管是对金融机构风 险控制的基本做法,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均 已建立相关监管体系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颁布以来,信托业管 理资产规模快速扩张,从2007年初的3606亿 元发展到2010年的3万亿元,增长近10倍 部分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已经达到 净资产的50倍以上,而内部控制能力并未显 著提升,引发盲目扩张的担忧
不同类型信托公司净资本情况分析
*英大信托 注册资本15亿元,净资产18.9亿元。粗略计算净资本为17.72亿元。 管 理信托资产为1477亿元,各项业务风险资本之和为17.97亿元。 净资本/各项风险资本 之和=98.61%,净资本/净资产=93.76% 点评:英大信托管理资产规模过大,大部分做的 是单一类银信合作业务,在风险资本测算中,银信新规出台后的银信合作理财产品的风 险系数等同于集合类业务,但是收益率两者相差十倍以上。以前那种靠做大通道类业务 规模“薄利多销”的模式现在已经是一条死胡同。 *中融信托 注册资本3.25亿元,净资产6.75亿元。粗略计算净资本为5.96亿元。 管 理信托资产为1315亿元,各项业务风险资本之和为20.9亿元。 净资本/各项风险资本之 和=28.5%,净资本/净资产=88.24% 点评:中融信托的注册资本才3亿,但是管理的信托 资产有1315亿元,是“小马拉大车”的最典型代表。让我们在感慨中融信托业务高速发 展的同时,也不得不为其风险担忧 。 *中信信托 注册资本12亿元,净资产43.4亿元。粗略计算净资本为24.8亿元。 管理 信托资产2067.8亿元,各项业务风险资本之和为30亿元。 净资本/各项风险资本之和 =82.67%,净资本/净资产=57.14% 点评:中信信托所管理的信托资产规模是行业中最大 的,2009年底已超过20 00亿元,由于中信信托的注册资本仅12亿元,故也已经面临增 资的压力 。 *华信信托 注册资本20.57亿,净资产32.02亿元,净资本25.18亿元,管理信托资产 406亿元,各项风险资本之和17.45亿元。资本/各项风险资本之和=144.3%,净资本/净 资产=78.64% 点评:净资本充足,发展潜力巨大。 由以上四个不同类型信托公司净资本情况看出,净资本管理办法对资本比较充实, 同时业务规模不太大的信托公司影响较小 ;而对于净资本过小或者管理的资产规模过 于庞大的信托公司来说,受到的影响较大 。
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创新的优势问题及对策
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创新的优势\问题及对策作者:李昌来源:《时代金融》2011年第03期[摘要]新办法实施后的信托公司业务创新一直是监管部门推动的重点工作,但我国信托业务创新发展较慢,在存续信托业务中体现自主管理能力及创新型的信托业务规模仍然较低,本文对我国信托业务创新的优势进行分析,对影响创新业务的主要问题和困难进行梳理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关键词]信托业务创新监管自2007年银监会颁布实施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颁布实施后,将信托公司明确定位于专业的资产管理机构和金融理财机构。
金融危机后我国经济迅速回暖,宽松的货币政策以及政府融资平台规模迅速提升等,进一步促进信托公司管理信托财产规模的增加,特别是信托公司在银信合作、证券投资信托、房地产信托以及信政合作业务等方面拓展迅速。
本文就当前监管政策下,我国信托公司在信托业务创新现状进行研究,旨在揭示公司在信托业务创新过程中面临的主要困难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就信托公司业务发展提出相应的对策等。
一、信托业务创新现状截至2010年9月末,全行业信托资产规模29570.16亿元,其中集合资金信托产品4800亿元,占16%,单一资金信托产品23390亿元,占79%,银信合作产品余额18932亿元,占64%。
而在银信合作产品中,较为保守的估计,“通道型”产品的规模约占到70%,即13000亿元左右。
总体来看,当前我国信托公司创新业务开展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新增项目的信托资金主要来自商业银行发行的各类理财产品,即银信对接产品。
截至2010年9月末,我国信托公司银信合作信托项目金额占全部存续信托项目的64%。
二是存续项目中以新股申购及基础设施领域投资为主,两种投向分别占比22.82%和40.65%,合计占比63.47%。
三是创新类产品研发取得实质性进展。
在监管部门推动下,我国信托公司推出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证券投资信托项目、黄金投资信托项目,以及准公益性投资信托项目均为国内信托产品市场首发,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各公司产品创新意识及研发能力的显著提高。
(最新)《信托公司管理办法》(银监会2007年第2号)
《信托公司管理办法》(银监会2007年第2号)作者:银监会来源:信托法律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年第2号《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于2006年12月28日经会第55次主席会议通过。
现予公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主席刘明康二○○七年一月二十三日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信托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信托公司的经营行为,促进信托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信托公司,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办法设立的主要经营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
本办法所称信托业务,是指信托公司以营业和收取报酬为目的,以受托人身份承诺信托和处理信托事务的经营行为。
第三条信托财产不属于信托公司的固有财产,也不属于信托公司对受益人的负债。
信托公司终止时,信托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第四条信托公司从事信托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信托文件的约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信托公司及其业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机构的设立、变更与终止第六条设立信托公司,应当采取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
第七条设立信托公司,应当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领取金融许可证。
未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信托业务,任何经营单位不得在其名称中使用“信托公司”字样。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八条设立信托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公司章程;(二)有具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入股资格的股东;(三)具有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四)有具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任职资格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信托从业人员;(五)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信托业务操作规程和风险控制制度;(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信托基础考点整理
信托基础考点整理1.我国信托法对信托的定义:P6. 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和处分的行为。
(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三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构成信托关系,而产生信托关系的法律行为就是信托行为。
)2.我国信托法对信托的定义,包含了四个方面:P6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信任,是信托成立的基础和前提2)信托财产是信托关系的核心3)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管理或者处分信托财产4)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管理信托事务3.信托财产的独立性,表现在:P91)信托财产独立于委托人未设立信托的其他财产2)信托财产独立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3)信托财产独立于受益人的固有财产4)信托财产原则上不得强制执行4.5.信托的有限责任:受托人因处理信托事务发生的财产责任(包括对受益人和第三人),原则上仅以信托财产为限负优先清偿责任。
P106.受托人与第三人的外部关系容:(信托法37条规定)P111)受托人因处理信托事务所支出的费用、对第三人所负债务,以信托财产承担。
2)受托人以其固有财产先行支付的,还对信托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3)如果受托人违背管理职责或者处理信托事务不当对第三人所负债务,就不能使用信托财产偿还债务,而应以其固有财产承担。
4)受托人自己所受到得损失,也不能要求以信托财产赔偿损失,只能以其固有财产承担。
7.信托要素说明:P131)信托由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三方当事人构成;2)委托人通过信托行为,将信托财产权利转移给受托人名下,并使收益人享有收益权;3)受托人以所有权人身份对信托财产加以管理,并与相对人发生处分行为;4)受益人从受托人处获得信托利益。
8.信托当事人与信托合同当事人的区别。
P131)信托当事人是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的统称2)信托合同当事人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的统称。
9.受益人的围:P17 原则上只要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受益人,受益人可以是自然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信托、证券、保险类资产管理业务比较分析
一、“大资管时代”的到来, 使基金公司及子公司、券商、信托、期货、保险等诸多机构纷纷发行展资管业务, 资产管理和财富管理日益成为各类金融机构的主要市场领域。
本文主要从资管业务的发行主体来研究不同主体如何开展资管业务。
二、基金公司及子公司资产管理业务(一)基金公司专户业务1.法规体系《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关于实施《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基金管理公司单一客户资产管理合同内容与格式准则》《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合同内容与格式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2.业务分类基金公司开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可以采取两种方式, 其一为单一客户办理特定资产管理业务(单一专户), 其二为特定的多个客户办理特定资产管理业务(对多专户)。
其中单一专户的委托人可以为自然人、机构、其他组织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所认定的合格投资者。
3. 单一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单一专户)业务规则(1)基本要求单一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单一专户)其客户委托的初始资产不得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其初始委托财产可以为现金、股票、基金、期货保证金及其他资产。
其中单一专户可以是管理人主动管理型, 也可以是被动管理即通道型。
一般单一通道专户必须具备条件为:A.委托人或者委托人聘请的投顾或财务向管理人出具投资指令;B.管理人仅承担事务性管理职责;C.原状返还条款;(2)投资范围单一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单一专户)可以投资现金、银行存款、股票、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央行票据、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商品期货及其他金融衍生品;根据其投资范围可以细分一下投资类型, 大致可以分为5类;A.股票类: 投资于股票或股票型基金的资产比例高于80%(含);B.期货类: 主要投资于期货、期权及其他金融衍生产品;C.固定收益类: 投资与银行存款、标准化债券、债券型基金、股票质押式回购以及有预期收益率的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等金融产品的比例高于80%(含);D.非标类: 投资于未在公开证券交易场所转让的股权、债权及其他资产权利的资产比例高于80%(含);E、其他类: 投资范围及比例不属于以上类别的产品。
中级经济师-金融-基础练习题-新版-第6章信托公司与金融租赁公司-第2节信托公司的经营与管理
中级经济师-金融-基础练习题-新版-第6章信托公司与金融租赁公司-第2节信托公司的经营与管理[单选题]1.信托公司不得开展除同业拆入业务以外的其他负债业务,且同业拆入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江南博哥))。
A.10%B.20%C.30%D.50%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本题考查信托公司的固有业务。
信托公司不得开展除同'业拆入业务以外的其他负债业务,且同业拆入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20%o[单选题]4.根据《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的规定,信托公司净资本不得低于各项风险资本之和的()。
A.50%B.70%C.100%D.150%正确答案:C参考解析:本题考查信托公司的资本管理。
根据《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的规定,信托公司净资本不得低于各项风险资本之和的100%。
[单选题]5.在信托业务开展过程中,信托公司面临的如宏观经济风险、政策风险、市场供求风险等属于()风险。
A.操作B.市场C.信用D.合规与法律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信托公司的业务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合规与法律风险。
其中,市场风险是指信托公司在业务开展过程中所面临的市场的整体风险,主要包括宏观经济风险(如财政货币政策风险、利率风险、经济周期风险等)、政策风险(突出体现在政府各种经济和非经济政策的变化给业务带来的风险)、市场供求风险等。
[单选题]6.《信托公司管理办法》规定,信托公司如果不能按期开业,可以OoA.申请延期1次,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B.申请延期1次,延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C.申请延期2次,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D.申请延期2次,延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正确答案:A参考解析:信托公司设立须经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
其中,信托公司的筹建期为自批准决定之日起6个月;未能按期筹建的,可申请延期1次,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同时,信托公司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不能按期开业的,可申请延期1次,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
《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xx年第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信托公司的风险监管,促进信托公司安全、稳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信托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净资本,是指根据信托公司的业务范围和公司资产结构的特点,在净资产的基础上对各固有资产项目、表外项目和其他有关业务进行风险调整后得出的综合性风险控制指标。
对信托公司实施净资本管理的目的,是确保信托公司固有资产充足并保持必要的流动性,以满足抵御各项业务不可预期损失的需要。
本办法所称风险资本,是指信托公司按照一定标准计算并配置给某项业务用于应对潜在风险的资本。
第四条信托公司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计算净资本和风险资本。
第五条信托公司应当根据自身资产结构和业务开展情况,建立动态的净资本管理机制,确保净资本等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符合规定标准。
第六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可以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和审慎监管原则,对信托公司净资本计算标准及最低要求、风险控制指标、风险资本计算标准等进行调整。
对于本办法未规定的新产品、新业务,信托公司在设计该产品或开展该业务前,应当按照规定事前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信托公司新产品、新业务的特点和风险状况,审慎确定相应的比例和计算标准。
第七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按照本办法对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及相关风险控制指标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净资本计算第八条净资本计算公式为。
净资本=净资产-各类资产的风险扣除项-或有负债的风险扣除项-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风险扣除项。
第九条信托公司应当在充分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的基础上,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信托公司净资本计算标准计算净资本。
第十条信托公司应当根据不同资产的特点和风险状况,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系数对资产项目进行风险调整。
信托业务监管政策与合规经营考核试卷
B.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导致的风险
C.市场竞争加剧导致的风险
D.投资决策失误导致的风险
13.在信托业务监管政策中,以下哪些部门可能参与对信托公司的监管?()
A.中国银保监会
B.中国证监会
C.国家外汇管理局
D.公安机关
14.以下哪些行为是信托公司合规经营中应避免的?()
A.开展未经批准的业务
4.信托公司进行信息披露时,应保证信息的_______、_______和_______。
5.信托业务的风险管理应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_______。
6.信托公司的合规风险主要包括法律风险、_______和操作风险。
7.信托业务监管政策旨在促进信托业的_______和_______。
8.信托公司合规经营的基础是建立健全的_______和_______。
B.信托公司应当按照规定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
C.信托公司净资本应当与净资产保持一定比例
D.信托公司净资本要求可以根据公司规模进行调整
9.以下哪些措施可以提升信托公司的合规经营能力?()
A.加强合规文化建设
B.增加合规部门的独立性
C.定期对合规经营情况进行自查
D.减少对合规经营的关注度
10.以下哪些情况下,信托公司可能面临监管部门的处罚?()
A.定期披露公司财务报告
B.披露信托产品相关信息
C.披露公司治理结构
D.披露关联交易情况
13.在信托业务监管政策中,以下哪个部门负责制定相关法规和政策?()
A.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国银保监会
B.中国人民银行
C.中国证监会
D.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4.以下哪个选项是信托公司合规经营的关键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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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解析
时间:2010-9-16 11:20:33 作者:李要深来源:诺亚财
富
报告摘要:
2010年9月,《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正式面世,该办法共六章三十条,其关键词是“净资本”和“风险资本”。
《净资本管理办法》开创了信托监管的一个新时代。
净资本管理的实施是信托监管的进步,它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过去那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惯用但也是不太有效的手段。
净资本管理的意图是1)防范兑付风险,顺应政策;2)引导信托向主动管理发展;3)从信托的角度遏制银信合作。
《净资本管理办法》与以往的监管政策最大的不同之处是,它是一个动态管理工具。
其核心是两个指标:净资本与风险资本。
据悉,净资本管理的真正实施将是在一年之后。
因为净资本计算表和风险资本计算表尚未确定,所以目前尚无法对净资本管理办法对各家信托公司的影响进行细致测算。
2010年9月会是一个被记录的时刻,《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净资本管理办法》)正式面世。
《净资本管理办法》早在7月12号就通过银监会审议,并在8月24号正式签署颁布,但由于一些关键问题尚未解决,所以直到9月初才正式下发各信托公司。
《净资本管理办法》共六章三十条,其中的关键词是“净资本”和“风险资本”。
净资本管理未来将成为一个很好的监管工具,监管部门可以通过对各项业务的风险系数(可以理解为风险资本计提比例)的调整,引导信托业向着监管部门希望的方向发展。
净资本管理是信托监管的进步
《净资本管理办法》开创了信托监管的一个新时代。
1979年10月,随着中信信托的成立,新中国的信托业开始恢复。
之后信托业经历了1982年、1985年、1988年、1993年和1999年开始的五次整顿。
在我看来,五次整顿并不算成功,监管部门以行政之力扭转乾坤的同时,却始终对信托业缺乏明确的定位。
“一管
就死、一放就乱”貌似成了信托业挥不去的梦魇。
每一个阶段信托业都承载着国家发展的梦想,但也承担了改革的巨大成本。
这种监管错位、定位不明的困境随着2007年新的两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的出台,出现了解决的曙光。
“一法两规”的体制之下,信托业务成为信托公司最重要的业务,监管部门要做的是引导信托公司发展适合自身的业务。
但在没有很好的监管工具的情况下,信托公司又出现了“一放就乱”的局面,某些业务的发展远远超过了自身实力,这在刚性兑付约束的情况下,使得信托公司蕴含了越来越大的风险。
监管部门只能以行政手段一次次地干预,但效果寥寥,这不能不归功于信托业擅长的创新。
净资本管理的实施是信托监管的进步。
它会在很大程度上改变过去那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惯用但也是不太有效的手段。
明确的信托业定位和有效的制度才能引导信托业的健康发展。
在中国,一个行业的发展多是先实践后立规,经过2007年之后这三年的“试验”,监管部门貌似找到了“良方”。
净资本管理意图一:防范兑付风险,顺应政策
《净资本管理办法》开篇明义“对信托公司实施净资本管理的目的,是确保信托公司固有资产充足并保持必要的流动性,以满足抵御各项业务不可预期损失的需要。
”这表明监管部门的“刚性兑付”思路没有改变,信托业务虽然是受托业务,但一旦出现风险(假设信托公司尽到了受托责任),信托公司仍要以固有资产来弥补损失。
净资本管理制度的实施,主要目的之一就是防范兑付风险,即业务开展要在信托公司资本实力允许范围之内,防止出现不能兑付客户本金和收益的情况。
在当前来看,这主要针对的是融资类业务,尤其是越演愈烈的房地产类信托。
房地产信托发展到如此规模是信托公司和投资者共同作用的结果。
信托产品能否成功发行的关键是客户接不接受。
而很多客户看重产品的收益率,这是近两年信托产品比较单一,大部分信托公司基本只能靠比拼收益来吸引客户的结果。
正因为不少客户眼里只看到收益,而全然没有风险,所以一些信托公司开始忽视业务风险的控制,推出了一些风险可控度低的产品。
请注意,这里我没有说“风险高”,因为我认为单纯根据产品风险高还是低来评判没有意义,不同的投资者有不同的风险偏好和承受力。
我觉得最关键的是风险是否可控,这决定了信
在资本约束的情况下,各家信托要进行仔细的斟酌,在有限的资本约束下合理分配业务,过去那种奔放的发展模式不再适用于所有的信托公司了。
净资本管理意图三:从信托的角度遏制银信合作过去两年,银信合作业务虽然开展得很大,它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货币政策
和信贷政策的执行与监管。
在银信合作业务中信托公司仅仅是充当通道,赚取微薄的费用。
在8月5号的时候,银监会下发了《关于规范银信理财合作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72号文)。
这份文件对银信合作的限制作用非常明显,在此之后,银信合作全面收缩,也有个别开始改头换面走灰色路线。
目前来看,72号文是《净资本管理办法》的前传,72号文通过对银信产品期限、融资业务规模、产品结构、产品投向几个方面的限制,以及银信业务表外转表内等一些新规来约束银信业务对信贷政策的突破;《净资本管理办法》更像是“温柔一刀”,通过信托公司的资本实力来间接约束了银信合作尤其是信贷类银信合作,实际效果更好更长效。
从表2中可以看出,银信合作业务按照72号文下发时间被新老划断,72号文下发之后的银信合作业务的风险资本计提比例与集合信托业务完全一致,监管意图彰显无遗。
表2、72号文下发前后银信合作风险资本计提比例
《净资本管理办法》的核心是两个指标:净资本与风险资本。
净资本=净资产-各类资产的风险扣除项-或有负债的风险扣除项-中国银行(601988)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风险扣除项;风险资本=固有业务风险资本+信托业务风险资本+其他业务风险资本。
这两个指标是会变动的,这要依据监管部门的态度。
从这一点来看,净资本管理是一个动态管理工具,这也是它与以往的监管政策最大的不同之处之一。
以往的监管政策更像是静态管理工具,哪块出问题就去管哪块,而这种政策效果往往很快会被信托业的“创新”所打破。
未来,监管部门会根据监管需要和政策方向来调整风险系数,据此来限制一些业务和鼓励一些业务。
《信托业风险资本调整表》(截至2010年9月3日)
就很好地展示了这种政策意图。
融资性业务目前大量流向房地产领域,而房地产是被政策调控的行业,所以我们看到房地产融资信托业务被课以较高的风险系数。
《净资本管理办法》给出了净资本的计算公式,但没有给出风险扣除项的计算方法。
但从“信托公司应当在充分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的基础上,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信托公司净资本计算标准计算净资本”这个说法来看,净资本的计算应该类似于2005年1月财政部颁发实施的《信托业务会计核算办法》。
在这个会计核算办法中,信托项目资产期末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主要有坏账准备,贷款损失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因此,各类资产的风险扣除项大概就类似于信托公司财务报表中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科目。
《净资本管理办法》的核心要求是:1)信托公司净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2亿元;2)净资本不得低于各项风险资本之和的100%;3)净资本不得低于净资产的40%。
从这个要求来看,各家信托公司净资本的多少将直接决定其未来业务空间。
也就是说,如果净资本不足,业务规模将受限甚至某些业务难以开展。
净资本管理的出台对目前各家信托公司的资本实力产生了一定压力和要求,这个问题我们将会在下期报告中进行讨论。
净资本管理目前的进展
据悉,净资本管理的真正实施将是在一年之后。
在此之前,各家信托公司有一年的时间去适应新规,并去消化以往过度开展的业务。
对于净资产相对业务规模比较充足的信托公司来说,净资本管理基本对他们没有影响;但对于一些净资产与业务规模差距较大的信托公司来说,可能现在开始就要通过各种方式增强资本实力,或者压缩业务规模。
有媒体报道,“作为净资本管理办法的配套文件,银监会还向信托公司下发了净资本计算表、风险资本计算表以及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信托公司目前正在按这三个表测算其净资本是否达标。
”据接近银监会的人士透露,目前这两个文件还没有形成最终版本,仍处于讨论阶段,正式文件会在1至2个月内面世。
也就是说目前尚无法对净资本管理办法对各家信托公司的影响进行细致测算。
而前面多次提到的《信托业风险资本调整表》(截至2010年9月3日)尽管只是在坊间流传,但可信度还是比较高的,至少其显示的监管意图是可靠的:限制融资性业务的过度发展。
这份文件仅针对各类信托业务计入风险资本比例进行了规定,未提及固有业务与其他业务的风险资本计提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