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统计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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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统计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幼儿园)

为了有效地、科学地组织教育统计工作,保障各项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工作在教育和教学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教育部《教育统计工作暂行规定》,制定教育统计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如下:

一、组织、协调本园的各项统计工作,及时准确地填报国家颁发的统计调查表,收集、整理统计资料。

1、向各班主任布置并汇总班级幼儿情况登记表和毕业生情况登记表。

2、填写并汇总教职工情况登记表。

3、向财务部门布置并汇总办学条件登记表。

4、按报表制度要求准确填报各项幼儿教育基层统计报表。

5、按报表制度要求及时报送各项幼儿教育基层统计报表。

6、协调本园各业务部门填报各项业务统计表。

7、认真、及时地填写统计台帐。

二、对本园的教育计划执行情况和教育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提供统计信息,实行统计监督。

1、为园领导进行教育改革、编制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实行科学管理提供统计信息。

2、为园领导当好参谋,根据统计分析资料为园领导决策提供意向性建议。

3、运用各种统计方法,对执行政策、事业计划及教育管理工作进行统计分析,实行统计监督。

三、收集、管理本园的统计调查表和各项基本统计资料。

1、管理各项基层报表的各种情况登记表等辅助表册。

2、收集、管理本学区建国以来的幼儿教育统计资料。

3、收集、管理本园建园以来的基层报表等统计资料。

4、管理统计台帐。

四、建立、健全并贯彻教育统计原始资料收集整理、表册填报、台帐填写、档案管理等统计规章制度,实现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

五、严格执行《统计法》,保证统计报表各项统计指标的准确、完整。如实填报数字,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拒绝填报违反《统计法》和《教育统计工作暂行规定》而制发的统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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