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行为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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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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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学习导读:本文是关于《民法总则》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学习,希望能帮助到您!《民法总则》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学习文 | 唐正洪《民法总则》第六章民事法律行为第三节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追认。

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民法中的法律效力

民法中的法律效力

民法中的法律效力一、引言法律效力是指法律规定对特定行为或关系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权利义务。

在民法体系中,法律效力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的一项重要原则。

本文将从合同、法律行为和法律文件等方面探讨民法中的法律效力。

二、合同的法律效力合同是民法中最常见的法律行为形式。

依照民法的规定,当合同成立并符合法定条件时,即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的法律效力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 权利义务的产生合同的法律效力首先体现在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的产生。

合同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合同的强制执行当事人违约的情况下,另一方可以依法采取合同解除、要求履行合同、要求赔偿等措施来追究责任,甚至通过法院的强制执行程序来实现受损方的权益。

这体现了合同法律效力的保障和强制性。

3. 合同的不可撤销性在特定情况下,法律规定合同是不可撤销的。

例如,法律明确规定的债权、债务和婚姻关系等,一旦成立,即具有不可逆转的法律效力。

这种不可撤销性的规定,进一步保障了当事人的权益。

三、法律行为的法律效力除了合同,法律行为也是一种常见的法律效力的体现形式。

法律行为包括不以订立合同为目的的行为,例如遗嘱、赠与等。

法律行为具有以下特点和法律效力:1. 法律行为的效力法律行为一旦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即具有法律效力。

例如,合法有效的遗嘱能够确立继承人的权利和义务,具有法律约束力。

2. 法律行为的无效和可撤销性尽管法律行为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无效或可撤销。

例如,受遗赠人在遗嘱被撤销或无效后,可以依法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法律文件的法律效力法律文件是一种由法律规定或法定机构制定的文件形式,具有特定的法律效力。

例如,政府发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是对公民、法人和组织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其法律效力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法律文件的公示法律文件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公示,以使公众知晓和遵守。

法律行为的效力是如何认定的

法律行为的效力是如何认定的

法律行为的效力是如何认定的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法律行为无处不在。

从签订合同到立下遗嘱,从作出承诺到实施捐赠,这些行为都可能具有法律意义,并对我们的权利和义务产生影响。

然而,并非所有的法律行为都能产生预期的法律效力。

那么,法律行为的效力究竟是如何认定的呢?要理解法律行为的效力认定,首先得明确什么是法律行为。

简单来说,法律行为是指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人的有意识的活动。

比如,你去商店买东西,与商家达成买卖的合意,这就是一个法律行为。

法律行为的效力认定,关键在于其是否符合一定的构成要件。

这些构成要件通常包括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等。

民事行为能力是认定法律行为效力的重要前提。

自然人根据年龄和精神状况的不同,被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够独立实施有效的法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从事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法律行为,超出范围的需要经过法定代理人的追认才能生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法律行为通常是无效的。

意思表示真实也是法律行为有效的必要条件。

意思表示是指行为人把进行某一民事法律行为的内心意愿,以一定的方式表达于外部的行为。

如果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情形,导致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那么该法律行为的效力可能会受到影响。

例如,某人在被他人胁迫的情况下签订了一份合同,这种情况下,由于他的意思表示不是出于自愿,这份合同的效力就可能存在问题。

法律行为还不能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这是一条底线,如果法律行为违背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损害了社会公共秩序、善良风俗,那么它将被认定为无效。

比如,买卖毒品的行为,显然是违法的,这种法律行为自始就没有法律效力。

除了上述的基本构成要件,还有一些特殊的法律行为需要满足特定的形式要求。

比如,不动产的转让需要办理登记手续,某些合同需要采用书面形式等。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体系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体系

侵害按份共有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合同,均可有效
可撤销
类型 除斥期间 终局状态
表意自由受侵害型
欺诈 胁迫
相对人欺诈:可撤销 第三人欺诈:仅在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时可撤销 相对人胁迫:均可撤销 第三人胁迫:均可撤销
显失公平型
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 利用对方缺乏判断能力
重大误解型
对行为性质、相对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数量所产生的重大错误认识
欺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
主观标准
显示公平: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
重大误解: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3个月
客观标准
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1年内 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
有效
撤销权人明示或者默示放弃撤销权 撤销权的除斥期间经过
无效
撤销权人依法行使撤销权
效力待定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体系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体系
有效
实质要件
主体适格 意思真实 内容合法
特殊情形下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无权处分的买卖合同,无论相对人善恶意,均可有效
无权处分的租赁合同,无论相对人善恶意,均可有效
一物多卖合同、一房多租合同,无论后来者善恶意,均可有效
法人签订的超出经营范围的合同
原则上有效 除非违反限制、禁止或者特许经营规定
终局状态
无效
权利人拒绝追认 善意相对人在权利人追认之前撤销
有效
权利人追认
无效
类型 特征 效果
主体不适格
无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意思不真实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法律行为的效力

法律行为的效力

法律行为的效力法律行为的效力是指法律规定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它涉及到个体的权利和义务,对社会秩序的维护与调整起着重要的作用。

法律行为的效力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法律行为的效力建立在个体的自由意志基础上。

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当一个行为是基于自己的真实意愿,并经过正当的程序和认真的考虑,才能被视为有效行为。

这意味着,只有当当事人的行为真实、自愿且合法时,该行为才会产生法律效力。

例如,签署合同、立下遗嘱等行为,只有当当事人完全自愿并在合法的条件下进行时,才会具备法律约束力。

其次,法律行为的效力使合同关系得以建立与维护。

合同是人们在民事关系中自主订立的法律行为,它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人们的经济生活和社会交往。

合同的效力表现在当事人自愿签订合同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得以确立,并根据合同条款进行履行。

合同的效力还包括对违约行为的处理,即一方未履行合同责任或违反合同条款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此外,法律行为的效力还可以用于保护个体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益。

例如,将财产转让给他人,只有依法办理了财产转移手续,才能使财产的所有权从一方转移给另一方,确保财产权益得到保护。

同时,法律行为的效力还可以用于保护人身权利,例如签署遗嘱、授权他人代理等行为,旨在保障个体的意愿得到尊重和有效实施,同时也为继承、代理等法律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

此外,法律行为的效力还可以通过司法程序得到确认和保护。

当两个人在法律上存在争议时,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

在诉讼过程中,法官会根据法律规定和事实依据判断当事人的行为是否有效,并根据判决结果来决定行为的效力。

法律行为的效力在司法程序中得到了法律机关的确认和保护,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的意义。

总结起来,法律行为的效力是建立在个体的自由意志上的,它使个体的意愿得到尊重和保护,并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产生约束力。

它在合同关系、人身权利和财产权益的保护以及司法实践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法理学上法律行为的概念

法理学上法律行为的概念

法理学上法律行为的概念法律行为是法律范畴内发生的一种特定的人类行为,是指由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在法律的约束和保护下,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

它是以法律规定为依据和界限的一种行为方式,是民事法律关系的源头和表现形式。

法律行为具有一定的法律效果,能够创设、变更、转移、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

首先,法律行为的主体是指有行为能力、民事权利义务享有权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根据不同的主体身份,法律行为可分为自然人之间的法律行为、自然人与法人之间的法律行为、法人与法人之间的法律行为。

任何能够意识到自己行为的后果,并且具备相应的行为能力的主体都可以进行法律行为。

其次,法律行为的要素包括客体、行为方式、意思表示和法律目的。

客体是指法律行为所涉及的客观事物或者具体的法律事项,如财产、权利、义务等。

行为方式是指法律行为的具体形式,如订立合同、立遗嘱、起诉、承诺等。

意思表示是一种表达双方意愿达成协议的方式,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进行。

法律目的是法律行为所要达到的效果,如订立合同的目的是产生合同关系等。

第三,法律行为的效力是指法律行为对当事人和第三方产生的法律后果。

根据效力的不同,法律行为可以分为有效法律行为、无效法律行为和可撤销法律行为。

有效法律行为是指符合法律规定和当事人意思表示要件的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效力。

无效法律行为是指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意思表示要件的法律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

可撤销法律行为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当事人可以自愿撤销的法律行为。

最后,法律行为要受到法律的限制和保护。

法律对法律行为的限制主要是通过法律规定和法律原则来界定法律行为的范围、内容和限制条件,以保护公共利益和个人权益。

同时,法律也对法律行为给予一定的保护,如合同法的重要性原则、保护消费者权益等。

总之,法律行为是在法律规定和保护下,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的一种特定的人类行为,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它是民事法律关系的源头和表现形式,对个人权益和社会秩序的维护起着重要的作用。

第07讲_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07讲_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一节民事法律行为制度三、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1.民事法律行为要产生法律效力,必须具备三要素:(1)当事人;(2)意思表示;(3)标的。

2.一些特别的民事法律行为,还必须具备其他特殊事实要素,如实践性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还必须有标的物的交付。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1.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实质要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形式要件意思表示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提示】《民法总则》第135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例题·2014年单选题,调整】小凡今年8周岁,精神健康,智力正常。

他在学校门口的文具店看中一块橡皮,定价2元,于是用自己的零用钱将其买下。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下列关于小凡购买橡皮行为的表述中,正确的()。

A.小凡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橡皮的行为无效B.小凡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橡皮的行为必须经法定代理人追认才有效C.小凡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橡皮的行为有效D.小凡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橡皮的行为必须经法定代理人追认才有效【答案】C【解析】8周岁的精神健康的小凡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独立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关联知识点】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三)无效民事法律行为1.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1)自始无效。

从行为开始时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2)当然无效。

不论当事人是否主张,是否知道,也不论是否经过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民事法律行为当然无效。

(3)绝对无效。

绝对不发生法律效力,不能通过当事人的行为进行补正。

2.无效民事法律行为种类:(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法律行为的要素与效力

法律行为的要素与效力

法律行为的要素与效力法律行为是指法律主体根据自己的意愿,经过合法的程序,产生、变更、终止法律关系的主体行为。

法律行为要具备一定的要素才能产生效力。

下面将详细介绍法律行为的要素以及其效力。

一、法律行为的要素1. 客体要素客体要素指的是法律行为的对象,即行为人所要达到的目的。

这个对象可以是物质的、无形的或者是法律规定的权利和利益。

例如,买卖合同中的商品就是客体要素,劳动合同中的劳动力就是客体要素。

2. 客体性质要素客体性质要素是指法律行为所涉及的对象必须具备一定的性质。

这个性质可以是合法的、有价值的、可转让的等等。

法律行为的客体性质要素与具体的法律行为类型有关。

3. 主体要素主体要素指的是能够实施法律行为的主体,即行为人。

根据法律规定,主体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地进行法律行为,并承担其后果。

4. 容留要素容留要素是指法律行为中的意思表示应当是真实、真诚的,不能存在误导、欺诈等情况。

行为人在实施法律行为时,必须按照真实的意愿表达自己的行为。

5. 形式要素形式要素指法律行为需要符合法定的形式,才能具备效力。

这个形式可以是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是特定的法律程序。

根据不同的法律行为类型,形式要素可能会有所不同。

二、法律行为的效力1. 有效当法律行为的要素齐全,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且符合法定形式时,法律行为就是有效的。

有效的法律行为能够产生法律效力,对行为人和相关方具有约束力。

2. 无效当法律行为的要素不完整、行为人意思表示虚假、违反法定形式时,法律行为就是无效的。

无效的法律行为不具备法律效力,被视为从未发生。

3. 有限效力有限效力是指法律行为在一定的条件下产生效力,但在其他条件下会被视为无效。

例如,未成年人签订的合同具有限制效力,可以被撤销。

4. 可撤销可撤销是指法律行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被主体或者特定机关撤销。

例如,因受欺诈行为而签订的合同可以被受害方申请撤销。

5. 不可撤销不可撤销是指法律行为一旦成立,就不能被主体或者特定机关撤销。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与效果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与效果

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与效果一、引言在民事领域中,法律行为是人们之间进行交流、达成意愿并产生法律后果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探讨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与效果,包括合同的成立、生效与履行、违约后的责任承担等方面。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1. 自愿性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基于自愿原则,即在没有任何内外压力的情况下,当事人能够自主意愿地表达自己的意思,并通过合意达成法律效果。

2. 平等性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需要建立在当事人的平等地位上,不得存在强制性要素。

任何一方不得利用其优势地位迫使他人做出违背自愿的行为。

3. 合法性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合乎法律的规范要求。

任何违法、超越法定权限或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行为将被视为无效。

三、民事法律行为的效果1. 合同的成立合同是最常见的民事法律行为形式,其成立需要包括要约、承诺、接受等要素的完整表达。

当双方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时,合同即成立。

2. 合同的生效合同的生效时间可以根据双方意愿、法律规定或约定来确定。

一般情况下,合同的生效条件包括形式的满足、法定等待期的履行等。

3. 合同的履行履行是合同效力的核心环节。

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义务和权利进行相应的行动或提供相应的利益,以实现合同目的。

4. 违约责任当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其将面临违约责任的承担。

违约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包括违约金、损失赔偿、利息等。

五、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保障1. 法律监管法律对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与效果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任何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

2. 法院保护在民事纠纷的处理中,法院将根据法律规定对当事人的权益进行保护,并依法判决相应的赔偿、修复等。

六、结论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与效果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权益保障和社会秩序的维护。

当事人应当遵守法律规定,确保民事法律行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合法合规地履行各项义务。

同时,国家法律监管机构和法院也应积极履行职责,保障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与效果的实现。

法律行为解析法律行为的要素和效力

法律行为解析法律行为的要素和效力

法律行为解析法律行为的要素和效力法律行为作为民事法律关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社会秩序和个人权益的维护具有重要作用。

而要深入理解法律行为,就需要对其要素和效力进行详细解析。

一、法律行为的要素法律行为是一种特殊的行为,其要素包括主体、客体、表意和法定形式。

只有具备这些要素,法律行为才能够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

1. 主体主体是指进行法律行为的个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在法律行为中,主体具备事实能力、行为能力和意思表示能力,才能有效地进行法律行为。

事实能力是指具备认识和控制自己行为后果的能力,行为能力是指实施法律行为的能力,而意思表示能力则是指表达意愿的能力。

2. 客体客体是指法律行为所涉及的具体物品或对象。

在法律行为中,客体可以是财产、权益、合同等。

同时,客体必须具备合法性,即不违背法律规定。

3. 表意表意是指主体通过一定的方式表达出行为意思。

这包括明示表示和默示表示两种形式。

明示表示是通过口头或书面语言明确表述自己的意思,而默示表示则是通过行为或其他方式默示自己的意思。

只有当主体表达出明确的意思,才能构成法律行为。

4. 法定形式法定形式是指法律对于特定法律行为所要求的形式规定。

根据不同地区和不同法律规定,法定形式可以是书面形式、公证形式、合同形式等。

主体需要按照法定形式进行行为,才能使法律行为具有效力。

二、法律行为的效力法律行为的效力是指法律行为所具备的法律效果。

法律行为根据其效力的不同,可以分为有效法律行为、无效法律行为和撤销法律行为。

1. 有效法律行为有效法律行为是指符合法律规定要求,具备法律效力的行为。

当法律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要素和形式,不违背法律规定的禁止性规定,且不违背公序良俗时,即构成有效法律行为。

2. 无效法律行为无效法律行为是指不符合法律规定要求,缺乏法律效力的行为。

无效法律行为可以分为绝对无效和相对无效。

绝对无效是指法律明确规定该行为无效,无视当事人的真实意志;而相对无效是指法律不直接规定该行为无效,但当事人之间存在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可以请求法院予以无效。

法理学第十章法律行为

法理学第十章法律行为

法理学第十章法律行为在法理学中,法律行为是指具有法律效果的意思表示和行为。

它是社会成员根据法律规定和法律意思表示的权利和义务来进行的。

本文将深入探讨法理学第十章的法律行为,主要包括法律行为的概念、要素、种类和效力。

一、法律行为的概念法律行为是指基于法律规定,经过自愿行为实施,并产生法律后果的行为。

它包括个人和法人的行为,既可以是自然人的主体行为,也可以是法人的机关行为。

法律行为是人们在法律框架下实现自己权利和义务的方式之一。

二、法律行为的要素1. 行为主体:法律行为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组织等。

行为主体必须是具有法律行为能力的人,即具备一定年龄、智力和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以及依法设立的法人和组织。

2. 行为客体:行为客体是指法律行为所指向的具体对象。

它可以是财产、权益、法律关系等。

行为客体必须是合法、合规、合宪的,不能违反法律规定。

3. 行为方式:行为方式是指实施法律行为的方式和形式。

它可以是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默示行为形式。

不同类型的法律行为可能有特定的行为方式要求。

三、法律行为的种类1. 合同行为: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通过意思表示达成协议,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行为。

合同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一种重要形式,它涉及到各个领域的交易和合作。

2. 法定代理行为:法定代理行为是指代理人根据法律规定,代表他人实施法律行为的行为。

代理人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代理权,代理行为的效力由代理人的行为产生。

3. 遗嘱行为:遗嘱行为是指自然人在死后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安排和处置的行为。

遗嘱是法定的,遗嘱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才能有效地确定遗产的继承和分配。

4. 行政行为: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权力过程中所做出的具体行为。

行政行为具有公共性、强制性和单方面性的特点,是行政机关对个人、组织或者其他行政主体产生直接法律后果的一种行为。

四、法律行为的效力法律行为的效力是指其产生的法律后果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和保护力。

法律行为的各种效力样态

法律行为的各种效力样态

• 形式的作用 • (1)形式有利于维护当事人的利益,避免 因仓促的意思表示而遭受损害。 • (2)形式有利于维护第三人利益。 • (3)便于当事人举证。
• 2. 形式的类型 • (1)法定形式与约定形式 • (2)口头、书面、认证、公证或其他
• 3. 对僵化的形式要求的矫正 • 我国《合同法》第36、37条的规定
(八)后果 无效之行为(以合同为例): 1 合同自始无效 2 恢复原状(如果已经履行)
• (六)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 利益的行为
• • • •
二、可撤销的法律行为 (一)原因 1 重大误解 误解是对他方之意思表示内容理解上出现 错误。实际上我们的观点是:意思表示出 现错误。 • 基于这样的错误而做出的意思表示构成的 合同是可以撤销的。
• • • •
(三)违反公序良俗的法律行为 1.关于善良风俗的理解 拉伦茨认为, A 包含现今社会“占统治地位的道德”性行 为标准; • B 包含法制本身内在的伦理性道德价值和原 则。
• 善良风俗的作用:消极作用,即限制当事 人的私法自治。 • 各国的规定: • 法国 • 德国
• • • • • •
• 德国的理论: • “违反法律的行为无效”中的强制性规范, 仅指公法上的规范。
• 这种规范 是连接私法与公法的管道,具有 使公法进入私法领域的功能。进一步言, 可以使公共政策介入到私人间的利益。
• 《合同法解释》(二)将强制性规范分为 管理型规范和效力型规范,只有效力型规 范会导致法律行为无效。
• 这一规定是不清晰的。
是否所有的强制性规范都会导致法律行为无 效呢? 甲出卖房屋给乙,约定由乙负担土地增值 税和营业税,其效力如何? 例如,已经完成的房屋装修,且房主已经支 付了绝大部分的装修费,而装修的人是没 有资质的。这个合同是有效的吗? 一个已经完成的枪械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易,是否有效?

民法典如何理解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民法典如何理解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民法典如何理解民事法律⾏为的效⼒在现实社会中,很多时候⼈们所进⾏的民事⾏为会在⼀定的条件下产⽣法律效⼒,那样的话是会受到国家法律所保护的,但是具体还是要判断的,那么民法典如何理解民事法律⾏为的效⼒呢?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的解答。

⼀、民法典如何理解民事法律⾏为的效⼒民法典规定,民事法律⾏为由有民事⾏为能⼒主体实施,是民事主体真实意思表⽰,并且该⾏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就具有法律效⼒。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百四⼗三条【民事法律⾏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为有效:(⼀)⾏为⼈具有相应的民事⾏为能⼒;(⼆)意思表⽰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事法律⾏为的形式(⼀)明⽰形式明⽰形式,是指⾏为⼈明确表达内⼼意思的形式,包括⼝头形式、书⾯形式及视听形式等其他形式。

1、⼝头形式。

2、书⾯形式。

它⼜分为⼀般书⾯形式和法定书⾯形式。

⼀般书⾯形式是指法律只⼀般地要求⾏为⼈⽤⽂字符号等来进⾏意思表⽰的⽅式。

如常见的书⾯合同、电报、电传、电⼦数据交换等数据电⽂,往来信件等。

⼀般书⾯形式,或为当事⼈约定采⽤,或为法律规定采⽤。

如果法律规定或当事⼈约定应采⽤书⾯形式的,民事法律⾏为的当事⼈应当采⽤书⾯形式。

特殊书⾯形式是指当事⼈除了⽤⽂字符号表达其意思外,还须经有关机关确认的形式。

它⼀般包括公证形式、鉴证形式、审核登记形式和公告形式等。

特殊书⾯形式除具有证据效⼒外,还往往具有成⽴效⼒及⽣效效⼒。

(⼆)默⽰形式默⽰形式,是指在⾏为⼈不明确表达内⼼意思的情况下,根据其⾏为判定⾏为⼈内⼼意思的形式。

包括推定形式和沉默形式。

1、推定形式。

推定形式是指在⾏为⼈不明确表达内⼼意思的情况下,根据其作为判定⾏为⼈内⼼意思的形式。

例如甲、⼄两公司在未订⽴书⾯合同的情况下,甲公司向⼄公司发货,⼄公司接受货物且未提出任何异议的⾏为可推定为⼄公司有购买甲公司货物的意思。

此时如果该合同并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性或强制性规定即可推定双⽅的买卖合同已经成⽴且⽣效。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效力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效力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效力一、引言在民事法律领域,法律行为的成立与效力是至关重要的问题。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经过法定程序或双方自愿而产生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包括合同、承诺、赠与等。

本文将围绕着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和效力展开探讨,带您了解其中的核心概念和运作机制。

二、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基本条件:1. 客体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客体条件是指行为的客体必须合法、可能和确定。

合法是指行为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可能是指行为能够由行为人采纳措施来实现;确定是指行为的内容明确且可以明确的标明。

以合同为例,合同的客体条件要求合同必须涉及合法的权益和义务,合同的内容必须具体明确,不能存在不确定性。

2. 主体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主体条件是指行为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即能够自主承担权利和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民事行为能力一般是指满足法定年龄的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达到法定年龄的人具备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是保护当事人的利益,确保其在法律领域内的自主性和独立性。

3. 形式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条件是指依照法律规定,行为必须遵守特定的形式要求。

形式条件的主要目的是确认行为人的真实意思和增加行为的证明力。

形式条件通常体现在书面形式、公证、注册等方面,以确保民事法律行为的证明和履行。

三、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1.生效和不生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主要体现在生效和不生效两个方面。

生效是指法律行为能够产生法律效力,具备约束力;不生效则是指法律行为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2. 相对效力和绝对效力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可以分为相对效力和绝对效力。

相对效力是指法律行为只对当事人之间具有约束力,不对第三人产生效力;而绝对效力则是指法律行为对当事人之间和第三人都具有约束力。

例如,合同对当事人具有相对效力,只对合同当事人具有约束力;而公示承诺则具有绝对效力,对所有人都具有约束力。

四、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保护为了保护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社会和法律提供了一系列保护措施。

法律行为效力初论

法律行为效力初论

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2010年第2期(总第104期)J o ur n a l of t h e Par t y Scho ol ofC PC7‰engzh ou M uni ci pal C om m i t t ee N o.2,2010(Sum,104)法学研究法律行为效力初论张彬(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广东深圳518048)摘要: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核心要素,是私法主体意欲为之、专以为之的行为。

效力即为约束力,因此法律行为的效力即为法律行为的约束力,具体应该包括两个层次的基本内容:一为法律行为约束力的内容,即法律行为的效力范围,包括属人、属事、属时、属地四项;二为法律行为有无约束力,即法律行为的效力状态,除了常见的有效、无效、可变更可撤销和效力待定之外,还应包括法律行为不完全有效。

关键词:法律行为;效力;效力范围;效力状态中图分类号:D9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6701(2010)02—0051—04法律行为是民法学理论的基础范畴,民法总则关于法律行为的一般规定,统辖着合同法、继承法和婚姻法等各门法律关于各项具体设权行为的特殊规则。

因此,各国民法学都非常注重法律行为及其相关理论的研究。

由于法律行为是行为主体旨在发生私法上效果的法律事实,所以法律行为的最根本问题就是行为主体的意思表示能否产生预期法律效果的问题,也就是法律行为的效力问题。

法律行为效力制度是法律行为制度中最基本、最核心的内容。

一、法律行为的内涵界定1.德国法学界的观点。

法律行为是近代德国法学的“意思教义”倾向和体系化偏好的共同产儿…。

因此,把握法律行为的内涵应首先从德国法学界的认识着手。

在德国法学界看来,法律行为首先与意思表示存在无法割裂的内在联系,在德国法学早期甚至将法律行为直接等同于意思表示。

比如法学大师萨维尼就认为,法律行为是指“行为人创设其意欲而从事的意思表示行为”【21;德国民法典的起草者之一温德希特亦认为,法律行为是“旨在法律效力之创立的私的意思宣告”p J。

经济法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经济法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第一单元民事法律行为制度【考点3】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P26)(2012年单选题、2013年单选题、2013年单选题、2014年单选题、2015年单选题、2017年案例分析题、2018年单选题)(一)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解释1】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和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是生效的前提,民事法律行为未成立,当然也谈不上生效。

【解释2】民事法律行为可以为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和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1.生效的实质要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和智力发育程度相当的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实施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等纯获益的民事法律行为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下独立实施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法人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2)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2.形式要件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包括数据电文方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如推定形式、沉默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考题·单选题】小凡年满10周岁,精神健康,智力正常。

他在学校门口的文具店看中一块橡皮,定价2元,于是用自己的零用钱将其买下。

下列关于小凡购买橡皮行为效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2014年)A.小凡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橡皮的行为无效B.小凡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橡皮的行为须经法定代理人追认方为有效C.小凡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橡皮的行为有效D.小凡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橡皮的行为须经法定代理人追认方为有效【答案】C【解析】根据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直接有效。

民法典的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时间有哪些

民法典的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时间有哪些

民法典的民事法律⾏为的⽣效时间有哪些再有民事法律⾏为签订之后,⼀般都会在合同⾥⾯约定成⽴的时间,但是⼤多情况下,在民事⾏为已经成⽴之后,就已经发⽣效⼒了,个别情况会除外,那么民事法律⾏为的⽣效时间有哪些呢,店铺⼩编已经整理了如下的内容供⼤家做法律参考。

⼀、民法典的民事法律⾏为的⽣效时间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第⼀百三⼗六条民事法律⾏为⾃成⽴时⽣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另有约定的除外。

⾏为⼈⾮依法律规定或者未经对⽅同意,不得擅⾃变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为。

⼆、民事法律⾏为成⽴条件(⼀)法律⾏为成⽴的共通要件这是民事法律⾏为成⽴皆有的要件。

因我国仅规定民事法律⾏为的⽣效(即有效)要件,没有对成⽴要件作出明确规定,⽽后公布的合同法对两者稍做了区分,所以,民事法律⾏为的成⽴要件可以概括为:1.有意思表⽰。

民事法律⾏为的共通要件因单⽅⾏为和双⽅⾏为⽽有不同。

在单⽅法律⾏为,当事⼈意思表⽰完成,法律⾏为即告成⽴;在双⽅法律⾏为,相互意思表⽰⼀致时法律⾏为⽅告成⽴。

2.标的须确定并且可能。

标的确定,指关于标的表⽰须达到能被具体认定的程度。

例如,买卖的价⾦以及委任的授权事项等,须能确定。

认定标的确定与否的时点,通常为⾏为成⽴时。

标的可能,指标的在客观上须具有实现的现实性。

(⼆)民事法律⾏为成⽴的特别要件这是指法律对某些法律⾏为的特别要求,不是所有的法律⾏为皆有的要件。

1.在有因⾏为,原因⽋缺法律⾏为不成⽴,原因就成了特别要件:2.在实践性民事法律⾏为,物之交付就是特殊要件,民事法律⾏为在交付完成前不成⽴。

(三)法律⾏为成⽴的效⼒法律⾏为的成⽴,表意⼈必须受意思表⽰的约束,不得擅⾃变更和撤回。

法律⾏为成⽴的效⼒就是意思表⽰的成⽴效⼒。

民事法律⾏为⽣效的时间⼀般来说是在成⽴的时候就已经⽣效,除⾮是有其他的约定的,在成⽴之后,双⽅当事⼈就会有责任和义务,如果有违约的,要承担相关责任。

以上就是⼩编整理的回答,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店铺做相关的法律咨询。

关于法律行为效力的若干问题(1)

关于法律行为效力的若干问题(1)

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关于法律行为效力的若干问题(1)——关于法律行为的效力李锡鹤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关键词: 意思表示/法律行为/效力问题/效力内容提要: 1、民法学提出行为效力问题,是为了评价行为人追求与行为后果之间的关系。

民法学需要法律行为概念,是为了界定系争行为是否存在效力问题。

行为的效力问题只存在于可明确判断行为人追求内容的行为。

2、所谓双方行为,应为须特定人以特定行为配合方可实现效果意思之法律行为。

双方行为是单个行为,配合其完成之特定行为是双方行为的条件,不是双方行为的组成部分。

3、法律行为的积极效力包括许可追求实现效果意思和实现效果意思。

前者为许可效力,后者为实现效力。

4、法律行为效力有统一的法理根据:公权利禁止侵害,私权利意思自治。

一法律行为概念(一)行为效力和行为效力问题上网找律师就到中顾法律网快速专业解决您的法律问题法律规定了可支配稀缺资源的归属。

行为是主观见诸客观的过程,是可以实际损害归属于他人的稀缺资源的手段。

任何社会都必须维持一种社会赖以存在的秩序,都必须对行为作出评价。

法律是有强制力的行为规范,是社会对行为的评价标准。

在存在法律的社会,任何行为完成后,都会发生两种意义上的后果:一种是行为完成后的事实状态,即事实后果;一种是法律对该行为——其实就是对该行为的事实后果——的评价,即法律后果。

如:某人去商店购物——事实后果是某人到了商店;法律后果是该行为属某人正当行使人身自由权,受法律保护。

法律对该行为的评价是肯定的。

又如:某人骑车不慎撞伤他人——事实后果是他人被某人撞伤;法律后果是某人与伤者发生了侵权之债。

法律对该行为的评价是否定的。

行为的事实后果可以理解为行为的事实效力。

行为的法律后果可以理解为行为的法律效力。

法律社会中的任何行为均有此类事实效力和法律效力。

在这一意义上,行为是否存在效力不成为问题,法学无须讨论行为有无效力,是否生效。

法学中的所谓行为效力问题,实际上不是对行为后果的评价问题,而是对行为人追求与行为后果之间关系的评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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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关系的效力的四种类型
(1)完全行为
(2)无效法律行为
(3)可撤销法律行为
(4)效力未定法律行为
其中(2)(3)(4)又称为不完全行为
民事法律关系的效力的构成条件
(1)完全行为
个人观点:1.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2)无效法律行为
个人观点:1.超出自然人或者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范围
2.虚假意思表示
3.违反法律、法规、公序良俗、故意损害他人利益
4.超过追认时间限制仍未被追认
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可撤销法律行为
个人观点:1.存在重大误解
2.产生民事法律行为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
3.违背一方真实意思
4.显失公平
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4)效力未定法律行为
个人看法:1.是否超出行为能力范围存在疑问
2.需要代理人追认
3.未超出追认时间限制范围
第一百四十五条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追认。

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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