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完工项目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及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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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公司完工项目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加强完工项目管理,全面评价项目经营管理状况,考核项目管理绩效,总结项目管理经验,为今后的项目管理提供科学有效的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一、完工项目管理的组织与分工1、完工项目的定义:主体工程完工或工程量已经完成超过80%的项目,以及公司认为有必要进行联合审计的项目。
2、公司成立完工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司范围内的各完工项目(含挂靠自营项目)实行全面、统一的监督、控制,进行完工项目联合审计。
组长由公司董事长任命确定,根据需要可设置副组长,抽调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小组成员。
小组主要分为两大块,即工程组与财务组。
其职责如下:组长:负责完工项目管理的协调与指挥,审计报告的审批、确认工作,以及负责完工项目管理工作的具体部署,抓好联合审计工作的落实。
工程组:负责监督项目部技术资料、竣工文件的退场管理,开展项目部工程部、试验室、质检、安环等部门的内部审计;监督剩余工程变更方案和索赔的策划与落实;监督项目部实际工程量的核定、工程量计量状况,劳务作业队伍施工协议、材料供应协议及工班、材料计量有关结算资料的整理;监督项目部自有机械设备、试验、测量仪器、剩余工程材料(工程施工机具)、周转材料、行政物资的退场管理,进行项目部主要材料用量核算,开展项目部材料内部审计。
以上内容须出具审计意见。
财务组:负责项目部各项成本费用、会计资料的审查工作,并出具审计意见。
人力组:负责监督项目部员工的退场管理工作,开展劳动用工、合同管理等方面的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意见。
各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管理领导小组,接受公司完工项目领导小组的审计。
其分工如下:项目经理:全面负责项目部人、机、料退场工作的管理。
完成项目交工验收、结算统计的所有后续性工作。
工程部:负责技术资料、竣工文件退场的整理、归档、交接工作。
材料部:负责项目部自有、租赁机械设备、剩余工程材料、试验、测量仪器、周转材料、临时用电设施退场的恢复性保养、检验、清量、拆卸、交接工作;核实设计与实际材料用量。
建设工程项目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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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项目内部审计管理办法一:一:审计管理范围该内部审计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设、装饰装修、设备安装等。
二:审计机构1.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内部审计工作,独立开展审计活动。
2. 外部审计机构:根据需要,委托外部专业审计机构开展审计活动。
三:审计程序1. 项目启动阶段:- 确定审计目标和范围;- 与项目管理部门协商制定审计计划;- 成立审计小组,确定审计和分工。
2. 审计准备阶段:- 准备审计工作计划和安排;- 收集相关项目资料和文件,进行初步分析;- 审查项目管理流程和制度,识别潜在风险和问题。
3. 实施审计阶段:- 进行现场勘查和调查,核实项目实施情况和依据;- 检查项目的合规性、财务状况、工期进展等方面的问题;- 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理和汇总,形成审计报告。
4. 审计报告编制和提交:- 依据审计发现,编制审计报告,包括问题描述、原因分析、建议和整改措施;- 报告拟定后,与项目管理部门进行沟通和讨论;- 最终确定审计报告,并提交给上级主管部门或相关单位。
四:审计监督审计监督由项目管理部门或审计委员会负责,对审计工作进行监督、评估和验收。
五:附件1. 建设工程项目审计报告模板2. 内部审计计划模板3. 审计问题整改计划模板4. 相关法规和政策文件六:法律名词及注释1. 建设工程: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在土地上、地下或水中建造、安装、修缮、拆除及其附属设施的工程活动。
2. 审计:财务状况或业务行为的核实、评价和审阅的过程,旨在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并加以改进。
二:一:审计管理目的为了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的内部审计管理,确保项目的质量、安全和规范运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审计管理责任1.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开展建设工程项目的内部审计工作,编制审计计划、报告,提出整改建议。
2. 项目管理部门:配合内部审计工作,提供相关数据和信息,积极配合整改措施的落实。
三:审计程序1. 项目立项阶段:- 内部审计部门与项目管理部门沟通,明确审计目标和范围;- 制定审计计划,并报相关主管部门批准。
工程项目审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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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 X公司规章制度工程项目审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工程项目的审计监督,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及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属公司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包括列入国家、地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或由公司专用资金及部门自筹资金投资的)工程项目,不论外包或自营,均实行投资效益和工程项目预、决算审计.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工程项目审计的管理。
第二章审计内容第四条工程项目效益审计主要内容包括:(一) 审查工程项目是否执行国家及公司关于工程项目的审批程序,有关文件资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二)审查建设过程中的财务收支、建设成本、工程结算、资产的完整、结余资金的处理及占用情况;(三) 审查各项指标与投资效果以及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
第五条工程项目预、决算审计内容包括:(一)主要审查施工单位的级别、营业范围和技术力量等;(二)审查所拟订的合同(或协议)的合规、合法性,是否有损公司的利益;(三)主要审查预、决算的取费标准是否符合规定,定额采用或清单报价是否正确,施工项目是否真实,工程量的计算是否准确;(四)审查各种文件资料、凭证等是否齐全、真实、有效。
第三章审计程序1HTC/R 03–09–20072 第六条工程项目施工前,项目实施责任部门以“送达审计”形式,将工程审批材料和有关文件资料,以及工程项目预算、拟订合同或协议书等,送交企业发展研究中心进行事前审计.第七条工程项目中所需的主要材料及特殊材料,责任部门需进行事前询价,填写材料报价单,将至少三家的报价结果上报企业发展研究中心。
第八条施工前审计一般项目2~3天、大型项目5~7天完成。
为保证施工工期,对复杂项目及特殊情况,经商定后,可在施工后继续进行.审计结束后,由企业发展研究中心出具审计意见。
项目实施责任部门和计划财务处以此作为支付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的依据。
第九条工程项目在施工中,企业发展研究中心可根据审计需要进行抽样审计和现场取证,对施工中未按合同规定执行或违反工程施工规范及造成公司损失浪费的,可做出临时制止决定,并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第十条工程项目竣工后,由项目实施责任部门填报《工程竣工验收单》,并在3个月内连同竣工结算、竣工图及有关凭证和资料上报企业发展研究中心进行决算审计.工程决算审计后,由企业发展研究中心出具《项目已审通知单》作为项目实施责任部门和计划财务处的结算依据。
工程建设、维修项目内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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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中烟工业公司澄城分厂工程建设、维修项目内部审计办法1 目的和适用范围1.1 为了规范我厂工程建设,维修项目投资管理,加强对工程建设、维修项目的内部审计监督,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科学、合理、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关于加强烟草行业内部审计工作意见》精神规定,依据国家及烟草行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制定本办法。
1.2 适用范围:我厂新建、扩建、改建的基建项目和按规定投资额达到标准的装饰、装璜及维修项目。
2 职责2.1 本办法由审计部门制定,并保持改进。
2.2 本办法由审计部门牵头,各职能部门配合进行实施。
3 细则3.1 工程项目内审主要任务:3.1.1 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招投标、施工、变更洽商、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价款结算等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
3.2 审计内容:3.2.1 项目建设前期审计内容3.2.1.1 是否建立招投标制度、主材采购的招标比价制度、变更洽商的审批制度、以及其它相关的内控制度和必要的管理机构。
3.2.1.2 审查项目建设是否可行,相关财务数据是否合理、投资估算的明细构成、计算依据、受托编制机构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是否有相关部门的正式批复。
3.2.1.3 审查报告的编制单位是否具备相应资质,数据是否真实可靠,投资估算的明细构成、计算依据,收费是否合理。
13.2.1.4 审查设计概算是否按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定的规模、建设内容进行编制,编制的依据是否充分,套用的概算指标、定额、费用标准以及价格是否合理。
3.2.1.5 审查资金来源是否落实,是否有足够的融资能力。
3.2.1.6 拟用土地是否已取得合法使用权。
如果是生地,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树木和青苗等是否已拆迁或移除完毕,是否存在或有诉讼等遗留问题;“七通一平”是否已完成;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许可证是否齐全。
以上内容的费用是否合理,计算依据是否充分,尤其是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树木和青苗的拆迁或移除费是否准确,在原图纸上是否明确标注;“七通一平”的工程量计算是否准确,取费是否合理。
房地产业建筑工程项目审计办法
![房地产业建筑工程项目审计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3acac4d3690203d8ce2f0066f5335a8102d266d6.png)
中国****集团房地产业建筑工程审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国****集团(以下简称“集团”)房地产业各项目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筑工程审计工作, 依据集团内部审计和房地产业管理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房地产业建筑工程审计的目的, 是促进项目单位加强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 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 严格控制工程成本, 提高项目的投资效益, 切实维护股东权益。
第二章审计范围、内容与职责第三条项目单位自行开发及集团委托开发项目的建筑工程, 均属本办法审计范围。
第四条建筑工程审计实行全过程跟踪审计, 内容包括对造价、质量及工期的管理与控制等进行的评价与认定。
对预算价、变更价、竣工结算价等不同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是审计监督的重点。
第五条建筑工程审计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集团审计部是集团房地产业建筑工程审计的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工程审计的全面指导及直接审计项目的实施。
项目单位要建立完善的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 设置专门的工程审计人员, 在集团审计部的指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第六条竣工结算实行必审制度。
造价在50万元以上的竣工结算审计, 在项目单位完成审核后由集团审计部组织实施。
其它项目的审计由项目单位自行实施。
第七条项目单位自行实施的项目, 应及时将审计工作计划及审计结果报集团审计部备案, 集团审计部对审计结果每年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
第三章审计方式第八条审计实施的方式: (一)集团审计部审计;(二)项目单位自行审计;(三)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
第九条项目单位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 配备相应职数的专职工程审计人员, 并建立兼职工程审计专家队伍, 兼职人员原则上从集团内部择优选用。
第十条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时的有关措施。
(一)对社会中介机构的委托, 实行战略合作制。
集团审计部采取招标等方式,确定集团房地产业建筑工程审计战略合作单位, 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二)根据各自职责范围, 集团审计部与项目单位可从战略合作队伍中, 选择一家或几家从事具体项目的审计, 并根据战略合作协议的精神签署三方或双方合同。
建设工程、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
![建设工程、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9ed2ae4802d8ce2f0066f5335a8102d276a261f4.png)
建设工程、修缮工程项目审计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控制工程建设成本,提高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令第17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修缮工程项目审计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的意见》和《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4号一一高校内部审计》第四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修缮工程是指学校及所属各单位、校办企业利用政府拨款、自筹资金、社会捐赠等进行的房屋建筑工程、修缮工程、机电工程、市政工程、园林工程、通讯(网络)工程等项目。
第三条工程项目审计是指对单项工程项目从投资立项、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施工过程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工程结算的全过程或某些环节的经济活动和管理绩效进行的检查、确认和评价。
第四条工程项目审计由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初核并送审,审计处负责组织实施审计。
基建工程及大型维修工程,由审计处委托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实施审计。
本办法所指工程管理部门是指申请工程项目立项并依据学校法定代表人授权与工程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等各相关方签订业务合同,组织实施工程项目并承担相应经济责任的部门。
第五条符合下述条件的工程项目应当审计:(一)列入学校年度投资计划且单项工程合同金额或经工程管理部门初核确认的结算金额在一万元以上新建、改建、扩建、修缮项目;(二)列入学校年度采购计划且安装费用超过设备总价10%的设备购置项目;(三)预算外实施的所有工程和设备购置项目。
应当送审而未经审计定案的工程项目,不得办理工程款结算手续。
第六条未达到第五条所列条件的建设项目,可由建设单位审核后,按财务报销程序与施工单位办理工程款结算手续。
第七条工程项目审计的基本原则:(一)技术经济审查与审计控制和审计评价相结合。
(二)事前审计、事中审计和事后审计相结合。
第二章审计内容第八条工程项目审计的内容涵盖项目前期准备、建设实施、竣工结算全过程,主要包括对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预算、竣工结算、财务决算等各阶段经济管理活动及其成果进行的审核确认与咨询。
工程项目管理审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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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审计办法1 目的加强工程项目管理的审计监督,促进工程项目的规范管理,提高工程投资使用效益,降低工程造价。
2 适用范围公司本部及所属单位。
3 定义3.1 工程项目审计:是对工程项目实施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的审查、监督和评价。
3.2 工程项目:是指凡列入公司工程项目计划的大中型基建项目、小型基建项目、更新改造项目、大修理工程项目等,以及与之相关联的经济活动,均属于审计对象,无论采取何种承建形式、金额大小,都应按本办法接受审计监督,其竣工决算均应经审计部门审计或审签,未经审计审签财务不得付款。
4 职责4.1 审计部4.1.1 负责计划并组织实施公司及所属单位工程项目审计。
4.1.2 负责对集团公司授权的重大建设项目(概)预算、决算进行审计。
4.1.3 负责对公司所属内部审计机构工程项目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4.1.4 负责完成工程审计项目数据、资料的收集、汇总、整理、上报工作。
4.2 各单位内部审计机构4.2.1 在授权范围内组织实施本单位工程项目审计。
4.2.2 负责完成本单位工程审计项目数据、资料的收集、汇总、整理、上报工作。
5 审计原则、审计组织与分工5.1 审计原则5.1.1 坚持独立、客观、公正,依法审计,实事求是。
5.1.2 坚持统一管理与分级审计监督相结合,保证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
5.2 审计组织与分工5.2.1 投资总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项目需要委托社会审计,统一由集团公司审计部组织招标。
公司直接投资总额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由公司作为委托方与中标单位签订委托合同,负责组织完成审计工作。
公司要向集团公司抄报合同、定期汇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5.2.2 投资总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至5000万元的工程项目,由公司审计部组织或委托经评审准入的社会中介机构审计。
5.2.3 投资总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单位单独设立审计机构且有专业工程审计人员的,由所属内部审计机构审计,提出审计意见,不具备上述条件的由公司组织审计。
基本建设工程审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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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工程审计管理办法基本建设工程审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基本建设工程的审计监督,规范审计管理程序,保障基本建设工程的合法、公平、透明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基本建设工程的审计管理。
第三条审计管理应坚持依法、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保障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四条审计机关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加强对内部审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审计工作的专业水平。
第五条审计机关应当依法对基本建设工程进行经济、效益、合规性、风险等方面的审计。
第二章审计项目和审计计划第六条审计机关根据国家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确定基本建设工程的审计项目。
第七条审计机关应当在每年年初编制审计计划,明确审计对象、内容、时间和负责人。
审计计划的编制应当充分听取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
第八条审计计划应当公开文件,并提供给相关部门和单位备案。
第九条审计机关应当按照审计计划的要求进行审计工作,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单位报告审计进展情况。
第三章审计程序和方法第十条审计机关应当以风险为导向,根据审计对象和审计计划,确定审计程序和方法。
第十一条审计机关应当采取抽查和全面审计相结合的方式,对基本建设工程进行审计。
第十二条审计机关应当依法取得审计对象的文件、记录、账册等相关材料,并对其进行审查、核实。
第十三条审计机关可以采取现场检查、会计核算、资金流向分析等方法,对基本建设工程的合规性、经济性、效益等进行审计。
第四章审计报告和监督检查第十四条审计机关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编制审计报告,并送相关部门和单位。
第十五条审计报告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审计结果和问题,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
第十六条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对审计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整改措施。
第十七条审计机关应当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单位报告监督结果。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八条因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工程审计管理办法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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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审计管理办法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审计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审计,是指对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维修等工程项目的预算执行、工程管理、造价控制、竣工验收等环节进行审计的活动。
第三条工程审计应遵循合法、独立、客观、公正、保密的原则,坚持事前审计、事中审计和事后审计相结合,注重工程审计的全过程管理。
第四条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开展工程审计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设立工程审计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实施工程审计工作。
工程审计机构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技术条件和人力资源。
第六条工程审计机构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性质、复杂程度等因素,制定工程审计计划,明确审计内容、审计时间、审计人员等。
第七条工程审计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包括审计工作程序、审计质量控制、审计结果处理等方面。
第八条工程审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和技能,参加培训和学习,提高审计业务水平。
第三章审计内容第九条工程审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预算执行情况:审查工程项目预算的编制、审批、执行和调整等情况;(二)工程管理情况:审查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的管理情况;(三)造价控制情况:审查工程项目的造价编制、审核、控制和结算等情况;(四)竣工验收情况:审查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程序、验收标准和质量情况;(五)投资效益情况:评估工程项目的投资效益,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等;(六)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
第十条工程审计机构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审计,注重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
第四章审计程序第十一条工程审计机构应开展事前审计,对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设计方案、预算编制等进行审查,提出审计意见。
第十二条工程审计机构应开展事中审计,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造价控制等进行跟踪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工程项目审计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审计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657e27378bd63186bdebbca8.png)
工程项目审计管理办法1目的和范围1.1为加强对中国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或“公司”)工程项目的审计监督,维护财经法纪,促进项目管理,降低项目成本,提高项目盈利能力,根据《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施工项目审计办法》、《中国xx集团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结合xx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属于公司管理体系三层次文件中的第二级,其上级文件为《审计管理程序》。
此文件不需二级单位编制实施细则。
1.3本办法适用于二级单位所属工程项目及直管项目。
2相关术语2.1本办法所称工程项目审计,是指对工程项目经营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与评价。
3工程项目审计遵循的原则3.1对列入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在建工程项目实施项目过程审计;3.2对公司重点关注的工程项目、被监管的工程项目、境外工程项目实施项目过程审计;3.3成本严重亏损,或出现重大异常情况的工程项目实施项目审计;3.4根据公司发展规划部批转或二级单位拟兑现项目成本审核申请,对拟兑现项目成本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3.5根据公司要求对工程项目进行的专项审计。
4审计的基本程序4.1 审计部根据工程项目情况,结合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安排,制定项目审计实施方案,确定项目审计方式,送达审计通知书并组织实施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征求意见及审计报告。
4.2 被审计项目经理部接到审计通知后,项目经理应认真组织财务、预算、材料、设备、人力资源等部门按照审计通知书的要求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4.3 对工程项目审计后,出具项目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
被审计单位应于收到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核对审计事项,书面反馈意见。
4.4根据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和被审计单位反馈的意见,出具“审计报告”,提交公司主管领导签批后送达被审计单位。
5 工程项目审计的主要内容5.1 工程项目审计主要是对下列事项进行审计监督:5.1.1项目经济责任制执行情况;5.1.2项目的施工管理、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结算管理、分包管理、物资管理、设备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内部控制情况;5.1.3项目的经济效益及各项指标实现情况;5.1.4违反财经法规,损害国家及公司利益的情况;5.1.5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其他情况。
工程审计管理办法
![工程审计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f4b40ee8a76e58fafbb00347.png)
工程审计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工程管理,完善和规范工程审计制度,达到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防止企业效益流失的目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审计项目包括大、中、小型基建工程、各单位自筹资金建设的项目、更新改造工程、业扩工程、大修理工程、维修工程、装饰工程 (包括二次装修工程、修缮工程、改建工程、拆除工程 )等。
第三条审计依据主要有以下内容:1.《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2.国家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3.原电力工业部内部审计办法;4.国家政府部门颁发的有关工程审计和竣工决算的规定,以及与工程纳税有关的规定;5.地方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与工程结算有关的法律性文件;6.批准的立项文件和项目投资计划;8.国家、有关部委、地方政府部门颁布的有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规定等;9.《》;10.其它有关规定。
第五条审计人员必须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经验,并且要树立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对待工程审计应不循私情,严格把关,依法审计,忠于职守。
第六条主动联系并取得行业主管部门 (如建委、定额站等 )的支持,营造好的外部环境,以保证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对所有工程的开工建设前、建设期到竣工各阶段的全过程及重要事项进行审计。
各单位工程归口管理部门要和审计部门携手把关,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从工程招投标、签订工程各类合同、工程预决算、标的核对、工程期中审计等各个方面,审计部门都必须积极参与,工程管理部门要提供工程配合等方面的方便和条件。
第八条项目审批手续审计主要审查开工前各项审批手续(包括可研评估报告、初步设计、立项批复文件、设计文件、投资计划、概算批复文件和借贷协议文件等)是否完备、合法,项目是否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是否纳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或其他投资计划,自筹资金来源有无违反政策等;对项目前期工作(包括资金筹措、勘测、可研、初设、方案优化等)作出评价。
第九条工程招投标审计具备招标条件的工程一律实行招标。
工程项目内部审计条例 -
![工程项目内部审计条例 -](https://img.taocdn.com/s3/m/09104efbb4daa58da1114a02.png)
工程项目内部审计条例第1章总则第1条为了加强集团工程项目的管理,规范内部审计的程序与方法,保证建设资金安全合理有效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内部管理制度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2条本条例所称工程项目是指:集团各单位(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及所属子公司)新建、改扩建等建设项目。
第3条工程项目内部审计的内容包括对工程项目的投资立项、工程管理、竣工结算等审计。
改造、维修及零星工程审计以开展竣工结算审计为主。
第4条工程项目内部审计在工作中应遵循以下原则及方法:1、技术经济审查、项目过程管理审查与财务审计相结合;2、事前审计、事中审计和事后审计相结合;3、注意与项目各专业管理部门密切协调、合作参与。
第2章工程项目开工审计第5条工程项目开工审计是指对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完成情况、保障措施等开工前的准备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价。
第6条审计内容:1、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有关文件的编制、审批是否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是否符合集团关于工程项目的有关规定;项目是否具备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以及其他需在项目开工前获批的建设手续。
2、工程项目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内控制度等是否建立健全。
第3章建设工程管理审计第7条工程管理审计是指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投资控制所进行的审查和评价。
第8条工程管理审计应依据以下主要资料:1、施工图纸;2、与工程相关的专项合同;3、实施单位指令;4、设计变更通知单;5、相关会议纪要等。
第9条工程管理审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检查是否建立健全设计变更管理程序、工程计量程序、资金计划及支付程序、索赔管理程序和合同管理程序,看其执行是否有效;2、检查支付进度款是否符合施工合同的规定,金额是否准确,手续否齐全;3、检查设计变更对投资的影响;4、检查是否建立现场签证和隐蔽工程管理制度,看其执行是否有效。
第4章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第10条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是指对工程项目全部成本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的审查和评价。
集团公司工程项目内部审计事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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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工程项目内部审计事项管理办法
一、背景
为规范集团公司工程项目审计工作,做到审计全过程全覆盖全记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全部工程项目的内部审计事项管理。
三、管理程序
1. 审计计划编制
审核部门每年起草审计计划并报批,审计计划应包括审计的项目范围、审计时限、审计程序和方法、审计人员等。
2. 审计实施
审核部门应按照审计计划及有关规定,对指定审计对象进行审计。
3. 审计结果处理
审核部门应及时将审计意见和建议送交审计委员会,并复函被
审计单位;审计委员会应及时处理审核结果,制定意见、要求或下
达任务,并督促落实。
四、审计要求
1. 审计时限以审计计划为准,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审计部门。
2. 审计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审计委员会应从审核部门和
单位内部抽调专业人员组成。
3. 审计填报的各种文件应真实准确,合理完整,无遗漏、乱填、谎报等情形。
五、附则
本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如有补充、修改,另行制定或修改。
中建三局项目审计管理办法
![中建三局项目审计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79d9be9db4daa58da1114aa8.png)
中建三局项目审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企业的治理水平和经济效益,健全企业的自我约束机制,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凡实行全额承包的工程项目,必须在竣工结算后,通过审计认定,方可按项目全额承包责任书兑现。
关于停工达一年以上的项目,可进行事中审计,依照中间结算情形和成本操尽情形进行预兑现。
第三条工程项目审计应以国家审计法规和财经政策为依据,以项目全额承包责任书为要紧内容,对工程项目的财务收支、经济效益和项目全额承包责任书规定的承包范畴、承包方式、承包内容、奖罚方法等内容进行监督和作出客观、公平的评判。
第四条本方法适用于局属各单位所有实行全额承包的工程项目。
第二章审计的组织与实施第五条工程项目审计实行局、公司和分公司三级治理、三级审计的方法。
局重点工程项目、单位造价在一亿元以上的项目以及局直管项目,由局内部审计机构组织审计或托付公司进行审计,其他项目由公司、分公司内审机构依照本方法自行审计,局内审机构视情形抽查。
第六条审计项目由各单位分管项目全额承包或审计工作的行政领导确定,由各单位内审机构或审计人员(含专职和兼职)负责会同有关业务部门完成。
第七条工程项目审计依照需要能够采取事中、事后两种方式。
事中审计应在工程项目达到某一操纵点后进行,其目的在于及时总结体会,发觉咨询题,纠正偏差,以利后期改善治理和不断提高经济效益。
事后审计一样应在工程办完竣工结算后,对整个工程的全额责任承包书的签订及执行情形作出审计认定,提出承包兑现奖罚意见。
第三章审计的要紧内容第八条工程项目全额承包责任书的签订情形(一)项目全额承包责任书必须经承发包双方签字,未经双方签字的视为无效;(二)标价是否分离,确定的承包基数是否科学、合理,上交比例是否明确;(三)项目承包负责人是否明确,是否符合全额承包治理要求;(四)承发包双方是否按工程项目全额承包责任书的规定享受权益和履行义务。
第九条工程项目治理与核算的执行情形(一)企业财务制度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形;(二)国家财经法纪和企业有关制度的遵守情形、财产物资治理情形;(三)内部操纵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形;(四)项目成本核算责任制和成本治理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形;(五)项目责任成本表的编制情形及打算成本的执行情形;(六)项目劳务队伍的选用是否按照规定执行,工程分包是否签订分包合同,合同条款内容及分包工程款的决确实是否合规,与分包单位的工程款清算情形和往来帐项的核对情形;(七)材料物资的采购是否按规定执行;(八)成本分析制度的健全性和执行情形及其成效。
三局项目审计管理规定
![三局项目审计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176bd819657d27284b73f242336c1eb91b373343.png)
中建三局项目审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健全企业的自我约束机制,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实行全额承包的工程项目,必须在竣工结算后,经过审计认定,方可按项目全额承包责任书兑现;对于停工达一年以上的项目,可进行事中审计,根据中间结算情况和成本控制情况进行预兑现;第三条工程项目审计应以国家审计法规和财经政策为依据,以项目全额承包责任书为主要内容,对工程项目的财务收支、经济效益和项目全额承包责任书规定的承包范围、承包方式、承包内容、奖罚办法等内容进行监督和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局属各单位所有实行全额承包的工程项目;第二章审计的组织与实施第五条工程项目审计实行局、公司和分公司三级管理、三级审计的办法;局重点工程项目、单位造价在一亿元以上的项目以及局直管项目,由局内部审计机构组织审计或委托公司进行审计,其他项目由公司、分公司内审机构依照本办法自行审计,局内审机构视情况抽查;第六条审计项目由各单位分管项目全额承包或审计工作的行政领导确定,由各单位内审机构或审计人员含专职和兼职负责会同有关业务部门完成;第七条工程项目审计根据需要可以采取事中、事后两种方式;事中审计应在工程项目达到某一控制点后进行,其目的在于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纠正偏差,以利后期改善管理和不断提高经济效益;事后审计一般应在工程办完竣工结算后,对整个工程的全额责任承包书的签订及执行情况作出审计认定,提出承包兑现奖罚意见;第三章审计的主要内容第八条工程项目全额承包责任书的签订情况(一)项目全额承包责任书必须经承发包双方签字,未经双方签字的视为无效;(二)标价是否分离,确定的承包基数是否科学、合理,上交比例是否明确;(三)项目承包负责人是否明确,是否符合全额承包管理要求;(四)承发包双方是否按工程项目全额承包责任书的规定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第九条工程项目管理与核算的执行情况(一)企业财务制度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执行情况;(二)国家财经法纪和企业有关制度的遵守情况、财产物资管理情况;(三)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四)项目成本核算责任制和成本管理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五)项目责任成本表的编制情况及计划成本的执行情况;(六)项目劳务队伍的选用是否按照规定执行,工程分包是否签订分包合同,合同条款内容及分包工程款的决算是否合规,与分包单位的工程款清算情况和往来帐项的核对情况;(七)材料物资的采购是否按规定执行;(八)成本分析制度的健全性和执行情况及其效果;第十条工程项目承包合同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一)工程结算收入和上交费用的真实性、帐务处理的合规性,与业主各项经济往来的清算情况及往来帐项的核对情况;(二)工程实际成本、费用和营业外收支情况;(三)所有往来单位经济业务清算情况、往来帐项的核对情况;(四)工程款的收取及上交款项完成情况含各项税款;(五)帐面资产的真实性和稳健性;(六)利润和其他经济指标的准确性;第十一条工程项目承包合同技术指标完成情况(一)工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CI形象等是否达到合同要求;(二)工程档案资料及其它技术资料是否完整,质量是否符合要求;(三)与业主的施工合同的履行情况及遗留问题;第四章审计的工作程序第十二条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后一个月内,或停工达一年时,项目经理部应向上一级提出书面的审计申请,其中局重点工程项目、单位造价在一亿元以上的项目以及局直管项目,应向局提出申请;在工程竣工结算后两个月内或停工后15个月内,内部审计机构应组织审计;第十三条若项目经理部或下级单位未根据上一条规定的时间期限提出审计申请的,内部审计机构应及时了解情况,可要求其提出审计申请或直接下达审计通知;第十四条内审机构根据确定的审计项目,了解被审计项目的有关情况,索取有关资料,确定审计重点;第十五条成立审计组,拟定审计工作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第十六条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内审机构向被审工程项目经理部或其所在单位下达书面审计通知书,被审工程项目经理部接到通知后,应提供下列资料:(一)工程项目全额承包责任书及其附件;(二)与建设单位及分包单位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或劳务合同和有关补充合同、协议、会议纪要等;(三)与建设单位及分包单位审定的工程结算书、财务结算书及其他经济方面的结算书;(四)租赁等经济方面的合同、协议、会议纪要等;(五)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银行对帐单和调节表、往来帐项的对帐单等;(六)项目编制的标准成本表、成本分析表;(七)统计、材料、动力、劳资等业务核算资料和年度材料物资盘点表、机械设备盘点表;(八)工程项目全额承包责任书执行情况和财经纪律遵守情况的自查报告;(九)项目经理的述职报告;(十)审计组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第十七条审计组审阅第十六条所列资料,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规章制度及其他资料;第十八条采取访问、座谈、抽查实物等方法取得书面资料以外的证明材料,由提供者签字确认,并注明日期;第十九条审计组对审计过程中所搜集的资料及证明材料进行分析、整理、综合、鉴定,写出审计报告,提出奖罚意见;第二十条审计组上报审计报告前,应当征求被审计项目部的意见,被审计项目部应当自接到审计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将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组;第二十一条单位行政主管领导和项目法施工领导小组听取审计组汇报审计情况,审定审计报告,出具审计结论和决定,下达给工程项目部和其所在单位执行,同时报上一级内审机构备案;第二十二条对严重违反财经纪律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事项,交由本单位纪委监察部门查处;第二十三条项目审计结束后,所形成的审计工作底稿文件、函件等资料,应及时搜集齐全,整理立卷,根据国家有关档案管理规定和企业档案管理办法办理;第五章审计人员的主要职权和责任第二十四条审计组和审计人员实施审计时,可以运用检查、监盘、观察、查询及函证、计算、分析性复核等方法,审查工程项目部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查阅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检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电子帐务处理系统,取得审计证据;第二十五条对正在进行的违反财经纪律,造成损失浪费的行为作出临时制止决定;第二十六条对阻挠和破坏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经有关领导批准,可以采取必要的临时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第二十七条提出改进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建议;第二十八条对严重违反财经纪律和造成重大损失浪费的人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第二十九条对在审计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应给予适当的奖励;对因审计人员以权谋私、弄虚作假、泄露秘密、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带来不良影响的,应视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第六章第六章附则第三十条本办法自2002年11月12日起实施,原中建三局工程项目审计暂行办法同时废止;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若与上级或国家有关规定有抵触时,以上级或国家的规定为准;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局监察审计部负责解释;。
国有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审计办法
![国有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审计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ac0c3c6f50e2524de5187ecd.png)
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审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项目审计工作,保证审计质量,准确反映工程项目管理和效益的真实情况,根据《工程局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办法》和公司对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参照《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审计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项目审计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办法等,对本单位承担的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财务收支、经营管理和经济效益等所进行的监督和评价活动。
第三条工程项目审计的目的是为了规范项目经营行为,强化项目成本控制,增强项目风险管理意识,提高项目整体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子(分)公司承揽施工的所有工程项目。
第五条内部审计部门应根据公司的工作重点和项目实际,确定审计项目,纳入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第六条内部审计部门应建立在建重点工程项目监管台账(见附件1)和审计项目跟踪台账(见附件2),动态关注公司重点工程项目的经营状况和往年审计项目的整改情况。
若发现项目存在较大经营风险,审计部门可临时确定实施工程项目审计。
第七条根据被审计项目情况和管理需要,内部审计部门可邀请公司相关部门派员协助实施工程项目审计。
第八条施工期间更换项目经理的重点工程项目,应结合经济责任审计办法的有关规定,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第二章审计内容第九条工程项目审计主要是审查项目部对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遵循情况,反映项目部的经营结果,揭示项目部存在的经营风险,评价项目部的经营管理情况。
不同类型的工程项目,在不同的施工阶段,审计的方法和审计的内容应有所侧重。
对工期跨度长、产值比较大的重点工程项目,应持续跟踪审计,一般应结合项目施工特点,分阶段开展前期、中期和终结三个阶段审计。
第十条工程项目前期审计的重点是合同签订情况、劳务队伍选用情况、主要物资采购情况、合同后评估情况、内控制度建立情况等,具体内容如下:1、公司与业主(甲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以投标文件和投标书为依据,合同的基本内容是否完整、规范,对有失公平的条款是否制定相应防范措施,投标中的漏项、预期变更和索赔项目有无超前采取准备措施。
集团公司工程项目内部审计风险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工程项目内部审计风险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3640242726d3240c844769eae009581b6bd9bd29.png)
集团公司工程项目内部审计风险管理办法一、前言本文档为集团公司工程项目内部审计风险管理办法,是为有效管理和控制工程项目内部审计风险而制定的。
二、内部审计风险管理(一)风险识别1. 风险识别是风险管理的第一步,包括对工程项目内部进行全面、系统地调查和分析,识别潜在的风险因素。
2. 风险识别需要对工程项目的各个方面进行分析,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设备、材料、技术、环境等。
3. 风险识别应由具备相关经验和知识背景的工程人员、管理人员以及专业第三方机构共同进行,确保其科学性、客观性和严谨性。
(二)风险评估1. 风险评估是为了确定各项风险因素的概率和严重程度,对风险进行合理的评估和分类。
2. 风险评估应该以风险概率、风险影响、风险控制程度等维度对风险进行综合评价。
3. 风险评估需要建立相应的评估标准和指标体系,并使用科学的评估方法和技术,确保评估过程合理、公正和准确。
(三)风险控制1. 风险控制是指在风险出现或可能出现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和方法对风险进行控制和降低风险带来的影响和损失。
2. 风险控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预警机制和应急措施,并及时采取行动。
3. 风险控制需要借助现代化管理手段和科技手段,提高控制效率和精度。
三、内部审计风险管理的流程(一)风险识别和评估1. 审计部门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风险识别和评估的方案和方法论。
2. 审计部门组织内外部专业人员,对工程项目进行系统全面的调查和分析,识别出潜在风险因素,并对风险进行量化评估。
(二)制定风险控制措施1.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审计部门需要协同相关部门和人员,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和应急措施,并建立预警机制。
2. 审计部门需要做好制定计划、确认责任、分工推进等控制措施,保证风险控制措施的高效实施。
(三)监督控制措施的执行1. 审计部门需要根据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时对实施效果进行检查和分析。
2. 审计部门需要协助相关部门和人员,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风险,防范风险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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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公司工程项目管理,确保项目经济利益最大化,规范内部审计工作的内容、程序和方法,根据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结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项目内部审计包括内容为:工程开工、工程管理、工程造价、竣工决算等审计
第三条工程项目内部审计在工作中应遵循以下原则与方法:
(一)技术经济审查、项目过程管理审查与财务审计相结合
(二)事前审计、事中审计、事后审计相结合
(三)注意与项目各专业管理部门密切协调、合作参与
第二章工程项目开工审计
第四条工程项目开工审计主要是针对项目开工前准备工作的审查和评价。
第五条工程项目开工审计主要内容包括:人员配置是否合理并到位、各项管理考核制度的健全性及项目开工物资物品、资金等开工条件准备工作是否落实
第三章工程项目管理审计
第六条工程管理审计主要是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等所进行的审查和评价
第七条工程管理审计的主要目标包括:工程管理环节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资料依据的全面性和可靠性;工程进度、质量和投资控制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八条工程管理审计应依据以下主要资料
(一)项目内部各项管理制度
(二)施工图纸
(三)网络图(横道图)
(四)与工程相关的专项合同
(五)建设单位指令
(六)设计变更通知单
(七)相关会议纪要
第九条工程管理审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进度控制的审计
1、检查现场各项因素是否影响到工程的正常开工日期,如:原建筑物的撤除、场地平整、相邻建筑物保护、降水措施及道路疏通等
检查是否有对设计变更、材料和设备等因素影响施工进度采取控制措施
2、检查进度计划(网络计划)的制定、批准和执行情况,网络计划是否能保证总进度的落实
3、检查是否建立了进度拖延的原因分析和处理程序,对进度拖延的责任划分是否明确、合理,处理措施是否适当
4、检查有无管理不当造成的返工、窝工情况而影响到工程进度(二)工程质量控制的审计
1、检查有无建立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2、检查是否有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工作,对会审提出的问题是否严格进行落实
3、检查是否按规范组织了隐蔽工程的验收,对不合格项的处理是否适当
4、检查是否对进入现场的材料(成品或半成品)进行验收,验收是
否严格把关,对不合格产品的控制是否有效,对不合格工程和工程质量原因是否进行了有效的分析,其责任划分是否明确、适当,是否进行返工和加固补修
5、检查工程资料是否与工程同步,资料的管理是否规范
(三)工程投资控制的审计
1、检查是否建立设计变更管理程序、工程计量程序、资金计划及支付程序、索赔管理程序和合同管理程序,看其执行是否严格有效
2、检查支付预付材料款、收取工程进度款是否符合施工合同的规定,业主方是否严格遵照执行,金额是否准确,手续是否完善
3、检查是否建立现场签证和隐蔽工程管理制度,看其执行是否有效
第四章工程造价审计工作
第十条工程造价审计是指对项目全部成本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的审计和评估
第十一条工程造价审计的主要目标包括:检查工程价格结算与实际完成的投资额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检查班组结算是否存在虚列项目、套取资金、弄虚作假、高估冒算的行为等
第十二条工程造价审计应依据以下主要资料;
(一)经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审核过的预算
(二)有关设计图纸和设备清单
(三)工程招投标文件
(四)合同文本
(五)工程价款支付文件
(六)工作变更文件
(七)工程索赔文件等
第十三条工程造价审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施工图预算的审计
施工图预算审计主要检查施工图预算的量、价、费的计算是否正确,计算依据是否合理。
施工图预算审计包括:直接费用审计、间接费用审计、计划利润和税金审计等内容
(二)合同价的审计。
即检查合同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包括固定总价合同的审计、可调合同价的审计、检查合同价的开口范围是否合适,若实际发生开口部分,应检查其真实性和记取的正确性。
(三)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审计
检查实行清单计价工程的合理性;检查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否符合国家清单计价规范要求的“四统一”,即:统一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名称、统一计量单位和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
(四)工程结算的审计
1、检查与合同价不合的部分,其工程量、单价、取费标准是否与现场、施工图和合同相符
2、检查工程量清单项目中的清单费用与清单外费用是否合理
3、检查前期、中期、后期结算的方式是否能合理地控制工程造价
第五章工程竣工验收审计
第十四条工程竣工验收审计是指对已完工建设项目的验收情况、试运行情况及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的检查和评价活动
第十五条竣工验收审计应依据以下主要资料
(一)竣工图
(二)施工图设计及变更洽谈记录
(三)国家颁发的各种标准和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
(四)有关管理部门审批、修改、调整的文件
(五)施工合同
(六)技术资料和技术设备说明书
(七)竣工决算财务资料
(八)现场签证
(九)隐蔽工程记录
(十)设计变更通知单
(十一)会议纪要
(十二)工程档案结算资料清单等
第十六条竣工验收审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检查竣工验收小组的人员组成、专业结构和分工
(二)检查验收过程是否符合现行规范,包括环境验收规范、防火验收规范等
(三)检查施工技术资料是否齐全
(四)检查对隐蔽工程和特殊环节的验收是否按规定做了严格的检验(五)检查项目验收手续和资料是否齐全有效
(六)检查保修费用是否按合同和有关规定合理确定和控制
(七)检查验收过程有无弄虚作假的行为
第十七条试运行情况的审计
(一)检查项目完工后试运行进行的所有情况,对运行中暴露的问题是否采取了补救措施。
(二)合同履行结果的审计。
检查对工程合同的履行情况,承包商因对方未履行合同条款而产生的索赔等问题。
核查是否合理、合法,是否存在串通作弊现象,如有赔偿,核查赔偿的法律依据是否充分。
第六章审计程序
第十八条工程项目开工审计、管理审计、竣工验收审计程序
(一)审计部根据工程建设的具体情况,编制工程审计计划,报集团
领导批准后,由审计部组织实施
(二)审计部门在接到审计任务后,组成审计组进行审计,由审计组负责人编制审计方案,审计组应对被审计单位发出审计通知,并附上所需资料的清单。
(三)审计组进驻后被审计单位应当及时、全面、如实地向审计组提供与审计相关的资料
(四)审计结束后,审计组应当向部门提交审计报告,审计组在将审计报告提交之前,应当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
(五)出具审计报告
第十九条工程造价审计程序:由施工方编报计算表送发包方初审,初审后的结算表送集团有关部门审核,审计部有权对任何工程结算进行审计,通过审计后出具工程结算审计决定。
第二十条审计工作结果
(一)审计组根据审计结果,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二)工程价款结算按审计决定进行调整
(三)因贪污受贿、收取回扣、倒买倒卖或因工作失误造成工程建设重大损失浪费的,建议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有关领导人和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工程建设单位应根据审计工作中反映出的有关管理问题,及时加强整改工作,堵塞管理漏洞,审计部将对企业有关整改工作做好后续跟踪审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办法集团审计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