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2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件-详细-中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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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青岛输油管道爆炸事件2013年11月22日凌晨3点,位于黄岛区秦皇岛路与斋堂岛路交汇处,中石化输油储运公司潍坊分公司输油管线破裂,事故发现后,约3点15分关闭输油,斋堂岛约1000平方米路面被原油污染,部分原油沿着雨水管线进入胶州湾,海面过油面积约3000平方米。黄岛区立即组织在海面布设两道围油栏。处置过程中,当日上午10点30分许,黄岛区沿海河路和斋堂岛路交汇处发生爆燃,同时在入海口被油污染海面上发生爆燃。初步原因分析是管线油进入市政管网导致爆燃发生,事故排除恐怖破坏原因。此次事故共造成62人遇难,医院共收治伤员136人。
1事发过程
2013年11月22日凌晨2时40分,位于山东省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即黄岛区)秦皇岛路和斋堂岛街交汇处,中石化管道公司输油管线破裂,造成原油泄漏。约3时15分,中石化方面发现管道破裂,黄岛油库关闭输油,“向110报警,黄岛区立即组织处置”。但此时原油已进入雨水管线,并沿着雨水管线进入胶州湾边的港池。7时30分,中石化(一说黄岛区)方面在入海口处设置了两道围油栏。7时许,青岛海事部门接到青岛港务局和丽东化工厂的报告,称发现海面有油。8时30分,青岛市环境保护局接报,赶到入海口现场救援。10时30分许,黄岛秦皇岛路附近,雨水涵道和输油管线抢修作业现
场相继发生爆燃。爆炸波及青岛市丽东化工厂部分设施。10时40分,距爆炸点约1公里外的雨水管道末端入海口处,发生原油燃烧起火。11时左右,爆炸点附近居民、小学疏散。13时,现场两处明火点全部扑灭。
2事故救援
青岛市环保局一位工作人员介绍,事故现场已经成立指挥部,包括环保、安监、公安等多个部门正在现场进行处置。市、区两级领导及开发区公安、消防、安监、市政、环保等多部门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力量紧急处置。青岛120急救中心派出8辆救援车前往,伤者被送到青医附院西海岸园区。医院门口准备了大量推车,医护人员正全力救治伤者.
据“黄岛发布”通报,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已到位,事故原因由调查组调查后发布。国家卫生计生委于2013年11月22日晚派出由2名烧伤科、2名重症医学、1名骨科、1名呼吸科专家组成的国家级专家组赶往青岛协助开展爆燃事故伤员救治工作。
据青医附院黄岛分院一名负责组织救治的工作人员通报,该院已接收48名伤员,其中一人死亡,五人重伤,仍有伤员被陆续送往医院。青医附院从总院调动20名医生赶往黄岛分院。
山东省委常委、青岛市委书记李群同志第一时间赶往现场指挥调度,市领导牛俊宪、王鲁明、张大勇也在现场参与指挥调度和组织扑救。
另据据青岛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消息,中石化黄潍输油管线爆燃事故发生后,石化区内在校学生、幼儿被紧急疏散,师生无一伤亡。除开发区第二中学,其他学校、幼儿园具备复课条件,2013年11月25日复课。
3伤亡情况
截至2013年11月22日17时40分,事故已造成35人死亡,166人受伤。
截止2013年11月23日12时,共有住院伤员136人,其中极危重症8人、危重症2人、重症42人,普通84人。已有120名伤员实施手术,其中开胸、截肢等大手术24人,清创缝合手术96人。
截止2013年11月25日上午10点,中石化东黄输油管线爆燃事故的遇难人数已上升为55人,失踪9人,受伤166人。
截至2013年12月2日,事故最后1名失踪人员遗体已找到并确认身份,此次事故共造成62人遇难。医院共收治伤员136人,无1例死亡,已出院14人
4调查工作
2013年12月1日,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调查工作全面展开。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副组长、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孙华山率队多次赴事故现场,指导开展事故抢险救援,加快推进事故调查工作。
针对事故调查工作,孙华山提出,要按照国务院事故调查组的工作部署,高质高效地开展工作。要牢牢把握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把“四不放过”以及“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贯穿全过程,得出一个经得起历史检验的结论,交出一份合格的调查报告。
他说,要明晰主要任务。查明事故经过、原因和性质,核清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认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提出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要深查细究事故技术环节。充分发挥专家作用,不断梳理思路,紧紧围绕重点和切入点,充分论证,反复推敲,客观公正地做出判定。要加强管理原因调查问责。既要查明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又要查明地方政府及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做到依法依规、追责到位。
孙华山说,要强化统筹协调与纪律要求。各工作小组要加强团结协作,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切实做到廉洁自律。他强调,这起事故涉及面广、影响力大,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和媒体高度关注,群众期望要求高,调查组全体成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做好事故调查工作,让更多的政府、企业和单位接受教训,不断推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5责任追究
2013年11月25日上午,国务院山东省青岛市“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组全体会议在青岛召开。调查组组长、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栋梁指出,这次事故损失惨重,
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是,输油管道与城市排水管网规划布置不合理;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对输油管道疏于管理,造成原油泄漏;泄漏后的应急处置不当,未按规定采取设置警戒区、封闭道路、通知疏散人员等预防性措施。这是一起十分严重的责任事故。
据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岛区)宣传部官方微博消息,2013年11月25日晚警方已控制11·22东黄输油管线泄漏爆炸事故中石化相关人员7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人员2人。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2013年11月27日宣布,鉴于管道储运公司党委书记田以民、管道储运分公司总经理钱建华在“11.22”事故中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中石化集团党组决定二人停职检查,并配合协助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再行处理。
6东黄输油管道黄岛泄漏段线永久停用
2013年11月27日,据青岛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青岛发布”消息,据“11.22”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事故处置现场指挥部消息,指挥部决定:东黄输油管道黄岛泄漏段线永久停用;秦皇岛路、刘公岛路现有全部石油和化工管线迁至北部辽河路化工专用通道;刘公岛路至入海口段排洪暗渠改建为生态休闲景观明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