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高层建筑日照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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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层日照计算

楼层日照计算

楼层日照计算
楼层日照计算是计算一栋建筑在一年中能够接受到多少日照。

日照计算可以通过计算建筑物所在纬度、建筑物高度、建筑物朝向、建筑物周边环境(如周围建筑物、树木等)等因素来进行。

具体计算方法有很多种,常用的主要有正南法、时角法、综合法等。

其中,正南法计算比较简单,主要是通过建筑物的朝向和纬度来确定每天的太阳高度角,从而确定每天日照时间的长短。

时角法则是通过太阳的时角计算,进行日照时间的划分。

综合法则是把多种计算方法进行综合利用,更加准确地评估建筑物的日照情况。

通过楼层日照计算,可以有效评估建筑物的采光状况,提高建筑物舒适度和利用价值。

高层建筑日照分析规则

高层建筑日照分析规则

附录一高层建筑日照分析规则一、日照分析是指:建设单位为了确定对拟建高层建筑和对相邻建筑可能产生日照影响而委托设计单位对拟建高层建筑进行日照分析,编制《日照分析报告》。

《日照分析报告》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核高层建筑规划设计方案的依据之一。

规划设计方案调整导致建筑位置、外轮廓、户型、窗户等改变的,应随调整方案重新报送《日照分析报告》。

二、《日照分析报告》应当由具备规划设计或建筑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

日照分析应当采用通过建设部鉴定的日照分析软件或行业标准方法。

三、日照分析适用于居住建筑和医院病房楼、休(疗)养院住宿楼、幼儿园、托儿所和中小学教学楼、老年公寓等建筑(以下简称文教卫生建筑)。

四、日照分析应当保证受遮挡建筑主要朝向窗户的日照有效时间,次要朝向按规定的建筑间距控制,不做日照分析。

条式建筑以垂直长边的方向为主要朝向,点式建筑以南北向为主要朝向〔南北向指正南北向和南偏东(西)45度以内(含45度),东西向指正东西向和东(西)偏南45度内(不含45度)〕。

居住建筑一户住宅的主要朝向有两个以上居室受遮挡的,最少应有一个居室满足日照有效时间规定;一个居室有几个朝向的窗户的,其主要朝向的窗户应满足日照有效时间规定,其他朝向的窗户不做日照分析。

休(疗)养院的病房、疗养室和幼儿园、托儿所的活动室、卧室以及中、小学的教室,保证日照时间的窗户是指主要朝向的窗户。

五、计算基准面按以下规则确定:(见附图一、二)(一)一般窗户以外墙窗台面为计算基准面。

(二)转角直角窗户、转角弧形窗户;凸窗等,一般以居室窗洞开口为计算基准面。

(三)两侧均无隔板遮挡也未封窗的凸阳台,以居室窗户的外墙窗台面为计算基准面,对阳台顶板所产生的遮挡影响可忽略不计。

(四)两侧或一侧有分户隔板的凸阳台,凹阳台以及半凹半凸阳台,以阳台栏杆面与外墙相交的墙洞口为计算基准面。

六、相邻建筑日照分析范围的确定(一)日照分析范围分为:遮挡建筑(指拟建高层建筑)的影响范围(位于遮挡建筑的北侧)和影响被遮挡建筑的分析范围(位于被遮挡建筑的南侧)。

南京高层建筑对住宅日照计算规定

南京高层建筑对住宅日照计算规定

南京高层建筑对住宅日照计算规定南京市高层建筑对住宅日照计算规定一、日照标准南京地区住宅日照标准为大寒日日照计算,有效日照时间(8时~16时),在旧区不少于1小时,在新区不少于2小时,每套住宅至少应有一个居室达到本日照标准,当一套住宅居室超过四个时,应有两个居室达到本日照标准。

二、日照计算范围(一)建高层建筑对被遮挡住宅的日照计算范围,按照日照标准的要求,先确定需进行日照计算的住宅、再确定影响该住宅的高层建筑的原则,规定如下:1、大寒日有效日照阴影范围内被遮挡住宅(平行布置时住宅正面间距已满足建筑间距系数规定要求的除外)为需进行日照计算住宅(参见图一)(1)南面、东西、西面:与新建高层建筑平面外截的大寒日8时及16时太阳方位角控制线;(2)北面:新建高层建筑的有效日照阴影线;(3)当北侧住宅的一部分位于上述界线内时,界线应沿该住宅轮廓向外延伸;(4)当新建高层住宅超过一栋时,相关各高层建筑的围合范围应相应迭加。

2、大寒日遮挡有效日照范围内的高层建筑(平行布置时住宅正面间距已满足建筑间距系数规定要求的除外)为需进行日照计算的高层建筑(参见图二) (1)北面、东西、西面界线为:与需进行日照计算住宅平面外截的大寒日8时及16时太阳方位角控制线;(2)南面界线为:需进行日照计算住宅的遮挡有效线;(3)当南侧高层建筑的一部分位于上述围合范围内时,界线应沿该高层建筑轮廓向外延伸;(4)需进行日照计算住宅超过一栋时,相关各住宅的围合范围应相应迭。

(二)新建住宅受南侧高层建筑影响的建筑日照计算范围按上述第(一)/2的规定确定。

三、照计算程序及技术参数1、建设单位经市规划管理部门同意后,向指定计算单位办理委托手续并提交相应计算基础资料(含地形图、方案图等)。

2、按本规定确定计算范围。

3、确定部分计算参数。

计算参数统一规定参数和实际设计、测绘参数两类。

统一规定参数有:计算点纬度(32度04分)、计算标准日(大寒日)、网格间距(1.5米,指计算住宅日照面水平方向上窗口中心线的等效间距)、计算窗台高度(0.9米,指窗台至室内地坪的垂直高度)、间距时间(10分钟)、起始结束时间(8至16时,即有效日照时间带)等。

南京市高层建筑日照计算规则

南京市高层建筑日照计算规则

南京市高层建筑日照计算规则关键信息项:1、计算范围2、计算标准3、计算参数4、计算方法5、计算结果判定6、争议处理方式1、计算范围11 本规则适用于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高层建筑对周边建筑日照影响的计算和分析。

111 高层建筑的定义为建筑高度超过一定标准的建筑物,具体标准依照南京市相关规划法规确定。

112 计算范围应包括高层建筑本身以及其周边可能受到日照影响的建筑物。

2、计算标准21 日照标准应符合南京市相关规划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211 一般居住建筑应满足冬至日不少于一定时间的日照要求,具体时间根据不同区域和建筑类型确定。

212 老年人居住建筑、幼儿园、托儿所、中小学教学楼、医院病房楼等特殊建筑应满足更高的日照标准。

3、计算参数31 计算参数包括地理位置、经纬度、气候数据等。

311 应采用南京市官方发布的气象数据和地理信息数据进行计算。

312 建筑的几何参数,如建筑高度、宽度、长度、朝向等应准确测量和输入。

4、计算方法41 采用专业的日照分析软件进行计算。

411 计算方法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

412 对不同的建筑布局和周边环境,应选择合适的计算方法和模型。

5、计算结果判定51 计算结果应明确周边受影响建筑的日照时数和是否满足日照标准。

511 对于不满足日照标准的建筑,应给出具体的影响程度和范围。

512 判定结果应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呈现,并附详细的计算过程和数据。

6、争议处理方式61 当建设单位和周边利害关系人对日照计算结果存在争议时,可申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复核。

611 第三方专业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

612 复核结果为最终判定依据,各方应遵守。

7、其他规定71 建设单位在申报建设项目时,应提交符合要求的日照计算报告。

711 规划审批部门应严格审查日照计算报告,确保其真实性和准确性。

712 对于违反本规则的建设行为,应依法予以处理。

8、附则81 本规则由南京市规划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楼间距日照计算公式(一)

楼间距日照计算公式(一)

楼间距日照计算公式(一)
楼间距日照计算公式
•建筑物间距: D(单位: 米)
•太阳高度角: H(单位: 弧度)
•太阳日照时数: T(单位: 小时/天)
公式1:太阳高度角的计算
太阳高度角表示太阳光线与水平面的夹角,它与楼间距和太阳日照时数之间存在关系。

太阳高度角的计算公式如下:
H = atan(h / D)
其中,atan表示反正切函数,h表示建筑物的高度。

示例:
假设楼间距为 10 米,建筑物高度为 20 米,则太阳高度角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计算:
H = atan(20 / 10)
≈ radians
公式2:太阳日照时数的计算
在已知太阳高度角的情况下,太阳日照时数可以通过以下公式估算:
T = (24 / π) * H
其中,π表示圆周率。

示例:
假设太阳高度角为弧度,则太阳日照时数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计算:
T = (24 / π) *
≈ 小时/天
总结
通过以上两个计算公式,我们可以通过已知的楼间距和建筑物高
度来估算太阳高度角和太阳日照时数。

这些计算结果可以帮助我们评
估建筑物周围的日照情况,从而安排合理的建筑布局。

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日照规定)

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日照规定)

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0年版本节选)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城市土地使用管理第三章建筑管理第四章市政公用设施与工程管线综合第五章城市景观与环境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城市土地使用管理2.1 城市用地分类2.2 建设用地的适建性规定2.3 建设基地控制指标表二-4 开放空间增加建筑面积指标注:开放空间的条件和计算方法见附录五。

2.3.8 建筑物之间因公共交通需要,架设穿越城市道路的人行通道且符合下列规定的,其建筑面积可不计入建筑容积率控制指标范围;2.3.8.1 通道内不设置商业设施,通道全天候对公众无偿开放;2.3.8.2 通道下的净空高度不小于5.0米,但穿越宽度小于16米且不通行公交车辆的城市支路的通道下的净空高度可不小于4.5米。

第三章建筑管理3.1 建筑间距3.1.1 建筑物的间距除必须符合消防、抗震、安全、环保、工程管线和文物建筑保护等方面的要求外,应同时执行本规定。

3.1.2 根据居信建筑日照标准和我省实际情况,居信建筑日照间距系数低限什按表三-1执行。

3.1.2.1 居信建筑日照间距按下列公式计算:L=i:H式中:L=建筑间距i=日照间距系数H=南侧建筑的计算高度(见附录二)3.1.2.2 居信建筑日照间距按表三-2不同方位间距折减系数换算。

表三-1 居信建筑日照间距系数表注:旧城区改造中局部地区确实难以达到规定标准的,按现状城市人口计,中小城市可减少系数0.05,大城市减少0.1,并应通过市县实施细则明文规定"局部地区"的范围。

表三-2 不同方位间距折减系数注:1、表中方位为正南向(0°)偏东、偏西的方位角。

2、L为当地住宅正南向东布置时的照间距。

3.1.3多层(含中高层)居住建筑间距:3.1.3.1多层居住建筑间距,条式建筑按表三--1系数计算确定;点式建筑根据具体情况参照3.1.3.3和附录一第3条计算确定。

3.1.3.2多层居住建筑非平行布置时(夹角≤60°),其最窄处建筑间距按平行布置的居住建筑日照间距控制。

南京市高层建筑日照分析技术标准样本

南京市高层建筑日照分析技术标准样本

南京市高层建筑日照分析技术原则一、日照分析办法:被遮挡建筑按日照基准面线上日照分析法、场地按多点分析法进行日照分析。

二、日照分析面拟定:日照分析是对被遮挡建筑主朝向窗台进行分析,次要朝向窗台以及没有窗户墙面不作日照规定。

居住建筑以主卧或居室较多朝向为主朝向窗台,每一户只拟定一种主朝向。

当一种墙面既有主朝向窗台又有次要朝向窗台时,只分析主朝向窗台。

其他有日照规定建筑无论其平面形状如何,均以其南外墙(正南或南偏东(西)45度以内(含45度))垂直方向为日照主朝向。

三、日照基准面拟定:(一)普通窗户以外墙窗台面为日照基准面。

(二) 1、落地窗、凸窗和落地凸窗应以窗台外轮廓位置为计算起点(图一)。

图一2、直角转角窗和弧形转角窗应以窗台外轮廓位置为计算起点(图二)。

图二(三)两侧均无隔板也未封闭凸阳台,以窗户外墙窗台面为日照基准面,阳台顶板对所属窗户日照遮挡忽视不计。

(四)两侧或一侧有分户隔板凸阳台,凹阳台及半凸半凹阳台,以阳台栏杆面与外墙相交墙洞口为日照基准面(见图三)。

图三(五)设计封闭阳台,以封窗阳台栏杆面为日照基准面。

(六)南外廊式中、小学教学楼以外廊栏杆面为日照基准面。

超过基准面建筑自身阳台、隔板、遮阳板、花台、分户隔板等对窗户日照遮挡属建筑自身遮挡,不属于其他建筑日照遮挡,不进行计算。

对于本规定未列举建筑构造形式,规划部门可参照以上简化原则拟定其日照基准面。

四、窗户、阳台以及外廊计算宽度及计算高度拟定:居住建筑窗户或阳台宽度不大于或等于2.10米,按实际宽度计算;宽度不不大于2.10米,满足日照原则某些可选用持续2.10m 宽度计算。

中、小学外廊式教学褛以外廊实际宽度计算。

无论窗户或阳台窗台实际高度如何,窗户计算高度均釆用各层楼面标高以上0.90米。

五、日照分析建模规定:日照分析建模主体建筑为该建筑外墙轮廓线,赋予建筑高度,定义地坪标高。

(一)遮挡建筑阳台、檐口、女儿墙、屋顶等导致遮挡某些均应建模。

日照间距计算

日照间距计算

例1:南,北两幢住宅楼,日照间距按1:1.35控制,北侧住宅楼设计标高±0.000相当于黄海高程5.8米,方位角18度,底层为用于休闲活动的层高米的架空层,1层窗台高米。

南侧住宅楼设计标高±0.000相当于黄海高程6.2米,方位角16度。

1、根据《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4年版)附录一第3条建筑间距计算第(2)小条的规定:建筑物北侧遮挡阳光的局部出挑(如阳台、楼梯平台、挑廊等)、局部突出部分的总长超过相应建筑物边长二分之一的应从突出部分垂直投影线计算。

少于二分之一的可不计入,但突出部分连续长度超过8米的,按突出部分垂直投影线计算。

查看南侧住宅楼阁楼层平面图(见图2-1),1/C轴线交1/11轴线-1/15轴线之间的局部突出部分连续长度:8.4米,所以,日照间距应该从1/C轴线计算。

2、查看1/C轴线交1/11轴线-1/15轴线的剖面图(见图2-2),从1/C的檐口处划一条1:1.35的日照线,可以看见该日照线在E轴线处没有遮挡,所以,日照间距应该从1/C轴线计算。

米。

6、两幢建筑物之间的最小建筑间距:(18.9+6.2-5.8-3.5-0.9)××由上例可知,对于住宅建筑物北侧檐口高度的计算分为两种情况(见图2-4、图2-5):1、局部突出部分的总长超过相应建筑物边长二分之一或是突出部分连续长度超过8米图2-1这其中又分为两种情况:(1)日照从阁楼檐口计算查看阁楼层平面图一,建筑物局部突出连续长度超过8米,日照应该从局部突出的轴线计算。

查看阁楼层剖面图一,日照线没有遮挡,所以日照线应该从阁楼檐口计算。

(2)日照从建筑檐口计算图2-2图2-3图2-4查看阁楼层平面图一,建筑物局部突出连续长度超过8米,日照应该从局部突出的轴线计算。

查看阁楼层剖面图二,日照线在建筑檐口有遮挡,所以日照线应该从遮挡阳光的建筑檐口计算。

2、局部突出部分的总长不超过相应建筑物边长二分之一或是突出部分连续长度不超过8米这其中又分为两种情况:阁楼层剖面图一1:1.351:1.35阁楼层剖面图二阁楼层剖面图三1:1.351:1.35阁楼层剖面图四阁楼檐口建筑檐口图2-5(1)日照从建筑檐口计算查看阁楼层平面图二,建筑物局部突出连续长度不超过8米,日照应该从建筑檐口计算。

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

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

一、规范条文
1.2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2002
附表A.0.3 公共服务设施各项目的设置规定 类别 项目名称 设置规定
教育
(6) 托、幼建筑宜布置于可挡寒风的建筑物的 背风面,但其生活用房应满足底层满窗冬至 (2)幼儿园 日不小于3h的日照标准 (7) 活动场地应有不少于1/2的活动面积在标 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之外 (3) 教学楼应满足冬至日不小于2h的日照标 (3)小学 准 (3) 教学楼应满足冬至日不小于2h的日照标 (4)中学 准 (3) 病房楼应满足冬至日2h的日照标准
二、术语
2.0.9 遮挡建筑 obstructive buildings 在有效日照时间带内,对现状和拟建建筑(场地)的日照产生影响的已建和 拟建建(构)筑物。
2.0.10 被遮挡建筑(场地)buildings(site) being overshadowed 在有效日照时间带内,日照受已建和拟建建(构)筑物影响的已建和拟建建 筑(场地)。
摘自《南京市高层建筑日照分析控制管理规定》宁政发[2009]259号
三、数据要求
3.0.3 在确定日照计算范围时还应根据详细规划或规划条件,对尚 未建设或将改建的相邻地块进行评估。
三、数据要求
3.0.4 数据来源选取宜根据工程建设阶段,按表3.0.4 的规定确定。
表3.0.4数据来源选取顺序表
建设阶段 建筑实 建 筑 竣 测图 工图 地形图 建 筑 施 建 筑 方 修建性详 报 批 案图 细规划图 图
2.0.4 有效日照时间带period of effective sunlight
根据日照标准日的太阳方位角及高度角、太阳辐射强度 和室内日照状况等条件确定的时间区段,用真太阳时表示。

建筑日照计算标准

建筑日照计算标准

建筑日照计算标准一、目的和范围本标准旨在规定建筑日照计算的术语、定义、计算方法和参数选取,以及计算结果的判定与运用,适用于城市规划、住宅设计和建筑设计等领域。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引用以下文件: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2.《建筑设计规范》(GB 50016)3.《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三、日照标准术语和定义1.日照标准:指在特定时间段内,太阳光照达到一定时间和一定面积的建筑物上的标准。

2.日照时间:指太阳照射到建筑物上的时间,一般以小时为单位。

3.日照面积:指在特定时间段内,太阳光照到的建筑物上的面积。

4.日照间距:指两栋建筑物之间保持一定距离,以满足日照标准的要求。

5.日照系数:指在特定时间段内,建筑物的日照时间与总时间的比值。

四、日照标准计算方法1.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和《建筑设计规范》(GB50016)的规定,一般住宅建筑的日照时间不应小于大寒日连续一小时的标准。

2.按照《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的规定,商业建筑、办公建筑等公共建筑的日照时间不应小于冬至日连续一小时的标准。

3.日照时间应以一天中太阳高度角最大的时间段为标准,即大寒日或冬至日的上午9点至下午3点。

4.日照面积应以建筑物受光面为基准进行计算,受光面包括墙面、顶面和地面等。

5.日照系数应以受光面的日照时间与总时间的比值来计算。

五、日照计算参数选取1.地理坐标:根据当地经纬度确定。

2.时间:根据不同季节确定,一般以大寒日和冬至日为标准。

3.太阳高度角:根据当地经纬度和时间计算得出。

4.日照时间:根据规范规定选取。

5.日照面积:根据建筑物受光面计算得出。

6.日照间距:根据当地规划和建筑设计规范确定。

7.其他参数:如建筑物高度、形状等,根据实际情况选取。

六、日照计算结果判定与运用1.根据日照计算结果,判断建筑物是否满足日照标准要求。

2.若计算结果不满足日照标准要求,应采取调整方案或改变建筑设计等措施进行改善。

南京日照新标准技术交流课件

南京日照新标准技术交流课件
日照分析应当采用建设部或省建设厅鉴定通过的日照分析软件。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有日照要求的建筑是指居住建筑,老年公寓,集体 宿舍,中、小学普通教室,托儿所、幼儿园的活动室及寝室,医院病房、 休(疗)养院的寝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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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三、南京市高层建筑日照分析控制管理规定
1.35H ≤135米
第五条 日照分析的计算范围划分
第八条 日照分析单位编制的《日照分析报告》应当符合本规定及《南 京市高层建筑日照分析技术标准》的要求。
第九条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日照分析报告》成果和日照分析 软件是否符合本规定要求进行审查,依法进行规划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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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南京市高层建筑日照分析控制管理规定
第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向日照分析单位提供真实、全面的日照分析资料, 不得弄虚作假。因建设单位提供的日照分析基础资料等原因导致日照分 析结论错误,产生损害后果的,由建设单位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全国各地日照规范(标准)太多,无法详细熟悉; 2.项目设计周期太短,在日照分析方面占用太多时间不经济; 3.设计方案不停修改,日照分析效率跟不上,影响项目进展; 4.设计师无法得到专业、全面的日照分析技术培训机会; 5.无法顺利提供符合规划部门审查要求的项目日照分析报告书; 6.项目前期因考虑日照不全面,后期感觉无从下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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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南京市高层建筑日照分析控制管理规定
位于或部分位于上述范围内的建筑物(包括设计方案已经审定,或 已经批准尚未建设,以及正在建设的),应整体纳入计算。遮挡构筑物 仅计算上述范围之内的部分。
上述范围外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或场地均不作日照分析。
第六条 有日照要求的建筑日照标准为: (一)居住建筑应满足大寒日不低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每套至少应有1 个居住空间(卧室、起居室(厅),下同)满足日照标准。当1套居住 建筑中居住空间总数超过4个时,其中应有两个满足日照标准。原有居 住建筑已满足日照标准的房间数不得减少。

南京市高层建筑日照计算规则

南京市高层建筑日照计算规则

南京市高层建筑日照计算规则
一、软件要求:天正日照Tsun6.5以上版本
1、计算范围可按新建项目北侧150米,东、西侧各50米范围考虑。

2、计算范围内的在建建筑、已批待建建筑、已建建筑,含部分进入范围界线的建筑,须完全纳入计算。

在建建筑和已批待建建筑可在市规划局网站()查询。

3、计算建筑的屋顶部分,包括凸出屋面的水箱、电梯间、楼梯间、构架等设施必须按实际造型建模,并纳入计算。

4、被遮挡建筑自身的遮挡影响须纳入计算。

5、各计算建筑间的高差须纳入计算。

四、成果要求
1、线上日照分析图、多点日照分析图(仅用于场地计算),比例尺1:500,彩色图纸。

须包括:计算软件名称及版本、计算参数、现势性数字地形图、建筑±0.0高程、建筑北檐口高程、遮阳设施高程及被遮挡建筑受影响面高度等。

2、相关资料:方案总平面(须使用现势性数字地形图)、各建筑单体平、立、剖面图纸及其它测绘成果资料。

3、上述所有图纸须盖设计出图章或单位公章,并附相应资料光盘。

光盘中数据须有标准日照工作图层和计量高度。

有问题可咨询总工办或南京市规划局。

市规划局咨询电话:84733716 朱亮(主任)、方工、姚工(女)
此文的电子版放在院局域网:公告栏\规范、规程中
总工办
2006年9月18日。

南京建筑日照规范

南京建筑日照规范

南京市高层建筑日照分析管理技术规定第一条(立法依据)为规范我市高层建筑日照分析的技术管理工作,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修订版)和《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目的、作用)为分析拟建高层建筑的日照影响,建设单位应当委托专业技术部门对拟报审的规划设计方案可能产生的日照影响进行分析,出具计算机日照分析图。

日照分析成果是规划管理部门审核规划设计方案的依据之一。

第三条(软件要求)日照分析应当采用建设部或者国家有关部门鉴定通过的分析软件,简化建筑模型,在有限的范围内进行模拟计算。

第四条(日照分析对象)本规定适用于拟建高层建筑项目,拟建多层建筑、小高层住宅按照《南京市城市规划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控制。

除本规定外,拟建高层建筑还应当满足《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五条(日照标准)一般住宅的居室(卧室、起居室或厅)应满足大寒日有效日照时间不低于2小时(含旧区改建项目内的新建住宅)。

中小学的普通教室、老年公寓的卧室,应满足冬至日有效日照时间不低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

托儿所、幼儿园的生活用房、医院的病房、休(疗)养院疗养用房等,应满足冬至日有效日照时间不低于3小时的日照标准。

有效日照时间可以分段累积计算,但必须有一个时段不少于连续1小时,其他时段不得少于连续20分钟。

第六条(技术参数)日照分析的计算起止时间为大寒日上午8时至下午16时,冬至日上午9时至下午15时,计算点纬度为北纬32度04分(南京),采样间距为1.0米,时间间隔10分钟,窗台高度为0.9米。

第七条(主要朝向与分析面)日照分析以主要朝向所在的面为分析面。

主要朝向一般指主要居室朝向。

分析面中没有窗的部分以及被阳台自遮挡的部分不作日照要求。

第八条 (被遮挡建筑范围)应纳入计算的被遮挡建筑范围是(见图示一):北面为拟建高层建筑高度的1.35倍,最大不超过135米;东面、西面为拟建高层建筑高度的0.5倍,最大不超过50米,最小不小于30米;南面为与拟建高层建筑平面外截的大寒日8时至16时的日照阴影控制线。

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

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

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
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是指衡量建筑日照状况的参数和标准。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
1. 日照时间:指某一地点在一天中阳光直射的时间长度。

常见的标准是建筑物内部至少有阳光直射的时间大于6小时。

2. 阳光入射角度:指阳光直射到建筑物的角度。

较大的入射角度可以增加日照强度。

常见的标准是建筑物立面至少有30度
以上的阳光入射角度。

3. 日照系数:指建筑物内部某一点的日照度与室外水平面日照度之比。

日照系数越高,表示该点的室内光照条件越好。

常见的标准是日照系数应大于0.2。

4. 日照平面度:指建筑物内部不同位置的日照强度的均匀度。

较小的平面度表示日照分布更均匀。

常见的标准是日照平面度应小于20%。

5. 光照均匀度:指建筑物内部不同位置的光照强度差异的大小。

较小的光照均匀度表示光照分布更均匀。

常见的标准是光照均匀度应小于30%。

这些参数标准可以帮助评估建筑物内部的日照情况,指导建筑设计和布局,以提供良好的光照环境。

南京市高层建筑日照控制管理规定

南京市高层建筑日照控制管理规定

南京市高层建筑日照分析控制管理规定〔市规划局2021年10月〕第一条为标准我市高层建筑日照分析的技术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住宅设计标准?以及?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实施细那么?等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拟建高层建筑对有日照要求的建筑的日照影响分析。

拟建多层建筑和小高层住宅对周边建筑按间距要求进展控制,但拟建多层建筑和小高层住宅位于本规定所确定的日照影响计算范围内的,应当进展日照影响分析。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日照分析是指采用计算机技术,在规定的范围内,就拟建高层建筑〔包括共同构成影响的建筑,下同〕模拟其在规定的日照标准日〔大寒日或冬至日〕,对有日照要求的拟建、在建、或已建建筑的日照影响情况,分析计算有关量化指标。

日照分析应当采用建立部或省建立厅鉴定通过的日照分析软件。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有日照要求的建筑是指居住建筑,老年公寓,集体宿舍,中、小学普通教室,托儿所、幼儿园的活动室及寝室,医院病房、休〔疗〕养院的寝室。

第五条日照分析的计算范围划分如下:被遮挡建筑的计算范围:北面为拟建高层建筑主体高度的1.35倍,最大不超过135米;东面、西面为拟建高层建筑向外各50米。

当拟建高层建筑超过一幢时,其计算范围应叠加〔见图示一〕。

遮挡建、构筑物的计算范围:以被遮挡建筑的北墙或被遮挡场地的北边界为基准,南面为最高遮挡建筑高度的1.35倍,最大不超过135米;东面、西面为被遮挡建筑向外各50米〔见图示二〕。

当被遮挡建筑超过一幢时,其计算范围应叠加。

位于或局部位于上述范围内的建筑物〔包括设计方案已经审定,或已经批准尚未建立,以及正在建立的〕,应整体纳入计算。

遮挡构筑物仅计算上述范围之内的局部。

上述范围外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或场地均不作日照分析。

第六条有日照要求的建筑日照标准为:〔一〕居住建筑应满足大寒日不低于2小时的日照标准。

每套至少应有1个居住空间〔卧室、起居室〔厅〕,下同〕满足日照标准。

建筑日照计算

建筑日照计算

建筑日照计算(原创实用版)目录1.建筑日照计算的概念和目的2.建筑日照计算的方法3.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4.日照计算对建筑设计的影响5.结论正文一、建筑日照计算的概念和目的建筑日照计算是指通过科学方法,分析建筑物在特定时间段内所接受的日照情况,以评估建筑物的采光性能。

其主要目的是充分利用阳光以满足室内光环境和卫生要求,同时防止室内过热。

充足的阳光可以为建筑提供良好的采光条件,有益于人们的身心健康。

二、建筑日照计算的方法建筑日照计算的方法主要分为两类:作图法和计算法。

1.作图法:通过绘制建筑日照阴影图,分析建筑物在不同时间段的日照情况。

此方法主要包括:几何作图法、光学作图法和统计作图法等。

2.计算法:利用计算机程序和数学模型,根据建筑物的位置、朝向、高度以及气象参数等因素,计算建筑物的日照时间、日照强度和日照质量等指标。

此方法主要包括:太阳辐射强度计算法、日照时间计算法和综合日照计算法等。

三、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为了规范建筑日照计算,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标准,包括《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 GB/T 50947-2014》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 年版)等。

这些标准明确了日照计算的参数设置、计算方法和评价指标等内容,为建筑日照计算提供了技术指导。

四、日照计算对建筑设计的影响日照计算结果对建筑设计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根据日照计算结果,建筑设计师可以合理确定建筑物的朝向、间距和高度等参数,以满足室内采光需求和避免过度遮阳。

同时,日照计算还可以为建筑节能设计提供依据,帮助设计师优化建筑外形和结构,降低建筑能耗。

五、结论建筑日照计算是评估建筑物采光性能的重要手段,其结果对建筑设计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建筑设计师应充分重视日照计算,合理利用阳光资源,创造舒适、健康的室内环境。

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

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

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1. 光照强度:光照强度是建筑日照计算参数的一个重要指标。

它是指建筑内部特定点的光照能量密度,通常以勒克斯(lx)为单位。

根据建筑类型和功能需求,建筑日照计算参数一般会规定不同的最低光照强度要求。

2.光照时间:光照时间是指建筑物内部特定点的光线照射时间,通常以小时(h)为单位。

建筑日照计算参数会要求在特定的时间段内,建筑内部的一些区域或活动场所保持一定的光照时间,以保证工作和生活的需要。

3.光照分布:光照分布是指建筑内部光照在空间中的分布情况。

建筑日照计算参数会对建筑内部各个区域的光照分布进行评估,以确定在特定的时间段内,光照是否均匀、光线是否柔和。

4.窗户面积比例:窗户面积比例是指建筑物外立面中窗户的总面积与建筑立面总面积之比。

该参数可以直接影响到建筑内部的光照情况。

建筑日照计算参数一般会规定不同类型建筑的最小或最大窗户面积比例。

5.建筑与周围环境的关系:建筑与周围环境的关系包括建筑物的朝向、周围建筑物的高度和位置等。

这些因素会对建筑的光照情况产生影响,因此建筑日照计算参数会要求考虑这些因素以及合理设计。

6.天窗设计:天窗是增加建筑内部自然光照的一种手段。

建筑日照计算参数会对天窗的布置、材料和面积等进行规定,以保证光照的足够性和效果。

总之,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是为了评估建筑物内部光照情况而制定的一组技术指标和标准。

它可以从光照强度、光照时间、光照分布、窗户面积比例、建筑与周围环境的关系以及天窗设计等方面来评估建筑物的日照情况,为建筑设计提供科学依据。

这些标准可以确保建筑物内部的光照效果符合人们的需求,提高建筑物的使用价值和舒适度。

南京市高层建筑日照计算规则

南京市高层建筑日照计算规则

南京市高层建筑日照计算规则在城市的快速发展中,高层建筑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

然而,这些高层建筑的建设不仅要考虑美观和功能,还需要充分保障周边居民的日照权益。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南京市制定了一系列高层建筑日照计算规则,以确保城市建设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一、日照计算的基本概念日照计算,简单来说,就是通过一系列的方法和技术,来确定高层建筑对周边建筑或场地的日照影响。

这其中涉及到多个关键概念,如日照标准、有效日照时间等。

日照标准是指根据不同的建筑类型和使用功能,规定的满足日照要求的最低时数。

例如,对于住宅建筑,通常要求在冬至日有一定时长的日照。

有效日照时间则是指在一天中,符合日照标准的时间段。

这个时间段的确定需要考虑太阳高度角、方位角等因素。

二、日照计算的参数设置在进行日照计算时,需要设置一系列的参数,以保证计算结果的准确性。

首先是地理位置参数,包括南京市的经纬度坐标。

这是因为不同的地理位置,太阳的运行轨迹会有所不同。

其次是建筑参数,如建筑的高度、宽度、长度、朝向等。

这些参数直接影响到建筑对周边日照的遮挡情况。

还有窗户参数,包括窗户的尺寸、位置、类型等。

因为日照是通过窗户进入室内的,所以窗户的相关参数对于计算室内日照情况至关重要。

三、日照计算的方法南京市目前常用的日照计算方法有多种,如棒影图法、日照分析软件计算法等。

棒影图法是一种较为传统的方法,通过绘制棒影图来分析日照情况。

这种方法直观易懂,但计算过程较为繁琐,适用于简单的建筑布局。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日照分析软件计算法得到了广泛应用。

这类软件可以根据输入的建筑参数和地理信息,快速准确地计算出日照情况,并生成详细的分析报告。

四、高层建筑日照计算的要点对于高层建筑,日照计算需要特别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遮挡关系高层建筑往往会对周边较低的建筑产生遮挡,需要准确分析遮挡的范围和程度。

不仅要考虑相邻建筑之间的遮挡,还要考虑高层建筑自身不同部位之间的相互遮挡。

2、侧面对日照的影响高层建筑的侧面也可能对周边建筑的日照产生影响,尤其是在建筑间距较小时,这种影响不容忽视。

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日照规定(参考Word)

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日照规定(参考Word)

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照规定(参考Word)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0年版本节选)第⼀章总则第⼆章城市⼟地使⽤管理第三章建筑管理第四章市政公⽤设施与⼯程管线综合第五章城市景观与环境第⼀章总则第⼆章城市⼟地使⽤管理2.1 城市⽤地分类2.2 建设⽤地的适建性规定2.3 建设基地控制指标表⼆-4 开放空间增加建筑⾯积指标注:开放空间的条件和计算⽅法见附录五。

2.3.8 建筑物之间因公共交通需要,架设穿越城市道路的⼈⾏通道且符合下列规定的,其建筑⾯积可不计⼊建筑容积率控制指标范围;2.3.8.1 通道内不设置商业设施,通道全天候对公众⽆偿开放;2.3.8.2 通道下的净空⾼度不⼩于5.0⽶,但穿越宽度⼩于16⽶且不通⾏公交车辆的城市⽀路的通道下的净空⾼度可不⼩于4.5⽶。

第三章建筑管理3.1 建筑间距3.1.1 建筑物的间距除必须符合消防、抗震、安全、环保、⼯程管线和⽂物建筑保护等⽅⾯的要求外,应同时执⾏本规定。

3.1.2 根据居信建筑⽇照标准和我省实际情况,居信建筑⽇照间距系数低限什按表三-1执⾏。

3.1.2.1 居信建筑⽇照间距按下列公式计算:L=i:H式中:L=建筑间距i=⽇照间距系数H=南侧建筑的计算⾼度(见附录⼆)3.1.2.2 居信建筑⽇照间距按表三-2不同⽅位间距折减系数换算。

表三-1 居信建筑⽇照间距系数表注:旧城区改造中局部地区确实难以达到规定标准的,按现状城市⼈⼝计,中⼩城市可减少系数0.05,⼤城市减少0.1,并应通过市县实施细则明⽂规定"局部地区"的范围。

表三-2 不同⽅位间距折减系数注:1、表中⽅位为正南向(0°)偏东、偏西的⽅位⾓。

2、L为当地住宅正南向东布置时的照间距。

3.1.3多层(含中⾼层)居住建筑间距:3.1.3.1多层居住建筑间距,条式建筑按表三--1系数计算确定;点式建筑根据具体情况参照3.1.3.3和附录⼀第3条计算确定。

国家现行住宅+日照标准

国家现行住宅+日照标准

国家现行住宅日照标准国家现行住宅日照标准所谓采光权,通常是指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从室外取得适度光源的权利,比日照范围更大。

现阶段没有相关法律规定,一般以《民法通则》的相邻权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为准:我们国家现在刚好是以24m作为标准,当建筑物小于等于24m时,规范就把它定位多层。

当建筑物大于等于24m是规范就定它为高层居住建筑日照间距按下列公式计算:L=i:H式中:L=建筑间距i=日照间距系数H=南侧建筑的计算高度(新建遮建筑)1、《物权法》第八十五条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八十九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规定大城市住宅日照标准为大寒日?2小时,冬至日?1小时,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旧区改造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

国家现行住宅日照标准住宅室内的日照标准,一般根据冬至日或大寒日的有效日照时数来衡量。

国家2002年修订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明确了城市住宅的最低采光标准。

此规范将我国划分为7个建筑气候区,按建筑气候分区和城市规模大小将日照标准分为3个档次,即第?、?、?、?气候区的大城市不低于大寒日日照两小时,第?、?、?、?气候区的中小城市和第?气候区的大城市不低于大寒日日照3小时,第?气候区的中小城市和第?、?气候区的各级城市不低于冬至日日照1小时。

2002年,建设部对《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进行修订.其中要求,住宅日照应符合如下标准:大寒日不少于两小时,冬至日不少于1小时,旧区改建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可酌情降低,但不宜低于大寒日照1小时的标准。

房屋的采光权受到侵害,适用的法律依据有:1,《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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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高层建筑日照计算规则
一、软件要求:天正日照Tsun6.5以上版本
1、计算范围可按新建项目北侧150米,东、西侧各50米范围考虑。

2、计算范围内的在建建筑、已批待建建筑、已建建筑,含部分进入范围界线的建筑,须完全纳入计算。

在建建筑和已批待建建筑可在市规划局网站()查询。

3、计算建筑的屋顶部分,包括凸出屋面的水箱、电梯间、楼梯间、构架等设施必须按实际造型建模,并纳入计算。

4、被遮挡建筑自身的遮挡影响须纳入计算。

5、各计算建筑间的高差须纳入计算。

四、成果要求
1、线上日照分析图、多点日照分析图(仅用于场地计算),比例尺1:500,彩色图纸。

须包括:计算软件名称及版本、计算参数、现势性数字地形图、建筑±0.0高程、建筑北檐口高程、遮阳设施高程及被遮挡建筑受影响面高度等。

2、相关资料:方案总平面(须使用现势性数字地形图)、各建筑单体平、立、剖面图纸及其它测绘成果资料。

3、上述所有图纸须盖设计出图章或单位公章,并附相应资料光盘。

光盘中数据须有标准日照工作图层和计量高度。

有问题可咨询总工办或南京市规划局。

市规划局咨询电话:84733716 朱亮(主任)、方工、姚工(女)
此文的电子版放在院局域网:公告栏\规范、规程中
总工办
200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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