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快推进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建设与应用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2〕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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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建设与应用的通知

国土资厅发〔2012〕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机关各司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国土资源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土资源信息化“十二五”规划》部署,现就加快推进国土资源遥感监测“一张图”(以下简称“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建设与应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总体要求

(一)总体进度要求。2012年底前,基本完成省级和部分市级“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建设,部综合监管平台进一步完善拓展;2013年底前,完成半数以上的市级“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建设,省级综合监管平台得到进一步完善拓展。到“十二五”末,市级以上“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全面建成,并在各级国土资源调查评价、管理决策、监测监管、形势分析、社会服务中得到制度化、常态化应用。

(二)总体任务要求。部信息办、信息中心负责相关技术标准的梳理、完善和推广,对全国“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建设进行技术指导。部机关各司局和土地督察机构要充分运用“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提升管理效能,根据各自的监管职责提出完善和拓展的需求。部信息中心、地调局、规划院等单位要做好数据保障、系统建设与运行维护等服务工作。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明确本级监管的目标和重点,各业务主管部门结合各自的监管职责提出建设需求,在本级技术部门的配合下,按照统一的技术标准规范,统筹部署、推进“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建设。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统筹推进省以下“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建设与应用,协助部层面做好系统部署、信息汇集与上报。

二、加快推进“一张图”核心数据库建设

(一)明确“一张图”核心数据库建设的主要内容。“一张图”核心数据库是基于统一的基础地理空间参考,以高分辨率正射遥感影像为统一的数据本底,整合、关联和分层叠加各类土地、地质矿产基础数据的国土资源数据体系。开展“一张图”核心数据库建设,必须在各级国土资源数据中心统一的软硬件环境支撑下,遵循统一的数据库标准规范,统筹推进、分步实施。各类管理信息系统都要纳入本级国土资源数据中心运行维护,产生的管理业务数据整合在“一张图”核心数据库中。按照“一数一源”的原则,加强对本级国土资源数据中心各类数据资源的统筹、梳理和集成,一项业务只能有一套数据,确保各类业务数据的唯一性。

(二)加快土地基础数据库整合。以宗地统一代码编制为基础和抓手,加快推进土地登记、土地调查、土地利用动态监测等数据库建设,推进全国地籍信息汇集和整合;加快全国五级土地规划数据库建设,2012年完成全国省级和重点城市土地规划数据库建设;加快基本农田数据库建设;推进采矿用地方式改革试点区的采矿用地数据上图入库;加快省级以上开发区数据上图入库。

(三)加快地质矿产基础数据库整合。2012年完成部分矿种矿产资源潜力数据库建设;整合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成果,更新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完成全国部分市、县级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汇交和整合;推进矿业权设置方案数据库建设;加快全国重点地区地质灾害、矿山地质环境、地质遗迹保护等数据的整理、入库。

(四)强化数据汇交。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土资源数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42号),相关部门在组织实施规划、调查评价和监测工作中,要按照统一的数据库标准规范和“一张图”核心数据库整体架构同步开展数据生产、基础数据库建设,按时将成果数据汇交到本级国土资源数据中心。

(五)保持各级数据的一致性和动态同步更新。同一类数据库在各级应该保持数据指标等方面的一致性。省、市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向上汇交、报送各类数据的同时,要把数据纳入本级国土资源数据中心。落实“谁生产、谁负责”的数据更新制度,数据更新与业务工作要紧密关联,在应用中实现数据的同步动态更新。规划修编和调整与规划数据库更新同步,逐级上报更新数据。调查评价和监测工作要以现状数据库为基础,利用调查评价和监测成果同步更新数据库。各项管理业务要以本级“一张图”核心数据库为支撑,利用管理工作产生的信息实时更新管理业务数据库。加强各级国土资源管理信息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逐步实现管理业务数据的网上同步自动更新。

三、加快推进综合监管平台建设

(一)明确综合监管平台建设的主要内容。综合监管平台由动态信息采集与监测系统和数据综合分析系统组成,具有信息集聚、动态监测、在线分析、辅助决策等功能。开展综合监管平台建设,要以“一张图”核心数据库为基础,集成整合覆盖全国、贯穿各级的各类国土资源信息,通过图上比对核查、信息关联印证、数据综合分析,实现对国土资源管理行为、市场交易、开发利用的全程全覆盖实时动态监管,以及国土资源形势的科学分析研判。

(二)持续拓展部综合监管信息覆盖范围。部向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以及地勘单位和土地、矿产开发单位部署网络化动态信息采集与监测系统(包括监测监管、备案和统计网络直报系统等),实时获取部层面综合监管所需要的信息。

在土地综合监管信息采集与监测方面,2012年要完成全国土地登记信息动态监管查询、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和低丘缓坡荒滩等土地开发利用试点在线监管、基本农田动态监管等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整治监管(含重大专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治权属

管理)、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省级建设用地审批备案、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及预警分析、城市建设用地实施方案备案、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线监管、在线土地督察、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违法案件查处及统计等系统。加强各系统之间的衔接和数据的关联印证,确保管理各环节数据的一致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在矿产资源综合监管信息采集与监测方面,围绕四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矿业权审批发证、全国地勘单位资质和勘查活动、矿山企业开发活动、矿产执法的全程全覆盖动态监管,完善、整合和拓展相关的动态信息采集与监测系统。2012年启动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年检、矿山储量动态监测等系统建设。

(三)加强省、市级综合监管信息采集与监测。省、市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做好部统一部署的动态信息采集与监测系统与本级行政审批等管理信息系统的对接,逐步实现信息的自动抓取。要尽可能采用部统一部署的系统实时获取本级综合监管所需要的信息,如果内容和指标不能满足本级监管需求,可在此基础上拓展,或自行组织开发部署满足本级监管需求的系统。市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土地开发项目的开工、施工、竣工,以及矿山开发活动的动态信息采集与监测。

(四)建立数据综合分析系统。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围绕各自的监管重点,设计监测、监管和预警指标,基于数据分析模型,建立数据综合分析系统,对各类信息进行叠加、比对、关联和深度挖掘分析,监测预警重要指标,分析研判国土资源形势。强化辅助决策支持和三维模型展示等功能开发。加强数据综合分析系统与行政审批等管理信息系统之间的衔接,保证数据的唯一性、实时性、准确性、全面性。

四、深化“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应用

(一)全面实行“以图监管”。在实施“双保工程”、“两整治一改革”、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检查、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闲置地清查等专项工作中,要强化项目数据的上图入库,通过图上比对核查提高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在推进建设用地、矿业权审批等制度改革中,要发挥“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的自上而下图上监管、批后跟踪的优势,调整改进审批工作。深化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系统和在线土地督察系统应用。

(二)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组织专门的工作人员,通过“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的日常化运行分析国土资源数量、质量、分布、潜力及开发利用状况,不断完善数据分析的主要内容和指标,定期出具报告,为调控资源供应总量、布局、结构、时序提供依据。

(三)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围绕各自的监管职责,定期和不定期做好建设用地审批、矿业权审批、土地市场、矿业权市场、土地利用计划执行、供地率、重点行业用地、违法违规等指标的监测和预警分析,对于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级、分类预警和报告,并适时汇总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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