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益生菌类保健食品的法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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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表型及基因分型方法 进行株的鉴别,属、种、株 功能学特征 体外实验 动物实验
安全性评价 体外实验/动物实验 第一阶段人体实验
双盲、随机、安慰剂对照(DBPC)第二阶段 人体试验或按样品量设计的其他试验,根据结 果判定菌株/产品是否有效
最好有第二个DBPC 方法确证结果
益生菌食品
第三阶段,有效性试验, 将益生菌与特定条件下的 标准处理方法进行比较 标识: 属、种、株名称,保质期末最小的活 菌数、保存条件、供消费者联系方式
食品,除按保健食品注册管 理有关规定提交申报资料 外, 还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产品配方及配方依据中应包括 确定的菌种属名、种名及菌株号。菌 种的属名、种名应有对应的拉丁学 名。 (二)菌种的培养条件(培养基、培 养温度等)。 (三)菌种来源及国内外安全食用资 料。
(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 的鉴定机构出具的菌种鉴定报告。 (五)菌种的安全性评价资料(包括 毒力实验)。 (六)菌种的保藏方法。
动物双歧杆菌BB12 Bifidobacterium animalis
国外益生菌的应用
食品、功能性食品、膳食补充剂 药品、饲料、化妆品 剂型:片剂、胶囊、粉剂
中国的益生菌类保健食品
剂型 — 口服液、粉剂、胶囊、片 剂 功能 — 调节肠道菌群 增强免疫力
益生菌类保健食品评审规定小结
定义:能够促进肠内菌群生态平衡, 对人体起有益作用的微生态产品。益 生菌菌种必须是人体正常菌群的成 员, 可以是活菌、死菌或代谢产物
3.3 安全性问题: 证明益生菌是安全的 以及生产过程防止污染的要求 认为乳杆菌和双歧杆菌是安全的, 来自哺乳动物的正常菌群,并且在 全世界众多食品及补充剂中的使用 得到证实。
益生菌的安全性问题
全身感染 有毒代谢活性 对易感个体过度的免疫刺激 基因转移
FAO/WHO专家工作组 对益生菌安全性评价的建议
第八条 申请注册的用于益 生菌类保健食品生产的菌种 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保健食品生产用菌种应采用种子批系 统。 原始种子批应验明其记录、历史、来源和生物 学特征。从原始种子批传代、扩增后保存的为 主种子批。从主种子批传代、扩增后保存的为 工作种子批。工作种子批的生物学特征应与原 始种子批一致,每批主种子批和工作种子批均 应按规程要求保管、检定和使用。在适宜的培 养基上主种子传代不超过10代,工作种子传代
(二)试制单位应有专门的部门和人员管理生 产菌种,建立菌种档案资料,内容包括菌种来 源、历史、筛选、检定、保存方法、数量、开 启使用等完整的记录。 (三)菌种及其代谢产物必须无毒无害,不得 在生产用培养基内加入有毒有害物质和致敏性 物质。 (四)从活菌类益生菌保健食品中应能分离出 与报批和标识菌种一致的活菌。
第三部分 常用的益生菌菌种
常用的益生菌菌种 菌 种
Lb12 La1 299v, LpO1 GG, GR-1 SD2112 Shirota,744 CRL431 RC-IRC

La1等

嗜酸乳杆菌 Lactobacillus acidophilus 保加利亚乳杆菌 Lactobacillus bulgaricus 乳乳杆菌 Lactobacillus lactis 植物乳杆菌 Lactobacillus platarum 鼠李糖乳杆菌 Lactobacillus rhamnosus 罗伊氏乳杆菌 Lactobacillus reuteri 干酪乳杆菌 Lactobacillus casei 副干酪乳杆菌 Lactobacillus paracasei 发酵乳杆菌 Lactobacillus fermentum
益生菌是活的微生物,当摄入 足够数量时,对宿主起有益健 康作用。
FAO/WHO — Probiotics are: “ Live microorganisms
which when administered in adequate amounts confer a health benefit on the host ”
第二部分 中国益生菌类 保健食品的法规管理
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 (试行) 8个相关规定
益生菌类保健食品 申报与评审规定 (试行) 共17条
目的
保证安全性 功效性
第二条
益生菌类保健食
品系指能够促进肠内菌群 生态平衡,对人体起有益 作用的微生态产品。
第三条 益生菌菌种必须是 人体正常菌群的成员,可利用 其活菌、死菌及其代谢产物。 益生菌类保健食品必须安全可 靠,即食用安全,无不良反 应;生产用菌种的生物学、遗 传学、功效学特性明确和稳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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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素耐药性类型的测定 某些代谢活性(D-乳酸盐的产生、胆盐非共价 键结合)的评价 人体试验产生副作用的评价 售后消费者不良反应的流行病学调查 待评价的菌株属于已知对哺乳动物有毒性的产 毒菌种,必须测定其产毒能力 待评价的菌株属于已知具有溶血性,必须测定 其溶血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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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O/WHO益生菌评价指南
常用的益生菌
双歧杆菌 (Bifidobacterium) 乳杆菌(Lactobacillus)
认为是安全

健康人体的肠道和泌尿-生殖道 粘膜中数量相当高 极罕见与疾病有关

认为有安全性问题 除干酪乳杆菌(Lactobacillus cesei Shirota)和嗜酸乳杆菌 ( L. acidophilus NCFM)有 几百年的安全使用历史外,大 部分益生菌没有安全使用历
干酪乳杆菌干酪亚种 L. casei subsp. Casei 罗伊氏乳杆菌 L. reuteri
嗜热链球菌 Streptococcus thermophilus
2004年后批准的菌种
鼠李糖乳杆菌GG Lactobacillus rhamnosus GG 鼠李糖乳杆菌 乳双歧杆菌B1-07
Lactobacillus rhamnosus Bifidobacterium lactis
3. 益生菌指南
3.1 确定益生菌的属/种/株 • 用表型及基因分型方法进行株的鉴别 • 益生菌的有益作用有株的特异性 • 按国际菌种保藏法保存菌株
3.2 体外实验筛选潜在的有功能的益生菌 研究益生菌的体外实验有: 对胃酸耐受 胆酸耐受性 粘膜粘附性和/或人上皮细胞粘附性 对条件致病菌的抗菌活性 降低致病菌表面粘附能力 胆盐水解酶活性 对杀精子剂的耐药性(适用于阴道用益生菌)
益生菌的定义
活的微生物 摄入足够的数量 对人体或动物健康有益
我国有关 益 生 菌 的 定义
益生菌类保健食品申报与评审规定 (试行) 第二条 益生菌类保健食品系指
能够促进肠道菌群生态平衡,对 人体起有益作用的微生态产品。
第三条 益生菌菌种必须是 人体正常菌群的成员,可 利用其活菌、死菌及其代 谢产物。……
(七)对经过驯化、诱变的菌种,应 提供驯化、诱变的方法及驯化剂、诱 变剂等资料。 (八)以死菌和/或其代谢产物为主 要功能因子的保健食品应提供功能因 子或特征成分的名称和检验方法。 (九)生产的技术规范和技术保证。
(十)生产条件符合《保健食品生产 良好规范》的证明文件。 (十一)使用《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益 生菌菌种名单》之外的益生菌菌种 的,还应当提供菌种具有功效作用的 研究报告、相关文献资料和菌种及其 代谢产物不产生任何有毒有害作用的 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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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4月30日- 5月1日在加拿大 安大略省伦敦市FAO/WHO联合 专家工作组起草了 《食品中益生菌的评价指南》 《 Guidelines for the Evaluation of Probiotic in Food 》
食品中益生菌评价指南
1. 基本目标:制定确定与评价益生菌 的最低要求。 2. 范围:主要涉及食品中益生菌,不 包括生物治疗剂、非食品用益生菌 和转基因生物体(genetically modified organisms)。
2001年10月1日-10月4日FAO/WHO 专家咨询会就食品中益生菌的健康及 营养特性评价问题在阿根廷科尔多瓦 召开会议。会议认为有必要建立评价 食品用益生菌的系统指南、标准和方 法以确定其健康声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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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FAO/WHO联合专家工作组 规定了为确定健康声称应提供的 资料 目的是制定对益生菌的最低要求 主要指食品用益生菌,排除治疗 用生物制剂和基因修饰的生物
欧洲食品与饲料菌种协会 (2002 )
益生菌 — 益生菌是活的微生 物,通过摄入或局部应用足够数 量,对宿主产生一种或多种特殊 且经论证的功能性健康益处。
PROBIOTICS -
Probiotics are living microorganisms, which when ingested or locally applied sufficient numbers, have one or more specified demonstrated functional health benefits for the host (EFFCA 2002)
益生菌类保健食品 申报与评审规定 (试 行)
我国可用于生产保健食品益生菌
两歧双歧杆菌 bifidus 长双歧杆菌 短双歧杆菌 青春双歧杆菌 婴儿双歧杆菌 Bifidobacterium B. longum B. breve B. adolescents B. infantis
德氏乳杆菌保加利亚亚种 Lactobacillus delbrueckii subsp.bulgaricus 嗜酸乳杆菌 L. acidophilus
第十条 生产用菌种及生产工艺不得变 更。 第十一条 不提倡以液态形式生产益生菌 类保健食品活菌产品。 第十二条 活菌类益生菌保健食品在其保 质期内活菌数目不得少于106 cfu/ ml (g)。
第十三条 益生菌类保健食品如需在特殊 条件下保存,应在标签和说明书中标示。 第十四条 所用益生菌菌种在其发酵过程 中,不得加入具有功效成分的动植物及其 它物质。 第十五条 经过基因修饰的菌种不得用于 保健食品。
第四条
可用于保健食品的
益生菌菌种名单由国家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
第五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
保健食品的益生菌菌种鉴定单位进行 确定,确定的菌种鉴定单位名单由国 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 益生菌保健食品的菌种鉴定工作应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鉴定 单位进行。
第六条
申请益生菌类保健
第九条 益生菌类保健食品样品 试制的场所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保健食品生产良好生产规范》 (GMP)的要求,并建立危害分析关键控制 点(HACCP)质量保证体系。 (二)具备中试生产规模,即每日至少可生产 500L的能力,并以中试产品报批。 (三)必须有专门的厂房或车间、有专用的生 产设备和设施;必须配备益生菌实验室,菌种 必须有专人管理,应由具有中专以上技术职称 的细菌专业的技术人员负责;制定相应的详细 技术规范和技术保证。
BO2 B536,SBT-2928 Yakult Bb-11 Danone,(Bio Activia) Bb-02 Shirota, Immunitas,744,01 CRL431 -
青春双歧杆菌 Bifidobacterium adolescents -
摘自Berner and O’Donnell (1998)
中国益生菌类 保健食品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法规管理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营养与食品安全所 罗雪云
– 益生菌的定义 – 中国益生菌类保健食品的
法规管理
– 常用的益生菌菌种
第一部分 益 生 菌 的 定 义
益生菌 Probiotics
PRO-BIOTICS means For life
益生菌意味着— 为了生命
FAO/WHO益生菌的定义
瑞士乳杆菌 Lactobacillus helvertiucs 长双歧杆菌 Bifidobacterium longum 短双歧杆菌 Bifidobacterium breve 两歧双歧杆菌 Bifidobacterium bifidus Bifidobacterium essensis 乳双歧杆菌 Bifidobacterium lactis 婴儿双歧杆菌 Bifidobacterium infantis Bifidobacterium laterosporus 枯草芽孢杆菌Bacillus subtil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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