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水产品检验检疫监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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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出口国卫生证书要求
• • • • 1、135号令和286号文对卫生证书的规定 2、总局已确认证书的出口国(地区) 3、远洋自捕水产品需提供证明文件 4、进口台湾自捕水产品需提供证明文件
1、135号令和286号文等对卫生证 书的规定
二、水产品范围(1)
• 135号令第三条 • 本办法所称水产品是指供人类食用的水生 动物产品及其制品,包括水母类、软体类、 甲壳类、棘皮类、头索类、鱼类、两栖类、 爬行类、水生哺乳类动物等其他水生动物 产品以及藻类等海洋植物产品及其制品, 不包括活水生动物及水生动植物繁殖材料。
二、水产品范围(2)
(三)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3)
• 《出入境检验检疫企业信用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和出 入境检验检疫企业信用管理操作指南(试行)》(国质检 通函[2009]118号) • 《关于施行<进出口水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质检食[2011]286号文) • 《关于加强进口三文鱼检验检疫的公告》(总局2011年第9 号公告) • 《进出口预包装食品标签检验监督管理规定》(2012年 27号公告) • 《关于发布<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及《食品 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管理规定>的公告》(总局2012年第 55号公告) • 《广东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样品处理管理规定》( 粤检法 〔2007〕457号)
(一)法律
• • • • •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二)行政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 •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 别规定》(国务院令第503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国务院令第 390号) • 《兽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4号) • 《农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26号)
(三)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
• 《 进出口水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11年135号 令) • 《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2002年25号令) • 《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2011年144号令) • 《进出口食品安全信息及风险预警管理实施细则》(国质 检食[2012]98号) • 《进出境邮寄物检疫管理办法》(国质检联[2001]34号) • 《进出口商品抽查检验管理办法》(2002年39号令) • 《进出口商品复验办法》(2005年77号令)
• • • • • • • • • • • 种类举例 水母类:如海蜇 软体类:如鱿鱼、章鱼、墨鱼、鲍鱼 甲壳类:如虾、蟹 棘皮类:如海星、海参 头索类:如文昌鱼 鱼类:如带鱼 两栖类:如牛蛙、青蛙 爬行类:如鳄鱼、海龟、鳖(俗称甲鱼) 水生哺乳类:如鲸鱼、海豚、海狗 藻类:如海带、紫菜、江蓠菜
三、水产品能进口的基本条件
• • • • • (一)准入名单 (二)工厂注册 (三)出口国卫生证书要求 (四)存储冷库(或场所)备案(或指定) (五)进出口商备案
(一)准入名单
• 1、质检办食函[2012]312号文规定:列入 《已获得输华检验检疫准入资格或已有输 华贸易的国家(地区)及水产品品种》 (最近于2013年05月30日更新)国家(地 区)水产品品种方能进口。 • 2、某些水产品品种对应的HS编码可能发生 变化,查询准入名单时,应通过比对品种 名称,判断某品种是否已获得输华检验检 疫准入资格或已有输华贸易,并按实际HS 编码报检。
进口水产品检验检疫
2013年6月
目录
• • • • • • • • 一、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二、水产品范围 三、水产品进口的基本条件 四、检疫审批 五、进口水产品检验检疫 六、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 七、召回制度 八、签证人员
一、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 (一)法律 • (二)行政法规 • (三)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Hale Waihona Puke Baidu (二)工厂注册
• 1、境外生产企业的注册依据 • 2、已经注册的境外生产企业
1、境外生产企业的注册依据
• 《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向我国 境内出口食品的境外食品生产企业应当经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注册。 • 《进口食品国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 (总局2012年第145号令)规定:《进口食 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实施目录》内食品的 境外生产企业,应当获得注册后,其产品 方可进口。
(三)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2)
•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1999年16号令) • 《出入境检验检疫代理报检管理规定》(2009年 128号令) • 《出入境检验检疫签证管理办法》 (国质检通 [2009]38号) • 《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 第235号 • 《农业部公告的禁止在饲料、动物饮用水和畜禽 水产养殖过程中使用的药物和物质清单》(农业 部2002年发布了176号和193号公告,2010年发 布了1519号公告) • 《总局年度进出口食品安全监控计划》
2、已经注册的境外生产企业
• 认监委在网上公布获得注册的国外水产品生产企业名单。 (网上查询路径:认监委-注册管理部-进口食品境外生产 企业注册查询-境外水产品企业在华注册名单) • 质检总局2012年第73号公告要求,进口水产品境外生产 企业需实施注册管理,过渡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 5月1日。 • 《关于做好进口水产品检验检疫监管工作的警示通报》 (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2013年第56号风险预警)规 定:2013年5月1日起,各检验检疫机构应核对证书所注明 的境外生产企业是否已列入总局网站的注册企业名单,凡 境外生产企业未列入注册企业名单或相关信息与注册企业 名单不一致的,不予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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