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夹层火灾应急处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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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珠江电厂
电缆夹层火灾应急处置方案
W1-112.19-2010
代替W1-112.19-2009 1 概述
1.1 编制目的
为应对电缆夹层发生火灾的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减轻火灾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监总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厂实际情况,制订本应急处置方案。
1.2 适用范围
本处置方案适用于珠江电厂集控楼电缆夹层、网控楼电缆夹层、配电室电缆夹层及电缆隧道的火灾应急处理。
1.3 消防设施配置
1.3.1 监控设施
(1)Ⅰ、Ⅱ期主厂房内(包括电除尘):各电缆夹层、竖井、继保室、工程师站内各盘柜布置有感温电缆;
(2)集控室、炉热力配电室、励磁机室、各配电室布置有智能型感温、感烟探测器;
(3)网控楼电缆夹层、竖井布置有感温电缆、网控室、继保室及0米层、3.6米层布置有烟温感探测器。
(4)6KV电缆隧道内装有感温电缆自动报警系统。
1.3.2 灭火设施
(1)6KV电缆隧道内周边设置有#35、#36、#37、#41、#42消火栓,隧道内设置4kg干粉灭火器共14瓶,还配有26个灭火弹。
(2)在集控楼、网控楼、汽机房电缆夹层设有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消防水源引自厂区环状消防给水管网。周边布置有ABC干粉灭火器。
(3)在集控楼控制室、继电保护室等采用盘柜内局部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网控楼的控制室、继电保护室、集控楼的锅炉热力控制配电室采用全淹没七氟丙烷气体
灭火系统。周边布置有ABC干粉灭火器。
2 事故特征
2.1 电缆是易燃易爆品,具有燃烧猛烈、蔓延速度快,同时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氯化氢等有害气体,火势沿电缆桥架或隧道两端迅速蔓延,增加扑救难度。氯化氢气体会形成稀盐酸附着在电气元件上,使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下降,甚至引起短路事故,电气元件遭到稀盐酸的腐蚀后清除困难。
2.2 电缆火灾会造成大面积停电及停机事故、造成通讯中断、电气、机械设备失控或影响和危及电网安全,将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2.3 故障点发热,有大量的浓烟和明火,故障设备开关跳闸停运或控制电源消失而失控,同时消防自动报警系统发出警报。
3 应急组织与职责
广州珠江电厂2010-08-25发布 2010-08-25实施
W1-112.19-2010
3.1 应急组织
3.1.1 火灾应急组织与职责与《广州珠江电厂综合应急预案》一致,应急响应执行《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在达到Ⅱ、Ⅰ级应急响应时由厂应急指挥部指挥,指挥部办公室、现场应急处置组、医疗救护组、治安保卫组、事态评估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等分别负责各项救援工作。
3.1.2 在现场处置中,成立以下应急小组,负责现场处置。
组长:值长,副组长:检修中心设备部经理(节假日由值班领导或检修总值担任)
成员:运行部运行值班人员,检修中心设备部、工程部人员(节假日为值班人员),保安队员,广州控股南沙产业园专职消防队队员,小车司机(节假日为值班司机)。
3.2 职责
3.2.1运行人员负责做好火灾现场的安全隔离,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实施初始灭火。
3.2.2检修人员负责抢修,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实施初始灭火。
3.2.3 保安队员做好现场警戒和人员疏散,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火灾区域。
3.2.4 消防队负责火灾救援。
4 应急处置
4.1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4.1.1报警——发现火灾人员要立即拨打厂内“119”或”8955”火警电话,向消防指挥中心报警,同时报当班值长,厂内电话“8205”。报警人员首先要向接警人讲清楚火灾的详细地点和准确部位,燃烧物资及火势大小。
4.1.2 火警得到确认后,值长要迅速确认消防队是否接到报警。
4.1.3 值长将现场情况报告厂领导;如达到Ⅱ或Ⅰ级应急响应,应立即报告厂应急指挥部领导,启动《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由厂应急指挥部组织救援。
4.1.4 处理程序图:
4.2初起火灾的扑救措施
W1-112.19-2010
(1)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立即用附近ABC干粉灭火器材将火扑灭,撤离现场后立即报告值长。
(2)值长通知运行人员和检修人员到现场进行清理,确保火源消灭;
(3)检修人员检查设备受损情况,做好记录,并组织修复。
(4)如有有毒气体,应配戴防毒设备,否则应立即撤出。
4.3较大火灾的应急措施
(1)发现火灾人员要立即拨打厂内“119”火警电话,向消防指挥中心报警,同时报当班值长(厂内电话“8205”)。然后在安全区域等待专职消防队。
(2)如火灾蔓延至主厂房集控楼控制室、继电保护室、集控楼锅炉热力控制配电箱、网控楼控制室、网控继电保护室等地方,如七氟丙烷气体自动灭火系统未启动,
值班人员应首先开启后等待专职、义务消防员。然后采用集中力量全面出击,一
举歼灭的战术措施,尽快扑灭火灾。
(3)值长立即命令切断火灾区的电源,或停止设备运行,召集义务消防人员赶到现场,组织灭火,并安排人员带引消防队员进场救火。
(4)检查人员有无被火灾所困,如有应立即组织救援。
(5)消防队到达现场后,现场一线救火工作由消防队负责,义务消防队员做好配合工作。
(6)保安员负责划出火灾现场及周边范围警戒带,做好安全标志,主要通道及人行道派出人员负责警戒,确保指挥车、消防车、救护车及物资抢救车辆的通行。
(7)发生火灾时,小车班司机应立即将救护车开往火灾现场指定位置,救援人员与医院联系,将受伤人员立即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抢救,如果受伤人员过多,要立即同
有关医院联系派救护车增援。
(8)如广控消防队力量不够,应立即向当地消防机构请求救援。
5 注意事项
5.1 参与火灾扑救人员行动要听总指挥的指挥,要防止盲目行动,以免造成人身伤亡。
5.2 电力电缆火灾应迅速切断电源,隔离故障点,扑救过程中应防止触电和中毒等伤亡事故。
5.3 扑救不同部位火灾,要采用不同灭火剂和冷却方法,防止发生爆炸,减少火灾损失和人员伤亡。
5.4 扑救火灾时要注意火场周围的可燃物或建筑构件,注意火势蔓延方向,确保人员和物资的安全。
5.5 进入电缆层、电缆隧道救人、灭火人员,必须佩带正压空气呼吸器、防火隔热服、强光手电,每次进入人员不得少于2人一组。
5.6 发生火灾时,参与火灾应急疏散行动成员必须开通佩带通讯工具,并确保通讯联络畅通。
附加说明
本应急处置方案由运行部起草制订。